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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9日 星期二

教牧書信寫作風格的特色

    論到教會的組織,也有人主張教牧書信中所呈現的乃是具有教會後期組織的現象。但詳查書信中並沒有提及長老、執事工作的範圍,而長老與監督的名稱可交換採用(多一57),顯示教會的組織雖漸上軌道,但仍未發展至第二世紀的情況,應是使徒時代後期的教會組織無誤。

    至 於個人的寫作風格、內容及用語修辭,與保羅早期其他書信,似乎有些程度上的差異。一方面可能是作者的文筆隨著年紀增長、環境變遷、對象不同會有所改變。另 一方面,也會隨著不同的代筆人而有不同風格的呈現。從保羅大部分的書卷中,提到自己的寫作時,都會提及一位同工,如所提尼(林前一1)、提摩太(林後一1;腓一1;西一1)、西拉和提摩太(帖前一1;帖後一1),德丟(羅十六22)。他們有可能就是代筆者,照著保羅的思想用自己的話表達出來,最後由保羅看過、修改,並且於信尾親筆問安簽名,以確保該信的內容(帖後三17)。

    因此教牧書信與保羅前期書信文筆上略有差異實不足為奇。那誰是教牧書信的代筆者?從聖經知,在那時除了路加之外,沒有人跟保羅在一起(提後四11),因此代筆者極有可能就是路加。若果真如此,路加福音、使徒行傳及教牧書信,就連成一部完整的初代教會福音歷史,從耶穌在伯利恆的誕生(B.C.5)到保羅在羅馬的離世(約A.D.67),真是太奇妙了。

教牧書信所論及異端的特徵

    對 於有人認為書中內容抨擊的異端似為第二世紀的諾斯底主義,不是保羅時代的東西。的確,書信中所排斥的異端雖似諾斯底主義,但我們不能斷言這些是反映第二世 紀的情況,因第一世紀期間諾斯底主義已薄具雛型,並對教會造成衝擊。從新約的書信我們都可清楚看到諾斯底思想的影子及其對教會不良影響。

    我們也可從教牧書信看出當時異端的特徵:

1.深具猶太色彩

    提多書形容傳異端者為「奉割禮的」(多一10),又警戒信徒不要聽「猶太人荒渺的言語」(多一14)。可見,書中所謂「家譜的空談」和「因律法而起的爭競」(多三9),應該和猶太家譜、摩西律法有關(提前一4710)。

2.內容荒渺無憑

    保羅形容異端為「荒渺的話語」(提前一4;提後四4;多一14)、「世俗的虛談」、「似是而非的學問」(提前六20;提後二16)。而這類的學問只流於辯論,生出嫉妒分爭,對敬虔和真理的追尋毫無益處。

3.道德偏離標準

    異端分子一面「禁止嫁娶」、「禁戒食物」(提前四3;多一15),有禁慾思想;另一面卻「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提前六5;提後三56),行事悖逆神(多一16),多多地放縱肉體的慾望。

4.信仰不符正統

提摩太前書指出許米乃和亞力山大二人已偏離真道(提前一1920),後書則提到許米乃和腓理徒聲稱「復活的事已過」,敗壞好些人的信心(提後二1718)。此所謂「復活的事已過」,可能是說信徒所經歷的是靈性的復活,將來不會有肉身復活的事。

綜觀上述之異端,明顯崇尚虛渺的知識,低貶人的肉身,致有禁慾和縱慾的作法,與否認信徒身體復活的言論。可歸結此異端,為主後第一世紀中帶有猶太色彩的諾斯底主義思想雛型。

保羅的教牧書信

  保羅為了倍增傳道的效果,特別差派代表去牧養各個不同 的教會,「教牧書信」就是要輔導、鼓勵兩位年輕牧師:以弗所的提摩太和革哩底的提多。兩個教會的共同問題是:合格領袖的設立,屬靈成長的冷卻和背道叛教等 等。保羅向這兩位年輕的傳道人發出挑戰,那就是:在信心裡站立穩固,誓死遵守上帝的真理,忠心力行上帝的託付。
重點
提摩太前書
提摩太后書
提多書





















1-           2
3           -6
1           -2
3-           4
1-           2
3
主 題
領袖手冊
戰鬥手冊
行為手冊
同工
敵對
命令
地點
馬其頓
羅馬監獄
可能是哥林多
時間
約主後62-63
約主後67
約主後63

教牧書信的重要教訓

一、從教牧書信中看教會的各種制度

1.管理制度

- 監督﹙提前3:1﹚  
- 長老﹙提前5:17,19
- 執事﹙提前3:8,11

2.薪酬制度

- 對長老及傳道人﹙提前5:17,18

3.慈惠制度

- 對寡婦的照顧,列名作冊﹙提前5:3-16

4.申戒制度

- 對處理控訴事宜﹙提前5:19,20
- 警戒分門結黨的﹙多3:10,11

5.教會秩序

- 有關老少、男女、家庭、主僕之間關係的標準﹙提前5:1-8; 6:1,22:1-10

6.敬拜程序﹙提前2:1,2,8-11; 4:13

二、「監督」與「長老」之關係

「監督」即「長老」「指同一種人,同一種職任的兩種名稱,兩個稱呼是可以互換的﹙多1:1,720:17,18﹚。

1.監督:指他的職責──監督、視察,是指責任的範圍。
2.長老:指他的身份──年長、老人,暗示他的成熟與尊嚴。

三、長老與執事之資格﹙提前3:1-31:5-9﹚可歸納為七個重點:

1.心志條件──如:想要得,羡慕善工。
2.道德條件──如: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不貪財,不自高自大
3.心智條件──如:有節制、自守、端正。
4.人際條件──如:樂意接待遠人、溫和、不爭競、不打人、不說讒、言不一口兩舌。
5.家庭條件──如:好好管理自己的家及兒女。
6.社會條件──如: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
7.成熟條件──如:初入教的不可作,固守真道的奧秘善於教導。

四、保羅在教牧書信中特別強調──「純正的道理」。

如:敵正道﹙提前1:10
純正的話、敬虔的道理﹙提前6:3
純正話語的規模﹙提後1:13
純正的道理﹙提後4:3
真實的道理、純正的教訓﹙多1:9
純正的道理﹙2:1
「道理」──教義、教導、指導(Doctrine, Teaching, Instruction)。

五、各樣的教訓﹙提後4:2

1.「正道」(純正道理、話語、教訓)──使人正確、清楚、完整的認識上帝 sound, whole, strong, healthful, right﹙提前1:10; 6:3提後1:13; 4:3;1:9,13;2:1,2﹚。

2.「善道」(好的)──對人有益處,造就人、釋放人ideal, good, beautiful, excellent﹙提前1:8; 4:6; 6:12提後1:14﹚。

3.「敬虔的道理」──使人敬畏上帝,過敬虔的生活 godliness, holiness﹙提前3:16; 6:31:1﹚。

六、傳道的方法﹙提後3:16; 4:2﹚。

1.各樣教訓﹙Teaching﹚──全備的真理,教義。
2.教導人學義﹙Training﹚──學習、操練、訓練。
3.責備人﹙Correcting﹚──糾正錯誤、使人自覺有罪。
4.警戒人﹙Rebuking﹚──斥責。
5.勸勉人﹙Exhorting﹚──安慰、勸戒、不致絕望。

教牧書信的寫作年代與歷史背景


  假設教牧書信是由保羅執筆,那麼,提摩太前書便可能是保羅第一次在羅馬被囚而獲釋後(約主後61),和第二次入獄之前(約主後64-67尼祿逝世年間)寫成的。至於地點方面,保羅把提摩太留在以弗所後,便繼續前往馬其頓(提前1:3),他可能就在那裡寫下提摩太前書。本書當然是寫給在以弗所的提摩太。

  保羅把提摩太留在以弗所管理教會(提前1:3)。保羅在第二次旅程中,本想前往亞西亞(而以弗所就是那裡的主要城市)但卻遭到聖靈的攔阻。他於是繼續前往馬其頓和希臘(徒16:6)。在結束第二次旅程的時候,他們略為探訪了以弗所(徒18:1920)。在第三次傳道的旅程中,他以以弗所為活動的中心,並在那裡住了3年(徒19:-20:1)。保羅第一次在羅馬被囚時,寫下了以弗所書。不過相隔了好幾年,他又寫下提摩太前書,給當時在以弗所的提摩太。

   神學大致上,我們可以說提摩太前書的神學,完全與保羅的其他書信和新約整體的神學一致。上帝的主權與愛,清楚而重複地在書信中表達出來。作者常指出耶穌 是真正的上帝,同時,也是真正的人。救恩是透過基督、藉著在上帝裡面的信心而得著的。律法並不能拯救人,因為所有人都已違犯了律法。然而,律法是好的,是 上帝給予一個得救之人的指引,引導他們過討上帝喜悅的生活。

  信中的內容多半圍繞教會。所有的基督徒也應是教會的一分子。他們可在教會大大地發展基督徒的品格,他們在教會中,比在教會以外,能更有效地事奉上帝。教會需要有組織,以致能有效地把工作完成。教會必須常常盡力遠避異端,並教導福音的真理。

本書特別充滿勉勵和勸告,由老牧者向年輕牧者──老牧者在信心中親愛的兒子 ──所發出的。

教牧書信作者之確認


從十八世紀初開始,解經家已將提摩 太前書、提摩太后書與提多書合稱為「教牧書信」,因為它們針對牧者在牧養教會上提出了寶貴的教導。舉凡教會行政的要領、純正教訓的持守及聖潔生活的追求, 都有重要的提示。傳統的主張,都認定是保羅晚年的作品,是寫給他的接班人提摩太和提多至情至性的書信,教導他們如何面對內在假教師錯誤的教導及外在因福音 所遭受的苦難,勇敢地處理教會問題。

雖 然,從第二世紀中葉起即有馬吉安(當時即被視為異端)不承認此三封書信為正典,十九世紀又有杜平根學派的包珥認為不是出於保羅的手筆,當被視之為偽經。許 多的作者,也就書信中所呈現的歷史事件、書信內容、語言修辭、教會組織、神學教義及倫理道德提出反對保羅是作者的證據,但這些看法也多有漏洞,不足以推翻 保羅是作者的觀點,我們都可以適切的回應。

從聖經的內證(信中說明這些信是使徒保羅寫成的)及當代教會歷史的外證(初代至下個世紀的教會,對這些信是由保羅親自寫成的認定),都可作為支持保羅是作者的論據。

教牧書信的作者


  提摩太前、後書與提多書合稱為教牧書信,是三封寫給兩位年輕牧者的信件,內容關乎以弗所和革哩底教會中,對牧養問題的處理方法。

  上述三封書信在第1節,均指出保羅是作者。自愛任紐(約主後185)的時候開始,早期教會傳統只以保羅為教牧書信的作者。在這些信件中,有許多地方列舉了保羅個人的生平,因而有力地證明保羅確實就是教牧書信的作者。然而,許多學者基於以下的原因,反對保羅是作者。

   他們指出教牧書信中所用的希臘文詞彙,並沒有在保羅其他的書信中出現。這些信件的主題內容,也與其他書信有別。可是,作者在這裡處理的,是一些關乎教會 在組織和紀律等較技術性的問題──一個傳道者寫給其他的傳道者。再者,保羅是一個受過高深教育的人,所應用的詞彙,甚為豐富。教牧書信中,特有的詞語也不 會超越保羅的字庫以外。由於保羅經常請人代筆,所以一些不常見的詞語,可能就是出於這些文士。

   另一個反對的理由是,信中提到保羅某些旅程,跟使徒行傳所描述的並不相符。若認為保羅確曾寫作教牧書信,及作過其中所提及的事情,便是相信他已經從羅馬 獄中釋放出來,然後前往革哩底、以弗所和馬其頓各地,使徒行傳沒有提及這些後期的旅程,因為使徒行傳的作者可能有意以保羅在羅馬下監來結束其書信。一些法 律上的證據顯示,保羅在當時若沒有被定罪,兩年後便自動會獲釋。

  一些學者爭辯說,教牧書信提及已發展的教會,證明是後於保羅在世的日子。其中曾提及長老、監督和執事等職任。其實,長老已見於舊約時代,監督則是地方教會裡的幹事,幾乎可以肯定與長老相同。此外,保羅在其書信中,如腓立比書一章1節,也有提及執事。多半保守派的學者和許多其他的學者,都極力主張保羅是三封教牧書信的作者。當然,聖靈可以揀選和默示另外的人,但似乎有更多正面的證據,支持聖靈揀選了使徒保羅的看法。

教牧書信

[作者]

提摩太前、後書和提多書這三卷書信合稱為「教牧書信」,因為其內容明顯的是討論教會管理及教牧所遇到的問題。

      近年有許多新派學者懷疑保羅是教牧書信的作者,他們從四個方面懷疑這些書信的權威:

   一.年代的問題:認為教牧書信內的事蹟不符合保羅的生平。

   二.教會組織問題:認為書信內所描寫的教會組織不可能早在保羅在世時就有那麼完整,應該是在保羅時代以後的教會才有如此完整的組織。

   三.教義上的問題:認為書內所談論的異端是屬於第二世紀的。

      四.文學上的問題:認為書內缺乏保羅常使用的神學術語。

      按以上所列,可見新派學者完全否認書信內保羅的署名。另外,初早期教會也有許多證據證明教牧書信是保羅所寫。

      羅馬的革利免早在第一世紀寫信給哥林多教會時常引用教牧書信的經文,可見教牧書信早就在第一世紀內寫成。
 
      愛任紐曾說教牧書信是保羅所寫。

2013年9月19日 星期四

帖撒羅尼迦前書和帖撒羅尼迦後書及提多書

【帖撒羅尼迦前書大綱
1. 為帖撒羅尼迦人感恩(1章)
   a. 感恩的原因(1:1-3
   b. 這原因的真確性(1:4-10
2. 為使徒的行動與離開辯解2-3章)
a. 為使徒的行動辯解2:1-16
b. 為使徒的離開辯解2:17-3:10
c. 禱告(3:11-13
3. 給帖撒羅尼迦人的勸誡(4:1-5:22
   a. 有關個人生活(4:1-12
   b. 有關基督再來(4:13-5:11
   c. 有關教會生活(5:12-22
4. 結束的禱告、問安與祝福(5:23-28
【帖撒羅尼迦前書探討】
     帖撒羅尼迦--意即勝利,在保羅時代,是馬其頓省一個重要城市,約在主前三一五年,馬其頓王卡山德Cassander振興此城,以其王后帖撒羅尼迦之名稱之,此后乃希臘王亞力山大同父異母所生之妹。 
       主前一六四年,羅馬人選立此城為馬其頓省首都,至主後四十九年,該撒與龐貝將軍發生內戰,戰爭停止後,被立為自由城,該城座落於愛琴海之西北隅,面臨美麗港口,位於肥沃多水之平原上,至今仍屬於希臘國,但已被稱為撒羅尼迦,為希臘東北通往土耳其與南斯拉夫的要衝,是一個極其繁榮的城市。
           
帖撒羅尼迦教會,是保羅離開腓立比以後,第二次出門旅行佈道時所建立的,約在主前五十一年,當時保羅和西拉在腓立比傳道受辱,被打下監,出監以後(徒16:22-24,40),就往帖撒羅尼迦去,有三個安息日時間在猶太人的會堂講道,得不少人信主,從此就奠定了教會的基礎(徒17:1-4)。後來被逐出境,就往庇哩亞地方傳道去了,其佈道行蹤大都記在使徒行傳裡。
本書主要信息,是論到基督再來的預兆,在本書每一章中皆有提及(一10;二19;三13;四1418;五223)。 
      基督再來、降生、釘死、復活、升天、再來,是上帝的救恩完全計劃,為信徒五大根基信仰。再來之信息,在新約全書平均每20節中,就有一節是論此事,因祂的再來,是信徒永遠的盼望。
【帖撒羅尼迦後書大綱
1. 引言(1章)
   a. 問安1:1-2
   b. 為他們的信心、愛心及恆忍感恩(1:3-10
   c. 為他們屬靈的長進代求(1:11-12
2. 教導(2章)
   a. 關於主的日子之預言2:1-12
   b. 為他們的揀選與蒙召感恩2:13-15
   c. 為他們的事奉與見證禱告2:16-17
3. 吩咐3章)
   a. 代禱的請求3:1-3
   b. 有關懲戒佈守規矩和懶惰之人的吩咐(3:4-15
   c. 結論、問安及祝福(3:16-18
【帖撒羅尼迦後書探討】
這信像帖撒羅尼迦前書一樣,以保羅、西拉和提摩太的名字發出,而且也像前書一樣,常使用眾數代名詞「我們」,但同時也有單數代名詞「我」(例:帖後二 5)。保羅在本信末說:「我保羅親筆問你們安。凡我的信都以此為記,我的筆跡就是這樣。」(3:17
然而,有些學者懷疑保羅並非本書作者,主要由於本書中 有關未來的教導跟前書有別。學者又辯稱兩書的語調和表達方法也有分別,至於主題內容的分別,極可能是由於一個人假借保羅的名義,故意模仿帖撒羅尼迦前書來寫作。按三章17節來看,本書可能已被看穿是一篇偽作。然而,早期教會並沒有懷疑保羅不是本書作者。
 對於大罪人、沉淪之子、不法的人、攔阻的,這些名稱是其他書信未提到,且對牠的顯露,行動結局,都有很清楚的說明,書中的詞句、語氣,雖有些與前書迥異,但中心思想則為一致。
【提多書大綱
1. 問安(1:1-4
2. 論長老(1:5-9
   a. 把提多留在革哩底的理由(1:5
   b. 長老的資格(1:6-9
3. 論假師傅(1:10-16
4. 論不同的會眾群體(2章)
   a. 對不同群體的教導(2:1-10
   b. 基督徒生活的基礎(2:11-14
   c. 提多的責任(2:15
5. 論一般信徒(3:1-8
   a. 作公民的責任(3:1-2
   b. 行善的動機(3:3-8
6. 論應付屬靈的錯謬(3:9-11
7. 結論(3:12-15

【提多書探討】

雖然本書信是保羅寫給個別同工的,但卻甚少提及個人的事件和勸勉。我們從中可看見一個正在成長和發展的教會。當時教會受到假教訓的壓力;那些假教訓似乎含有猶太教的成分,可能是過分強調禁慾主義和鼓勵空談(1:10,14,15;3:9)──也許是早期猶太形式的諾斯底主義。

這一派的人為了「不義之財」,提倡這教訓(1:11)。提多和他委任為長老的人,必須把這些假教訓駁倒,並「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1:9)。書中並沒有詳細解說基督徒所相信的道理,但卻清楚地說明了神在基督裏那拯救的恩典、聖靈更新的工作,以及主耶穌未來的再臨(2:11,13;3:4-7)。書中不斷強調那能彰顯福音真理的生活模式,並應用於不同的基督徒群體,包括老年男女、年輕婦女、年輕人和奴隸身上(2:2-10);並指出基督徒應與國家保持何種關係,以及如何在社會中活出其生命的特質(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