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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日 星期二

約翰福音的倫理學

  

《約翰福音》的倫理學(Ethics in the Gospel of John)並不像對觀福音(馬太、馬可、路加)那樣以「明確的道德命令」為特徵,例如山上寶訓中的行為準則。但這並不表示約翰福音缺乏倫理教導。相反,它呈現的是一種**「關係性倫理」、「啟示型倫理」與「愛的倫理」**——也就是說,倫理的根源並非外在的律法規條,而是源於與耶穌的關係、對祂的認識、與祂的合一。


一、倫理的根基:與耶穌的合一與住在主裡

「你們要住在我裡面,我也住在你們裡面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就多結果子。」(約15:4–5,7

這種「住在基督裡」的關係,是倫理行為的根本:

  • 不是行為產生關係,而是關係產生行為
  • 結果子、守命令、彼此相愛,都是與基督聯合的自然結果

🟡 倫理學不是道德主義,而是生命流露


二、愛的倫理:彼此相愛如同主愛我們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13:34

愛的倫理核心在於:

  • 標準:耶穌如何愛人(完全、犧牲、主動)
  • 對象:教會內部的弟兄姊妹,特別是門徒群體
  • 見證性:「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13:35

🟡 倫理不是為了自我提升,而是為了見證基督


三、真理與光的倫理:行在光明中

「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約8:12
「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約3:19

光與黑暗的對比,呈現出明確的倫理選擇:

  • 跟從光=行在真理中
  • 拒絕光=躲藏在罪與自我中

🟡 倫理不是模糊的灰色地帶,而是對光與真理的選擇


四、自由與真理的倫理:從罪的奴役中得釋放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8:32
「凡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8:34–36

在約翰的倫理觀中:

  • 人的最大問題不是不守道德,而是被罪綑綁
  • 真自由不是做自己想做的,而是從罪的權勢中被釋放出來,活出上帝所造的本相

🟡 倫理是自由的實現,不是律法的壓迫


五、信與不信的倫理:對耶穌的回應決定人生命的方向

在約翰的神學中,「信」與「不信」本身就具有倫理性:

「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他不信上帝獨生子的名。」(約3:18
「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約8:24

信心的倫理含義:

  • 信耶穌不是只是接受一個宗教觀點,而是進入一種新的生命秩序
  • 拒絕耶穌就是選擇留在黑暗與死亡中,這是道德性的抉擇

🟡 倫理不是外在行為的改良,而是心中對真理的回應


六、服事與謙卑的倫理:洗腳事件中的教導

「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着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約13:15
「你們也當彼此洗腳。」(約13:14

洗腳的倫理意義:

  • 不只是彼此服事,更是放下地位、主動服事那些不配之人(猶大也在場)
  • 真領導=捨己的服事,這對教會生活與家庭關係具有深遠意義

🟡 倫理是權柄的倒轉:從掌權者成為服事者


七、彼此見證與世界抗衡的倫理:在世不屬世

「我已將你的道賜給他們,世界又恨他們,因為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約17:14

「不屬世界」的倫理意涵:

  • 教會活在世界中,但活出的是上帝國的價值
  • 面對世界的敵對與抵觸,門徒要持守真理、不妥協於世俗標準

🟡 倫理是屬靈身份的延伸,而非文化妥協的產物


八、總結:《約翰福音》的倫理觀是一種「與基督聯合」的生命倫理

主題

約翰福音中的倫理觀

根基

與耶穌合一、住在主裡(15:4

核心

彼此相愛,如主所愛(13:34

行動

結果子、服事人、為主作見證(15:513:15

能力來源

聖靈的引導與內住(14–16章)

與世界的關係

在世不屬世,持守真理(17:14–17

目的

榮耀上帝、見證主、建造群體


默想與應用建議:

  1. 「住在主裡面」對你來說,是靈性關係,還是倫理動力?
  2. 你最近有沒有經歷「愛不可愛的人」的挑戰?你怎麼理解耶穌的「新命令」?
  3. 你面對世界價值觀的時候,有沒有掙扎?怎樣活出不屬世界的生命?

 

約翰福音之末世論

  

《約翰福音》的末世論Eschatology in the Gospel of John)獨具特色,與對觀福音(馬太、馬可、路加)明顯的「末日預兆」與「將來性審判」不同,約翰福音的末世論是「現在化的末世論」(Realized Eschatology
換言之,在約翰筆下,末世不只是將來的事件,而是因為耶穌的降臨,末世已經開始進入現實。上帝的審判、永生、復活與光明的國度,都已經臨到那些信靠耶穌的人。


一、末世的起點:耶穌的降臨就是末世的開啟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約1:14

耶穌的降生不是歷史事件而已,對約翰來說,是末世的開始:

  • 上帝的話語(Logos)入世,揭開上帝的最後啟示
  • 祂是光來到世界(約1:4-5),對人類歷史帶來審判與救贖的分界線

「上帝的審判就是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約3:19

神學意涵:

  • 末世不只是時間上的「未來」,而是上帝在歷史中決定性的介入
  • 耶穌就是「末世性的啟示者」,也是審判者與生命的賜予者

二、永生的現在實現(Realized Eschatology

約翰福音與保羅書信最大的不同是:永生不是將來的應許,而是當下的經歷。

「信的人有永生」(約6:47
「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5:24

關鍵特點:

  • 「有」永生(現在時),不是「將會有」
  • 信耶穌的人「已經」出死入生,不再面對將來的定罪
  • 救恩、審判與永生是末世性的經歷,在今世已臨到

三、復活的雙重層面:現今與將來

雖然《約翰福音》強調「已然」的永生,仍不忽略「未然」的復活與末日審判。

現今的復活(靈性的):

「現在就是了,那聽見上帝兒子聲音的人就要活了。」(約5:25
「我是復活,我是生命,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11:25

未來的復活(身體的):

「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5:28-29

神學重點:

  • 信耶穌的人成為新造的人,靈裡復活,得著新生命
  • 末日仍將有實質的身體復活與審判,但信徒已有永生為保證

四、審判觀:信與不信就是分界線

「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上帝獨生子的名。」(約3:18

約翰不像其他福音書那樣描繪末日審判的場景,而是強調:

  • 審判不是將來才發生,而是當下就已經啟動
  • 「光來到世界」就是審判的開始(約3:19
  • 人的信與不信,現在就決定了他的永恆歸屬(約3:36

五、人子被「舉起」:末世的中心是十字架

「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約12:32
「如今是這世界受審判的時候,如今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約12:31

關鍵觀念:

  • 「被舉起」= 耶穌的十字架,是上帝末世性審判與得勝的行動
  • 十字架不只是苦難,而是上帝國掌權、罪惡被審、撒但被敗的時刻
  • 這是約翰福音中最關鍵的末世轉捩點

六、耶穌再來的觀念:低調而含蓄

相較於對觀福音,《約翰福音》幾乎不提耶穌的再來(Parousia,焦點不是末日事件的時間與細節,而是:

  • 耶穌「再來」是透過聖靈臨在與門徒同在(參約14:18:「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裡來。」)
  • 耶穌再來也體現在復活後與門徒的顯現中(約20:19起)
  • 更深層的是「住在我裡面」(約15:4)所描述的臨在性再來觀

這樣的末世論是更關係性的、神學性的,而非時間性的預言。


七、末世教會的使命:在世作光與見證

耶穌對門徒說:

「父怎樣差我來,我也照樣差你們去。」(約20:21

門徒的使命是延續耶穌的工作,在黑暗的世界中作光、傳永生的道,這正是上帝末世性計畫的一部分。

「當趁著白日必須作那差我來者的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作工了。」(約9:4

這節經文含有強烈的末世迫切感:如今是恩典的時刻,黑夜(審判)快要來到。


八、總結:《約翰福音》的末世論是一種「已然/未然」的生命末世觀

主題

已然(現今)

未然(將來)

永生

信耶穌就有(約5:24

完全得榮耀(約17:24

審判

信與不信間即定(約3:18

墳墓中的人復活受審(約5:29

復活

聽見主聲音就活(約5:25

身體復活得生(約11:24

上帝國

重生就能進(約3:3

將來在上帝榮耀中顯現

耶穌的來臨

道已成肉身(約1:14

耶穌終極再來(未直接描述)


默想與應用問題:

  1. 你如何經歷「已然的永生」?這生命今天如何影響你?
  2. 你是否意識到「審判不是將來的事件,而是你對耶穌的回應」?
  3. 在末世中,耶穌如何呼召你去作光與見證?

約翰福音之教會論

 

 

在《約翰福音》中,「教會」(κκλησία)這個詞本身並未出現,但這並不表示約翰對教會沒有教導。相反地,約翰福音透過耶穌與門徒的關係、耶穌的比喻、祂臨別的教導與大祭司的禱告,深刻展現出一種以關係為核心、以合一為目標、以使命為方向的教會觀

這樣的教會論不是制度性的組織觀,而是一種生命共同體的神學視角。以下,我們從幾個核心主題來探討《約翰福音》的教會論。


一、教會的根基:與耶穌合一的群體

耶穌在約翰福音多次提到:「你們要住在我裡面,我也住在你們裡面。」(約15:4
這是整體教會論的起點——教會是一群與基督聯合的人

關鍵經文:

  • 「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約15:5
  • 「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他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約6:53

神學含義:

  • 教會不是組織,而是與主相連的有機生命體
  • 成員之間因為「住在基督裡」而與彼此相連,構成屬靈的團契。

二、教會的合一:因真理與愛而合一的群體

耶穌在約翰福音17章的「大祭司禱告」中三次為門徒「合而為一」禱告:

「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一樣使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約17:21

關鍵重點:

  • 教會的合一是根基於上帝的三一合一(父與子的關係)
  • 合一的目的是為了見證基督,使世人相信(見證導向)

神學含義:

  • 教會的合一不是行政上的一致,而是屬靈關係的合一
  • 真理與愛是合一的媒介,合一是一種「在基督裡」的生活實踐

三、教會的使命:被差遣如耶穌被差遣

耶穌對門徒說:

「父怎樣差我來,我也照樣差你們去。」(約20:21

這是《約翰福音》中教會使命的濃縮:如同耶穌被差來顯明上帝的愛,門徒也被差往世界去作祂的見證人。

關鍵觀點:

  • 教會是「受差遣的群體」(missional community
  • 教會的存在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完成上帝國的使命
  • 聖靈的內住賦予教會能力(約20:22

四、教會的特徵:彼此相愛的群體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13:34
「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13:35

神學重點:

  • 教會的最明顯特徵不是教義正確、活動豐富,而是彼此相愛的實踐
  • 這種愛是以耶穌為標準的犧牲性愛(agapē),不是感覺性的愛

五、教會的領導與牧養:彼得的回應與呼召

雖然「教會」一詞未出現,但在耶穌復活後與彼得的對話中,呈現出對教會領導者的重要教導。

「你餵養我的羊牧養我的羊餵養我的羊。」(約21:15–17

教會論含義:

  • 領袖是以愛基督為基礎來牧養群羊的(不是掌控、不是權力)
  • 羊群是屬主的,「我的羊」,而不是牧人的羊
  • 教會的牧養是一種回應愛的行動,不是職責而已

六、聖靈的角色:教會的保惠師與內住者

「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約14:16
「祂要引導你們進入一切的真理。」(約16:13

聖靈是教會生活與見證的核心動力:

  • 教會在聖靈裡被建立、被引導
  • 聖靈在信徒群體中作為安慰者、教導者、提醒者

七、教會的本質總結(根據約翰福音)

屬靈主題

教會論觀點

與基督的聯合

教會是住在基督裡的群體(15:4

合一

教會如三一上帝一樣合一(17:21

教會以彼此相愛為記號(13:34–35

差遣

教會延續耶穌的使命(20:21

聖靈

教會在聖靈中受教與成長(14–16章)

牧養

領袖以愛牧養群羊(21:15–17


結語:關係性教會論 vs 組織性教會觀

《約翰福音》的教會論不是機構性或制度性導向的,
它是一種 關係導向、靈性導向、生命導向 的教會觀。
重點不是「教會是什麼制度」,而是「教會是誰的群體,與主有怎樣的關係,並活出怎樣的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