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8日 星期六

歷史與啟示

 

    聖經是上帝的啟示,但它不只是一堆信息。上帝是在人的生活裡賜下啟示。換言之,上帝的啟示與人的歷史有著緊密的關係:

1. 歷史與啟示不可分割

a. 啟示是在歷史裡賜下

(1)上帝是真神,是活神。祂會作事,也會說話;祂說話,祂也作事;

(2)上帝不但真確存活,祂也與人同活,與人交往;

(3)上帝既關心人的幸福,祂必會將人所需要知道的事情啟示給人知道;

(4)上帝不但啟示,祂既關心人的幸福,祂也必參與人的歷史,且要在參與歷史之時賜下啟示。

b. 啟示解釋歷史

(1)人的生活可能在兜圈子,但人類歷史不是:歷史是有目的的向前邁進,上帝要在其中成就救恩,並要將歷史帶到一個終局;

(2)上帝讓人運用自己的自由和意志去生活,但上帝對人的歷史和命運不會袖手旁觀。上帝要在人類的歷史裡有所作為。聖經裡記載著上帝許多重要的作為。上帝不但創造人類,也為邁向滅亡的人類預備救恩。祂揀選以色列民、引導以色列國,掌管她的興衰。祂作成救恩,並以新約教會來成就舊約以色列所承擔的任務,祂最後還要帶領世界到它的終局去。這些都是上帝的作為,但這一切也都帶有意義。祂賜下啟示,讓人知曉自己的命運,明白上帝作為的心意。祂親自解釋祂的作為的意義,免得人對祂的作為無知、誤解、曲解,甚至將祂的作為歸給偶像假神;

(3)上帝不但解釋祂的作為,祂還會預言事件,事先指明事件的發展和意義;

(4)事實上,聖經就是充滿著上帝的作為,也充滿著上帝的啟示;上帝在歷史中啟示,為歷史作啟示,也為未來的歷史宣告啟示。

2. 聖經的啟示不是以色列人對自己民族歷史的自我解說。

舊約寫作之性質

 

    舊約固然是上帝所默示的啟示,但它也是人有意識的寫作。所以舊約可以說是一部上帝與人合作的作品。作為一個寫作,裡面有著涉及上帝和涉及人的幾方面的性質:

1. 從“啟示”來看─是神學宣告

a. 舊約是上帝的啟示,意味著它是來自上帝的心意。上帝有說話要對人說,有真理要讓人知,祂就賜下啟示,所以舊約可以說是一份宣告上帝的神學的寫作;

b. 既是神學的宣告,我們就需要有條理的將它的內容加以整理,按主題將它的內容加以勾劃,讓我們有方向和較容易去掌握舊約的信息。

2. 從“文體”來看─有不同體裁

a. 舊約固然是上帝的啟示,但它是透過人(作者)來啟示,也是在人生不同的環境和層面裡賜下啟示。這樣,舊約的內容就涉及不同的文體(文學體裁);

b. 例如:當上帝默示人用歷史來啟示祂的心意的時候,作者就會將有關的歷史記錄下來。裡面固然有上帝的信息,但它總是一個歷史記載,所用的就是歷史或敘事的文體。當上帝透過人的頌讚來啟示祂的屬性的時候,有關經文很自然就會用上詩歌的文體。有時上帝為了讓人實在認知自己罪證的確鑿,祂會讓聖經作者將它的話語用法庭的場景 和用語來表達,那時就運用了一個法律的文體。舊約裡不同的書卷或段落,有意無意間都運用著不的文體來記述;

c. 要白明舊約,就需要了解經文所用的文體。這涉及到釋經學的範圍了;

3. 從“表達”來看─是文學寫作

a. 舊約作為一部寫作,當中除了有上帝的成分,也有人的成分。在人的成分那方面,除了上述涉及的文體之外,還一層值得分享;

b. 作者不但在不同的場景裡因應不同的需要,運用不同的文體來寫作,當他要將有關的材料整理成書時,他對他的整個寫作(聖經書卷)是有信息要表達。他會構思如何 選取他的材料,他更會構思如何整理鋪排他的材料,以期它的內容與信息都能生動有力的活劃在讀者面前。作者這樣的構思,會表達在經文的寫作結構上;

c. 經文的寫作結構跟文體無直接的關係:

(1)“文體”通常只是涉及個別的經文段落,“結構”不但關係個別段落,更是關係整個聖經書卷;

(2)雖然某種體裁有時也會有某種形式(這是形式批判學所愛強調的),但結構是凌駕在場景所賦與的形式和格式之上。聖經作者仍舊可以在一個文體形式所規限的格式裡,按他的構思來鋪排這個形式或格式所要求的內容,成為一個能夠表達作者的思想或信息的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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