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3日 星期日

《塔納赫 . TANAKH》


《塔納赫》

(希伯來語:תנ״ך‎,轉寫:Tanakh,是猶太教正統版本的《希伯來聖經》,是猶太教的第一部重要經籍,後來的基督教稱之為「希伯來聖經」或「舊約聖經」,但在猶太人來說,Tanakh顯然並不是「舊的約」,而是始終如一的。

源自希伯來語:תנ״ך‎的音譯,這是三個單詞開頭字母的縮略字。

《塔納赫》由三個部份組成,分別:

《妥拉》(Torah / 希伯來文:תורה):意思是「教導、訓誨」,基督徒常常稱其為律法書,一套共5卷,通稱摩西五經

《先知書》(Navim / Nevi'im / 希伯來文:נביאים):意思是「先知們」,共8卷,分上下兩部份,記錄了曾教導和帶領猶太人的先知

《文集》(Ketuvim / Kh'tuvim / 希伯來文:כתובים):意思是作品集,共11卷,內容主要關於禮拜儀式、詩歌、文學、歷史;在基督教文獻中又稱為《哈吉奧格拉法》(Hagiographa),意思是「聖錄」。

整部《塔納赫》共24卷,所以又稱二十四書。而根據這三部份經卷名稱的略語,組合了「Tanakh」「塔納赫」作為典籍總稱。


基督教舊約聖經成典的過程


使徒時代的著作,經常引述《塔納赫》的經文,多數引自《七十士譯本》,但畢竟《七十士譯本》是主前的作品,不代表主後的使徒必定信奉和接納《塔納赫》為基督教聖經的一部份。例如,西諾普的馬吉安 (Marcion of Sinope, 85-160) 便不接受《塔納赫》,只接納〈路加福音〉的刪減版及10卷「保羅書信」作為基督教的「正典」。

早期基督徒接納《塔納赫》為基督教正典的文字證據,其中較最要的有:

    Bryennios List,見通用希臘語抄本 Codex Hierosolymitanus,約在公元一世紀末至二世紀初寫成 (Albert C. Sundberg, Jr, The Old Testament of the Early Church Revisited, Department of Classics, Monmouth College),共列出27卷書。

    撒狄主教美利托(Melito of Sardis, -180),大約在公元170年提出舊約正典的名單,此名單後來由凱撒利亞的優西比烏 (Eusebius, 260-340)引述,該名單欠〈以斯帖記〉。

    俄利根(Origen185254)在三世紀提出的正典名單,同樣有被優西比烏引述,雖然該名單指出有22卷書,卻疏忽地只列出21卷書的名稱,欠了「十二小先知書」。另外,名單中也加上〈耶利米書信〉及〈馬加比書〉。

    耶路撒冷的主教區利羅(Cyril of Jerusalem, c. 313-386),在四世紀列出的正典名單,除了《塔納赫》的24卷書外,還包括〈耶利米書信〉及〈巴錄書〉(ISBE, 1995, Canon of the Old Testament)

    耶柔米(Saint Jerome, c. 347-419)在公元四世紀末至五世紀初翻譯《拉丁通俗譯本》(The Vulgate)時,要考慮翻譯用的底稿,很自然會考慮到希伯來文經文應優於《七十士譯本》的希臘譯文,因此他替〈撒母耳記〉和〈列王記〉寫的「前言」(Prologus Galeatus, 英譯:Helmeted Preface)中提到,沒有在《塔納赫》出現的書卷,應視為次經。不過,後來他在〈猶滴傳〉的「前言」中卻說〈猶滴傳〉是神聖的經卷。似乎在那個年代,「聖經」和「正典」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Allert, 2007, Ch. 2)




《塔納赫》成典的過程


猶太教聖經《塔納赫》共24卷書,與今天基督教新教的舊約正典39卷書相同,也與天主教舊約46卷書減去7卷次經後的內容相同。

不過,《塔納赫》究竟何時成典,確定只有這24卷書才是正典,卻有不同的說法;有人認為在公元前百多年已成典,但也有人認為在公元後幾十年,甚至公元後百多年才成典。

有種傳統觀念 (此派的學者包括:Herbert Edward Ryle (1889), The Canon of the Old Testament, Macmillan),指正典的由來也可分為「妥拉」、「先知書」、「文集」三個不同的時段 (即在遠古、公元前三世紀、公元一世紀分三個階段成典)。不過,這一廂情願的說法,卻與許多客觀事實不符 (例如:〈但以理書〉在《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中列在「先知書」之末,但希伯來傳統卻視為「文集」,可見這些分類法不是用來解釋正典由來的可靠證據),也與各書卷成書期的主流意見不符 (例如:一般意見認為,某幾卷「先知書」與〈申命記〉似屬同期作品,而不是分兩期的作品)

那麼,我們可注意甚麼時段呢?較重要的包括:

    約公元前3世紀至公元1世紀:這是《死海古卷》抄寫成書卷的年期。《死海古卷》內容包括了23卷猶太教聖經《塔納赫》(但欠〈以斯帖記〉)4卷「次經」、還有許多「偽經」(或稱「典外文獻」)和「教派文獻」。不過,《死海古卷》不會像現代的印刷圖書般有一個「總目錄」,也沒有注明「這是正典」、「這是次經」等等,所以不能斷定昆蘭社群認定了什麼書卷是「正典」。

    公元前132年:這是希臘文《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的翻譯工作完成的大約年份。《七十士譯本》是耶穌在世時,和緊接的使徒時代,最常用的《塔納赫》譯本。《七十士譯本》齊集了24卷書 (但次序有別,所以不能成為舊約成典期三分說的證據),也包括了15卷次經。

    公元97年:這是Contra Apionem (英譯:Against Apion)寫成的大約年份,該文的作者是猶太學者弗拉維奧·約瑟夫斯(Titus Flavius Josephus, 37-100,或譯「約瑟夫」)。如果我們接受約瑟夫斯在該文中提到猶太教的「22卷書」其實是指今天我們認知的24卷書的話,則這篇文應可視為證據證明《塔納赫》的書目最遲在公元97年之前已成典。約瑟夫斯寫該文,目的是辯論為何猶太教比希臘文化優秀,為要反駁另一學者阿皮安(Apion)。此文章的全文英譯已上載於古騰堡工程(Project Gutenberg),可免費瀏覽,其中第1章第8節,約瑟夫斯說,猶太人並非如希臘人般,擁有許多互相爭議的書本,而是只有二十二卷書,但已記載了整個歷史,而且被信納為神聖的。其中五卷書屬於摩西,之後的先知把往後的事記在十三卷書中,其餘四卷書是聖詩和人生的規範。過去的歲月,沒有人斗膽增刪或修改其內容。正如大英百科全書評論(EB, 2013, Josephus, Flavius),約瑟夫斯像同輩的學者般,其作品「分析膚淺、時序錯誤、描述誇張、用詞做作」,「但他對當時屬羅馬帝國的子民的心態,提出了許多見解」。他為了反駁希臘文化,而寫文章提出猶太人擁有22卷神聖書卷,不論他習慣寫作用詞如何誇張,但正如法庭辯證的基本原則般:「敵方也同意的事項,是最有可能接近事實」,況且這起碼也可間接證實當年猶太群體已普遍地接受了這個書目源遠流長的地位。

    公元100年:這是〈以斯得拉二書〉(2 Esdras) (或譯〈以斯拉續篇下〉、〈厄斯德拉後書〉,又稱〈以斯拉四書〉、4 Ezra)成書的年份,雖然內容是傳奇故事,但清晰提到24卷書是神聖的,這是歷史上首次正式有文字記戴「正典」共24卷書這個數字(EB, 2013, Biblical literature)

1871年,德國歷史學者海因里希.格雷茨(Heinrich Graetz, 1817-1891)提出一個理論,認為約在公元90年,在雅麥尼亞(Jamnia,又名Yavne,現位於以色列境內)舉行了一個會議,當中確立《塔納赫》只有這24卷書才是正典,不會再有增添。但近年大部份學者均認為,沒有足夠證據證明曾經有舉行過這個會議;即使曾經有類似「會議」的聚會,也不會談過「正典」之類的問題。

舊日保守立場的學者認為正典的標準很簡單,只是「作者必需獲上帝默示」,所以猶太拉比依據三個標準決定某文獻是否正典:第一,必須在先知馬拉基之前,即大約公元前400年之前成書,因為以色列人悖逆令上帝不再有啟示;第二,文獻需用希伯來文寫,除少部份段落由亞蘭文寫;第三,廣泛被猶太人接受為神聖。

不過,若看看正典與聖殿的發展史,便知道上述三個所謂標準,只是事後的見解,而不是最初用作確立正典書目的準則。〈列王紀下〉22:8 記載約西亞王在聖殿中發現了「律法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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