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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7日 星期一

符類福音中之悔改的信息


    符類福音(又稱對觀福音),通常是指馬太福音、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三卷書,其中記載有關耶穌的職事,是施洗約翰工作職延續。

    施洗約翰宣告耶穌之使命時,他呼召人要“悔改”。主耶穌開始其傳道之事工,也是以“悔改”為起頭(馬可福音1:14;馬太福音4:17)。

    “悔 改”是人面對上帝呼召的第一個行動,其性質為回應。然而“悔改”在耶穌和猶太人之看法有基本上之不同︰猶太人是將悔改與律法相連,視之為對律法態度之轉 變,亦即斷然從悖逆轉為順服;耶穌所要求之悔改,包括對人生方向之徹底改變,不光外表之行為,更是要從心發出,是完全歸向上帝。

    施洗約翰將他的洗禮連於悔改(馬太福音3:1;馬可福音1:4;路加福音3:3),他向來要受洗的人挑戰,要他們結出與悔改的心相稱之果子(馬太福音3:8)。

    耶穌差遣十二門徒時,也同樣為宣揚悔改的道(馬可福音6:12)。路加福音特別強調這個主題,記載耶穌宣稱自己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悔改(路加福音5:32)。

    悔改對於一位要跟從耶穌的人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因為這是表達對救恩之需要,人無法自救,只能倚靠上帝的救恩,才能與上帝建立關係。而悔改包括積極和消極二方面:一方面遠離罪惡,一方面歸向上帝。

符類福音中的末世論

一. 「天堂」在那裡?
從 創世記到啟示錄整本聖經中,只有兩次提到「天堂」(希伯來9: 24; 彼前3: 22),如果「天堂」這麼重要,為何只提到兩次?而且「天堂」(Heaven)這個字在希伯來文(samayim)和希臘文(ouranos)裡並不一定 指天堂,也可譯為「天、天空、高處」等,複數可譯作「諸天、至高之處」等。「天」不但是神的居所,也是各樣靈界活物和天使活動的空間(參約伯1: 6; 撒迦利亞3: 1),是善惡爭戰所在(啟示錄12: 7-12),是信徒抵擋的對象(以弗所6: 12,參NIV直譯)。將來不但地要被震動,天也要被震動(希伯來12: 26),甚至要被廢去(彼後3: 7-10)。傳統的「天堂」觀念是生活在地上邪惡世界的人類對佳美之境期待的投射。

二. 聖經中的「天堂」
耶穌同在的地方就是「天堂」,理由:

  1. 根據經文証明
    約 翰14: 1-4說「在我父的家裏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豫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豫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裏去,我在 那裏,叫你們也在那裏。」若要解釋「天堂」,那就是「父的家」。而且「同在」的經歷今天就可嚐到(約翰10: 10;詩篇34: 8)。
  2. 根據系統神學
    神不但是「超越的神」(Transcendence),高高在上,也是「臨在的神」(immanence),無所不在地臨到衪所創造的世界(耶利來23: 23-24;詩篇139: 7-8),保羅也說﹕「衪離我們各人不遠。」(使徒行傳17: 27-28)。

三. 「陰間」與「地獄」的分別
舊約、兩約之間、與新約對此的不同描述:

  1. 舊約
    「陰間」是人死後,無論義人或惡人,靈魂去的地方(詩篇88: 3; 民數記16: 33)。
  2. 兩約之間
    根據猶太教的觀點,「陰間」分兩地:即義人的福境與惡人的苦境。
  3. 新約
    「陰間」=居間之境,即人死後到耶穌再來的居處;「地獄」=永刑,「欣嫩子谷」是永火之意,本是獻祭給摩洛(王下16:3; 21:6),後成了垃圾場(火不滅,蟲不死)。

四. 符類福音中的末世論 - 耶穌的教導:

  1. 比喻- 兩例:

    1. 財主與拉撒路(路加16:19-31):財主在陰間受苦,而拉撒路卻安居在先祖亞伯拉罕的懷中。耶穌也曾形容陰間受罰的痛苦(馬太5: 25; 23: 33; 馬可9: 47-48)。
    2. 強盜進樂園(路加23:43):在 七十士譯本(舊約聖經的希臘文譯本)中,這字是指一個「園子」(創世記2: 8-10)或「園林」(尼希來2: 8);但在新約聖經中,這字只在此節和林後12: 4和啟示錄2: 7用過,是指「介乎人死後和復活之間的一個喜樂及安息之地」(參路加16: 22;林後12: 2)。
  2. 復活 - 有關信與不信的人復活後的景況:

    1. 像天使不嫁娶(馬太22:30):「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
    2. 義人復活有報償(路加14:13-14):「你擺設筵席,倒要請那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你就有福了,因為他們沒有甚麼可報答你,到義人復活的時候,你要得著報答。」(參約翰5: 29)
  3. 橄欖山之雙重預言 - (馬太24;馬可13;路加21,17: 22-37)

    1. 應驗於主後七十年-羅馬帝國提多將軍毀滅耶路撒冷城。
    2. 應驗於末世-基督再來之前。
  4. 有關以色列家的悔改與得救 - 末世與以色列的關係:

    1. 馬太23:39 - 直等到你們說「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
    2. 路加21:24 - 直到外邦人的日期滿了。
  5. 神國度來臨的三個特徵 - (參《新約神學》pp. 234-235)

    1. 緊迫性:
      1. 以色列家還未走遍(馬太10: 23)。
      2. 這世代還未過去(馬可13: 30)。
      3. 還未嚐死味以前(馬可9: 1)。
    2. 遲延性:
      1. 發生戰爭、飢荒、假先知,也非末期(馬太24: 6)。
      2. 新郎延遲(馬太25: 5)。
      3. 過了許久(馬太25: 19)。
      4. 寡婦的迫切禱告(路加18: 1-8)。
      5. 貴冑往遠方得國(路加19: 11)。
    3. 不定性:
      1. 挪亞時代洪水不知不覺地來到(馬太24: 42)。
      2. 新郎突然來到(馬太25: 13)。
      3. 人子也不知道日期(馬可13: 32)。

符類福音與約翰福音的異同

一. 「福音」的意義與來源
「福 音」(gospel)的意思就是「好消息」,源於早期的信仰,即耶穌應驗了以賽亞書52:7和61:1預言中的角色﹕「傳好信息」(如路加 4:16-21)。寫於福音書之前的保羅書信早已把「福音」當作專有名詞,重點是耶穌的死與復活(林前15:1-7)。「福音」一字的起源有助於說明福音 書的正典性,馬太、馬可、路加、約翰四卷福音書都是記載耶穌的生平與工作,而以耶穌的受苦與復活為高潮。這其中的前三卷(馬太、馬可、路加)彼此相關,又 稱「符類福音」,而約翰福音又稱為「第四福音書」。

二. 為何要有四卷福音書?
因為神的旨意是要「四卷」,創世記2:10告訴我們「有河從伊甸流出來滋潤那園子,從那裡分為四道」,這四條河都同源於一條主流。它之所以分成四條,為的是要達成地理上的目的。同樣地,神就是默示的主流,而分開寫成四卷福音書,也是為了要達成一個屬靈的目的:

  1. 第一個可以想到的理由,就是神體會人的軟弱,所以用四卷書的記載來增強我們對福音書的興趣,叫我們越深入研讀,就越感到新鮮的領受,以致越發渴慕要追求認識其中的真理。
  2. 第二個理由似乎是為了要描寫這位歷史性的基督,一卷書不足以把祂的豐富表達出來,所以用了四卷書來顯露其豐盛的內涵。

三. 四福音的有趣對比
神 藉由而聖靈把四卷福音書放在一起,才能把那位神人刻劃得更完善。根據先知以西結所見「四活物」的異象,以西結1:10說﹕「至於臉的形像:前面各有人的 臉,右面各有獅子的臉,左面各有牛的臉,後面各有鷹的臉。」「獅子」象徵至高的能力和王權,「牛」象徵降卑的事奉,「人」象徵至高的智慧,「鷹」象徵屬天 以奧秘和神聖:
  • 在馬太福音裡 - 我們看見一位彌賽亞的君王(獅子):要來統治和管理
  • 在馬可福音裡 - 我們看見一位耶和華的僕人(牛):要來服事和受苦
  • 在路加福音裡 - 我們看見一位人的兒子(人):要來分享和同情
  • 在約翰福音裡 - 我們看見一位神的兒子(鷹):要來啟示和救贖
以上是多奇妙的四重結合 - 尊貴與謙卑,人性與神性!

四. 寫作的對象不同
四福音是和諧的,然而對象不同:

  1. 符類福音:記載耶穌在加利利對一般大眾的教導,因此用較淺顯易明白的詞句。
  2. 約翰福音:記 載耶穌在耶路撒冷城對文士、法利賽人、宗教家及門徒的講論,尤其針對異端「諾斯底學派」。(Gnosticism,由希臘文的"知識"取名,所以又稱智識 主義,主張邪惡的物質世界和純潔的靈界之二元論;因此,唯藉奧秘知識及儀式方能脫離物質世界,回到神豐滿之處。此派影響甚巨,以致產生極端苦修主義以制死 肉體,及放浪不羈的享樂主義,因肉體無關重要。)針對此派,約翰的策略是:用諾斯底學派的用詞來反駁他們,因此在約翰福音可發現類似的二元對比。

五. 耶穌的行程不同
符類福音記載耶穌在耶路撒冷以外的行程佔主要部份,在耶路撒冷發生的只記釘十字架的事。而約翰福音記載耶穌在耶路撒冷的言論為主要部份,其餘是次要。


符類福音  約翰福音
加利利 太4-18章;可1:14-9:50;路4:1-9:50  2:1-12;4: 43-54;6: 1-7:9
猶太地
 3:22 - 3:36
耶路撒冷 太21-27章;可11-15章;路19:19-23  2:13-3:21;5: 1-47;7: 10-10:39;12: 12-20
約但河外
 1章;10: 40-12:11
路程上 太19-20章;可10章;路9:51-19:28

六. 記載的重點不同
四福音是和諧的,然而重點不同:


符類福音 約翰福音
生平 記載主耶穌生平的「外表」事實 記載主耶穌生平的「內在」事實
性格 記載主耶穌生平的「人性」方面 記載主耶穌生平的「神性」方面
文學用法 使用比喻、短句,便於記取教訓。 使用隱喻,針對宗教家用長篇大論。
重要教訓 悔改、神國、永生(多指末世)- 以悔改進入神國。 重生、我是、生命、永生(多指現在) - 以相信進入永生。
逾越節 馬太、馬可、路加各一次。 至少三次(2:13;6:4;13:1),另有可能(5:1) - 耶穌是逾越節的羔羊。
相關資料 耶穌的降生、受洗、受試探、趕鬼、登山變形、最後晚餐、客西馬尼園祈禱。 沒有。
二元論 水平二元論(或時間二元論)。 垂直二元論(或空間二元論,上面vs.下面,天vs.地,神vs.世界,光明vs.黑暗,真理vs.虛假)。

約翰福音的生命、相信、認識


一. 「生命」的意義 - 符類福音和約翰福音有不同觀點:

  1. 符類福音的「生命」:
    永生在符類褔音也出現過,只是與猶太教一樣,是指將來世代的生命。因此,當那位富有的少年官問耶穌「如何可以承受永生」時(可10:17,路18:18),他是想到復活的生命。所以,符類褔音所指的「生命」是指「復活的生命」,耶穌也從這觀點來回答他:

    1. 「生命」是 - 神國的生命(可10:23);來世的生命(可10:30)。
    2. 結局是 - 人子再來時要區分義人和惡人,惡人要帶生命進入永刑,義人要帶生命進入永生(太25:46)。
  2. 約翰福音的「永生」:
    仍然保留其末世的性質,耶穌的一句話反映當時猶太人的看法「你們查考聖經〔或作應當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5:39;12:25)然而,約翰福音的主要重點:

    1. 不在於指示人通往來世生命之路,而在於使人現今就可以嚐到將來生命的滋味。
    2. 這生命是透過耶穌本人的話而賜下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6:63)。基於此觀點,約翰福音對「相信」的解釋,也與符類褔音不同。

二. 約翰福音中的「相信」與「認識」 - 全部以動詞出現:

  1. 「相信」:在約翰福音中以動詞出現98次,而此字的名詞「信仰」在符類褔音中出現24次,在約翰福音中卻未曾出現。約翰以動態的方式來激發人,愛慕神所賜的永生。

    1. 「相信」不是甚麼
      1. 形式上接受信條;
      2. 獲得了有關神和基督的知識。
    2. 「相信」是甚麼

      1. 全人投入的宗教經驗:即「信入」,是個人動態地委身給基督。
      2. 與相信的對象有動態及活力的關係:不是只在理智上的同意,在情感上激動,乃是以上因素加上意志的順服,全人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全人的與神契合。彷彿進入要吃衪、喝衪的地步(約翰6: 53),以致能接待衪、聽衪、跟從衪、愛衪。
    3. 「相信」的特徵 - 多是及物動詞,後面跟著明顯或隱含的受詞,有兩種受詞:
      1. 耶穌本身;
      2. 耶穌的工作或言論。
    4. 「相信」的表現

      1. 約翰1-12章之間,出現74次「相信」,針對未信者,著重在神蹟和言論,使人相信。在這段聖經,耶穌以「來」吸引未信者到衪面前,例如:「耶穌說:你們來看!」(約1:39),「撒瑪利亞婦人說:你們來看!」(約4:29)。最終,主耶穌使來看的人能相信衪。
      2. 約 翰13-21章之間,出現24次「相信」,針對門徒,著重在勸勉已信者要相愛、順服、事奉。在這段聖經,耶穌以「去」差遣門徒進入世界為衪作見証,例如: 「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約13:17),「你怎樣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樣差他們到世上。」(約17:18)。最終,主耶穌勉勵衪的門徒把 信心表現在相愛和事奉上。
  2. 「認識」:在約翰福音中有兩個不同希臘文的同義字,共出現142次。

    1. 「認識」的兩種用法 - 希臘式和希伯來式不同的用法:

      1. 希臘式用法:知道(事實)或理解,獲得有關神的知識。
      2. 希伯來式用法:相信或個人的交往。以舊約為例:
        • 例一:撒上2:12「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以利之子「不認識神」=「背逆、不順服神」
        • 例二:詩36:10「願你常施慈愛給認識你的人;常以公義待心裏正直的人。」這是平行結構,所以「認識神」=「心裏正直(心思順服神旨意)」
        • 結論:「認識神」= 神的律法刻在心裏,甘心遵行神的旨意。(耶31:31-34)
          「認識神」= 委身、順服 ;≠「獲得有關神的知識」。
    2. 「認識」與「相信」的關係 - 在約翰福音中

      1. 許多處都表明:「認識」=「信入」,約翰是用希伯來式用法,認識(相信)神並與之交往。
      2. 「知」是「信」的一部份。例子:
        • 約6: 68-69「西門彼得回答說:主阿!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 神的聖者。」。
        • 約17:8「因為你所賜給我的道,我已經賜給他們。他們也領受了,又確實知道,我是從你出來的,並且信你差了我來。」
          「知」與「信」兩者一前一後似有分別,但實際上兩者在實質上相同,即「知」是「信」結構上的一部份
    3. 「認識」神的途徑
      唯 一的途徑是:認識耶穌基督,所以約翰14: 7-9說「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認識他,並且已經看見他。腓力對他說:求主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足了。耶穌對他說、腓力!我 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麼。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參約17: 3)

2013年9月23日 星期一

對觀福音神學導論


馬太福音

  作者︰從早期的證據顯示,稅吏馬太先用亞蘭文寫成福音書,這是馬太福音一個重要的證據。約在主後150年,希拉波立的主教帕皮亞見證說︰「馬太將口傳資料用希伯來文編寫。」

俄利根(Origen,約185至254年)說,馬太福音是為「從猶太教悔改的信徒預備的,用希伯來文出版」。愛任紐(Irenaeus)說,馬太寫書時,彼得和保羅還在世;馬可寫書時,他們兩人已經死了。

  日期︰確定了馬太為猶太人寫書的大前提後,我們可以從「需要」的角度相信,馬太寫書日期是較早。我們有理由相信,在耶路撒冷有超過二萬名相信基督的猶太 人,這些信徒需要了解耶穌作為彌賽亞的身分,他們需要從猶太人的角度獲得信仰的激勵,好能面對反對者。數目激增的猶太信徒,構成一股重要而急切的需求力 量,需要有一本專為猶太人而寫的福音書。

  初期教會的觀點是︰「馬太在其他福音書寫書前,已經寫了他的福音書。這項見證,是極之有理,而且應該對這問題起了重要的作用。」馬太大概是在主後50年寫書的。

  讀者︰馬太福音的讀者,和初期教會的本質和增長是很有關系。切期的教會並沒有從猶太教分開,所以很明顯,初期教會主要都是猶太人︰五旬節之後不久,有五千 個猶太男子歸信。當時有需要解釋這些問題,如果耶穌是彌賽亞,為什麼上帝的國度還沒有降臨?馬太就是要向這些猶太讀者,解釋這個問題。

  神學目的︰馬太把握著猶太人對彌賽亞的盼望,他教導讀者,真正的彌賽亞,就是大衛的子孫,他已經來了,而其他福音書作者,則以耶穌為應許的彌賽亞,馬太刻意從一個獨特的猶太人觀點介紹耶穌。

  馬太福音的目的分為兩方面,第一,他要證明,耶穌就是彌賽亞。彌賽亞是猶太人對以色列君王的稱號,這位主會在將來賜救恩給以色列人。馬太介紹耶穌就是以色 列的彌賽亞,在(受膏者)他身上帶著先知、祭司和君王的職分。第二個目的,馬太要解釋上帝對國度的計劃,由於耶穌是以色列人的彌賽亞,而以色列人卻拒絕了 這位彌賽亞,馬太就解釋,因為國度已經賜給猶太人,但以色列人又拒絕,所以,國度便延遲降臨。猶太人屬地的國度,要在主第二次降臨的時候建立。

馬可福音

  作者︰初期教會,很強烈地見證馬可是第二卷福音書的作者。帕皮亞在主後150年左右寫過︰「馬可曾做過彼得的傳詳員,他準確地寫下每件事。」愛任紐在主後 185年左右寫著︰「他們(彼得和保羅)死後,門徒馬可,就是彼得的傳譯員,將彼得所傳講過的事情,寫下留給我們。」

  日期︰因為愛任紐見證馬可,在彼得和保羅死後寫書,又因為保羅大概是在主後66年夏秋之間去世的,所以馬可大概是在主後66至67年間寫成這本福音書。由於書中沒有提及耶路撒冷的毀滅,很明顯,馬可是在主後70年之前寫成該書的。

  讀者︰亞歷山太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約在主後195年寫道,羅馬人曾要求彼得為他們寫一個基督生平的記錄。很可能馬可就是這樣幫助彼得達成羅馬人的要求。認內證顯示,本書的讀者是非猶太人,故此書中很多亞蘭文用語都要翻譯過來。

  神學目的︰由於羅馬人是一個注重行動的民族,而不是一個較愛思想的民族,所以馬可筆下描繪的基督,也是「一位有能力的工人,而不是一個深湛的思想家,基督是一個以行動勝過一切的人。」

馬可福音的風格和內容,都反映出這種神學上的目的。因為馬可所描繪的基督,是一位行動的人子,他沒有記載他的家譜和出生詳情,一開始便提到他受洗,很快便進到基督的公開事奉。

  馬可所描述的耶穌形象,是他以僕人的身分來到世上服侍人,甚至將生命捨去,作許多人的贖價(可十45)。馬可的目的,是向他的羅馬人讀者,介紹一位大有能力的人子並僕人,令羅馬人相信耶穌。

路加福音

  作者︰我們有很強的外證,證明路加醫生是第三卷福音書的作者。《穆拉多利經目》(Muratorian Canon,主後160至200年)提到路加醫生,就是保羅旅游布道的同伴,他詳細考察了各樣事件後,便為基督編寫了一本生平傳記。愛任紐(約主後185 年)也見證︰「保羅的跟隨者路加,在一本書中,記錄了他所傳的福音。」亞歷山太的革利免和俄利根,都認為這本書的作者是路加。

  日期︰路加福音的寫作日期,和使徒行傳的寫成,有很密切的關系。使徒行傳很可能是在主後63年寫的,因為該書的結束十分突然,只記載了保羅的破囚,而對保 羅在主後63年的獲釋,卻一字不提。使徒行傳一章1節說明,路加的福音書是在使徒行傳之前寫的,那麼,路加很可能是在巴勒斯坦地最後的時期寫這本書,那時 大概是主後58至60年。

  讀者︰雖然路加表明,他的福音是寫給提阿非羅,這大概只是一句獻詞。路加的讀者無疑是外邦人。保羅完成了三次巡回布道後,他很需要將福音與別的著作分別開來,特別是使福音針對希臘人的思想。很多證據顯明,本書的讀者是希臘人。

)耶穌的家譜,追溯至亞當,就是全人類的始祖,而不單追溯至猶太祖先。

)已應驗的預言,是在基督向猶太人所說的話中提及,而不在作者的護教記載中提及,正如馬太所作的。

)一些猶太名詞,如「拉比」,都盡量不用。

)作者用了希臘名字,來代替希伯來名字(比較路六16,二十三33)。

  神學目的︰路加有一個宏觀的著眼點,他要強調福音的普世性,而耶穌是全世界人的救主。作者是借著將耶穌家譜追溯至亞當——全人類的始祖,來強調這點。作者這個用心,也可以在比喻中看到。

「進入天國的是撒瑪利亞人(九51 至56,十30至37,十七11至19)、異教徒(二32,三6、38,四25至27,七9,十1,二十四47)和猶太人(一33,10);天國也是賜給 稅吏、罪人和流浪的人(三12,五27至32,七37至50,十九2至10,二十三43),也賜給尊榮的人(七36,十一37,十四1);賜給窮人(一 53,二7,六20,七22),也賜給富人(十九2,二十三50);賜給女人,也賜給男人。」

這些都說明了路加寫書的目的︰「人子來,是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十九10)
(本文參考: 慕迪神學手冊)

對觀福音的問題


要建立對觀福音(synoptic gospels)的神學,最重要是先明白作者的觀點。馬太、馬可和路加的作品是寫給誰?他們為什麼要寫作?每一位作者特別著重的是什麼?他們特別強調的主 題又是什麼?這些都是聖經神學要問的重要問題,讓我們知道每一位作者要發展的神學重點,和關注點。聖經神學特別關注的是,作為人的作者,他所關心的是什麼 事(當然不可忽略了上帝的啟示的因素)。

     有關作者、寫作日期、讀者和寫作目的等導論性的研究,也可幫助我們找到個別作者所關心的重點。

     「對觀」(synoptic)二字,是從希臘文而來的,意思是「一起看事物」,這說明了馬太、馬可和路加三卷福音書的特色。這三卷福音書,要放在一起研讀,因為三卷書都用相似的方法看基督的生平。

     研究對觀福音,一定遇到一個問題,就是三卷書彼此的關係。這些作者有沒有彼此採用對方的材料?他們的資料來源是不是相同的(來源稱為「Q」是來自德文quelle)?

這些福音書,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三卷福音書記載事件的手法,都有相似之處(比較太九9;可二10;路五24),他們都採用了一些罕見字眼。但是,三卷福音書都有獨特不同的記載,倒如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中,基督誕生的事蹟和基督的家譜便有不同;平行的經文記載,也有不同,例如耶穌受試探的次序便是(太四1至11;可一12至13;路四1至13)。
這三卷福音書彼此有什麼關系?學者曾提出以下幾個理論。

口傳理論(Oral Tradition Theory)

  學者相信,按初期教會所傳的信息,他們對耶穌的生平和工作,都有一個固定的格式,但是,他們並沒有在文字上存留對觀福音所依據的記載格式。

互相依存理論(Interdependence Theory)

  1789年,格利斯巴赫(Griesbach)提出一個說法,第一位作者所依據的是口傳;第二位作者則引用第一位作者所寫的材料;第三位作者是引用第二位作者。

原始福音理論(Primative Gospel Theory)

  1778年,勒新(Gotthold Lessing)提出福音書的作者,是採用了一個原始的資料來源(Urevangelium);這資料早已失傳。

片斷理論(Fragmentary Theory)

  1817年,士來馬赫(Fridrich Schleiermacher)提出,福音書的作者是根據很多不同有關基督生平的片斷文件,來編寫福音書的。

兩個文件理論(Two Document Theory)

  近期的發展,提出了這個理論。由於馬太和路加的記載,都與馬可出入不大,而馬可的材料,許多都出現在馬太和路加的書上,因此,馬可一定是先寫了書,然後被 馬太和路加所引用。但由於馬太和路加也有不少相同的資料,不能在馬可福音中找到,馬太和路加一定是引用另一個共同資料來源,稱為「Q」文件。

四個文件理論(Four Document Theory)

  斯特理特(Streeter)提出,福音書最後的寫成,是根據四個獨立不同的資料來源︰約在主後60年,馬可福音在羅馬寫成;約在主後50年,「Q」文件 在安提阿寫成;約在主後65年,「M」文件(馬太福音的私人口頭資料)在耶路撒冷完成;及約在主後60年,「L」文件(路加福音的私人資料)在該撒利亞寫 成。

現代發展

現代批判學理論,著重探討應採取那些學說,來解釋福音書的人為寫作起源和過程。這種方法學雖是有用的,而且也有些保守派學者都採用這種批評學研究方法去理解聖經,但這種方法也有本身的危險。

在《塔爾博評論》(Talbot Review)曾刊登過一篇文章,以評估批判學的價值,讀者不妨一看。下面是一般解釋;不同的作者可以作不同程度的開放和保守的介紹。

  歷史批判學(historical criticism)︰如果經文隱晦,學者便要先找出「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去幫助澄清記述。學者要從平行的記載中找出不同的地方,檢視當時歷史的資料,判 斷那些事情是否真正發生過,確認超然事件(這是自然事件最後的解釋)、教會所「自撰」的故事及其他方法。歷史批判學的基本問題,是這方法以聖經為一本普通 的書,並且承認聖經可能有錯;故此,這種方法不能和默示論相吻合。

  來源批判學(source criticism)︰來源批判學確定對觀福音書所採用的資料來源,並確定這些資料與福音書的關系。舉例說,那裡有一些重復的記述,學者會嘗試解釋文章的 相關性,和背後的資料來源。以馬可福音四章10至13節來說,馬可是引用了另一個資料來源,但那裡是沒有11至12節的。字句上的相似,也說明了相同的資 料來源。來源批評學擁護者認為,作者都是引用了一些相同的資料來源,但他們在細節地方,自由地加以詳述,「他們不太注意於歷史的枝節」。來源批判學有兩方 面的問題︰它忽略了默示的神聖一面,並且承認聖經有錯誤;它的學說建基於脆測,但不能找到背後資料來源的證據。

  形式批判學(form criticism)︰布特曼(Rudolf Bultmann)是形式批判學的先鋒,他認為對觀福音書是一些「民間作品」。布特曼認為福音書的作者,採納及編輯了一些材料,然後根據教會對那些事件的 理解而寫作,而且他們並不根據歷史觀點作準確的記錄。形式批判學可以說是建基於來源批判學,嘗試解釋馬可福音及Q文件的來源。馬可福音是初期教會的作品, 將基督的生平加以點綴式的記述。

馬太和路加採用了馬可福音的資料,再加以點綴,寫成自己的福音書(這些作者都不是歷史上的馬太和路加,而是第二世紀的人),由此看來,大部分的福音書都不包括歷史資料,不過是初期教會的點綴記述,這些點綴式的記述,是為了安慰受苦的基督徒。但這些「虛構故事」(inventions)和歷史事實已不能區分了。校訂批判學(redaction criticism)︰「校訂批判學是一種聖經批判學研究方法,嘗試認作者的編輯手法和對資料所採取的態度,來確定福音書作者的觀點。」

福音書作者不單是歷史家,也是一個神學家,「試圖將傳統加以修訂、組織和創作。」

作者可以很富創作性,他可以更改或修飾歷史傳統,也可以不根據歷史的事件。舉例說,根德裡(Gundry) 嘗試解釋馬太福音,他認為博士的朝拜,不是歷史事實,而是根據牧羊人的故事,由作者將故事加以改動,以迎合他個人神學上的目的。校訂批判字就是要分辨作者 的神學觀點,和他的資料來源。用這種方法去解釋福音書的寫作方法,會有很大的問題,而問題就在於以上的理論,都不過是臆測。舉例說,我們沒有證據證明有一 個Q資料,此外,最近的理論是建基於馬可福音是最早寫成——這個問題很大,因為它違背了十八世紀的傳統說法和教父的解釋。說馬可最先寫書,然後馬太和路加 都參考馬可這種說法,雖沒有違背默示的理論,但這種說法不太可能,在作結論前,我們需要以下幾個因素︰
 
 )以上理論皆注重福音書著作的人為因素,不錯,這是一種合理的考慮,但人往往會忽視了神聖的因素。耶穌在約翰福音十四章26節應許門徒,聖靈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句話」。這是一句重要的教訓,說明了聖經的寫成具有超然的一面。福音書的作者,怎能記得基督生平的細節及談話?這是超然的能力。主耶穌在房子裡已經應許過了。這點是不可忽略的。這是聖經著作的神聖要素。
 
)作者是根據第一手資料寫書,而且往往自己就是目擊證人。馬太和約翰都是目擊證人,他們所寫的,都是親眼看過,親身經歷過的;馬可是根據彼得的資料寫書;路加很可能是根據保羅和其他人的資料寫書,此外還加上他個人的研究(路一3)。          
 
 )還有其他目擊證人是見過和听過主基督的,並且能夠提供資料(路一2至3)。雖然一般的講法說路加是根據文字上的資料來寫書(這是可能的),但根據路加福音一章2至3節,這也可能是指路加從一些見證人和基督的僕人身上探求資料,而他們又將資料給他。
 
)作者是靠著神聖的啟示和默示寫書。有些因素是不能用人性層面解說的,舉例說,保羅是憑著神聖的啟示寫作和教導;他自己強調,他不是從任何人接受福音的——甚至不是從使徒接受。上帝直接將真理啟示給保羅(加一11至12;弗三3)。

對觀福音神學論題


[有關上帝的教義]

     系統神學的研究,必須獲得按照聖經對上帝本性和屬性的理解。(雖然無限的上帝,至終是不能完全理解的。)可是,對觀福音書只提供我們部分的研究,「所有新約作者,都採用舊約對上帝的觀點」。對觀福音書描述上帝的屬性,就如下列︰

  「上帝的看顧」可從上帝照顧小麻雀看到(太六26,十29)。

「上帝作為父」的身分,特別顯明在他看顧小孩子的事上(太六32)。

「上帝的恩典」是賜給信的和不信的人,無分彼此(太五45)。

強調「上帝的王權」︰上帝有一個寶座(太五34,二十三22);上帝是主(太四7、10;路四8、12)。

「上帝的審判對所有人都是公平的(太三7,七1、2;路三7);多得的要受審判(太十一22至24);上帝審判自己的子民(路十八7)。「上帝的榮耀在登山變像中,向使徒彰顯出來,(太十七1至8;可九2至8;路九28至36)。

「上帝的良善」無可比擬(十九17,可十17;路十八18至19)。

「上帝的能力」彰顯在叫死人復活的神蹟中(可十二24至27);對上帝來說,是沒有不可能成就的事情(可十27;路一37,十八27)。

「三位一體上帝」的道理在基督受洗(可一9至11)和差遣使徒時(太二十八19)顯明出來。

[有關基督的教義]

     童女所生︰馬太和路加都強調,基督從聖靈得著人性(太一18;路一35)。馬太非常注意強調,馬利亞在產下耶穌之前,沒有與任何男性有染(太一18至25)。馬可也強調,耶穌是「馬利亞的兒子」,而不說他是約瑟的兒子(按猶太人習慣,是提及父親的名字的)。

      人 性︰三卷福音書都強調耶穌的人性。馬太強調耶穌有家譜(一1至17),從人而生(一25),有嬰孩時期(二1至23)。同樣地,路加也強調耶穌的誕生和卑 微的背景(二1至20)、他怎樣學習猶太人的習俗(二21至24),和他怎樣在童年長成(二41至52)。馬可強調耶穌的人性比其他兩卷福音更強,因為他 強調耶穌的工作、生命和一切活動。三位作者都強調耶穌在面對試探中人性的表現(太四1至11;可一12至13;路四1至13)。例如在漁船上工作、納稅、 跟不同的人交談、流汗如血、在十架上呼喊等等事情,都反映出耶穌的人性。但耶穌不是一個平常人;他赦免罪惡,他有權力征服自然,他彰顯上帝的榮耀——這一 切事「叫他成為獨一無二」。

     無 罪︰雖然對觀福音書中的耶穌是一個人,但對觀福音書中的他不是一個普通人——他是由童女所生,是無罪的。由於基督由童女所生,他沒有罪惡的本性,和犯罪的 傾向(注意雅一14至15﹞。耶穌呼召人要悔改,但聖經中沒有記錄他需要悔罪或悔改。他的受洗是要「盡諸般的義」(太三15),而不是為了悔罪(太三 6)。他所受的試探,更顯明了他在所受的各樣試探上,都是無罪的(太四1至11;可一12至13;路四1至13)。他對彼得的責備,顯出他與罪惡完全無關 (太十六23)。

     神 聖︰馬太強調耶穌是「大衛的子孫」(太九27,十二23,十五22,二十10、31,二十一9、15,二十二42)。在馬太福音九章27節,那個瞎子很清 楚大衛的子孫就是彌賽亞,他能夠完成彌賽亞的工作——例如,他可以開瞎子的眼(賽三十五5),這是上帝的作為(詩一四六8)。馬太福音二十一章9節所用的 名字,說明了再來的救贖主,要將救恩帶給以色列人,並拯救他們,將福氣賜給他們(詩一一八25至26)。

     馬太繼續介紹耶穌為彌賽亞的身分,因為他應驗了舊約有關彌賽亞的預言(一22至23,二5至6,三3,四14至16,八16至17,十一5,十二17至21,十三34至35,二十一4至6、9、16、42,二十三39,二十四30,二十六31、64)。

在馬太福音十六章16節,耶穌接受了彼得對他身分的確認,就是基督,即受膏者。在馬可福音十四章61至62節,耶穌回答大祭司問及他是不是彌賽亞的問題,他肯定地回答說︰「你說的是。」

     「人 子」這稱呼出自但以理書七章13節,那里描寫這位人子,勝利地將國度交給父。詩篇一一○篇1節描述他坐在父的右邊。馬太福音二十六章63至64節顯示,這 個名字基本上與上帝的兒子同義。這個名字強調了幾件事件︰權柄(可二10)、榮耀(太二十五31)、羞辱(太八20)、苦難和死亡(可十45)、與聖靈的 關系(太十二32)、救恩(路十九10)。「耶穌相信自己,是屬天的彌賽亞,要代替人完成在地上的使命,這使命的結果是最終的榮耀。」

     耶穌在一個絕對獨特的意義上,稱為「上帝的兒子」。「耶穌稱上帝為『父』、『我的父』、『我在天上的父』、和『你們在天上的父』——共有五十一次。」

耶穌的稱呼,顯示他清楚知道這一種獨特的關係(太十一27),父也知道這種關系(太三17;可一11)。兒子擁有父親的本性和特質;父上帝稱耶穌為自己的兒子,就是說,他的兒子耶穌是上帝,因為他與父擁有同樣的特質。

     贖 罪︰基督被以色列人拒絕後,就預言自己在耶路撒冷受苦(太十六21,十七22,二十18至29,二十六1至5;可八31,九31,十32至34;路九 22、44,十八31至33)。在這些經文中,耶穌曾預言到誰叫他受死、誰要殺害他、他是怎樣受害、他的各樣遭遇,和他三天後復活。

     耶穌告訴門徒,他的死是為了付出贖罪的代價(太二十28;可十45)。他說,他要犧牲生命,作多人的贖價,贖價含有代替的意思。

耶穌這句話所用的「贖價」,意思是指付出金錢,叫奴僕得自由;基督付出了代價——死——釋欣許許多多在罪中受捆縛的人。基督設立最後晚餐時,他已說明餅和酒是代表他的身體和血;這血是為多人流出來的,叫罪得赦(太二十六26至29;可十四22至25;路二十二15至20)。

贖價就是他所流的血;所救贖的是許多人;救贖的結果是罪得赦免。基督借著死,叫新約發生效用,叫罪得赦免,這是舊約(摩西之約)所未能成就的。

     復活︰耶穌在幾個場合裡,曾預言自己的復活(太十六21,十七22至23,二十19;可八31,九31,十34,路九22,十八33)。

他更強調,他要在第三天復活(這是他無所不知的明證﹞。所有福音書的記載,都強調基督是「肉身」復活的。(太二十八;可十六;路二十四;約二十)

     耶 穌的復活,有無數的見證人︰抹大拉的馬利亞和其他婦女(可十六2至8;約二十1);彼得和約翰(約二十2至10);抹大拉的馬利亞(約二十11至18); 其他婦女(太二十八9至10);往以馬忤斯的兩個門徒(路二十四13至32);在房子里聚集的十個門徒(約二十19至25﹞;在一個星期後聚集的十一個門 徒(約二十26至31);在加利利捕魚的門徒(約二十一1至25);在加利利的十一個門徒(太二十八16至20);在耶路撒冷的門徒(路二十四44至 49)。

     約翰記載,耶穌的裹頭巾仍然卷著(約二十7),就是說,整個裹頭巾仍然保持圓形,好象頭顱仍在裡面一樣,「放在一處」。頭巾和其他裹尸布分開,頭巾和裹尸布的形狀,叫約翰清楚知道發生了什麼事,耶穌基督的身體,已經離開了裹尸布——他復活了。

[有關聖靈的教義]

     關於基督由童女所生︰馬太和路加都將耶穌在馬利亞腹中懷孕的事實,訴之於聖靈在他身上的作為(太一18,路一35)。

     關於基督的受洗︰耶穌受洗時,聖靈降臨在他的身上,給他能力,可作公開的事奉。聖靈也啟示了基督事奉的源頭(父上帝﹞,和耶穌與三一上帝聯合的事實。耶穌不是離開父上帝,自己工作的。

     關於基督受試探︰馬可福音一章12節強調,是聖靈催促耶穌到曠野,受魔鬼的試探。”這件事是要證明聖子無罪。

      關於基督的工作︰馬太福音十二章28節顯明了基督的事奉是借著聖靈完成的——那是一個公開的見證,向所有人顯明,他的能力是從天上來的。(比較路四18至19)

  關於聖經的默示︰馬可福音十二章36節引用了詩篇一一○篇1節的話說︰「大衛被聖靈感動說」,這句話暗示當大衛寫詩篇一一○篇時,聖靈曾引導大衛用筆寫出正確的話語。這個例子說明了聖靈在聖經默示工作上的地位。

[有關教會的教義]

     對觀福音書中,沒有建立完整的教會教義。

「教會」這個名詞(希臘文ekklesia)在馬太福音使用了三次,而在馬可及路加福音均沒有使用。這個詞在馬太福音十六章18節的使用,是有專門含意,但那裡還指出一件將來的事情。有關末世的教義對觀福音書對於末世的事情,提供了廣泛的材料。

「國度」這個詞(希臘文basileia)在對觀福音書中,是一個重要的字眼,在馬太福音出現了五十六次,在馬可福音出現了二十一次,在路加福音出現了四十六次(但在約翰福音只出現了五次)。

馬太福音所用「君王」這個詞(共二十三次),多過任何一卷新約書卷。對觀福音書強調,耶穌來是要建立於上帝國度。這個字第一次的出現,是在馬太福音三章2節,施洗約翰傳道時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耶穌傳道時,也講同一個信息(太四17),預言彌賽亞國度的來臨,勸勉世人要悔改。他用話語(太五至七)和工作(太八至十)來證明他的身分。以色列人的領袖,看見這些證據就評論說︰「這個人趕鬼,無非是靠著鬼王別西卜啊!」(太十二24)。

這 位君王被自己的國民拒絕,結果他的國度中止降臨。耶穌在馬太福音十三章的比喻中,講述了很多關於這段過度時期的事情,就是彌賽亞第一次降臨被拒絕和第二次 降臨之間發生的事情。耶穌講述當君王再來建立於上帝國度之前,以色列人和全世界要面對什麼災難。大災難要來臨(太二十四4 至28;可十三5至23;路二十一8至23),之後基督才第二次降臨(太二十四29至51;可十三24至37;路二十一24至36);然後,以色列人要按 著本身所有的特權和特有的知識負上責任(太二十五1至30),而外邦人也按著他們在大災難時期對上帝信息的回應受審判(太二十五31至46)。

符類福音中的基督論


一. 基督論的重要性
是「上帝國」的中心,因為,上帝國=耶穌與其事工=上帝作王統治與福份。

二. 符類福音中的基督論
包括:1).彌賽亞(=希臘文的基督);2).人子(受苦的僕人)。

  1. 彌賽亞(=希臘文的基督)
    除了馬可9:41外,在符類福音中,耶穌沒有自稱「彌賽亞或基督」。然而:
    1. 當時猶太人對「彌賽亞」的期待是:
      1. 大衛王式
        無論是博士們的朝拜(太2:2),或是文士們回答博士們的話(太2:4-6),及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人後要擁戴耶穌作王等,都顯出這種心態。
      2. 君王式
        猶太人要一位能救他們脫離羅馬帝國的超凡君主,以致在耶穌騎驢進耶路撒冷時,呼喊「和散那」,卻在彼拉多面前嚷叫「釘他十字架」!
    2. 耶穌彰顯的「彌賽亞」是:救主式 - 從解放巴拉巴的事上(太27:17),猶太人不要一位能代死贖罪,拯救他們脫離罪惡捆綁的救主。
    3. 為何耶穌很少自稱為「彌賽亞」,但不否則,直到復活升天後才用在祂身上?因為:
      1. 復活前
        「基督」被誤解成政治性的王,若耶穌大力自稱,將會引起百姓集體反抗羅馬帝國的革命,反而誤了耶穌真正的使命-拯救世人。
      2. 復活後
        耶穌的「彌賽亞」使命終被了解,「彌賽亞」重新被定義,即耶穌帶來救恩,信徒大力傳揚耶穌是基督(彌賽亞)。因此,在褔音書中,耶穌不等於基督(頭銜);而在教會中,耶穌=基督(專有名詞)。
    4. 彼得認信的「基督」之含意:
      1. 耶穌是舊約應許的「彌賽亞」,雖然施洗約翰曾懷疑過,然而耶穌叫他門徒把所看見所聽見的事工和教訓轉告他(路7: 21-22)。
      2. 當耶穌在問十二門徒「你們說我是誰?」時,天上的父指示彼得說:你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兒子(太16:15-17)。
      3. 耶穌是上帝國度中的人子,因為十二使徒中雅各和約翰兩兄弟求在未來耶穌作王時,坐在其左右。
  2. 人子
    耶穌在世上時曾有65次自稱「人子」,然而無人如此稱呼主;教會除了司提反和約翰以外,皆不用。
    1. 舊約背景:
      1. 在以西結書中,人子=人;
      2. 在但以理書中,人子→聖民們。
    2. 教父時期:人子指耶穌的「人性」。
    3. 符類福音:「人子」有三個意義,都是耶穌所言,請參閱《新約神學》p. 166-167-
      1. 地上服事的「人子」──是「彌賽亞」的頭銜:
        1. 有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太28:18)。
        2. 有權解釋安息日的規條,因祂是安息日的主。
        3. 人對人子的角色可干犯,但不可對彌賽亞能力的源頭「聖靈」說成撒但。
        4. 人子的使命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
      2. 受苦的「人子」
        1. 在舊約,以賽亞書53章的「受苦僕人」是指猶太民族,少指彌賽亞。
        2. 在主降世以前,彌賽亞不等於受苦的僕人,因為不能分辨以賽亞書61:1-2中所指,耶穌降世的角色「受苦的僕人」和耶穌再來的角色「 榮耀的 君王」之間的分別。
        3. 人子的受苦不因贖罪,乃因與仇敵的爭戰而受苦。
        4. 福音書中,可10:45「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描述聖僕最為清楚。
          1. 贖價(賽53:10的贖罪祭);
          2. 作多人(賽53:11指有許多人、多人)。 主耶穌把「人子」(但以理7章,屬天、先存、榮耀的) =「受苦的僕人」(以賽亞53章,地上、卑微、軟弱的)
      3. 末世榮耀的「人子」──「我是。。。」(可14:62)→「人子」駕雲降臨。
    4. 結論:
      1. 「人子」不是為了表達耶穌的「人性」,而是宣稱「彌賽亞的威嚴和職責」。
      2. 「人子」=彌賽亞的頭銜+在成為 榮耀的 君王以前要先成為卑微受死的僕人=上帝國的奧秘。
    5. 耶穌使用「人子」的目的:
      1. 門徒不清楚主的確實身份,主問「人說我人子是誰?」──是先知中的一位?
      2. 主可隱藏(可1:24, 25, 34, 44; 3:11,12; 5:43; 7:36; 9:30)或顯露(可2:7,10; 5:19)衪身份。主把新定義「受苦的僕人」加猶太人過去「彌賽亞」的含義中。
      3. 「人子」=我(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人子降臨在衪的國裡,人子坐在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3. 上帝之子
    即「上帝的兒子」,耶穌只有兩次(約9:35, 10:36)如此自稱。上帝數次稱衪「這是我的愛子。。。」,撒但在曠野試探時稱衪「上帝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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