2020年10月26日 星期一

耶穌受膏

 

(12:1-8;14:3-9;26:6-13;7:36-50)

 

  這事件的主要目的是說明穌臨死前受膏抹。馬太、馬可及約翰記錄這事發生在伯大尼,位於耶路撒冷東邊橄欖山下。

 

經文比較:

 

馬可(可14:3-9):逾越節前、在伯大尼、長大痲瘋者西門的家裡、有一個女人(沒有名字)、三十兩銀子、有幾個人心裡不喜悅、她是為我安葬的事、傳福音要述說這女人所作所為。

 

馬太(太26:6-13):逾越節前、在伯大尼、長大痲瘋者西門的家裡、有一個女人(沒有名字)、三十兩銀子、門徒看見很不喜悅、她是為我安葬之事, 傳福音要述說這女人所作所為。

 

路加(路7:36-50):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西門)、一個有罪的女人、用香膏抹主的腳(不是頭)、法利賽人心裡不喜悅、講兩個債戶的比喻、罪多赦免也多。

 

約翰(約12:1-8):逾越節前六日、在伯大尼、有人家的筵席、那女人是馬利亞、抹耶穌的腳、三十兩銀子、門徒猶大不喜悅、與出賣耶穌的猶大行為比較。(馬利亞是伯大尼有姐姐馬大和兄弟拉撒路的馬利亞(約11:1))。

 

  相信路加的記述是另外一事件。馬可、馬太當然是屬於同一件事,如果把約翰的「有人家」等於馬太或馬可的「長大痲瘋者西門的家」,那約翰的記錄應與馬太或馬可相同。有釋經學者認為馬太或馬可所說的西門就是路加所說的西門,只是他的痲瘋已得痊癒,因此說馬太、馬可、及路加為同一件事。約翰、馬太及馬可的事件都是發生在逾越節前。馬可及馬太的「逾越節前兩天」只是說明猶太人在這一日已忍不住要害耶穌,並不是指受膏之事發生在當日。約翰對這件事另有不同的看見:馬利亞的行為不只是要為耶穌膏抹,並且要表達出她的犧牲行為如何偉大,遠超過猶大賣主的行為,也指責猶大是個賊。約翰提出這女人的名字,可見約翰與馬大及馬利亞的相熟。

 

  路加最大的分別是在時間地點、法利賽人的反應和有罪的女人。雖然路加沒有指明地點,但是這件事卻發生在耶穌早期的工作中,相信是在加利利一帶。路加的目的也與其他三卷福音書不相同;路加是要以這有罪的女人對主的愛與法利賽人對主的愛相比。

 

「三十兩銀子」等於一年一位工人的工資。也等於一位女人積儲多年出嫁時所需用的所有香料。

 

「甚麼地方傳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約翰沒有這語句。不過參考約翰的記錄,我們清楚知道是指這行為所帶來對主的“犧牲/奉獻精神”。

 

 

 

耶穌與撒瑪利亞婦人

  (4:1-42)

 

  這敘述談話(Discourse)與前兩個敘述的意義緊緊相連。

 

  在第二章,似乎是耶穌與一般猶太人(在一個猶太人的婚宴中與馬利亞)對話,然後在第三章,似乎是耶穌與正統猶太教(法利賽人尼哥底母)對話。這次是與非正統的猶太人(撒瑪利亞人)對話。

 

  在這談話中,耶穌以崇拜這件事來表明衪「實現了」(Fulfilled)了舊約。這實現是因為上帝是個靈,而耶穌把這它帶來給人。婦女也明白這意思,而且也知道只有「彌賽亞」才可以指明這事的發生。耶穌也宣佈他是彌賽亞。婦女也把這消息帶回去給當地的居民。當這些居民親自見到耶穌時,他們承認耶穌不只是猶太人或是撒瑪利亞人的彌賽亞,而是世界的救主。

 

談話資料可分為兩部份:4:1-3039-42  耶穌與婦人的談話。

           4:31-38      耶穌與門徒的談話。

 

    符類福音沒有這記錄。學者們相信這份資料是屬於「宣教」傳統資料。通常符類福音通說「收莊稼」雖然是近了,但還是屬於未來的。這裡,不需要等待發芽及收割之間的四個月。現在就是收割的時候。這是約翰福音特色之一。

 

「就離了猶太...經過撒瑪利亞」一般上,加利利的猶太人上耶路撒冷過節會經過這地把六天的路程縮短為三天。耶穌是離開耶路撒冷往加利利去。約翰似乎記載耶穌多次上耶路撒冷。相信約翰的神學目的是要說明耶穌與耶路撒冷的親密關係。

 

「雅各井」見創29:1

 

    從第八節開始,門徒沒有見証這個談話(一直到第廿七節)。是耶穌先主動開口向婦女要水喝。這撒瑪利人稱耶穌為猶太人,而猶太人卻稱耶穌為撒瑪利亞人(8:48)。耶穌在世上永遠是一位陌生人。

 

    猶太人沒與撒瑪利亞人交往。連「器具」也不共同使用。這是舊約時期所留下來的仇恨(王下17:6;18:10;13)

 

「上帝的恩賜」對猶太人來講是指「律法書」(Torah)

 

「活水」原文的字面意義是流動的水。在舊約有深一層的意義,是指維持生命的活水(2:13;14:8;47:9)。猶太教認為水是一種淨潔物。約2:6指它是用來淨潔的。約7:39「活水」指聖靈。約翰福音指活水與生命有關(3:5;4:10-15;7:38;19:34)。婦女只領會第一個層面的意思。就如尼哥底母一樣。

 

「永遠不渴」雖然婦女有些少明白這活水的意義,但還是不能完全明白透澈。她仍然要求這種「活水」,希望她以後不必再來打水。

 

「五個丈夫」有可能指這婦人有五個丈夫,過去的丈夫已逝世或與她離婚,而現在的丈夫不是律法批準的。猶太人律法只准許在離婚後有三個丈夫。當時的婦人都要依靠丈夫來過活,多次結婚是普通的現象。婦女也承認耶穌擁有這樣特別的知識是一位先知。在撒瑪利亞五經中,特別指明彌賽亞是一位先知(18:15)。衪將要到來。

 

    這談話有多次的轉題。第十九節的轉題是因為婦女要避開這困窘的談話。

 

    其實,撒瑪利亞五經故意把耶路撒冷改為哥拉森山(Mount Gerazim),好使撒瑪利亞人在那裡獻祭與崇拜。耶穌所指的崇拜是超越地區性的。

 

「時候將到」是指耶穌受難復活以後。這也說明救恩在那時候將從猶太傳到各地。

 

「藉著心靈和誠實」藉著靈(「心靈」)是因為上帝是個靈,藉著誠實(原文是「真理」)是基督教的教導;說明上帝是真實(Faithfullness)的。也就是說人必須以上帝所賜的「靈」來敬拜這真理/真實的上帝。

 

4:31-45

 

    這時一班門徒從外買食物回來,遠遠看見耶穌與撒瑪利亞婦人談話。如一貫的手法,約翰在一個敘述之後常有一小段附加的談話或記述。敘述者也特別記述撒瑪利亞婦人因為明白耶穌是彌賽亞後,立刻回到自己的地方傳揚這好消息使當地許多人信主。

 

    門徒回來後驚奇耶穌與婦女談話。這是律法禁止的。整個敘述也由耶穌與婦人的談話轉到宣教的課題。

 

 

 

論重生

 

(3:1-15)

 

  這是一個談話:耶穌與尼哥底母這兩位具代表性人物。相信談話地點是在耶路撒冷城中。內容多是談話資料,敘述資料卻相對減少。

 

  尼哥底母突然出現在耶穌面前。當談話進行時,他卻漸漸消失了:本來是一對一「你」「我」卻變成眾數「你們」及「我們」。因此,今天我們所聽見並不是一對一的「對話」,卻是兩人所代表的圈子 -- 耶穌代表了基督教,而尼哥底母代表了正統猶太教的對話。(下一章撒瑪利亞婦人卻是代表當時非正統猶太教)。可見與正統猶太教對話是以「重生」或是永生話題來談論,而與非正統猶太教卻是以在那裡「敬拜」來作話題。

 

  這談話至少說明一點,就是猶太教並不能真正帶領猶太人達到上帝所要他們得到的永生,不管他們對律法有多熟悉,而耶穌所帶來的福音卻能達到這目的。

 

「法利賽人」,「猶太人的官」(當時猶太公會七十二成員中的一員),「以色列人的先生」這些名稱似乎一起說明尼哥底母代表了正統猶太人。另外,他還是一位對上帝律法熱心的人。

 

「夜裡來」有三個可能性解釋:

 

() 可能是因為怕白天被其他猶太人看見,

() 這是一個「象徵」;指明尼哥底母從黑暗裡來,要面對耶穌這「光明」,正如在這章第十九至廿一節所說,

() 當時背景說明拉比們通常教書及辯論至深夜。

 

尼哥底母稱耶穌為「拉比」也說明他願意把耶穌與他放在同等地位。

「從上帝那裡來」至少說明不只是一位老師,而是含有“先知”意思。「上帝同在」似乎指明耶穌是那麼特別,就如上帝與摩西同在(3:12)或上帝與耶利米同在一樣(1:19)。也因為這樣衪才可以行神蹟。

 

「重生」(ανωθεν)這希臘文字本來含有兩個意思:就是「第二次再生出來」及「從上頭而生」。可見這是一字二義的詞彙。也可見尼哥底母只領會了前一個意思;只是最普通或表面意思。

 

從耶穌的回答中,見到兩句平行句子: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 -- 人若不 ----  重生 ----- 就不能 - -- 上帝的國。

          |                                  |            |                    |           |          |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 -- 人若不是從 - 水與靈生 - 就不能 - -- 上帝的國。

 

  這平行句子說明:「重生」與「水與靈生」是平行同義。「見」與「進」也是平行同義。

 

「見」在希臘文含有「經歷」的意思。尼哥底母認為他可以從耶穌所行神蹟中“見”到耶穌是誰。可是耶穌卻回答沒有人能「見」到上帝的國,即使是透過神蹟。

                                   

「水與靈」這詞句的解釋引起許多異議:

 

. 水代表自然或是肉體的誕生,而靈代表超自然的誕生,或是把「水」當著是「 地上的事」,而「靈」當著是「天上的事」(如第十二節所說)

. 一般解經者相信「水」是指施洗約翰的水禮,是當時猶太人所領受悔改之禮,而「靈」是指基督教的重生。說明悔改的水禮不足夠,而需要靈的重生(Westcott108-109)

. 把水當著是基督教當時的洗禮,就如耶穌之前水的洗禮(1:33)

. 有解釋說是指上帝的道(王明道:「重生真義」)

. 有解釋說水就是聖靈(4:13;6:37;7:39),只是重複字。

 

  舊約並沒有直接提出水和靈的洗禮。但是上帝的靈在末世將澆灌上帝的子民(2:28)。只有一處指明水和靈將出現在一起使以色列人潔淨並獲得新心跟隨上帝(36:25-27)

  一般上,學者認為這名詞代表一樣東西,就如平行同義的「重生」,也就是一個因彌賽亞而改變的新生命(Carson, The Gospel of John, 195)

 

「上帝的國」這個名詞並沒有在舊約中出現過,但是相似的觀念比如主的國度及主的統治或主是王卻常出現(15:18;93:1;103:19)。先知們也常預言這國度將由大衛子孫統治(9:1-7;9:9-10),主的僕人將統治(42:1;49:1),主自己將統治(9:1-7;33:2;14:9)。這國度是將來的,也是永遠的(撒下7:12-16)。尼哥底母作為一位猶太人先生,要進入那將來上帝的國度就是要進入永生。福音書有同樣的表達(9:43,45「進入永生」等於9:47「進入上帝的國」)。當時猶太人認為所有的猶太人都會進入這上帝的國除非犯了故意犯的罪(Mishnah Sanhedrin 10:1)

 

「風隨意吹靈生的也是如此」希伯來文RUAH() 這一個字含有兩個意思:靈及風。耶穌是在巧弄這字的雙重意思,尼哥底母卻捉摸不到當中巧妙之處。耶穌指責他說「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為什麼還不懂呢?這裡也說明重生的事確實如此,靈生或重生的發生好像風一樣,令人捉摸不定,也意料不到。

 

「仍舊在天的人子」可能是因為約翰編寫這福音書時是在耶穌復活升天以後。因為是作者的註解,學者任為應該把這一節括弧(parenthesis)起來。

 

「摩西舉蛇」一事記載在 21:4-9。當時被蛇咬的人如果望見並相信上帝會醫治,將得生命。這樣耶穌「被舉起來」預表了相信耶穌「被舉起來」或被釘將得永遠的生命。要知道耶穌並不是預表那蛇,而是那「被舉起來」。

 

結論:這一段約翰獨有的記錄是藉著與猶太教談話幫助我們了解整個重生的意義。

 

後語:我們不知道尼哥底母是否從談話中明白過來(或得了重生)所追求的永生。後來我們卻見到他如何在公會中為耶穌講話,也出錢出面來膏抹耶穌的屍體。(7:50;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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