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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7日 星期日

約的概念

 

  我們探討以色列百姓的興起與建國,我們發現他們和上帝有一種特別的關係,可以說是用立約來聯繫的。根據艾羅特(W.Eichrodt)的看法,「約」是整個舊約信息的中心,舊約就是在描述上帝和百姓、上帝和世界、上帝和人的關係。

舊約很多記載,即使是詩篇,也都必須用「約」的觀點才能理解。基督教的聖經分成新約和舊約,都用「約」,可見「約」實在是描述人與上帝關係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

  英文聖經新舊約的「約」(Testament)是從希臘文的 diatheke 而來。在舊約聖經裡,「約」的希伯來原文是 berith,翻成英文就是 Covenant。「約」代表一種關係,立約雙方同意、應允或甚至發誓來表示願意遵行某些行為。不過,「約」的概念並非單一,不同國家、不同時代,甚至不同場合都有它們自己的用法。「約」也不只是一個概念而已,它可以說是社會上一個實際的制度,像約的筵席、立約的儀式等等。

  考古學的研究發現,近東文化有許多「約」的存在,小至婚約,大至國與國之間的盟約,這都是為了規範原先可能沒有關係的兩個人或兩個團體間的關係而產生的。銅器時期的盟約具備有「約」最完整的架構,目前大部份的資料從赫特帝國而來,但它並非赫特帝國所開創或獨有。約既然存在於國與國之間,它勢必超越文化、超越國家。

  赫特帝國與其附屬國所訂立的盟約,最大的特色是強調帝國對附屬國所施行過的恩惠,以此作基礎要求附屬國的忠誠與順服。其內容包括訂約者的身份、歷史序言、條文、約之保存與誦讀、見證神明、祝福與咒詛、簽約儀式等等。

  另一種精神截然不同的「約」存在於鐵器時代,以亞述帝國出土的盟約為代表,其特色是以軍事力量的威嚇來壓迫對方,迫使對方順服,如有違背,將遭受嚴厲的咒詛。其內容比赫特式盟約更簡略,只有訂約者的身份、見證神明、條文、咒詛。這裡不但沒有赫特式盟約的祝福,對咒詛的描述還非常詳盡。

  比較赫特式盟約和亞述式盟約,前者係強國用精神感召來讓小國知恩圖報,後者則用軍事壓迫來使對方馴服。兩者均為強國主導。

 

2022年11月22日 星期二

以斯拉記的神學

 

   【上帝的主權和作為】

 

        上帝是『天地之神』(11)。祂興起君王,賜給他們權柄(2)。祂能夠激動他們的心,使他們遵行祂的旨意(1)。作為諸王之王的亞達薛西王也不能拒絕一位卑微的文士所提出的請求,因為這位文士有上帝的手幫助他(612)。省長、貴族、總督和那些不共戴天的敵人,都在不自覺間成了耶和華的得力僕人,幫助祂實行復興百姓的計劃。

 

        當上帝開展計劃時,君王只讓上帝動工是不足夠的,他們本身更要成為實行上帝至高旨意的工具。在世界政權上稱雄稱霸的古列王,首先下詔令批准猶太人回國,並重建聖殿(1-4)

 

      這位『諸王之王』容許百姓重建耶和華聖殿一事,在上帝眼中仍然不足夠。他必須讓聖殿得著尊榮,資助購買用以獻祭的祭牲,以及任由百姓把全省收集所得的金銀用於聖殿上(12-18)。亞達薛西王不單接受妥拉(Torah),還下令凡是那聖者吩咐的,都要熱心完成。他頒令要嚴懲那些不 遵行上帝律法的人(25-26)

 

        本書沒有令人嘖嘖稱奇的戲劇化神蹟。以色列的上帝在無聲無息之間改變人的心,不管他是大人物抑或小人物。書中沒有要上帝降重災使之謙卑的法老。偉大的造物主安然站在一旁,任由敵人設法阻撓祂至高的旨意(四至五章)。當建殿計劃似乎成功無望的時候,突然之間,這些敵人不單接到諭旨,要他們不可攔阻工作,甚至要他們撥出稅款來作為建殿經費(6-7)。事奉的人則豁免納稅(24)。那些極力要使工程擱置的人,如今卻成了資助工程進行的人。工程所需用的一切,都萬無一失地供應妥當。任何妨礙這工作的人,將會被懸掛在自己房子的樑上(11)。上帝的恩典顧全了由最微小至最重要的事情,祂的主權非人所能抗拒。

 

        沒有人看見上帝,但上帝卻確實在作工。尼布甲尼撒從聖殿奪取的金銀器皿。如今要交回殿中。然而,在交還的行列中,卻沒有任何金造的偶像。從古列的諭旨中,我們得知許多不同國籍的人都可以重歸故國,而許多偶像都交回他們的廟宇。但這些卑微的猶太人在回歸的時候卻顯得很獨特,因為他們沒有隨身攜帶任何雕刻的偶像,他們只帶著具體地彰顯上帝至高權能的標記。

 

    【上帝的無處不在】

 

        上帝不單是天上的上帝,更是『我們列祖的上帝』(27)。祂不單激動君王的心,猶太人的心亦受到同一位靈的感動,要重返故國,重建聖殿。事實上,上帝施恩的手必幫助一切尋求祂的人(22)。祂的手會拯救祂的百姓脫離突如其來或隱藏的危險。因此,他們可以不用王的軍隊護送(31)。以斯拉亦因著上帝施恩的手的幫助,有力量履行他的工作和得以來到耶路撒冷(9,八17-18)

 

    【上帝的恩典和聖潔】

 

        上帝是公義的,沒有一個不潔的人能在祂面前站立(15)。以色列可說是罪惡滔天(6)。上帝的恩典一臨到,她的枯骨立時又恢復生機。在波斯王朝面前,這些受轄制的奴隸獲得極大的恩惠。他們如同釘子釘在上帝的聖所;這個沒有牆垣的國家成了上帝的保護範圍(8-9)。即使他們干犯了上帝,上帝仍給予他們指望 (2)。他們雖犯了大罪,上帝還賜給他們奇妙而不配得的恩典(13)

 

    【聖經】

 

        上帝將祂的『妥拉』(即律法書)透過神人摩西交給以色列(2)。因此,它又可稱為摩西的妥拉(6)。它不單是口頭的訓誨,更是清楚寫下來的(2)。以斯拉除了用心查考上帝的話,更切實遵行它(10)。他又教導別人遵守,因為不遵從的人,將要承受嚴重的後果。

 

    【上帝的百姓】

 

        以斯拉記中的那群人,人丁單薄,卻背負著一個使命,是上帝的餘民。上帝藉著由祂所立、堪稱古代世界的偉大君王古列,把祂的重要使命交給他們(拉一l- 4;賽四十五1)。這位君王甚至用先知傳講上帝信息的常見方式(『……如此說』),來帶出上帝的話。像聖經的任命一樣,這裡隨之而來亦有兩個命令。以色列人要 回國,重建主的聖殿。雖然是由古列下詔降旨,卻不是純粹世俗的任務。回應使命的百姓,個個都是『被上帝激動他的心……都起來要上耶路撒冷去建造耶和華的殿』 (5)。那些不想歸回的猶太人,則在古列的詔令下,提供物質的支持(6)

 

        也許,這些人就是以賽亞書六章12l3節提到的,是『聖潔的種類』,是剩下的餘民。他們如何回應妥拉,以及上帝為他們所立的領袖之吩咐,將決定將來數百年猶太教的情況。從某個意義來說,他們的行動,將會影響聖經或摩西的信仰能否繼續保存,進入新約的時代。

 

        他們不是佚名的群眾。他們都是有名有姓、活生生的人(拉八20)。他們與那些自出埃及以來上帝的百姓一脈相承。那些一家之主的名單,不單提供了人數,也提供了他們的身份(二章,八1-14)。他們每個人的身份都十分重要。家庭的團結也很重要,他們是擁有共同目標的同胞。

 

        上帝已經施恩幫助他們(22)。他們被委以一個神聖的使命。從某個意義來說,上帝救贖計劃的前途已交在他們手中。正因這緣故,他們必須分別出來,成為一個聖潔的民族,不可與上帝所憎厭的異族人通婚。九章1節便將他們與那些以不潔、污穢全地的異族人作出對比。

 

        上帝曾經應許,只要他們尋求祂,就必得著額外的施恩。但與此同時,上帝亦警告他們,祂的能力和憤怒必攻擊一切離棄祂的人(22)。他們的悖逆不忠,已經把國家帶到毀滅的邊緣。如今,上帝再顯的救恩已把他們從為奴的境況中拯救出來,給予他們第二次重生的機會。

 

        一切都在乎他們對上帝的忠心。他們若忠於上帝,上帝便會讓他們得吃土地生出的美物,這地亦會留下給他們的子孫為業(12)。他們不單植根於過去,更建基於將來。他們所做的一切,將會影響世世代代的幸福。

 

        假如他們昔日沒有堅持列祖的信仰,他們當中就不會興起馬加比(Maccabee)的愛國家族,起來力抗安提阿古四世(Antiochus IV)強逼他們接受希臘宗教的行動。否則基督的門徒將會在一個以宙斯(Zeus)神廟為中心的地方生活。

 

        在以斯拉記中,上帝的百姓都是立約的子民。他們對上帝的命令感到顫驚(3)。他們作為民族中的一員,會對他們的領袖說:『我們必幫助你,你當奮勉而行。』(4)

 

      當面對領袖作出正確,卻又令他們感到難受的決定時,他們的回應竟然是:『我們必照著你的話行』(12)。他們不像從前那群在西乃山作出重 要的決定,立志跟隨上帝,卻在轉瞬間便因拜金牛犢而跌倒的百姓(出二十四3)。作者以一句精煉的說話來概括了他們的回應:『被擄歸回的人如此而行』( 16)

 

    【施恩的途經】

 

        根據經文記載,這群朝聖者所做的第一件事,是聚集在耶路撒冷,『如同一人』(1)。他們清楚知道合一和公開的敬拜,是十分重要的。他們傚法祖宗亞伯拉罕的榜樣,第一時間建造祭壇(2)

 

        即使聖殿的根基還未立定,他們已率先慶祝住棚節。上帝設立這節期,是要提醒他們不要忘記昔日以色列人在曠野的飄流和生命的脆弱(4)。他們在音樂、讚美和彼此唱和聲中,同心敬拜上帝(l0-11)。他們讚頌上帝永不止息的恩典,已經帶領他們離開為奴之地(11)

 

        在聖殿奠基的那一刻,這群百姓的心必然是緊緊地連結起來的。他們在這個極富意義的聚會中,一同分享悲與喜(12-13)。事實上,他們很容易找到藉口待聖殿完工時才舉行敬拜。然而,這群朝聖者卻深深明白,敬拜和敬虔的心,比一座建築物來得重要。

 

        在以斯拉這群小羊的週遭,正有一群強悍威猛的敵人虎視眈眈。因此,以斯拉在未曾禱告和禁食之前,便不准他們上路(21)。他曾向王誇耀上帝的偉大能力。於是他們便同心祈求主的保護。經文用了一句話來指出他們禱告的功效:『[上帝]就應允了我們』(23)。這事以後,以斯拉明白到,上帝不單能夠向祂的百姓伸出施恩的手,他們也能夠在需要的時候,向上帝舉手禱告(5)

 

        除了公開敬拜外,這群會眾亦經歷到傳講上帝的話是何等重要。當他們完成使命的決心遭到動搖的時候,先知哈該和撒迦利亞便起來,奉以色列上帝的名向他們說訓勉的話(1)。百姓以行動來回應:他們都起來動手作上帝所差派的工(2)。眾先知都在他們旁邊,用上帝的話來鼓勵他們。

 

    【領導和事奉】

 

        以斯拉深知百姓需要有優秀的領袖來領導他們。他一直等到有才智見識的人加入,才開始上路(l6-18)。不過,才智不是作領袖的唯一素質。事奉的人還必須接受嚴格的問責制度。負責司庫的人必須把交來的禮物小心秤過,當抵達耶路撒冷時又再秤量和數點清楚(25-34)

 

        領袖必須作群羊的榜樣。當以斯拉得悉作首領的,境在娶外邦女子一事上為罪魁,使他十分震驚(2)。這些領袖不單被革職,而且在本書的結尾,更列出他們的名字,作為對後世的警誡(18-44)

 

        猶太人的他勒目(Talmud,口傳律法及猶太人遺傳的法典)把以斯拉視為第二位摩西。從聖經的角度看,他們二人確實有不少地方可互作對比。以斯拉並非一位律法主義者,他沒有花過多精力去研究律法書。從他使重視聖經的猶太教得以重生和復興的事實來看,他可說是第二位猶太教之父。他除了使百姓團結起來,還使他們有合一的靈來保持信仰的真實,直到基督來臨。

 

        他是一位有學問的文士,像摩西一樣專心查考上帝的律法(610)。此外,又如摩西一樣,他帶領同胞離開異國,走上一條危險重重的路途。他為了建造敬拜上帝的聖所,收集百姓甘心樂意作出的奉獻。他選派領袖來分擔他的職務。他的領導方式也跟摩西相似。當面對會眾的危機時,他也跪在主面前禱求(民十六 4;拉九5)

 

    【道德倫理和會眾的組織】

 

        驟眼看來,最後兩章記載百姓要休掉所娶的外邦女子,似乎是非常殘忍和過分的做法。但我們必須記著,在危急存亡的時候,需要孤注一擲的措施。百姓與不潔的異族女子通婚,已經令會眾走到滅絕的邊緣(14)。這以聖經為基礎之信仰的存亡關鍵,正繫於如何處理這個問題。

 

        離婚是一個嚴重的問題。然而,它的嚴重性又遠遠不及人類得蒙救贖的問題。我們必須指出,這種與外邦女子的結合,永遠不會產生幸福的婚姻。當他們最初踏足那地時,外邦人都前來對他們說:『請容我們與你們一同建造,因為我們尋求你們的上帝。』(2)

 

      可是,在場的每一個人都必然聽見他們領袖的回答:『我們建造上帝的殿與你們無干。』

 

      進入婚姻關係的雙方,假若不能分享共同關心的事情——尤其是在信仰方面——實在很難同偕到老。

 

        還有,他們不是在毫無考慮的情況下任意解除婚約。他們差派一些領袖來審判每件離婚個案(14)。當中毫無疑問會留下一個空間,察看某人的妻子是否已經完全接受了他們的信仰,可以不再作異族人看待。

 

        把不遵從議定的人逐出會眾以外,似乎是太極端。然而,我們不可忘記,這會眾存在的目的,是為了建造上帝的殿。那些不能忠於這目標的人,當然不應期望他們繼續參與這個以建殿為唯一目的之群體。

2022年10月12日 星期三

先知書中救恩的應許

 

    在先知的時代,以色列國在各方面抖處於一個惡劣的景況。因其所處地理上的獨特位置,它就成了各大國相爭的地方。巴勒斯坦地既位於地中海沿岸,米索不達米亞與埃及之間,故多與各國貿易往來,同時耶不能避免各大強國因政治上的擴張索進行的侵略。

    因此,以色列要保持其屬靈性質,與外邦宗教分隔,顯然是非常困難的。當時多個外邦強國既環繞著以色列,他們是不會容讓以色列繼續孤立的。當交通更形頻繁的時候,以色列人在靈性方面多會受到外邦假神影響;不但是在邊界地區的以色列人,就是在主要的城市如耶路撒冷、撒迦利亞的以色列民,也會受到影響。更危險的是,當時的以色列很有可能被列強如亞述、巴比倫和埃及所侵佔。因此,要在屬靈方面保持純潔,不受外邦宗教影響,是極其困難的;加上其在政治上已不再可能完全獨立,這就更難做到了。

    在這這種情形下,以色列靈性狀況的看管者 先知,就起來大聲疾呼,勸喻以色列民回轉真神。先知清楚地看到,上帝立約的子民是在急難之中,所以他們迫切反對以色列人接納外邦的習俗和觀念。他們知道,以色列民若不能在屬靈方面分別出來,則其在政治上的獨立統一是沒有意義,也沒有價值的;如果沒有宗教上的獨立,則他們決不能盼望得著上帝的拯救。以色列人若不能保持其對耶和華單一純全的信心,則其存在也屬枉然。先知都清楚知道,以色列若繼續隨從外邦,敬拜假神,那麼一切都要失去,因此先知都儆醒守望著以色列的聖所。對先知來說,外邦宗教固然是魔鬼的一種引誘,是一種想要奪取上帝的尊嚴與榮耀的可厭企圖。我們聽到先知嚴厲的責備 甚至叫人戰慄的責備,然而在他們嚴厲的背後,卻隱含著無奈和憂慮。他們所最關心的,不是以色列在戰爭中獲勝,而是以色列的上帝和祂的榮耀在戰爭和被擄之中不會消失無蹤。在被擄的人中間,你可以聽到但以理祈禱的聲音﹕「求主垂聽,求主赦免,求主應允而行,為你自己不要延遲;我的上帝啊!因這城和這民,都是稱為你名下的」(但九19)。先知書中所描述的這種光景,正好顯明先知的悲哀。

    在這種困難的情形下,我們不能期望先知會給我們一種對外邦宗教冷靜而客觀的心理研究。然而,上帝讓外邦的強國包圍以色列,祂的最終目的該是我們可以知道的。上帝是否會保守祂的子民,使他們經過戰爭的禍患,最終得到平安?巴比倫、亞述、以及埃及人又將遭遇怎麼樣的命運?這些問題是無可避免的,因為都是先知每天必須面對的。以色列民要謹守屬靈上的聖潔,似乎越來越困難;在這個環境下,上帝對這個世界的最終計劃是什麼呢?我們如果要從先知書中找出答案,所得的是如下的結論﹕

    先知都清楚知道,上帝自己已經指向一個新天新地和新時代。那時人的生活要改變;所有弱小的國家,如摩押、亞捫、以東等從前常與以色列爭鬥的國家,現在都被大國併吞了;小國已無法獨立生存。此外,在文化與政治方面,小國也開始遭遇同化。各國的宗教結構彼此適應融合。當時以色列所面臨的,就是這種充滿了可怖衝突的危機;同時以色列國的獨立生存也受到威脅。如果我們仔細思想,就知道當時的以色列只有兩個選擇﹕一是在宗教和政治方面受當時的世界所同化,二是轉弱為強,發揮影響力,把列邦帶進上帝的救恩。上帝不斷向眾先知支持第二個方向,因為這樣才能完成祂對世界的計劃。先知大聲疾呼,叫以色列民悔改回轉;又宣佈那些不信的人必要受到嚴重的刑罰;然而,對於當時的外邦強國,雖然它們曾為以色列帶來許多苦難,先知還是在它們的信息中帶出上帝的普世救恩;因此,世界上所有人,還可存著盼望。

    成就這個應許的首要條件,是以色列民必須真誠悔改。以色列民經過了危險與困難,受到了上帝嚴厲的審判以後,將要徹底改變。惟有上帝親自施恩憐憫,他們才會真誠悔改。以西結曾經如此應許說﹕「我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裏面,又從你們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裏面」(結三十六26、27)。《耶利米書》第三十一章三十一節和接著的幾節經文,也有同樣的應許 上帝要與他們建立新約,祂要將律法放在新約的中心,又要寫在他們心上。在漫長的試煉與背逆之後,這該是新的黎明了。

    這個光景得以實現,與那位將要來的彌賽亞有關。這一點在先知書中時常提到,這是必要成就的應許。所有預言都以這位彌賽亞為中心,先知更用多個不同的名稱來稱呼這位將要來的彌賽亞。以賽亞稱祂為以馬內利、和平之君,說祂如嫩芽發根生長;祂也被稱為人子、上帝的僕人;有時也被稱為榮耀與權能;有時又被描述為無佳形美容,被人厭棄;祂也是將要來的大君、大衛的後裔、偉大的牧者。上帝要與以色列訂立新約 就是它屬靈的更新,只有在祂裏面才得以成就。以色列人被引誘事奉假神,受外邦攻擊和被擄的痛苦時代,在祂裏面都要成為過去;新的時代將要來臨,那時上帝必在全地作王,建立祂的寶座。

    我們不必驚奇,為什麼與彌賽亞有關的信息之中,也時常提到列邦要受審判。在上帝的僕人,就是大衛的後裔面前,要又可怖的戰爭和屠殺,地上的諸王都要被滅絕。但對以色列來說,那日將是他們榮耀的大日,他們將要有極大的歡樂。然而在期望那日來臨的時候,甚至以色列本身也會戰慄。「哀哉,耶和華的日子臨近了,這日來到,好像毀滅從全能者來到」(珥一15)。接著瑪拉基也如此哀歎說﹕「祂來的日子,誰能當得起呢?祂顯現的時候,誰能立得住呢?」(三2)。

    在預告這些將要來的事的時候,先知也同時描述列國將要得救的光景。在預告巴比倫、亞述和埃及所要受的審判時,他們常會忽然為要臨到眾人的救恩歡呼。他們也常提到,彌賽亞將要嚴厲審判以色列與列國,然而一個榮耀的新以色列將成為普天下人前來集合的中心。以賽亞有非常驚人的宣告,他說﹕埃及與亞述將要來事奉主。「當那日必有從埃及通亞述去的大道;亞述人要進入埃及,埃及人要與亞述人一同敬拜耶和華。當那日以色列必與埃及及亞述三國一律,使地上的人得福。因為萬軍之耶和華賜福給他們,說,埃及我的百姓,亞述我手的工作,以色列我的產業,都有福了」(賽十九23-25)。以賽亞又宣告說﹕「末後的日子,耶和華殿的山必堅立,超乎諸山,高舉過於萬嶺,萬民都要流歸這山;必有許多國的民前往,說,來罷,我們登耶和華的山,奔雅各上帝的殿」(賽二2、3)。

    奇怪的是,《舊約》預言總是將列國得救視為「列國自動地前來尋求救恩」。《詩篇》第六十八篇三十一節說﹕「埃及的公侯要出來朝見上帝,古實人要急忙舉手禱告。」《聖經》中很少提到宣教事工要以色列人去完成,卻常強調以色列要獲得無比的榮耀,各國都要前來朝見上帝。「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在那些日子必有十個人,從列國諸侯中出來,拉住一個猶太人的衣襟,說,我們要與你們同去,因為我們聽見上帝與你們同在了」(亞八23)。

    因此,我們很難說《舊約》中有宣教的應許;有的卻是比這應許更為光榮的信息。列國要自行來到以色列上帝的面前,有如被磁鐵所吸引。在先知書中,有關宣教應許的信息並不多見。然而在《以賽亞書》第五十五章五節中卻可找到一個,上帝對以色列說﹕在大衛的後裔,即萬國之王充滿福祉的統治下,「你素不認識的國民,你也必召來。」「呼召」,可以說是宣教聖工的行動。然而這節經文末尾卻又提到列國的人民要自發地前來尋找上帝。「素來不認識你的國民,也必向你奔跑,都因耶和華你的上帝,以色列的聖者;因為他已經榮耀你。」宣教的呼召之所以有效,並不是由於呼召本身的能力,而是由於上帝親自榮耀了以色列。《以賽亞書》第六十六章十八、十九兩節經文,也有相同的預言。

    有一點可以肯定的﹕這種自發地前來尋求上帝的行動,是在末世發生的事情;就是在新時代以及末日發生的事情。先知約珥論到末世的時候,他預言將來聖靈要澆灌在每一個人身上(珥二28)。那時,以色列自然會成為世上眾民所注意的焦點,「以色列在眾民之中,必要蒙福。」

    最後,所臨到以色列以及列國的救恩,將是普世的救恩。當然先要與上帝和好,罪的赦免;然而《舊約》提到救恩的時候,始終也帶到其他許多祝福上面。以賽亞提到救恩豐盛的榮耀時,見證說﹕「在這山上,萬軍之耶和華必為萬民用肥甘設擺筵席… 他又必 … 除滅遮蓋萬民之物,和遮蔽萬國蒙臉的帕子。祂已經吞滅死亡,直到永遠;主耶和華必擦去各人臉上的眼淚」(賽二十五6-8)。在另一處經文中,以賽亞也描寫到自然萬物要大大改變﹕「豺狼必與綿羊同居,豹子必與山羊同臥 … 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因為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賽十一6-9)。以西結也肯定地說,以色列屬靈的更新也必包括另一件事情,就是上帝必叫「樹木多結果子,田地多出土產」(結三十六30)。何西阿也作證說﹕上帝說,「那日我必應允,我必應允天,天必應允地,地必應允五榖,新酒和油,這些必應允耶斯列民」(何二21、22)。以色列人將來要得的榮耀,先知都有美麗的描寫。就是這種榮耀要吸引列邦來歸向上帝,使他們在這救恩中一同有份。到那日,萬民都要親自體會救恩及平安。以色列中先知所看將來的救恩,是普世的救恩,也是全人的救恩。

    總之,我們看到,《舊約》先知所預言的是,在末日當彌賽亞降臨擊敗仇敵之後,列國的救恩必要成就。那時列國要來到復興侯的以色列地,並在耶和華的聖山上敬拜上帝。雖然救恩得中心是與上帝和好,又因著白白的恩典得稱為義;然而這救恩也將要普及萬民,所有受造之物都要有份。以色列雖曾受到上帝嚴厲的懲罰,但那時卻要發出光芒,吸引全地的人來歸信上帝。以色列在救贖計劃中所扮演的角色,主要是消極的;它並不是除去召聚萬民,卻是因為外邦人羨慕上帝給它屬靈上的豐盛而前來尋求祂。然而,彌賽亞本身卻要向世人作最大的見證。彌賽亞在上帝面前要指控世人的悖逆;因祂的見證,列邦都要知道自己背叛上帝的罪。這一切都要成就,使上帝的名 昔日常因祂子民受辱和敗壞而受到羞辱 遠超過天上地下萬名之名,而大得榮耀。救恩必要成就;就寬度來說,要以以色列為中心;就深度來說,要以上帝為中心,因為這是關乎祂的名和祂的榮耀。先知以西結特別強調﹕「所以你要對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家啊!我行這事,不是為你們,乃是為我的聖名,就是在你們到的列國中所褻瀆的。我要使我的大名顯為聖;這名在列國中已被褻瀆,就是你們在他們中間所褻瀆的。我在他們眼前,在你們身上顯為聖的時候,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這是耶和華說的」(結三十六22、23)。這以上帝為中心的看法就描繪了救恩的意義。

 

2022年10月11日 星期二

申命記之神學

        五經中的第五卷書不單重述西乃之約的內容和從它衍生的一切律例,更在新的地點、抱著新的展望,向新的一代重新說明耶和華的約之目的。原先與上帝在西乃山立約的那一代百姓已經死在曠野之中,不再在歷史舞台之上(民十四26-35)。申命記的對象,是準備進入應許地的新一代;他們在快將面對征服領土和定居該地的緊張時刻,極需要耶和華對祂的立約應許重新作出保證。

 

    【詮釋角度】

 

        近這二百年來,聖經評鑑學者將申命記是寫於摩西時代的傳統看法連根拔起,並且將它重新定位於主前7世紀,認為它就是那卷激發猶大王約西亞大力改革 的律法書(王下二十二8-13)。此見解不單否定摩西是本書的作者,而且,還產生了現代來源鑑別理論中有關五經組成部分的底本說 (Documentary Hypotheses)。現在的時尚,是把由申命記至列王紀下說成是申命記派歷史 (Deuteronomistic History)——一本在主前6世紀編修而成的神學巨著。申命記本身則被推斷是略早於這個時期寫成的,內容主要是反思 那些聲稱是出於摩西的教訓,目的是為了提供一個約的標準,藉此去評檢和審斷以色列的真實歷史(參王下十七章)。申命記派歷史之所以帶有負面調子,可歸因於那些反對君主制度的傳統主義者,他們把申命記擬定為一份反君主制度的文獻,然後再書寫有關的歷史,用以表明君主制度事實上如何違反書中詳列的立約命令。

 

        學術界較近期的趨勢,是將申命記的形式和內容與古代近東的條約,作出對比,尤其是赫人帝國(約主前14001200)和新亞述(700 600)時期的條約。儘管有關的比較還未有定論,大部分學者均相信舊約與赫人的條約最為近似,而認為申命記的結構是非常遠古的。

 

      我們並非要在此爭論這個問題,從神學立場取得某種形式的定案也並非最重要。重要的是要確認申命記本身見證它是由摩西所寫的(135,四44,三十一1922),而它的正典形態則顯出它擁有立約文獻的一切特色,尤其是主權國與附庸國之間的立約關係。事實上,要正確理解本書的神學目的和含義,關鍵在於先認清它是一份立約文獻。聖經學者愈來愈明白,我們不能將文本的體裁與它想要傳達的信息分割。一篇文章的意義,不單取決於它的內容,也取決於作者用甚麼形式來表達。因此,申命記若是以主權國和附庸國之間的條約作為書寫模式,我們便應該從這個角度來理解它的內容。我們需要對經文進行正確的釋經、分析和綜合,才能得出一卷書的神學思想;我們也可以肯定地指出,要瞭解某書卷的神學,必先要掌握它的寫作形式。

 

        為此,在我們試圖探究申命記的神學之前,必須先分析它的文體內容。以下的大綱,反映出本書已被相當廣泛地認同為具有立約文獻的模式:

 

        序言:大君王向附庸國展示約書,並提供有關背景(1-5)

 

        歷史背景:重述立約雙方過往的關係(6至四49)

 

        一般條款:基於這種關係,臚列雙方行為的基本原則,要求對方遵守(1至十一32)

 

        細則:對一般條款作出詳細說明或加以引伸,通常會提供具體例子或明確的要求(十二l至二十六l5)

 

        祝福和咒詛:分別說明忠心遵從或違約的後果(二十七1至二十八68)

 

        見證人:為了確證立約的合法性和立約雙方所作承諾的真確性,而訴諸的客觀權威可以是人或其他實體(三十19,三十一19,三十二1-43)

 

        鑑於形式和功能有著毋庸置疑的關係,我們有信心指出,約的觀念是申命記神學的核心所在。接著要指出的是,按其定義,約至少包含三項元素——立約的 雙方、列明目的、性質和雙方義務的文件。

 

      因此,申命記神學的三個主要標題,分別是大君王耶和華——這約的發起人、以色列——附庸國和約的接受者,以及申命記本身——立約的工具,鉅細無遺的標準條約文件。故此,我們必須透過約的角度,以及在不抽離產生此約的特殊歷史和意識形態背景下,來探究本書的內容。

 

    【耶和華的自我啟示】

 

        在申命記中(其實也在全本聖經中),我們看見上帝藉著祂的作為、顯現和話語來啟示自己。當我們從整全和行為模式的角度來看,便會發現歷史的本質正是由祂的作為所構成。這明顯是由上帝作為造物主的角色開始(申命記沒有提及這方面)。接著,在    他與以色列的特殊關係中,祂啟示自己是揀選、救贖和賜恩給百姓的那一位。

 

        耶和華是超越歷史的上帝,祂同時會藉著使人望而生畏榮耀的顯現來顯明自己。在申命記中,我們看見上帝會透過耀目的光(尤其是火光),又或者以相反的黑暗來啟示自己這另一方面的屬性。這種極端對立的特性正反映出祂是無處不在的,祂願意與受造物接近,卻又完全超越一切的本質。祂是一位渴望與祂的百姓溝通,又希望獲得他們敬仰的大君王。然而,祂亦經常提醒他們,祂有極大的榮耀,遠遠超越他們,是他們難以靠近的。在祂與人立約的那一刻,這種顯現方式是表現得最淋漓盡致的。先知的話語是最容易明白的,因此也是最不會令人感到含糊的啟示模式。當然,申命記是以它本身的獨特立約形式來表達上帝的話語。不過,申命記作為一份立約文件,其含義卻較一般為廣。因為它包含的,不單是這類文件所必須具備的標準內容,還有行程、敘述、詩歌和講道;這一切的用意除了作為一份立約文獻之外,同時亦提供了歷史性、生活性和末世性的背景,讓讀者可以藉此解釋它的內容。因此,當中對約的發起有嚴肅和正式的宣告(6-8,二4-7,四 l2-13,五46-22),以及一再強調百姓要忠於它內裡的條款。

 

        有關耶和華自我啟示的內容,我們亦必須從申命記的立約目的這角度來理解。因此,難怪最經常在經文中見到的,就是『耶和華』這個立約名字,出現約 221次。當摩西上西乃山時,祂以這個名字來跟他說話;同時,祂亦以這名字不斷吩咐百姓要遵守在那裡所立的約。

 

      伊羅興(Elohim23)和其他名稱 與描述性短語(18)絕少出現,更加強了本書在立約方面的特性,也顯示了本書唯一關注的對象只有以色列,因為上帝的其他名字(特別是伊羅興和與它同屬一個字源的名稱)。出現的時候,聖經都是以比較宇宙性、普世性的角度去描述上帝的創造和祂在歷史之作為的。

 

        上帝在申命記依從一些相當典型的聖經模式來啟示祂的位格。書中用了極多形容人類的措辭來形容上帝有手(15,三24,四34)、膀臂(34,五 l5)、口(3)、面(4,三十一18,三十四10)、指頭(10)和眼目(十一l2,十二28);祂能行走(二十三14)、寫字(4)和乘騎 (三十三26)。祂同時是內住的(739,三十一8),也是超越一切的(l235-36,五422-26),祂是獨一無二的(24,五7,六 415),也是沒有物質的形體(1215)

 

        在屬性和性情方面,耶和華滿有恩慈(lO,七912)、愛心(31,七7-813)、公義和公正(8,十l7-18)、憐憫(31 十三l7)、能力(3437,六21-22)、聖潔(11)、榮耀(24-26)、信實(912)和正直(三十二4)。但祂同時亦是一位會發 怒的上帝(37,三26,九18-20),熱心悍衛自己該得的尊榮(24,十三2-10,二十九20)

 

    【以色列的角色】

 

        申命記神學的第二個重要主題,就是耶和華約的另一方,即作為一個國家和民族的以色列。以色列在申命記中具有一個與本書性質一致的功能性角色;本書將她描繪成耶和華的僕人,使命是成為上帝的國在地上的範例,向那些與上帝隔絕的列國有力地見證她們同樣需要上帝的救恩。

 

        本書的關注點主要是國家,尤其是以色列國,而非個人是國的典型字詞,含義有較重的種族意義,非指國家。重點通常在於強調以色列作為一個國家,如何從其他國家中被呼召出來,承擔明確的使命(6-834)。然而,在二十七章9節那句給以色列人 的說話中,卻清楚表明以色列是一個種族實體:『你今日成為耶和華——你上帝的百姓了』。

 

      因此,以色列不僅是個部落組成的國家;她是同一種族的人民,可以追溯自同一本源和同一位蒙上帝應許成為大國的祖先。

 

    【各類條款】

 

        申命記神學的第三個主題是約的本身,包括它的形式和內容。我們在前文已經提過,近代學者注意到舊約的約,無論在形式和規範方面,都與後青銅時期的 赫人附庸條約有近似之處。然而,就神學的重要性而言,本書的結構便不及它的內容了:由於內容與立約的背景是密不可分。因此,我們便應該一再提醒自己,要視申命記為耶和華這位大君王,與蒙祂揀選和託付使命的以色列民之間的關係的記述。

 

        要特別留意的是,申命記的約,已非原初所立的約,而是一份更新之約。我們從經文經常提到原初在西乃山(或何烈山)的立約背景(6,四1-2 510152333-40),以及對比出埃及記的不同措辭,可見申命記的約是在不一樣的處境下訂立的(12-15,參出二十8-11;七 1-5,參出二十三32-33;十二5,參出二十24;十五l2-18,參出二十一2-6)

 

      此外,申命記是一份經過大大引伸和詳盡演繹的立約文本,那是 因為以色列面對進入應許地,可以預期生活的變化會引起不同的問題,而這些問題在西乃曠野是不會出現的。

 

        當摩西簡述了自西乃起行,沿途所發生的連串事件之後(6至三29),百姓來到摩押平原準備重新立約,摩西便勸告他們,遵行耶和華的律例是蒙福的先決條件(l640)。他指出,立約的文件是不可違反的(2),必須教導子孫遵守(9-1040)。而且,凡違反的人都必然受懲罰( 26-28)

 

        接著,摩西便向百姓說明立約的一般條款,在技術上清楚表明這種立約的關係(44-49)。他指出,這『律法』(改用『指引』可能較好)將包含『法度、律例、典章』。它們都是這類條約常用的措辭。

 

        誡命這裡的十誡(6-21)與出埃及記所記載的形式基本上相同,只因新一代的以色列人正面對不同的歷史和環境因素,因而出現了些微的差別。而且,正如出埃及記的範本一樣,申命記的十誡所提供的原則綱領,成了餘下一般條款的基礎。事實上,條款只是對原則作出詳細的解說和闡釋而已(22至十一 32)

 

        這些條款被稱為誡命、典章和律例(l;參五31)。它們的精意在六章45(以色列人所宣讀的示瑪,Shema)被點出來。這示瑪(意即『當聽』)是舊約信仰的認信總綱,一方面肯定耶和華是獨一無二的主人,另一方面則把以色列對祂的責任,歸納為專心一意地愛祂,亦即是要遵從祂。事實上,整套條款的目的,是將十誡和認信總綱付諸實踐(6;參五22),藉此表明遵從上帝是百姓的基本責任。

 

        這些基本的條款(1至十一32),包括要求百姓在征服不信服耶和華的原住民時,必須把他們滅絕淨盡。因為保留他們的性命,終究會令以色列人背棄上帝。而且,土地原屬耶和華所有,以色列既是耶和華的附庸國,當然可以獲得合法的居住權。條款亦一再提醒以色列,要認識耶和華是他們在該地得以安居樂業和蒙 受福氣的唯一倚靠。祂既然可以給在曠野中的百姓供應嗎哪,當然能夠在百姓進入迦南之後賜下一切所需。不過立約條款的其餘原則更進一步強調,百姓無論是過去抑或將來所蒙受的福氣,全部都是出自耶和華的恩典。他們之所以能夠成功攻取這片國土,並非歷史上的一次偶發事件,而是因著耶和華要兌現祂給予列祖的應許和出於祂主權的喜悅而施行的作為。

 

        那些按照以上原則而訂定的細則(十二1至二十六15),在神學上至少具有兩個重要目的。

 

      首先,它們進一步闡釋申命記四章40節至十一章32節的基本立約主題,亦即是說,以一個接一個的個案來解釋前一部分。

 

      其次,它們對約中有關敬拜、道德,以及群體/人際/國際關係的條款作出準確的界定。那就是說, 它們將原本或多或少屬於理論性的觀點,實際地應用出來。這部分的主題是以耶和華、百姓,和將兩者連結起來的約作為核心的。

 

        敬拜條款一再強調要集中在耶和華選擇『立為他名』的地方敬拜(十二511),藉此突顯耶和華是獨一的真神。百姓只可以在那裡向至高的主獻祭——尤其是獻上祭牲的血。這與異教的眾多神祇,和分設不同神廟的觀念大異其趣。一切涉及異教的東西,包括宣揚偶像的先知,都要徹底除滅(十三5 I9-10)。將動物劃分為潔淨和不潔淨兩大類,是另一個把信奉耶和華列為聖潔,而信奉異教歸為污穢的標記(十四l-3)

 

      潔淨與不潔淨的主觀界定,意味著耶和華有權宣認,出於祂主權揀選的百姓是聖潔的子民。最後,藉著子民以色列的上貢,耶和華獨一無二的名便得著稱頌。這種進貢的形式包括:什一奉獻(十四 22-29);奴僕解放(象徵以色列昔日從為奴生活中得著解放);將頭生的獻給耶和華(為了紀念祂在埃及施行第十災時,保存了以色列人長子的性命);以及每年要到聖所朝拜(為了宣認耶和華的主權,和願意忠心順服地獻上貢物)

 

        上帝治藉著主選立來代表祂與百姓雙方的領袖人物,這位偉大而不能形容的主與祂百姓之間的巨大鴻溝便得以稍為縮減。因此,這些領袖,包括審判官和官長 (十六l8)、君王、利未人祭司和先知,就因著服侍這位大君王而獲得受人尊敬的特權,但同時亦要承擔巨大的責任。他們若然失職,便會招致上帝的不悅和審判。

 

        以色列作為一個上帝權管治的社群,並不因此免除要承當一個國家的正常職務。她必須知道如何處理有關民生的一切迫切問題,但在處理的同時,她亦要考慮作為耶和華子民的獨特身份。這將會影響處理謀殺、邊界糾紛、債項、戰爭、公平對待妻子、兒女和罪犯,以及公平地分配可動產的方式。

 

        聖潔以直接或間接形式進行分離的潔淨條例,表明以色列需要在立約的身份上保持純潔和分別為聖。這些條例所關心的事情包括衣食(二十二5)、母鳥 (二十二6-7)、作謹慎的鄰舍(二十二8)、不混雜種子、動物和衣料(二十二9-11),以及其他情況,至於它們在潔淨原則上的意義,我們有時亦感到難以判別。我們只可在神學上找到將它們結集起來的理由,那就是耶和華親自在祂的百姓中間,因祂是聖潔的,所以祂亦要求百姓努力保持聖潔(二十三14)

 

        人際關係接著,還有另一套條款,重申立約子民彼此保持良好關係,有著重要的神學含義(二十三20至二十五l9)這條款與先前的部分近似(尤其是二 十一l0至二十二4所記載的),但這裡卻較側重關注買賣往來與經濟活動的層面。由於在這個上帝權管治的社會中,所有人在上帝面前都是平等的,所以,處理人與人 之間的交易往來時,必須絕對公平、誠實和公道。倘若守約的核心精神,在於要盡心、盡性和盡力愛主他的上帝(5),那麼,接著的命令——愛人如己(利十九 l8)——同樣是人當盡的義務。

 

        感恩這些具體條款所關注的第六個範圍,是上帝的子民要恆常地表明他們對上帝的救贖和挽回的大恩,有著無限的感激。特別是在慶祝收割的時節,百姓拿著奉 獻給上帝的土產,口中唸誦上帝在歷史中對祂百姓所顯的作為,重新堅定自己履行立約義務的心志,並且藉著把一次特別的什一奉獻交給那些專心事奉主、靠賴主供應的聖職人員,來表明自己這種全然委身於主的精神(二十六l-15)。百姓來到先前提過的唯一聖所——就是『你上帝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二十六2;參十二 5)——作出這忠誠守約的承諾,是最適合不過的了。

 

        以色列人在進入應許地之後,要按吩咐到以巴路山進行重新立約,儀式以摩西所寫的立約字句作為根據,目的在於表明立約關係的永久性(二十七 1-7)。違背前面所提出的條款將帶來咒詛(二十七11-26,二十八15-68),遵行誡命則定然蒙福(二十八1-14),反映出這是立約的莊嚴性。這些咒詛與祝福已經對當時的以色列人產生效用,而且,它們亦成了一份具有約束力的保證,保證耶和華無論在現在抑或將來都會以同樣的原則來對待他的百姓。因此,摩西便提出勸勉,要求面前的一代和他們的後裔,都必須謹守所立的約(三十ll-20)

 

        由於約的條文是收錄在摩西的著作裡,尤其是申命記中(三十一9)。因此,為了將來的後裔得以謹守當中的原則,有關的文件便必須妥為保存。於是,文件便交給利未祭司和以色列的眾長老,並且會在指定的場合拿出來公開讀給百姓聽。此外,為了提醒百姓曾經許下守約的承諾,他們還要經常唱一首記念上帝向以色列施行救贖的歌(三十二1-43)。最後,摩西在給予各支派的祝福中,分別預言他們從上帝所領受的不同恩典,藉此肯定耶和華對以色列的應許堅定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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