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8日 星期五

約翰三書之寫作的動機

 

          在教會時代初期,使徒們和自由傳道人受聖靈和教會的差遣,出外巡行傳道並建立新教會,又在所建立的教會中,選立長老們(複數),以監督各地教會的牧養和治理,並在眾教會間維持交通來往。不久,眾教會即面臨兩種危機,一種是由外部而來的異端假教師(參徒二十29;約壹二18~19;約貳7~11),另一種是從內部簒起的野心領袖(參徒二十30;約叁9),造成初期教會的重大問題。

          欲對付外來異端假教師所造成的問題,就必須拒絕接納他們,也就是必須對他們關閉教會的門;但若完全關閉教會的門,則又易招來另一種問題,即縱容內部的領袖,不受節制。所以教會之門的開或關,必須拿捏得準。《約翰三書》就是針對《約翰二書》的「不接待」而有所調整,亦即凡動機純正的信徒,應予「接待」(接待他們,不一定須提供講壇給他們)。

          有解經家根據本書內容,將寫書的動機推論如下,雖不一定準確,但可提供吾人參考:在本書之前,使徒約翰曾寫了一封簡短的書信,給當地的教會,但為丟特腓所拒絕(9節)。

      丟特腓本人,大概不是異端份子,或者僅出於他「好為首」的領袖慾(9節),而不順服約翰的權威,故約翰並未對他立即採取斷然措施,而予容忍,將來會當面「題說他所行的事」(10節)。丟特腓基於他對使徒約翰的誤解,不但「用惡言妄論」約翰和他的同工們,並且禁止本地信徒接待約翰的同工,違者「趕出教會」(10節)。

      使徒約翰被迫必須解決此問題,乃寫此書,並託素有好名聲的低米丟攜帶此書(12節),送給熱心接待信徒的該猶(5~6節),他可能也是當地教會的另一領袖人物,故未遭丟特腓趕出教會。使徒約翰的用意,或許是先穩住當地教會一部分信徒,以免全體一面倒的支持丟特腓,然後親自前往,當面解決問題(13~14節)。

2022年10月25日 星期二

聖約神學之歷史背景

 <布靈爾(Johann Bullinger)>


     布靈爾(Johann Bullinger,1504至1575年)繼承慈運理在蘇黎世的宗教改革,成為當時的改革領袖。如其他改革者一樣,布靈爾持守聖經的權威,宣講聖經的教義;他有很多著作,出版了的作品達150冊之多。他也是一位在改革宗教會中,極具影響力的領袖,權威僅次於加爾文。


     布靈爾是1566年「第二瑞士信條」(Second Helvetic Confession)的唯一作者,此信條清晰陳述了改革宗的信仰。布靈爾對聖約神學的發展,也佔一個重要角色;他在《基督教信仰綱要》(Compendium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中,提出了救恩的聖約代表(federal representation)問題。

<荷列比烏(Jonannes Wollevius)>


    荷列比烏(Johannes Wollebius,1586至1629年)在瑞士的 巴色 教授新約,他在1626年印行的《基督教神學綱要》(Compendium of Christian Theology),顯示他是改革宗神學的擁護者。

 

他提出,上帝與亞當曾立下行為的約,上帝在人墮落之前,曾統治人類。荷列比烏按一般的說法,為行為的約作了以下的定義︰「順服的得永生,不順服的便死亡。」

 

荷列比烏認為,伊甸園中的兩棵樹就是行為的聖約。


     荷列比烏又提出恩典的約,那是在人類墮落後,因著上帝的憐憫而成的。恩典的約是以基督為中保,從人類墮落開始,傳到世世代代。荷列比烏又以舊約和新約這兩個系統,作為參照。

 

舊約的系統包括了三個時代︰亞當至亞伯拉罕;亞伯拉罕至摩西;及摩西至基督。新約的系統是指基督降世後的時期。荷列比烏提出新舊約系統五方面的區別。舊約中行為的約的立誓,是割禮和逾越節,而在新約則是洗禮和聖餐。

<艾穆斯(William Ames)>


     艾穆斯(William Ames,1576至1633年)是一位博學多才的清教神學家,在英國和荷蘭享負盛名。他激烈反對亞米紐斯主義,投身在多特大會(Synod of Dort)上。艾穆斯象荷列比烏一樣,認為行為的約是在人墮落前訂立的,但不同的是,艾穆斯認為工作的約的範圍是普世性的,並且會在墮落之後延續。它的實現靠賴人對上帝的順服。很多神學家將這聖約概念的延續,放在律法之約(covenant of law)之下,而不屬於行為的約。


     艾穆斯說,恩典的約是在人墮落後建立的,艾穆斯喜歡稱它為遺囑(testament),因它與基督的死有關。

 

艾穆斯認為,上帝是恩典的約的唯一參與者,他說,這約有普世性的功效;但又說在實踐上,它是限於上帝所願意賜給的人。艾穆斯認為,恩典之約是從人墮落之後,一直延展到歷世歷代,橫跨新舊約兩個時代。舊約也包括了兩個時代——摩西之前和摩西之後;新約也包括了兩個時代——由基督開始至世界的末期,和末期階段。末期的來臨將要成就這約的目的︰上帝的榮耀和人的救恩。恩典的約的標記(sign)是洗禮;因此,嬰孩也應該受洗。


<科克由(Johannes Cocceius)>


     科克由(Johannes Cocceius,1603至1669年)曾在有雷曼、弗拉納克及萊頓任教。他是聖約神學的領導者,他的著作中對此就有很清楚的表達。科克由強調,要有一個合乎聖經及注釋性的神學;神學須要從聖經發展出來,正如改革者一向所做的。


     科克由說,上帝與亞當建立起行為的約,這約讓亞當享受與上帝的交通和友誼。科克由又說,在行為的約中,亞當是全人類的代表,若亞當順服神,他就能夠得著善的知識和意識;但若他不順服上帝,他就陷入邪惡和死亡。

 

根據科克由,生命樹是「天上聖城和永生的立誓」。因為基督就是生命,生命樹是象徵著上帝的兒子。因為犯罪,亞當成為罪人;他從與上帝的相交、永生的盼望、屬靈的恩典、正直、向受造物的權威及肉體的生命中墜落。


     科克由又提出恩典的約的普世性基礎。上帝要表明他的慈愛,並「給予全人類無限的恩慈和堅忍。」

 

但這一定要透過中保達成,只有他才能為罪作贖價。基督的死是,「一個立刻生效的保證;這保證是子以他的功勞,透過救贖的工作,來完成他的誓言。雖然子沒有杜絕所有的罪,但罪已不再屬於他們。」

 

這正是科克由一個備受爭論的地方。科克由又分辨出一個「雙重的時間」,第一個是在舊約裡「對基督的期待」;而在新約的則是,「在基督啟示的信心」。但科克由強調,無論舊約或新約時期,人都是要靠恩典得救。

<域司胡司(Hermann Witsius)>


     域司胡司(Hermann Witsius,1636至1708年)進一步闡明聖約神學。他將工作的約定義為︰「上帝與亞當的協約,這亞當是按上帝的形象被造的,做全人類的元首和統治者。在這協約中,上帝向亞當應許,當他完全地順服一切的命令,就得著永生和福氣,但當他在最微小處犯罪,他也要受到死亡的威嚇。當時,亞當已接受了這個條件。」

 

這定義結合了聖約神學大部分的內容︰亞當是代表人類的元首;而行為的約所應許的是,順從者得著永生,不順從者要接受死亡的威嚇。


  域司胡司更解釋聖約的結果,和上帝提供的解決方法。


  )聖約的命令……要求個人和所有人,無論在任何情況,都要盡完全的責任;

 

)聖約所應許的永遠的生命,除了是對每個細微處都能完全順服,否則是不可能得到;

 

)任何不順服的人都不能逃避上帝的責打,而罪的刑罰通常是死亡。這些真理法則並不排除承擔者,可以在人的位置上付出抵押。當人在死亡的判罪下,上帝仍會提供解決方法。新的恩典之約,顯明了上帝的豐富智慧難測,「這比起萬物依照前約發生時顯明得更清楚了。」

 

域司胡司形容,這是上帝和基督之間所立的約,應許是為基督自己而發出的(加三17 )。

<韋斯敏德信條(Westminster Confession)>


     1647年的韋斯敏德信條(Westminster Confession),是聖約神學其中一個最早的宣言。宣言如下︰


    )雖然上帝和他的受造物距離是如此的遙遠,但具理性的受造物有責任順服他們的創造主;若不是上帝自願降卑俯就,他們是無論如何也不能從上帝得到任何福祉或賞賜。所以,按聖約的途徑去供給他們,是上帝所喜歡做的事情。


    )第一個與人所立的約是行為的約。在個人完全順服的條件下,這約應許亞當會得著生命;並且生命是藉著他傳到他的後代。


  )因為人的犯罪墮落,根據這約,他自己在生命上再沒有能力,所以上帝建立了第二個約,就是恩典的約。在這約,上帝藉著基督,白白地將生命和救恩給予罪人。上帝要求人若要得救,就要相信基督;他並且應許將聖靈賜給那些已命定得著生命的人,使他們願意並且能夠相信。


  )這個恩典的約,在聖經中常被稱遺囑(testament),因這約是與立遺囑者耶穌基督的死有關;並且是關乎永恆的產業,和遺產中所包括的一切。


  (V)這約在律法時代和福音時代,有不同的處理方法。在律法之下,這約是透過應許、預言、祭祀、割禮、逾越節羔羊,及其他給予猶太人的預表和制度來實現;一切都是預表基督。那時期,這約是在律法之下,透過聖靈的工作來實行;是足以有效地指導選民,並且按著彌賽亞的應許,建立他們的信心,藉著所應許的彌賽亞,他們得到罪的完全赦免和永遠的救恩,這個處理方法稱為舊約。


    )借著在基督的福音,上帝恩典的本質顯明出來。新約的條例是聖道的宣講和聖禮(洗禮及聖餐)的施行。條文數目雖然較少,儀式簡單,也較少外在的榮耀,然而這些對萬國的人,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都有效。在這些人中,恩典的約的屬靈能力得到更完滿的發展。這不是說,有兩種本質不同的恩典的約,而是同一個約,實行在不同的時代而已。

對時代論神學之評價

 

  1)時代論的長處,是將聖經歷史分成不同管治體系或時代。這一特色將上帝給以色列及教會的計劃,保持了一個清楚的分野。


  2)傳統上,時代論是跟隨一貫性的字面解經方式。其他的系統如聖約神學,也得承認他們的釋經基本原則也有改變。


  3)時代論對不同的管治體系都有合理的聖經根據(弗一10,三2、9;及其他經文)。從釋經上說,聖經至少有三個不同的時代︰舊約、新約,及國度時代。重要的不在時代的數目多少,而是上帝在人的歷史中,有不同的管治體系。後千禧年派人士如賀智(Charles Hodge)及無千禧年派學者如伯可夫(Louis Berkhof),雖然不接受時代論的區分,但均承認有不同的時代。


  4)時代論另一個重要長處是,它以上帝的榮耀,而不是以人得救恩作為萬事的目標。它的焦點在上帝,而不是人。


  (5)主流的時代論,都避免走向極端的時代論。極端時代論是時代論中一個分流,但表現方式激烈,依據的經文只限於一些保羅書信。極端派人士不接受洗禮與聖餐,溫和派只守聖餐。這個運動最主要的錯謬,是不能認同教會是在五旬節誕生(徒二章);而認為教會的起源始於何時,則根據各自極端的立論,有說在使徒行傳九章,有說在十三章或二十八章。


  6)關於救恩的方式,有些時代論者理解錯誤。某些著名的時代論者錯誤地教導人,每個時代得救的責任都不同。雖然每個時代的人,信靠上帝的表達方式都會不同,但每個時代的救恩都是靠著上帝的恩典,透過人的信心而成就。


  7)時代論有時錯誤的說,恩典只限於教會時代,因而忽略了或削弱了,在其他時代恩典的重要性。上帝在每個時代都彰顯他的恩典。


  8)時代論有時也對上帝的律法表現出消極的態度,仿佛以為律法是與恩典對立的。但上帝的律法在每個時代,都以建全及神聖的理由,發揮效用。


  9)時代論者有時把某些特定的經文,歸類於過去或未來的某些時代,減輕了這些經文對教會的功用。登山寶訓(太五至七章)就是一個例子。最近,時代論者已經修改了這些應用方法,確認和教導每段經文對今天上帝的子民的正確應用。

時代論之特色

 
     <恩典>

 

雖然時代論者強調,現今的教會時代是個恩典時代(約一17;羅六14),但這並非暗示,以前的時代沒有恩典。上帝的救贖方法,一直是藉著恩典完成的,而恩典也曾在律法時代顯明。上帝揀選以色列人,不揀選外邦人;他應許將土地、平安、勝利,以及福氣賜給以色列人。雖然以色列人屢次失敗,上帝還是以恩典待這個國家——士師及列王時期,就是這種恩典的最佳顯明,在以色列人的敗壞時期裡,上帝應許給這個國家一個新的約,藉此饒恕她的過犯。上帝透過他的恩典及聖靈的工作,展示他神聖的權能。


     在耶穌基督降臨,上帝以獨一無二的方式,將他的恩典於現今世代顯明以前,恩典已經在律法時代彰顯了。


     <救恩>

 

有時候,時代論者會受到責備,因他們教導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救贖方式。但這些指責是錯誤的。時代論者的教導是︰「每個時代的救恩基礎都是基督的死。每個時代得著救恩的條件都是信心。每個時代信仰的對象都是上帝。但每個時代的信仰內容均會改變。」

 

上帝在不同時代對人有不同的啟示,但是人都有責任,以信心按照上帝啟示他自己的方法去回應上帝。當上帝向亞伯拉罕啟示他自己,應許他有眾多的後裔時,亞伯拉罕就相信上帝,而上帝也以這位先祖為義(創十五6)。

 

亞伯拉罕對基督認識不多,但他因為以信心回應上帝的啟示,就得救了。同樣地,在律法時代,上帝也應許人憑藉心得生。在律法之下的以色列人,縱然知道流血獻祭十分重要,但他們對受苦的彌賽亞所知有限——然而他們還是靠著信心得救(哈二4 )。

 

時代論者強調,每個時代的救恩都是靠著上帝的恩典,藉著人的信心,和根據上帝的啟示。


  <教會>

 

時代論對教會的教義是最為獨特的。時代論者堅持,教會和以色列人是完全不同;她是一個實體,這包括以下幾點︰

)教會是個奧秘,在舊約時是不為人知的(弗三1 至9;西一26)。

 

)教會裡有猶太人和外邦人;外邦人與猶太人同為後嗣,但不用歸化猶太教——在舊約時,這是不可以的(弗三6)。到使徒行使十五章,這問題才得到解決,當時猶太教人曾想把外邦人歸在律法之下。

 

)直到使徒行傳第二章,教會才開始建立。聖靈的洗,使信徒與基督及其他人連合,建立教會(林前十二13)。這在使徒行傳一章5節時還沒有實現,但按使徒行傳十一章15節,我們很清楚使徒行傳二章是教會誕生的時間。時代論者也相信,教會於大災難前,在地上被提(帖前四16)。

 

)教會在新約時代,要與以色列人有所區分(林前十32)。


  <預言>

 

時代論者按字面詮釋聖經;因此舊約中關於以色列的預言,都被重視。再者,這些預言是屬於以色列人,屬於雅各的後裔,而不是屬於教會的。舊約中那些無條件的約,是給以色列人的︰亞伯拉罕之約(創十二1 至3)應許賜給以色列人得土地、昌盛的後裔及福氣;巴勒斯坦之約(申三十1 至10)應許讓以色列人回到聖地;大衛之約(撒下七12至16)應許彌賽亞的降臨,他將會從猶太而出,他要得著寶座和國度,統治以色列人;新約(耶三十一31至34)應許以色列人得著屬靈的好處,得著祝福和赦免。


     如果這些約都按字面解釋,它們是無條件的,那麼以色列人就與教會有所區別。時代論者在此基礎上,相信有一個按字面意義的千禧年留給以色列人,那是在彌賽亞第二次降臨時設立的(啟十九11至19)。大災難的主要目的,是懲治以色列,讓他們相信彌賽亞(耶三十7;結二十37至38,但九24)。

 

災難日子對教會是沒有意義的,因為在災難前,教會已經被提(羅五9;帖前五9;啟三10)。

 

災難是為以色列人的,而不是為教會的。這就是時代論者堅持災前被提的主要原因。

 

時代論之定義

 

時代論(dispensationalism)是一個詮釋聖經的系統,以上帝的恩典作為中心主題,建立起聖經真理的一貫性。

 

時代論者雖然確認人在不同的時代,接受了不同的職任和上帝的托付,但他們也講論人要在每個時代,以信心回應上帝的啟示。(救恩一定是靠著恩典,藉著信心而得著的。)

 

時代論者依循兩個基本原則,來建立他們的解經系統︰

 

)維持一貫按字面意義詮釋的方法;

  

)保持以色列人與教會之區別。

 

       


2022年10月24日 星期一

聖經的要旨–約

 [約]

  上帝創造天地,把人安置在地上。上帝要與人分享良好的關係。但可惜,人類的始祖亞當、夏娃犯罪,背叛上帝,破壞了與上帝的好關係。從那時開始,上帝就為人類預備救恩,使人類可以重新和上帝建立好關係,享受好關係。整本聖經的要旨,就是告訴人類,如何與上帝建立好關係,與上帝享受好關係。

  聖經用「約」的方式來表達神人間的好關係。在亞伯拉罕、摩西時代,宗主國和附庸國間常訂約,建立好關係。在這約的訂立中,宗主國先主動施恩給附庸國,保護附庸國,然後宗主國向附庸國提出要求。如果附庸國履行宗主國的要求,宗主國就繼續恩待,保護它,繼續維持已經存在的、既有的好關係。如果附庸國不履行宗主國的要求,那既有的好關係就斷絕,宗主國就不再恩待附庸國,保護它。宗主國若不先決定要恩待附庸國,附庸國遵守宗主國的要求,並不能逼宗主國恩待,保護附庸國,並不能建立與宗主國的好關係。在訂約的過程中,附庸國完全處於被動的地位。它不可能和宗主國討價還價,交涉條件。它只能全部接受約的施恩和要求,或者全部拒絕。

  整本聖經分為舊約和新約。舊約報導耶穌降生以前上帝與人的關係,上帝與人立的舊約。新約述說上帝與人立的新約,上帝藉著耶穌為世人預備救恩,使人可以和上帝建立好關係,享受與上帝的好關係。舊約有三十九卷,而新約有二十七卷。整本聖經一共有六十六卷。

[舊約]

  《創世紀》報導上帝創造天地和人類。人犯罪離棄上帝,甚至拜偶像後,上帝揀選了亞伯拉罕,要他和他的子孫脫離偶像,保持獨一真神的信仰。上帝帶亞伯拉罕到迦南地,和他立約(參創十五6~21,十七1~14,十八17~19)。上帝不單要賜福給他的後裔以色列人,也要因著他賜福給世上一切的人(參創十二3)。後來因饑荒,亞伯拉罕的後裔,以色列人遷到埃及。《出埃及記》至《申命記》述說上帝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經過曠野準備進迦南地。他們到西奈山的時候,上帝和他們立約。這約成了舊約的根基。這約的「施恩」就是上帝帶以色列人出埃及。「要求」就是摩西律法。這約和上帝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是分開的。上帝帶他們出埃及是因上帝紀念他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參出二24)。所以西奈的約是亞伯拉罕的約的延續或延伸(參加三17)。上帝指示他們造會幕,獻各種祭,他們該遵守的誡命,使他們可以維持與上帝的好關係。


  《約書亞書》至《列王紀下》報導以色列人進迦南地建國。在大衛王和所羅門王的時代國勢達到最高峰。後來因為拜偶像,原來的國家分為北邊的以色列國和南邊的猶大國。這兩國的人仍舊拜偶像。因此以色列國在主前第八世紀被亞述國所滅,猶大國在主前第六世紀被巴比倫國所滅,人民被擄到外國。


  《歷代志上、下》列出亞當至大衛時代的一些族譜後,報導大衛王朝在軍事上和宗教上的成就。這些成就在大衛、所羅門的時代達到最高峰。後來因為拜偶像,南邊的猶大國終於亡國,人民被擄到巴比倫(《歷代志上、下》不大提北邊的以色列國)。但上帝恩待他們,使他們回耶路撒冷重建聖殿。《以斯拉記》、《尼希米記》報導他們回國重建聖殿和耶路撒冷城。《以斯帖記》記載上帝如何拯救猶太人脫離滅種的陰謀。


  《約伯記》記載約伯受苦,在痛苦中和他朋友的辯論,和最後上帝給他的辨白。《詩篇》匯集以色列人敬拜上帝的詩歌。《箴言》匯集處世為人的格言(大部分出自所羅門王)。《傳道書》表達所羅門王晚年的人生觀。如果沒有上帝,一切都是空虛。只有榮耀上帝,為上帝而活,人生才有意義。《雅歌》描寫夫妻間上帝所賜,純潔、美妙的愛。


  主前第八世紀後半期以賽亞在猶大傳信息。那時候是猶大國衰弱的時候。他呼吁猶大人悔改,依靠上帝。他預言猶大要亡國,人民要被擄到巴比倫,後來上帝要使他們回國。他也預言彌賽亞的來臨和他的工作。耶利米在主前第七世紀末,第六世紀初呼召猶大人悔改。他經歷猶大的亡國。他預言將來上帝要和他的子民立新約。《耶利米哀歌》是耶利米哀哭耶路撒冷陷落的哀歌。以西結在耶路撒冷陷落(主前586年)前被擄到巴比倫。他向被擄的人和留在耶路撒冷的猶大人傳審判的信息。他預言耶路撒冷將陷落。耶路撒冷陷落後也傳希望的信息。但以理在耶路撒冷陷落前被擄到巴比倫。在那裡受訓後在該國任高職。波斯征服巴比倫後他也在波斯國當權。在這些環境中,他向上帝忠心,得蒙保守,脫離危險。他預言後來的世界局勢和彌賽亞的來臨。這四位先知所寫的書長一些。所以這四本書稱為大先知書。其他的十二本先知書(《何西阿書》至《瑪拉基書》)短一些,所以叫做小先知書。

  何西阿是北邊以色列國亡國以前的最後一個先知,上帝要他娶淫婦以表達以色列人對上帝的不忠。他呼喚以色列人歸向上帝,向他忠心。《約珥書》提及蝗蟲災為耶和華的日子的預兆。當那日子上帝不但要審判列國,他也要審判以色列和猶大。約珥預言上帝要把他的靈澆灌給所有的人。五旬節聖靈降臨的時候,彼得說這應驗了約珥的預言。《阿摩司書》是最早的先知書(主前第八世紀前半期)。他呼喚以色列人歸向上帝,在社會中秉公行義。當巴比倫攻下耶路撒冷的時候,以東人幫助巴比倫苦待、殺害猶大人。所以《俄巴底亞書》宣布上帝將審判以東人。《約拿書》報導主前第八世紀中葉的先知約拿的事。上帝差他去尼尼微警告其中的居民。約拿卻逃往他施。在海中被吞進魚腹裡,後來悔改去尼尼微傳信息。尼尼微人悔改,上帝就憐憫他們,沒有毀滅尼尼微城。彌迦在主前第八世紀前半期責備富人欺壓窮人,宣布上帝的審判。他也預言彌賽亞將誕生在伯利恆,帶來世界和平。尼尼微因約拿的信息悔改。將近一百年後,那鴻宣布因亞述國太殘暴,上帝要毀滅其首都尼尼微城。哈巴谷在主前第七世紀後半期提出問題,為何上帝將要使用比猶大更惡的巴比倫來懲罰猶大國。他強調義人必因信得生。西番雅在主前第七世紀後半期,約西亞王信仰復興的時候傳信息。耶和華的日子將臨到,罪人必受審判,但最後萬民要呼求耶和華的名。哈該、撒迦利亞、瑪拉基都是主前第六世紀中葉猶太人自巴比倫被擄歸回後的先知。哈該鼓勵他們重建聖殿。撒迦利亞責備他們的惡行、不公義,鼓勵他們悔改。他預言彌賽亞的國度。瑪拉基責備祭司的罪、猶大人背約、離婚、藐視公義、不遵行十一奉獻。他預言施洗約翰和耶穌的來臨。

[新約]

  馬太、馬可、路加、約翰福音書報導上帝藉著耶穌的言行、受死、復活為我們預備救恩,與我們立約。《使徒行傳》報導使徒在聖靈帶領之下,將福音從耶路撒冷傳到猶太全地、撒馬利亞,直到當時世界的中心羅馬。

  《羅馬書》至《腓利比書》是保羅所寫的書信。《羅馬書》將保羅所傳的福音做最有係統的表達。因著耶穌的贖罪,我們因信罪得赦免,與上帝建立好關係,與主耶穌聯合。這使我們現今過聖潔的生活,將來和主同得榮耀。上帝的救恩要拯救外邦人,也要拯救以色列人。《哥林多前、後書》處理哥林多教會的問題︰不合一、淫亂、訴訟、婚姻、祭過偶像的食物、崇拜聚會的秩序、屬靈的恩賜、復活、與使徒的關係等。有一些人,尤其是猶太人告訴加拉太人,他們必須受割禮,遵守摩西律法才能得救。但保羅卻指出只要信就可以得救。《加拉太書》處理信與摩西律法的問題。《以弗所書》論及上帝為教會所預備的救恩,基督徒應如何在教會中,社會上生活,與蒙召的恩相稱。保羅寫《腓立比書》感謝他們的禮物並勸他們在主裡時常喜樂,效法基督的謙卑,彼此相處。有人在歌羅西傳異端,誤導他們注重飲食、節期、似是而非的哲學。《歌羅西書》強調基督是上帝,高過一切,他的救贖是完整的。我們要思念天上的事。帖撒羅尼迦人對基督再臨有一些誤會。《帖撒羅尼迦前、後書》改正他們的錯誤,並鼓勵他們警醒等候主再來。保羅在《提摩太前、後書》、《提多書》指導他的年輕門徒、同工在教會中教導、領導、作好榜樣、按立長老、執事。保羅在《腓利門書》中要求腓利門收納逃離,後來悔改的奴隸阿尼西母為弟兄。

  《希伯來書》勉力希伯來的基督徒不要離開基督再回到猶太教。作者強調基督的救恩高過猶太教,基督的地位高過天使、摩西。他的祭司職位高過亞倫的祭司職。基督是更美的約的中保。耶穌的弟弟雅各,耶路撒冷的領袖,在他書信中教導基督徒如何生活︰信心要有行為的表現,持守信仰,控制舌頭,要有忍耐,順服上帝的旨意。《彼得前書》鼓勵因信仰受苦的基督徒。他提到基督受苦的榜樣,他們在基督的基業,基督再臨的盼望。《彼得後書》提出確實的真理來對抗異端。他強調主的再臨和將來的審判。《約翰壹書》強調耶穌道成肉身,他是完全的上帝,也是完全的人。我們必須接受福音的核心真理,彼此相愛,過聖潔的生活。這樣我們就有確據我們是屬於上帝的。《約翰二書》提醒基督徒婦人和她的家人,要他們防備異端,不要接待傳異端的人到家中。《約翰三書》稱贊該猶接待弟兄到他家,責備丟特腓不接待主的工人。在《猶大書》裡耶穌的弟弟勸勉我們必須維護純正的信仰,防備假先知,在至聖的信仰上建立自己。

  《啟示錄》是使徒約翰被放逐在拔摩海島上所寫。他寫信給在羅馬帝國,「亞細亞省的七個教會」(啟一4)。第四章以後用很多異象、記號來描寫上帝的審判。世界很多爭鬥、苦難、背叛,但最後耶穌要得勝,征服一切仇敵,成為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在新天新地裡上帝要永遠作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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