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希列學派(School of Hillel)
- 創始人:希列(Hillel the Elder, 約主前 30 – 主後 10)
- 特色:寬容、強調仁愛、詮釋律法較靈活。
- 例子:
- 接納外邦人(有名的故事:用一句話「你所厭惡的事,不要加在鄰舍身上」總結律法)。
- 安息日律可因救人而放寬。
- 離婚理由相對寬鬆。
- 影響:聖殿被毀後(70 年),逐漸成為拉比猶太教的主流。
2. 撒買學派(School of Shammai)
- 創始人:撒買(Shammai, 約主前 50 – 主後 30)
- 特色:嚴格、律法主義、排他性強。
- 例子:
- 安息日嚴守,幾乎無例外。
- 離婚僅因「淫亂」可行。
- 外邦人皈依必須完全受割禮、守律法。
- 影響:在聖殿尚存時勢力強,但滅亡後逐漸式微。
3. 其他次要分支/傾向
法利賽人本身是一個廣泛運動,內部分化多元。除了希列與撒買兩大學派外,還有一些小的流派或傾向:
- 學派內部的「嚴派」與「寬派」:有些更接近撒買的律法嚴守,有些更接近希列的務實仁愛。
- 與政治立場的關聯:撒買派通常更激進、接近民族主義(有時與「奮銳黨」傾向接近);希列派則相對溫和。
4. 與其他猶太團體的對照
- 撒都該人(Sadducees):只接受摩西五經,否認復活與天使;多為祭司貴族。
- 愛色尼派(Essenes):嚴格的社群生活,可能與昆蘭社團有關。
- 奮銳黨(Zealots):以政治與軍事手段反抗羅馬。
- 法利賽人:重視口傳律法,與民眾貼近,最終成為猶太教拉比傳統的基礎。
✨ 小結
- 法利賽人主要分為兩大學派:希列(寬容)與撒買(嚴苛)。
- 新約中的許多「律法爭論」都與這兩派的張力有關。
- 耶穌的教導 有時與希列相近(愛人如己、接納外邦人),有時結論與撒買一致(如離婚),但祂的根基更深,是以「天國」與「創造秩序」為依據,超越兩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