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的特點如下:
一、本書的條理清晰,是最系統化的一封保羅書信,讀起來較像詳盡的神學論述,而不像一封信函。
二、本書的道理豐富深奧,它所涉及的神學主題之眾多與重要,遠超其他書信,諸如:罪、救恩、恩典、信心、義、稱義、成聖、救贖、死亡及復活。
三、本書是作者的嘔心傑作,巧妙靈活地引用舊約:雖然保羅常在他的書信中引用舊約聖經,但在《羅馬書》裡,他用『串珠』文學形式見證真道,甚且在他的辯論中經常在前面採用舊約經句(特別是9-11章)。
四、本書道出作者深切關懷以色列人:保羅寫到以色列目前的光景,與外邦人的關係,以及最終的得救。
五、本書的遣詞用字別出心裁,依其段落而有不同的講究,例如:《羅馬書》從1-8章講到主的救贖,分為兩大段。第一大段是1:1-5:11,專講血而不講十字架,且複數的罪字(sins)特別顯著;人的罪得著赦免,被上帝稱義,是因著血。第二大段是5:12-8:39,專講十字架而不講血,且複數的罪字一次都沒有出現,而單數的罪(sin)字,卻再三的被使用;因為前一段是說到血對付我們『所作』的,本段則說到十字架對付我們『所是』的。
六、本書第6章有兩個王――罪與恩典――罪在『己』的身上作王,恩典藉著義作王;第7章有兩個丈夫――律法與基督――人是藉著死脫離律法,而歸於基督;第8章有兩個領導――肉體與靈――隨從肉體或隨從靈。
七、在《羅馬書》中,『律法』一詞共出現了七十次多,所含意思不盡相同,至少可分為下列五種:
1.指摩西律法而言,例如:『你稱為猶太人,又倚靠律法』(羅2:17),很顯然地,這裡的律法即指猶太人所特有的摩西律法。
2.指整本舊約聖經,例如:『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羅3:19),這裡所謂『律法上的話』,是指前面3:10-18節所引用的話,而那些話乃引自舊約《詩篇》和《以賽亞書》的經文,故應是指整本舊約聖經。
3.指摩西五經,例如:『有律法和先知為證』(羅3:21),這裡的律法乃代表摩西五經,而先知則代表先知書。
4.藉以判斷對錯的原則,例如:『是用立功之法麼?不是,是用信主之法』(羅3:27),這裡的『法』在原文即是『律法』,但不是指摩西律法,而指一般原則。
5.指生命中的本性和傾向,例如:『心中的律』和『肢體中犯罪的律』(羅7:23),即指人本性中的善惡之爭;又如:『生命聖靈的律』(羅8:2),原文無『聖』字,這裡乃指人在信主重生之後所得的『上帝生命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