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5日 星期五

歸納查經法之解釋和分析經文

    這一步是嘗試把觀察過程所提供的資料加以分析、歸類、比較,以便深入明白經文。觀察是客觀的,分析雖不能絕對客觀,卻也不能隨便武斷。

 

1. 解釋的定義

  

找出聖經作者藉文字及語句所要表達的意義。它要回答的問題是:「這是什麼意思?」解釋是建基在觀察的步驟上。下列圖表可分辨兩者的關係:

觀察

解釋

1. 探究經文的「什麼」(WHAT)

1. 探究經文的「為什麼」(WHY)

2. 運用眼睛,回答一個問題:「我看見什麼?」

2. 運用頭腦,回答一個問題:「這是什麼意思?」

3. 注重事實,或事實與事實之間的關係。

3. 注重技巧,對所觀察的事實作出解釋、結論或判語。

4. 簡單與直接。

4. 繁複與多樣。

 

2. 解釋的原則

 

a. 則上,每段經文或每項用語只有一種解釋。

b. 直接而簡單的解釋比曲折而複雜的解釋可取。

c. 研經者必須客觀地將聖經的信息與意義讀出來,而非存著偏見、主觀的把神學思想讀進去。

d. 艱澀難解的經文要參照明顯易懂的經文。

e. 注意上文下理思想的一貫性。

f. 瞭解文法的結構及詞句彼此間的關係,以斷定經文的意義。

g. 瞭解聖經時代的歷史、文化背景。

h. 對照及比較同類或同主題的經文(使用串珠/經文彙編),以找出聖經整體啟示的教導。

i. 注意每段經文特有的體裁,可幫助解釋經文的意義。

 

3. 解釋的步驟

 

A. 勤發問題

 

定義性或解釋性問題:針對作者用詞的意義與解釋而發。

例如,「這句話是甚麼意思?」或「作者使用這詞或片語的用意何在?」

 

經文中最少有三種詞或片語需要找出定義或解釋:

 

鑰字或鑰句。

 

具有神學性意義的詞字或片語。

 

艱澀難明的詞字或片語。

 

邏輯性或關係性的問題:專注於追究原因,找尋詞句與詞句之間的合理的關係而發。

 

例如,「作者為什麼會這樣表達?」或「這個詞在句子中佔了甚麼樣的地位?」「這句子怎樣與上面的句子連在一起?」等。

 

引申性或關鍵性問題:著重找出經文的意義所帶來的重要性而發。

 

例如,「這句子若是這樣解釋,對全段經文的影響有多深遠?」

 

「發問題」必須根據所觀察的事實與關係,「觀察」的部分提供原料,「解釋」部分就將原料加以製作,而「發問題」是這製作過程中的起步。發問時必須精細,但同時也要從大處著眼,細節的解釋必須視乎它們在整體的結構中所佔的地位。

 

B. 逐題解答

 

(1) 解答問題必須針對問題的重心,要藉著解答問題找出經文的意義。

 

(2) 採用上述各項解釋的原則:如上文下理、歷史背景、文法結構、詞的研究、以經解經等。

 

4. 解釋(分析)的重點

 

A. 分析字詞/文法

 

    聖經是由文字寫成的,上帝也特別使用希伯來文(舊約)及希臘文(新約)來完成聖經的編寫。這兩個語文有其完整的文法和修辭。許多時候,要深入明白經文的意義必須對這些語文的文法掌握得好。

 

    讓我們先認識文學中幾種主要的字詞:

 

    名詞(noun):是給予事物名目的字詞,例如:人物(耶穌)、地方(耶路撒冷)、物件()、概念(重生,永生)。名詞有單數(singular)及複數(plural)。詞性方面有陽性(masculine),陰性(feminine)及中性(neuter)(在中文中極難分文字的性別)

 

    代名詞(pronoun):用以代替名詞的字,指向已提及或明白的事物,包括人類代名詞(personal pronoun)(我、你、它、我們、你們、他們),關係代名詞(relative pronoun)(中文沒有關係代名詞之詞語,英文有whowhichthatwhat),語意強調代代名詞(intensive pronoun)(他自己、他們自己),相互代名詞(reciprocal pronoun)(彼此/one another)

 

    形容詞(adjective):是修飾名詞或代名詞,包括程度(extent)(一個大城市、五條麵包),質量或特徵(quality or characteristic)(一位奇妙的主,一個豐盛的救恩) 

 

    介詞(preposition):與名詞並排,成為前置詞。中文介詞有:藉、與、在、使、從、向、的、之上、之中、之下。(中文比較少介詞)

 

    動詞(verb):斷定名詞或代名詞的類別或行動。動詞有時態(tense):過去式、現在式及將來式。語態(voice):主動及被動。語氣(mood):陳述、疑問、祈願。

 

    副詞(adverbs):是動詞語族中的一部份,修飾或限定動詞,形容詞。例如,溫柔地(softly)、真誠地(earnestly)、快速地(fast)、夠了(enough)、總不(never)等等。

 

    連接詞(conjunction):連接字,短語或子句。例如,然而、卻(but)、正如(just as)、因為(because)、所以(therefore)、並且(also)等等。

 

    感嘆詞(interjection):表達否定(不、也不)、疑問(為何)、肯定(當然、實在)、感嘆(! ! !)

 

    雖然中文沒有太複雜的文法可與原文相比,但是作為一位研經者,必須盡所能去分析這些字詞或文法。許多時候,經文的意義是深藏在這些文法中,或從文法中可以看出其意義。

 

B. 分析情節(plot)及角色(character)

 

    情節(Plot):就是一個敘述故事的過程,有時在這過程當中會出現衝突、陰謀、解決衝突,有時也會出現多次衝突等等。比如約翰福音第九章,耶穌先醫治瞎子,然後就是瞎子與法利賽人發生第一次的衝突(9:13),接著再起第二次的衝突(9:24),最後是耶穌與法利賽人起的衝突(9:40)

 

  角色:當然是指敘述故事中的人物。敘述者一般從兩個方向去描述這些人物:一. 直接的描述:可從他們的外表及內在性格來作直接的描述。二. 間接的描述:可藉著人物的談話、人物的動作、甚至藉著一些小人物/角色來襯托主要的人物。例如,約3:1-21,主要角色當然是耶穌和尼哥底母,所以作者對尼哥底母也有許多直接的描述。

 

C. 分析修辭體裁(rhetoric & genre)

 

1. 文學體裁

 

    先注意和分辨經文是屬於哪一類文學體裁。可略略的分成以下幾個重要的聖經文學體裁種類:

 

a. 談話(speeches):談話常夾帶著不同的語氣和心情。許多聖經中的談話是被後來的人記錄下來的。這記錄也可能是因著環境的需要而被寫出來,因此語氣和心情也與原來的不相同。所以要求解經者要小心的分析談話的目的和語氣。

 

b. 詩歌(poetry):詩歌是各民族的抒情文學。也因著是“歌”,因此有許多平行句子或對句。有時詩人重複使用了許多句子卻只表達一個意思。要解釋希伯來詩歌,就必須先了解其特徵。

 

c. 敘述(narratives):敘述通常是作者對已發生的事情的歷史記述。解經者必須細看當時的人物、佈景、事情的情節,甚至是否有作者個人的意見等。

 

d. 智慧文學(wisdom literature):是指那些以人生哲學為主題的作品,可分為兩種類:實踐性的(1-9;1,37;5-7)和哲理性的(傳道書)

 

e. 啟示文學(apocalyptic literature):是指那些傳達上帝對人類歷史演進的旨意的作品,例如但以理書和啟示錄,它們用了許多的象徵和符號來表達意思。

 

例如:約3:1-15是個談話,由約翰福音的作者敘述。

 

   整個談話似乎經過敘述者的特別的設計和編修:三個問,三個答,耶穌是處在回答的地位。

 

   語氣也特意地表達:耶穌的回答皆以「我實實在在...」開始。

 

   在談話中,有一些平行詩句出現:

 

    人若不 ---- 重生 -----就不能----上帝的國

    人若不是從--水和靈生--就不能-----上帝的國。

 

    肉身--生的—就是--肉身

    靈----生的--就是--靈。

 

    我們--所說的,----是我們--知道的

    我們--所見証的,--是我們--見過的。

 

    說--地上的事,--尚且--不信

    說--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

 

2. 修辭

 

    接下是分析該段經文是屬乎哪一類的修辭(Rhetorical structure)及風格(figures of speech)。然後,把這些特別的修辭和風格分析出來。

 

  修辭風格(figures of speech)是聖經文學的特色,直接影響一位讀者對該段經文的認識和解釋。聖經中通用的修辭及風格有:

 

a. 直喻或明喻(simile):即明顯的把兩件事物擺在一起作比較。

 例如:心結實如石頭(41:24)。聖靈如風。

 

b. 隱喻(metaphor):雖然沒有明顯的拿兩件事物來比較,但比較之性質卻隱藏著。例如,大衛說他是「蟲」 (22:6)

 

c. 寓言(allegory):把隱喻放大或故事化之,則成為寓言。

 例如:耶穌在約10章中把自己比喻為牧人,信徒則比作為羊。

 

d. 象徵文字(symbol):這是文學上的一種類比法(analogy)

 例如:蛇 -- 代表魔鬼 (因為牠的靈巧,狡滑)。遊行的獅子 -- 魔鬼 (因為象徵隨時要吞吃人)。天國 -- 如麵酵。

 

e. 比喻(parable):通常定義為“以世界的事情/故事來說明屬靈的教訓”。比喻通常只有一個目的或欲表達的意思。

 

f. 擬人法(personification):以許多物件比擬一個生命的許多素質。

 例如:大水拍手,諸山歡呼(98:8)

 與擬人法有關的另一項格式,就是把上帝也擬人化(anthropomorphism),如聖經中常提到上帝之眼目(代下16:9),上帝的膀臂(59:1)等等。

 

g. 誇張法(hyperbole):故意把某種現象誇大加以形容描寫,使之更生動活潑,但其目的並不是要欺哄人,而是要使人對有關現象更具深刻之印象。

 例如:詩人流淚成河(119:136)

 

h. 代表法(metonymy):以某樣物件代表其物主,或以某地方代表其民眾。

 例如:喝主的杯或鬼的杯(代表與主或鬼交通)(林前10:21)

 

i. 反語法(irony):說話者口頭的意思常和心裡的意思相反,含有譏諷之意。

 例如:大衛搶來的妻子米甲對他說:「以色列王今日在臣僕的婢女眼前露體,如同一個輕賤人無恥露體一樣,有好大的榮耀啊」(撒下6:20)

 

    聖經中還有許多修辭,我們也無從一一細說。

 

例如:約3:1-15 有隱喻的句子如「夜裡來」、「舉蛇/被舉起來」。

   有雙關語「重生/再生」、「靈/風」。

   有對比「地上的事/天上的事」。   

   有代表法「我們/你們」等等。

   隱喻字眼=靈/風。 

   強調性的句子:「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三次)

 

   當中也有一些智慧性的語句:「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聲音,卻不曉得從哪裡來,往哪裡去」、「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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