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3日 星期六

俄巴底亞書的成書日期

 

有關俄巴底亞書的日期,學者們的爭論很多。由於俄巴底亞提到耶路撒冷城遭災,受到外邦人的攻擊,以東人以仇恨的心來趁火打劫,我們可以探討在歷史上耶路撒冷遭侵略、受擄掠的幾個事件,來判斷俄巴底亞書的日期:

1)猶大王羅波安在位第五年,埃及王示撒上來攻取耶路撒冷,搶奪耶和華殿和王宮的寶物(列王紀上十四25~26;歷代志下十二1~12)。

2)猶大王約蘭時期,以東背叛猶大,自立為王(代下廿一8~10),非利士人和亞拉伯人又來攻擊猶大,擄掠王宮裡所有的財寶和王儲,只剩下最小的王子亞哈謝(代下廿一16~17)。以東有可能在這時加入非利士和亞拉伯的聯軍,分佔一些掠物,時約公元前第九世紀。

3)猶大王亞哈斯時期,亞蘭和以色列從北方來進攻猶大,以東和非利士則從南方犯境(代下廿八5~6,16~18)。以東人擄掠了一些以色列人,並收回以他拉城(王下十六6)。

4)巴比倫毀滅耶路撒冷,並把百姓擄去,時約公元前第六世紀(王下廿五1~21;代下卅六11~20)。

第1和第3,由於當時耶路撒冷並未受到大規模的劫掠,和俄巴底亞書所描述的不盡相同,因此可以排除。至於第2或第4,學者們有不同的看法。傅理曼、艾基新和陳終道採第2種看法。如此,耶利米才有可能引用俄巴底亞1~9節再加以潤飾發揮(耶四十九7~22)。這就把俄巴底亞放在先知書裡最早的一位,屬公元前第九世紀。

史都亞特(D.Stuart)認為第4種看法才對,因為還有其他四段經文具有類似情境,而他們都是猶大被擄時期的作品(詩一卅七7;哀四17~22;結廿五12~24,卅五1~15)。這就把先知俄巴底亞放在後期,屬公元前第六世紀。

 

約拿的時代

 

約拿名字的意思是「鴿子」,照列王紀下十四25所記載,他住在迦特希弗,這是在西布倫境內、位於耶穌的故鄉拿撒勒以北數哩。

約拿是在以色列北國國王耶羅波安第二(公元前793~753)時做先知的。耶羅波安第二是北國的第四個王朝、耶戶王朝的第四位王。

耶羅波安第二在位時,亞述逐漸興起,削弱亞蘭(即敘利亞)的勢力,北國趁機自強,外交、國防、經濟均極盛一時。

約拿預言北國將收復從前亞蘭王奪去的地方(王下十29~36),後來果然獲得實現(王下十四23~27)。

約拿很有可能是以利亞、以利沙栽培出來的先知,因為他出來事奉的年代乃緊接著以利沙。

 

希伯來王國沒落的原因

 

上帝的選民以色列,好不容易脫離埃及的轄制,來到迦南地,建立自己的民族與國家。在掃羅、大衛、所 羅門等 君王的領導之下,以色列日漸興盛,終於成為巴勒斯坦地區一個富強的國家。但隨著所羅門的逝去,以色列分裂成南北兩國,最後它們還分別亡於亞述和巴比倫帝國。上帝的百姓怎會滅亡呢?上帝怎麼沒有眷顧他們呢?難道上帝忘了祂與以色列列祖所立的約嗎?

其實以色列國家沒落甚至滅亡是因為他們背約、違背上帝去敬拜別神。列王紀下十七7~23和歷代志下卅六11~21對這件事有詳盡的分析。他們得罪上帝,厭棄祂的律例、離棄祂的誡命,效法外邦人去事奉偶像,甚至使自己的兒女經火,這都是上帝所憎惡的。上帝不斷地差遣眾先知去勸誡他們,他們卻不聽從(耶廿九19),甚至嬉笑上帝的使者、藐視祂的言語、譏誚祂的先知(代下卅六15~16)。以致上帝的忿怒發作,無法可救。

幸好,以色列並非全然絕望。布魯格曼(W.Brueggemann)在分析以西結書時指出,上帝為祂自己聖名的緣故,應許以色列復興,這是以色列絕望中唯一的盼望。先知固然宣佈審判與毀滅,同時也有鼓舞的信息,這是基於對上帝公義與慈愛的認識。對上帝的認識真是我們盼望的來源!難怪主耶穌會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十七3)。

 

烏西雅王

 

烏西雅是約阿施王的孫子,在列王紀下稱為亞撒利雅(王下十四21),他的母親名叫耶可利雅,是耶路撒冷人。烏西雅王登基時年十六歲,當時耶羅波安第二作北國以色列的王,正是耶戶王朝的全盛時期。烏西雅在位年間,南國猶大亦十分強盛。南國的烏西雅、北國的耶羅波安第二兩個人各作王四十一年、五十二年,可以說是以色列人相當輝煌的時期。

烏西雅行上帝眼中看為正的事,有通曉上帝默示的撒迦利亞幫助他(代下廿六5)。他定意尋求上帝,上帝就使他亨通。他在位時致力於國防建設,建築城樓和望樓,並安放機器在城樓上,可射箭發石。他有將軍哈拿尼雅率領大能的勇士和軍兵,來幫助他攻擊仇敵。非利士人、亞拉伯人、米烏尼人都被他擊敗過。亞捫人給他進貢,他的名聲傳到遠方,甚至到達埃及。烏西雅王不但在軍事方面大有成就,他也喜愛農事。可能也是因為有農事作基礎,他的國家才能夠真正強盛。

可惜的是當烏西雅王強盛的時候,他就心高氣傲,進耶和華的殿,要在香壇上燒香。這在當時是只有祭司才可以做的事。祭司攔阻他,他不但不聽,還向祭司發怒。這時,他的額頭上長出大痲瘋來。烏西雅王一直到死時,都長大痲瘋。為這緣故,他住在別宮裡,讓他的兒子約坦攝政(代下廿六16~20)。

強盛的時候就心高氣傲,這似乎是人之常情。要如何才能避免落在這樣的錯誤裡面?一個人如果不聽警戒,可能上帝會降災難,使他不得不自卑。詩篇卅二9說,「你不可像那無知的騾馬,必用嚼環轡頭勒住牠;不然,就不能馴服。」

最好是不用等到災難來臨,或是管教臨到,就早早謙卑順服。再不然,上帝也會給與人許多的機會悔改。隨時注意別人的提醒,常常檢討,或可免於落入這樣的錯誤裡。

烏西雅王崩的那一年,有一件重大的事情發生,先知以賽亞在這一年蒙召(賽六1~13)。可能是因為烏西雅王太出色了,他一死,以賽亞不知道將來國家會變成怎麼樣。但是上帝讓以賽亞看到,其實是上帝在作王,不論地上的君王如何更迭,掌握歷史的還是上帝。不必因為偉人的逝去而悲哀。上帝所要成就的事,不會因為人的興衰而受到影響。但是祂也樂意使用人。以賽亞清楚看到這一點,就向上帝回應說:「我在這裡,請差遣我。」

亞撒王和先知亞撒利雅、哈拿尼

 

亞撒是羅波安王的孫子,他作王的時候,國中太平、四境平安。亞撒對猶大人說,這是因為他們尋求上帝的緣故(代下十四6~7)。從他對這件事的評論,我們可以看到亞撒是一個敬畏上帝的國王。

在宗教方面,亞撒除去境內的外邦神和偶像,專一的尋求、敬拜耶和華。這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試想,從所羅門王晚年開始為許多外邦神築壇,到羅波安王時雖有一段時期的轉機,後來還是沒有專心跟隨上帝,到亞比雅王,列王紀上十五3說他行惡,不像大衛誠實順服耶和華上帝,亞撒王就是在這樣的背景和傳統中登基的。

他願意盡心盡意尋求耶和華上帝,登基沒多久就除去外邦神的壇和偶像,並吩咐猶大人要遵行上帝的律法與誡命。他能夠這樣擺脫傳統的包袱,實在需要一點勇氣。上帝特別差遣俄德的兒子亞撒利雅來勉勵他(代下十五1~8)。

亞撒利雅說,以色列不信真神,沒有祭司,沒有律法,已經很久了。現在他看到亞撒王這樣行,心裡很得激勵和感動。他勉勵他們說,「你們要剛強,不要手軟,因你們所行的必得賞賜。」

有先知亞撒利雅這樣的鼓勵,亞撒王做得更徹底,他把國家境內的偶像全都除掉,並且貶了他祖母瑪迦太后的位,因為瑪迦造了可憎的偶像亞舍拉(代下十五16)。

以色列中有許多人,看見耶和華上帝與亞撒王同在,就來歸降他。亞撒和猶大眾人以及那些歸降他的以色列人立約、起誓,要盡心盡意尋求耶和華,他們心中充滿了喜樂。在你個人的經驗裡,有沒有那些傳統的包袱,讓你感到難以突破?你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在軍事方面,聖經記載兩次重要的戰役。第一次是古實王謝拉率領軍兵來攻打猶大。亞撒知道自己的軟弱與不足,呼求耶和華上帝的幫助,結果耶和華使古實人敗在亞撒王和猶大人面前,亞撒王大獲全勝(代下十四9~15)。

第二次戰役是以色列王巴沙來攻打猶大。亞撒王希望得到亞蘭王便哈達的協助,但亞蘭和以色列有約在先,亞撒王於是把耶和華殿和王宮府庫裡的金銀拿去進貢亞蘭王,求他廢掉他和以色列人所立的約。亞蘭王收了饋贈以後,果然出兵攻打以色列,使以色列對猶大的侵略計劃受阻。亞撒王的目的雖然達成,但是他這次仰賴亞蘭王,沒有仰賴耶和華,卻招來先見哈拿尼的責備(代下十六7~10)。

先見哈拿尼對亞撒王所說的話裡有一句正是我們今天的金句:「耶和華的眼目遍察全地,要顯大能幫助向他心存誠實的人。」

可惜的是亞撒王聽了哈拿尼的責備以後,不但沒有檢討悔改,還惱恨先見,甚至把他下在監裡。要能夠聽得下別人的諫言和批評,需要有相當大的度量。當你聽到別人說你那裡不好時,你會有什麼樣的反應?你認為這可能會是一個使你成長的機會嗎?

亞撒王晚年的時候,腳上有病,而且病得甚重。聖經記載,他生病的時候沒有祈求耶和華,只求醫生。你認為這樣有何不妥嗎?要是你生病的話,你會去求誰?只靠禱告、不去看醫生,或是只看醫生、不禱告,各有什麼優缺點?總結來看,聖經對亞撒王的評價是正面的。他作王一共四十一年,列王紀上十五9~14說他效法他祖大衛,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一生向耶和華存誠實的心。

這是南 國 君王裡,第一個得到如此高評價的王。

 

申命記式歷史的合一性

 

a. 聖殿:

    正式記載歷史是由大衛開始,到所羅門時期文化最為發達,不少資料來自所羅門王記、猶大諸王記、以色列諸王記。在列王紀上6:1表示所羅門王為耶和華建殿,而這建殿的情況可以追溯至出埃及的時期,與上帝的關係連繫時開始,而這殿幾時建立?就是與上帝建立關係的480年之後,所以要了解舊約的年代,應清楚歷史書的時期。而由申命記至列王紀上共有480年之久。這代表學者在時間之內是統一的,在時間之內有合一性,顯示這些書卷的成書有一位編輯者的存在,這種合一稱之為申命記式的共通點。

b. 聖約

    國家分裂之時期年份,在申命記之歷史非常看重,可見這歷史觀著重時期,用史記架構記載歷史,故此年代給與申命記式歷史有通點,故此以色列人的歷史在編輯上來說是一本通史,講述由出埃及至亡國時期,上帝與祂的百姓關係之約,而這個上帝與百姓之關係的約,就是上帝作為對以色列百姓的祝福或咒詛的根據,看看以色列人是否聽的說話。

c. 君王

    王國的建立形成君王在以色列歷史中設立,但王的身分已經代替以色列民族, 由個人與上帝的關係轉變成集體的與上帝關係,所以君王的好或壞,信守與上帝所立的約與否,帶來國家之祝福或咒詛。因此,以色列是以君王的連續,作為歷史的連續,君王好壞的標準,也就看他們有否遵行這約,行這約的就是好王,不行這約的就是壞的君王,律法很多,但最看重的是他對聖殿的態度,若修殿的君王就是好王,拜其他神的就是壞王,因他引導百姓離開對上帝的敬拜。故此在以色列人的歷史中,經常提到聖殿和高崗的敬拜,所以論到君王的時候,首先提及他們有否除去邱壇,作者給我們看見好王就關心聖殿敬拜,壞王就讓百姓在邱壇來敬拜偶像。因此,敬拜上帝的儀式十分重要,要正確地敬拜上帝。

 

認識申命記式歷史觀

 

1.申命記式歷史重點:

以禍福之道為這段 歷史的重點,而在申廿八:1-6, 15-19指出遵行上帝的話與否,帶來祝福或咒詛。而國家滅亡的原因就因為他們沒有遵守上帝的話,敬拜偶像(王下17:7-18)。

2. 申命記式歷史書卷:

諾馬田(Martin Noth)提出他是採取懷疑的態度來看舊約歷史,但他總結出來的歷史觀卻是很好的結論,他認為這歷史是由申命記至列王紀下,但不包括路得記在內。稱之為申 命記式歷史。

3. 申命記式歷史的信息:

這段歷史不單記載歷史事實,猶太人是以約書亞記至列王紀下為前先知書,可見這歷史有強烈的先知訊息,如:王下17:7-18。而其後的 為後先知書,至於先知的信息主要是聽上帝的說話,就可以得福。所記之歷史作為對先知說話的引證,於主前九世紀至六世紀的王國時期,所發生的事情與先知所傳之 預言相同,顯示先知所說的乃是真實:若不悔改,便會亡國。先知反對傳統信仰與迦南信仰混合,這樣的妥協造成國家宗教、社會倫理、甚至政治等問題發生,因不 聽上帝的說話,而受咒詛。

4. 申命記式歷史的結構:

由約書亞記至列王紀下的結構中,強烈顯示『禍福之道』的信息,約書亞記記載以色列人成功的事績,因為遵上帝話語則成功,否則失敗,所以精神上與申命記式相同。而各段的比較中亦很相似,這樣的神學思想,被稱為申命記式的歷史。因為內容上是根據申命記的思想來寫成的,措詞十分相似,這些歷史收 集了許多以色列人的傳統文獻,作者也沒有經過修飾,只是原原本本的記下來。只是以申命記作為引言,其他書卷為歷史而已。

 

《列王紀上下》作者和著作日期

    按猶太人的傳統說法(他勒目Talmud),先知耶利米是《列王紀上下》的作者。他約在主前627年(約西亞在位13年,耶一:2)至586年(耶路撒冷的居民被擄,耶一:3)這期間擔任先知的職位。他生在祭司世家(耶一:1),熟悉祭司的工作、責任與傳統,再加上與宮廷的官員有認識與交往(耶二十六:24,三十六:10-15),有接觸宮廷年錄的機會,所以無可否認他是最有資格編撰《列王紀》的人(當然最重要的還是他有聖靈的默示和篩選)。

    大部分的學者也認為,聖經中以記一生之事蹟和言論合起來說,沒有比耶利米書寫得更精彩的。所以,有條理有組織地整理和編寫《列王紀》,耶利米應當勝任有餘。

    從信息與寫作的風格,我們也可以看到《列王紀》帶有濃厚的先知寫作色彩。 書上強調申命記神學的信息,即「違命必受咒詛,遵行誡命就蒙福。」(申27-30章)

    所以,作者在評估每一個王的時候,就說他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或說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從《列王紀》,我們看到先知耶利米與申命記有可能扯上了關係。

    原來在主前622年,約西亞進行改革期間,無意中在聖殿發現了摩西的律法書,於是改革的氣勢更盛。大家都知道這是上帝藉摩西傳給他們的約書,他們要盡心盡性去守約。但誰去執行和檢察呢?有學者認為耶利米暗地裡把自己等同摩西,很自然地把這視為自己的召命。所以,我們不要像「申命記學派」的人(Deuteronominsts),認為《列王紀》是猶太人在被擄巴比倫的後期所編輯、擴充和修改而成,這是在十九世紀「底本學說」的前提下所得出的結論。

    如果說耶利米是作者,他怎麼可能記述王下二十五:27-30有關約雅斤在巴比倫被釋,受王恩待到死的信息呢?我們知道主前586年,耶路撒冷淪陷,聖殿被毀,西底家被人挖了眼睛與其他臣民被擄到巴比倫,只留下老弱的人看守葡萄園和耕種田地(王下二十五:1-12)。耶利米也留下與耶城居民共存亡。以後,基大利被立作猶大省長,被殺,耶利米被挾持帶下埃及(耶四十三:1-7)。所以耶利米編撰《列王紀》歷史,最多可整理到王下二十五:26節。至於最後一段,27-30節大概是後來別人附加上去。

    寫作日期:大概在主前 586-582年間完成。

 

2022年7月22日 星期五

士師記神學

   士師記的神學  ,

士師記的神學

         士師記常被說成是『申命記派歷史』(Deuteronomistic History)的一部分。此歷史乃指由約書亞記至列王紀所記載的整段歷史時期,而這些書卷是一整套的歷史敘述,涵蓋由以色列人進入應許地,直至以色列人被擄巴比倫的記載。這幾卷書合稱為『申命記派歷史』,是因為那些書卷的作者或編者,都是透過申命記的獨特角度來看歷史的。申命記的神學、該書所獨有的律法和當中所強調的觀點,都影響了往後的作者對以色列歷史的看法。申命記的兩個重要主題,亦成了士師記的主要內容。

    【有條件性對比無條件性;恩典對比律法】

        作者在整個『申命記派歷史』中一直探究上帝與以色列之間的關係。上帝的聖潔,以及祂吩咐百姓要聽命的要求,是否凌駕於他對以色列人的應許?抑或由於祂對這國許下了不可收回的承諾。也由於他曾應許列祖會寬容他們,便意味著祂終究會寬容他們的罪?儘管不少神學家試圖定出律法重於恩典,或恩典重於律法的優先次序,士師記卻沒有為這個問題下一個定論。

    士師記要呈獻給讀者的,不是一套系統神學,而是一段記述上帝與人關係的歷史。士師記留給我們一個弔詭的結論:上帝與以色列的關係是有條件的,也是無條件的。祂不會撤回祂的恩典,但以色列若要承受此應許,就必須過著聽命和信心的生活。這種張力比任何別的東西更能推動整部申命記歷史的敘述過程。

    申命記一方面強調上帝對列祖所作出的恩慈承諾,應許將地賜給他們(一7-8、21、25、31,三18-20,六3);另一方面,亦清楚表明百姓若要長久住在該地,就得滿足一個條件——聽從上帝的命令(一35,四1、10、21、26、40,五33,六15、18)。摩西預先知道以色列在聽命於上帝這事上,將會一敗塗地,而故事亦會在災難中結束(三十一27-29)。

        在作者有規律地逐一講述每位士師的故事背後,其實是有關上帝的應許與上帝的律法之間的互動。任何一位即使對士師記有片面認識的讀者,也會知道它的核心要旨是由連串故事所組成(二6至十六31)。其中幾位重要士師的生平記述(俄陀聶、以笏、底波拉、基甸、耶弗他和參孫),都成了耳熟能詳的聖經故事。作者用了一個提綱挈領的史觀序言(二6至三6)帶出士師的故事。每位士師的記述均是循著一個相當穩定的架構譜寫而成的。

    1.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二11,三7、12,四l,六1,十6,十三l)。

    2.雖然經文沒有清楚說明他們犯了甚麼罪,但他們的罪已激起上帝的怒氣,要將他們交在四周敵國的手中,受盡欺壓(二14,三8,四2,十9)。以色列人不單因著本身犯罪而未能驅走迦南人,他們自己更要臣服於異邦的列強下。

    3.在飽受困苦的期間,以色列人向主發出呼求(三9、l5,六6-7,十10)。

    4.耶和華聽見他們的呼求,為他們興起一位拯救者拯救他們,就是其中一位士師(二16,三9、15,十1、12)。耶和華的靈親自揀選和賜力量給這位拯救者(三10,六34,十一29,十三25,十四6、19)。

    5.然後,敵人往往向以色列降服,百姓得著拯救,有一段時期可以安享太平。那位拯救者便作以色列的士師。最後記述的,便是那位士師的死和埋葬(三10-11,八28-32,十2-5,十二9-15)。

        我們從上帝在以色列中間不斷興起拯救者/戰士來拯救他們,就可看到上帝從來沒有收回祂對以色列所作的承諾。然而,祂的聖潔卻不容自己寬容他們的罪,因此,祂便一再引領不同的列強在背後向他們施壓,藉此使他們再次歸向祂。
 
        申命記期盼著終有一天,以色列將平定他們的仇敵,在上帝應許給他們的地上安息,可是,這願望在士師的時代卻無法完成。

    【上帝對百姓的管治】

        申命記是摩西的臨終囑咐。摩西一度是以色列的審判官、領袖、律法頒佈者、管治者,和宗教上的權威代表。摩西死後,以色列將以哪種形式去管理?這問 題正是申命記十六章18節至十八章22節的中心要旨,上帝在那裡藉著摩西提出了當摩西死後管治以色列的基本方針。以色列將設審判官(十六l8-20)、司法 制度(十七2-13)、君王(十七l4-20)、祭司和利未人(十八l-8),以及一個接一個的先知(十八9-22)。

        驟眼看來,情況似乎不是這樣。事實上,立王的問題(十七14-20)是士師記作者所特別關注的。為此緣故,我們可以按以下標題將申命記歷史分為兩 大部分:國中無王的階段(約書亞記、士師記),和有王管理的階段(撒母耳記、列王紀)。透過士師記作者經常在每個段落的結尾重複『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 人任意而行』這句話(十七6,二十一25,參十八1,一九l),我們可以相當清楚地知道這是他心中記掛著的一件事。在士師的時期,以色列已逐步演變成為一 個無政府的群體。立王是否能解決國中的問題?君王是否能幫助這個民族保衛國土,平息外敵的入侵?君王是否能忠心地代表上帝管治這個國家?作者在凡此種種的問 題上為我們鋪路,讓我們繼續在故事餘下的部分——撒母耳記和列王紀——尋求答案。

        有關個別士師的生平故事通常被形容為『環形』(cyclical)記述,只要這些個別故事的確具有該架構重複出現的特徵,那麼,此稱號完全可以接受。然而,若然它暗示故事都是千篇一律,缺乏新的方向和發展,那就帶有誤導成分了。也許,將它形容為『每下愈況』(DownwardSpiral)更為恰 當:每一個循環都並非簡單地重複前面的故事,相反地,士師的素質和他們領導的果效都是每下愈況的。只要我們對每位重要的士師作一全面的檢視,便能夠證明這點。

    ◎俄陀聶

    第一位出現的是俄陀聶(三7-11)。他的表現正是士師的典範。他是由上帝興起的,有上帝的靈在他身上。在約書亞還在世的時候,他已經是一名大 能的戰士(書十五13-19)。當他作士師時,他就如昔日的約書亞一樣威風凜凜,帶領以色列人在爭戰中勝利。可惜,往後的每個士師都在不同的程度上偏離了 他所樹立的典範。

    ◎以笏

    在記述以笏的片段中(三l2-30),有幾項重要的資料都完全付諸闕如。作者並沒有說上帝好像興起俄陀聶那樣興起以笏,也沒有說上帝的靈降在他身上作為一種授職的象徵。以笏用詭計和陰謀來拯救以色列,經文也完全沒有提及耶和華在他身上的心意和與他的關係。

    ◎底波拉底波拉(四1至五31)

    她在作以色列士師的時候,本身也是一位女先知。她和雅億那種巾幗不讓鬚眉的出色表現,令人不禁質疑以色列中男性領袖的問題。巴拉和西西拉二人在這兩位女性面前,都失去了原屬於他們的榮耀(四9)。

    以色列難道沒有能力栽培男性的戰士,帶領國家與敵人爭戰?這次,又再一次不是因揮軍用兵合宜而取勝,而是因詭計得逞而成功。最後殺死西西拉的雅億,既不是士師,也不是女先知,她只是半個以色列人(四11、l7,五24)。

    在底波拉的歌中,她不單沒有讚揚國家在對抗敵人方面表現出合作和信心,反而咒詛那些沒有參與爭戰的支派(五15下-l8、23)。當中的內容更預言了國家的分裂 和支派之間的各自為政,最終便演變成本書結尾的可悲結局。

    ◎基甸

    從事耕作的基甸(六1至八35)對於肯定和回應上帝要他帶領以色列的呼召,表現得十分遲疑——上帝要行三次神蹟,才能說服他接受召命。但即使他聽命接受了這職分,他並不表現得很勇敢:他聽從上帝的吩咐,拆毀巴力的祭壇和亞舍拉的神柱——卻因還有一點畏懼和疑慮,所以要在夜間行事(六25-27)。

    雖然基甸贏得『耶路巴力』的稱號(Jerub-baal,意思是『讓巴力與他爭論』,六32),他本人最終亦抵受不住誘惑而拜偶像,導致以色列人又踏上歧途 (八22-27)。

    基甸憑著信心和順服,以區區300士兵大勝數目龐大的敵軍,可是,基甸在事後卻似乎忘記了整件事的目的(七2),立即召集為數 32,000的後備軍(七3、24)。在以色列人大勝而回的時候,卻又再一次掀起派系之爭和支派與宗族之間的爭執(八1-9)。基甸那追求勝利的野心,已踰越了上帝的應許和允准的範圍,成了私人的恩怨(八l0-21)。

        基甸死後,以色列人又再次行惡(八33-35),人們都預期有另一位士師/拯救者的出現。但事實卻並非如此!反之,基甸和一名妾侍所生的兒子亞比米勒竟試圖奪權。上帝從來沒有興起他,也沒有呼召他作任何職分。在基甸時代的支派鬥爭(八1-9),如今變成了家庭的紛爭和謀殺。

    儘管基甸曾對以色列人有恩,但他的兒子不單不能拯救以色列,更欺壓自己的同胞;他不單沒有為國家效勞,反成為殺害同胞和親人的兇手。在申命記歷史的作者筆下,基甸是君王制度流產的一個例子。

    ◎耶弗他

    耶弗他是本書另一個重要人物。耶弗他為了爭取本身的利益,要從一個被逐出家門的浪人,搖身成為一個掌權的人,他向求他幫助的人討條件(十一 1-11)。雖然在他與亞捫人爭戰之前,上帝的靈已降在他的身上(十一29),他卻為要保證勝利,魯莽地許下一個願(十一30)。這個一直為自己利益老謀深算的人,最終卻毀了他最為疼愛的獨生女兒的幸福(十一34-1O)。而且,勝利又再一次激起了支派和地區上的衝突(十二l-6)。

    ◎參孫

    參孫是最後一位重要的士師,但他所做的,可算是士師的反面教材。他全面放縱自己的性慾。參孫戀慕外邦女子的癖性,已經成為以色列本身的一個隱喻——無法抗拒參與拜異教偶像的誘惑(二17,八27、33)。

    參孫雖然一出生就已經分別出來歸給上帝,像以色列一樣(十三5)。可是,他沒有善用他的潛能。他與迦南女子的異族通婚,有違要驅逐他們離開該地的命令(三5-6)。參孫怎能成功地履行以色列領袖的職分?他死時所做的比活著所做的更成功(十六 30)。

        這些士師的領導素質,當然不能令以色列國泰民安。昔日,約書亞留下一個統一的以色列國,作為給後代的遺產,但如今,它卻因派系和地區的衝突而面臨 解體。那些在宗教和政治上混亂的情況,已經令以色列變得岌岌可危,若然要扭轉此頹勢,就急需另一種領導形式。立王會否令情況改變?最後兩個故事正好為以色列試行君主制度鋪路。

        有關米迦的偶像和但支派覓地而居的故事(十七至十八章),顯示作者想指出北部支派拜偶像的情況。米迦的神堂和神像原本安放在以法蓮的一個山地(可能在伯特利附近,十七1,十八2),後來卻被偷到但支派中存放。作者可能是要指出,北國支派一直都有參與拜偶像的活動。到了後來,當王國分裂,耶羅波安分 別在但和伯特利豎立金牛犢,本書的作者極可能會淡然地說:『看!這一點兒也不出奇,那些支派早已有拜偶像的傾向。』

    這兩章經文除了描述在士師時期以色列境 中拜偶像的情況,還從支持撒母耳記和列王紀描述以聖殿敬拜為中心的猶大支派政治立場,抨擊北方的支派。

        至於利未人和妾侍的故事(十九章),以及其後以色列人出兵攻打便雅憫人(二十至二十一章)的記述,亦在政治方面提出幾個關係到申命記歷史較廣層面的要點。事件的開始,是利未人由以法蓮山地起程,要接回因爭執而回父家暫住的妾。在伯利恆,他獲得熱情的禮待。當他與妾和僕人動身起程回家,至日暮西山需要找地方度宿的時候,他不願意在以色列未曾征服的地方(耶布斯,即耶路撒冷)停留,於是便繼續走至便雅憫的基比亞。可是,在基比亞(掃羅的故鄉)卻沒有本地人出來接待他們。最後反而是一個來自以法蓮的人把他們接到家中。但那利未人的一家,接著卻遭到駭人聽聞的傷害,令人想起昔日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滔天罪行 (十九22-26;參創十九1-11)。那人的妾最後被強暴致死,利未人在激憤之餘,便招聚眾支派起來攻打便雅憫。這故事背後的細節隱藏著一個向以法蓮人和北方眾支派發出的政治諷喻:誰人會善待你?(是伯利恆人)/誰人會惡待你?(是基比亞人)/誰人會驅逐耶布斯的異族人離開,使它成為一個安全的城市?每個讀完這個故事的人都知道大衛和他的家系是出自伯利恆,而大衛是將耶布斯/耶路撒冷變成一個平安的城的人。故事似乎是告訴北方的眾支派不要效忠於一個來自腐敗 的基比亞的家族(掃羅和他的後裔),而要效忠於一個來自伯利恆的家族。這個歷史記載是強烈地靠攏大衛和反掃羅的,預示了撒母耳記的立場,以及整個『申命記派歷史』,都是以上帝忠於祂對大衛的應許為焦點的特殊角度。

    【士師記在新約的位置】

        士師記有關律法與恩典的關係,以及上帝管治祂百姓的方式等重點,在新約許多經文中都顯而易見。

        對於這些古代英雄在信仰生活上的掙扎和失敗經歷,今天的讀者都可謂感同身受。這些英雄都有其特殊之處——一個諸多藉口去推搪召命的農夫、一位女先 知、一位左手便利的行刺者、一個本是私生子的土匪,以一個縱慾的拿細耳人。我們很容易會以一種事不關己的態度來指出這些故事主人翁的缺點,但為免我們變得自以為義。

    保羅提醒我們:『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林前六11)

    我們與他們一樣,同是無知、悖逆、順服意識薄弱和動機不純的人,都要藉著上帝的恩 典,才能得以『洗淨、成聖和稱義』。他們雖然各有弱點,可是,他們的信心卻是我們學效的榜樣,因為基甸、巴拉、參孫、耶弗他,都是『因著信,制伏了敵國,行了公義,得了應許』(來十一32-33)。

        儘管他們充滿缺點,他們卻沒有把信心誤投在錯誤的對象上。他們是眾多見證人中的一小部分,如同雲彩圍著我們,激勵著我們要存心忍耐,專心仰望耶穌 (來十二1-2)。我們同樣需要一位由上帝興起,有聖靈充滿的戰士為我們爭戰。我們同樣需要一位既能為我們保守上帝所應許的產業,又能使我們的信心創始成終的領袖。

 

2022年7月20日 星期三

民眾神學詮釋的原則和方法

 

一.選擇適合的經文:尤其是那些關於耶穌/使徒/先知與群眾在一起的敘述經文。

 

二.解放的因素:不只是注重靈魂的解放,並且注重人在社會中如何得著解放。例如,耶穌醫治瞎子(約9:1-41),不只是行了神蹟醫治了瞎子的病,也使他可以從法利賽人的壓制下得著解放。

 

三.代入式的解經:民眾神學詮釋強調韓國教會的實際經驗,要按著本身的處境(政治、經濟、文化、等等)中來詮釋經文,把經文應用在當時的處境中。要求詮釋者必須扮演民眾的角色,問我是誰?誰是我?把自己“代入”經文中的角色。甚至不怕抵制聖經的權威而作“另類”的解釋。例如:撒上第三章上帝呼喚童子撒母耳,當讀經者本身“代入”當著是撒母耳,就可以聽到上帝在呼喚我們。

 

四.要求民眾的參與和行動:向民眾說明經文的時代意義,並挑戰民眾跟隨信息來行動。說明這些信息是擁有上帝的大能和權威。

 

  王崇堯指出說:「民眾神學是講故事的神學,通過民眾故事的傳述及解釋,民眾可回到最原始、最真誠的自我形像和對社會的期望。民眾神學也是演戲的神學,藉著舞蹈、戲劇的身體語言,把民眾對社會結構的不滿和怨恨提昇到一個彈性緩衝及充滿氣息的動態,並且通過民眾本身的參與,來呈現那處於動態,隨時會被改正的社會遠景即將來臨。」

 

 

歷史書之總論

所謂舊約歷史書通常是指:約書亞記、士師記、路得記、撒母耳記上下、列王紀上下、歷代志上下、以斯拉記、尼希米記、以斯帖記這十二卷。

  1)歷史書內容

希伯來文的聖經卻把它們列入兩類:

a.前先知書: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上下、列王紀上下。

     

b.聖卷:計有路得記、歷代志上下、以斯拉記、尼希米記、以斯帖記(聖卷另包括詩歌智慧書和但以理書)。

歷史書的內容顯示出希伯來人寫歷史的特點,他們不一定根據現在寫歷史的方法,把發生的史實平鋪直敘記下來,而是按照心中的主題,選擇適當的材料,加以發揮或刪減,務求襯托出作者想表達的主題。

舊約的歷史書就像最優良的神學佳作,讓讀者透過上帝在選民歷史所彰顯的大能和屬性,對祂有更深一步認識;以色列人歷史的主角乃是他們所信奉的耶和華。

2)歷史書的解釋

      解釋舊約的歷史書須留意以下各點:

a.歷史書只記下發生了的事情,而不是應該發生之事;故此,不是每段的經文都有一個清楚直接的訓誨。

b.歷史書中,不是每一位主角都完美無瑕,他們的行為未必可以作為典範讓人仿效;事實上,聖經有時候記下他們的一些事蹟(例如耶弗他獻女兒為祭一事),用意是叫人知所警惕,引為鑑誡。

c.歷史書在記載一件史實之後,多數沒有提出所發生之事是好或是壞,故讀者須根據其他經文較清楚的教訓自己下判斷。

d.歷史書的解釋與時代背景絕不可分劃,要了解一件史實必須對事情發生的時代有所認識,也須明白該史實後面的各種背景,包括年代、地理、政治、經濟、宗教的情況。

e.歷史書常會引用別的參考資料,但因希伯來人沒有使用「引號」的習慣,故要小心分辨那些是引句 (參書十13)。如果經文指明引用資料的出處,則可以比較研究,透過其異同之處去了解作者的重點(例如代下十六11;廿34;廿四27;廿七7;廿八26:卅三18)。

 

 

舊約聖經的著者與著書年代

 

  舊約聖經之卷數甚多,共有卅九卷。其中部分經卷如撒母耳記下、詩篇、箴言等為多人所合著,故根據保守的估計,著書人至少有35人之多。

    早期完成的經卷為編於舊約聖經最前面的創、出、利、民、申等所謂的「摩西五經」,著作完成時間約在主前1400左右。最晚完成的經卷為瑪拉基書,著書時間約在主前400年左右。因此整個舊約聖經,著書前後最長歷時約一千年。

  所有著者出生的年代、生長的環境、個人的經歷以及當時之社會背景均不相同,其中有先知、祭司、文士、君王、宰相、省長、農夫與牧人等。

  所有著者們雖然寫作之文體多不相同,然而其主題與主旨卻始終如一,亦即均以描述以色列民的信仰與生活為題材,以十字架為主題,以救主為中心,以上帝的榮耀為依歸。為何會如此一致呢﹖

    其原因乃是實際上他們都是受到上帝的靈感動,為傳達上帝之言,警惕世人而寫的。因此真正的作者只有一位,那就是上帝本身,所有的著者也只是上帝的代筆人而已。

  在前述摩西五經的著者中,曾引起部分爭論。亦即有人因申命記最後曾記載摩西死後的事情,而懷疑其作者是否真為摩西,此點據多位歷史學家的考證,當時的人為求完整,特別在摩西死後由他人補入第34章之一段記載而已,其餘全部的內容均證實為摩西所撰無誤。

 

歷代志在正典中的地位

 

希伯來文聖經由律法書、先知書和聖卷三部份所組成。

歷代志在希伯來文聖經裡屬於聖卷,和列王紀、撒母耳記屬前先知書(歷史書)的性質有別。可能是因為它成書時間比較晚,也可能是因它主要的目的不在敘述歷史,而在於解釋所發生的事件。

歷代志被放在聖卷的最後一本書,它的書名原為「歷代大事記」,不分上下。我們現在的聖經把它放在歷史書,並且分為上下兩卷,是受希臘文七十士譯本的影響。七十士譯本把本書稱為「歷史補篇」,並且把它擺在列王紀的後面,因為它有許多記載和列王紀重覆。有些人以為歷代志只是列王紀的補充,再加上一些列王紀所沒有的資料而已。這樣的看法對歷代志不公平。

事實上,歷代志有它自己的寫作要旨,也有它所要表達的神學思想,它要用聖殿來表示上帝的同在。

在聖殿建造以前,上帝與人同在的具體表徵是會幕。會幕僅為帳幕而已,這是上帝在以色列人中的居所,為期約四百年。

聖經中有記載的聖殿有五個:

1.所羅門的聖殿:

所羅門用七年的功夫蓋成,可惜,此殿在所羅門死後五年即被劫掠,主前586年就被巴比倫所毀。

2.以西結的聖殿:

以西結書四十~四三章描述一個聖殿,並非真有此殿,只是以西結在異象中見到將來復興時期的聖殿要像這樣。

3.所羅巴伯的聖殿:

這是在被擄歸回後所建。以斯拉與尼希米記有詳細記載。此殿存留約五百年,繼之興建者即為希律的聖殿。

4.希律的聖殿:

這是耶穌降世時的聖殿,係希律為討好猶太人所建,用大理石與金子造成,非常壯麗。主後七十年被羅馬人所毀。

5.天上的殿:

地上的會幕原是天上真聖所的影像(來九11、24)。約翰看見天上的殿(啟十一19),而最後上帝與羔羊要成為殿(啟廿一22)。

新約時期,耶穌以自己的身體為殿(約二19~21),表明上帝藉著他與世人同住。耶穌教導門徒敬拜上帝不在於屬地的聖殿(約四20~24)。使徒保羅更進一步指出,信徒就是上帝的殿,是上帝在世上的居所(林前三16~17,六19)。

 

 

歷史書歸納

 

所謂的歷史書,就是包括: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上、下卷)、列王紀(上、下卷)、歷代志(上、下卷)、以斯拉記、尼希米記、以斯帖記。

聖經之所以被視為曠世經典,其歷史方面之撰述,當然是相當重要的一環,這幾卷歷史書,不但記載希伯來民族,自遠古至歷代的人文史地,並且成了先知預言的佐證。這當中,從進迦南,士師時代,到立君王建政治國體,一直延伸至王國的分裂和南北朝的亡國。尤其以斯拉、尼希米、以斯帖三卷,更涉獵到亡國後,被擄和返國之歷史,有其時代性的意義。

歷史(尤其是以色列史)本來就是人類文明的一種文字記載,其存留的意義,不僅在於史料的保存,更重要的也是要從歷史的檔案中,取教訓和啟示,以避免重蹈覆轍,因此,綜合了這幾卷舊約歷史書的原始資料,大概有幾個意義值得思考的:

a.善惡必報

在整個時代中,必有貧富貴賤之社會現象,但從這些書中,可以看出無論是上自尊貴的君王,下至貧賤之庶民,無一不是維繫在「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之天理準則之中,善者乃敬畏耶和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遵守上帝的律法;反之,則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背棄先知的警告,尤以一 國之 君、一家之主,其言行或善或惡,對於社會、家庭的興衰,有不可分之絕對關係。

因此,舊約是人類行為的一面借鏡,讓世人確實的體認到,因果報應本就操之在上帝,但卻決定在人本身行為的抉擇,善惡總必會有報應,而耶和華是棄惡好善之權能者,世人豈能不行善以敬畏祂呢?

b.監察明暗

史學之價值,完全取決於所載之史實的精確度,世人在暗處所行的,上帝不但在監察,而且於明處顯露出來,也就是善者之惡或惡者之善,均不為上帝所忽略,聖經這方面的權威性,是一般史書難以抗衡的,唯賴全能、全知之上帝的感動、評斷,才得以客觀、公正,故聖經所記之真實性,不但不容懷疑,更可做為基督徒之惕勵。

c.公義憐憫

上帝的公義,叫善者不至自誇驕傲,惡者無僥倖可求,然而祂的憐憫,又使惡者有回頭蒙悅的餘地,尤其是在是非難分,人倫墮落之際,耶和華真神仍秉持其固有不變的原則,藉眾先知的筆和口,闡述其旨意,在歷史是人類錯誤與歸正的不斷循環中,維繫在上帝所認定的真理,只有在依公義的懲治和對悔改者的憐憫中,才能體認到上帝的本質及時代的軌跡。

 

撒母耳記下之背景

 

  一、作者

   

(一)撒母耳在大衛即位之前就已經去世,所以不可能全是是撒母耳寫的。

   

(二)猶太人的傳統,巴比倫的他勒目記載「撒母耳是撒母耳記上第二十五章一節以前的作者,也寫了士師記,其他的由先知拿單和迦得補充」。

   

(三)代上 29:29提及撒母耳、拿單、迦得三位先知都記載了「大衛王始終的事」。

   

(四)許多書籍提及本書作者可能是王上 4:5提及的「拿單的兒子撒布得」因為他可以輕易的由父親拿單與所羅門王拿到相關的史料。

   

  二、寫作時間:

   

(一)撒母耳記上下涵蓋的日期大約是西元前一千零五十年到西元前九百七十年之間。

   

(二)撒母耳記的成書時間,應該在大衛死後,更可能是所羅門晚年以後,也就是大約在西元前第十世紀末以後。且由於撒母耳記沒有寫到北國的滅亡,所以成書時間應該在西元前722年北國以色列滅亡以前。

   

  三、特色:

   

(一)撒母耳記上下原本是一卷書,西元前一個世紀,七十士譯本完成時,撒母耳記和列王紀被稱為「王朝統治時期」的四卷書。此時撒母耳記才被分為上下兩冊。分卷的原因可能是因為書卷長度太長,一個皮卷或蒲草紙無法抄完,所以就分為上下卷。

   

(二)撒母耳記上下與列王記用詞遣字有許多相似的地方。例如:常用「xx登基時oo歲,做王yy年」來紀錄一個君王歷史。

   

(三)以色列傳統將撒母耳記與約書亞記、士師記、列王記歸類為「前先知書」。

         

  四、文體:

   

(一)撒母耳記在七十士譯本中被歸類為「王國史」,以色列傳統將之歸類為「前先知書」,Martin Noth將之歸類為「申命記派歷史」。

   

(二)撒母耳記是使用幾份來源不同的資料編成的,當然作者是為一個明確的目的來編輯這些資料成為一卷書。因此書中有不少重複的記載。

               

  五、寫作目的:描述以色列由神權體制過渡到君王權體制的歷史。

 

  六、相關考古發現:

   

(一)昆蘭第四洞的死海古卷中有三份稿件(4Q Samabc),其中4Q Samb日期早於西元前200年、4Q Sama相當完整,日期大約在西元前50-25年、4Q Samc僅有撒母耳記下十四到十五章日期在西元第一世紀。4Q Sama與七十士譯本相當一致。

   

(二)西元1993年,考古學家發現「但石碑」,該石碑是用亞蘭文寫成的,內容記載有「大衛家」或「大衛王朝」的字眼。該石碑被判定為西元前十世紀的遺物,成為大衛王朝存在的重要考古證明。

         

  七、重要年代表:

     

西元前1105年  撒母耳生 撒上 1:20|

      

西元前1080年  掃羅生生

     

西元前1050年  掃羅被膏立為王 撒上 10:1|

     

西元前1040年  大衛生

     

西元前1025年  大衛被膏立為掃羅的繼承人 撒上 16:1-13|

     

西元前1010年  掃羅死,大衛在希伯崙做王 撒下 1:1|

     

西元前1003年  大衛統一以色列,並攻佔耶路撒冷 撒下 5:1-7|

     

西元前 991年  所羅門生 撒下 12:24;王上 3:7|

     

西元前 970年  大衛死 王上 2:10-11|

列王紀上下的神學

         由於列王紀上下這兩卷書擁有統一的內容和一致的意識形態,把它們視為單一的作品是絕對適當;《他勒目》(Talmud)和約瑟夫均視它們為單一書卷。事實上,分為上下兩卷完全是人的分法。此外,列王紀亦與撒母耳記有著共通的主題,這兩卷重要著作看來更屬於一卷包含約書亞記和士師記的龐大巨著。

    【神學重點】

        列王紀的架構與士師記相當類似,當中論及國家和領袖興衰轉替的循環過程(由所羅門登基一直至被擄)。本書的成書日期大概是主前6世紀中期,因為它完全沒有提到在波斯佔領期間重建聖殿事件。經文對於君王的政績大多不予置評,反而關注他們在宗教方面的表現:因此,作者只會提及那些與其信息有關的事件。 這個要旨往往支配了經文處理某些內容的細緻程度(例如,經文只詳細記述約西亞王在發現律法書之後的管治)。至於古代近東在同一時期發生的重要大事,亦惟有吻合這要旨,作者才會提及。因此,本書並非一部分裂王國的詳盡歷史書。作者雖然並非記載以色列的完整歷史;可是,他卻對以色列的歷史提供了一個神學角度的評論。即使同期的先知著作所關注的社會民生問題,亦沒有出現在本書。那些在政治上較不重要的君王,經常擔當重要角色(例如亞哈謝、亞他利雅);同樣,對國際舞台沒有構成重大影響的戰爭(例如摩押與以色列的爭戰,王下三章),卻被描述為重要戰事。書中使用很多畫一的句子評論所記的事件,顯示作者在芸芸的事件中間看見一個模式,但這並非表示作者捏造書中所記之事。

    【上帝的審判】

        促使列王紀成書的其中一個直接原因,是作者想說明百姓為何被擄,以及傳達一個觀念,就是上帝施行審判實有迫不得已的理由。隨著耶路撒冷被毀、皇室瓦解、最後被逼遷徒,種種事情似乎都證明上帝已經沒有能力對付以色列的鄰國。

    然而,繼作者在以色列人做出種種違約的惡行,以控罪的口吻指出他們將要承受的惡果之後(參王下十七20-23),他便對歷史作出詮釋,表明他們所遭遇的可悲命運是出於上帝的審判,而非上帝的無能。我們可以從歷史的發展推斷出上帝的心意(例如:王上九6-9)。對於用這個理由來解釋國家的悲慘經歷,顯然是十分獨特的——至少對比周圍列國而言;後者在遇到國家危難的時候,通常會認為她們的上帝已 經離棄她們了。

    【大衛家族】

        列王紀一開始便記述大衛的晚年,以及他兒子所羅門在先知拿單和祭司撒督的擁護下繼承王位。對以色列來說,子承父位是一件大事,因為當時的百姓,大 都堅執於傳統的做法——只有由先知奉上帝的名選立、具有魅力的領袖,才是眾望所歸的君王。因此,頭兩章經文實質是從上帝的立場證明所羅門繼位的合法性,所羅門在基遍的夢亦證實了這點(王上三4-15)。

        在有關所羅門繼位的記述中,作者特別強調人所扮演的角色。上帝再不是藉著某些神蹟或魅力領袖而直接影響事情的發展,相反地,一切均是出於人的計謀。 作者雖然沒有特別強調上帝的直接干預,但他卻仍然對上帝在當中的保守,流露出極大的信心。事實上,列王紀在神學上的其中一個重要貢獻,就是在於突顯上帝在所羅門 繼位過程中的作為——不是透過超然干預、神蹟、先知或一些宗教建制,乃是藉著普通人在屬世層面的工作。

    【聖殿和耶路撒冷】

        列王紀前部分的一個重要主題,是所羅門預備建造聖殿(王上五至八章)。相對全書的長度,作者處理這主題改採用的篇幅相當不成比例。所羅門統治期間的其他事情,在處理上都較為零散和簡略。例如,當中之所以提到所羅門和推羅王希蘭的交往,主要是因為涉及建造聖殿。當聖殿的財物被挪用作戰爭賠償,列王紀的作者亦勤於記載——無論挪用的人是外邦人(示撒,王上十四25-28;尼布甲尼撒,王下二十四13,二十五l3-17),抑或是猶大人(亞撒,王上十五 l8;約阿施,王下十二18;約阿施,王下十四l4;希西家,王下十八l6)。有人因此估計作者是根據一份已經失存的聖殿歷史來記載的。

        在有聖殿之前,耶和華在何處顯現,百姓就在何處敬拜祂。聖經的作者在描寫上帝顯現的時候,從來沒有對上帝的超越性作任何妥協。然而,所羅門卻採納了聖 殿乃上帝的居所的觀念。因此,列王紀的作者從意識形態立場譴責異教的邱壇(王上十一7-8)、高岡(王上三3-4,十二28-33),以及在但和伯特利所立的偶像(王上十二28-32)。由於他擔心邱壇的增多最終會導致多神主義,所以他堅稱敬拜上帝的唯一指定地方是耶路撒冷的聖殿,而非隨處可見的邱壇(王下二 十三章;參申十二10-14)。他指出耶路撒冷是上帝所揀選的聖地(王上十一l3、32、36)。

    【預言和應驗】

        在王國時期,先知的事奉十分重要。先知的話被視作擁有與妥拉同等的權威(王下二十二13-20);眾先知亦不斷援引妥拉。書中有無數根據耶和華的話所說的預言得到應驗的例子(例如:王上八20,十二15;王下二十三l6-l8)。以色列的歷史進程與預告審判的話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預言決定了歷史,而歷史則逐步應驗預言——雖然上帝也經常延遲審判(王下二19-22,十三14-19,二十8-ll)。列王紀的作者對以色列歷史的理解,明顯是認同眾先知的看法。對於這個國家的敗亡,完全不可以諉過於上帝,因為祂早已差派先知來警告人。令人詫異的是書中竟然完全沒有提及耶利米,他是猶大國歷史末期一個相當重要的人物。

        作者詳細交代耶羅波安一世繼位的經過,明顯是想反映出預言的應驗(王上十一29-40;參十二l-20)。對於以色列人背叛上帝,轉而敬奉巴力一事,亦在書中佔有重要篇幅。耶戶的反叛是獲得先知以利亞和以利沙認可的(王下九7-10、26、30-37)。希西家年間,在猶大國與亞述人的緊張衝突背後,最重要的人物是先知以賽亞。當希西家在危機面前表現出搖擺不定之際,以賽亞卻表現堅定,毫不畏縮(王下十九章)。

    【審判君王的準則】

        君王(列王紀對君主建制沒有作任何批評)是否忠心地在耶路撒冷敬拜以色列的上帝,是決定國家歷史進程的首要因素。君王是在上帝面前代表百姓。列王紀的 作者採用了申命記所提出的機械性標準(申二十七至二十八章),來衡量以色列和猶大諸王。結果,這便成了作者的歷史觀(亦即是反對保留任何迦南式的邱壇)中的一個神學要旨。作者會間接提到律法書或摩西的律法書(例如:王下十四6,二十二8、11,二十三2),表明他並非要提出任何神學上的創見,相反地,他只是忠實地傳承申命記的信仰觀點。作者視抗拒迦南人的宗教為耶和華信仰中的首要責任。事實上,他是從君王對此事之態度的角度來寫歷史的:向順服者他宣佈祝福,向違抗者他宣佈咒詛。此外,作者亦強調上帝是長久忍耐和滿有憐憫的。雖然按照所立的約,上帝可以審判,但祂始終一再暫緩施行審判。

        幾乎所有以色列王都被形容為『行耶羅波安所行的道』(耶羅波安是分裂後的第一位以色列王)。在北國以色列的歷史中,耶羅波安的『罪』(在耶路撒冷以外,另立邱壇的祭司,王上十三34)是非常關鍵的事件。耶羅波安的罪和他在利未人以外另立祭司一事,注定了他家族的滅亡(王上十二28-31,十三33,十四9)。他的罪行成了整個國家的歷史。耶羅波安和亞哈的惡行給以色列人帶來極壞的影響:百姓有樣學樣,傚法外邦人的風俗(王下十七8、 11),事奉偶像(王下十七l2),又唆使周圍的人照做(王下十七l5)。即使是清除巴力的耶戶,也沒有拆毀高岡上的邱壇(王下十31)。

        作者用以評核南國的標準則稍有不同。雖然猶大國理應從北國所受的苦難中得到教訓。可是,她依然保存高岡的邱壇、亞舍拉的柱像和男妓(王上十四 22-24);它們最後才被希西家所廢去(王下十八22)。每位君王都各按其行為而得到不同的結果。例如,所羅門獲得上帝的賞賜,他的王朝得以延續,他本人亦得享長壽(王上三14)。然而,由於他受到外邦的影響,沒有在宗教上從一而終,所以埋下國家分裂的種子,加速了國家的滅亡。因此他的兒子羅波安不能繼承一個統一王國(王上十二15)。猶大國卻因為大衛而得以倖存(王上十一13)。列王紀的作者為王國的分裂提供了一個神學上的解釋,這解釋卻與其他導致分裂的原因並無衝突之處。

        在猶大國,只有五位君王因著傚法大衛,而被稱為義(其他兩位則不及格)。約西亞的大事改革,成了猶大國歷史的轉捩點;大壞蛋瑪拿西則成了對國家的 衰落須負上直接責任的人。經文詳細列出瑪拿西的宗教背道行為(王下二十一2-9),但沒有提到瑪拿西與亞述人的政治關係,因為這與本書主題無關。但另一方面,經文卻經常提到所羅門的國際關係,因為此關係直接令他離棄上帝(王上十一l4-40)。列王紀的作者承認上帝彰顯公義的方式並非一成不變:瑪拿西相當長壽 (王下二十一章,二十四3-4),但約西亞卻戰死沙場,成了國家的一個惡兆(王下二十三29)。然而,經文用了大量篇幅來記述約西亞的改革,這個改革開始 時雖然遭受挫折,最終卻引致復興(王下二十三29-30)。

    【上帝對大衛的應許】

        列王紀的作者不單指斥以色列和猶大列王的惡行,他亦不忘向大衛家說出盼望和應許的信息,指出猶大國儘管滅亡,大衛家仍會延續。猶大最終會因著大衛 謹守耶和華律例典章的義行,免於經歷像以色列一樣的命運(王上十一33、38)。因此,作者的結論是:人民的福祉直接繫於君王的行為。耶和華揀選以色列與祂立約,都是由於大衛,縱然大衛王朝能否延續乃在乎君王是否專一事奉上帝和謹守摩西的約。對大衛的約保持信心,就是一個國運穩定的保證,也幫助人繼續盼望他的家能延續下去(王下二十五27-30)。約雅斤——最後一位作猶大王的大衛後裔——的獲釋,正好表明約依然有效;百姓可以放心,他們仍然是上帝的選民。此外,悔改亦是作者十分重視的主題,成了日後以色列在信仰上的典範。因此,列王紀與以色列的宗教轉型,以致帶來回歸後的復興,實在有著非常重要的關係。

    【歷史觀】

        表面的解讀,可令人感到作者的主要著眼點,是禮儀上的純正、敬拜的中央化,以及對每個王的機械式評價。然而,蘊含在列王紀中的其實是更深一層的歷 史觀。作者寫的並不是以色列歷史;他是從神學角度入手,以略帶說教味道的語調,將以色列和迦南在宗教上的衝突作為核心焦點,來詮釋以色列的歷史。他把自己的作品放在以色列的救恩歷史處境中,講述那些認定與耶和華的立約關係的支派聯盟之發展歷史,目的是要讓人看見上帝的話如何在歷史中發揮效用。事實上,指揮大局的,並不是歷史舞台上的人物,而是上帝。作者視以色列和猶大所遭遇的苦難,是他們背約而根據條款受罰的惡果。他們對異教邱壇的感情只是問題的一個表徵。

        在以色列的國運陷入低谷之際,列王紀的出現無異帶來了積極的意義。這不僅是因為它顯明上帝的審判,更是因為它反映出上帝的赦免和恩典,使人萌生復興的盼望。以色列的苦難實非出於偶然;相反地,它正是最好的證據,證明上帝的性情與祂在約中的自我啟示是完全相符的。關鍵是祂的恩典並不斷絕。過去的罪為眼前的將來,帶來了君王、政府和宗教中心蕩然無存的後果。然而,忠於摩西的宗教和約的要求會成為這個民族今後的標記。

 

撒母耳記上下的神學和歷史

         撒母耳記的重要性,不單在於它所記載的歷史事件勾勒了以色列君主制度的衍生過程,而且——也許更為重要的是——它對此巨變所帶來的神學問題提供了深入的見解。這些神學問題對舊約和新約的聖經神學均有重要的影響。

        『申命記』的觀點正如舊約所有歷史書一樣,撒母耳記的撰史方法,不是以獨立和枯燥的方式表達在歷史中發生的連串事件。這絕非暗示撒母耳記的修史方 式有任何扭曲或杜撰成分,因為凡稱得上是『史學』的研究方法,都必須運用某些已經清楚界定的觀點或角度來選取、組織和解明它所記載之歷史事件的含義。在猶太人的傳統中,『歷史書』一直被認為是『前先知書』(『先知書』便被稱為『後先知書』)。這個名稱十分貼切,因為歷史書所展示的,乃是以『先知』的可靠角度來陳述和詮釋的以色列歷史。它們顯然是從神學的背景和某個特定的『觀點』來談論有關的事情。這兩卷書正是從這『觀點』突顯作者的神學取向,以及事件本身的神學意義。

        由約書亞記至列王紀下——包括撒母耳記上下——的主要神學『觀點』,最能夠從西乃的約充分表明出來。耶和華已經揀選以色列作屬祂的子民(出十九1-6)。祂從埃及地拯救他們出來,帶領他們來到西乃,在那裡與他們立約。祂又把律法賜給    他們(我們可以在出埃及記和利未記的律法部分找到有關的立約規條),訂明順從的必蒙祝福,背逆的必受咒詛(例如:利二十六章)。上帝一直帶領保守他 們經過曠野飄流的歲月,直至摩西將領袖的責任交給約書亞。在以色列人即將進入迦南地的那一刻,祂與他們在摩押平原重新立約:申命記對這次重新立約作出了詳 細的記述。申命記的神學觀點——包括對守約者的祝福和背約者的咒詛——深深地影響和主導著所有歷史書的神學觀,撒母耳記上下當然也不例外。

        上帝的主權當我們閱讀撒母耳記上下(它原初是一卷書)的時候,會明顯發覺那位不知名作者的寫作架構,是以『哈拿之歌』(撒上二1-10)作為記述的開始,再以『大衛的凱歌』(撒下二十二章)和『大衛的遺言』(撒下二十三1-7)作為總結,藉此表明整段敘述的神學基礎。這三首詩是全書罕有的非敘事體裁經文,因此更適合用於說明其神學命題。這幾首詩的內容正好互相補足,呈現出一個偉大的上帝觀。

        上帝祇有一位,祂就是以色列的耶和華上帝(撒上二2;撒下二十二32)。這位上帝曾經說話,祂的話是全然真實的(撒下二十二31,二十三2)。以色列的 耶和華上帝統管萬有(撒上二6-10;撒下二十二33-46)。祂是盤石和避難所:凡倚靠祂的人,都可以在祂那裡得著平安和保障(撒上二2;撒下二十二2、 3、32、47,二十三2)。藉著卷首和結尾的幾首詩,以及作者在敘述中的交代和故事主人翁在對話中的感喟,我們看見無論是個人或以色列的命運,都完全由上帝的主權所掌管。

        許多時候,作者在敘述中並沒有刻意表明某件事出於上帝的主權。讀者只能會意。例如,當掃羅的軍隊正四面圍困大衛,要拿住他和跟隨他的人時,「忽有使者來報告掃羅說:『非利士人犯境搶掠,請王快快回來!』於是掃羅不追趕大衛……」(撒上二十三26-28),從作者的立場去看,很難會認為這純粹是事有湊巧。上帝已經按其至高的主權安排事情發生的時序,以致大衛能逃過掃羅的追捕。作者將這林林總總的事件加起來,為的是令讀者得出一個結論,就是無論是書中人物 或以色列國所發生的任何事,都完完全全是出於上帝的主權。

        不過,作者亦清楚表明,上帝的主權並非意味著上帝祇是冥冥中一股宿命的力量,或只是一位沒有位格的上帝。反之,我們在書中看見的,是一位有位格的上帝。當人去尋求祂,願意真正悔改的時候,祂就以恩典和憐憫去回應他們的需要;但另一方面,祂亦會對那些違背祂命,沒有真正悔改的人,顯出公義的憤怒,施行審判。在全書的最後一章,我們看見大衛在數點百姓人數的事上犯罪後,先知迦得來到他面前,叫他在三樣災中選擇一樣,讓上帝降罰於他;大衛的回應是:『我願落在耶和華的手裡,因為有豐盛的憐憫。我不願落在人的手裡。』(撒下二十四14)

    其後在同一章經文中,我們便看到『天使向耶路撒冷伸手要滅城的時候,耶和華後悔,就不降這災了,吩咐滅民的天使說:『夠了!住手吧!』」(撒下二十四16)

    作者清楚表明即使在審判時,上帝也是滿有憐憫的。祂是一位有位格的上帝,而非宇宙的第一因。然而,這卻不表示祂是隨隨便便、任人放縱的。當掃羅沒有遵照耶和華的吩咐,滅盡亞瑪力人和他們的牲畜,而且試圖把責任推卸給他的士兵,辯稱他們想保留一些上好的牛羊獻祭給上帝,耶和華的回應是:『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撒上十五23)

        作者雖然沒有訴諸任何系統神學的巧妙公式,卻仍然極清楚地表明:縱使上帝自主地掌管著人的一切行動(無論善或惡),並沒有排除人的責任,也沒有廢棄 上帝的公義和聖潔。書中所記述的事件,反映作者明白不管用甚麼方式來說明上帝的主權與人的責任之間的關係,它們基本上是沒有矛盾的。上帝是宇宙的至高掌權者,在人類歷史中發生的一切事情,都在祂的掌管之下,但人類卻由始至終要為本身的行為負責(例如:祭司以利要為他兩個兒子在會幕前公然犯罪而負責(撒上二 12-36,三11-14];

        掃羅要為違背耶和華的話而承擔責任(撒上十三l3-14,十五ll-26];大衛要為與拔示巴行淫和設計使其夫陣亡一事而遭受上帝的責罰(撒下十二7-11])。

        王與約撒母耳記的作者是從上帝的主權,以及人負責以信心和順服回應上帝的話的角度,來記述以色列歷史中有關立王與立約這兩個主題。這兩個主題成了本書 編排的主要原則。不少次要的副題,因著與立王及立約這兩個重要的主題有關,而被納入撒母耳記的架構內。其中最重要的副題包括:先知在有關立王的事情上所扮演的角色、約櫃的重要性、受膏者的觀念和大衛的約。

        本書的內容乃圍繞這立王與立約的觀念來編排,可分成四部分:

        首先,百姓要求立王的舉動乃是對約的否定(撒上一至八章)。當撒母耳聽罷以色列的長老向他提出立王的要求,便大感不悅(撒上八6)。不過,耶和華卻吩咐撒母耳,儘管他們這項要求等於『不要我作他們的王』(撒上八7),但他只管依從(撒上八9-18),將來所立的王必如其他列國的王那樣管轄他們。他們堅持要有王治理他們,『統領我們,為我們爭戰』(撒上八20)。百姓顯然對立王抱有錯誤的理由,對人選的條件亦抱有錯誤的準則。耶和華是他們的大君王。 祂早已應許百姓,只要他們忠心守約,祂就會保護他們,使他們勝過仇敵(出二十三22,三十四11;申二十一1-4)。根據撒母耳記上七章所記,祂在最近一 次授命撒母耳帶領以色列人戰勝非利士人一役中,清楚顯明祂信守自己的承諾。事實上,在整段士師時期,我們週而復始地看見以色列受鄰國欺壓,以致他們悔改和 得著復興,足以證明上帝絕對信守所立的約。以色列人卻顯然認為這不足夠,還要在他們中間選立一人作王,就如鄰國一樣;王將為他們爭戰,並且成為國家統一和安 穩的象徵。可悲的是,這期望本身代表著否定耶和華作為他們的大君王。

        其次,撒母耳所立的王,與所立的約是並行不悖的(撒上九至十二章)。耶和華告訴撒母耳,百姓要求立王一事雖然是犯了大罪(撒上十l9,十二17、 19),但以色列立王的時候已到(撒上八9、22,九l6,十1)。以色列有王本身並沒有錯,事實上,先前已有啟示預言此事的發生(創十七6,四十九 10;民二十四17;申十七14-20)。撒母耳在私下膏立掃羅之後(撒上九1至十l6),便招聚所有百姓到米斯巴(撒上十17-27),親自監督他們用 掣簽的方式選出掃羅作王,然後向各人清楚說明在以色列作王的角色和責任。『撒母耳將國法對百姓說明,又記在書上,放在耶和華面前』(撒上十25)。當掃羅 帶領以色列人擊敗亞捫人之後(撒上十一1-13),撒母耳叫百姓在吉甲聚集,然後在那裡以一個重新立約的公開儀式宣告掃羅正式登基作王(撒上十一l4至十 二25)。撒母耳在這個場合中清楚指出,雖然他如今已遵照耶和華的吩咐,在神治的國體中立一人作王(撒上十二12-15),這卻絕對沒有廢除百姓及新立的 王要繼續承認耶和華是至高掌權者的責任(撒上十二20、24-25)。以色列王所扮演的角色,要符合立約的要求,同時亦要繼續承認耶和華才是以色列的大君 王。

        第三,掃羅作王的表現,未能符合立約的理想(撒上十三至三十一章)。掃羅即位不久,便顯出自己根本沒有準備要服從約對王的要求。當非利士人圍攻以 色列的時候,掃羅沒有依從吩咐等候撒母耳的指示,便私自獻祭。撒母耳得悉後,便對他說:『你做了糊塗事了,沒有遵守耶和華——你上帝所吩咐你的命令』(撒上 十三l3)。其後,撒母耳雖指示掃羅要徹底殲滅亞瑪力人和一切屬於他們的東西,可是,掃羅卻沒有聽從先知的話,反倒生擒亞瑪力王亞甲,又保存了戰利品(撒 上十五9、18)。這一次,撒母耳又再責備他,說:『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撒上十五23)。就是這樣,掃羅違背了耶和華(撒上十 五23上),沒有按照立約對王的要求來管治百姓。

        第四,大衛雖然不完美,但他卻真實地反映立約的理想(撒上十六章至撒下二十四章)。撒母耳記下二至二十四章極其細緻地記述了大衛統治時期的事蹟。 在撒母耳記下七章,拿單對大衛說:『你的家和你的國必在我面前永遠堅立。你的國位也必堅定,直到永遠』(撒下七16)。這個有關大衛家永遠堅立的應許,是 承接上帝在數百年前給亞伯拉罕,再向以撒、雅各重申的那個應許,就是要藉著他的後裔,『使萬國得福』(創十二3,二十六4,二十八14)。歸根究底,這些應 許是源於創世記三章l5節的那句話,就是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如今便清楚顯明,所應許的後裔要從大衛的子孫中興起,將來要坐他的位。

        鑑於這個應許,令人感到驚訝的是撒母耳記下的大衛,就如先前的掃羅一樣,並不是完全符合立約的理想君王。大衛在與拔示巴行淫和殺害其夫烏利亞的罪 行上,表現得極其陰險(撒下十一章)。在他執政後期數點軍隊人數一事上,顯出他倚仗軍事實力多於信靠上帝(撒下二十四章)。大衛顯然不是一個立約君王的完美 典範。然而,儘管上帝厭棄掃羅,嚴厲地審判他,祂卻向大衛施憐憫,應許他的家永遠堅立。當然有人會問:『為何上帝待這兩個罪人如此不同?』答案在於兩者在犯罪 之後所表現的態度。掃羅製造藉口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撒上十三l2,十五l5、21、24):大衛則認罪悔改:『我得罪耶和華了』(撒下十二13);「大 衛數點百姓以後,就心中自責,禱告耶和華說:『我行這事大有罪了。耶和華啊,求你除掉僕人的罪孽,因我所行的甚是愚昧』」(撒下二十四10);『我犯了 罪,行了惡;但這群羊做了甚麼呢?願你的手攻擊我和我的父家』(撒下二十四17)。正因如此,聖經才稱大衛是『合上帝心意的人』(撒上十三l4;徒十三 22)。大衛的確願意忠心事奉上帝,雖然他的順服還未夠完全。大衛曾經用上帝曉諭他的話來形容符合聖約的理想君王:『以色列的上帝、以色列的盤石曉諭我說:那以 公義治理人民的,敬畏上帝執掌權柄,他必像日出的晨光,如無云的清晨,雨後的晴光,使地發出嫩草』(撒下二十三3-4)。大衛縱使並不完美,作者在他執政的 初期便向我們指出『大衛作以色列眾人的王,又向眾民秉行公義』(撒下八15)。儘管他的統治有瑕疵,卻仍然成為衡量日後所有以色列王的標準。

        也許,我們可以在撒母耳記下二十二章21至32節找到大衛和掃羅兩者之間的重要差別。大衛在那裡說:『我遵守了耶和華的道』,『他的律例,我也未 曾離棄』。我們可能會猜想這兩句話究竟該怎樣解釋,因為大衛明顯沒有完全遵從上帝的道,當他接連犯上行淫和謀殺的罪時,他『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行他眼中看為 惡的事』(撒下十二9)。大衛的話顯然不是表示自己絕對完全,他只是表明自己是以事奉上帝和忠於祂的約為人生目標。大衛的『公義』(撒下二十二21、25) 並不完全,也沒有完全『遵守耶和華的道』(撒下二十二22),不過,他卻有紮實、具體的表現。從大體而言,大衛的一生充分表現出他努力信守與上帝所立的約。 他在犯罪之後,懂得迅速悔改。大衛肯定耶和華會以信實對待忠誠的人(撒下二十二26)和拯救謙卑人(撒下二十二28)。他顯然視自己是『忠誠』和『謙卑』 的人。大衛這些特質證明他縱使不完全,仍能真正成為符合立約的理想君王。

        先知的角色撒母耳記大大幫助我們認識古以色列先知的角色。它在首幾章告訴我們撒母耳的出生(撒上一至三章)和蒙召成為先知(撒上三章)的經過。這 些背景構成撒母耳日後肩負起建立以色列君主制度的角色。聖經告訴我們,在撒母耳的童年時代,『耶和華的言語稀少』(撒上三1)。等到他長大,『所有的以色 列人都知道耶和華立撒母耳為先知』(撒上三20)。耶和華指示撒母耳運用先知的權柄膏立掃羅,讓他作以色列的首位君王(撒上九1至十l6)。以色列的君王 並不是自主的,乃是要藉著先知的話語來被設立,同時有著一定的權限。王既要遵從西乃的約所包含的律法,也要聽從先知的話語。這種要順服先知話語的要求,早 在掃羅登基的時候,撒母耳便已經清楚說明:撒母耳對王和百姓說,他會繼續『以善道正路指教你們』(撒上十二23)。後來,掃羅沒有聽從耶和華藉撒母耳吩咐 他的話,便受到撒母耳的責備,耶和華亦厭棄他作王(撒上十三、十五章)。於是,耶和華差派撒母耳膏立大衛,取代掃羅作王(撒上十六章)。

       我們從這些記述中知道,在以色列立王之始,耶和華便確立了先知事奉的基礎,讓撒母耳成為日後所有先知的模式。當以色列和猶大的君王離棄了所立的 約,這些先知從來不怕來到君王面前大興問罪之師。事實上,大多數先知的事奉,似乎直接關心君王,多於關心平民百姓。先知是神治政體的監護人,因此,他們的 工作主要是關注國家的核心——即王家的光景。

        約櫃的重要性撒母耳記除了主要是環繞撒母耳、掃羅和大衛這幾位核心人物外,還有一部分記述是以約櫃作為焦點(撒上四至六章;撒下六章)。有關建造 約櫃一事,記載在出埃及記二十五章l0至22節。它的上蓋就是施恩座,要用精金造,兩頭各造一個基路伯。耶和華告訴摩西,祂將會在施恩座上的二基路伯中間 顯現,在那裡將一切命令吩咐摩西,再由摩西傳給以色列人(出二十二22)。十誡的兩塊法版隨後便放在約櫃裡(出二十五16、21,四十20:申十5)。由 於約櫃已幾乎成為上帝與祂的百姓同在之象徵,聖經說祂是『坐在二基路伯上』(撒上四4;撒下六2),暗示約櫃已被視作耶和華的寶座,耶和華在寶座上親自指揮 和統治百姓。

        由於約櫃差不多被視為上帝同在的象徵(例如:約櫃在以色列人渡過約但河[書三至四章],以及耶利哥城陷落時所扮演的角色[書六章])。因此,當以色 列人與非利士人交鋒受挫後(撒上四章),眾長老便提出要把約櫃抬到戰場,這實在不足為奇。他們以為這便保證上帝與他們同在,確保連戰得利。但令他們大失所望 的是,他們竟連番敗北,而且最糟糕的,就是連約櫃也被非利士人擄走。由此事件得知,上帝絕不容人操縱,祂不是機械性地自動隨同約櫃移動,祂與約櫃的關係完全 是在屬靈的層次上。

        非利士人把約櫃抬到亞實突,放進他們的大袞廟,到了次日,便駭然發現他們所敬奉的那個偶像,竟倒在約櫃前面,破成碎片(撒上五章)。同時,住在亞 實突城的百姓當中,亦爆發了生痔瘡的痛症。約櫃被搬到其他城市,當地的居民也出現相同的症狀。最後,非利士人被逼把約櫃送回以色列,在基列耶琳的亞比拿達 家中安放了20年(撒上六1至七2)。這幾章經文清楚表明一個事實:儘管耶和華不容許百姓操縱這個像征祂同在的約櫃來對抗非利士人;同樣,祂也不容許非利 士人妄以為他們勝過以色列人,就等於他們所敬奉的大袞比以色列的上帝更厲害。在掃羅統治期間,約櫃一直處於不明朗的狀態。直到大衛作王之後,約櫃才被抬回應 該安放的地方——就是全國政治和宗教中心的耶路撒冷。大衛親自運送約櫃到京城(撒下六章)。如此,他承認那位『坐在二基路伯中間』的耶和華,才真正掌有這 個國家的最終主權,而他本身的王權也需降服於上帝的權威之下。這是立約君王看自己的應有角度。

        後來,大衛因著兒子押沙龍的叛亂被逼逃離耶路撒冷,眾祭司也抬著約櫃一同跟隨他。但大衛卻對他們說:『你將上帝的約櫃抬回城去。我若在耶和華眼前蒙 恩,祂必使我回來,再見約櫃和祂的居所,倘若祂說:『我不喜悅你』,看哪,我在這裡,願祂憑自己的意旨待我!』(撒下十五25)。大衛在這裡充分表達出他 認識約櫃象徵以色列大君王的同在和能力有何真正的意義。他知道擁有約櫃並不能自動保證得著耶和華的賜福,他亦知道約櫃應該放在耶路撒冷,因為耶和華才是該 地真正的掌權者。

        彌賽亞和大衛的約撒母耳記在神學方面最重要的貢獻,也許在於它率先把彌賽亞與受膏的君王連繫起來(撒上二10下,九16,十1,十六13)。同時,它透過提出大衛的約,為這觀念提供了一個發展的架構(撒下七章,二十三5)。

        令人感到驚訝的是,撒母耳記上一開始,哈拿便以先知的洞察力宣告耶和華會『將力量賜與所立的王,高舉受膏者的角』(撒上二10下)。這是聖經中首 次將以色列王稱為『耶和華的受膏者』或『彌賽亞』。在餘下的記述中,『耶和華的受膏者』這稱謂經常用在掃羅和大衛身上(撒上二35,十二3、5,十六6, 二十四6、10,二十六9、11、16、23;撒下一l4、16、21,十九21,二十二51,二十三1)。稱呼掃羅和大衛是『耶和華的受膏者』,等同於 指出他們在以色列中擔任君王的位分。雖然把『彌賽亞』理解為『將來的一位理想君王』這專門含義,一直要等到以色列歷史發展多年才出現,但它最初的基礎則始 於撒母耳記上那種將受膏與君王相連起來的用法。

        從神學立場看撒母耳記尤其意義深遠,因為它除了帶出彌賽亞這專有名詞外,還在當中宣告了大衛的約。耶和華藉著先知拿單給大衛一個應許,就是他的家 將永遠堅立(撒下七l6)。大衛其後在回想這應許的時候,稱之為『永遠的約』(撒下二十三5)。詩篇八十九篇進一步說明這應許,亦同樣採用『約』這個字詞 (詩八十九28-29、34;『我要為他存留我的慈愛,直到永遠;我與他立約必要堅定。我也要使他的後裔存到永遠,使他的寶座如天之久……我必不背棄我的 約,也不改變我口中所出的』)。此約提供了一個流程的架構,讓救贖歷史從舊約(西乃的約)逐步發展至新約。大衛的約亦稱為『應許的約』 (PromissoryCovenant),是與亞伯拉罕之約一脈相承的另一個約(亞伯拉罕的約亦是以『應許』作為根本要旨,預言亞伯拉罕將來會有一位後 裔使萬國得福;創十二3)。亞伯拉罕和大衛的約有時亦因為它們純粹是應許性質,而被稱為『無條件』的約;相對地,西乃的約則被視為『律法的約』和『有條件 的約』。根據亞伯拉罕和大衛之約,以及西乃之約所顯示的基本重點,來分別套上『應許』或『無條件』,以及『律法』或『有條件』的形容字詞,當然是有理據 的;然而,我們必須注意,西乃或所謂『律法』之約,並非完全廢棄了應許(士二1;撒上十二22);同樣,亞伯拉罕和大衛的約雖以應許為本,卻不代表它們完 全廢棄律法或責任(創十二1,十七l;撒下七14-15;王上二4,八25,九4-5;詩八十九30-33)。這些經文清楚顯示亞伯拉罕和大衛的約,都對 蒙應許的對象提出責任的要求。上述經文明顯針對那些有分在大衛的約中承受應許的福氣者,而列明的條件;這不涉及應許本身應驗與否。由此清楚反映出,大衛的 約不僅是亞伯拉罕應許的延續,同時與西乃的約連結起來,要求承受約的對象有符合約的表現。任何人若未能滿足約的要求,即會失掉從約而來的好處,但不會危害 上帝和亞伯拉罕與大衛家立約的應許最終要成就的事情。

        當我們察看以色列往後的歷史,便會發現大衛的後裔(北國的皇室世系更不消提)比大衛本人在達至理想的立約君王上,更加一敗塗地。事實愈來愈清楚, 這些君王不配擔當耶和華呼召他們去坐的高位。以色列的眾先知和詩人便開始預言將來會有一位出自大衛家的君王,配坐大衛的寶座。不過,有一件令人驚奇的事, 是關乎這位未來君王的,就是預言中的祂不單是大衛的後裔,甚至有關上帝的一切形容,都可用在祂身上(例如:詩二,四十五,七十二,一一〇;賽七l4,九 6-7;耶二十三5-6,三十三15-16;彌五2)。惟有當耶和華藉著耶穌,親自進入人類歷史中,坐在祂先祖大衛的寶座上,以公義和公正治理百姓,才能 完全達至一位無瑕無疵、理想的立約君王(太一;路一32-33、67-80;啟二十二16)。

 

撒母耳記上下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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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撒母耳記上下的神學和歷史 ,

撒母耳記上下的神學概覽

        撒母耳記排列在舊約眾多記述以色列自征服迦南地至被擄時期的歷史書(約書亞記至列王紀下)中間。本書對於我們認識以色列在宗教和歷史方面的發展尤為重要,因為它們記述了由士師時期過渡至君主制度的巨變。

        撒母耳記上的首幾章描述了以色列立王的歷史背景。當中包括撒母耳的出生和蒙召作先知(撒上一至三章);以色列被非利士人打敗和約櫃被擄(撒上四至六章),以及撒母耳作為士師和拯救者的角色(撒上七章)。

        在此序言部分之後,記載一連串事件,說明以色列如何及為何在先知撒母耳的帶領下開始立王(撒上八至十二章)。這裡清楚表明以色列的君王制度跟週遭列國的截然不同。它是『立約的君王制』。

        掃羅違背他作為王的立約責任,使他很快聽到耶和華藉撒母耳告訴他已遭廢棄的話(撒上十三至十五章)。

        然後,撒母耳奉命膏立大衛,取代掃羅作王(撒上十六章)。接續下來所記述的,便是掃羅的統治如何逐步衰落,與此同時,大衛又如何逐漸冒升至登上王位(撒上十六章至撒下五章)。作者繼而描述大衛王朝的偉大和榮耀(撒下六至九章),以及其軟弱和失敗之處(撒下十至二十章)。撒母耳記下二十一至二十四章以敘事和詩歌形式,對大衛的統治作出最後的回顧,至此全書便圓滿結束。

 

歷史書──十二卷書

 

    舊約聖經有幾本歷史書。《希伯來聖經》把這些歷史書分開歸於先知書和聖卷。當時納入先知書的歷史書,分別是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上下、列王紀上下,稱為「申命記式歷史」。歸於聖卷的歷史書,分別是歷代志上下、以斯拉記、尼希米記、以斯帖記,它們被稱為「歷代志式歷史」。

    那麼,為什麼歷史書有如此區分呢?因為兩者的解釋觀點不同。

    首先,「申命記式歷史」是以申命記的神學思想來記載歷史。申命記歷史書從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直到列王紀為止,這些歷史書不是個別獨立的書,而是組成為一連續性的史記。歷史書記載,包含應許之地(迦南地)的征服、按各支派分配土地及定居(約書亞記)、士師時代(士師記)、王政時代(撒母耳記和列王紀)等內容。

    申命記歷史書記述的觀點是,以色列和猶大百姓遠離他們與上帝立的約。從迦南地的征服開始到王政國家的崩潰為止,以色列的歷史不斷重覆悖逆(犯罪)→懲罰(受審判)→悔改→救贖等惡性循環。以色列百姓如此不遵守他們與上帝立的約,反而接受應當要棄絕之外邦偶像與風俗,造成以色列遭受無法逃避的審判。

    所以「申命記式歷史」強調,以色列和猶大滅亡的原因,不是以色列的上帝不比外邦的神強,而是他們背叛與上帝立的約,又不斷試探上帝的忍耐與慈愛。

「申命記式歷史」以先知的觀點記述的歷史,但「歷代志式歷史」則以祭司的觀點記述歷史,內含神學性意義,想要確認以色列人的真正身分。

「申命記式歷史」的主要神學問題是,「為什麼我們被上帝拋棄?失去國家?又受苦難呢?」、「難道我們的上帝比巴比倫的神還軟弱嗎?」「我們怎會遭遇這樣的事呢?」等等。

但「歷代志式歷史」的主要神學問題是:「上帝審判以色列百姓使他們被擄到巴比倫,是不是上帝與以色列的立約關係結束了呢?」「我們還是上帝的百姓嗎?」、「上帝對以色列、耶路撒冷及大衛的應許,與我們被擄的人有沒有關係呢?此應許還有效嗎?」

    對於這些的問題,「歷代志式歷史」回答三個答案:

    第一,上帝仍然愛以色列百姓,過去的立約仍然有效。

    第二,這些書卷強調上帝必定藉著大衛的後裔重建王國,並且回復以耶路撒冷和大衛為中心的宗教制度(聖殿、祭儀等)。因此,「歷代志式歷史」是主要以大衛的猶大王國為中心記述的。

    第三,這些書卷強調以色列是敬拜上帝的團體,是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被揀選的族類。

    因此,歷代志歷史書記載,上帝藉著以斯拉、尼希米、以斯帖,使被擄回來的以色列百姓重建聖殿與耶路撒冷城,再次更新與上帝的立約之歷史。

 

撒母耳記上下的年代

 

    雖然在撒母耳記上下的經文裏,有一些對年代頗具重要性的記載,但這些資料仍不足為以色列史上,在這一段時期內所發生的重要事件,定下精確的年代。

    除了大衛王的出生與統治的年代是十分確定之外(撒下五4-5),其餘大多數的年代只是大約推測而已。在經文中有關掃羅登基為王時的年齡和他作王的年數之問題,是構成無法確定他出生及登基之年代的原因之一:按少數七十士譯本晚期抄本和中文新譯本,把撒上十三1譯作”掃羅登基的時候年三十歲,作了以色列王四十二年”,而中文和合本則譯作”掃羅登基年四十歲,作以色列王二年的時候”。

    另一個構成年代不確定的因素,乃是作者並非完全按照年代的先後次序排列事件。不過,下列的年代仍可提供一些有關撒母耳、掃羅、和大衛時代,大致上的時間順序:

撒母耳生

主前1121年

撒母耳被神選召

主前1111年

撒母耳開始為士師

主前1104年

掃羅生

主前1091年

掃羅被膏為王

主前1051年

大衛生

主前1041年

大衛被膏為掃羅的繼承人

主前1026年

撒母耳死

主前1021年

掃羅被殺於基利波

主前1011年

大衛在希伯崙作猶大的王

主前1011年

大衛作全以色列的王,並攻佔耶路撒冷

主前1003年

大衛的戰績

主前997-992年

所羅門生

主前991年

大衛數點百姓

主前980年

大衛王朝結束

主前971年

 

2022年7月19日 星期二

撒母耳記上下著書目的

    撒母耳記上下詳細記載了主前第11世紀到第10世紀,由士師末期至大衛末期這一百多年的歷史。

    從歷史的角度來看,撒母耳記上是以色列民從鬆散的支派聯盟轉變為君王制度的過渡時期;而撒母耳記下則是大衛王朝建立和得到鞏固的時期。

    作者編撰這段歷史,目的是要指出以色列民厭棄耶和華上帝為他們的王,掃羅王如何被立和最終被廢,以及大衛王國的興起與擴張:撒母耳奠定了王國的基礎,為她準備了一切;掃羅試圖建立王國,卻失敗了;大衛才是合上帝心意的王,是他建立並擴張了王國。

    但正如其他舊約歷史書一樣,作者不是單單為了編撰歷史而寫的。上帝是掌管萬事的上帝,是歷史的主,主動權是在上帝的手中,是祂自己藉著所揀選的大衛,將王權移交給以色列國;祂要藉著大衛系列的王朝,管理百姓,並且和大衛立約(撒下七11–16),從他的後裔中,主耶穌道成肉身來到世界,建立彌賽亞王國,直到永永遠遠。

 

 

列王記上下之概述

 

列王記所記載的以色列史,是接續了撒母耳記下廿章,從大衛傳位給所羅門開始(約主前971年;王上一1至~二12),直寫到被擄至巴比倫的約雅斤被釋放為止(主前562~561年;王下廿五27~30)。

其中所涵蓋的五百年歷史中,追溯王權的起伏、王國的興衰,其中有光榮的勝利,也有卑屈的失敗;有悲情,也有展望。

上帝的選民似乎屢屢失敗,因為他們常常信靠自己,離棄事奉上帝的道路,不但不專一跟隨耶和華,反而轉而敬拜假神,上帝在申命記裏的諄諄訓誨,選民忘記了。歷史的教訓,真是一面鏡子。

撒母耳記上之歷史背景

 

《撒母耳記上》記載了以色列從士師執政到聯合王國的過渡時期,包括最後一位士師撒母耳和第一位國王掃羅。《撒母耳記下》專門敘述大衛的統治。所以《撒母耳記上》包括了一個世紀左右的歷史,從西元前1100年左右至1011年;《撒母耳記下》包括了40年的歷史,即從西元前1011至971年。

  西元前1200年左右至西元900年, 是一個民族動盪,政治衝突劇烈的時期。古時候沒有專人把這段時期中發生的事件記錄和保存下來。古代歷史學家希羅多德、貝羅梭斯、約瑟弗斯,以及後來的尤西比烏在撰寫這段歷史時,主要取材於民間傳說。所以,需要用現代考古所提供的資料,有許多是古代得不到的。有新的材料不斷地發現,以增加我們對《撒母耳記》 所述時代的認識。

   這個動盪不安,歷經蒼桑的時期是從海上民族的遷移開始的,這次遷移直接或間接地影響了古代近東的所有地區。在《撒母耳記》所述的整個時期中,第二十王朝的神權君主和第二十一王朝的世俗君主統治著埃及。他們統治的特點是衰弱,全國性的腐敗和分裂。在這段時期中,亞述國基本上也極其衰弱。巴比倫的狀況與亞述和埃及也差不多,國力甚衰,又有外敵入侵。所以埃及和敘利亞的政治影響從敘利亞消失了。海上民族及阿拉米人的遷移加添了內部的動亂,使古代近東的國際政治形勢在兩個世紀的大部分時間裡處於動盪之中。

   結果,以色列早期的國王可以比較放手地鞏固對應許之地和附近地區的控制,而沒有受到過去南方北方強鄰的干預。他們唯一的敵人就是巴勒斯坦當地的民族,如 非利士人,亞摩利人,以東人,米甸人和亞捫人。這些鄰近民族的反抗逐漸被鎮壓,其中大部分都臣服於以色列人。大衛和所羅門最終控制了原先屬於埃及帝國以及 米索不大米各國的大片領土。

  以色列人進入迦南的時候,上帝曾命令他們在各個支派中給利未人劃出城池,以便讓全國人民受到公義之道的教誨。可是他們似乎不大注意這條命令。他們事實上甚至沒有把迦南人趕出去,而是住在他們中間(士一21,27,29-33)。在一段時間裡,利未人由於沒有分到地,也就失了業。甚至摩西的孫子約拿單(見士十八30注)來到以法蓮人米迦家裡,“要找一個可住的地方”(士十七8),成為米迦“神堂”(士十七5) 的祭司。他後來從米迦家裡偷走了神像,與但族移民同走,成了他們的祭司(見士十八)。在那段時期中,以色列人“任意而行”,違背了上帝讓利未人指教他們正 路的計畫,很快就陷入了周圍外邦的無知和迷信之中。在士師時代,上帝六次藉著讓他們受制於周圍民族,而設法使他們認識自己的錯誤。可是每次得救以後不久,他們又步入無知和偶像崇拜之中。

  撒母耳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中長大,主動抵制當時的罪惡,立志糾正這些風氣。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他創建了所謂的“先知學校”。其中之一設在他的故鄉拉瑪(撒上十九19-24)。後來還有其他先知學校設在吉甲(王下四38),伯特利(王下二3)和耶利哥(王下二15-22)。青年人在這裡學習閱讀、寫作、音樂的原理,以及律法和聖史。他們學習各種手藝,以便盡可能地學會自立。舊約聖經裡沒有用“先知學校”的名稱,不過那些如此接受訓練的青年人被稱作“先知的門徒”。他們獻身事奉上帝,其中有些人受聘為國王顧問。

  撒母耳在年老的時候接受了他所不願意的任務,就是著手建立君主制。經過與百姓討論,他寫了一本關於“國法”的書放在上帝面前(撒上十25)。這本書對於掃羅也許沒有什麼用,因為據認為掃羅沒有閱讀能力。撒母耳以上帝的時常同在鼓勵掃羅,可是掃羅不久就拒絕撒母耳出於靈感的勸勉,為自己設立了身強力壯的衛士,讓自己成為絕對的統治者。

  掃羅被上帝棄絕以後,撒母耳奉召挑選和訓練了一位合上帝心意的人(撒上十三14), 一位不把自己放在律法之上,而願意順從上帝的人。大衛所受的訓練,就像基督一樣,是在嫉妒和仇恨之中進行的。雖然大衛有時也違犯了他所尊崇和宣導的律法,但他總是在至尊的律法前謙卑己心。由於大衛與上帝藉著摩西和撒母耳所奠定的律法相配合,以色列人逐漸征服了它所有的敵人。其北部邊界實際上推進到幼發拉底河,南部推進到埃及的邊界。上帝賜福給以色列人,使他們在以後的所羅門時代享受了空前絕後的民族繁榮和光彩。

 

以經解經:歷史書中合上帝心意的王

 


  不少人對舊約為什麼要記載以色列國列王的歷史感到奇怪。有人因而覺得舊約《聖經》所記的主要內容,不過記載以色列人的史事而已!對今日信徒沒有重大關係。其實上帝是要選用歷史說明他的救道,這是《聖經》啟示的一種方式。整個列王時代中《聖經》特別要突出一個人,就是大衛王。並藉這大衛王指向基督這個主題。

  撒上十三14:"……耶和華已經尋著一個合他心意的人,立他作百姓的君,因為你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吩咐你的。"

  結卅四24:"我耶和華必作他們的上帝,我的僕人大衛必在他們中間作王。這是耶和華說的。"

  注意:撒母耳所說"合上帝心意的人"就是大衛王,而以西結所說大衛必在他們中間作王時,大衛早已死了四百年。"大衛"其實是指耶穌基督。

  既然整個列王時代,只有大衛一個王被稱為合乎上帝心意的王。大衛所信的是什麼?是那要來的基督。他所寫的詩篇曾預言基督怎樣受死(詩廿二篇),基督怎樣復活(詩二7,十六10,比較徒十三33-37),基督在今天怎樣作我們的牧者(詩廿三篇),將來怎樣作榮耀的王(詩廿四篇)。上帝應許大衛他的後裔要接續他的王位直到永遠(撒下七12-13;代上十七12、14)。

  按彼得在使徒行傳二章30節的解釋:"大衛既是先知,又曉得上帝曾向他起誓,要從他的後裔中,立一位坐在他的寶座上。"

那後裔其實不是所羅門,乃是所羅門所表明的和平的王──耶穌基督。

  馬太福音一章1節稱耶穌基督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大衛的後裔。整個以色列的歷史所經歷的王朝,證明人的國度都必敗亡,只有基督的寶座才會到永遠。基督的國度降臨,才有真正平安。所以整個舊約歷史書是指向基督,以基督為中心。由此可見,《聖經》如何按基督這個主題互相補充,互相解釋。

 

《列王紀上》在舊約正典的地位和經文稿本的問題

    根據猶太傳統,希伯來文舊約聖經是以三部分組成:律法書、先知書和聖卷。律法書(Torah)是摩西五經﹔先知書(Nebiim):前先知書,有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上下、列王紀上下﹔後先知書,有以賽亞書、耶利米書、以西結書、十二小先知書﹔聖卷(Ketubim)是詩篇、箴言、約伯記、雅歌、路得記、傳道書、耶利米哀歌、以斯帖記、但以理書、以斯拉記、尼希米記、歷代志上下。

    《列王紀上下》被列為前先知書的結尾部分,也就是第四卷﹔原來是一卷書,不分上下﹔分上下兩卷是源自主前二、三世紀的《七十士譯本》(舊約的希臘文譯本 Septuagint LXX),稱為王朝卷三和卷四。“列王紀”的名字是由耶柔米(Jerome)的拉丁文譯本(武加大譯本)而來,那是在《七十士譯本》完成後的六個世紀才完成的。

    《列王紀上下》的正典地位從來沒有被質疑過。猶大歷史學家約瑟夫(Flavius Josephus,37AD-約二世紀初)說舊約正典共有22卷(《撒母耳記上下》為一卷、《歷代志上下》為一卷、《十二小先知書》合成一卷、《士師記及路得記》一卷、《以斯拉記及尼希米記》一卷和《耶利米哀歌和耶利米書》一卷,整個舊約就成為二十二卷。)可見早在主後一世紀《列王紀上下》已被接納為正典。主耶穌和新約書卷的作者也有引用《 列王紀》的經文,如羅十一:3(王上十九:10,14)﹔羅十一:4(王上十九:18)﹔路九:54(王下一:10,12)。

    《列王紀上下》的經文稿本可分兩類:

    一、馬索拉希伯來經文(MT),Ben Asher於主後1008年所保存的。現在的希伯來文聖經BHS就是根據這個抄本編理而成。學者多認為這個抄本十分的通順清晰,是較佳的稿本。

    二、比MT的經文還早的就是《七十士譯本》所依據的希伯來文聖經稿本。《七十士譯本》(LXX)有不少版本,其中如古希臘文譯本(Old Greek, OGr)大概是基於主前四世紀的一本埃及希伯來稿本,其經文跟主後六世紀的梵蒂岡抄本 Codex Vaticanus 的經文相似。

    LXX 的《列王紀》經文和 MT 的有許多差異,如改動年代、增添材料、次序變動(王上二十及二十一章的調換),學者認為 LXX 是二手經文,不比馬索拉經文可靠。

 

《撒母耳記上》之作者和著作日期

    按猶太人的傳說,巴比倫《他勒目》(Talmud)記載:“撒母耳寫了以他為名的書,至少到《撒母耳記上》第二十五章一節他死以前的事,並《士師記》。其餘由先知拿單(撒下十二:1)和迦得(撒下二十四:11)所補充。”

    代上二十九:29 - 30 又說:“大衛王始終的事,都寫在先見撒母耳的書上和先知拿單并先見迦得的書上。他的國事和他的勇力,以及他和以色列并列國所經過的事,都寫在這書上。”

    有人根據撒上二十七:6 “當日亞吉將洗革拉賜給他(大衛),因此洗革拉屬猶大王,直到今日。”認為當時猶大和北國以色列已經分開了,所以作者生活在王國分裂後不久,因此本書是在 所羅門王死後才寫成的。

    也有人認為書中大部分是在撒母耳死後才完成(撒上二十五:1,二十八:3)。不過我們還是認為《他勒目》和代上二十九:29 - 30 的說法比較可信。當然我們也不否定書上的一些資料是經過王國分裂後的一位或多位作者,根據史官的記錄(撒下二十:24)、雅煞珥書(撒下一:18)和有關大衛生平的書(代上二十九:29)而編寫。整個編寫過程都有著聖靈的指引。

 

《撒母耳記上》之內容概要與大綱

    當以利和他的兩個兒子在示羅的會幕作祭司的時候,耶和華上帝垂聽婦人哈拿的禱告,賜給她小孩撒母耳。哈拿把撒母耳獻給耶和華,讓他從小就跟隨以利在會幕長大,服事耶和華。身兼三職-祭司、先知和士師的撒母耳,在他英明的領導下,以色列在米斯巴的一場戰役中大敗非利士人,從內憂外患中得到暫時的喘息。

    撒母耳年紀老邁時,因為兒子不行正道,百姓要求他立一王治理他們像列國一樣。當撒母耳感到非常困擾的時候,耶和華上帝吩咐他“只管依從,因為他們不是厭棄你,乃是厭棄我,不要我作他們的王。”(撒上八:7)

    在上帝的安排下,撒母耳膏立便雅憫人掃羅為王。掃羅始初還有敬畏上帝的心,上帝也大大地賜福給他,凡事亨通,凡戰皆勝,但後來因為僭越祭司的職分,又藐視上帝的命令,最終被上帝棄絕。從掃羅的被揀選到他的被棄絕,聖經裡除了賣主的猶大,還有誰比他更可悲的呢?

    最後上帝吩咐撒母耳膏立合他心意,屬於猶大支派的大衛為王。靠著從耶和華來的力量,大衛因擊殺非利士巨人歌利亞而名噪一時,卻也引起掃羅的嫉妒,因妒而恨,由恨生殺之心,非把大衛置於死地不肯罷休。大衛逃到曠野躲避掃羅的追殺,雖屢次有刺殺他的機會,但卻不敢伸手殺他,因他是耶和華的受膏者。本書以基利波戰役為結束,掃羅因重傷為了免受敵人的羞辱,自殺疆場。

A、撒母耳的出生、蒙召、治理、告別、去世-最後的士師,祭司和先知 撒上一:1-八:22,十二:1 - 25,二十五:1

B、掃羅的興起  撒上九:1-十四:52

C、掃羅的沒落和大衛的興起(一)  撒上十五:1-二十:42

D、掃羅的沒落和大衛的興起(二)  撒上二十一:1-三十一:13

 

《撒母耳記上》在舊約正典的地位

 

根據猶太傳統,希伯來文舊約聖經是以三部分組成:律法書、先知書和聖卷。

律法書(Torah)是摩西五經﹔

先知書(Nebiim):

前先知書,有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上下、列王記上下﹔

後先知書,有以賽亞書、耶利米書、以西結書、十二小先知書﹔

聖卷(Ketubim)是詩篇、箴言、約伯記、雅歌、路得記、傳道書、耶利米哀歌、以斯帖記、但以理書、以斯拉記、尼希米記、歷代志上下。

所以,《撒母耳記上下》被列為前先知書的第三卷,前先知書所記載的是以色列人從征服和定居迦南到王國建立和滅亡的歷史。撒母耳記上下原來是一卷書,不分上下。分上下兩卷始於主前二、三世紀的希臘七十士譯本(舊約的希臘文譯本 Septuagint LXX),理由很可能是原稿寫在蒲草紙或皮紙所做成的卷軸,通常不會超過三十五尺長。剛好是一本上集或下集的長度,就好像新約兩本最長的書,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各用了三十一尺或三十二尺的蒲草紙寫完。

同樣的道理,《列王記上下》和《歷代志上下》都從原來的一本分為兩卷。七十士譯本還把《撒母耳記上下》分別起名叫《王國史一》和《王國史二》﹔《列王記上 下》則稱為《王國史三》和《王國史四》。希伯來文聖經是在十六世紀才沿用七十士譯本的分法,把撒母耳記分為上下兩卷。

至於英文聖經的排列法,則是根據七十士譯本。這種譯本將舊約分為摩西五經、歷史書(書-斯)、詩歌書(伯-歌)、先知書(賽-瑪)四大類。《撒母耳記上》被列為歷史書的第四卷,在《約書亞記》、《士師記》和《路得記》之後。

 

《撒母耳記下》內容概要與大綱

 

    《撒母耳記下》以大衛得知掃羅和孩子的陣亡,悲痛欲絕,為他們作哀歌作開始。此後,大衛得猶大支派的支持,被膏立為猶大王,建都于希伯倫。平定了掃羅家殘餘分子所搞的七年內亂後,大衛登基成為全以色列的王,建都耶路撒冷,并把約柜搬到京都。接著,大衛與周圍的鄰國爭戰,建立了國勢一時無雙的大衛王朝。上帝也跟他立約,應許大衛之家及寶座永不缺王,國權永存,此為“大衛之約”。

    大衛雖是一個合上帝心意的王,但他不是一個完全人。他在戰場上所向披靡,卻在品德上失足成千古恨。他淫別人之妻,再犯殺人親夫之罪,雖然誠心悔改得到上帝的赦免,卻要擔負其後果。大衛之家有子暗嫩亂倫其妹,有押沙龍陰謀造反,大衛自己也要下位出走,妃嬪被子奸污。國家方面,大衛也要面對示巴的反叛,以色列眾支派和猶大支派之間的爭論。此書最後以大衛作人口普查,把他對上帝的依靠轉移到人的身上,以致上帝懲罰他的百姓作結束。

A。大衛在希伯倫    撒下一至四章

B。大衛的興旺    撒下五至十章

C。大衛的失敗

    個人的失敗    撒下十一至十二章

    家庭的失敗    撒下十三至十八章

    國家的失敗    撒下十九至二十章

D。大衛的晚年和餘事    撒下二十一至二十四章

 

《撒母耳記下》歷史背景

  從主前十四世紀開始,在迦南的以色列支派同盟時常遭受四鄰的外邦敵人,如摩押、亞捫、米甸、非利士人的欺壓,雖然不時有興起的士師拯救他們脫離搶奪他們的人,但平安的日子過了不久,他們又再深陷叩拜別神的泥潭里,不能自拔。

    主前十一世紀末,士師時代已到了尾聲,這時的以色列在政治、道德、靈性方面皆陷於無政府狀態,各人任意而行。上帝在這時候興起最後一位士師撒母耳,奮興百姓的靈性生活,但在他年邁時,百姓還是棄絕耶和華,要求撒母耳另立一個王治理他們。

    掃羅就在這種情況下被上帝揀選膏立為王,但由於他僭越祭司的職分,不服從上帝的吩咐,被上帝廢棄,另選一個合神心意的大衛為王。

    《撒母耳記上》以極大的篇幅記錄大衛在南地的逃往生活,那是因為掃羅嫉妒他,追殺他的緣故。《撒母耳記上》以掃羅和他的孩子被非利士人擊殺在基利波山作結束。

 

《撒母耳記下》之寫作目的

 

    《撒母耳記上下》詳細記載了主前十一世紀到十世紀,由士師末期至大衛末期這一百多年的歷史。從歷史的角度來看,《撒母耳記上》是以色列從鬆散的支派聯盟轉變為君王制度的過渡時期 ﹔《撒母耳記下》則是大衛王朝建立和得到鞏固的時期。

    作者編撰這段歷史,目的是要指出為何以色列民厭棄耶和華上帝為他們的王,掃羅王如何被立和最終被廢,以及大衛王國的興起和擴張。從神權制度轉變為王權制度的過程中,作者要我們把眼光集中在三個重要的人物:撒母耳奠定了王國的基礎,為它準備了一切﹔掃羅試圖建立王國,卻失敗了﹔大衛才是合上帝心意的王,是他建立并擴張了王國。

    但正如其他歷史書一樣,作者不是單單為了編撰歷史而寫的﹔對他來說,上帝是掌管萬事的上帝,是歷史的主,主動權是在上帝的手中,是祂自己藉著所揀選的大衛,將王權移交給以色列國。祂要藉著大衛一系的王朝,管理百姓,并且和他立約(撒下七:11 - 16),從他的後裔中,耶穌在以後道成肉身來到世界,建立彌賽亞王國,直到永永遠遠。

 

《撒母耳記下》作者和著作日期

 

    按猶太人的傳說,巴比倫《他勒目》(Talmud)記載:“撒母耳寫了以他為名的書,至少到《撒母耳記上》第二十五章一節他死以前的事,并《士師記》。其餘由先知拿單(撒下十二:1)和迦得(撒下二十四:11)所補充。”

    代上二十九:29 - 30 又說:“大衛王始終的事,都寫在先見撒母耳的書上和先知拿單并先見迦得的書上。他的國事和他的勇力,以及他和以色列并列國所經過的事,都寫在這書上。”

    有人根據撒上二十七:6 “當日亞吉將洗革拉賜給他(大衛),因此洗革拉屬猶大王,直到今日。”

    認為當時猶大和北國以色列已經分開了,所以作者生活在王國分裂後不久,因此本書是在 所羅門王死后才寫成的。也有人認為書中大部分是在撒母耳死後才完成(撒上二十五:1,二十八:3)。不過我們還是認為《他勒目》和代上二十九:29 - 30 的說法比較可信。當然我們也不否定書上的一些資料是經過王國分裂後的一位或多位作者,根據史官的記錄(撒下二十:24)、雅煞珥書(撒下一:18)和有關大衛生平的書(代上二十九:29)而編寫。整個編寫過程都有著聖靈的指引。

 

《撒母耳記下》在舊約正典的地位

 

根據猶太傳統,希伯來文舊約聖經是以三部分組成:律法書、先知書和聖卷。律法書(Torah)是摩西五經﹔先知書(Nebiim):前先知書,有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上下、列王記上下﹔後先知書,有以賽亞書、耶利米書、以西結書、十二小先知書﹔聖卷(Ketubim)是詩篇、箴言、約伯記、雅歌、路得記、傳道書、耶利米哀歌、以斯帖記、但以理書、以斯拉記、尼希米記、歷代志上下。

    所以,《撒母耳記上下》被列為前先知書的第三卷,前先知書所記載的是以色列人從征服和定居迦南到王國建立和滅亡的歷史。撒母耳記上下原來是一卷書,不分上下。分上下兩卷始於主前二、三世紀的希臘七十士譯本(舊約的希臘文譯本 Septuagint LXX),理由很可能是原稿寫在蒲草紙或皮紙所做成的卷軸,通常不會超過三十五尺長。剛好是一本上集或下集的長度,就好像新約兩本最長的書,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各用了三十一尺或三十二尺的蒲草紙寫完。

    同樣的道理,《列王記上下》和《歷代志上下》都從原來的一本分為兩卷。七十士譯本還把《撒母耳記上下》分別起名叫《王國史一》和《王國史二》﹔《列王記上下》則稱為《王國史三》和《王國史四》。希伯來文聖經是在十六世紀才沿用七十士譯本的分法,把撒母耳記分為上下兩卷。

    至於英文聖經的排列法,則是根據七十士譯本。這種譯本將舊約分為摩西五經、歷史書(書-斯)、詩歌書(伯-歌)、先知書(賽- 瑪)四大類。《撒母耳記下》被列為歷史書的第五卷,在《約書亞記》、《士師記》、《路得記》和《撒母耳上》之後。

 

2022年7月18日 星期一

撒母耳記下:合上帝心意的大衛王

 

    掃羅家與大衛家爭戰許久,上帝建立大衛的家,日見強盛;瓦解掃羅的家,日見衰弱,預示舊人死亡,新人增加;基督增加,我必減少(約三30)。〔1

  大衛以上帝的公義處理一切事情,除去個人恩怨,殺死報惡信掃羅之死的亞瑪力人。〔1-16〕 

  為掃羅的元帥押尼珥之死而哀哭〔三章

  利甲,巴拿殺死掃羅之子伊施波設來奉承大衛,反被大衛殺死〔四章

  恩待憐憫米非波設,與王同席,遮蓋他的瘸腿。(接撒上卷)

   大衛遵行上帝的旨意,攻取耶路撒冷,使錫安成為上帝設立寶座之處。〔五章〕 

   攻打耶布斯人,非利士人,除滅上帝的七仇敵,擴展上帝的國度。〔八~十章〕 

   大衛思念上帝的約櫃,六十年之久約櫃在基列耶琳樹林中,掃羅王並不顧念,大衛愛上帝的自己,不眠不臥床,直到為約櫃尋到安息之所(詩一三二篇)。

   拿艮禾場是十字架分別之地,牛車運約櫃遭上帝擊殺至死,大衛易受上帝糾正,悔改回轉,再吩咐利未人抬約櫃進入大衛城(代上十五11-15)。

  立意為約櫃建殿,上帝悅納他的心,因流血爭戰,上帝吩咐所羅門(意為平安之王)為上帝建殿。

     大衛安逸之中犯了二個至死的罪:淫亂與謀殺。因有破碎悔改的靈(詩五十一篇),上帝除去他的死刑,得到罪的刑罰,死四子,女兒被玷污。

      上帝的判語:大衛偶然跌倒,是合上帝心意的人(王上十五5)。

    接受上帝的管教,聽從示每的咒駡 撒下十六5~12

  遭押沙龍追逼中,讓約櫃留在城中,相信上帝必帶回城,看見上帝的居所,在困境中不失信心,得著悔改的果子,臨終前不與亞比煞親近。

   大衛數點人數,上帝藉此向以色列人發怒,大衛情願落在耶和華手中,認識祂有豐盛的憐憫,服在祂大能的管教之下,悔改在亞勞拿禾場築壇,成為所羅門建殿之處,也是亞伯拉罕獻以撒的摩利亞山(參代下三1)。

       

從大衛37個勇士,看見忠心於基督的精兵:

     

(1) 一時擊殺800個仇敵的約設巴。

(2) 以利亞撒持守忍耐到底,直到消滅仇敵,不顧手臂疲乏,手皮粘住刀把,不離開爭戰兵器,恒切禱告,不住禱告,直到收復失地。在禱告中與撒但面對面摔跤,是征服撒但的禱告勇士。

(3) 沙瑪獨自戰敵,眾人都逃跑,唯他站在上帝的田間不退卻,直到大獲全勝。教會敗落景況中,你是否逃跑,明哲保身,或者站在上帝得勝的地位上,站在城牆破口處,直到收復失地(結廿二30)。

(4) 三個冒死闖過仇敵營盤,打水奉給王的勇士,不顧自己的性命,為求上帝滿足的奉獻的人,心懷殉道的靈,冒死傳揚主耶穌,如同司提反,保羅。

(5) 比拿雅雪天惡劣環境時殺死獅子仇敵,棍子不成兵器,卻靠上帝得勝,奪得仇敵武器,殺死仇敵。軟弱心向著上帝的人,完全依靠上帝,如同蔓子繞堅石,必能得勝。最軟弱的人,若是求上帝的旨意成就,不照己意,經歷客西馬尼園主的禱告,都能搖動陰府的權勢。

 

 

申命記式歷史的主旨

 

A. 申命記式歷史的資料來源:

    在撒母耳記下 1:18記載有雅煞珥記一書,而王上11:41有所羅門王記,其他的有猶大諸王記和以色列諸王記等,但均已流失,而這些都是當代現成文獻。

    同時亦有一些口傳的個人傳記。如:以利亞,以利沙,撒母耳記上曾記過大衛與約櫃,年老大衛之犯罪等,而王下二章記載了皇室內部的門爭,與大衛王位之繼承有關。可能以前的記載為口傳,所以聖經記載大衛和所羅門的事情時,以事情的趣味性為重心。包含地理誌:記載分地的資料及範圍等事。

B. 記載在以下的經文中:

1.申1-4

2.書23

3.士 2:11-13:6

4.撒上 12

5.撒下7

6.王上 8:22-63

7.王下 17:7-23

C. 作者如此編寫的目的:

    以上的七段聖經都是以演講或祈禱來看歷史,亦是作者所強調的,表達作者之思想,遵行約和律法與否,則引致蒙福或受咒詛。

   申一章至四章乃歷史之前言。摩西憶述古時的人不順服上帝,又宣告上帝對他們有愛,領他們出埃及和賜應許地,訓勉百姓認定真神,遵上帝真道,上帝必定會賜福。

   在書 23章中,約書亞強調上帝是忠於祂的應許的,祂賜與迦南地祂的百姓,所以勉勵百姓遵守誡命,事奉上帝。但若百姓犯罪便會受上帝的咒詛,逐出應許地,亦預言南北國被擄,因為不遵守上帝的律法。

    在士師記2:11-13:6記載對這時期的評論,百姓不知道耶和華,離棄真神。所以這個時期的評論就是順服則國泰民安,不順服則受外人逼迫。

    撒上12章,撒母耳重申過去上帝的恩待以色列人,訓勉他們將來如何遵守上帝的律法,警告百姓儆醒過活,因王室介入後,會有更多危險,易陷入拜偶像之境況,所以王室乃危險的制度。而撒下七章說歷史中有西乃的約,而現在則多了大衛之約,裏面表達拿單對大衛說話,肯定大衛乃上帝所揀撰之永遠家族,耶路撒冷乃永遠之城邑,強調大衛以後的王位繫於是否忠於上帝的誡命,雖已立約,但最後乃以上帝的律法為準則,所以王也在律法之下。在外邦人中君王就是他們的上帝,但以色列人中,君王雖在人的層面上是最高的地位,但他也在律法之下。而大衛的約也在西乃之約以下,所以這些經文是表達了申命記歷史的精神,他們蒙福或受咒詛的原因-禍福之道。而申命記所說的律法就是以後經文提及的律法,根據這約的關係,以色列人是上帝的百姓,而上帝是以色列的上帝,兩方面的責任均很清楚的說明。

    王上8章22-63所羅門獻殿之禱告與祝福表達君王之關心,重點求上帝寬恕百姓,宣揚上帝的信實。但不敢保証百姓絕對不犯罪。百姓之道德腐敗乃是不遵行上帝的律法,因為上帝人有立約之關係 (Covenant & Law)。在王上8:41-43指出以色列人乃是上帝之百姓,而律法向以色列民在要求上已表明出來,他們應如何生活及扮演甚麼角色。但在這段經文上則是普世性的,是要天下萬民都敬畏上帝,透過他們使萬人歸上帝,上帝的知識要傳到地極,萬民要朝拜上帝,所以除了以色列人與上帝的關係外,也有外邦人與上帝的關係,叫天下萬民與上帝有關,這是透過以色列人傳與外邦,結果以色列人失職,不肯順服上帝,以致被擄滅亡,他們的被擄乃因他們沒有遵守這個角色,帶領外邦人歸主。

    王下 17:7-23對北國首都陷落後之評論,北國亡之原因:

(1)因為以色列的君王敬拜偶像。

(2)拒絕先知信息,不願悔改。

(3)藐視上帝的誡命,從事不法的敬拜。

(4)行耶羅波安之罪,遠離大衛家。

    所以以色列的歷史乃是失敗的歷史。

    對於以色列人來說,要看他們有否守約和律法。但在上帝方面,則看應許和應驗。先知有說到預言,而預言則與應驗交替,如:撒母耳、米該亞等人。神人傳講的信息,對將來發出預言,構成歷史的信息與進程(申命記式的歷史)。

    為何如此的表達?因這歷史與其他歷史不同,上帝的話語扮演著重要角色、主動性、有力量、以上帝的話語帶領以色列人,所以以色列人的歷史乃是上帝話語之化身,看重上帝的律法與話語。故此這是律法的歷史觀,歷史是聽話和不聽話的結果,最後不聽,所以亡國,但這個歷史觀不是負面的,在列王紀下25:27-30有了希望,約雅斤的蒙福顯出少許的曙光,而士師記的循環中,悔改則有拯救者,現在亡國,若悔改時會否有拯救者?

D. 申命記式歷史的目的:

    這種歷觀在古代文化中絕無僅有,此歷史乃是律法觀的歷史,此乃審判的歷史,但並非悲劇,作者從586B.C.的光景,回顧過去,了解現在光景,乃是離棄上帝的結果,但此 悲觀消極的看法並非完結,而積極意思乃是上帝在人回轉時,上帝就興起士師拯救,縱使被擄,仍有盼望,所以須要有積極的態度。

    其目的為:

a.先知的 預言是對。

b.律法是 要遵守的。

c. 悔改時上帝會幫助我們,王上8:46-53指出民雖軟弱,但在悔改時求上帝憐憫,就必有希望。

 

2022年7月17日 星期日

歸納式查經法導論

 

一、聖經是神的話

甲、聖經是由神口中所出的 (breathing out) ,整本聖經都是神的默示 

·        提摩太後書3:16-17

·        創世紀2:7

·        馬太福音4:4

乙、思想:只有神親口說的話才是神的啟示,對嗎?

二、聖經教導我們該如何查考聖經

甲、聽、想、行

                           i.                聽:放下個人的想法 (傳道書5:1~2)

                        ii.                想:明白神的旨意 (詩篇1:2)

                      iii.                行:帶來生命的改變 (馬太福音7:24~27)

                      iv.                思想:為什麼許多人讀聖經沒有帶來生命的改變?

乙、正意分解

                           i.                為什麼聖經需要被解釋?

·        因為我們的罪與無知 (哥林多前書2:14)

·        因為聖經本身的深奧 (彼得後書3:15~16)

·        因為神的命令 (提摩太後書2:15)

                        ii.                私意解釋的後果 (彼得後書3:16~17)

                      iii.                何謂「按著正意分解神的道」?

·        必須是聖經原本真正的意思 (哥林多後書1:20)

·        必須與整本聖經的啟示一致 (提摩太後書2:13)

三、查考聖經的基本方法

甲、觀察、解釋、應用

                            i.                觀察客觀地分析經文本身的內容

                          ii.                解釋發掘經文所要傳達的屬靈原則

                        iii.                應用應用聖經的原則在現今的世界與個人的生活

                      iv.                思想:為什麼「觀察-解釋-應用」的順序很重要?這與「按著正意分解神的道」有何關連?

四、建立合乎聖經的人生觀與世界觀

甲、聖經是智慧與知識的開端 (箴言1:7)

                           i.                神的知識與人的知識不是二元的

                        ii.                聖經提供我們:前提、原則與信念

乙、聖經、神學、實踐(倫理神學與實踐神學)

                           i.                神學是對神話語的綜合詮釋

                        ii.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神學

                      iii.                真正的神學必須降服在聖經的權柄下

五、歸納式查經法

甲、幫助每個信徒對聖經的話語有基本的掌握

乙、是每個信徒投注相當努力都可以學會的

丙、不等於釋經學 (Hermeneutics)

六、練習:馬可福音2:23~28 歸納式查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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