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6日 星期五

摩西五經之神學

 在神學方面,摩西五經載有六個重要教義,簡述如下︰

  A、上帝的創造

  聖經開宗明義宣告上帝偉大的創造,在六日之內萬物皆成,在第七日安息,這是上帝故意藉此教導人每周思念萬有靠他而立(西1:17)的訓誨(創2:3)。其實,上帝只用半句話便可創造任何事物(參來11:3)。創世記第一章並不是神話,也全無違反科學的詞語。人是上帝創造的高峰,除人以外,連天使在內,再無更偉大的創造(參詩8篇的正意分解)。聖經的開始便宣告無神論、多神論、泛神論、進化論、宿命論、不知論等的荒謬。這里的敘述是宣告性非辯證性;肯定性非猜疑性;歷史性非哲學性。

  B、上帝的揀選

  舊約的中心是以色列民族,上帝從萬族中揀選此民族,全是他全知中最完善的計劃,上帝以他們使地上萬族得福(創12:1-3)。這是上帝的揀選,他揀選的方法或條件永遠是一個謎。

  C、上帝的立約

  上帝與人的立約(創9:9;15:18;17:4;出24:7)有三個要素︰


(1)以上帝的恩慈為主動的根源(參創9:11;出6:7);

(2)以上帝的啟示為安慰的動力(參創15:1;17:1;出3:14);

(3)以人的順從為得福的途徑(參創17:10;出20:8)。

  D、上帝的律法

  律法是上帝心意的顯明,指出上帝是真神,是道德的上帝,是聖潔的上帝,是賜福的上帝(參出20-23章;利17-26章;申5,12-26章),這是上帝管理他聖潔子民的立國大憲章,亦是其立國的「獨立宣言」(參出19)。

  E、上帝的救贖

  以色列出埃及的事蹟在以後的歷史中佔極重要的地位,他們常存感恩的心追念此段曠世的神蹟(詩78,81等篇),甚至連外邦民族也因此事詫異(書2:10-11)。那次是上帝垂聽他們在痛苦中祈求的結果(出3:7)。當他們受外族侵侮時(如巴比倫、羅馬等),他們常以此事為盼望將來更大救贖的根由,更以此為祈望彌賽亞早日來臨的基礎(參賽51:9-11),而耶穌自己也藉此事喻自己的救恩(路9:31)。

  F、人的罪性

  從創3章敘述人的墮落始,五經中把人敗壞的罪性赤露敝開(參創6:5;出9:24,34等),只有憐憫為懷的上帝在創世之前所預備好的救恩(弗1:4;多1:2;提後1:7)才使人生有價值及意義。

2020年3月1日 星期日

申命記:愛的勸勉

一、申命記的背景與分段

申命記的卷名,在希伯來文是 Debarim,意思是「所說的話」,取自申命記一1。希臘文的卷名Deuteronomion,乃取自申命記十七18,意即「第二部律法」。英文直接從希臘文翻譯,叫Deuteronomy。中文聖經取希臘文deutero(意思是二,中文取其重申)和nomos(意為律法,誡命)定名為申命記,和本書主旨相吻合,就是重申誡命給以色列新生的一代。

以色列百姓蒙上帝救贖,出了埃及,卻因不信在曠野飄流了卅八年。那一世代的人,除了摩西,約書亞,迦勒以外都死了。摩西率領年輕的一代來到約但河東的曠野。此時迦南美地遙遙在望,摩西自知不能進去(申三23~29),就召集以色列眾人來,發表了幾番談話。這些話都記載在申命記裡。

如果你是摩西,在這時刻你的心情會如何?你會交待什麼話?

摩西說話的地點在約但河東的摩押地(申一5,廿九1),弗對面的亞拉巴(申一1),伯毘珥對面的谷中(申四46),它又叫亞摩利王西宏之地,因為該地原屬摩押,後被亞摩利王西宏奪取,最後落在以色列人手中(參看民廿 21~32)。摩西在此諄諄告誡以色列百姓,叫他們不要忘記上帝的恩典,在進入迦南之後,要過一個上帝子民的生活。講完這些話,摩西為以色列人祝福,之後他就死了,耶和華上帝把他葬在摩押地伯毘珥對面的谷中(申卅四5~6)。

舒茲把申命記作這樣的分段,可以幫助我們瞭解並記憶:

1.一~四章--從過去的歷史中學習
2.五~十一章--勉以全心愛上帝
3.十二~廿六章--愛上帝如何表現在生活中
4.廿七~廿八章--祝福和咒詛
5.廿九~卅章--與百姓立約
6.卅一~卅四章--從摩西到約書亞

二、申命記的特點

申命記和前面四卷書有很大的不同。當你讀申命記的時候,內心有什麼不同的感覺?

1.愛的啟示:

有人說,念申命記內心就會燃起一股熱來,原來申命記是以「愛」為中心的。聖經的前四卷書提到上帝的愛只有一次,亦即出埃及記廿6,「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申命記卻一再強調上帝的愛。摩西用許多的篇幅、舉出許多例子來讓以色列新生的一代明白,上帝是多麼地愛他們(申四37,七7~8、13,十15,廿三5)。在這個前提之下,摩西也要求百姓用愛來回應上帝。

2.世代交替、溯往前瞻:

申命記是一本承先啟後的書,是一個新紀元的開始。舊的一代,就是在西乃曠野被數點的人,除了摩西、迦勒、約書亞以外,都已經過去,新的一代已經成長,他們要領受新的任務,進入迦南。他們所面臨的不再是帳蓬的生活,不再吃鵪鶉嗎哪,而是要住在蓋好的房子裡,吃喝五穀新酒、奶與蜜。他們要領受上帝對列祖的應許,擁有自己的土地,不像以前飄流無定所。申命記前一段回顧過去,重申上帝的恩典與誡命;後一段言及進入迦南之後當如何生活才能保有應許之地,可以說是一本溯往前瞻的書。

3.對象是以色列全會眾:

利未記最主要是寫給祭司用的,摩西在申命記中的講論卻是針對以色列全會眾。因此,申命記的信息是給上帝每一個子民,要作上帝子民的人都不可忽略。

4.勸勉的話很多:

人之將去,其言也善。摩西在離世之前,心中有許多的話要交待。他非常關心以色列新生的一代是否願意遵照上帝的旨意行,所以不厭其煩地用許多勸勉的話。如果我們瞭解摩西和這些百姓以及他們父執輩所經歷的一切,或許就能夠瞭解摩西的苦衷,而不至於覺得他太囉嗦。

5.新約引用最多:

新約聖經引用申命記共達八十次以上,列於其他舊約經卷之冠;而耶穌受撒但試探時,所引用的三節經文亦全在本書之內(六16,八3,十20);此外,耶穌所說最大的誡命亦出自本書(六4~5),可見本書何等重要。

三、最大的誡命

我們都很熟悉這個故事:有一個文士來到耶穌面前問他說:「誡命中第一要緊的 是什麼?」耶穌回答說:「以色列阿,你要聽,主我們上帝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上帝。」(參看十二28~30)耶穌這番話就是取自申命記六4~5。

既然這是最重要的一條誡命,讓我們仔細地從下面幾方面來探討:

1.其內容:

請注意它的包涵性,不但要盡心,還要盡性;不但要盡性,而且還要盡力。這等於是全人都包涵在內了!不錯,上帝給人最重要的一條誡命就是要人全心
全意,毫無保留地來愛上帝、順服上帝。

2.其對象:

這一條最要緊的誡命是給某些重要的官長,或特別屬靈的信徒,或是牧師
,長老,執事的嗎?不!這一條誡命是給每一個人,包括你和我的。何以見得呢?

申命記一1讓我們看到摩西的話是給以色列全會眾的。

申命記廿九14~15摩西提到「今日不在我們這裡的人,我也與他們立這約,起這誓」可見這條誡命的對象並不限於當代以色列人。

馬太福音廿八19~20耶穌交待門徒傳福音給「萬民」,並且將他的吩咐教訓他們遵守。我們當然是「萬民」中的一位,足見耶穌的教訓.亦即上帝的誡命是給你我每一個人的。

3.遵行方式:

申命記六6~9提到要怎樣來遵行這條要緊的誡命:要記在心上,要殷勤教訓兒女,要隨時隨地談論,要在手上、額上、房門,城門等處作記號。這些無非都是要幫助我們不可一時或忘。我們要反省自己,在每天的生活中是否常記得此教訓?是否常跟家人討論,彼此勉勵來遵行?我們當中如果有做父母的也要反省是否將此誡命殷勤地教訓兒女?

4.其理由:

為什麼上帝對我們每一個人有如此要求?上帝要我們傾全力,盡全心來愛祂,是否要求得太過份了呢?祂這樣要求所根據的理由何在?事實上在上帝要求祂的百姓全心全意愛祂以前,祂先愛了他們。申命記七7「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 」,七8「只因耶和華愛你們」。約翰壹書四19「我們愛,因為上帝先愛我們。」可見上帝要求祂的百姓全心愛祂,是以祂自己的愛做基礎的。上帝對祂百姓的愛表現在什麼地方呢?摩西用許多的話來加以說明:

申命記一31「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撫養你們,如同人撫養兒子一般。」二7「這四十年耶和華你的上帝常與你同在,故此你一無所缺。」三24提到上帝顯出大能的作為,四7提到上帝與祂的百姓親近。四37提到上帝用大能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六23提到要領他們進入應許之地,八2提到上帝在曠野的引導,八4~5提到「這四十年你的衣服沒有穿破,你的腳也沒有腫,耶和華你上帝管教你,好像人管教兒子一樣。」

除了這些經文以外,摩西還從過去的歷史事件中點出上帝如何恩待他的百姓,這些都記載在申命記一~十一章裡。

有些人認為這些事件既不按次序,又跟民數記重覆,如此零亂的記載實在沒多少參考價值。其實摩西此時有滿腔的熱忱,有殷切的期望。他回憶過去,許多的歷史事件不斷地湧現在他眼前。他一心一意在強調上帝的愛,在勸誡以色列百姓,於是說了一個故事,另一個又接踵而來,那裡還顧得了將它按次序編排呢?

無論如何,上帝的慈愛,豊富的恩典是鐵的事實。在這樣的基礎上,上帝要求百姓全心全意來愛祂,是一點也不為過的!

今天我們如果覺得這條最大的誡命太難遵守,我們不必一味地責怪目己或要求自己,如此反而會落入「勉強愛上帝、勉強愛人」的圈套中。我們不妨思想上帝在過去是如何恩待我們。當我們愈多思想上帝的愛時,自然而然就會以愛來回報上帝了。

四、聖約的格式

從前申命記的內容被視為零散不全,前後又沒有連貫,有些學者以為它是後人搜集拼湊而成,絕非摩西所寫。但是近年來考古學家對近東文化的研究,發現申命記的寫法和摩西當代近東盟約的格式非常相似,因而肯定了申命記的完整性,也對「申命記屬於摩西的傳統,具有摩西的特色與精神」提供了另一項有力的佐證。考古學家所發現近東的盟約分為六部份:

1.前言:註明立約者的名字

2.歷史序幕:在簽署條約前,申述立約者雙方的關係。

3.議訂條款:說明參與立約者彼此之責任。

4.文件條款:文件須妥善保存並規定臣屬按時誦讀。

5.列入眾神之名:作為盟約的見證。

6.咒詛與祝福:守約者得福,否則受罰。

用這種約的格式來看申命記,申命記可以分為下列五段:

1.前言:一1~5

2.歷史序幕:一6~四45

3.立約條款:五章至廿六章

4.咒詛與祝福:廿七章至卅章

5.繼承者之安排及宣讀律法之例:卅一章至卅四章

對照近東盟約與申命記,可得下表:


    近東盟約         申命記        
      1.前言          一1~5   2.歷史序幕       一6~四45
   3.議訂條款        五~廿六

   4.文件條款       卅一~至卅四
   5.列入眾神之名     缺
   6.咒詛與祝福      廿七~卅

上帝是獨一的,所以在申命記裡不用眾神作見證,但摩西仍呼天喚地作見證,以喚醒百姓的注意(申四26,卅1)。所以整本申命記可以看做一個「約」,是上帝與以色列新生代所立的約。此約和西乃之約內容並無不同,只是百姓換了一個世代而已。
當我們思想到宇宙的創造主願意和世人立約,把祂自己侷限在「約」當中,這實在是祂奇妙的恩典!提摩太後書二13說:「祂不能背乎自己。」所以只要祂的百姓遵守祂的約,來到上帝面前,上帝必然施恩。抓住上帝的應許,祂必然守約施慈愛,這是何等寶貴的信息呀!

上帝跟以色列百姓立約,今日藉著中保耶穌基督,祂也願意跟你、我立約, 你願意接受嗎?你是否有在遵行?

五、摩西這個人

摩西這個人,在以色列歷史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不但在當代,甚至到耶穌的時代,以至於今,他都佔有絕對性的地位;因為上帝藉著他行了大神蹟奇事,把以色列百姓從埃及為奴之地領出來。上帝並藉著他頒佈律法,給以色列人世世代代遵行。以色列人尊敬他,不敢違背他,一直到今日。

聖經對摩西的評語是:他的為人極其謙和,勝過世上的眾人(民十二3),又說他 是耶和華面對面所認識的人(申卅四10),他在以色列全家盡忠(民十二7)。這些稱讚一點也不為過,從他在上帝面前的禱告可略窺一二。每一次,當他遇到挫折困難時,他都會回到上帝面前(出五22~23,十七4;民十一11~15);而當百姓犯罪,惹來上帝的忿怒時,他都急切地為百姓代求。

他的禱告令人印象深刻。當百姓拜金牛犢時 他說,求上帝赦免,不然就從冊上塗抹他的名(出卅二30~32);他還特別祈求上帝一定要親自帶領百姓前行(出卅三12~16)。發生窺地事件時,他說,如果上帝殲滅以色列人,埃及人會嘲笑說,是因為上帝不能夠把以色列人帶進迦南才要殲滅他們(民十四13~19)。

當上帝因可拉事件要懲罰百姓時,他向上帝說,「一人犯罪,你就要向全會 眾發怒麼?」(民十六20~24)摩西的禱告顯明他實在是一個認識上帝、熱愛同胞的人,因此常蒙垂聽。有一次,他向上帝祈求說,「求你顯出你的榮耀給我看」,結果,上帝讓他看到祂的背,沒有見到祂的面,這已經是十分不得了的一件事了(出卅三18~23)。

只有一次,摩西的禱告未蒙應允,就是他希望能夠進迦南,上帝不許(申三23~28)。這件事導因於以色列人抱怨上帝,摩西也受到牽連(申三26)。這整個事件記載在民數記廿1~13,看起來好像是一件小小的事,沒想到對摩西的影響這麼大:百姓來到米利巴時由於沒有水喝,又聚集攻擊摩西和亞倫,他們說是摩西亞倫逼他們出埃及的。當摩西亞倫俯伏在上帝面前時,上帝要摩西招聚全會眾,在會眾面前用杖吩咐磐石流出水來。摩西在生氣之餘,責備以色列人說,「我為你們使水從這磐石中流出來麼?」他就用杖擊打磐石,水就流出來了。

上帝對這件事的評論是:摩西不信祂(民廿12),違背祂的命令(民廿七14),沒有在以色列人眼前尊祂為聖,因此不能領會眾進入應許之地。不過在摩西死之前,上帝讓摩西登上亞巴琳山中的尼波山首先觀看這片地(申卅二48)。這件事,摩西在申命記裡足足提了四遍(申一37,三23~28,四21~22,卅二 48~52),他一定十分在意。他一生當中,所領受的託付就是領以色列人出埃及、進迦南,可是他自己卻不能進去,這是他最感遺憾之處。如果是你,你能夠接受嗎?你對非常急切希望得到的東西,禱告如果未蒙應允,你會有怎樣的反應?

有人說,摩西是一個認識上帝的人,所以上帝對他的懲罰也比較嚴厲。無論如何,上帝沒有答應摩西進迦南的請求,卻應允興起約書亞來接續他的工作(民廿七12~23)。既然要由約書亞繼任,讓約書亞來帶領百姓過約旦河進迦南,可能是一個比較好的安排。

摩西一共活了一百二十歲,死時眼目沒有昏花,精神沒有衰敗,何等令人羨慕!研究老人心理學的人應該探討摩西老而不衰之理。我們可以從詩篇九十篇來揣摩摩西的一生。請大家翻開詩篇九十篇,輪流來讀。你最欣賞摩西的是那一點?你覺得身為一個領袖,最重要的特質是什麼?

被棄的統治者


     撒母耳的時代,他們也高明不到那兒去,他們錯誤地假想︰萬一撒母耳逐漸年邁,他兒子又不行其道時(撒上八1-3),上帝就不能再幫助他們了。因此,他們在不成熟的心態下要求立王(八4十),此舉同時也是在拒絕耶和華的王權(八7;十19),整個情勢使撒母耳悲傷不已(八6)。

     如果由申十七14-20的應許來看,撒母耳的反對乍看之下很奇怪,因為申命記那裡已經指示,當百姓想要立王時,應當如何辦理,但撒母耳的反對,卻和耶和華同樣真確,他是針對百姓要求立王的動機而定罪的,他們希望『像列國一樣』,有一位王(八5,20)。這其中暗暗反映著百姓對上帝能力與同在的不信︰他們要一位王在前頭行,為我們爭戰(20節)。

    當撒母耳竭力向百姓陳明在王管轄下的一切責任後,上帝恩允了百姓的要求(撒上八10-19)。他們得著他們所要的掃羅,而掃羅也成就了上帝膏立他的使命︰

他必救我民脫離非力士人的手,因我民的哀聲上達於我,我就眷顧他們。                    ——撒上九16;參十1

     事就這樣成了,掃羅無論何往,上帝的能力在他身上,他就成為聖靈充滿的領袖,以致在攻擊他四圍一切仇敵時,常常得勝(撒上十四47;參撒下一17-27,在大衛的哀歌中)。掃羅也除盡摩西律法禁止的一切迷信與秘術(撒上廿八9),他甚至很留意持守利未記的細節,如禁食血(十四34)。他是『上帝所揀選』(十24),『所膏立的』(十1)。

    然而,這個政權是否存到永遠呢?就這點而言,沒有一處經文應許掃羅或撒母耳,這項擁立是世襲的統治。但由撒上十二13-14顯示,這個可能性也不是沒有。

……耶和華必在以色列中堅立你的王位,直到永遠,現在你的王位必不長久,耶和華已經尋著一個合他心意的人,立他作百姓的君,因為你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吩咐你的。

     如果聖經中不曾應許『將有一王由猶大支派而出』,這件事並沒有什麼不尋常,但在創四九10的確有此一說,這個擁立的記號,就是圭和統治的杖不會離開猶大,直等到合法的那位來到。那麼,上帝怎麼可能冊立掃羅為永遠的王朝——何況他又是來自便雅憫支派的?無疑的,以色列人總有一天會有王,在民廿四17及申十七14是顯而可知的。以色列也可能會一再犯錯,甚至有一些不成熟的起步,但在此,主自己卻以回顧的方式告訴掃羅——這個王國原本有可能成為永遠的王朝——這是困難所在。

    由撒母耳所謂的背逆性行動,無法找到這難題的解答,有人假定撒母耳是獨力廢除掃羅,而以蒙揀選的大衛取代,這就與聖經所宣稱的相反,這項特殊事件也不能單單歸咎於百姓隨己意選王(撒上十二13),因為掃羅也是『耶和華所揀選』的一位(九16;十1,24;十二13)

有學者認為︰『百姓曾一再受到警告,根據世俗的原則要求立王是罪,而上帝容許在他們當中興起一位登上寶座,來促成上帝的目的,讓有眼可看有耳可聽的人看見。主容許第一位人選倉促開始——他在百姓心目中,是屬地智慧與勇敢的表率。然而,他卻不能以謙卑的態度,臣服於屬天的旨意與權柄下來統治百姓,因此,上帝以另一位能遵行上帝旨意的,作為上帝的代表。他肩負了一項截然不同的名稱——上帝的僕人。

     因此,這堂經知設計、為上帝容許的特殊課程向人顯示,只有耶和華是至高的王,一切政權都必須在他的權柄下執行其功能,於是這簽暫時落到便雅憫支派(十20),而非猶大支派。在眾民眼中,掃羅是無與倫比的,他超乎眾人之上,根據撒母耳的說詞,他是屬上帝的人(24節);他的身材就是記號(23節),而真正使他無與倫比的一點,是他的蒙上帝揀選。

     我們不得而知,上帝是否將『王國』賜給掃羅?就稍後所知,北方十支派的迅即分裂,只給了耶羅波安留下『一支派』(注意,在此將猶大和便雅憫視為一個支派!)因著他的僕人大衛的緣故,上帝在耶路撒冷,也就是上帝所揀選立為他名的城,留下一『燈』(王上十一33-37)。不過,有一件是我們可以知道的,就是以法蓮總是喜好動武的,在整個士師時期,他們只要稍被激怒,就向其他支派挑釁或宣告脫離(士八1;十二1)。結果,長期以來所形成的這道裂縫,可以想見,不論掃羅是否順服上帝,這件事終必爆發。

     即使在申十七14-20已預見這應許的王朝,然而,他仍是有某些限制與約束的。百姓不應膏立非上帝揀選的任何人,王不可隨己意或憑自己的喜好行事,他要按照上帝的律法來統治。如此一來,以色列仍將是神治團體,王只是耶和華這位屬天統治者的副手而已。

     近代學者常將王朝建立的記事,分為兩種基本資料來源︰一是有利於王朝的資料(撒上九1-10;十一1-11,15;十三2,十四46),另一則是晚期申命式反王朝式的見解,(撒上七3-八22;十17-27;十二1-25)。將撒上八及十二章標定為反王朝式,是過度簡化的作法,因為王朝往往帶來更大的背叛危機。因此,這些經文往往賦予更多條件,作為接納王權是從上帝而來的制度。

     所有篇章中,沒有比約坦的寓言(士九7-21)更加反王朝的。在這寓言中,不僅諷刺亞比米勒這個想當王的人,並且以比喻描述將臨的毀滅,正等著示劍人,這棵荊棘(亞比米勒)的統治不但毫無價值,而且由荊棘裡竄出來的火將毀滅示劍人。這預言並不是在定罪王權這件事,他的批評是指那些人愚昧到一個地步,竟指望這樣的保護;以及這位王本身的毫無價值。在此,讓我們再一次看見,焦點是在人的反應,而非制度本身。
 

像摩西的先知

     在族長前時期、族長時期,以及摩西時期中,每一次提到應許的後裔,都是指著總稱說的;他們把未來的救贖描繪成女人的『後裔』、閃族、亞伯拉罕的『後裔』、猶大支派,和以色列王國。

可是當摩西在申命記十八15-19預言耶和華對他所說的,『我要從他們弟兄中間為他們興起一位弟兄像你』

這話時,問題出現了,上帝所指的只是單一的『先知』,或是指集合體,或是指總稱式的概念呢?而這位『先知』是彌賽亞的另一個形像嗎?

     乍看之下,讀者可能只期待一位先知從以色列而出,並將之與摩西作比較。然而,先知的職位並不是像大衛家一樣,要傳給摩西的後代。反之,摩西的職份和地位是遠超一般先知的,因為他被擺在上帝的全家之上(民十二7)。早在亞倫的祭司職開始之前,他就已經執行了祭司的職務(出廿四4-8)。還有,每一處的平行職位,如『審判官』(申十七8-13)、『君王』(14-20節)和『祭司』(十八1-8)都不是個別的,而是集體的,或是總稱的。

     因此我們下結論說,這個應許也是總稱性的。摩西承認自己工作尚未完成;但他在期待中能看見另一位與他有別的先知,他要完成上帝所指引、啟示的事工。這位要來的先知,將會是

(1)以色列人,『從你們弟兄中間』(申十八15,18);

(2)『像』摩西(15,18節);

(3)受托帶著權柄宣揚上帝的話(18-19節)。

這樣的期盼,即使在耶穌之前早已成了一般的常識。腓力找到拿但業,宣告說︰『摩西在律法上所寫的,和眾先知所記的那一位,我們遇見了。』(約一45)

同樣,撒瑪利亞的婦人作結論說,耶穌就是那『先知』(四19,29);加利利海邊的群眾訝異地說︰『這真是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六14);彼得在他聖殿的講道中也引了這段經文,並將之應用在耶穌身上(徒三22-26);司提反也是這麼作(七37)。

    只有從歷史預言中去尋找,這些是放在主要發言人口裡的循序陳述以及他們的評估注解中的。在這樣的順序中,前導的是上帝藉其使者所說的話。百姓在順服或悔改中跟隨——或是全然潰敗。

然而,上帝的應許要繼續在大衛家保存,雖然每個人都曾獻過不合宜的祭。


征服之地


     耶和華在他馳名的紅海大捷之後,被稱為『戰士』(出十五3)。甚至在有國王領導以色列之前,耶和華走在以色列軍隊的前面(士五5,13 , 20,23)。打仗的規則在申命記中有清楚而合法的條例︰

  1.爭戰的律法(廿1-5)

  2.美貌女俘的律法(廿一10-14)

  3.拆毀迦南人的祭壇(十二1-4)

  4.滅絕先前的居民(廿16-20)

  5.為爭戰而自潔(廿三9-14)

  6.與亞瑪力人爭戰(廿五17-19)

     這些律法在約書亞記一至十一章曾加以說明,有四處長篇文字詳盡的描述了這種爭戰︰

  1.征服耶利哥(書六)

  2.第二次攻艾城(書八)

  3.南征(書十)

  4.北討(書十一)

  有兩處經文描述到以色列在這種爭戰中的失敗︰


  1.第一次攻艾城(書七)

  2.未經允許與基遍人立約(書九)

  Von Rad稱這類戰爭為『聖戰』。事實上這些是『耶和華的戰爭』(撒上十八18;廿五28);因此不能不先求問耶和華而由任何領袖或團體發動(撒上廿八5-6;卅7-8;撒下五19,22,23)。當以色列人從耶和華確定預期的戰爭是屬乎他的之後,就吹號並大聲喊著︰『耶和華已將仇敵交在我們手中』(士三27;六3;七15;撒上十三3)。爭戰前耶和華已應許必勝,並勸勉要勇敢地爭戰。以色列人務必只要信不要怕(書一6,9;六2;八1;十8;十一6)。爭戰者要『分別為聖』歸耶和華,因他們的使命使他們從一切世俗的活動中分別出來(撒上廿一6;撒下十一11)。耶和華走在軍隊的前面,住在營中(申廿三14;士四14),並為以色列人『爭戰』(申一30)。軍隊的領袖雖然常被賦予特殊權力,至終還是要倚靠主,因為他可以用少數人,也可以用多數人,施行拯救(士七2;撒上十三15)。約書亞的異象很生動地表達了這一點,他看見『耶和華的元帥』手裡拿著刀站著,預備展開行動(書五13一15)。到了爭戰的高潮,耶和華差恐懼或驚慌進入敵人的心中,使他們挫敗(書十10;士四15;撒上五11;七10;及其他)。

  在這一類的爭戰中,任何人不得取戰利品,因為在此爭戰中的每樣東西都在『禁止』之列(『徹底毀滅」, 申廿17;34;6;七2)。這是耶和華獨有的財產,所以要全然摧毀(書六17-27;撒上十五3)。不能燒的,像銀子、金子,或鐵器,必須放在上帝的聖所中。『禁物』正好與自願獻上的燔祭相反,燔祭代表獻者在一次完全順服的行動中,甘心獻上全祭性(利一;參羅十二1-2)。在此,經過許多的堅忍與等候,上帝要求第一個地方原屬他的每樣事物——生命、產業、珍寶——作為非自願的燔祭。因此,所牽涉的不僅是毀滅;乃是一種『宗教性的懲戒』,表明『從卑俗的領域分離並得以釋放進入上帝的權能』。正如上帝已預先告訴亞伯拉罕的,他要等到『亞摩利人的罪孽』『滿盈』(創十五16)。他真這樣等了——六百年之久!此刻,約書亞正應驗這話。

  這一類型征服的神學,所強調的是上帝命令的優先性,以及遵行上帝話語的忠實性。當人以順服回應,上帝就大有主權地同在;例如在以色列人的南征之役中︰『耶和華從天降下大石頭』(書十11),因為『耶和華為以色列爭戰』(14節)。一旦以色列人『沒有求問耶和華』(書九14),或是當她想要攻打艾城,而亞干從上帝竊取那利哥城『當滅之物』的個人的罪,已使道德污染之雲籠罩著以色列民之上(七11,13,19),其結果是大難臨頭且飽受羞辱。


應許的領土

    申命記的精神與神學已超越了摩西時期終了的限制,甚至超越了單卷著作人內容。申命記引介了多數(若不是全部的話)先前的或早期的先知︰約書亞、諸士師、撒母耳、列王。Martin Noth的專論,把申命記到列王紀下的第一手著作,其所嘗試的是寫下從摩西到被擄時期的以色列史,並從有利的神學觀點加以解釋。這種說法是本世紀對舊約研究最具洞見的貢獻。至於約書亞記到列王紀下大部分的作品是否出於同一位作者,是否在主前721年撒瑪利亞淪亡,以及主前586年耶路撒冷淪亡之後寫的,則是另外一回事。但是,論到這些書中基本的神學動機和普遍可見的預言式語調,則是無庸置疑的。

     申命記與約書亞記到列王紀下諸卷之間的密切關系隨處可見,學者們也樂於稱後者為申命記史學家。


     除了語文與風格的影響之外,申命記還提供了基本的神學傳統。申命記與約書亞記在神學上是由五個中心思想連結在一起的︰(1)征服的聖戰︰(2)分地;(3)全以色列的統一;(4)約書亞為摩西的繼承人;(5)聖約。五個主題皆出現在約書亞記第一章︰聖戰(2,5,9,11,14節);土地(3-4,15節);以色列的統一(12-16節);約書亞的角色(1-2,5,17節);以及聖約(3,7-8,13,17-18節)。

     然而,不僅止於此。在這些書卷中,亞伯拉罕——大衛之約將會與西乃——摩西之約相連。舉例而言,大衛和他的繼承人都承認,他們有責任遵行『摩西的律法』,謹守其中上帝的律例、誡命和典章,好叫他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亨通,得以堅固(王上二1-4;九4-5)。事實上,所羅門經常提起上帝遠在出埃及記所成就的工作,以及上帝對那個時代所應許要賜予的土地(王上八16,20,34,36,53)。

     使族長和摩西時期之傳統與約書亞——列王紀下之早期先知相連的最直接關鍵點,在於持續提及的,這地是耶和華將要選為(或是已經揀選)要作為他名的居所。與此概念緊密相連的是『安息』、『繼承』等主題,這些是當以色列進入該地之後要得到的。這兩個重點以兩個最有力的神學主題出現在王國時期前。

     然而,早期先知的神學非僅止於申命記主題之匯集而已。對這些早期先知著作而言(有人稱之為約書亞——士師——撒母耳——列王等申命式歷史),有三個循序漸進的陳述,支配了從出埃及到被擄時期的歷史與神學︰申命記卅一章、約書亞記廿三章,以及撒母記下第七章。這三段經文出現於以色列史中,三次情緒最激蕩的時刻︰摩西的遺言(申卅一),約書亞最後的演說(書廿三),以及當大衛想要為上帝建殿時,上帝對大衛不期然的宣告(撒下七)。在以色列歷史和神學最重要的時刻,這些關鍵性的陳述在上帝的發言人口中,強調了它的預言性。然而,還有六處經文跟在這三個循序漸進的陳述之後,它們或是位置適中的演說,出自當時歷史舞台上的主角(書一︰11-15;撒上十二;王上八14-61),或是作者自己對於時代的評價與總結(書十二;士二11-23;王下十七7-23)。並實上,三個循序經文各有兩處經文與之配合。其模式如下︰

  一、申命記卅一章

    1.約書亞記一章

    2.約書亞記十二章

  二、約書亞記廿三章

    1.士師記二11-23

    2.撒母耳記上十二章

  三、撒母耳記下七章

    1.列王紀上八章

    2.列王紀下十七章

     雖然這個結構可以幫助我們,了解早期先知著作中(約書亞記——列王紀下)全面的神學梗概,但它還是無法為以色列從出埃及到被擄時期的歷史,塑造整個神學的演變——太多東西會被遺漏,例如智慧神學以及後期先知。此處所採用的結構並不損害族長前時期、族長時期或摩西時期已發現的主題。以色列最偉大的兩位領袖,摩西和約書亞的遺言中,其主題集中於隨時要應驗的古老預言上︰地土、安息,和耶和華揀選的地方(申卅一2-3,5,7,11,20,23,書廿三1,4,5,13,15)。這三個特徵支配了摩西時期到王國前時期的轉變。

王國前的申命式記事和大衛時的應許

     大衛時期的關鍵經文是撒母耳記下第七章。它並沒有以嶄新的姿態介入啟示史中,只是小心翼翼的重述古老應許和西乃事件中所肯定的,並在大衛政權中賦予延續的意義。撒母耳記下第七章有一部份的特色如下︰

  9節︰『我必使你得大「名」』(創十二2及其他)

  10節︰『我必為我民以色列選定一個「地方」,栽培他們』(創十五18;申十一24 ff.)

  12節︰『我必使你的「後裔」接續你的位』(創十七7-10,19)

  14節︰『他要作「我的子」』(出四22)

  23—24節︰『我要作你的上帝,你要作我的子民』(創十七7-8;廿八21;出六7;廿九45;利十一45;廿二33;廿五38;廿六12,44,45;民十五41;申四20;廿九12-13;及其他——三重套語中的兩個部份)

     甚至撒母耳記下七23用同樣奇特的希伯來復數動詞,很清楚是引述了申命記四7一8相同的問題︰『世上有何民能比你的民以色列……Elohim與他們相近。』所以,大衛之約意圖把以色列早期的應許吸收進去。

     可是撒母耳記下第七章大衛的賜福,要怎樣才(若可能的話)符合『申命式史家』的神學?申命式的資料通常包括如下的告誡︰要『遵行』上帝的『律例、誡命和典章』,行在『雅威的道中』並且要『盡心盡性的』『行雅威眼中看為正的事』。現在大多數聖經學者都同意Martin Noth在1945所作的結論︰舊約書卷如申命記、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和列王紀,都證明有一個驚人的和諧設計。在征服、安頓於這地、士師、王國、分裂王國等期間,用來判斷以色列史的標準或規範的,乃是申命記五一卅章,而申命記一—四章則是後來加上去的引言。

     這段統一歷史的結構,表現出申命記的盼望和威脅。這特別是從編輯上對於經過選擇的歷史事件和人物所作的評論來的,或者是從那段歷史的領導人物安插適中的演說而來的︰約書亞記一11—15;約書亞記廿三章;撒母耳記十二章;列王紀上八14—61。作者通常在無法對當代神學作摘要說明時,提他自己的評估,例如,約書亞記十二章;士師記二11—23;列王紀下十七7—23。

     讓人訝異的是,Martin Noth並沒有以撒母耳記下七章作為申命記思想的連接點。甚至von Rad有意以分離的原則處理大衛的歷史,宣稱它『與申命記的附加物是相當無關的』。他引進了足以造成另一個更大隔膜的言論。他提出原來是有兩類分離的傳統,最後合拼在這些書卷中,才產生某種的熔合︰西乃/ 摩西的傳統和錫安/ 大衛的傳統。

     這兩個楔形物皆無法準確的反應出這個段落的平衡焦點。Dennis J.McCarthy充分地證明,撒母耳記下第七章確為以色列史中另一個關鍵性的時刻,它是藉列王在神學上反應了申命記。申命記絕非僅僅以自己的觀點為歷史提供一個標準;它更為後來的文學關系提供了一個模式。

     根據McCarthy很好的分析,三處關鍵經文概要的確作了有計劃的陳述(申卅一章;書廿三章;撒下七章)。隨後有六處的經文,表明它們到底是成功或是失敗(每兩段經文跟著三段有計劃陳述中的一段)︰(書一;十二章︰士二章;撒上十二章;以及王上八章;王下十七章)。這是對於Martin Noth觀點的一種改良,需要加上的只有一點︰即以撒母耳記下第七章為中心。

    我們相信,這段歷史中每一個不同的強調點——不論是上帝話語的應驗、悔改、或是以遵行雅威的誡命和律例為長久在這地的關鍵——皆能調合在一個應許中。Ernest W-Nicholson在這樣的聯貫中再加上一點,就是在申命記以及後來的約書亞記至列王紀中清楚的辨認出錫安/大衛的主題與西乃/ 摩西的資料是一致的。

     我們要重述Nicholson的論證,只是要把影響的流向倒過來;是從申命記到大衛,而不是他所發展出來的相反的論點。我們的理由很單純︰正典形式的經文要求這樣,我們就應優先加以考慮,除非找到相反的實質證據。這些主題可作成一覽表如下︰

  1.大衛和所有的王皆有責任遵守『摩西的律法』(王上二l ff.;九4f .)。

  2.大衛時期的列王常為以色列蒙揀選、出埃及,以及應許之的禮物等祈求(王上八16,20f .,34,36,53;參申十七17 f )

  3.經常以耶路撒冷為『雅威揀選之』(王上八16,44,48;十一13,32;十四21;王下廿一7;廿三27;參申十二章)。

4. 『名字神學』(『我要使我的名住在那裏])對耶路撒冷的重要性(王上八29;十四21;王下廿一7;廿三27;參申十二章

5. 相信雅威的話不會『落空』(書廿一45;廿三14;王下十10;參申十三1—5或十八15ff.)。

6. 一再出現的先知(例如︰拿單、示羅人亞希雅、哈拿尼的兒子耶戶、以利亞、以利沙)述說雅威不落空的話,同時也教導以色列和猶大要『謹守我的誡命律例,遵行我吩咐你們列祖,並藉我僕人眾先知所傳給你們的律法』(王下十七13)。

    在這一覽表中,我們還要加上最有意義的一項︰

  7.申命記和約書亞記所應許的『安息』,以及大衛對那安息之實現所作的衡量(書廿一43—45;撒下七1,11;王上五4;參申十二8—11)。

     很清楚的,律法和應許都包括在這段歷史內。而事實上,甚至在撒母耳記下七11-16,以及列王紀上二4都有條件的成份存在,正如早在申命記十七18 f .已有的一樣。應許是很確實的,應許藉以實現的大衛家也是很明確的。可是,大衛和他的子孫究竟只能成為利益實現時的傳遞者,或同時也是親身參與者,這並無法確定,只有他們的信心生活才能決定。

     因此,我們的結論是,在約書亞、士師、撒母耳及列王紀等早期先知書卷中,有關大衛及歷史敘述的神學,既不反常也無分歧存在。他們發軔於申命記裏摩西演說辭的環境中,後在Noth等人所指出的約書亞記一;十二;廿三章;士師記二章︰撒母耳記上十二章等重要的演說中向前邁進;然後在撒母耳記下七章以及回應它的列王紀上八章,和列王紀下十七章中達到高潮。

智慧的創造神學和先知的應許

     對某些人而言,最難找的就是智慧神學和其餘舊約神學之間的連結。智慧神學俱高度的個別性,與以色列的前述或後續神學太少有相關的概念、措辭、或套語,以致多數人在它與其餘舊約神學相連的事上感到絕望。

     然而,我們相信其關鍵已經出現在創世記廿二12,是亞伯拉罕信心生活的態度︰他『敬畏上帝』。這也是顯明在約瑟(創四二18)、約伯(一1,8-9;二3),以及在埃及為奴的希伯來收生婆(出一15-21)身上的生活方式。『敬畏雅威上帝』這句話,繼續出現在出埃及記十四31;20;利未記十九14,31;廿五彩繽紛7;申命記四10;五26;六2,13,24;八6;十12,20;十三4;十四23;十七19;廿八58;卅一12-13。

     在某一智慧書卷中,『敬畏雅威』很好快地就承襲了座右銘的地位︰『敬畏雅威是知識的開端,愚妄人藐視智慧和訓誨』(箴一7)。這種健康的敬畏可延開人的生命,並使生命豐富(箴十27;十四27;十九23;廿二4),甚至摩西律法也能從信靠中產行相同的結果,也就是生命(利十八5)。因此『道路』,或用今天的話來說,某種生活方式,是從這樣的一種敬畏的態度和信靠來的(箴二19;五6;十17;十三14;十五24)。它成了真正的『生命樹』(箴三18;十一30;十三12;十五4)。

     敬畏上帝就是『遠離罪惡』。若從積極面加以宣告,那麼敬畏雅威就是在信心及信靠的生活中轉向上帝,只有透過這樣的委身,一個人才能讓創造的上帝使他真正的享受吃、喝、與謀生的過程,否則這些只不過是世俗的活動而已。於是生命的完整、生命的意義、信心、知識、行動的融合,以及它的重要性等,才真正的實現(傳三11,14;五7;八12;十二13)。否則人就處在破產狀態中,無法使任何事情變得『妥當』。

     敬畏雅威也與獲得智慧連在一起(箴一7,29;5;八13;十五33)。智慧既是上帝的特性之一,他就要和所有與他建立特別關系的人分享。的確,他以智慧創造世界(箴三19-20;八22-31);現在,他要與所有敬畏他的人分享這相同的智慧

     可是,智慧與接下來的寫作先知時期的關系是什麼呢?若敬畏雅威的主題肇端於族長神學並延續於摩西時代,那麼還有沒有再延續下去呢?的確是有的!這個主題提供了甚多的觀念給一些先知使用,而且因為它有相當強的先知風味,以致有的學者在沒有充分的保證之下,就在智慧的概念和敬畏雅威上貼上了標簽,稱之為『先知對智慧的重新解釋』。

     先知所使用的許多技巧、意像、或型態,與智慧人所用的一樣︰阿摩司x+1的型態︰『三番四次』(阿摩司一3,6,9,11,13等等);以自然現象為主的修辭式問話(六12);因果關系(三3-8);『有禍了』的宣告(五18;六1);以賽亞所使用葡萄樹的寓言(賽五章),以及農夫的比喻(廿八23-29);那利米使用的『受教訓』的句子(musar ,耶二30 ,五3;七28;十七23;卅二33;卅五13),以及以西結所強調的個別懲罰(結十八1 ff.;亦見耶卅一29-30)。

     先知的應許和智慧最直接相連的地方,就是以賽亞書十一1-2有關以馬內利七重之靈的預言。這個『條』(hokmah)要出於耶西(大衛之父)的『不』(geza),這個『枝子』(neser)將會有︰

  智慧和聰明的靈,

  謀略和能力的靈,

  知識和敬畏雅威的靈。

     早在撒母耳記下十四、十六和廿章中,智慧就被當作是一種政治上的美德。君王和統治者若要管理百姓或城鎮,不能沒有它(箴八14-16)。可是,智慧亦屬於上帝的特性,並發源於對他的敬畏。所以,以賽亞書十一1-10預言大衛的一個後裔將來要掌權,他擁有『智慧』(hokmah)這樣的政治美德,也擁有其他有關智慧的主題,如『聰明』(binah)、『謀略』(esah)。『能 力』(geburah)、『知識』(da’at),以及『敬畏雅威」(yir’at YHWH)——『他以敬畏雅威為樂』——這個關連不是意外的,乃是刻意的!

     所以我們的結論是,要分辨聖經作者自己在各樣資料,和以色列史分段之間所作的連結是有可能的。連結點經常出現在束緊整個段落的某篇關鍵性的演說、宣告,或是一再重復的疊句中。因此,確有延續的重要項目;但是在後裔、地土、普世性的賜福、安息、君王、王朝、與子民同住的上帝等一再重復的賜福和應許中,還是有帶著熟悉要素的新項目出現。

     總而言之,一切都可由稱為應許的這個內容豐富的賜福所環抱。這樣的一個範疇,足以涵概各式各樣的聖經書卷、主題和概念。縱然普遍反對的聲浪仍響徹雲霄,但大量的資料既不是難以駕馭,也不是不可能。更重要的是,聖經呈現出它自己組織的關鍵。舊約確實擁有它自己合乎正典的內在一致性,能把各類的著重點和縱面的主題結合在一起。這個內在的一致性不是隱藏的,乃是公開的,且是垂手可得的︰即上帝的應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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