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6日 星期六

彼得神學之論題


    很清楚,彼得神學是以基督為中心的神學,彼得著重於解說有關基督位格的重要教義。他強調基督無罪、基督的救贖、基督的復活,和基督的榮耀。彼得也講述基督的受苦、羞辱,和被拒絕。

[基督]


     彼得所採用有關基督的名字,是值得探討的。在使徒行傳的講章中,彼得樂基督為耶穌,或拿撒勒人耶穌。在使徒行傳二章22節,彼得稱基督為「拿撒勒人耶穌」,也許他是要提醒聽眾,耶穌因為「拿撒勒」這個名字而曾被人拒絕,因「拿撒勒」是含有負面的意思。在使徒行傳二章36節,彼得稱基督為「耶穌」,他是要提醒人,這位耶穌不單是人,因為「上帝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彼得這段話,強調他們「當確實的知道」。在使徒行傳三章13節,彼得提到耶穌得榮耀,他用了以下的稱號︰「僕人」(三13),「聖潔」、「公義者」(三14)及「生命的主」(三15)。當彼得在三章6節再次提及耶穌,他強調他名字所帶來的權柄和能力。


     彼得在他的書信中,喜歡用「基督」這名稱,同時也愛用「彌賽亞」這名稱來形容基督的受苦。彼得提到基督流出他的寶血(彼前一19);他為人受過苦(彼前二21),曾在肉身受苦(彼前四1),在見證人面前受過苦(彼前五1),曾經一次(語氣加重)為罪受死(彼前三18)。彼得根據這些勸勉信徒,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彼前三15);要存著無虧的良心,為基督受苦(彼前三16);也要存歡喜快樂的心,為基督受苦(彼前四13至14),因為到最後,上帝要藉著他們與基督的聯合,呼召他們進入永遠的榮耀(彼前五10)。


     彼得也用複合名詞來稱呼基督,但這樣的稱呼,不是強調基督的受苦,倒是強調他的復活、榮耀及第二次來臨。信徒靠著主耶穌基督,得以重生,有活潑的盼望(彼前一3);靠著耶穌基督的復活得救(彼前三21);被建為靈宮(彼前二5),借著運用屬靈的恩賜,榮耀耶穌基督(彼前四11),和在耶穌基督的知識上長進(彼後一8,三18)。信徒都在盼望耶穌基督榮耀的顯現(彼前一13;彼後一16),他們所受的試煉,要叫耶穌基督得榮耀(彼前一7)。

[救恩]


     在前面的討論裡,彼得已經強調基督的救贖工作︰他是完全的祭物,無瑕無疵,如同羔羊(彼前一19);他沒有犯罪(彼前二22);他代替眾人受死,以無罪代替有罪(彼前三18)。彼得強調一件事——他為我們被殺害。彼得強調耶穌站在罪人的地位上為人受死(彼前二24)。他救贖他們脫離罪的勞役(彼前一18)。


     基督的救贖計劃,在太初已經定下(彼前一20),卻在歷史上才顯明出來。藉著基督的復活來完成他的救恩,使信徒能有活潑的盼望(彼前一3)。


[聖經]


     除了保羅,彼得可算是講論了最多關於聖經教義的一位使徒。彼得讓我們知道,聖靈在默示工作上的重要性,彼得也肯定了保羅著作有上帝的默示。彼得提供了一個關於聖經的最完整教導︰聖經是從聖靈而來;聖經能叫人重生,並且得著屬靈的長進。


     以下是彼得所講關於聖經的一些教義︰


  ()聖經稱為「先知的預言」(彼後一19),這是指整本舊約而言。彼得說明,整本舊約聖經,因基督的顯現而得以確定。

 

)聖經是活潑的,是長存的道(彼前一23)。人的種子,是會朽壞的,但上帝的話語卻永不朽壞。

 

)聖經是潔淨的,能使人得著喂養,叫信徒靈性增長(彼前二2)。

 

)聖經不是人的產物(彼後一20)。

 

(V)聖經雖由人寫成,但人只是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話語,這已能確保聖經無誤(彼後一21)。

 

)新約與舊約經文,同樣是出於默示(彼後三16)。彼得將保羅的書信與「別的經書」並列。

)聖經是神學真理的基礎(彼前二6),彼得引用以賽亞書二十八章16節,並且根據這節經文,建立他的神學觀點。

[基督徒生活]


     彼得也曾提及其他有關基督徒生活的教導,他主要關注受苦方面。他的對象也是正在為信仰受苦的希伯來基督徒(彼前一1),彼得鼓勵他們,向他們解釋信徒應怎樣回應苦難,特別指出什麼苦難是不該受的(彼前一6)。關於受苦的教導,有提醒,也有勸勉。

 

第一,信徒應該知道會有試煉和苦難臨到,他們應有心理準備,因為基督也曾受過苦難(彼前一11,四12,五9)。

 

第二,信徒應在苦難中喜樂,因為他們可盼望基督再來(彼前三14,四13)。

 

第三,信徒可能受到不公平的苦難(彼前二19、20、21、23,三17)。基督徒若是為本身的錯誤受苦,是不應稱贊的,但信徒若是忍受不公平的苦難,那在上帝面前就是可喜悅的。基督曾受苦難,他自己也留給信徒一個榜樣(彼前二21至23,三17至18,四1)。最後,信徒可能會按照上帝的旨意受苦(彼前三17,四19),但他們會在苦難中得到上帝的力量(彼前五10)。

[教會]


     雖然「教會」一詞,沒有在彼得的著作中出現過,但彼得確曾討論過教會的教義。


     <普世性的教會>

 

彼得肯定猶太人和外邦人會聯合成一個身體(徒十34至43)。在這個長篇的講論裡,彼得宣告外邦人已被上帝接納,他們不需要藉儀式,先行歸化猶太教(徒十35)。在此以前,外邦人須先受洗,歸入猶太教,並且獻祭,接受割禮。彼得在使徒行傳十五章7至11節已肯定這些儀式己成過去。


  <地方教會>

 

在彼得前書五章1至4節,彼得提到地方教會中長老的責任。他們要牧養上帝的群羊。牧養的工作包括喂養(教導)、保護、養育和照料。這不是一種權力的轄管,也不是一種賺取金錢的工作,這必須出於甘心樂意,作敬虔的榜樣。
  彼得也提到洗禮。他用類比(analogy)手法將洗禮和挪亞加以比較,挪亞的洪水怎樣象征脫離舊有的生活,水的洗禮也怎樣象征我們脫離舊的罪惡生活(彼前三21)。

[末後的事]


  <背景>

 

這位使徒在彼得後書提到基督再來之前的一些情況,那時,會有假教師進入教會。這些假教師不承認買贖他們的主,他們的假教訓會被人認出(彼後二1)。這些假教師也表現出不道德的行為(彼後二14);他們領人走錯路,但他們會在基督再來時受審判(彼二9)。


  <基督的來臨>

 

彼得的兩封書信,似乎要將教會的被提和基督再來審判惡人兩件事分別開來。信徒被提,是要得著拯救和賜福;但彼得又說,信徒目前雖受苦難,但在基督顯現的時候,這些就會成為贊美與尊榮(彼前一7)。彼得勉勵信徒,要堅守對基督顯現的盼望(暗示被提)(彼前一13)。在彼得後書中,使徒說基督會再來,審判那些譏消他再來的人(彼後三1至7)。這次再來是「不敬虔之人受審判遭沉淪的日子」(三7)。


  <永遠>

 

彼得形容主的日子是會突然來到的(彼後三10)。「主的日子」這個名詞,在聖經中有幾種用法,一般來說,它是指從教會被提到千禧年國度結束的時期,那麼,主的日子就包括對未信者的審判,和對信徒的賜福。從彼得後書三章10節下至12節來看,彼得所指的是一個永遠的天地。千禧年國度結束,天要在大響聲中廢去,地也要焚燒,這是因為罪惡所致。天地都要更新,預備進到永遠。彼得又給信徒在實際生活上的勉勵,來結束他有關末世事情的教導(彼後三11)。

 

2020年6月5日 星期五

歸納查經法之應用

應用是歸納法查經的終極目的,把得著的東西應用在自己的生活上,這才是查經的目標。應用的資料也應該從經文本身的得著來使用。

 

1. 應用過程

 

    應用可分為二個階段,一個是歷史情況,另一個是當前情況。一些真理不可把歷史情況及當前情況混為一談。研經者在應用時,必須肯定這二個階段的情況。例如,「不可拜偶像」這真理,它含有歷史情況(指責當時的以色列人不可敬拜偶像,因為上帝才是唯一的真神),但是它也含有當前情況(現在的信徒也不可敬拜偶像,同樣上帝是唯一的真神)。而不可吃血(15:20)是因為初早期教會時代在教會中有外邦人信徒,也有猶太人信徒。猶太人不吃血是因為堅守利17:11,14的教導。因此,在耶路撒冷大會的議決中,為了體諒猶太人的風俗,所以也勸戒外邦人信徒不吃血。但是當前的情況已經不一樣,因此這真理在今日一些教會中已不再遵守。(註:今天有許多華人教會仍然遵守不吃血的教導,認為這是不變的真理。)當然,聖經中還有一些真理是難以決定究竟是歷史的或是當前情況的。例如,女人要蒙頭就引起了許多爭議。一些教會(大多數的教會)認為林前11:4-7所指的是歷史情況,當前已不適用,但也有一些教會(極少部分)認為這真理也應該應用在當前情況中。對於這樣的問題,研經者應該要更加小心處理應用的步驟。

 

2. 應用的種類

 

聖經可分為理論上及實際上的應用。理論上的應用應為先,而實際上的應用必要緊隨於後。如果只有理論上的應用而沒有實際上的運用,這就是膚淺的應用了。因為這只是頭腦的操練而已,並沒有落實於生活實際的層面中。例如,約3:1-21,研經者不只是在理論上知道必須要重生,或是認為接受了基督就已經是重生了,而是要進一步的找出重生的生命應該是怎樣的,有哪些“新生”的樣式,或有哪些外表的行為表現,這才是好的應用。

 

3. 應用的範圍

 

    並不表示所有經文的全部真理都適用於所有範圍。一些真理適用於自己及別人;一些適用於社會某些生活方面(經濟、政治、文化等等);一些真理適用於區域性或是全國性,或是全世界性;而一些真理只適合於信徒而不適合非信徒。

 

    許多時候,經文本身的性質決定其真理的適用範圍。有些經文,例如羅馬書第六章,是適用於信徒,對非信徒不適用。再取以上約3:1-21為例,耶穌與尼哥底母的對話所引出必須重生的真理,特別適用於基督徒及其他宗教信徒身上。對無神論者,則只能間接適用。

 

 

歸納查經法之解釋和分析經文

    這一步是嘗試把觀察過程所提供的資料加以分析、歸類、比較,以便深入明白經文。觀察是客觀的,分析雖不能絕對客觀,卻也不能隨便武斷。

 

1. 解釋的定義

  

找出聖經作者藉文字及語句所要表達的意義。它要回答的問題是:「這是什麼意思?」解釋是建基在觀察的步驟上。下列圖表可分辨兩者的關係:

觀察

解釋

1. 探究經文的「什麼」(WHAT)

1. 探究經文的「為什麼」(WHY)

2. 運用眼睛,回答一個問題:「我看見什麼?」

2. 運用頭腦,回答一個問題:「這是什麼意思?」

3. 注重事實,或事實與事實之間的關係。

3. 注重技巧,對所觀察的事實作出解釋、結論或判語。

4. 簡單與直接。

4. 繁複與多樣。

 

2. 解釋的原則

 

a. 則上,每段經文或每項用語只有一種解釋。

b. 直接而簡單的解釋比曲折而複雜的解釋可取。

c. 研經者必須客觀地將聖經的信息與意義讀出來,而非存著偏見、主觀的把神學思想讀進去。

d. 艱澀難解的經文要參照明顯易懂的經文。

e. 注意上文下理思想的一貫性。

f. 瞭解文法的結構及詞句彼此間的關係,以斷定經文的意義。

g. 瞭解聖經時代的歷史、文化背景。

h. 對照及比較同類或同主題的經文(使用串珠/經文彙編),以找出聖經整體啟示的教導。

i. 注意每段經文特有的體裁,可幫助解釋經文的意義。

 

3. 解釋的步驟

 

A. 勤發問題

 

定義性或解釋性問題:針對作者用詞的意義與解釋而發。

例如,「這句話是甚麼意思?」或「作者使用這詞或片語的用意何在?」

 

經文中最少有三種詞或片語需要找出定義或解釋:

 

鑰字或鑰句。

 

具有神學性意義的詞字或片語。

 

艱澀難明的詞字或片語。

 

邏輯性或關係性的問題:專注於追究原因,找尋詞句與詞句之間的合理的關係而發。

 

例如,「作者為什麼會這樣表達?」或「這個詞在句子中佔了甚麼樣的地位?」「這句子怎樣與上面的句子連在一起?」等。

 

引申性或關鍵性問題:著重找出經文的意義所帶來的重要性而發。

 

例如,「這句子若是這樣解釋,對全段經文的影響有多深遠?」

 

「發問題」必須根據所觀察的事實與關係,「觀察」的部分提供原料,「解釋」部分就將原料加以製作,而「發問題」是這製作過程中的起步。發問時必須精細,但同時也要從大處著眼,細節的解釋必須視乎它們在整體的結構中所佔的地位。

 

B. 逐題解答

 

(1) 解答問題必須針對問題的重心,要藉著解答問題找出經文的意義。

 

(2) 採用上述各項解釋的原則:如上文下理、歷史背景、文法結構、詞的研究、以經解經等。

 

4. 解釋(分析)的重點

 

A. 分析字詞/文法

 

    聖經是由文字寫成的,上帝也特別使用希伯來文(舊約)及希臘文(新約)來完成聖經的編寫。這兩個語文有其完整的文法和修辭。許多時候,要深入明白經文的意義必須對這些語文的文法掌握得好。

 

    讓我們先認識文學中幾種主要的字詞:

 

    名詞(noun):是給予事物名目的字詞,例如:人物(耶穌)、地方(耶路撒冷)、物件()、概念(重生,永生)。名詞有單數(singular)及複數(plural)。詞性方面有陽性(masculine),陰性(feminine)及中性(neuter)(在中文中極難分文字的性別)

 

    代名詞(pronoun):用以代替名詞的字,指向已提及或明白的事物,包括人類代名詞(personal pronoun)(我、你、它、我們、你們、他們),關係代名詞(relative pronoun)(中文沒有關係代名詞之詞語,英文有whowhichthatwhat),語意強調代代名詞(intensive pronoun)(他自己、他們自己),相互代名詞(reciprocal pronoun)(彼此/one another)

 

    形容詞(adjective):是修飾名詞或代名詞,包括程度(extent)(一個大城市、五條麵包),質量或特徵(quality or characteristic)(一位奇妙的主,一個豐盛的救恩) 

 

    介詞(preposition):與名詞並排,成為前置詞。中文介詞有:藉、與、在、使、從、向、的、之上、之中、之下。(中文比較少介詞)

 

    動詞(verb):斷定名詞或代名詞的類別或行動。動詞有時態(tense):過去式、現在式及將來式。語態(voice):主動及被動。語氣(mood):陳述、疑問、祈願。

 

    副詞(adverbs):是動詞語族中的一部份,修飾或限定動詞,形容詞。例如,溫柔地(softly)、真誠地(earnestly)、快速地(fast)、夠了(enough)、總不(never)等等。

 

    連接詞(conjunction):連接字,短語或子句。例如,然而、卻(but)、正如(just as)、因為(because)、所以(therefore)、並且(also)等等。

 

    感嘆詞(interjection):表達否定(不、也不)、疑問(為何)、肯定(當然、實在)、感嘆(! ! !)

 

    雖然中文沒有太複雜的文法可與原文相比,但是作為一位研經者,必須盡所能去分析這些字詞或文法。許多時候,經文的意義是深藏在這些文法中,或從文法中可以看出其意義。

 

B. 分析情節(plot)及角色(character)

 

    情節(Plot):就是一個敘述故事的過程,有時在這過程當中會出現衝突、陰謀、解決衝突,有時也會出現多次衝突等等。比如約翰福音第九章,耶穌先醫治瞎子,然後就是瞎子與法利賽人發生第一次的衝突(9:13),接著再起第二次的衝突(9:24),最後是耶穌與法利賽人起的衝突(9:40)

 

  角色:當然是指敘述故事中的人物。敘述者一般從兩個方向去描述這些人物:一. 直接的描述:可從他們的外表及內在性格來作直接的描述。二. 間接的描述:可藉著人物的談話、人物的動作、甚至藉著一些小人物/角色來襯托主要的人物。例如,約3:1-21,主要角色當然是耶穌和尼哥底母,所以作者對尼哥底母也有許多直接的描述。

 

C. 分析修辭體裁(rhetoric & genre)

 

1. 文學體裁

 

    先注意和分辨經文是屬於哪一類文學體裁。可略略的分成以下幾個重要的聖經文學體裁種類:

 

a. 談話(speeches):談話常夾帶著不同的語氣和心情。許多聖經中的談話是被後來的人記錄下來的。這記錄也可能是因著環境的需要而被寫出來,因此語氣和心情也與原來的不相同。所以要求解經者要小心的分析談話的目的和語氣。

 

b. 詩歌(poetry):詩歌是各民族的抒情文學。也因著是“歌”,因此有許多平行句子或對句。有時詩人重複使用了許多句子卻只表達一個意思。要解釋希伯來詩歌,就必須先了解其特徵。

 

c. 敘述(narratives):敘述通常是作者對已發生的事情的歷史記述。解經者必須細看當時的人物、佈景、事情的情節,甚至是否有作者個人的意見等。

 

d. 智慧文學(wisdom literature):是指那些以人生哲學為主題的作品,可分為兩種類:實踐性的(1-9;1,37;5-7)和哲理性的(傳道書)

 

e. 啟示文學(apocalyptic literature):是指那些傳達上帝對人類歷史演進的旨意的作品,例如但以理書和啟示錄,它們用了許多的象徵和符號來表達意思。

 

例如:約3:1-15是個談話,由約翰福音的作者敘述。

 

   整個談話似乎經過敘述者的特別的設計和編修:三個問,三個答,耶穌是處在回答的地位。

 

   語氣也特意地表達:耶穌的回答皆以「我實實在在...」開始。

 

   在談話中,有一些平行詩句出現:

 

    人若不 ---- 重生 -----就不能----上帝的國

    人若不是從--水和靈生--就不能-----上帝的國。

 

    肉身--生的—就是--肉身

    靈----生的--就是--靈。

 

    我們--所說的,----是我們--知道的

    我們--所見証的,--是我們--見過的。

 

    說--地上的事,--尚且--不信

    說--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

 

2. 修辭

 

    接下是分析該段經文是屬乎哪一類的修辭(Rhetorical structure)及風格(figures of speech)。然後,把這些特別的修辭和風格分析出來。

 

  修辭風格(figures of speech)是聖經文學的特色,直接影響一位讀者對該段經文的認識和解釋。聖經中通用的修辭及風格有:

 

a. 直喻或明喻(simile):即明顯的把兩件事物擺在一起作比較。

 例如:心結實如石頭(41:24)。聖靈如風。

 

b. 隱喻(metaphor):雖然沒有明顯的拿兩件事物來比較,但比較之性質卻隱藏著。例如,大衛說他是「蟲」 (22:6)

 

c. 寓言(allegory):把隱喻放大或故事化之,則成為寓言。

 例如:耶穌在約10章中把自己比喻為牧人,信徒則比作為羊。

 

d. 象徵文字(symbol):這是文學上的一種類比法(analogy)

 例如:蛇 -- 代表魔鬼 (因為牠的靈巧,狡滑)。遊行的獅子 -- 魔鬼 (因為象徵隨時要吞吃人)。天國 -- 如麵酵。

 

e. 比喻(parable):通常定義為“以世界的事情/故事來說明屬靈的教訓”。比喻通常只有一個目的或欲表達的意思。

 

f. 擬人法(personification):以許多物件比擬一個生命的許多素質。

 例如:大水拍手,諸山歡呼(98:8)

 與擬人法有關的另一項格式,就是把上帝也擬人化(anthropomorphism),如聖經中常提到上帝之眼目(代下16:9),上帝的膀臂(59:1)等等。

 

g. 誇張法(hyperbole):故意把某種現象誇大加以形容描寫,使之更生動活潑,但其目的並不是要欺哄人,而是要使人對有關現象更具深刻之印象。

 例如:詩人流淚成河(119:136)

 

h. 代表法(metonymy):以某樣物件代表其物主,或以某地方代表其民眾。

 例如:喝主的杯或鬼的杯(代表與主或鬼交通)(林前10:21)

 

i. 反語法(irony):說話者口頭的意思常和心裡的意思相反,含有譏諷之意。

 例如:大衛搶來的妻子米甲對他說:「以色列王今日在臣僕的婢女眼前露體,如同一個輕賤人無恥露體一樣,有好大的榮耀啊」(撒下6:20)

 

    聖經中還有許多修辭,我們也無從一一細說。

 

例如:約3:1-15 有隱喻的句子如「夜裡來」、「舉蛇/被舉起來」。

   有雙關語「重生/再生」、「靈/風」。

   有對比「地上的事/天上的事」。   

   有代表法「我們/你們」等等。

   隱喻字眼=靈/風。 

   強調性的句子:「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三次)

 

   當中也有一些智慧性的語句:「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聲音,卻不曉得從哪裡來,往哪裡去」、「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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