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3日 星期一

約翰的懷疑及被斬


經文: 太11:1-19;14:1-12;可6:14-29;路7:18-35)

  這兩段經文皆出現在馬太福音的敘述部份。馬可只敘述約翰的死。路加卻沒有記述約翰的死,不過卻說希律安提帕懷疑耶穌是復活的約翰(路9:6-9)。相信路加的資料是參考馬可,而馬太是參照馬可與路加的資料。

    馬可(1:14)及馬太(4:12)一早就提及約翰下了監。那時耶穌剛出來傳道。

    路加指明是約翰的門徒把耶穌所作的事告訴他。然後再派兩位門徒去問耶穌。馬太只是說約翰在監裡聽到耶穌的事。

    約翰的問題:「那將要來的是你麼,還是我們等候別人呢。」路加兩次重複這問題。按照詩118:26及賽59:20,這“將要來的”是彌賽亞。約翰一早曾預言那以後要來的將以聖靈施洗,也要審判不悔改的人(太3:7-12;可1:7-8;路3:7-9,15-18)。相信是約翰見不到耶穌如此這樣行而引起他的懷疑。

    當然耶穌有衪自己的時間和計劃,聖靈完全的來到必等耶穌復活後的五旬節才會實現。

耶穌的答覆可分成兩個部份:

一.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痲瘋的潔淨,聾子聽見。引用來自賽35:5-6(另見賽29:18-19)。死人復活卻是引用自賽26:19。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是引用自賽61:1(見路4:18)。這些談話都是引用自以賽亞書,指明耶穌就是所預言的彌賽亞。

二.凡不因我跌倒的有福了。這與「八福」的談話相似。

耶穌對約翰有更深一層的談話:

「看風吹動的蘆葦」相信是指約翰,因為他就在約旦河邊施洗。

「穿細軟衣服的在王宮裡」相信是指希律安提帕,他曾被約翰指責。

接下來耶穌一起引用出23:20和「那要來的以利亞先知」(瑪3:1;4:5)。

23:20的「你」是指以色列人,這裡卻是指耶穌。約翰自己曾否認說他不是那以利亞(約1:19),相信是約翰否認的是那含有彌賽亞意義的以利亞。

「凡婦人所生的」是一句希伯來俗語,指所有的人。

「天國最小比他大」按神恩典來說,在救恩國度裡的人比任何在地上的人更大。

「約翰來人子來」把耶穌與約翰的事奉並排在一起,說明當時的人一起拒絕他們。在馬太,接下的經文都是論及那時人如何拒絕耶穌。

「智慧之子」是要與之前「這世代」的人比較。

約翰被斬

這事情直接牽連希律安提帕。馬可把這件事排列在耶穌差遣十二門徒以後。馬太把約翰的懷疑放在耶穌差遣門徒後,卻把約翰的被斬與耶穌被人拒絕放在一起,欲說明約翰與耶穌一樣都遭人拒絕與迫害。

被斬的原因

  約翰被斬的記述含有一個引言:指明當時的人對耶穌的認識。希律安提帕可能從猶太人那處認識到舊約曾預言一位先知(以利亞,瑪3:1;4:5)要回來。耶穌也曾經指明約翰就是這要回來的以利亞。另外,猶太人曾把耶穌當是那舊約所預言要回來的以利亞(太16:13-15;可8:27-29)。不過約翰死後,當時的人有時把耶穌當是復活了的約翰(路9:7;可6:16;太16:14;可8:28)。因此希律安提帕認為耶穌是復活了的約翰並不是他一個人的意見。希律安提帕這樣懷疑是有他的根據,因為他認為耶穌有行異能的能力。

  由此可見當時的人對“彌賽亞”與“那要來的先知”的觀念皆含糊不清,也不能完全確定耶穌是誰。

  施洗約翰被斬是因為他在傳道中指責希律安提帕娶了他兄弟腓力的妻子希羅底。按猶太人律法,這是禁止的(利18:16;20:21)。希律首先把約翰收在監裡。他本想把約翰殺掉,希羅底更加恨他入骨(可6:19),只因為希律認為約翰「是義人是聖人,...並且樂意聽他講論」(可6:20),另一方面又害怕百姓,因為百姓當約翰是他們的先知(太14:5)。

  剛巧有一天希律安提帕生日擺筵席。希羅底的女兒(相信是由前夫所生)跳舞贏得了客人的歡喜,而希律高興並答應給她一個要求,希羅底就出主意要約翰的頭。被斬後,約翰的屍體被他的門徒拿去埋葬。

  整個事件似乎要說明約翰被迫害殉道,指明有一天耶穌也要這樣被迫害。


論述法利賽人之禍


經文:23:1-36;可12:38-40;路11:37-12:1;20:45-47

  在馬太福音,這敘述(包括末世預言)成為了最後一個(第五個)的談論部份。馬可沒有這長篇的敘述,路加的敘述只有六禍。相信馬太與路加對耶穌向法利賽人或文士的指責資料作了一些“編輯”。

  耶穌是向他的門徒和會眾述說和教導,並不是指責法利賽人。路加的敘述中曾提起律法師的問答。從這些敘述的資料中,我們今日真的了解到當時的法利賽人(為人師表,衛道之士)是多麼的醜陋。

23:1-12

「坐在摩西的位上」耶穌首先承認,並且吩咐人接納法利賽人的教導。但是不可效法他們的行為。當時在各會堂的門口有一石座位是留給權威的教師,尤其是文士們,常坐在那裡教導。

「難擔的重擔」當時人稱為「陀拉(律法)的軛」(The Yoke of Torah)。可見法利賽人或文士所教導的是何等的嚴厲和苛責。許多人遵守不易。一般的人也對法利賽人沒有好感。

法利賽人「不可效法的行為」有幾樣:

a.身上的經文“加大號”。「佩戴」是頭上一片套著頭巾的皮帶子(出13:9,16;申6:8;11:18)。上面寫有律法經文(申11:13-22;6:4-9;出13:11-16;13:2-10)。衣緞子上的經文也特得弄得顯目(民15:38;申22:12)。

b.喜歡顯露自己。尤其在各種場合的集會或筵席上。

c.喜歡別人稱呼他們為「拉比」(律法教師),或「師尊」( 解經 教授)。在猶太人之間,因為出自一位亞伯拉罕,是用弟兄姐妹的稱呼。基督教會也應用這觀念,因出自同一的基督,而互相稱呼為弟兄姐妹。

d.「父」的稱呼並不出現在猶太人之間,雖然有時猶太人把管治百姓的長老稱為「父」(只用眾數來統指,徒7:2;22:1),或個別對著名的律法師稱為「父」(王下2:12;13:14)。相信這是馬太警惕當時教會不可有這樣的作法,因為這稱呼(阿爸父)是特別用來對上帝的稱呼,尤其是在禱告時。


  最後,耶穌提出正確的態度-就是謙卑。這和法利賽人的專權和虛偽比較。這種的謙卑是應該從事奉的角度來看,並不是自卑和懦弱。

23:13-36

法利賽人那種「不可效法的行為」在這指是「假冒為善」的行為。
以下耶穌列出七個(路加只有六個)法利賽人因「假冒為善」而來的禍。

第一禍:法利賽人的解經和教導誤導了真正信仰和行為,以致許多人不能完成上帝的律法/誡命而失去了進入天國的機會。有一些古卷列有第十四節。相信是因可12:40的影響而加入。

第二禍:把許多有心信教的人帶領或誤導至地獄去。「入教」是指一些外邦人到會堂改信猶太教者。通常要受了割禮以後才算是真正入教,也必需遵守律法。相信是這班法利賽人故意要這些入教者加倍遵守許多猶太人的傳統律法,以致在其他倫理的事上加重解釋了,比如,把不入教的妻子離棄。這樣只有害到這些人猶如變了「地獄之子」。

第三禍:常藉起誓來逃避責任。當時猶太人有起誓的習俗。認為指著聖殿內的物件起誓是最重要的,也必定要遵守。指著殿起誓的,這樣的起誓就不太重要。耶穌說全部的起誓都是向上帝起誓,都一樣重要。

第四禍:常為許多獻祭上的小節來爭執而忽略了真正的「獻祭」。獻祭原本的功用是要贖罪和討上帝的喜悅(赧免)。因此耶穌指出真正討上帝喜悅的是「公義,憐憫,信實」。這些反倒不去行出來。而只是執著的要把獻「薄荷,茴香…」等的獻祭小規矩成為大律法。就如當時的俗語說「蠔蟲你們就濾出來,駱駝你倒吞下去」。

第五禍:心口(內外)不一。法利賽人對所用的器皿的外表有特別的潔淨方法和作法。耶穌指責他們只注重美麗的外貌,而沒有內心的潔淨(就是對上帝律法的順服)。

第六禍:徒有好看的外表。在逾越節前,猶太人都照著教導而把墳墓粉刷一新,免得路過的人看見而難看。可見這是徒有外表的作法。

第七禍:只懂得記念死了的祖宗。尤其是一些先知和義人(舊約中的先知或受逼迫而死的人)。這些人的死多是受了當時一班文士的逼迫而死。後來的人卻立墳碑來記念他們。

  「撒迦利亞」是代表那“小”先知,或是指代下24:20的那位,因為代下在希伯來聖經中是最後一卷書。

  耶穌這樣的言論引起了法利賽人的憎恨。尤其在耶路撒冷,法利賽人卻希望他講多一些話以便找到更多把柄來控訴他(路11:53-54)。

  福音書作者特別記錄這些耶穌所講的話,是有意要指導當時教會中的領袖或信徒不可重犯這樣的錯誤。今天這樣的教導也可應用在我們身上。



耶穌受難

經文 :  26-28;可14-16;路22-24;約18-21

  四卷福音書皆詳細記錄耶穌的受難與復活的事蹟,可見耶穌的受難與復活的事蹟是福音書中最重要的記錄。我們將從馬太福音書26-28來討論耶穌的受難與復活; 也會借用其他福音書經文來作補充。

  馬太福音的記錄帶著三個重要的意義:

(一)其中所發生的事情是上帝在控制著(太26:2,18;27:62;28:11)

(二)那受難和被釘十字架的耶穌是上帝的兒子(太27:40,43),他的謙卑也在此
      顯明。

(三)這謙卑是自願的,因此他因著順服就完成了上帝的旨意。

26:1-5

    耶穌最後一次預言他的死。福音書作者都有指明耶穌是在逾越節前受難受死。猶太人是在星期三商討計謀要殺害耶穌。會議是在大祭司該亞法的家裡(註一)。原本大家的意思是想在過了節以後才捉拿耶穌,因為當時耶路撒冷人多,怕會生亂,但是上帝的計劃是要使耶穌成為逾越節的羔羊。

26:6-13 (可14:3-9;約12:1-8)

    約翰詳細記錄耶穌受膏是在伯大尼的事件,也就是在耶路撒冷東邊橄欖山下。目的是要比較貪財的加略人猶大和慷慨奉獻的馬利亞。這女人名字叫馬利亞(約12:3)。猶大第一個反對馬利亞這樣做(約12:4)。這香膏非常真貴(太26:7),值一年的工資或三 十兩 銀子(約12:5)。馬利亞這行動正好為耶穌的安葬來膏抹(太26:12)。因為她相信耶穌預言他的死(太16:21;17:22;20:18),門徒卻不相信,因此耶穌要求把這樣的“信心”和“奉獻精神”傳揚開去。這樣的信心和奉獻心志也是教會基本的教導,當時的宣教士去到哪裡都必須宣講。

26:14-16 (可14:10-11;路22:3-6)

    加略人猶大是為了錢財而出賣耶穌。三十塊錢是買贖一個奴隸的錢銀(出21:32)。這三十塊錢也曾經被預言說明是要出賣那“牧人”的價錢(亞11:12)。後來,猶大也以這筆錢來埋葬自己(徒1:16-20)。

26:17-30 (可14:12-26;路22:7-20)

    逾越節的筵席是在星期四晚,是除酵節的第一天。這是按後來猶太人的做法。接下來就是七天長的除酵節。第一天有獻祭(可14:12),這整個星期叫逾越節的星期(路2:41;22:1,7;徒12:3-4)。彼得和約翰被派去準備這筵席(路22:8)。筵席的地點沒有指明; 聖經學者都認為是耶路撒冷中一位愛主的人家裡,相信是馬利亞或馬可的母親的家,也是後來門徒常聚集的大樓(徒1:6;路22:12)。

    耶穌是在這大樓與十二位使徒用這逾越節的筵席。在用餐時,耶穌曾說有人會出賣他;各人的反應是「甚憂愁,一個一個問說,主,是我麼。」相信當時沒有人注意到誰正與耶穌用手蘸在盤子裡(太26:23),但後來耶穌曾指出是猶大(太26:25)。不過其他的門徒不領會這指責(約13:28-29)。耶穌預言他的離去是要應驗先知的預言(見賽53:4-8)。

    後來耶穌為逾越節的晚餐設立新的意義。耶穌說餅是他的身體(太26:26)。酒是他立新約的血。明顯的,這餅和酒是「使罪得赦」,是屬於新約的(耶31:31-34;32:37-40;結34:25-31;36:26-28),為要取代摩西的舊約。這樣的儀式後來在教會中繼續的施行,也稱為主餐或聖餐(Lord’s Supper or Holy Communion)。為要記念耶穌所施行的拯救,一直等到他來(林前11:23-26)。

26:31-46 (可14:27-42;路22:31-46;約13:36-38;18:1)

    當耶穌與門徒向橄欖山走去的時候,他預言門徒將會不承認他。這要應驗亞13:7的預言,說當牧人(彌賽亞)被擊打時,羊群就分散。耶穌也預言他要復活並且先往加利利去(太26:32;28:7)。彼得自信他不會否認耶穌而被耶穌指明在清晨雞叫以先,他會三次否認耶穌。

    耶穌到客西馬尼園去禱告,是橄欖山下一壓油槽的地方(約18:1)。耶穌只帶著彼得,與西庇太的兩個兒子(雅各和約翰)。

「杯」在舊約代表苦難,這裡應指將到來的死刑。耶穌願意順服上帝的旨意(太26:39)。門徒在這最需要禱告的時刻睡著了。在第二次的禱告裡,耶穌知道這個「杯」不可能拿開。第三次禱告的時候,他受到極大的困苦,甚至汗如血一般(路22:43-44)。

26:47-56 (可14:43-50;路22:47-53;約18:2-12)

    當耶穌談話之間,出賣耶穌的猶大帶領一大班人來到園子:由祭司長和長老帶著羅馬兵丁(約18;3)和聖殿的守衛(路22:52)來到,同時也帶著劍和刀來(太26:47;可14:43),燈與火把(約18:3)。

    猶大早已和這班人說明辨認耶穌的記號。彼得不願意就犯而舉刀傷了祭司長的僕人(約18:10)。耶穌指責這樣的行為,也立刻醫治傷者(路22:51)。耶穌說明他可以求天父差派十二營(七萬兩千)天使來保護他。馬太記錄說捉拿耶穌的人不敢在耶路撒冷捉他是因為害怕在眾人面這樣作。

26:57-75 (可14:53-72;路22:54-62;約18:1518,25-27)

耶穌受審的六個次序如下:

宗教的: 

在祭司長亞拿面前      約18:12-14
     
在祭司長該亞法面前    太26:57-68
     
在猶太人公會前        太27:1-2

官府的: 

在彼拉多面前          約18:28-38
     
在希律面前            路23:6-12
     
在彼拉多面前          約18:39-19:6
 
     祭司長和公會是在尋找「假見証」來控告耶穌(太26:60),但總是找不到。後來有兩個見証人(猶太法庭所要求)指控耶穌說他曾經指著聖殿要拆毀它而又在三天裏建起來(約2:19)。這是"褻瀆"了神。褻瀆神的罪是死刑。只有祭司長問耶穌,耶穌才有回答。耶穌的答案也是確定的。這答案使祭司長撕開衣服,判定這是僭妄上帝的話了。大家的意見是要治死他。

    彼得跟在後面,也親眼見到這審判。相信他因為沒有見過這麼嚴厲的事情而害怕。也正應驗了耶穌之前預言他會三次否認耶穌。


從士師到君王


撒母耳記上是一卷從士師秉政到君王掌權過渡的書。

上帝藉著祭司的職份,百姓被帶到上帝面前;但是祭司失敗了。因著祭司的失敗,上帝興起了士師的等次。實際上,上帝在治理百姓之永遠的等次乃是王權。但是在主王權沒有被帶進來之前,上帝用士師們先作處置。然而,在士師手下,以色列人從沒有真正的回轉歸向主;雖曾短期的來到主面前,然後又回去員先得悖逆;因為他們的心並沒有歸向上帝。於是上帝要把時代從士師秉政轉移到君主掌權。

另一件事是,從士師秉政到君王掌權的轉移中,上帝興起了另一個等次,那就是先知。藉著先知,上帝把士師時代改變成君王時代。也因此現撒母耳是在君王長全的制度中第一位先知。

自撒母耳起,君王制度下的先知一直繼續了有一千年,直到施洗約翰為上。這些是舊約的眾先知,而藉著他們上帝作了那個改變。祭司們代表了百姓在上帝面前,但是先知們為上帝向百姓說話。



撒母耳記上簡介


撒母耳記上是一卷時代轉換過渡的書,因為在其中我們發現以色列國的歷史,從士師秉政轉變成君王掌權。以色列人在士師秉政之下生活了相當的時日,而那是一個非常不能令人滿意的光景。以色列人一再的背叛上帝。因著他們的背叛,上帝就容許仇敵來壓制他們。當他們受壓制的時候,就向主呼求,而上帝在他極大的憐憫中,興起士師或是拯救者來,把他們從仇敵之下拯救出來。可是當士師死後,以色列人又回到罪中。而這一切事情是一而再迴圈。在那些日子中,以色列人沒有王,人人都行自己眼中看為對的事。當時以色列人的這一切行徑,顯明了一件事;他們拒絕上帝作他們的王。

但是在這卷書中,你發現上帝把他們犯罪的事件改變成美好的事。那就是說,他們要求一個王,這是一件惡事,因為他們拒絕上帝作他們的主。他們要一個王像列國一樣。他們不要上帝作他們的主。但是感謝上帝!他用他們犯罪的事件,而興起了一個王權,乃是照著他的目的。上帝賜給他們一個合他心意的王。最後,借著那個王,上帝能帶進那一位君王,就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在古抄本中,撒母耳記上下是同一卷書,總稱為“撒母耳”,因為撒母耳是整卷書的中心人物。他不僅是最後一位士師,他也是上帝所興起的先知;而藉著他,上帝帶進了君王和國度。然而,若是我們讀撒母耳記上,實際上會找到三個領袖人物:撒母耳、掃羅和大衛。所以,若從這一面來看,你可以很容易的把撒母耳記上分成三部份:一到七章——撒母耳;八到十五章——掃羅;十六到卅一章——大衛。當然他們的歷史是重疊的,彼此的影響也是重疊的;但是我們能很清楚的看見這三個人是領袖人物。

按照猶大人的遺傳,一到二十四章是撒母耳本人所寫的。在二十五章的開頭說撒母耳死了,所以他不可能寫撒母耳記上的其餘部份,乃是先知拿單和先見迦得所寫成的。這是歷代志上廿九:29所告訴我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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