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2日 星期六

以色列人的救恩

 

  羅馬書直至第十二章,保羅才討論這些神學原則的實際應用。原因是保羅正面臨一個有關神義說(即表彰上帝的公正之學)的嚴重問題,他必須在他思路上處理這問題。

  保羅整個論證繫於一個事實,就是發生在上帝的救贖歷史中的每一件事,都是因為上帝對祂給予亞伯拉罕及其後裔的應許守信。保羅的福音並不是一項新發明,正如耶穌曾說:「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約四22)

  整本舊約是這個事實的見證。以色列人從世上眾民中被揀選出來,有上帝親自參與他們的歷史,他們怎會有可能拒絕 上帝所應許的那一位呢?

  羅馬書第九至十一章就是要詳細地分析和解釋這個重要的問題。

  保羅的答案有4方面。

  首先,揀選是上帝的計劃。祂揀選以色列時,知道將來要發生甚麼事。肉身的猶太人──以色列人──享有與上帝特殊的關係,是所有選民都可得著的,就是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列祖和基督(九1-5)。

  上帝揀選以色列人,正如祂在以掃、雅各出生前已揀選了雅各;祂使法老的心剛硬;也如陶匠按著自己的心意把泥土製成器皿(6-26節)。這跟他們的性格和天生的才華無關,而完全是上帝在他們身上的計劃(第11節)。上帝所作的選擇 並沒有不公平之處,因為這些選擇是必須的,為要藉著他們顯出上帝的權能,以致祂的名能傳遍天下(14、17節)。祂揀選了以色列人來完成祂的計劃,正如祂揀選了法老、雅各和摩西;他們得救與否只在乎信(來十一)。畢竟以色列人中真正相信的,不過是剩下的餘數(九27-29)。

  第二,保羅議論說,以色列人拒絕彌賽亞和祂的福音,其實是跟從了一個在歷史中不斷出現的前例(九30至十21)。猶太人沒有憑信心求義,因而永遠也找不到義。他們把義基於律法之上,因而在他們自己的彌賽亞上絆跌了(九30-33)。

  第三,他議論說,以色列的「餘民」已相信福音,這清楚顯示以色列全體都要這樣做(十一1-16、26)。因此雖然他說上帝已棄絕以色列人,但他卻認為上帝沒有最終斷然棄絕他們(1、15節)。上帝把他們從亞伯拉罕之應許的樹上折下來,但沒有棄絕這群子民(2、17節)。那些被揀選的(餘民)得著他們所尋找的,但其餘的以色列人卻有一段時間是心硬的(7、25節),直至他們因嫉妒外邦人被納入上帝國中而發憤(11-14節)。因此以色列人的被棄未必是最終而不 能改變的事情。

  第四,保羅議論說,以色列的被棄對外邦人之被收納是一個祝福,他們多人悔改的情景豈不像從死裏復生(12、15節)?這論點在本章餘下的篇幅(十一 17-36)繼續發展。外邦人不應驕傲,因為是以色列人絆跌了,才叫外邦人可以被收納(17-19節)。以色列人失腳並非是要他們跌倒(十一11),他們的失落是外邦人的祝福,並且是上帝計劃的一部分。上帝因他們不信而把他們折下來,上帝也可以把他們重新接在原來的樹上,只要他們不是長久不信(第23節)。

  因以色列人暫時的心硬(第25節),外邦人得救的數目添滿;同樣猶太人也會因外邦人被收納而發憤,把得救的數目添滿(11-14節)。猶太人與外邦人一起會成為「以色列全家」(第26節)。保羅渴望這事的實現,因而看他自己在外邦人中的工作,是藉著叫外邦人悔改歸向基督來激發猶太人追求義,並因外邦人的得救而保護自己權利,以致能拯救他的「一些猶太同胞」(第14節)。

羅馬書寫作年代與地點和收信人

 

  本書表明收信人是羅馬教會(一7)。羅馬教會的成員組合並不清楚。保羅有時直接向猶太人說話:「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七1),「你稱為猶太人, 又倚靠律法」(二17),「我們……猶太人」(三9)。他有時卻又直接向外邦讀者說話:「我對你們外邦人說這話」(十一13),「其餘的外邦人」(一 13)。

      第一至三章和九至十一章的論證清楚預設讀者是猶太人和外邦人。因此,大概最宜看保羅這代表作的收信人是羅馬帝國首都那混雜了猶太人和外邦人的教 會,這信是說明上帝透過猶太人的努力,把救恩帶給外邦人。

  跟這看法有關的問題是:保羅寫作此信時,羅馬教會會否有猶太人存在?因為革老丟在主後49年已把猶太人逐出羅馬(徒十八2)。近期古幣學已為非斯都就任猶大巡撫設定了一個新日期──主後56年。由於保羅在該撒利亞兩年監禁後,曾在非斯都面前申辯(徒二十四27),所以保羅必定是在主後54年的初夏結束其第三次宣教旅程(時為五旬節;徒二十一16)。在這之前的數月,保羅正在希臘(徒二十2),他大概是在那裏寫成羅馬書,表達他打算把捐款送往耶路撒冷後,便往羅馬一行(羅十五28)。

  保羅在第二次宣教旅程中探訪哥林多時並沒有這計劃,因此羅馬書必定是在較後期的探訪旅途中寫成的。

  保羅寫這信時顯然正身處哥林多,因為他在十六章23節提及以拉都,是城內管銀庫的。而哥林多一座大劇院旁的石路上,有一石板,上面的銘刻說明那是城內管銀庫的以拉都所鋪上的,目的是為他的獲選而致謝。這不會是一種偶合。以拉都顯然一直都住在哥林多,因為聖經提及那是他的家(提後四20)。此外,保羅提 到他寫羅馬書時,該猶接待他(十六23),而這人大概就是住在哥林多的該猶(林前一14)。

  我們知道在主後49年把猶太人逐出羅馬的革老丟,是由主後41年至他逝世的54年期間執政。若羅馬書在54年寫於哥林多,猶太人可能亦已獲准返回羅馬。另一方面,信主的猶太人可能並未被逐出羅馬,而百基拉和亞居拉是抵達哥林多後才悔改歸主的(徒十八2)。無論是哪一個情況,早在主後54年,羅馬的教會中可能已有猶太人。

人類對聖經的需要

 

    聖經是一部永不改變、歷史悠久的古老之書,研讀它的人是那樣的多,它的銷路又是那樣的廣,其原因何在呢?這正說明了人類對聖經的需要,因為它是:

  1.黑暗中的明燈

  

    人類自從始祖犯罪墮落以後,就陷入罪惡黑暗之中過著犯罪,背逆上帝的生活,所以人類一直走向滅亡,但自己卻看不出來。死後有可怕的審判和刑罰,自己也不知道。人們看不見上帝的大愛,也看不見十字架的救恩,都是在黑暗的人生路上摸索。然而,上帝的話「是人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詩一一九105)人得著了上帝的話,才能走上光明的大道。

  2.供養人的靈糧

  

    請看主耶穌的話告訴世人說:「人活著不單是靠食物,乃是靠上帝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太四4)

      因此我們知道聖經是人屬靈的糧食,是不可缺少的。

  3.得救的憑據

  一個信耶穌的人怎麼知道他自己得救了,將來不被定罪,已經出死入生了呢?

  因為聖經明明說:「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五24)

  一個沒有得救的人,怎麼知道一信耶穌就有永生呢?因為聖經明明的說:「信子的人有永生。」(約三36)

  所以說聖經是人得救的憑據,靠著上帝所應許的話,人就確知得救了,因為聖經說祂的話永不改變。(詩一一九89)

亞述與尼尼微大城

  研讀舊約聖經時,不知道你會不會有這樣的問題,好像談的都是以色列人的歷史,它和外邦人,或者說以色列以外全世界的人有什麼關係呢?到底外邦人在上帝心目中的地位如何?

  羅馬書三29 說,「難道上帝只作猶太人的上帝嗎?不也是作外邦人的上帝嗎?是的,也作外邦人的上帝。」這句話對有狹隘思想的猶太人,以為唯有他們才是上帝的選民、才能領受上帝恩典者,無疑是一項最好的提醒。上帝的恩典與救恩及於萬邦,上帝的這項旨意早在祂選召亞伯拉罕時就宣示清楚:「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十二3)而上帝的審判亦及於萬邦,在新約如此,在舊約亦然,因為上帝並不偏待人(羅二11)。

  先知蒙召傳揚上帝的信息,有些信息針對上帝的百姓而發,有些信息是給外邦人的。先知書裡面有三卷書就是針對外邦人而發:俄巴底亞針對以東、約拿和那鴻針對亞述的尼尼微城。約拿是有留下著作的早期先知中的一個,那鴻比約拿晚了一百五十年左右,他們同樣是論到亞述的尼尼微城。

  亞述在公元前第九世紀崛起的一個帝國,它和北國以色列、南國猶大的歷史有密切關聯。其實亞述在提革拉毘列色一世的領導之下,公元前第十二世紀就已經出現在歷史的舞台上了,不過當時以色列在大衛王和所羅門王全盛時期,亞述的勢力無法擴張。以色列分裂成南北兩國以後,首先面臨的是亞蘭王,也就是敘利亞的入侵。稍後,亞述才逐建成為敘利亞、以色列、猶大的威脅。

  這當中,亞述在下列幾個王的領導之下,時強時弱:

  公元前883~859 亞述拿色巴二世-建設卡喇為京

  公元前858~824 撒縵以色三世-夸夸大戰

  公元前823~811 閃施亞達五世

  公元前810~783 亞大得尼拉力三世

  公元前782~773 撒縵以色四世

  公元前772~755 亞述但三世

  公元前754~745 亞述尼拉力

  公元前745~727 提革拉毘列色三世-又稱普勒王(代上五26)

  公元前727~722 撒縵以色五世-陷大馬色、滅敘利亞

  公元前721~705 撒珥根二世-陷撒瑪利亞、滅以色列,以尼尼微為京

  公元前704~681 西拿基立-在猶大王希西家時攻耶路撒冷

  公元前681~668 以撒哈頓-重建巴比倫城;猶大王瑪拿西被擄到巴比倫

  公元前668~630 亞述巴尼帕-遠征埃及、陷底比斯城

  公元前612    尼尼微城陷落

  尼尼微城位於底格里斯河東岸,是歷史上最特出的城市之一。聖經中用兩卷先知書來論述它,足見它的重要性。創世記十8~11記載古代英雄寧錄首先建造亞述的尼尼微城。在先知約拿的時代,也就是亞述王亞大得尼拉力三世或撒縵以色四世時,尼尼微的大小約有三日可走的路程(拿三4),人口數光是小孩就有十二萬,全數至少也有六十萬。不過當時它還不是亞述國的首都。真正將尼尼微定為首都的是撒珥根二世,而為它沿河岸築城牆的是西拿基立。

  尼尼微是由四個城市組成的一個長方形大城,城周達60哩,城牆有100呎高,其寬度足可容三輛戰車並肩飛馳。城牆共有城樓一千五百個,每個城樓高200呎。城牆周圍還有濠溝圍繞,140呎寬、60呎深。估計起來,尼尼微城佔地350平方哩,比現在的倫敦城還大。尼尼微城內有廣闊的花園、果樹園、草原,又飼養許多牲畜,在亞述帝國全盛時期,它可是風光一時,享有富貴、尊榮。這樣的大城,有可能滅亡嗎?

  除了約拿和那鴻以外,聖經中還有其他先知也論到亞述:以賽亞書七18~20,十5~19,十四24~27,卅31~33,卅一8~9,以西結書卅二22~23,彌迦書五6,西番雅書二13,撒迦利亞書十11,這些經文可以幫助我們更加認識亞述和尼尼微,以及它和上帝百姓的關係。

 

歌羅西教會所面對異端與因應之道

 

一、危害

1. 引動人失去(離開)福音的盼望(一23)

      這福音的盼望就是福音的宣告和所帶來的盼望─當主再來的時候,信徒得到至終和完全的救贖這一個期望(羅五2)。

  2. 用花言巧語迷惑人(二4)

    花言巧語或譯做「甜言蜜語」、「似是合理的辯論」,其含意是「嘗試用不可靠的說話或聽來順耳的理由說服別人」。

 3. 用理學和虛空妄言把人擄去(二8)

 A.或譯為「藉著哲學或騙人的空談」

 B.在古代社會「哲學」是用來形容一切有關上帝、世界和生命意義的理論,直譯是很高尚的,「對智慧的愛」

4.被人論斷(二16)
   

 5.被人奪去獎賞(二18)

二、因應

 1. 藉屬靈的智慧和悟性滿心知道上帝的旨意(一9)(三16-17) 

A. 「屬靈的智慧和悟性」即「上帝的旨意的知識」

B. 「智慧」包括一切的思想智力

C. 「悟性」是對事物有正確的認識

D. 「上帝的旨意」最寬廣的意思是「上帝在基督裏向我們彰顯的一切心意」,這都在聖經裡彰顯了。這裏似指「上帝的旨意裡關於倫理道德方面的」,也就是「上帝對我們生活行為的要求」。

2. 真認識基督(一15-20)(二2-3)

A. 是上帝的形象(來一3)(約一18)

B. 是造物的主(約一3、10)
   

C. 是教會的頭
   

D. 是一切豐盛

E. 是成就和平


  3. 在所信的道上恆心、根基穩固、堅定不移(一23)(二6-7)(來四14)

4. 謹慎防備不合真理的學問(二8)(約貳9)

5. 要持定元首基督(二19)(弗四15)

  6. 要思念上面的事(三2)

  7. 要棄舊更新(三5-11)


    A. 同靈之道(三12-14)


    B. 夫婦之道(三18-19)


    C. 父子之道(三20-21)


    D. 主僕之道(三22–四1)


    E. 社交之道(四5- 6)

四福音書總論

 

  1)「福音」的意義:

  福音作為一個信息,是關乎上帝兒子耶穌基督的生平事蹟,特別是祂降世為人、受死和復活所帶來的救恩盼望(參可一1;羅一2~4;林前十五3~4)。

  福音書則是有關主生平、福音信息的紀錄。在初期教會中,有許多記主生平的著作流傳於世(見路一1),但只有四本(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及約翰福音)後來被教會納入正典,公認為聖靈默示而成的作品;其餘的著作則被視為「偽經」。

  2)福音書的形成:

  這大概可分為三階段:主講論、口傳、成書。

  當主在世上宣講,祂並沒有書寫記錄,但用了許多方便記憶的語句(參太五3~12:可二17、21~22)。

  在教會初期,使徒和第一代見證人的宣講中,不斷引用、重覆主原來的話語,這就形成口傳的資料(參徒廿35; 林前十一23~26)。

  但當第一代見證人年事漸高,耶穌生平及教訓的收集成書便變得十分重要。由主後六十至一百年間,四本福音書也就分別由使徒(馬太和約翰)和使徒門生(馬可和路加)相繼完成。

  3)福音書的異同:

  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三本福音書有許多相似之處,故有「符類福音」(或「對觀福音」)之稱。

  目前許多學者接受的看法是:馬可福音為第一本寫成的福音書;當馬太及路加書寫時,不約而同參考了馬可福音及另一份資料(學者通稱Q資料),只是他們另外各自擁有一些獨特的資料,以致三卷福音有其異同之處。

  信徒研讀聖經時,必須留意各福音書的獨特性和信息重點。約翰福音顯然與符類福音有所差別。這可能是因為約翰福音成書於符類福音之後,而作者(使徒約翰)避免重覆符類福音的內容,並且在神學上側重信、生命、信徒與主聯合等教訓。因此約翰福音有補充符類福音的用,同時亦反映出作者多年對主生平和身分的咀嚼和體會。

  4)福音書的價值:

  福音書除了提供有關主生平及教訓的可靠資料外,還有神學上的貢獻。四本福音書分別以不同地方,針對不同的受眾而作出不同角度的闡釋。

  馬太針對猶太人,強調基督為彌賽亞,應驗舊約的預言。馬可針對羅馬人,強調耶穌是上帝的兒子,取了僕人的身分服事人,為人捨命。路加的對象是受希臘文化薰陶的外邦人,要表明基督為人類的救主。約翰對未信的外邦人及散居的猶太人宣講耶穌是基督,重點在上帝兒子的神性。

  這些不同的角度、互為補充的描繪,正反映出主耶穌基督的豐盛和偉大。

2022年10月21日 星期五

聖經神學與解經

      迦芬(Gaffin)主張:「聖經神學是解經的準繩」,因為聖經的資訊是由「啟示過程的歷史架構本身」來決定,而不是由「文學關係」決定。在聖經神學運動中,在差異性與合一性之間、歷史批判的關注和歷史與文法解析之間,一直存在著張力。

 

    就這方面而言,批判學派比保守學派更「按字面」,亦即,它經常假定,任何所謂聖經作者之間的矛盾或差異,都可構成他們之間無法有深層神學合一的理由。其實並非如此,因為聖經作者會用不同的辭彙或片語表達類似的概念,也會在一個較廣的神學範疇中強調不同的層面。例如,在救恩的過程中,上帝的主權與人的自由意志並非互相衝突,在更深的層次中可以得到和諧。信心(保羅)與行為(雅各)也是如此。行為雖然不能拯救我們(弗二8-9),卻是真信心必要的結果(弗二 10=雅二14-16)。

 

    但這只是整幅圖的一部分。聖經神學與解經有相互的關係。前者為經文的解釋提供了範疇與整本聖經的合一性,而解經則提供資料,以供整合成為聖經神學。換言之,這兩者是相互倚賴的。解經者根據文學(文法與思想發展)和歷史背景(社會與經濟)來研究作者的意思,而聖經神學則根據這些成果,找出個別敘述背後模 式上的合一。

 

    總而言之,釋經螺旋如今延伸至神學,形成釋經過程五部分之間的對話:解經學、聖經神學、歷史神學、系統神學和實踐神學。在這個大結構中,解經學、聖經神學和系統神學則連在一起,不斷在三方對話。

2022年10月20日 星期四

基督「復和」的工作

 

  在保羅的著作中,Vernon White認為我們可以找到基督工作的普世功效表達的最清楚及淋漓盡致的思想。 這是因為保羅是從最廣泛的範圍來看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復和」工作。例如,他所使用「和好」一字擁有普世影響和重要的意義。因此,基督的死所帶來的復和有廣泛、普世性的作用。

「這就是上帝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林後五19)

  「既然藉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著他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西一20、參弗一10)

  以上兩處經文的「世界」和「萬有」顯示基督和好工作的對象是廣泛的,包括了整個世界,甚至萬有。此外,在保羅書信中,有關基督在十架上所成就的救恩果效,最明顯有普世意義的是羅馬書第八章(18-25節)。這段經文的背景就是基督的復和工作。

  因此,很清楚的,基督的死所帶來的復和是普世性、宇宙性的。

2022年10月18日 星期二

救恩的內容

 

      路加與其他福音書作者一樣,以上帝的國為他信息的主題。在他記載最後晚餐時,也特別二次提到上帝的國(路廿二16、18)。在使徒行傳中,這主題也仍然貫穿整本書。在第一章,他便記載門徒在耶穌升天前問他說:「主啊,你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一6)

      更值得注意的,便是他記載使徒保羅傳講的主題,也是教導人進天國的途徑(徒十四22,二十25,廿八31)。

      在這天國的概念之下,路加特別注意以耶穌基督為整個救恩的關鍵。在這一方面,他強調耶穌基督為耶和華受苦的僕人,描述他救恩的特點。路加描述耶穌的工作,是以他在拿撒勒的傳道為代表。耶穌基督在拿撒勒引用的經文是賽六十一1至2:上帝的義僕要傳揚耶和華的禧年,使貧窮人得福音,被擄的得釋放。路加福音中一個顯著的現象,便是他記載耶穌基督接納了當代看不起的人:稅吏、罪人、兒童、女人。其中的代表故事,便是他獨特記載的有罪的女人用香膏抹主的事(路七36至50)。另一個特別的現象,便是在路加的記載中,一些事蹟似乎表示錢財是罪惡,而只有貪窮的人才能進天國(路六20至21、24至25,十二13至21,十六1至12);這一類記載的代表,便是財主與拉撒路的故事(路十六19至31)。此外,賽六十一1至2的主題,也在路加福音中一再出現(路七22,十四13、  21),在使徒行傳,作者記載彼得早期的講道中,也提到耶穌是上帝的「僕人」(徒三13、  26,四27)。腓利與埃提阿伯太監查考的經文更是出自賽五十三7至8(徒八32至33)──直接論及上帝的僕人受苦的預言。

      其次,路加特別強調聖靈與救恩的關係。倘若我們將使徒行傳與路加福音一起閱讀,我們便很容易發現在路加的眼中,聖靈的工作並不是在五旬節後才出現,而是在耶穌基督時代已經開始。在耶穌基督身上我們看到,他從事受苦僕人的工作是由於上帝的靈的能力(路四18、14)。路加也說:「主的能力與耶穌同在,使他能醫治病人。」(路五17,六19)

      門徒在五旬節所領受的聖靈,也是要使他們得著「能力」為上帝工作(徒一8)。在使徒行傳中,我們可看到門徒被聖靈充滿主要的工作並非講方言與醫病,而是傳講上帝的道(徒一8,二11,四31,六10)。但是,在路加福音與使徒行傳中,路加論及聖靈的更特別的教訓,便是指出聖靈與上帝國降臨有密切的關係。不但福音的拓展是在聖靈的引導與控制之下(徒十六6至10),而且聖靈降臨表示上帝在末後日子的工作,要使求告主名的人得救(徒二16至21),聖靈是耶穌基督與人同在,使人有智慧、生活的能力與方向(徒六3,十一24)。路加甚至說聖靈本身便是上帝在舊約的應許(徒二33、38至39),是「上帝所要賜予他兒女的一切好東西」(路十一13)。

      路加對上帝國內容的另一個貢獻,是他也同時說出一個被聖靈充滿,得到天國好東西的人在世上應有的生活。這生活包括幾方面。

      第一是禱告。路加福音多次提及耶穌的禱告(路六12,九18、28,十一1等),也記載了幾個禱告的比喻(路十一5至13,十八1至14),又說早期門徒經常在聖殿禱告(徒三 1)。更要緊的,是強調聖靈是藉禱告而得(路十一13  ,徒二 1起,四31等)。

      其次,與禱告有關的,是讚美與感恩。路加與使徒行傳中濃厚的宗教氣氛也是相當明顯的。路加福音的前二章,便以聖殿的禱告、啟示開始,其中又有西面頌、馬利亞頌等詩歌,天使對耶穌的降世更是以詩歌慶賀;對上帝所行的上帝蹟奇事,看見的人一般的反應是稱讚(路四15),歸榮耀與上帝(路五26,七16;徒四21),驚奇(路八56;徒7,三10)在耶穌醫好十個大痲瘋病人的故事中,路加記載耶穌的話:「除了這外族人,再沒有別人回來歸榮耀與上帝麼?」(路十七18)。

      第三,敬虔的生活也是典型的表現。路加對耶穌生平描述的另一特點,便是強調他是「好人」,不但在年輕時得上帝與家人的喜悅,(路二52),而且長大後「周流四方行善事,醫好凡被魔鬼壓制的人,因為上帝與他同在。」(徒十38)

      早期教會的信徒也是「得眾民的喜愛」(徒二47),巴拿巴(徒四36至37)與多加(徒九36至43)成為信徒的模範,甚至還沒有完全信奉上帝的外邦人,只要有敬虔的內心,也蒙上帝特別悅納垂顧(路七4至5;徒十34至35)。

2022年10月17日 星期一

上帝的恩典

 

      「恩典」是保羅用以形容福音最重要的名詞。在他看來,上帝救恩的特性,便是恩典。甚麼是恩典呢?我們可用保羅自己說過的兩句話為它下定義:「作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羅四4)「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羅十一6)換言之,恩典不是報償,不是功德,而是人不配得的好處。

   在林前十二10,保羅說了一句名言:「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 蒙上帝的恩才成的。」

   在上下文中,保羅由主復活的顯現談到他自己使徒的身份,當他提及自己的工作和身份時,他不禁又再次想到自己的過去;把現在與過去再次對比之下,他發現自己「不配稱為使徒,因為我從前逼迫上帝的教會。」(第九節,在提前一14至16,他也說到類似的話。)我們在這裡又看到他大馬色路上的經歷,成為他瞭解救恩的一個關鍵。

      然而保羅不但以「恩典」形容他悔改與蒙召的經歷,他也同樣用「恩典」刻劃他自己的工作。在林前十五10,他繼續說:「並且他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這原不是我,乃是上帝的恩典與我同在。」

      在上帝的恩典下,使徒保羅會感恩圖報,格外勞苦,恩典成為他事奉的動力。但是,當他提及這 勞苦的生涯時,他又發現這畢竟也是上帝賜下恩典的結果!難怪他在書信中告訴我們,無論是信心與愛心(提前一14)、工作的能力(林前10  ;弗三17),以及克服困難的生活力量(林後十二9),都是出於上帝的恩典。

      同樣,當使徒保羅談論一般信徒的生平時,他也是認為信徒的一生都是出於上帝的恩典。在討論揀選與預定的問題時,我們已注意到保羅強調揀選不是建立在人的行為上,而是出於憐憫,這種論調事實上也是說揀選是基於上帝的恩典(羅十一5)。而且,使徒保羅也認為因信稱義(羅三24)、在基督裡的盼望與安慰(帖後二15至17,林前一4),甚至行善的力量(林後八1),都是上帝的恩典,甚至信主以後,信徒也是「站在上帝的恩典」中(羅五2,十二6)。最具代表性的話,莫如他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弗二8)「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腓一29)弗二8最後一句──「這……是上帝所賜」──的意思,並非說信心是上帝所賜。而是說信徒能以得救這件事,是上帝的恩典。

      同樣,腓一29也不是說信心是上帝的恩賜,而是說信徒得以聽見福音以致信服基督是出於上帝的恩,正如他們得以為主受苦同樣是一種恩典。不過,這兩句話也清楚地讓我們看到,雖然信心在得救的過程中佔著它應有的地位,它絕對不是得救的根據;在保羅教訓中,人得救是上帝的恩典,與行為絕對無關。

上帝愛的心意

 

   談及上帝的計劃,保羅自然提到上帝的旨意,其中「成為聖潔,遠避淫行」(帖前四3)一類的話,可說是近乎上帝的命令,是信徒應該遵行的;但是,另一類的話,則是說到整個救恩是上帝在愛中所定的旨意,這類的話,往往受到人的誤解。

   在這方面,首先我們應注意到在保羅的教訓中,整個救恩實在彰顯出上帝的愛和主動。在羅八29至30,保羅說:「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傚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預先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這兩節經文中所提及「救恩的程序」,事實上都是以上帝為主詞」即是說, 救恩是上帝所做的工作。而在這工作中,保羅到的,是上帝的愛的彰顯。一方面上帝按他的旨意差耶穌為世人捨命是愛的行動(加一4,羅五8);另一方面,在整個救恩中,保羅也看到上帝的愛,因此,他先後提及「基督的愛」(羅八35),「愛我們的主」(羅八37』)以及「上帝的愛」(羅八39)。

      使徒保羅教訓中常令人誤解的真理──預定論,也必須從這角度瞭解。有些人談論「預定」,喜歡從羅八29所說的「預先知道」著手,把「預先知道」解釋為上帝預知人的信心,進而將預定建立在人的信心之上。但是,近代解經者多數都同意這裡所說的「預先知道」,是指上帝「預先看上」,與預知人的信無關。當保羅在羅馬書第九至土一章繼續討論上帝的揀選與預定時,他清楚地指出上帝預定人得救時,包括了人必須因信稱義的過程(參羅九30至31),也就是說,上帝預定人得救,並非說被預定的人不須相信;但是,這「信心」絕不能解釋為一種得救的原因,因為信心不是一種行為。

      在揀選的真理中,保羅強調的是:「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作出來,……要顯明上帝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羅九11)

      而這種揀選的恩典,是表示上帝的憐憫(羅九16)。因此,在一4至5, 使徒保羅說:「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 得兒子的名份。」

      上帝的揀選與預定是上帝愛的旨意的一部份。他這行動,好像一個人到孤兒院中認領孤兒為兒子,是出自愛所賦予的自由;在這過程中,其他孤兒沒有抗議的權利,而被選中的孤兒也不能因此而自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