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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1日 星期四

法利賽人之派別

 

 

1. 希列學派(School of Hillel

  • 創始人:希列(Hillel the Elder, 約主前 30 – 主後 10
  • 特色:寬容、強調仁愛、詮釋律法較靈活。
  • 例子
    • 接納外邦人(有名的故事:用一句話「你所厭惡的事,不要加在鄰舍身上」總結律法)。
    • 安息日律可因救人而放寬。
    • 離婚理由相對寬鬆。
  • 影響:聖殿被毀後(70 年),逐漸成為拉比猶太教的主流。

2. 撒買學派(School of Shammai

  • 創始人:撒買(Shammai, 約主前 50 – 主後 30
  • 特色:嚴格、律法主義、排他性強。
  • 例子
    • 安息日嚴守,幾乎無例外。
    • 離婚僅因「淫亂」可行。
    • 外邦人皈依必須完全受割禮、守律法。
  • 影響:在聖殿尚存時勢力強,但滅亡後逐漸式微。

3. 其他次要分支/傾向

法利賽人本身是一個廣泛運動,內部分化多元。除了希列與撒買兩大學派外,還有一些小的流派或傾向:

  • 學派內部的「嚴派」與「寬派」:有些更接近撒買的律法嚴守,有些更接近希列的務實仁愛。
  • 與政治立場的關聯:撒買派通常更激進、接近民族主義(有時與「奮銳黨」傾向接近);希列派則相對溫和。

4. 與其他猶太團體的對照

  • 撒都該人(Sadducees:只接受摩西五經,否認復活與天使;多為祭司貴族。
  • 愛色尼派(Essenes:嚴格的社群生活,可能與昆蘭社團有關。
  • 奮銳黨(Zealots:以政治與軍事手段反抗羅馬。
  • 法利賽人:重視口傳律法,與民眾貼近,最終成為猶太教拉比傳統的基礎。

小結

  • 法利賽人主要分為兩大學派:希列(寬容)與撒買(嚴苛)
  • 新約中的許多「律法爭論」都與這兩派的張力有關。
  • 耶穌的教導 有時與希列相近(愛人如己、接納外邦人),有時結論與撒買一致(如離婚),但祂的根基更深,是以「天國」與「創造秩序」為依據,超越兩派。

 

研經講義:撒買學派在新約中的影響

 

 

一、背景介紹

在第二聖殿時期,猶太教有兩大法利賽人學派:

  • 希列學派(Hillel:寬容、注重律法精神,開放外邦人。
  • 撒買學派(Shammai:嚴格、注重律法細節,排斥外邦人。

新約中多次出現的法利賽人爭論,常與撒買嚴苛的立場有關。耶穌與保羅的回應,幫助我們理解天國的恩典如何超越律法主義。


二、經文對照表

主題

撒買學派立場

新約經文

耶穌/保羅的回應

離婚

僅允許因「淫亂」可離婚

19:3–9;可10:2–12

耶穌:只因淫亂可離;但回到創世秩序「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安息日

極嚴格,幾乎無例外

2:23–283:1–6;路13:10–17

耶穌:安息日為人設立;治病、餵飢餓門徒

外邦人/割禮

外邦人必須先受割禮、守律法

10–1115;加2:11–16

彼得:上帝不偏待人;保羅:人因信稱義,不因行律法

潔淨律

強調外在規條(洗手、飲食)

7:1–23;太15:1–20

耶穌:污穢人的是心裡的惡,不是入口之物

律法義

靠行律法成義

3:5–6

保羅:因基督棄掉律法之義,得著因信而來的義

逼迫異端

排斥挑戰律法的人

8:1–39:1–2

保羅:曾逼迫教會,後蒙恩傳福音


三、神學重點

  1. 律法 vs. 創造秩序:耶穌對離婚的教導,超越撒買的嚴苛,回到上帝起初的旨意。
  2. 律法 vs. 人的需要:安息日不是人為律法而活,而是律法為人而設。
  3. 內心 vs. 外表:真正污穢人的不是飲食,而是人心的惡。
  4. 排斥 vs. 恩典:撒買排斥外邦人;耶穌與保羅宣告外邦人因信同得應許。
  5. 律法義 vs. 信心義:保羅從撒買式律法主義轉向「因信稱義」。

四、小組討論問題

  1. 你認為為什麼撒買學派會如此嚴苛?這與當時的政治/宗教環境有什麼關係?
  2. 在「離婚」議題上,耶穌為何看似接近撒買,但又與撒買不同?
  3. 安息日的教導(可2:27)如何幫助我們理解「律法為人設立」?
  4. 彼得與保羅接納外邦人的做法,今天如何提醒教會面對不同文化、背景的人?
  5. 我們在教會中是否有時也陷入「撒買式」的律法主義?如何學習耶穌的憐憫與保羅的恩典神學?

五、應用

  • 個人:反思我是否在某些事上「撒買化」,更注重規條而忽略愛與恩典。
  • 群體:教會如何避免排斥外來者,成為真正「萬民禱告的殿」。
  • 宣教:保羅的轉變提醒我們,福音不是靠規條,而是靠信心與恩典臨到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