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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4日 星期二

耶穌對律法的詮釋

    要研究耶穌在新約中的解經法就必須要討論他對律法”的解釋。他是否有遵守摩西的陀拉?換句話說,他是否仍把摩西的律法當著有效,或是意圖要以另一個系統取代或是改革?

[“律法的意思]

    讓我們接受一個事實,如以上所討論,摩西的律法並不是限定在舊約中的律法規則,而是溶化在猶太人生活中的規矩,也就是由寫下的陀拉(Written Torah),加上口傳的陀拉(Oral Torah)所出的教導。不只是在宗教,而是在農業、商業、社會倫理、政治等等範圍皆包含了許多律法規則。耶穌有否反對這些律法?按照福音書,這最主要的研究資料,耶穌並沒有拒絕它們。以下我們將深入的分析耶穌對律法的態度和解釋。

一、耶穌對一般的律法要求。

    按照福音書的資料,耶穌表面的形像就是一位遵守猶太宗教儀式的人。(我們不在此討論這些記錄是否正確,必須假定它們的真確性。)

    耶穌在安息日常到會堂去敬拜。清楚記錄是在迦百農(可1:21;路4:31),另一次在拿撒勒(路4:15)。他似乎是受會堂群眾歡迎的人,不只是讀經講道,也行神蹟和醫治(可1:39;太4:23;路4:44)。他也在逾越節到連同朝聖的人上耶路撒冷去,並到聖殿去,也在聖殿走廊教導(可11:15;14:19;太21:12;26:55;路19:45;22:53)。可見在會堂和聖殿中,他是一位教師。他的門徒也在耶穌升天之後到聖殿去(路24:53),並且是時常去(徒2:46),也在禱告時間去(徒3:1)。他不只說明如何來到聖殿禱告,也力行說明如何作私人的禱告;在曠野(可1:35;路5:15),在山上(可6:46;太14:23;路6:12),在客西馬尼園(可14:32-41;太26:36-44;路22:41-45)。

    他也遵守逾越節的晚餐(可14:12-16;太26:17-19;路22:7-15)。只不過耶穌藉著這晚餐說明上帝向以色列人立約並拯救他們的原意發展出耶穌要向門徒立“新約”(耶31:31-34)來施行拯救。藉著他醫治人(太9:20;路8:44;可6:56;太14:36),認識到他的穿著是遵守摩西的律法(民15:38-40)。耶穌也遵照當時的要求,像其他分散各地的猶太人一樣,繳交半塊錢(連同彼得是一塊錢)的稅項(太17:24-27)。

    這一切記錄足夠說明福音書的作者有意指出耶穌是一位遵守律法的猶太人。

二、耶穌對律法的接受
   
Q資料通常是比較神學性,箴言性,是馬可所缺乏,馬太和路加含有的資料。表面上看,Q資料也有時比較反基督教或是反保羅的。有兩處記錄耶穌對律法的評語:

    「天地廢去,較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路16:17)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都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5:18)

    相信這兩處的記錄是出自耶穌本人,因此馬太和路加誠實的記錄下來,即使這個觀念不太受當時的基督教歡迎。「都要成全」相信是指律法將繼續有功效,對猶太人的教會最適合。那麼對外邦人教會來講,這樣的觀念又該如何接受呢?這兩卷福音中也有進一步的記錄:

   「律法和先知,到(施洗)約翰為止。從此神國的福音傳開了,人人努力要進去。」(路16:16)意思說,施洗約翰以後的日子,律法已沒有那麼大的功效,反而是靠福音了。這樣的記錄是否是路加在面對外邦教會而把律法的效力消減了呢?馬太也同樣有這樣的記述:「因為眾先知和律法說預言,到約翰為止。」(太11:13)

    一般的解釋是說馬太和路加誠實地記錄耶穌當時的說話,但是面對後期的教會,也同時把耶穌另外的說話提出。

    耶穌也像當時的拉比,嘗試把複雜的律法總結在兩條之內(可10:17-19;太19:16-19;路18:18-20)。另外,相信是Q資料,更把倫理的律法總結起來在一條“金律法”(Golden Rule)內:「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太7:12;路6:31)。

三、耶穌對寫下的律法的解釋。

[守安息日]

    無可否認,耶穌是一個守安息日的猶太人。會堂群眾也接納他為一位教師,可參與讀經和講解。問題在於他在安息日有某些行為似乎抵觸了當時拉比所教導的守安息日傳統。

福音書並沒有太多次記錄耶穌在安息日醫治。醫治了一位枯乾手的病人(可3:1-6;太12:9-14;路6:6-11),一位陀背的女人(路13:10-17),一位患了水腄/輕微痲瘋的病人(路14:1-6),醫治瞎子(約9:14)。受傳統猶太教導的猶太人被耶穌這樣的行為激動,雖然立刻不能肯定是否是犯罪。因此,這問題被提出來討論。有時是批評他的人提出來:「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太12:10),或是由耶穌提出來:「在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害命,那樣是可以的?」(可3:4;路6:9;cf路14:3)。

耶穌所提出的問題含有修辭的技巧,行惡和害命當然是不可以的,並且會被定罪,如果是這樣,行善救命的醫治行為就應該是可以的。當時的猶太人當然啞口無言,相信一方面不願意回答這樣的修辭問題,另外也一時間不知在安息日醫治是否屬於行善/救命的好行為,因為安息日的律法一向以來都是說明不准在安息日工作,即使有病也最好等到安息日過了後才醫治。

    猶太教對在安息日救命的問題是肯定的:救命永遠有優先權。面對出31:13-16這段經文,拉比以實瑪利的註釋書(Mekhilta de Rabbi Ishmael)提出說:「幾時我們知道救命的工作可超越安息日的律法?有兩位拉比曾回答:「只是影響身體的某個部份的割禮是准許在安息日執行(Eleazar ben Azariah),執行死刑也超越聖殿的崇拜,那拯救整個身體,就是救命,更應該超越安息日(R.Akiba)。」另外一處的拉比文件說:「關係到救命的事超越安息日的律法。」(bToma 85b)

    耶穌覺得他要為這件事發言爭取權柄,他後來的門徒也以此支持此意見:一個猶太人是會把在安息日跌落井的羊拉起來,自然地,安息日也可以救人(太12:11-12;路14:5)。也有學者辯護說,耶穌並沒有真正動手工作,只不過用口醫治或是按手吧了。是否是福音書作者有意這樣記錄呢,我們不得而知。路加13:10-17的記錄更指明那位陀背的婦人是被鬼附,而耶穌只不過是幫她趕鬼(原文:釋放)。就如猶太人有時也解放牛羊給他們喝水一樣(路13:15)。

另外一個控告是牽連到採麥穗的事(可2:23-28;太12:1-8;路6:1-5)。走過一個麥場,耶穌的門徒,不是耶穌本身,用手採了麥穗來吃,也可能用手來搓碎麥穗(路6:1)。申命記23:25曾指這樣採別人的麥穗並沒有犯法。當時的安息日規距手冊中有三十八個收割的動作是禁止的(mShabath 7:2)。用手採麥穗就是其中一個被禁止的動作。耶穌的答辯都收集在三卷福音書中(可2:25-26;太12:3-4;路6:3-4)。奇妙的是,答辯就如以上所討論,是從“救命”這個角度進行。為了不餓死(=救命)而採麥穗充飢是可以的。耶穌也提出一個舊約的証據來支持這論點,大衛為了救命,甚至破例拿了只准祭司吃的陳設餅來充飢(利24:5-9;撒上21:1-7)。耶穌也簡略的回答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意思是說安息是為了人的需要而設立,如果人有需要可以超越安息日的條例。當時一些拉比文件也有這樣的記錄,為了解釋出31:14,說:「你要守安息日為聖日,因為安息日是為你而設,並不是你為安息日而設立的。」(bYoma 85b)

我要作一個回應,一直以來傳統的基督教會在解釋這些經文上,多數認為耶穌是一個反猶太律法主義者,他這樣抵觸律法”,是要以一種“超越”的態度說明基督教是不受猶太律法管治的。但是,以上一些分析似乎是要指明耶穌這樣回應律法,是依據當持一些律法的傳統和解釋,面對猶太人,他是有一套理由的。

[耶穌與倫理律法-對家人的關係]

    耶穌對倫理律法的態度多數包含在他對十誡的解釋中。從他回答法利賽人的說話中,他對第五條誡命堅信不移(太15:1;可7:1)。當時的法利賽人按照口傳傳統認為如果已給了父母供奉就不必再孝敬父母。耶穌反對並指出第五條誡命是不容許以任何的形式或藉口來取代。

    可是,另一方面,耶穌進一步說出聽從福音和父母/家人的關係:

   「凡遵行上帝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可3:35;太12:50;路8:21)

拉比文件似乎沒有這樣的教導,曾經有猶太文件的說話:除了愛上帝之外,就是要尊敬自己的老師(mAbboth 4.12)。相信耶穌的說話是基督教獨有的。Q資料(路加及馬可獨有資料)更進一步把“孝敬”改為“恨”: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女兒過於愛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路14:26;太10:37)

     更進一步說:

  「又對一個人說,來跟從我。那人說,主,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只管去傳揚神國的道。」(路9:59-60;太8:21-22)

以上兩個說話似乎直接抵制了當時的律法教導。律法要求親人在當天把死人安葬,這只是數小時的時間,可等辦完事後才跟隨耶穌。

    學者對這樣的記錄有不同的解釋。山士德(E. P. Sanders)說:「至少耶穌說,如果要跟從他,就必須拋棄陀拉的要求」。明顯的,耶穌講這話是針對門徒而說(太8:21),可見耶穌是要求自己門徒的條件比當時的法利賽門徒更高。

    另外,瓦密斯(G. Vermes)提出說真正的問題不在於耶穌要抵制律法,而是說在這樣緊張和矛盾的情況之下,上帝的國度該有優先權, 而且福音書使用「死人」的意思有兩個;一指已死了的人,另一指在屬靈(福音上)上死了的人。因此這“死人”可指門徒要等待年老的父親逝世後才來跟隨耶穌。一般上,聖經學者認為第一個「死人」是指那些不信主的家人/親人,讓他們去處理家中死人的事,門徒應該專心去跟從主。

[耶穌與倫理律法-姦淫]

    在登山訓話中,耶穌曾談論六個倫理問題。我們只選姦淫(太5:27-30)及離婚(太5:31-32)來討論。

    就如心中的怒氣可以引致殺人,因此向女人存淫念不只是可以引致姦淫並且已經在思想中犯了姦淫。耶穌也按舊約或當時的陀拉(出20:14;申5:17)的教導說明不可犯姦淫。

當時的拉比文件也有同樣的教導,連死海古卷也是這樣說(1QpHab 5.7;1QS 1.6;CD 2.16;2QTS 59.14;Sifre on Num. 15.39;Yoma 29a )。例如,約瑟夫為摩西律法作一個總結時說:「對我們來說…唯一的智慧就是禁止任何犯罪的動作和任何犯罪的思想,這是律法的原意。」(Contra Apionem 2:183)

另外,在猶太人的他耳目(Tulmud,Yoma 29a )說:「惡的思想比實際的犯罪行動更罪惡。」另一他耳目(Talmudic tractate Kallah I)說:「誰對婦女動淫念的就等於和她犯了不合法的性行為。」

    可見耶穌只不過重申或是再提醒當時的聽眾。

我要再作一個回應,耶穌對犯姦淫的教導並不是說明基督教的超越性,而是猶太律法中早有這樣的教導,耶穌是重申或提醒。或者,是當時的猶太人刻意要把這樣指責內心”的教導隱瞞。

    「又有人說,人若休妻,就當給她休書」(太5:31-32)

應該是一個附屬在犯姦淫之後的談話。這個解釋必須對照福音書中其他關於離婚的談話(太19:3-12;可10:2-12)。按照陀拉創世記1:27(衪創造男女)及創2:24(兩人成為一體),及婚姻是上帝所設立及神聖的(太19:4-5;可10:6-8),離婚及離婚後的再婚都不符合上帝的創造。申命記24:1-4容許休妻,但是不容許前夫再娶回前妻。

    當時拉比文件有兩個不同的解釋。比較保守的沙麥派(School of Shammai)認為除了姦淫的緣故,不然不准休妻。另外比較開放的希利耳(School of Hillel)認為任何原因都不可以休妻,如太19:3所說。耶穌的解釋是堅守上帝的創造和設立的原則,但是也承認摩西批准離婚是出於人類的軟弱。

    相信耶穌是知道這些背景和解釋,因此希望回復聖經最原本的教導而這樣解釋。

2016年1月20日 星期三

上下文 (Context)

英文 Context 這個字,若指的是文字方面 (Literary Context),通常中文譯作「上下文」或「文脈」。但是若指的是歷史方面 (Historical Context),通常中文譯作「情境」。不過為了方便與統一,以下討論我們都用「上下文」。

文學上下文 (Literary Context) 指一段聖經前後的經文。每段經文的上下文可以用同心圓來理解:最相關的上下文是最靠近的段落,然後由近而遠,全章、全卷書、同作者著作、新約或舊約、全本 聖經,都是上下文。

歷史上下文 (Historical Context) 關注的是為甚麼會有這卷書,包括:作者是誰?受書對象是誰?他們之間是甚麼關係?受書人的地點在哪裡?他們的處境如何?甚麼導致作者寫這卷書?作者的目的為何?其主題或關心的是甚麼?等等。

在解經領域裡有個說法:Context is king,意即決定經文意義最終的歸依是上下文。「斷章取義」是脫離上下文 (out of context) 的理解,這是解經的大忌。

許多基督徒常犯這個錯謬而不自覺。特別在所謂「背金句」上,因為只背一節經文,看不見上下文,就很容易以自己的想法取代作者原意。因為背的都是著名的經文,結果是錯謬朗朗上口,代代相傳。例如,啟三20「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裡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被廣泛地用在傳福音的呼召上,不明就理的人就以為這節經文說的是主耶穌要叩慕道友的心門,但是稍微注意一下上下文就會看見,這是主在呼籲老底嘉教會悔改。

上下文告訴我們,這節金句是在對基督徒說話,不是在對非基督徒說話。我非常鼓勵「背金句」的操練,但提醒大家背的時候要稍微看一看上下文。

要正確理解上下文,除了每次研經時觀察該段經文的上下文以外,還應當對整卷書作系統性的宏觀研讀。作法包括以下四步驟:

1.         速讀全書,寫下初步的觀察與想法。
2.         探討本書歷史上下文,寫成報告。
3.         探討本書特點,寫成報告。
4.         寫出全書大綱。

1. 速讀全書

這裡所謂「速讀」,講究的不是要讀的多快,而是講究要一次讀完,就是不要停頓、一氣呵成的讀完。重複幾次,直到你能掌握全書為止。每次可以換一個不同譯本,選擇翻譯流暢、有助於速讀的譯本。

要養成獨立客觀的讀經習慣,不要帶著「包袱」來讀:如果你曾聽過傳道人講解這卷書,暫時拋開它,要當作你今天是第一次讀到這卷書。如果你用的是研讀本聖經,或者你的聖經裡作有筆記,不要看那些註解筆記。

讀的時候除了用眼,也記得用手:一面讀、一面在草稿本上寫下初步的觀察與想法。初步的想法可能對、可能不對,有待後面的步驟印證,但是即使是不對的想法仍然有價值,比方你帶查經的時候就可以回答組員說:「我起先也是跟你一樣的想法,直到我看見……」。
 
2. 探討歷史上下文 (Historical Context Study)

你的報告中要回答五個問題:作者(Who)?受書人(Whom)?寫書時間(When)?寫書地點(Where)?寫書原因(Why)

要 從哪裡得到這些資料呢?一卷書本身所提供的資料一定是最有份量的。你已經把這卷書讀過幾次了,現在再讀一次,但是這次專門尋找所有提供作者的資 料。我們要的資料不是只有他的名字,還要包括他是甚麼樣的人,他的年紀、身分、個性氣質、處境等等,例、他很喜樂還是憂愁?他認識不認識受書人?……把所有相關經文記錄下來。其他受書人、寫書時間、地點、原因也是一樣作法。

除了這卷書本身以外,還可以用聖經串珠(cross reference)、經文彙編(concordance)或電腦搜索人名地名,看看聖經其他地方還提供了甚麼資料。例如我們要探討哥林多後書的受書人,當然一定先讀哥林多後書,然後要讀前書,然後使徒行傳提及哥林多的部分。聖經還有沒有其他地方提及哥林多?有的,提後四20

整理你的資料,將重點寫成報告。
 
3. 探討書卷特點 (Character Study)

你的報告要包括四項:作者寫書目的(purpose),全書信息(message),內容範疇(scope),鑰字或鑰詞(keyword or keyphrase)。要測驗你是否抓到一本書的特點,就要看你能不能簡明的把其特點敘述出來。所以這分報告不可超過一頁。

寫書目的通常可見於作者的勸勉中,措詞應當反映所期待的行動(action)。要明確(specific),不要籠統。要選定一個中心目的,不要陳述好幾個不同目的。

信息(message)基本上是重述寫書目的,只是把對象從當時的讀者改到今天的讀者。

範疇(scope):這本書都在討論些甚麼?例如,如果是一本歷史書,它涵蓋哪一段時間的歷史?它記錄了甚麼事件?如果是教義性的書,它涵蓋哪一方面的教義?有甚麼顯著或不尋常的教導?換句話說,在報告的這部分,你將這本書的內容摘要地寫出來(summary)

找出鑰字或鑰詞(keyword or keyphrase)可以印證你是否真的掌握書卷特點。這個字或詞是這卷書所特有的,並且可以表達全書要旨。如果你有兩三個可能的字,或者你不確定你是否選對鑰字,把全書再讀一次,看你選的字是否適切。

示範:彼得前書特點

目的:彼得勉勵分散在小亞西亞經歷苦難的信徒,要藉著喜樂、成長、效法基督為義受苦的榜樣、仰賴神的恩典,彰顯他們的品行。

信息:當我們今天面對逼迫、或處在不信主義高漲的不利環境中,我們要藉著喜樂、成長、效法基督為義受苦的榜樣、仰賴神的恩典,彰顯我們的品行。

內容範疇:彼得這卷書很像保羅書信,前半是信仰的敘述句(1:1–2:10),後半是信仰的命令句 (2:11–5:14)。 彼得提醒收信者他們寶貴的救恩,這救恩給他們盼望與喜樂,也給他們過聖潔、相愛、勇敢生活的基礎。彼得告訴他們預期試煉,試煉臨到時,要儆醒禱告、彼此相 愛與服事、順服,在外邦人面前彰顯他們的品行。彼得勉勵他們,面對苦難,不是消極忍受,而是積極行義,因為這是基督的榜樣。不要懼怕灰心,反要因為基督受 苦喜樂,因為苦難之後要得享榮耀。這是賜諸般恩典的神所應許,彼得也見證「上帝的真恩」(5:12)

鑰字:「品行」(anastrophe),這字在全本新約只用過13次,而其中6次在彼得前書(1:15, 18; 2:12; 3:1, 2, 16)2次在彼得後書(2:7; 3:11)。中文譯作「品行」「行為」「行事」「為人」等,英文譯作conductbehaviorway of life等。

4. 作全書大綱

    按照經文次序作的大綱稱為解析性大綱 (analytical outline),乃是有別於主題性大綱 (topical outline)。大綱不需要作得太細,否則反而失去宏觀的作用。任何人讀了你的大綱以後,應該等於看見作者的思路計劃圖一樣。大綱作法如下:
]
    大綱的排列依序按照羅馬大寫字母、英文大寫字母、阿拉伯數字、英文小寫字母、羅馬小寫字母。

    每一項綱目寫成一個完整的句子 (full sentence),並註明經節段落。

    各項目句子之間應尋求一致與對稱。

    用一個句子敘述作者目的,放在大綱之首。

示範:彼得前書大綱

目的:彼得勉勵分散在小亞西亞經歷苦難的信徒,要藉著喜樂、成長、效法基督為義受苦的榜樣、仰賴上帝的恩典,彰顯他們的品行。

I. 彼得勉勵收信者雖面對試煉苦難仍要喜樂與成長 (1:1–2:10)

 A. 彼得勉勵收信者在試煉中為著上帝的救恩與應許喜樂 (1:1-12)

   1. 彼得寫信向小亞西亞的信徒問安 (1:1-2)

   2. 彼得肯定他們能夠因為上帝的救恩與應許喜樂,即使他們的處境艱難 (1:3-12)     a. 彼得為著救恩與基業讚美上帝 (1:3-5)     b. 彼得肯定信徒喜樂,雖然他們面對試煉且不能看見基督 (1:6-9)     c. 彼得肯定救恩的重要,因為這正是先知和天使想考察明白的 (1:10-12)

 B. 彼得勉勵收信者如此生活與相愛 (1:13–2:10)

   1. 彼得勉勵他們過聖潔生活,因為有救恩與盼望 (1:13-21)  

   2. 彼得勉勵他們彼此相愛,因為有清潔的心 (1:22-25)

   3. 彼得勉勵他們在神的話裡成長,因為神要藉他們作工 (2:1-10)

II. 彼得勉勵收信者在各種人際關係中順服,好叫他們能榮耀上帝 (2:11–3:12)
  A. 彼得先給一般性的勸勉,要他們品行端正,好叫外邦人歸榮耀給上帝 (2:11-12)

 B. 彼得再給特別性的勸勉 (2:13–3:7)

   1. 彼得勸勉他們順服執政掌權,好堵住無知人的口 (2:13-17)

   2. 彼得勸勉僕人順服主人,包括乖僻的主人,好反映基督的樣式 (2:18-25)

   3. 彼得勸勉妻子順服丈夫,好將他們感化過來 (3:1-6)

   4. 彼得勸勉丈夫敬重妻子,好叫禱告沒有阻礙 (3:7)

 C. 彼得總結勸勉他們相愛與和睦,即使受惡受辱 (3:8-12)

III. 彼得勉勵收信者要為基督受苦 (3:13–5:11)

 A. 彼得勉勵他們效法基督為義受苦的榜樣 (3:13–4:6)

 B. 彼得勉勵他們彼此相愛與服事,因為基督再來之日近了 (4:7-11)

 C. 彼得勉勵他們為基督受苦要喜樂,將自己靈魂交託給上帝 (4:12-19)

 D. 彼得勉勵他們牧養神的群羊,彼此順服,在苦難中堅固抵擋魔鬼 (5:1-11)

IV. 彼得表白寫信目的並致安 (5:12-14)

    歷史上下文、書卷特點、解析大綱,在所有的聖經導論類的參考書都有,許多註釋書、研讀本聖經也有。不過如果時間許可,最好自己作,你對一卷書的掌握會大大不同。

2014年9月1日 星期一

耶利米書簡介

名稱
  
本書是以先知耶利米的名字而名之,這名之原意是「上帝必拔出」或「上帝必建立」。

作者
  
在三十六12中記看,在約雅敬第四年,耶和華吩咐耶利米取一書卷,將一切向他啟示的預言,從約西亞的日子起,直到今日都寫在其上。此書後來雖遭約雅敬王摧毀(三十六23),但是耶和華卻命耶利米繼續補寫,除了將前書上的文意盡都寫上外,「另外又添了許多相彷的話」(三十六32)。其後,約雅敬王第五年以後一個時期的許多預言和第五十二章的結尾,按推測極可能是先知所口述和建議巴錄去記和編排而完成。

年期
  
耶利米在約西亞王在位第十三年蒙召,即主前六二六年;按計算,先知的工作時日至少超過五十多年。故此本書著作的期間,應在主前六二六至五六○年左右。

目的
  
本書信息的大前提是對猶大的審判,這審判是來自北方巴比倫人的侵害。

選自《新舊約輔讀》

2013年10月7日 星期一

如何解釋天國的比喻?

一. 「比喻」的重要性

  1. 符類福音(馬太、馬可、路加三本福音書合稱)共用60個比喻。
  2. 比喻佔了耶穌講道記錄的三分之一。
  3. 大部份比喻的作用是在說明「天國(神國)的真理」,也是主耶穌信息的主題。

二. 使用「比喻」的目的

  1. 不讓人馬上拒絕主耶穌要傳講的真理(如:先知拿單向大衛說的比喻)。
  2. 讓有心追求的人能進一步認識真理(馬太13: 10)。
  3. 避免耶穌的反對者找到話柄來陷害或控告衪(馬太22: 15; 可12: 13; 路加20: 20)。
  4. 耶穌的比喻都與生活有關,使信仰和生活成為一體,即生活就是信仰,信仰就是生活。

三. 解釋「比喻」的原則

  1. 「比喻」的定義

    1. 「比喻」在希臘文的意思是「把兩件事物並排陳列,作出比較,以達到教導的效果。」
    2. 「比喻」(C. H. Dodd)是「從自然界或日常生活中,以活潑或奇異的方式,舉出明喻或暗喻,以吸引聽者的注意力,並留給他們心中一個問題,到底說話者要表達的教訓是甚麼,並引起聽者主動的思想。」
    3. 耶穌用「比喻」的目的是為解明屬靈真理,使抽象的教訓,藉著人們熟知的日常事物,從比較和聯想中,悟出真道來。
  2. 解釋「比喻」的原則

    1. 要從聖經時代的生活情況來了解比喻,例:芥菜種的比喻和麵酵的比喻。
    2. 注意引入比喻的背景──即主耶穌為何要說這樣的一個比喻?
      例:「失羊的比喻」的上文是甚麼?(路加15: 1-7)
      ── 上文說到耶穌接待稅吏和罪人,並且和他們一同吃飯,就有人竊竊私語,說他們的不是。因此,才引發耶穌說出這個比喻。即是這樣,這個比喻的重點,不是羊,而 是牧羊人或是羊的主人。至於那九十九隻羊就不是比喻的重點,所以不要擔心狼會來吃掉牠們。尋找、接待、懷抱那些飽受別人白眼的稅吏和罪人才是比喻的重點。
    3. 注意不同的背景
      例:「失羊的比喻」也記載在馬太18: 12-14,但這比喻的背景和路加所記載的截然不同。
      ──在馬太褔音中,耶穌先是論及謙卑像小孩,才可以進天國(馬太18: 1-5),繼之,訓勉門徒不要絆倒別人(馬太18: 6-9)。很明顯地,是針對門徒而言,主耶穌要他們作個好牧人,去把跌倒、軟弱、後退的弟兄找回來,並饒恕回轉的弟兄。
  3. 注意比喻的中心人物或重點教訓
    要抓緊中心思想,不要分心在無關緊要的細節上,並非每個比喻中的細節都含有教訓的意義。
  4. 注意結語
    比喻的結語能幫助我們明白故事的目的,例:失羊,失錢和浪子的比喻,結語都提到有關人物歡喜快樂的情景,這反映出,耶穌以尋得罪人為莫大的喜樂。

四. 比喻與寓言不同之點

  1. 「比喻」:由作者引用日常生活中之故事,並未經刻意設計,來傳達某「一」真理,並非每個細節皆有含意,所以要經由上下文來解明這個真理。
  2. 「寓言」:由作者刻意組合成的虛構故事,使每一個細節都有含意,以達到特定的訓示。

五. 如何解釋天國的比喻

  1. 四種土壤(馬太13:1-9)
    是耶穌宣告,神國已經臨到世人中間。

    1. 此比喻中唯一要強調的是撒種的特質,即神國今天在世上的作為;所以,如果是三種或六種的土壤,也絲毫不會影響這比喻的信息。不結果實的原因可能多過五個或七個,有的被豪雨沖走,可的被田鼠吃了,都在表明一件事﹕神國來到世上,有人拒絕,有人接受。
    2. 只要種子進入土壤,一旦接受了,神國的道就會帶來許多果實。
  2. 稗子(馬太13:24-30)
    田地是指世界,不是教會。

    1. 表明神國已經來了,但腐壞的社會仍未連根拔出,這就是神國的奧秘。
    2. 本比喻指神國的兒女已經接受神的統治,享受神治理的喜樂,但他們必須繼續在這個善惡混雜的社會和良莠不齊的世代中生活,直等末日神國降臨時,義人與惡人才會被分開。
  3. 芥菜種(馬太13: 31-32)
    神國以微不足道的形式臨到世上,但有一天要成就大樹。

    1. 這比喻的重點是在強調對比,訓微小的起頭和龐大的結果。其實,芥菜種並非是世上最小的種子,只不過是在形容「小」的慣用語而已。
    2. 耶穌的目的﹕先是小種子,後是大樹;衪的傳道事工雖然微不足道,然而神國隱密地臨到,卻是無可推諉的事實。
  4. 麵酵(馬太13: 33-35)
    神國似乎被吞沒,然而終有一天要遍及全地,沒有別的王權能存留。

    1. 當把麵酵放進麵團裡,起初似乎甚麼也沒發生,麵酵似乎被麵團吞沒了,然而,最後全麵團都完全改變了。
  5. 寶貝和珠子(馬太13: 44-46)
    神國是無價之寶,比其他所有財富更值得追尋。

    1. 神國已經以意料不到的方式臨到人的中間,而這方式容易被人忽略和鄙視,因價值觀不同。
    2. 跟隨耶穌就是參與神的國,沒有外在的炫耀和榮光,卻是神國的本身,即隱藏的珍珠。
  6. 魚網(馬太13: 47-50)
    神國在世界創造的團體並不是純一的團體,直等末日來臨。

    1. 神國向各種人發出邀請和接納,並在神國裡作門徒,然而完全聖潔的團體要等主來的日子。

2013年9月19日 星期四

解經報告:馬太福音28:16-20

一、前言(Introduction
    這是《馬太福音》最後的經文,是主耶穌差遣門徒的經文,好像今日我們禮拜結束時,牧師祝福會眾之後,差遣眾信徒到世界去為主耶穌做見證,宣揚「上帝國」(或「天國」)的福音。而這樣的使命一代傳一代,也實現了耶穌基督所宣告的:『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二、經文(Text
    參照信望愛網站之希臘文、中文翻譯與和合本聖經整理如下:
16  而十一個門徒們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穌向他們指定的山上。
17  他們既看見了耶穌就俯伏下拜,然而(當時)還有人懷疑。
18  且耶穌進前來,對他們宣告說:「所在天上和地下有的權柄,被(上帝)賜給我了。
19  所以你們去使萬族作門徒,施洗他們,歸於父、子、聖靈的名,
20  教訓他們遵守所有凡我吩咐你們的;看哪!所有的日子裡我就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三、文學類型分析(Genre Analysis
    這段經文是有情節的,描寫耶穌基督復活以後,門徒們按著約定到加利利的一座山上,在那裏他們真的遇見耶穌基督。雖然他們心中仍有疑惑,但是耶穌並沒有放棄他們,還勉勵與差遣他們。因為本段經文,將這段情節敘述下來。所以,在文學之類型,是屬於敘事文體。

四、歷史背景(Historical Background
(一)作者
    福音書的作者,不像保羅書信,可以由經文找到證據來確定,通常是根據教會傳統的說法而定,但是就馬太福音而言,可信度卻差一些。所以,此福音書的作者是誰,尚不明確,但是為了方便,我們仍稱之為「馬太福音」。[1]
(二)日期
    《馬太福音》對法利賽人和拉比的描述,多於《馬可福音》。而拉比是在公元70年後較有政治地位。由此可以斷定《馬太福音》寫作時間,應該是在公元70年代。[2]
(三)寫作地點
    《馬太福音》最有可能的寫作地點,是在敘利亞-巴勒斯坦境內。在公元七十到八十年代中,那個地方的拉比的勢力很大。[3]
(四)寫作目的
    面對拉比勢力的增強,為使猶太基督徒能不受其影響,《馬太福音》所收集的耶穌之教訓,好讓讀者(猶太基督徒)認識成為耶穌的門徒,並不輸給做這些猶太拉比的門徒。不僅如此,還鼓勵這些讀者,要把福音傳到外邦。[4]
(五)寫作風格
    《馬太福音》的寫作順序,是照耶穌的言論的主題來編排。為了與摩西五經比對,通常分成五部份,把耶穌描寫成為「新摩西」。[5]
    而這卷福音書,原本可能是一份新信徒的培訓材料,並且再三強調,耶穌的生平應驗了猶太人的聖經,好說明耶穌就事祂們所盼望之「彌賽亞」。這樣的寫作方式,如同訓練有素的文士。[6]

五、前後文脈絡Links with Preceding Text and Following Text
《馬太福音》28章是描述耶穌基督復活和復活以後的事蹟。1-10節,告訴我們「頭一批見證耶穌復活的人」。11-15節,則告訴我們祭司當局,要兵丁如何向人解釋墳墓為甚麼是空的,但是他們不願人知道耶穌復活的事實。[7]
雖然如此,耶穌基督確確實實復活,並且和們徒在一起。不僅如此,還將傳福音的大使命交代他們,而大使命的內容就是『去使萬族作門徒』。然而這段經文是在《馬太福音》結束之處,所以沒有後續經文。

六、經文論點發展Development of the Argument in the Text
這段經文是從耶穌和門徒相約在加利利的一座山相見開始。雖然在們徒們當中,仍然有一些人心中懷疑。可使耶穌仍然向他們宣告上帝已經將一切權柄賜給祂,現在本著這樣的地位,要門徒藉由「施洗」和「教導」使萬族萬民的人都成為耶穌基督的門徒。而耶穌也在這裡應許,門徒勇敢的去執行這個任務的時候,祂必要和門徒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可見,主不是放著我們不管,祂是隨時與我們同在,祂真的是「以馬內利」的上帝。

關鍵字研究(Key Word Study
希臘文是πορευθέντες,是動詞(第一簡單過去被動形主動意分詞主格複數陽性),其原形是πορεύομαι。這個字有旅行或前行的意思。在這裡說明我們傳福音好像是被動的,其實是我們主動配合主耶穌的呼召。[8]
(二)做門徒:希臘文是μαθητεύσατε,是動詞(第一簡單過去、主動、命令語氣、第二人稱、複數),其原形是μαθητεύω。「做門徒」是有傳遞性的,由自己開始成為主的門徒,在引導人成為主的門徒,而且這樣的行動是可以跨越種族、社會、政治、經濟、…等不同之領域。這也讓傳福音從個人化為教會整體之行動。[9]
(三)教導希臘文是διδάσκοντες,是動詞(現在、主動、分詞、主格。複數、陽性),其原形是διδάσκω。「教導」是有傳遞「做門徒」之使命之動力,使人因著「教導」成為主的門徒。[10]
(四)遵守:希臘文是τηρεῖν,是動詞(現在、主動、不定詞),其原形是τηρέω。「遵守」是讓「做門徒」之使命之動力,實現在個人身上。[11]

經文主要信息(Key Message of the Text
《馬太福音》中關於山上的信息宣講(如5:117:1),都與「國度」(Kingdom)有關係,此處也不例外。[12]所以,耶穌在此宣告他的主權:『所在天上和地下有的權柄,被(上帝)賜給我了。』(28:18
因此,祂可以向門徒宣告大使命:所以你們去使萬族作門徒。28:19
這個大使命的實踐是靠著教導遵守」,而內容是甚麼呢?就如主耶穌所說的『所有凡我吩咐你們的』,也就是從耶穌基督來的命令。當然這樣的命令不會因時間而變質,也不會一代傳一代而失去原有的精神。因為主耶穌應許『看哪!所有的日子裡我就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28:20
也因為主耶穌這樣之應許,我們相信福音的傳揚是透過做門徒,並且是在耶穌基督的權能導引與保守下進行。使所有奉父、子、聖靈受洗的人,都可以參與在這個使命中,成為耶穌基督的門徒。沒有國界、地位、經濟、…的限制。

經文的功能Suggested Appliction
這段經文最直接的功能,就是在門徒訓練的課程使用,使大家清楚作門徒意義,也知道如何進行。更重要有「耶穌同在」這樣美好的應許,是我們在這一生完成這使命之最大動力。
此段經文可以用在禮拜的講道,差遣弟兄姊妹去向周圍的人宣教,尤其是在台灣,走出禮拜堂,就是進入「宣教」地區,在異教的環境中,見證耶穌基督,「遵行」耶穌所吩咐的,才能去「教導」別人遵守。
此段經文也可以編排成戲劇的方式,於青少年團契或主日學時使用。



參考書目

楊慶球。《證主聖經神學辭典》。香港:福音證主,2001
卡森(Carson, D. A.)、穆爾(Moo, Douglas J.)。《21世紀新約導論》(A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ment )。尹妙珍、紀榮神譯。香港:天道,2007
季納(Keener, Craig S.)。《新約聖經背景註釋》(The IVP Bible Background Commentary: New Testament)。劉良淑譯。台北:校園。2006
Green, Michael. The Message of Matthew. Leicester: Inter-Varsity,2000.
信望愛聖經網站:http://bible.fhl.net 



[1] 季納(Craig S. Keener),《新約聖經背景註釋》(The IVP Bible Background Commentary: New Testament),劉良淑譯,(台北:校園,2006),32
[2] 季納(Craig S. Keener),《新約聖經背景註釋》,32
[3] 季納(Craig S. Keener),《新約聖經背景註釋》,32
[4] 季納(Craig S. Keener),《新約聖經背景註釋》,33
[5] 季納(Craig S. Keener),《新約聖經背景註釋》,33
[6] 季納(Craig S. Keener),《新約聖經背景註釋》,33
[7] 季納(Craig S. Keener),《新約聖經背景註釋》,136-7
[12] Michael Green, The Message of Matthew, (Leicester: Inter-Varsity,2000), 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