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的倫理學(Ethics in the Gospel of John)並不像對觀福音(馬太、馬可、路加)那樣以「明確的道德命令」為特徵,例如山上寶訓中的行為準則。但這並不表示約翰福音缺乏倫理教導。相反,它呈現的是一種**「關係性倫理」、「啟示型倫理」與「愛的倫理」**——也就是說,倫理的根源並非外在的律法規條,而是源於與耶穌的關係、對祂的認識、與祂的合一。
一、倫理的根基:與耶穌的合一與住在主裡
「你們要住在我裡面,我也住在你們裡面…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就多結果子。」(約15:4–5,7)
這種「住在基督裡」的關係,是倫理行為的根本:
- 不是行為產生關係,而是關係產生行為
- 結果子、守命令、彼此相愛,都是與基督聯合的自然結果
🟡 倫理學不是道德主義,而是生命流露
二、愛的倫理:彼此相愛如同主愛我們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13:34)
愛的倫理核心在於:
- 標準:耶穌如何愛人(完全、犧牲、主動)
- 對象:教會內部的弟兄姊妹,特別是門徒群體
- 見證性:「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13:35)
🟡 倫理不是為了自我提升,而是為了見證基督
三、真理與光的倫理:行在光明中
「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約8:12)
「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約3:19)
光與黑暗的對比,呈現出明確的倫理選擇:
- 跟從光=行在真理中
- 拒絕光=躲藏在罪與自我中
🟡 倫理不是模糊的灰色地帶,而是對光與真理的選擇
四、自由與真理的倫理:從罪的奴役中得釋放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8:32)
「凡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8:34–36)
在約翰的倫理觀中:
- 人的最大問題不是不守道德,而是被罪綑綁
- 真自由不是做自己想做的,而是從罪的權勢中被釋放出來,活出上帝所造的本相
🟡 倫理是自由的實現,不是律法的壓迫
五、信與不信的倫理:對耶穌的回應決定人生命的方向
在約翰的神學中,「信」與「不信」本身就具有倫理性:
「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他不信上帝獨生子的名。」(約3:18)
「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約8:24)
信心的倫理含義:
- 信耶穌不是只是接受一個宗教觀點,而是進入一種新的生命秩序
- 拒絕耶穌就是選擇留在黑暗與死亡中,這是道德性的抉擇
🟡 倫理不是外在行為的改良,而是心中對真理的回應
六、服事與謙卑的倫理:洗腳事件中的教導
「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着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約13:15)
「你們也當彼此洗腳。」(約13:14)
洗腳的倫理意義:
- 不只是彼此服事,更是放下地位、主動服事那些不配之人(猶大也在場)
- 真領導=捨己的服事,這對教會生活與家庭關係具有深遠意義
🟡 倫理是權柄的倒轉:從掌權者成為服事者
七、彼此見證與世界抗衡的倫理:在世不屬世
「我已將你的道賜給他們,世界又恨他們,因為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約17:14)
「不屬世界」的倫理意涵:
- 教會活在世界中,但活出的是上帝國的價值
- 面對世界的敵對與抵觸,門徒要持守真理、不妥協於世俗標準
🟡 倫理是屬靈身份的延伸,而非文化妥協的產物
八、總結:《約翰福音》的倫理觀是一種「與基督聯合」的生命倫理
主題 |
約翰福音中的倫理觀 |
根基 |
與耶穌合一、住在主裡(15:4) |
核心 |
彼此相愛,如主所愛(13:34) |
行動 |
結果子、服事人、為主作見證(15:5;13:15) |
能力來源 |
聖靈的引導與內住(14–16章) |
與世界的關係 |
在世不屬世,持守真理(17:14–17) |
目的 |
榮耀上帝、見證主、建造群體 |
默想與應用建議:
- 「住在主裡面」對你來說,是靈性關係,還是倫理動力?
- 你最近有沒有經歷「愛不可愛的人」的挑戰?你怎麼理解耶穌的「新命令」?
- 你面對世界價值觀的時候,有沒有掙扎?怎樣活出不屬世界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