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研經法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研經法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20年10月22日 星期四

一些錯誤的研經法

 

先入為主,斷章取義法

    先入為主和斷章取義解經法可說是雙生兄弟,時常出現在一起,令人無可分別。這種解經法把聖經看成是一連串不相關的經節所組成,每一句子與其上下文可以互相獨立。有時抽取一節獨立解釋,有時特選一段按自己定下的觀點勉強的解釋。最令人可惜的是,許多時候傳道人也常犯此毛病。

 

    斷章取義有時以幾種方式出現:

1. 過分屬靈化某些經節:例如,感受到耶穌就是得救的“門”,信徒都要經過這門才可得救,因此解釋尼希米第三章耶路撒冷不同的門來代表基督徒靈程的各階段,認為「羊門」(3:1)是獻祭的門,代表信徒生命的起點;「魚門」(3:3)代表信徒接受救恩後要作得人漁夫;「古門」(3:6)指信徒必須堅守古道;「谷門」(3:13)指追隨基督者的謙卑特徵;「糞廠門」(3:14)是靈命中必須有一處丟垃圾的地方;「泉門」(3:15)是信徒因聖靈而得著湧流的生命;「水門」(3:26)代表上帝的話,是不需修造的地方;「馬門」(3:28)馬代表戰爭,指信徒必須穿上全副軍裝抵擋魔鬼;「東門」(3:29)是上帝榮耀離開以色列的地方,耶穌必再臨這地方;「哈米弗甲門」(3:31)這字原意審判,指耶穌將臨審判世界。這些都是錯誤的解釋,耶路撒冷的門在當時有其固定的位置,尼希米只是按著其位置寫出來,並不含任何屬靈的意義,因此絕對不可靈意化。

2. 過分堅持個人神學思想:例如,因為相信得救後的信徒也可能會失去救恩,因此堅持解釋希伯來書6:4-6說聖經也贊成信了主的信徒也有可能會失去救恩。

 

靈意解經法

  靈意解經法(也稱寓意解經法)的人相信聖經含有許多神祕的語言,或有許多“符號”,認為這些神秘的符號必有神秘意義,也就是說聖經中一些神秘的事物或人物有更深一層的含意。靈意解經也可算是一種先入為主,斷章取義法。

  例如:一位靈意解經者解釋說,方舟可比喻為教會,挪亞代表基督。也解釋耶穌騎驢進耶路撒冷是上帝的話進入人的靈魂,驢代表舊約聖經的信息,驢駒子(幼驢)是新約聖經的信息,沒有人騎過是指耶穌道成肉身以前,上帝的信息沒有人願意接受。

        靈意解經的危機常被聖經學者提出來,吩咐我們要小心:

1.     靈意解經非常主觀:雖然它為許多難解和艱澀的經文可以很容易找到答案,也為解經者開了一條“寬敞”的路,任由人運用自己的幻想去猜測意思。然而這樣,經文的真義不但沒有注讀出來,反而許多個人的觀念被讀入經文去。

2.     靈意解經過份注重找出經文隱藏的含義,因此對詞句的基本定義容易忽略。

3.     靈意解經法沒有客觀的標準來衡量解經的準確性,一切都是根據解經者個人的主觀判斷。

 

    我們願意為靈意解經法提出以下的態度。靈意/寓意解經,雖有危險之處,但只要控制得好,不過份應用,不太離譜,仍有可取之處。一般上,不可作超越聖經範圍的靈意解經。聖經本身有不少的靈意解經經文,如果要作靈意解經,只限定於這些經文。例如:保羅在加4:21-27;林前10:4所引用的經文。另外,個人的靈意解經必須受控制,也就是說面對一段經文時,盡量先使用其他的解經法(如字義法,不要一開始就想到靈意解經)

 

唯理主義法

    唯理主義把人的理性當著最高的準則,因此把一切經文盡量合理化。過份強調理性有其原因。無法接受聖經中諸如神蹟的事實就是一個原因。例如,唯理主義解釋創一至十一章,說這是一個寓意故事,目的是要帶出屬靈的意義,因此閱讀的人只需要接受它為一個寓意的解釋,裏面所講的事情並不是真實的。

    我們當然接受理性的研經法,例如前課所教導的歸納法,結構法都是一些理性的解經法,但不是高舉理性,把理性放在第一位,而把上帝的啟示放在理性之下,反之,正確的方法是要把上帝的啟示放在第一位,而理性是幫助我們加以証實經文的真確性。

   

虛構故事法

    當唯理主義者無法解釋聖經中的現象時,他們常把經文看成是虛構故事。例如,無法証明為何一個死了的身體會復活,而解釋說耶穌基督的復活是一個門徒提出來的虛構故事,這故事是有效力的,因為它能使信徒的信心再次“復活”起來,也認為這樣的解釋作用已經夠了。

 

 

歷史主義法

    歷史主義是以純歷史學來看經文。把研經當作純粹研究聖經人物的史學資料,忽略了聖經作者記載這些歷史人物真正的目的不在歷史,而是在屬靈的意義和教導。例如,把馬太福音28:19耶穌所說: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這經節當著是後來的人為當時後期教會的洗禮形式而加上去的,在耶穌時代並沒有這樣的洗禮形式。

 

純文學主義法

    純文學主義是以一種純文學的欣賞角度去看聖經為一偉大文學作品。他們忽略聖經不只是一個偉大的文學作品,也含有偉大的宗教目的。文學作品的偉大,與其目的是分不開的。純文學的人把聖經看作許多美麗詞藻及浮世繪的集成罷了。

    例如,把雅歌看成是一篇美麗的文學作品來欣賞,以世俗的角度去看當中所講述的愛情故事,並與其他愛情小說相提並論來評論其價值和意義。因此有學者解釋說雅歌作者的目的是要講述當中的女士是如何勇敢也挑戰和克服當時的封建傳統,大膽地表達自己的愛情,即使受到許多攔阻和逼迫也不懼怕。甚至藉著這樣的解釋,說今日的信徒在面對教會封建的傳統時,應該勇敢地挑戰和突破,向雅歌中的女主角學習。這樣的解釋是錯誤的。

 

超預表主義法

    聖經中有許多預表是肯定的,解經者必須按著每個預表給與正確的解釋。(見前文)。但是,我們發現一些人對某些預表過份“熱心”,在解釋中超出其“正確”的解釋。一般上是犯了以下兩個的錯誤。

 

1. 歷史類同法(Historical Correspondence):認為上帝是管理歷史的上帝,衪在歷史中所留下的足跡,在後世是可以追尋的。認為上帝在數千年前所作過的事,可以在數千年後同樣的過程中發生。預表解釋的目的正是找出上帝在不同的人物、事件、制度、或事物之中有神聖的類同。根據這看法,不單有預先指定的預表,亦有意義類同的預表。

 例如:挪亞方舟的救贖可預表基督的救贖。接下來就找出類同的東西,例如當時地上充滿罪惡(6:1-6),類同新約世人都犯了罪(3:23),方舟是上帝所指定的救法(6:13-16),類同基督是上帝所指定的救法(4:12;14:6),方舟是上帝為救人脫離審判而設(6:17-21),類同基督來也是如此(6:23)等等的比較。

 

2.超預指法(Over Prefiguration):認為舊約中的人物、事件、制度、或事物皆可作為預表,要指向某新約中的實事。例如,摩西在曠野舉蛇使被蛇咬的以色列人得救(21:4-9),這事曾在新約預表基督被高舉在十字架使仰望他的人得救(3:14-15),這是對的,但是超預指法卻進一步去解釋,說摩西可預表使徒,因為他們把基督高舉等等。

 

固執慣常法

    人常以一貫性系統來解釋聖經。認為如果某新約作者對其讀者提出某一建議,此建議就被後來讀經的人解釋,認為是所有基督徒所要遵行的。因此,具有某一時代背景的建議就變成了所有基督徒必要遵行的普世性真理。例如,保羅在林前7:25-29提出童身及嫁娶的事,固執慣常法就解釋說聖經並不贊成人們嫁娶,而不是按當時保羅的處境認為保羅講這些話是因為當時哥林多的局勢比較緊張,主來的日子已將近了,因此不必急著嫁娶。

 

其他:凡事解答法、未來猜測法、超啟示靈感法

 

    凡事解答法認為聖經是百科全書,涵蓋了一切知識,對一切問題都有答案。因此,以這樣的態度研究聖經,在為某事情到聖經中尋找答案時,時常把答案讀進經文去,使其答案有經文根據。

    聖經當然提供許多答案幫助人解決人生問題,但是聖經絕對不是宗教百科全書,或是有求必應的書本。聖經對許多事情有時提供直接的答案,有時卻只提供原則,有時沒有清楚答覆。例如,聖經沒有說明地球是宇宙的中心,更沒有否定在宇宙中有其他的生物,我們不可把聖經所沒有的明細答案讀進聖經去。

 

    未來猜測法認為聖經不只是講述末世的書卷,甚至可以預測世界未來許多局勢。就如一些未來預言學家,把聖經當著是一個“水晶球”,盼望從聖經中找到未來事情的答案或線索。例如,許多教會中出現的未來學家(他們並不是先知在講預言),對未來特別有興趣,認為中東和歐洲的政治局勢可以從聖經中找到答案,因此把啟示錄13章那十角七頭的獸解釋著是歐洲的共同市場國家,而七角是指羅馬或教皇等等。

 

    超啟示靈感法的人認為聖經的話語是含有聖靈的力量,只要人深入默想當中意思必會被感動而獲得上帝的特別啟示。這方法與靈意解經有許多相似之處。例如,他們閱讀馬可福音4:1-9,接下來就反復默想,或是在密室,或是到山邊/海邊,或是到農地去,看看飛鳥,看看樹葉,盼望從中領會撒種及種子成長的情況,解釋說某些植物(例如椰子樹)會結30倍果子,某些植物(例如香蕉樹)會結60倍果子,某些植物(荔枝樹)會結100倍果子,因此就比喻說某某信徒是等於椰子樹或其他植物等等。

 

 

字義查考

 

  聖經是用文字寫成的,它也是上帝的話語。要明白經文的意思時,最基本的工具是要明白句子的意思。文字,是句子的最基本結構。我們必須研究文字的意思(語源學,etymology),比較文字的使用(上下文的意思),在文化中的應用(要使用聖經字典,神學詞典,或註釋書)

 

    我們必須查考經文中的字詞,尤其是重要的字眼。這須要對聖經原文的文法稍有認識。另外,也要借用一些聖經字典或神學辭典。首先把重要的字眼或詞句列出來,然後參考聖經原文字典或神學辭典(如果不會原文,那必須先從「聖經原文字彙中文彙編」這本書中找出原文字典的號碼,藉著這號碼再到原文字典或原文神學詞典去認識該字的字義)。

 

以下是一些有用的原文字典和神學詞典:

(這裏先介紹給學生。我們不要求你立刻要去購買這些工具書)

 

1.      聖經百科全書:

G. W. Bromiley ed. The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e Encyclopedia. 4.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79-.

J. D. Douglas ed.     The New Bible Dictionary. London: IVP, 1962.

中文的有證主出版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香港:證主,1995

 

2.      新約原文字典:

W. Bauer.                       《新約希臘中文辭典》。王正中編。台灣:浸宣,1986

J. P. Louw &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Based on Semantic Domians. 2.

E. A. Nida eds.                United Bible Society, 1988

舊約原文字典:

F. Brown, S.Driver &    A Hebrew and English Lexicon of the Old Testament.

A. Briggs                       Peabody: Hendrickson, 1979.

 

3.      新約神學辭典:(要注意這一類辭典都含有編寫者自己的神學主觀觀點)

G. Kittel ed.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10.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64-76.

 

C. Brown ed.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Theology. 3.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75-1978.

 

  舊約神學辭典:

 

        G. J. Botterweck &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Old Testament. 5.

 

        H. Ringgren.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74-.

 

        R. L. Harris.           Theological Wordbook of the Old Testament. Chicago: Moody, 1980.

 

        (中文版:            《舊約神學詞典》。台灣:浸宣,1999。)

 

例子:查考《新約希臘文中文辭典》/Bauer's, A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T and other Early Christian Literature, 關於約3:1-15重要字詞,獲得資料如下:

 

  神蹟(Semeion):原意是「記號」或「有意義的標誌」。

 

1.可以是一個歷史的指標,末世的記號,彌賽亞時代的記號,一個警告性的記號,或者給未信之人的記號。

 

2.一個神蹟,由上帝或基督所實行出來。

 

  可見約翰不像符類福音作者使用大能的神蹟(dunamis)及驚奇的事蹟(teras)來看耶穌所行的奇蹟。約翰認為耶穌所行的奇蹟完全是一個時代的記號,不只是証明彌賽亞的來臨,也要求不信之人藉著這記號來認識衪。

 

  重生(anothen):是個雙關語(一字二意),可是「從天上而生下來」或「再從新生出來」之意。尼哥底母當時只會意第二個意思,可見他一直以來並不明白一個由天上而生下來的屬靈生命是怎樣的。

 

  水生的(hudatos):

 

1.指由地土所出的水。除了吃用之外,也是用來潔淨(27:24;7:44;13:5)、維持生命和洗禮之用途等。

 

2.被象徵化了,指耶穌所賜令人得生命益處的水,故稱為生命之水(4:10)。猶太人文件多次這樣使用。

 

  可見這水是一個象徵性字眼,與生命有關。

 

  聖靈如風(pneumaRuah):含有多重意思

 

  1.吹動的風/氣流。

   2.賜人生命的靈/魂。

  3.塑造個人性格,感情,精神的靈。

  4.一個獨立位格的靈。例如,神、魔鬼。

  5.專指上帝的靈、基督的靈、聖靈、或擁有上帝的靈的人。這是從上帝的靈而生的人與肉體及情慾而生的人的區別。

  6.住在人之內的靈。

 

  聖經學者認為約3:3-6節「靈生的」是指由上帝的靈而有的生命,與肉體及情慾有別。另外,靈(pneuma/ruah)和氣息(Nephesh)也有所分別:Ruah是人理性生活和不朽生命的根源,包含意志、理智和良知。Nephesh卻是人的慾望和情感的發源地,人類的不同性格就是由nephesh所形成的。

 

  人子(Huios Anthropos):在耶穌時期猶太人認為是一位由天上來的人物,衪可行彌賽亞的作為,例如審判世界。相信這認識是受但以理書7:13的影響。衪是一位末世的人物。這稱號在福音書出現八十二次,多是耶穌用來自稱。福音書之外則比較少用(徒7:56;2:6;1:13;14:14),都是用來形容耶穌基督。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