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日 星期三

敘事批判法

    我們研究聖 經敘事的基本方法很簡單:就是要讀它!許多人自幼就熟知福音書或舊約的歷史故事,但都是單獨來看;很少人坐下來,從頭到尾地讀,以捕捉這些故事的戲劇力, 看它們在全景中如何互相搭配。文學批判家發展出一些技巧,能大大幫助我們「細讀」經文,注意到結構佈局、角色衝突、觀點、對白、敘事的時間和環境,這一切 都能幫助讀者偵測經文的流向,看出上帝的手如何感動聖經作者,來陳述他的歷史。福音派釋經學者過去常強調作者對聖經各卷書的用意,但獨缺對敘事部分的看 法。我們忘了每卷福音書都是各自發展的,必須分別來讀,從頭讀到尾,才能領略上帝所默示的資訊。

   
自從克理格(Krieger) 以來,常用圖晝、窗戶,和鏡子,來作經文這些方面的隱喻。透過文學層面的引導,讀者在讀經文時,就像在流覽一幅圖畫或肖像一般,看故事怎樣呈現所要描述的 世界。聖經的歷史性,使人視故事為一扇窗戶,看出經文背後的事件。最後,由於聖經和今天非常相關,經文又成了一面鏡子, 意義「鎖定」在其中,讀者從中只看見自己--經文是為了所有的信徒群體,而讀者是其中的一部分。這理論主張:這三項因素都是聖經有效解釋的一部分;忽略任何一個因素,都會對經文不公。

   
敘事體的解釋有兩方面:詩學,就是研究經文的藝術層面,或作者如何寫作;意義,就是重新發掘作者要傳達的資訊。「如何」(詩學)帶往「什麼」(意義)。司登柏格(Sternberg)稱敘事為「功能性的結構,為達到溝通之目的而用的方法,是敘事者與聽眾之間的交流,敘事者要透過一些安排,來產生某種效果」。至於這些「安排」的圖解,我借用查特曼(Seymour Chatman)和考彼波(Alan Culpepper )的圖,並將之發揮。

暗示作者與敘事者

    讀者在經文中看不到真正的作者。朱爾(Juhl)指出,我們對作者的認識,端視他在經文中透露多少而定。這個觀點幫助我們避免將經文心理化,試圖發掘作者,好像士萊馬赫(Schleiermacher)和迪特意(Dilthey) 的作法一樣。作者雖不在經文中,但卻為自己塑造了一個人格(暗示作者)。而我們乃是研究經文,並非研究作者。在經文中,我們見到的,是原作者要強調的關 注、價值和神學觀點。這個觀點也使我們不致將一段經文讀入另一段(即使兩者的作者相同),例如,將申命記讀入出埃及記。不過,作者的出現也很重要,能使我 們明白故事的歷史性,並以經文原初的用意為中心。

   
有些故事中,還必需將暗示作者和敘事者分開;尤其若是故事中提到特定的敘事者時。不過,在聖經裏面這種情況很少(使徒行傳的「我們」段落乃是例外), 所 以我在此將這兩者合在一起談。敘事者是經文中那位看不見的發言人,在編輯段落中,他的聲音特別清楚。敘事者講述故事,有時並解釋其重要性。例如,在使徒行 傳中,敘事者時常告訴我們,儘管困難不斷,上帝的子民遇到種種逼迫,但因著聖靈在教會中的工作,福音成功地傳揚開來(徒二47,六7,九31,十二 24)。約翰福音那段美妙的前言,也是敘事者的吟詠(約一l-18)。

   
聖經的敘事者有許多重要的特色,不過,最重要的一點為:他和那位默示他的上帝常無法區分;這是司登柏格所提出的,我們十分同意。「安排一位無所不知之敘事者的作法,能達到一個目的,就是讓無所不知的上帝上場,並榮耀他」。

   
強調暗示作者與敘事者的價值,是讓讀者重視經文的銜接處和編輯旁白,知道它是意義的重要指示。例如,不少注釋者追隨滕慕理(MTenney)的看法,認為約翰福音三章16-21節是編輯的評注,而非耶穌的話,這就成了此一重要經文之敘事作用的線索;亦即,它成了約翰對耶穌和尼哥底母在第l-15節中難解談話的評注,為要說明其含義。

敘事觀點及意識形態和敘事世界

    敘 事觀點是故事中不同角色或局面所採取的看法。它大半和敘事者相關,因為敘事者與故事內的活動以各式各樣的方法互動,使故事對讀者產生效用。換言之,敘事觀 點指向故事的真意或意義。每位元作者都有一個資訊要傳給讀者,聖經故事也是如此。敘事觀點引導讀者進入故事的意義,也決定了作者要給故事的真正「形貌」。 事實上,誠如柏琳所指,一個故事通常會有多重看法,因聖經的敘事者就像電影的鏡頭,在情節發展中,時而 對準某一景,時而對準另一景,藉此引導讀者同時看到幾種意義的方向。

    學者辨識出敘事觀點操作的五個範疇

    a
.心理範疇

    研究敘事者如何提供「內在」資料,即如角色的思想和感受。在這方面,聖經故事是「無所不知」的;它告訴讀者的事是沒有人能知道的。福音書是最明顯的例子。路加描述,當西面和亞拿看出嬰兒耶穌就是彌賽亞時,內心的思想和感覺為何(路二2938);又提到腓力斯想從保羅收受賄賂(徒二十四 26)。約翰告訴我們耶穌的想法(約一43),以及他知識的範圍(約二23,四1)。至於故事中某些角色的觀點,他們的看法就是有限的,也常是錯誤的。要瞭解參孫的故事,線索之一為:參孫本人充滿情慾、錯謬的眼光(士十三十六),與敘事者無所不知的評論正成對比。這樣,讀者就可以深刻體會到這故事中含何等劇烈的衝突。

    b
.評估或意識形態的敘事觀點

    這是指敘事體中頻現的對錯觀念。劇中人經常彼此不合,而由敘事者判斷孰是孰非。在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中,合理的尺度為 「體貼上帝的意思」,相對則為「體貼人的意思」。這是真門徒的標準。約翰列出三個層次,看個人對耶穌的信心回應而定:以色列領袖的意識形態使他們拒絕耶穌;群眾的觀點讓他們就近耶穌,但主要是因他行神跡,而非真有信心(約二23-25;參六60-66);門徒的信心讓他們跟隨耶穌,不計代價(約六67-71)。讀者必須在這三個觀點中作選擇。

    c
.空間觀點

    這是指聖經的敘事者「無所不在」;他們可以隨心所欲地到各個地方,從各種不同的角度來敘述故事。在海面行走之神跡中,敘事者同時和門徒在船上,又和耶穌在海上(可六48;注意「意思要走過他們去」)。結果,敘事者就能帶領讀者更深入故事之中;若非如此,就無法作到。在為以撒尋妻的故事中 (創二十四),讀者從一無知之地(迦南),來到試驗之地(亞伯拉罕從前的家鄉),在那裏,一個不凡的慷慨舉動,帶領僕人認識了利百加。在整個故事中,隨著 地點的移動,讀者一直有所期待。

     d
. 時間觀點與上面一點密切相關,就是可以從故事本身(從當時的觀點)來看一個動作,也可以從未來的角度來看。約翰最著稱的,是從復活之後的觀點來敘事。路加 很謹慎,將耶穌的「榮耀」觀念放在復活的故事中;但約翰則強調一項事實:從信心的眼睛來看,耶穌的榮耀一直是可見的(一14,二11;參一 51)。同樣,在耶利米蒙召時(耶一4-19),上帝講到耶利米在他計畫中的重要性,既提到過去(5節),也講到未來(7-10節)。另一方面,尼希米記是 用第一人稱文體寫的,顯示對事件和未來的知識都有限。耶路撒冷荒涼的消息傳來,尼希米便哀慟(尼一2-4)。於是讀者便有如身歷其境,感受到故事內的劇情;這與採用上帝的觀點來寫的經文,給人的感覺相當不同。

    e
.措辭觀點是論到敘事中的對白或講論

    此我們又可見到作者的無所不能。讀者可以聽到一般世界上不可能聽到的對話;例如,哈曼和他的妻子與朋友的談 話(斯五12-14),或腓斯都和亞基帕論保羅無辜的私下對白(徒二十六31-32)。在這種情況下,這些互動成為故事的高潮,而讀者得到極珍貴的內部資 料,知道劇情的發展和神學的教導為何。金斯伯利(Kingsbury)指出,馬太福音的各個講論中都引用舊約的話,使得敘事者和耶穌能與上帝的觀點相連,整 個福音書的權威性也因而增加。

   
以上這些觀點構成一卷書「敘事世界」的看法。前面曾提到,聖經的歷史書所呈現的是真實的世界。沃爾浩特(Walhout)注意到,虛構小說和歷史經文有一重大的差異: 

   
歷史家所持的立場,不但表現在如何描述(或敘述)某些資料,也表現於對這些資料的解釋與評估。……歷史家聲稱(斷言),經文所投射的世界(故事),以及作者的觀點,既構成故事本身,也成為真正發生之事的解釋。

   
然而,所描繪的圖只限於經文本身有限的水平面。因此,作者能夠和讀者溝通。基淦(Keegan)說:「到了故事的結尾,暗示的讀者對於這個經過仔細界 定的敘事世界,會有一幅相當清楚的圖畫」。作者並不受真實世界的約束;他可以提供形形色色的觀點,是一般人所不知道的。如此一來,讀者便感受到,故事的背後有上帝同在,而這種上帝的權威也彌漫在全書之中。

敘事與故事時間

    這 是指故事中事件的順序,以及其相互的關係。敘事時間和實際的時間順序不同,因為它和文學安排相關,與歷史次序無關。在研究古代歷史時,這個觀念非常重要, 因為對那時記歷史的人而言,將事情作戲劇化的描繪,比記錄其先後次序更加重要。四卷福音書的比較,是最佳的說明。符類福音(馬太、馬可、路加)給人的印象 是,耶穌只工作了一年;但約翰詳述了他兩年的工作。理由為,約翰提到三次逾越節(二13,六4,十一 55),而符類福音只提到釘十架的逾越節。這些記載顯然不是要按時間順序;福音書的作者最關注的,是說明耶穌的生平與工作的重要性,而不是要詳述它的生平。即使在馬太、馬可和路加福音中,事情的順序也相當不一樣。

   
司登柏格提到以「暫時中斷」或懸而未決,作為將讀者引入劇情的辦法。作者會讓故事發生「斷層」,就是變動事件,或對未來不 提 供充分的知識,產生懸疑。捆綁以撒的故事就出現這種情形,因為讀者感到以撒不會喪命,但是究竟如何,卻到最後一刻才分曉。不過,正如司登柏格指出,聖經的 傾向是減少懸疑性,因為上帝掌管世事;既然上帝在上掌權,就不當過分強調不確定性。敘事者要掌握劇情或狀況的變動,以暗示或塑造故事的未來,辦法是透過類 比、範例,或戲劇式的預測。

   
故事中給予事件的空間,是根據作者的目的而定。創世記第一至十一章,是萬花筒式的衝刺,沖過一連串令人眼花撩亂的事件,而它們之間的連繫,主要是靠經文的敘事(或神學)目的。然而,創世記其餘部分就是列祖的故事,卻大大放慢腳步,用很長的篇幅,帶我們進入一連串互相關聯的細節中。同樣,福音書有時會被稱為前言冗長的受難故事,因為其中受難的記載很長,與描述耶穌其他工作的情景不成比例。考彼波說,對約翰而言,「整個故事涵蓋兩年半的時間,但其中提 到的情景,只占兩個月左右」。這一點能幫助我們去研究作者選擇題材的過程,以明白他如何發展結構佈局、強調重點。對福音書的作者而言,問題不是要寫什麼,而是要省略什麼(參約二十一25)。

結構佈局

   查 特曼說,故事本身是由結構佈局、角色和背景所構成。結構佈局指導事件,將它們按因果關係連貫起來,達到高潮,使讀者進入故事的敘事世界。結構佈局的基本因 素是衝突,每一個聖經故事都以此為焦點,如:上帝與撒但、善與惡、順從與背叛。結構佈局的功能可由宏觀發揮(整卷書),也可由微觀發揮(一段中)。約翰福 音第九章是微觀層面之例,將生來瞎眼的人(開頭時他是瞎子,但隨著故事的進展,他的肉眼與靈眼都得以明亮),和法利賽人(自稱有屬靈的看見,但結果卻是瞎 眼的)作對比。這些衝突通常極其複雜,因為在故事中,有外在衝突,也有內在衝突。參孫故事的要訣就在此。外在方面,應當是在描寫他與非利士人爭戰,但實際 上,這故事是講他作士師的呼召,和他愈來愈自我中心、放蕩無度之間的內在衝突。這便導致他與上帝的衝突,以及他至終的慘劇。

   
在 宏觀的層面,每一卷福音書所講的故事雖然相同,但結構佈局則各有千秋。例如,馬太和馬可都注重耶穌和社會權威人士、群眾,與門徒的應對,可是這兩卷的處理 法卻不同。馬可強調所謂的彌賽亞奧秘,顯示耶穌的彌賽亞特性,向領袖人士如何隱藏,又如何為他們拒絕,群眾與門徒又如何誤解,而鬼魔反倒認出來。馬太雖承 認這方面,可是卻以門徒的逐漸瞭解來使對比更凸顯(比較太十四33;可六52)。馬可著重門徒的失敗,但馬太卻注意到,只要耶穌出現,情況就不同,門徒便能克服自己的無知和失敗。兩者的敘事世界是相同的--上帝的國或他的治理闖入了歷史。但是,因著結構佈局不同,細節描述就是相當的差異。路加在結構佈局上的差異更大,只要比較馬太與路加相同的耶穌講論(通常稱為「Q」),就可以看出來。相同或類似的講論,出現於完全不同的場合中,而所產生的神學要點便各成一套;例如,路加的特色為社會關懷,以及上帝的恩典臨到被社會棄絕的人。

   
在 敘事的書卷中,讀者必須仔細研究結構佈局和更細的結構佈局,以判斷作者如何發展主題、選定角色。這是文藝作品基本資訊的最佳指示。對立雙方的交手,和主 角、配角的互動,乃是一段文字之意義最清楚的指引。整個故事戲劇化發展的合一性和因果關係,首先將讀者帶進敘事世界,接著幫助讀者重溫要點,並明白其目 的。這樣一來,故事題材便比教導式的講論更能陳明神學。我們不但學到真理,還看見它如何在實際生活中呈現出來。

角色

    一個成功故事,大半是因其中的角色很有意思,很真實,讀者可以認同。考彼波提到亞裏斯多德的權威之見:角色應當具備四種特質:品行良好、合情合理、接近真實生活、前後一致。

    許 多古代作品中,角色並沒有充分發展,甚少能具備這些特質。但是,聖經的故事中卻充滿了真實人物,人性的弱點暴露無遺。文學界的學者早就注意到, 聖經人物非常透明。參孫的放蕩、大衛的情慾、所羅門在政治和宗教上的妥協、以利亞逃離耶洗別的軟弱,全都直言不諱。結果,讀者感到倍受吸引,且能應用在自 己身上。聖經無意遮掩英雄的弱點。亞伯拉罕說服妻子,要她說是他的妹子,以致法老收她入宮,創世記(十二14-29)原封不動地記載這件事。但是聖經人物弱事實的記載,還不是重點所在,更要緊的是,這些角色的刻畫非常深入、微妙,顯得極其真實,因此可以應用在曆世歷代同樣的問題中。

   司 登柏格提到,按經文的記載,上帝的角色是不會改變,或不會更動的,這一點和與上帝相交的人形成強烈的對比,因他們會不斷改變。上帝的作為常有變化,這不是 因為他的本性改變了,而是因為故事中的人在不斷變化。這些角色變化的發展,可分為五種,彼此亦可重疊,司登柏格以撒母耳記上十六章18節 對大衛的描寫來說明:體形(「容貌俊美」。)、社會關係(「伯利恒人耶西的兒子」)、特長(「善於彈琴」)、道德與意識(「耶和華與他 同在」),和廣義的心理狀態(「大有勇敢的戰士、說話合宜」)。對每一個人的描寫,都不誇大其辭,卻能強調出上帝的能力;在全本聖經中,所推崇的是上帝, 而不是這些英雄人物。士師記是最佳的例子。每一次勝利都是上帝的得勝,也是信靠它之人的得勝。凡靠賴自己的(如參孫),就也失敗。

   敘 事者用許多技巧來描繪這些人物,讓讀者可以明白他們的角色。最常用的方法是形容。大衛的勇敢和掃羅的妒嫉,先是直接聲明,再用他們之間發生的劇情來刻畫。 因此,在形容之上又加推理。另外,推理之上又加諷刺,因為掃羅的行動損及最初對他的形容和應許,而他既無能實現這一切,就由大衛取代了!在這方面,福音書 和舊約故事有一點區別。福音書中,角色的性格比較簡單,掌權者和門徒都可算為同一類,因為都只展現基本特性而已。例如,法利賽人、撒都該人,和希律黨人 (在意識形態上是相爭的)都一起反對耶穌的彌賽亞身分。彼得和其他門徒略有不同,但是整體而言,他們都同樣無知,信心處於萌芽階段。舊約的主要人物(摩 西、大衛、所羅門、以利亞)則充滿動力,而有時起伏甚大。大衛從勇敢與堅信落到自我中心,以利亞從大有能力落到懼怕逃逸。一旦敘事與對自擴展了讀者的眼 界,讀者就會隨著人物的改變而更改自己的觀點。

背景

  按查特曼故事技巧的三層面說法,故事的背景可分地理、時間、社會或歷史;這是結構佈局和角色發展的基本場景。

  羅茲(D Rhoads)和米琪(DMichie)說,佈局有許多功能 :「製造氣氛,判斷衝突,暗示角色的性情,看他如何處理由佈局帶來的問題或威協,提供動作的說明(有時具反諷性),激發讀者在自己文化中尋找聯想,和不同的含義。」

  地理背景的一個例子,可以舉路加福音第二十四章的以馬忤斯旅程。整個故事是設在一個地理環境中,兩位門徒離開耶路撒冷,挫敗沮喪,而在以馬忤斯認出復活的主,再勝利地回到耶路撒冷。

    在 四卷福音書的復活故事中,加利利和耶路撒冷的對比,乃是關鍵所在。傳統上,學者以耶路撒冷為拒絕之地,而以加利利為接受之地。但是,更接近敘事發展的看 法,則是以耶路撒冷為受苦之地,以加利利為見證與瞭解之地。在馬可和馬太福音中,加利利成為啟示之地,耶穌在那裏指示門徒,他是復活的主。

    時間背景也同樣重要。約翰福音中的三次逾越節(約二13,六4,十一55) 構成了耶穌整個工作的時間架構。廣義而言,所有福音書的 救贖歷史都是時間背景,可分以色列時期、耶穌時期、教會時期。耶穌將他的新啟示,就是彌賽亞的妥拉,立基於上帝過去向以色列的啟示中;他傳講上帝的國現今 已經臨到,應驗的時候到了;它為前面上帝對教會的救贖計畫作了預備。

   
社會背景可以傳遞很強的資訊。以路加的筵宴主題為例,許多事情都發生在宴客的情況之下,其中顯明了三個層面:救贖論方面,象徵上帝赦免並接納罪人(路五 27-32,十五l-32,十九l-18);社會方面,上帝的資訊進入社會各階層,使其沐浴在上帝的奇妙亮光之中(十四7-24,二十二31-32);使命教導方面,耶穌利用這類場景,教導跟隨者他真正的目的和使命為何(九10-17,二十二24-3O,二十四36-49)。這些都奠基於猶太人以用餐相交的概念,假定一起吃飯就包括了生命的分享(Osborne 1984123-24)。

   
最 後,歷史背景提供了解釋的工具。這可以顯明在兩方面。經文背後的歷史情境(如以賽亞或阿摩司的日期),告訴我們應當將怎樣的歷史時期應用在其中。我們可以 找出阿摩司是在針對怎樣的問題講論,如此一來,便能更加瞭解經文。第二,聖經各卷書寫作的歷史情境,也很重要。究竟馬太福音是在猶太人當中寫的,還是在外 邦人當中(這是引起極大爭議的題目),對解釋影響重大,如馬太是否有反閃族主義的傾向,就必須依據這點來判斷。

暗示的解釋

    暗示的解釋是指作者說故事的修辭學技巧。作者運用反諷、幽默、象徵等文學技巧,引導讀者進入故事的劇情。讀者的問題,是必須清楚辨認出這些技巧背後隱藏的資訊, 並給予恰當的解釋。不過,頭一步是要能夠辨認這些技巧,並瞭解其功能。

   
最常見的方法之一,便是重複。這一點相當重要,阿特爾(RAlter)甚至用一整章來談。阿特爾辨認出五種類型:

1)字根型(Leitwort),重複使用同一字根的同源字,加強效果(路得記中的「去」和「回」);

2)中心情景型,重複一個具體的意象,以象徵表達(參孫故事中的火;摩西篇章中的水);

3)主題型,以某個概念或價值作焦點(曠野漂流中的順服與背逆);

4)一連串的行動,常為三部曲(王下一;三位五十夫長和其下屬受到天火的警告);

5)模式型,某位元英雄生平中的重大事件,不止一次重複(主餵飽五千人和四千人;保羅的任命三次重複提及,徒二十二21,二十三11,二十六17-18)。

   
有 些文學批判家主張,這些純粹只是文學的設計,但許多福音派人士反駁道,會有重複現象,是因為事情的確如此發生。不過,這類想法有違原意。歷史和文學技巧沒 有理由無法並存。要否定這些重複事件的歷史性,實在沒有很好的理由,最多只能舉出形式批判的假設;但聖經的作者所以把這些事寫進去,不是單為記下歷史(他 們省略的比記下的要多得多),更是要強調某個重點。柏琳說,重複常是要讓人從多重觀點來看一個故事;例如,撒母耳記下第十八章從三方面來描述大衛為 押撒龍的悲痛他自己、約押,和所有的百姓。這樣一來,他傷痛的深度便加強了。

   
另外一個主要的技巧,就是故事中的「斷層」。作者刻意省略某些資料,好讓讀者能參與到劇情中來。司登柏格指出,透過前面的資料、結構佈局的發展、角色 的變化,和故事背後的文化條件,經文以掌握填補斷層的過程。為了要明白經文的含義,讀者就不得不更深潛入敘事世界;這是一種搜尋,也是一程過程。

     
司登柏格用大衛和拔示巴的故事(撒下十一)作示範。作者並沒有聲明大衛的罪為何,也沒有講烏利亞瞭解多少,讀者只能自己 揣摩,以真補這些資料。作者也刻意不說大衛為何召喚烏利亞(6-l3),讀者起先會往好的一面想,到後來才發現那可怕的預謀(14-15節)。這樣一來,烏利亞原本似乎無足輕重的話,就加倍顯出反諷的力量:「我豈可回家吃喝,與妻子同寢呢?我敢在王面前起誓,我決不行這事。」(11節)

    讀者不知道烏利亞這 樣說,是單純地表示向大衛盡忠,還是明示他不願去與妻子同寢,讓大衛脫離困境。藉著故事中的斷層,懸疑性加增,讀者會強烈地感受到經文中的情緒。

暗示的讀者

    乍 看之下,這似乎又是學術界吹毛求疵的例子;只有那些成日逗留在斗室的無趣學者,才會用到這種東西。其實不然,對一般讀者而言,這可以說是最實用的工具。這 項理論立基於一個假定,即每卷書心目中都有它的讀者群。這些原初的讀者是誰,「真正的讀者」(今天實際讀的人)並不知道,而由經文的原初資訊,只能看出背 後「暗示的讀者」是怎樣的人。經文要真正的讀者從「暗示的讀者」的角度來讀,與他們的問題認同,也領受同樣的資訊。這個過程能幫助真正的讀者體會經文所宣 示的感情和回應,而不致將其他含義讀進經文中。

雖然文學批判圈大多否定可以發現原初的資訊為何,但我相信,暗示的讀者就是一種形象,讓人能 偵測出經文原初的信息;它不應該是謎樣的實體,讓人可以任意用多種意思來解讀經文。考彼波說:「讀者接納經文加給他/她的觀點,逐一去體會,本來的期待或 落空、或需修改,將經文的某部分與其他部分相連,揣 摩經文要讀者去想像、去解明的部分;這樣,經文的意思便逐漸明朗了。」

換言之,經文會引導讀者,透過「暗示的讀者」等方法,勉強他們進入經文的世界,重新 活在其中,從而領悟原初的意義為何。

解析聖經和聖經神學,能使詮釋者找出經文命題式或神學性的意義,而暗示的讀者卻能幫助我們發 現,故事中任務式或關聯性的意義。我稱這一步為「讀者認同」,要探究的是經文對其心目中的讀者,或暗示的讀者,有什麼要求,然後再與這目標「認同」。換言 之,在讀一段經文的時候,我讓經文來決定我的回應,就是 臣服於它內在的動力,並按照它來調整自己的生活。這樣一來,真正的讀者便能發現,這故事如何可以應用在他們自己身上,或對他們有何重要性。這是傳講聖經故 事極有利的途徑。

   
舉個例子,常有人用迦拿的婚筵來教導禱告應當堅持不懈:如果我們像馬利亞一樣,堅持要耶穌滿足我們的需要(約二3-5),他必會成就。然而,這並不是經文所強調的重點。從第一、二章的場景和二章11節的編輯說明(「耶穌……顯 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來看,此處的資訊是與基督論有關,焦點為耶穌的「榮耀」,而不是如何禱告。馬利亞的請求,是凸顯出耶穌彌賽亞職分的方 式之一(意味他公開事奉的開始),並不是要作門徒的典範。此處要暗示的讀者來 相信他,也就是我們應當與馬利亞一樣,看出耶穌的「榮耀」。

   
同樣,詳細閱讀以利亞和以利沙的紀事(王上十七-王 下十三),會發現其中多處刻意仿效摩西和埃及的事。從這個角度看,列王紀上下的神跡有兩個目的:彰顯耶和華勝過巴力的能力(正如十災顯明埃及神祗的無 能),並展示上帝對以色列人拜偶像的審判。這些故事要求暗示的讀者單單相信上帝,拒絕世俗化的誘惑。現代的讀者無需再去尋求同樣的神跡,只要重新活出這些 故事所呈現的信心與委身。

敘事批判法的弱點

    文 學批判這門學科也像所有的思想黨派一樣,具多重層面,我們不能把所有擁護者都堆成一堆,算為一類。以下所提到的問題,並不適用於所有的學者;不過,大體而 言,可以代表這個運動的特色。一旦我們醉心於某個新玩意兒(即使是學術界的玩意兒),很容易就會失去警戒的心,不加批判地來運用這個工具,卻不知道它會造 成什麼傷害。以下所談的各點,並不是要藐視或拒絕文學批判,只是要提出警告,避免濫用。

    1
.非歷史化的傾向


    何林斯(JJCoffins)曾提到,許多文學批判家極力否認經文含有任何一點歷史成分在內。經文的極端自主性,表示它不單與原作者不再相干,也和原初寫作的歷史架構不再相干。

   
有 些人認為,這包含了否定歷史批判法;這種說法也有一些道理。形式批判和編輯批判的傳統作法,是忽略經文最後的樣式。事實上,我一向感到,敘事批判的成功, 顯示出聖經故事的合一性,因此便剷除了較負面的傳統批判、源本批判之根基;因為判斷「後來添加」之經文的辦法,乃是依據假定經文有不暢順之處。敘事 研究則顯示:視創世記為合一的經文是可能的,而文學銜接顯尷尬之處,卻是自有原因,而且十分合理。

   
不 過,另有許多人卻否認經文背後的歷史。事實上,聖經已經被逐出原來停泊的港口,漂浮在現代相對論的海洋中。故事意義大開「玩耍」之門,現代讀者必須 各自塑造自己的解釋。因此,羅茲和米琪稱馬可福音為「具自主性的文學創作」,和那位真正的耶穌及其生平毫無關係。它是「自足的封閉世界」,所描繪的物件 「不代表真實的歷史事件,只是提到歷史中出現過的人物、地點和事件」。

   
代表這觀點的典型說法,是弗瑞(Hans Frei) 提出的,他呼籲現代的批判學者,不要再鑽研歷史,要回到批判之先,「真正」來讀聖經的故事;或要他們辨識出,它具「歷史樣式」的特性。不過,他把這一點與 原初真正的歷史事件截然分開;對弗瑞而言,故事自有其意義;不應當去找經文背後的事件,只需要詳細閱讀經文本身。但是這對經文並不公平。司登柏格評論道: 「實在很可惜,……熱衷於從『文學』角度來看聖經的人,竟然會像歷史批判派的說法一樣,其實這一派的全盛期 很短,早已過時,甚至當日提出這類新批判法的人,也未必真正有這種意思,更沒有照樣行過。」

   
實 際來說,文學與歷史可以並肩存在,互相倚賴。經文及其背景都是意義的主要成分,一個是事件的文學表達,另一個則顯出其重要性。作者和當時的讀者既有 共同的假定,若要充分瞭解經文,就更需要找出這類資料了。簡言之,對聖經故事來說,有兩方面的歷史很重要:一為故事背後的歷史事件,一為可以解明經文用意 的背景資料。


    2
.將作者擱在一旁

    在釋經學的辯論中,核心問題便是「作者-經文-讀 者」關係的解析,而讀者回應批判,則是遠離作者之漫 長過程中的最後一步。這一派倡導人士都接受某種自主理論,即,作品一經寫完,便脫離作者而自主。所以,一段經文的意義完全是看現在的讀者怎樣解釋,而不是 「過去」的作者或經文怎麼看。可是這樣的二分法並無必要。提瑟頓寫道:

   
文學與哲學釋經法中,對讀者角色的見解相當有價值,但有時卻會講得太過分,暗示對經文或作者而言,可以出現無限的相對主義。在這個時代裏,對意義的探索已簡化為語言效果的講究。

   
這種懷疑論和簡化主義(reductionism)都是無憑無據的。讀者運用釋經學的技巧,是要瞭解經文的原意,並與它認同。將聖經作者與其作品拉開,是全無必要的事。

    3
.否定原意或用意

    對 偏激的批判者而言,暗示的作者取代了經文背後的真正作者,小說取代了歷史;因此,經文和其字句整個都獨立出來,與原先的意思或用意無干,而讀者可以在經文 中製造出自己的意思。許多文學批判者否定,可以從一句話探測出其「用意」為何,即經文字句背後的原來狀況為何。但每一個例子都顯出,這一步既不必要,又危 險,會帶向極端的相對主義,以致每個人自己的「意義」都像作者的意義一樣正確,而「真相」便不可能得到證實。麥奈特(ScotMcKnight)說:
    文學理論家或許會被水面上「浮動」的冰塊震懾,形容它的外形何等美麗,有何等大的吸引力,但是過不了多久,他們的船便會清醒,發現一項「鐵達尼號式」毀滅性的事實,即,他們所注視的,其實是一座冰山,底下的部分比露出水
国国面的部分要大得多。


    4
.簡化與分離的思想

    把 意義簡化為經文內各種因素的相互關係(如結構佈局或背景),不僅沒有必要,而且顯然錯誤。就某個層面來說,文學批判的確很有貢獻,它提醒我們,意義在於視 經文為一個整體,而非分割的片斷。然而,一半的真理若講成全部的真理,就會成了錯誤。這裏正是如此。如果不以解經與歷史文化的研究作更廣的範圍,我們絕不 可能探索到經文的原意。貪偏激的文學批判家不相信我們能夠明白作者的原義,也認為不應當如此去追尋,但是本文的目的之一,就是要駁斥這種觀點。

   
解 經研究和仔細閱讀經文,這兩方面並不是非此即彼,而是兩者皆然。語意的研究若不以經文本身來掌握,就會產生反效果,導致意義 的「不合法的總體轉移」。再者,研究經文背後的事件或背景,除非以經文來掌控後果,否則常會出現修改的歷史與揣測的社會理論。同時,文學 分析若沒有解經的掌舵,也會落入主觀主義。如果作者的意思是不可能得知的,偏激的文學批判者就對了,而我們只得接受個人對經文的主觀看法。但是,情況並非 如此,因此我們必須說,「惟獨經文」的努力,最佳的狀況是誤入岐途,而最嚴重的情況則是落入險境。

    5
.將現代文學分類法加在古代文體之上

    許 多現代理論家,是在精通現代小說之後,才定出自己的理論。柏琳嘗試要讓「聖經故事美學化」, 但她也落入這種錯誤;她為「將經文世界與真實世界隔離」辯護,理由是「文學作品應當根據文學科學的原則來分析」。我們可以同意她的大前提,即:語言遊戲的 規則應當由文學來制定,而非考古學或心理學。然而問題為:這些人所提出之理論依據,通常是現代文學而非古代文體。

   
柏琳本人(以及 SternbergAlter)算是良好的例外;不過,最佳的修正說法,是歐尼提出的,他寫了《新約的文學環境》(TheNew Testament in Its Literary Environment) 一書,特意要重新平衡,每一種文體都從猶太和希臘羅馬的平行作品來思考。例如,他謹慎地將福音書與猶太和希臘羅馬的傳記文學比較,以判斷福音書作者如何擇 定其形式,為要增強釋經的指導力,可以按照它們本身文體的定律來解釋。他對時下方法的回應為:「現代學者所制定的文學體裁與結構,是根據小說而來;這些並 不能排除古代文化用敘事藝術來傳達歷史實況觀的作法。換言之,古代常採用小說的文體,來描述所發生的事實(今天有時依然如此)。假定聖經歷史學家會採用非 歷史的立場,乃是錯誤的看法。

    6
.偏好怪異的理論

    朗文注意到,這派提倡者不斷製造新名稱,用大量新術語來作解釋。閱讀一些讀者回應批判或 解構式文學的書,等於在學一種新的外語。不同的是,外語是講實際的概念,但這些文學教科書充滿哲理概念,除了學者專家之外,可說無人能懂!

   
還 有,許多理論彼此矛盾。朗文注意到,最前衛的學派思想,運用到聖經時,已有一段時間差距。時下的潮流是專注於社會科學,而一些理論在社會科學界盛行 了十年之後,才開始出現在聖經研究中。每個人都希望擠身于最先進的運動;我們正在重複雅典人的錯誤,他們「不顧別的事,只將新聞 說說聽聽」(徒十七21)。且容我再加上一點修正:「新思想」並沒有什麼錯,而每一個領域如醫學或工程都 有其術語(你在看球賽轉播的時候,不是也 曾聽到一些你不太明白的行話?)不過,如果某個思想領域聲稱,自己所提供是很實用的方法,每一個人都能用,它就要避免太過專業的術語,也要在理論上能合 一。事實上,本章最主要的目的就在於此:簡化令人眼花撩亂的專業化方法,並提出能綜合各種理論的技巧。

    7
.忽視初期教會的理解

    初 期教會對聖經的解釋,固然不能作為現代方法的衡量標準,因為我們與他們的思想模式不同,可是我們仍然要注 意,所有最初注釋聖經的人,都以聖經的故事為歷史。麥奈特說:「據我所知,沒有任何一份早期教會檔祝福音書為文學傑作;幾乎沒有資料可以證明,詮釋者是對 結構佈局、技巧、角色發展等有興趣」。這並不是證明以文學角度看經文是錯的,只能證明它是新的見解。可是這也顯示,最接近當初事實的 人並不認為這些純粹是文學的創作。因為從一開始,教會便是以指示性的角度來看聖經,我們若要拋棄這種看法,需要找到非常強的證據才行。

    8
.拒絕各卷書背後的來源

    前面提到,敘事批判者拒絕形式和編輯學者負面的研究成果,因他們太輕易反故事分割為真實部分與非真實部分(即源於最初事件的部分和後人添加的部分);這是正確的。但是,文學批判者也忽略了其正面的貢獻。

  聖 經有些書卷是否合適採用區別來源的方法來研究,的確值得懷疑;但列王紀、歷代志和福音書卻不然。至於究竟哪一著卷福音書最早寫成,辯論甚烈,不過大家一 致同意,它們彼此之間互相依賴。下面我將說明,在解釋任何一卷福音書的時候,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福音書作者的確審慎地使用了資料來源。如果源本批判的問 題可以解決,在判斷作者的原意上,這一點便舉足輕重。凡刻意避免這角度的方法,便不能自稱可以找到原初的含義。若是造出 「前福音書」,或強自塑造經文背後的事件,固然並無必要;但若完全忽視外在的因素,則亦不恰當。若要瞭解經文,必須同時考慮內在與外在的因素。 

    9
.結論

  以文學的角度研究聖經故事,顯然有優點,也有缺點。其中的問題十分醒目,以致有人懷疑這種運動是否有任何價值。麥奈特甚至說:「文學批判中大部分可取的地方,在編輯批判的『寫作批判』(composition criticism)範疇內,都已經探索過了。」

  如 此,他把文學批判放在傳統批判過程之內。我的看法並不是如此。意義要從經文最終的形式內來發現,而不是 透過傳統批判過程來尋找;如果一定要分類,我們可將源本批判放在文學分析的大類之下。不過,其實這種「隸屬」並無必要;所有層面各有其成效,在釋經的過程 中可以相互補充,以發現一段經文的意義。如今所需要的,是運用釋經原則來完成這個工作,將各種成分混合在一起,使得故 事原初想在讀者生命中產生的目的,得以實現。

研究故事經文之方法的原則

    將敘事批判與歷史和指示性的意義分割,就會變成主觀又武斷。所以,任何一種合適的方法論,必須將這兩方面(文學與歷史)混合在一在,使其互相修正,強化優點,避免缺失。

    1
.結構分析


    一 開始,我們要詳細研讀經文本身,尋找故事流程,對結構佈局有初步的概念。第一步是從宏觀的角度,注意到整個作品的發展。然後才從微觀的角度,分析各個小段 落,或小故事。每則故事再一一細分為「動作」單位。這些都可以列在圖表上,來判斷各個角色如何互動,衝突如何起落--在單個故事中,也在整個大故事中。接 下來,我們要研究背景(地理、時間或社會)對結構佈局發展產生的效應,並將整個故事放在一起,來看其結構發展。

   
馬太福音的復活故事(太二十七 66-二十八20)是個很好的例子。細心的讀者會發現,這故事是以與反對耶穌之人打交道的幾個故事為結構。從個別單位看,可以發現以下的進展:祭司想要守墓(以攔阻上帝的計畫;太二十七62-66);與其平行的,是婦人們私下造訪墓地(她們是要膏耶穌的身體,不是要慶祝它的復活;二十八1)。這兩件事都被翻轉,因上帝以奇蹟干預,使耶穌從死裏復活(二十八2-4節;請注意,馬太喜愛超自然的景象;二十七到51-53)、又有天使向婦人說話(5-7節),以及耶穌首次向婦人的顯現(8-10節)。祭司第二度想要攔阻上帝的計畫,他們賄賂守衛,對復活的事說謊(11-15節);與其平行的,是門徒的懷疑(17節)。這兩件事都被大使命翻轉過來(18-20節)。值得注意的對照為:守衛(嚇昏了;4節)和婦女(不要懼怕的勸慰; 5節)、祭司(要人說謊;11-15節)和耶穌(要人承擔使命;18-20節)。在背景方面,既有時間(二十七62,二十八l注明時間),也有地理(前面 「佈局」段落中,曾說明耶路撒冷-加利利的意義)。

    2
.文體分析

    詮釋者必須辨識呈現題材的各種文學技巧,看它們如何使結構佈局更生動,怎樣使故事高潮起伏。我們要找出交錯法或括弧法(框架技巧)、重複、斷層、對立、象徵、反諷等文學特質。每一項都能使經文增色。我們也要研究作者個人的文體傾向,看出它在個別故事中的運作。

    馬 太福音第二十八章用了幾個基本技巧。例如,有一個斷層,即馬太沒有描述復活,只是讓讀者從上下文來揣測。祭司用盡人的力量,想來阻擋上帝的計畫,使懸疑性 一路升高,可是奇妙的對比出現了,上帝的能力令堅強的士兵戰慄、嚇昏過去;這真是最佳的戲劇性表達。另外,還有一大反諷:祭司無可奈何,不得不賄賂守衛, 要他們撒下瞞天大謊,但這正是他們在第二十七章6266節 中,要求彼拉多要防止的事(耶穌的身體被偷走)。對話的場景讓讀者感受到上帝與人的衝突--祭司的操縱手法,天使的含蓄責備、復活主難以置信的應許。金斯 伯利曾說,馬太結構佈局的要素是衝突,在這一復活故事中的確如此。事實上, 這與耶穌誕生的故事一前一後形成括弧,因該故事也是一場衝突,一方面是上帝的計畫,另一方面為猶太首領(希律王)想攔阻上帝旨意的陰謀。 

    3
.編輯分析

    對 列王紀-歷代志和福音書而言,源本批判和編輯研究特別有用,可以補充結構與文體的研究,以判斷重點何在。就故事與神學層面而言,編輯技巧可以作為掌控因 素,防止主觀的解釋。方法有兩種,而兩者都要將福音書一行行來對照。第一種技巧為寫作分析,即看作者如何運用其來源。這方法專業性較強,要求字與字的比 較,以及運用字的統計分析,以判斷那個字為馬可或馬太所獨有。此外,它的結果還要倚賴福音書起源的理論。雖然大多數人同意,馬太和路加是用馬可福音和另一 個耶穌語錄集(稱為Q),但仍有人對此說提出挑戰。我認為這看法相當可取,不過在此仍鼓勵讀者要謹慎定奪。

   
第二種為編輯分析法,這對非專業人士比較有用。把福音書互相比較,能幫助我們看出基本的困難,分辨出添加、省略、擴充,以致可以判別經文所要強調之點。這種比較有外在與內在的標準。

   
外在方面,讀者要找引入經文的突然變化,即作者改變來源的方法。故事中的「接縫」,就是引入段落,或銜接另一資料的過渡話語,是特定語言和所強調之主題的指標,因為在接縫中,我們可以最清楚看見作者的手。摘要說明(如太四2325和九35,指出耶穌講道的活動,框出了這卷福音書中的一個重要段落) 是很有用的線索,暗示出一個段落的目的。從編輯旁白和添加的說明,可以辨識出作者獨特的神學。例如,馬太的「公式引句」(formula quotations;如:二5-61517-18)是對他的應驗觀和彌賽亞重點瞭解的關鍵。因此,福音書中或列王紀-歷代志中的變化,是寫作目的和文體特色的重要線索。

   
內 在方面,學者要找「線頭」,就是作者怎樣用重複的模式與特殊的表達法,將住處傳給讀者。現今最看重的為整體的結構(而非作者所用的資料)。一個段落中小文 體的交互使用(馬可福音橄欖山講論中,比喻、教導題材、啟示文學都有)對整個藝術結構是很好的指標。故事中張力的邏輯或最不明確之處,也可以進一步引導讀 者進入經文的故事世界。在整個福音書中,耶穌一直拒絕直接回答問題,似乎總是讓人感到一頭霧水(如約翰福第三章的尼哥底母)。我們不必讀太多,便會明白這 是故事結構佈局刻意的安排,是整個福音中的上/下結構中的一部分。耶穌刻意從天上的角度來說話,他的聽眾從地上的角度來回應。如此一來,讀者不得不承認兩者的區別,並作出抉擇。換言這,經文運用這種方法,來將上帝在耶穌裏的要求放在讀者面前。

   
總而言之,詮釋者研究作者如何安排材料,注意他如何運用來源作掌控,把整個故事的資訊更加清楚地表達出來。換言之,我們要將來源和編輯的技巧與敘事批判結合起來,容許這些(有時完全不同)的方法互相影響,彼此修正,以明瞭作者原來要表達的故事和神學資訊。

    4
.解經分析

    在詳細查驗作者的編輯抉擇之後,接下來學者要運用前面所講過的一般釋經學原則,用文法-歷史法來看經文。文法可以讓人對字的關係更清楚,從而對故事的流向更明白;語意的研究使原來的意義更澄澈。當然,不一定要完成了第一到第三步,才這樣作;事實上,這些方法是合在一起運用的。例如,文法和字的研究亦是文體分析的層面;它們相互倚賴。此外,編輯-批判分析也是研讀故事文學的解經工具。從一個角度而言,解經的作用是其他方法的 綜合摘要;從另一個角度而言,它乃是一種掌控,因為許多故事研究忽視了認真的解經,結果並不令人滿意。

   背 景資料在故事研究中亦非常重要。這些故事是在某種文化內寫成,而我們並不熟悉這些文化;若缺乏這類資料,我們只能發現表面的結構佈局,但卻無法深入瞭解 其重要性。當然,這些方面與以上所提的編輯研究也分不開;其實,這些都是故事全面性研究的一部分,包括敘事的技巧、作者如何運用來源,以及經文的文學-歷 史構造。

    5
.神學分析

  學者必須區分何為一段經文之內細節上的重點,何為主要的神學線路,就是將這些連到大段,以及整卷書的脈絡。這樣就能產生經文的大點與其下的小點。故事包含戲劇層面,也包含神學層面;神學層面與意義的命題因素有關,戲劇層面與意義的動力或使命因素(與實用相關)有關。

   
詮 釋者對經文的這兩方面都必須留意。我們被帶入故事的敘事世界時,戲劇會使我們與結構佈局和角色對應,並使我們與暗示的讀者站在同一邊。就在這時,神學教訓 也貫徹全劇,我們與故事對應時,無意間便有所學習。在解釋時,這兩個因素互相倚賴,不可分開。理論若沒有實用之例就枯燥無味,而實用若沒有理論就毫無內 容。例如,馬太福音的復活故事是以基督論為中心,教導耶穌為復活之主,總結了馬太所強調的事:耶穌為上帝的聖子、具耶和華的權柄(18 節)、無所不在(20節)。同時,它也教導:反對神的計畫必徒勞無功,而作門徒卻寶貴無比。最後,大使命(太二十八18-20)成為第一卷福音書的高峰,強調要「到萬民去」(19節)。

    6
.處境化

    這 一步是聖經故事的核心,要求讀者把其中的教訓應用到自己的環境中。其實,寫故事的本意,就是要將以色列(舊約)、耶穌 (福音書),或早期教會(使徒行傳)之生活的意義,應用到後期上帝子民的團體中。就福音書而言,有所謂的「耶穌生平情境」和「每卷福音書寫作物件之教會生 活情境」。後者乃是福音書作者所受到的感動,將耶穌生平從合乎當時教會處境的角度寫出來。所以,我們將它應用在現今的需要中,也是合理的。其實,聖經故事 乃是:以故事的形式表達實際關係中的神學。

   
同 時,故事要求讀者對戲劇產生回應。所以我們讀的時候,一定會身歷其境,體會到其中的衝突與教訓。我們會像門徒一樣,對耶穌感到震驚,要敬拜他。我們也會像 耶穌一樣,要順服父神;對我們而言,作門徒也就是要「背起十字架」,即使那「十字架」會要我們殉道--像當年許多門徒一樣。我們的任務是與經文心目中的 「讀者」來「認同」,讓故事來引導我們的回應。許多人認為,講解聖經故事的講道,應當採用「非直接的處境化」,而不是「直接的處境化」。這個主張有其道 理,因為福音書未曾明文指出要點為何。不過,如果我們太不直接,作者想要傳的資訊就會失落在主觀的洋海中。我比較喜歡「對方法和途徑提出建議」,引導會眾 去親身體會故事的重要性。

    7
.講章採用敘事形式

    處境化意味從解經轉到講章。對聖經故事而言,其中包含了葛利丹努 (Greidanus) 所謂的「敘事形式」。這種形式不像「三點式」的講章,依據經文的要點作邏輯性的架構,而是按著聖經故事的輪廓前進,重述劇情,幫助會眾一步步去體驗故事的 變化與張力。這時,背景資料就成了講章的工具,引導聽眾進入當時的情景,使他們能親身領略到其中的資訊。許多用「敘事講章」的人, 強烈反對列出講章的「要點」〔Buttrick重新命名為「動點」(moves],理由為:這樣作會以知性的資料取代經文情感的動力。但這種想法相當離譜。如果經文的故事中有兩部分或三部分(或「動點」),講章以此為架構,是很自然的事。

   
此 外,也反對目前否定神學層面的趨勢,理由為:故事是非直接的,不是直接的。這點忽略了編輯批判的結果,因為這種研究已經顯示,聖經故事的核心確實為神學, 它乃是要引導讀者重新活出包裝在故事內的真理。故事不像教訓的題材那樣直接,但是它也有神學要點,並期待讀者和資訊對應。我認為,從某個角 度而言,聖經故事甚至強過直接的教導,更容易應用到人的生活中。

   
聖 經故事含有神學,正如以上所言,其中的原則或主題是要讀者吸收的。不過,它們主要仍是故事,所以應當以故事的方式來宣講。如果說,傳道人的任務是使聽眾進 入經文的世界,感受到其召喚力。那麼,聖經故事尤然,因為這正是它們的主要目的。故事講章的要訣為:大綱應當由故事的結構佈局發展來掌控。這樣一 來,「劇幕」單們就成了講章的「要點」,只是若從「進展」(一出戲各「幕」)的角度來想,而不視之為論點(這較適合教導性的講章),就更好。

   
在 完成以上六點之後,要將各種因素(結構佈局發展、對白、神學重點、讀者認同)綜合起來,作成一篇富戲劇性的講章,重塑原來處境化的資訊,讓它對今日會眾說 話。在重講故事時,可以運用背景,讓會眾重新體會當時的情形,甚至彷佛置身其中,而看出其中的資訊如何滿足今日的需要。在重述故事的時候, 一邊說,一邊就會自然地應用(即讀者認同)。這種講道與比喻講道相同,要將地方性色彩(故事內會有的成分)和神學重點(應當配合今日而重新處境化)區分出 來。前者可以幫助聽眾進入故事,感受到它的能力,後者可以幫助他們看出,故事與他們的需要有何關係。在講章中不太需要從現代生活中再舉例子;故事形式之內 已經充滿各種例子,自然會導出應用。

    因此,故事性講道的說服力、推動力,比教導性講道還要更強;後者只是描述基督教的真理,而故事性講道則把這些真理在 「實際生活」中表現出來。

希伯來詩的形式

    1.韻律橫式

    詩體可以藉韻律或律動、文法和用語的平行等來辨認。前者的用處對專家較大,對傳道人則沒有太多幫助,所 以我不打算花太多時間來談。可是對韻律具基本概念有其必要,它能幫助讀者對希伯來詩產生感受。閃語律動的奧秘,至今還沒有人發現一套公式可以解明。費德曼 (Freedman)注意到,每一首詩似乎都各具特色。至於結構的分級,應當是按重音還是按音節的數目來算,學者的意見分歧。這 兩者都有賴對希伯來文和其讀音的知識。重音方面是指詩的誦讀,根據讀者在朗讀一節經文時,對希伯來文音節的讀法,來區分各行。例如,詩篇一O三篇10節是 按照以下的重音來區分的:

   
不按照我們的罪/他待/我們,
   
不按照我們的過犯/他報應/我們。


   
音節乃是話語的基本單位,許多人像費德曼一樣,認為在詩篇的架構上,它們提供了很準確、可辨認的基礎。例如,詩篇第一一三篇有十四個音節行,分為77,有時為86

   
但並非所有詩篇都可以用這兩種方法來劃分。變化實在太多,而聖經中每一篇詩的韻律,都要個別研究。我們最多只能說,律動是希伯來詩主要的辨認特徵。學 者運用重音分行的方法,將詩篇分為223223等種種模式。音節的分法則可以產生各種模式,一行可有十或十二或十四個音節。另外,一「節」是由 兩行(如上文詩一O10) 至五行平行的概念構成。在這之中,還包括各式各樣的形式,因韻律模式與平行句法交織在一起。事實上,許多學者認為,這兩種系統 或許可以代表希伯來詩發展的階段。這說法仍屬揣測,無法證實;不過,按事實看來,詩人對用語的選擇,有一部分是基於韻律的考慮。同時,一節詩中如何選字, 並將字放在一起,聲音的考量也很重要(不單包括韻律,還包括誦讀、頭韻、擬聲字等等)。

   
簡言之,詮釋者不可以將整首詩含義之外的意義,加在其中個別的用語上。在詩篇中,單字研究不像在新約書信那樣具決定性,而意義大多要從整體來看,不能從部分來看。基於上述種種理由,我們的焦點必須更多放在平行句法,而不放在韻律上。

    2
.平行句

    羅特主教(Robert Lowth)於一七五O年提出一套說法,現代仍普遍沿用,就是三種基本的平行句:同義式、綜合式、對立式。大部分人至今依舊採用這個方法(如 GerstenbergerMurphyGray)。可是愈來愈多學者(如:KugelAlter Longman)向這個理論發出挑戰,認為它實際上將詩簡化為散文,「將詩行輾平了」(Longman)。他們主張,第一行總會增加一些含義;有時是澄清第一行。到了近來,這種看法不但已站穩腳步,而且年輕的學者幾乎已經達成共識;甚至可以說,它已「贏得壓倒性的勝利」。可是我有種不安的感覺,或許二十年之後學界又會回到中間立場。真理一定是在這兩者之間的某處。

   
這 也與許多領域一樣,很難只定出同義式(辭彙的概念相同)和綜合式(第二句添加了新觀念)兩類,因為其間可以有好些級別。有些經文展示的意義完全相同;但有 些時候,第二句的意思稍微有些不同;還有些經文,第二句為第一句添加了許多含義。我在下面會作說明。許多研究指出,字有配對的現象(固定 同義字的組合,經常在一起使用);這結論反對平行之間總有進展的觀點。配對的字,如「土地/塵土」、「仇敵/敵人」、「雅各/以色列」、「聲音/言語」、「百姓/國家」等類似的組合,大半指向同義 的平行。但每一處都要由上下文來判斷。

    a
. 同義平行句是第二行重複第一行,幾乎沒有添加什麼新意。這常包括文法的平行,即第二行在文法上與第一行一致(如介係詞片語、主詞、動詞、受詞), 在意思上就很可能也一樣。有時候,讀者不應該將兩行之間語意上的差異擴大,因為那可能只是換一種說法,以增強效果。另一方面,添增新要點的情形也經常出 現,這是阿特爾、柏琳等人向傳統挑戰的原因。例如,許多人以詩篇二篇2-4節作為同義式的例子。讓我們一項一項來看這些配對。詩篇二篇2節上說:

   
地上的君王站立起來
   
掌權者集合在一起


   
雖然主詞(「地上的君王」/「掌權者」)很可能為同義,但是「站立起來」和「集合在一起」則有進展性,因為後者意味,「站立」之後已立定盟約。第3節也是如此:

    
「讓我們斷開他們的鎖鏈,」他們說,
     
「扔掉他們的束縛。」


   
當然,「鎖鏈」與「束縛」是指同一件東西,可是「斷開」與「扔掉」則有進展。這不可能只是句型上的差異。

   
另一方面,請思想以賽亞書五十三章5節:

   
但他為我們的過犯被刺透,
   
為我們的罪孽被壓傷;
   
加在他身上的刑罰使我們得平安,
   
因他受的傷我們得醫治。

   
前 面兩行比較像同義平行句,因為配對的字「刺透/壓傷」和「過犯/罪孽」,在意義上並沒有太大的差異。主張綜合法的人則認為,第二行強化了第一行,因 此兩行並非純粹同義。可是它既然沒有添加新意,所以應當可算為「同義的平行句」。後面兩行則顯然是綜合式。第三行講到意義,第四行談到結果。詩篇一O的平行概念則更困難:

   
他赦免你的一切罪孽
   
醫治你的一切疾病。


   
有些人將第二行解釋為身體的醫治。聖經的確將靈性與身體的醫治連在一起;在耶穌的醫治神跡中,這兩者經常結合在一起(參路五20)。可是我們必須小心,不要按這種亮光來擴大詩篇的平行句。雖然這解釋有可能,但是在詩篇一三篇卻有爭議。其中兩處配對的字「赦免/醫治」、「罪孽/疾病」在聖經 中常作同義字用,而在這裏的上下文中,我認為不應當將身體的醫治加在靈性的醫治之上。這裏的平行句法或許非常強,因此動詞乃是指靈性的醫治。不過,最近的 潮流卻是視第二行為身體的醫治。

    b
.進階平行句常被稱為「綜合平行句」,是指在思想上有進展,第二行添加了第一行的意思。有些人懷疑這種分類是否合理,因為進一步的意義就破壞了「平行」之意。不過,這是詩的形式,值得注意。事實上,它比同義平行句更加普遍。最著名的例子是詩篇一篇3節:

   
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
   
按時候結果子
   
葉子也不枯乾。
   
凡他所作的盡都興盛。


   
這裏有三個「臺階」,從種樹(第一行)到結果子(第二行)到長存(第三行)到豐收(第四行,這行不再用隱喻)。通常進展性非常明確,因此許多人認為,這根本不算平行句。例如,耶利米書五十章19節下為:

   
我必再領以色列回他的草場,
   
他必在迦密和巴珊吃草;
   
他的胃口必得飽足
   
在以法蓮山和基列境內。

   
第一、二行之間有一些進展(有些人稱它為同義,但是其思想從以色列的回來,進到後來的安然吃草)。第二個對句或許重複了第二行的思想,其平行句是來自韻律,而非含義。不過,這裏又從吃的動作進到結果(胃口飽足)。不過,讓我們看看詩篇一三九篇4節:

   
一個字出現在我舌上之前,
   
你已經完全知道,哦,上主。


   
這裏並沒有平行句,因為第二行是完成第一行的思想。

   
總 而言之,在同義到綜合到非平行(韻律式)的尺度上,它究竟立於哪一點,讀者必須讓詩行本身來說。通過我自己的研究,我承認柏琳和朗文的看法大半是正確的, 即:希伯來詩的傾向是在第二行添加含義。按我的研究,所謂同義的例子,幾乎每一個都略有綜合式的進展。阿特爾將這一派的思想作了總結,他主張:「節與節之 間活潑前進的看法,更接近實況,更符合聖經詩人的期待,因他們希望聽眾注意到他們的話」。不過,雖然這看法「更接近實況」,但當這一新的學派說,詩句「總 在」前進時,很可能也有誇張之嫌。

   
讓我們思想箴言三章13-20節,這也是常用來作同義平行句的例子。每一個配對實際上都展示出進階平行,如第16節:

   
她右手有長壽,
   
左手有富貴與尊榮。


   
又如第17節:
    她的道途愉快,
    她一路全是平安。
    但第14節卻完全是同義式:

   
因為她比銀子更有益
   
利潤比金子更多。


   
或許有人說,第二行使第一行更加生動(賽五十三5也可以這樣說),不過在意義上卻沒有不同。總之,我的結論為:某些時候(如賽五十三5;箴三 14)因為沒有進一步的澄清,所以這類詩行符合一般所謂的「同義平行句」。雖然略為增色(更生動或更具體),但意義卻仍相同。若有添加的意義,綜合(或形式)的發展程度則各自不同;要靠解經研究來判斷。


    c
.高潮平行句是進階平行句的一種,但是其中幾個單位將思想推至高潮。例如,詩篇八篇3-4節(4-5節被來二6-85;用): 
    我觀看你的天,
    你指頭所造成的,
    月亮和星宿,
    你所擺列陳設的,
    人算什麼,
    你竟想到他,
    世人之子算什麼,
    你竟眷顧他?
    前面四行逐一疊進,一步步推向第四節平行句的高潮結局。凱撒(Otto Kaiser)提到一種特殊的高潮平行句,其中第一行重複第一行的鑰字,再加上高潮的思想(1975322)。例如,詩篇二十九篇1節:

   
歸給上主,哦,大能者,
   
歸給上主榮耀與能力。
    
歸向上主合乎他名的榮耀,
   
敬拜上主在他聖潔的光耀中。



    d
.反義平行句是第三大類(另外兩類為同義與綜合),與另外兩類所強調的恰好相反。這類詩句第二行的意思不但不繼續第一行,而且與其相反。但這仍舊算是平行句法,因為第二行重述了第一行的概念,只是用反話來說。例如,箴言三章1節:

   
我兒,不要忘記我的法則,
       
反要將我的誠命存記於心。
   
這兩行都是講同樣的概念,只是從相反的角度來說。不過,有些時候對立的話也含有綜合平行的成分,就是第二行具澄清作用,例如,詩篇二十篇7節:

   
有人靠車,有人靠馬,
   
但我們信靠上主我們神的名。


   
第一行告訴我們不當靠的東西,第二行則說明當信靠誰。再看箴言一章7節:

   
敬畏上主是知識的開端,
   
愚妄人藐視智慧和訓誨。


   
這卷書中智慧和愚妄是主要的對比,但是從「敬畏上主」(第一行)到「智慧」(第二行)顯然有進展性。義人和惡人的對比也與此類似,如第三章33節:

   
上主咒詛惡人之家,
   
卻賜福予義人之家。



    e
.內裏反義平行句是一種特殊的反義平行句,其中兩行是與另外兩行成對比。通常出現於交錯形式,外端的一對與內裏的一對意思相反(AB BA),如馬索拉經文的詩篇三十篇 8-10節:

   
向你,哦,耶和華,我正呼求
   
向主,我正尋求恩惠。
   
流我血有何益呢?
    我下坑(有何益呢)?
    塵土豈能稱讚你?
    它豈能宣揚你的真理?
    垂聽吧,哦,耶和華,並向我施恩,
   
作我的幫助。


    f
.不完全平行句為:第二句省略了第一句的某個成分;這通常出現於同義的兩行,如,詩篇二十四篇1節缺了述語:

       
地是上主的,
   
並其中的萬物,     世界和住在其中的萬民。
    g
.穩定變異是第二行加上一個思想,補足第一行的遺漏。這比純粹的不完全形式出現得更頻繁,如詩篇十八篇17節:

   
他救我脫離我的勁敵,
   
脫離我的敵人,他們比我更強。

    3
.詩的用語和意象


    詩人運用許多修辭的技巧,如前幾章所提的同義、高潮與交錯等。此外,他們還用雙關語(文字遊戲)、頭韻(第一行的 開頭用同一個字母)、字母詩(每一行用接下來的一個字母開頭),和諧音(發音相似的字)。雙關語可用以賽亞書五章7節為例:「他指望的是公平 (miapat),誰知倒有暴虐(mlspah);指望的是公義(Sdaqah),誰知倒有冤聲(saqah)。」

    詩篇第一一九篇為頭韻和字母詩的最佳例子。這首壯麗的讚美詩在稱頌神的話語,它每一段的頭一個字母,是按著字母的順序排列,而在各段當中,每一行上帝的頭一個字母都相同(其他的字母詩有:詩二十 五,三十四,三十七,一一一,一一二;哀三)。諧音可舉耶利米書一章11-12節為例,上帝向耶利米顯示一根「杏樹枝」(saqed),將它與一項應許相 連、即他要「保守」(soqed)他的子民。凱瑟找到英文的相同說法:「上帝指示耶利米一根pussywillow(美洲柳樹)枝子,說:寸「如果我的子民不悔改,我就will-a-do(會這樣作)」。

   
詩體中最豐富的就是意象的運用。詩人不斷從日常生活裏舉例,說明他們要高舉的屬靈真理。在詩篇一篇3-4節,詩人描述義人為「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而相對之下,惡人則「如同糠紕,被風吹散」。詩體中到處可見這類直喻(伯三十8;詩三十一12;箴十一12;賽一30)。

   
隱喻則更常出現。阿摩司書四章1節的隱喻用得極為恰當,他向「巴珊的母牛」發言,說她們「欺負貧寒的,……又對你們的丈夫說:『拿酒來喝』」。在詩篇 十九篇l-2節,受造物被擬人化,成為傳令官(「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和外交特使(「沒有一種言語不聽見他們的聲音」)。隱喻最適合來描述上帝,如,說他是登基的君王、牧人、戰士、駕戰車者、父親、岩石、清泉………等等。

   
這類意象吸引讀者進人經文,促使他們從新的角度來看真理。當詩人要上帝「拿起大盾牌、小盾牌;起來幫助我」(詩三十五2),就是以上帝為得勝的戰士,與他 的子民一同爭戰,這使得全詩的意義更豐富,因為這詩篇主要是求上帝幫助,抵擋那些從前與大衛為友,如今卻譭謗他的人。在講道中運用這類意象的潛力很大!每一個例子都有待清楚的說明。

   
總 結來說,在解釋時,辨認出平行句的類型相當有幫助,使我們不至將過多的意思讀入第二行,並且能夠認出該段經文的要點為何。明白結構模式與其中的意象,會使 靈修更豐富,講道更生動。不過,隱喻雖帶來豐富,也帶來問題--不夠特定、準確。葛斯登伯格說:「詩的用語打破了理性世界觀的限制,以直覺來接觸 事物的本質。所以,詩人一定要用比較、歸納、非直接的言詞。」


    既是如此,我們就不能尋找「字面」意義,而要找出其「用意」為何,意即,從詩的上下文來看出其含義。例如,詩篇四十四篇 19節說:「你壓傷我們,使我們在狐狼之地作鬼魂」,這裏是指荒廢無人居住之地。這篇詩談到軍隊的潰敗(9-16節),這段乃是講到以色列在上帝面前無辜, 因而提出抗議,本節則重述打敗仗的情形(17-22節)。雖然這次的敗仗很嚴重,但「在狐狼之地作鬼魂。和「將宰的羊」(22節)都是隱喻,在詩體上可以這麼用,形容在滿懷敵意的鄰國之下,以色列長期以來所受到的仇視與痛苦。

詩的種類

    詩 歌起源於百姓的宗教生活,有團體、也有個人。散文不足以表達靈魂深處的感受,而詩歌則能深刻流露情感,在信仰與敬拜上成為一種不可或缺的方法。不同的宗教 需要,造成不同類型的讚美詩。希伯來的詩歌不具娛樂性,而是要在全國的生活中,並在它和耶和華的關係上,發揮作用。詩歌具崇拜方面的功能,調整百姓與上帝 的關係;又具講道功能,提醒百姓在上帝面前的責任。詩篇並不像今日的讚美詩一樣,只作點綴之用;在聖殿和會堂中,詩篇乃是崇拜聚會的焦點。先知從上帝而來 的話語常為詩歌的形式,並非無故。詩歌不僅便於記憶,其中的資訊也更動人情感,能力更強。

    1
.戰歌


    戰歌是詩歌最早的形式之一。很多人認為,出埃及記十七章16節全民備戰的呼召,士師記七章1820節的戰爭口號(或許民十35-36也是如此),都有詩歌的意味。最出名的是摩西(出十五1-18)和底波拉(士五)的凱旋之歌;此外還有民數記二十一章27-30節勝過摩押人之歌,和撒母耳記上十八章7節,二十一章 11節,二十九章5節對大衛英勇的讚揚(「掃羅殺死千千,大衛殺死萬萬」)等。後面一例沒有強調對上帝的倚賴,不過其他大部分都因上帝的手制服仇敵而歡欣鼓舞。榮耀屬於耶和華,他將擄物與尊榮和他的子民分享。

    2
.情歌

    情歌成為詩歌的第二大類。立刻躍入我們心頭的,便是雅歌--那歷世歷代以來讓學者困擾的書卷。蔡爾茲(BSChilds)論到本書在歷史上的五種解釋法:

1)猶太教與初期教會(以及現代的倪柝聲等人)將它寓意化,解為上帝或基督對他子民之愛;

2)有些現代學者認為它是被擄之後對上帝之愛的教誨(類似第一項);

3)常見的解釋是視之為戲劇,或是描述一位女子與她愛人的故事(傳統看法),或是三個角色的故事(君王要引誘女子離開她的愛人);

4)大部分現代批判家認為,其結構不具進展性,因而認為它是世俗情歌的收集,或許是以讚美詩為其模式;

5)少數人認為,這卷書以愛情為意象,是以色列節期時宗教儀式中所用。

   
以 上第三與第四種的可能性最大,我個人的偏好是視它為一首情詩,描述一位美麗的女子與她愛人的故事,將她的愛人描寫成鄉間的牧人和君王。既然這兩幅圖都與大 衛相關,並延及他的兒子所羅門,我認為沒有理由視之為複雜(且困難重重)的三角劇。我也不認為其中的架構鬆散到只是詩集的地步。中心的特色是兩人之間的愛 情。這首詩只是略具結構佈局,而其中愛的關係從頭到尾一樣堅定。所以,它主要是一首情歌,非常適用於婚姻講座。

    3
.哀歌

    哀歌是最常見的詩歌。整個詩篇中共有六十餘篇為哀歌,包括個人的(如詩三,五-七,十三,十七,二十二,二十五-二十八,三十一,三十八-四十,四十二-四十三,五十一,五十四-五十七,六十九-七十一,一二,一三九,一四二)和整體的(如詩九,十二,四十四,五十八,六十,七十,七十九 -八十,九十四,一三七),就是詩人或全國在痛苦中向上帝呼求。在詩篇之外,大衛還有兩首哀歌,為掃羅和約拿單(撒下一7-27)和押尼珥(撒下三 33-34)而寫。這類詩歌為悲慘的遭遇傷痛,並向上帝求助。

   
海斯注意到哀歌的結構有七個共同的要點:

1)向上帝說話(如詩二十二1所記被棄絕的感受:「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什麼離棄我?」),通常吐露信靠之心(七十一1:「在你裏面,哦,耶和華,我要找避難所;願我永不致蒙羞」);

2)對痛苦的描述,通常是用比擬的說法(五十七4:「我在獅子當中……他們的牙齒是槍,是箭」),有時說到自己的安危(六十九2:「我陷在污泥中」),甚至會對上帝發出埋怨(四十四9:「但你已經拒絕了我們,羞辱了我們」);

3)祈求拯救,一方面脫離險境(三7上:「起來,哦,上主!救我,哦,我的上帝!」),一方面擊敗敵人(三7下:「因為你打了我一切 仇敵的腮骨;你敲碎惡人的牙齒」);

4)陳明對耶和華的信心或信靠(十二7:「哦,耶和華,你必保護我們;你必保佑我們永遠脫離這世代的人。」;

5)認罪 (二十五11下:「赦免我的罪,因為我的罪重大」),或肯定自己的無辜(十七3-5:「你熬煉我,卻找不著什麼……我不行強暴人的道路……我的兩腳未曾滑跌」);

6)起誓,如果上帝應允所求,便要作某事(五十六12:「我一定會將所起的誓獻上,哦,上帝;我要將感謝祭獻給你」),也常包括提醒上帝履行它的約 (七十四18:「紀念這事,哦,上主」;

7)結論,或許是讚美(五十七11:「願你崇高,哦,上帝,過於諸天;願你的榮耀高過全地」),或許是重述請求 (八十19:「讓我們復原,哦,上主,全能的上帝;願你的臉光照我們,我們便能得救」)。很少有幾篇詩完全具備以上各點。不過,這些的確是衷歌的主要成分。

   
這類詩篇對每個信徒的價值是顯而易見的。若有疾病纏身(詩六,十三,三十一,三十八,三十九,八十八,一二),或遭仇敵欺淩(三,九,十,十三,三 十五,五十二-五十七,六十二,六十九,八十六,一九,一二,一三九),或感受到自己有罪(二十五,三十八,三十九,四十一,五十一),都可以從哀歌中找到祈禱的榜樣,也從中得到安慰。許多人聲稱,可以直接用這些詩歌來祈禱;我同意,但是我自己比較喜歡的方式是:透過默想,將它處境化,然後再用它們來祈禱,以反映出我本身的情況。

    4
.讚美詩

    讚美詩是聖經的詩歌中最接近純粹崇拜的一類。它們不是憂傷或需要的產品,而是因敬拜耶和華的喜樂直接發出的稱頌。這類詩歌提醒我們基督徒生活的真義,如韋斯敏斯特信仰告白中所說,人的目標為「榮耀上帝,並永遠以他為樂」。所有的讚美詩結構幾乎都相同:呼籲上帝(一三九1:「上主啊,你已經鑒察我,認識我」);敬拜的宣召(一百一十一1:「我要一心稱謝上主」);讚美耶和華的動機和敬拜的理由,通常是講論神的屬性與作為(一百一十一2:「他的作為榮耀又偉大」);最後為結論,重複讚美的呼召,通常包括一連串的稱頌(一百一十一1O:「讚美永遠歸於他」)。

    費依與司陶特注意到讚美詩的三種特殊類型:稱頌耶和華為創造者(詩八,十九,一四,一四八)、為以色列的保護者與賜福者(六十六,一○○,一一 四,一四九)、為歷史之主(三十三,一三,一一三,一一七,一四五-一四七)。有幾首讚美詩詳述神在以色列中曾行的奇妙拯救,顯明它掌握歷史(七十八, 一五~一六,一三五-一三六)。這些詩重提以色列的失敗,與上帝的信實作對比,呼召全國更新立約的承諾。在收割慶典與節期時,到聖殿朝聖時(八十四,八 十七,一二二,一三二)、打了勝仗之後(詩六十八;馬喀比書上卷四-五),和特殊歡樂的場合,都會吟唱這類讚美詩。哈利路亞詩(一一三-一一八)成為逾越 節時必用的詩歌,也是會堂敬拜的一部分。這些詩篇的內容,從上帝對受壓迫者的憐憫(一一三)進到他救贖的能力(一一四),和對以色列的幫助(一一五),再進到以色列對雅巍的讚美與感謝(一一六-一一八),這些不但在當初寫作和吟詠時,帶給人又新鮮又深入的崇拜經驗,今日依然如此。

    5.感恩詩

    感恩詩比讚美詩更特定一些,是感謝神回應特殊的禱告。我們幾乎可以說,哀歌與感恩詩構成宗教信仰的「前」和「後」:哀歌將問題擺在上帝面前,而感恩詩則讚美它的回應。感恩詩也像哀歌一樣,分為個人(詩十八,三十,三十二,三十四,四十,六十六,九十二,一O三,一一六,一一八,一三 八)和整體(六十五,六十七,七十五,一O七,一二四,一三六)兩類。

    在個人方面,當上帝拯救他們脫離造成哀歌的困境之後,他們就唱感恩詩。約拿在大魚腹中的禱告便是如此(拿二2-9),在感恩中覆述當時的險況(2-5節)與悔改(6-7節),然後誓言要向耶和華獻祭,並還債(9節)。除了感謝上帝的拯救之外, 這類詩通常還應許將來要效忠於上帝,敬拜他(十八49:「因此我要在萬邦中讚美你,哦,耶和華」),特別要把榮耀歸給耶和華,因為它擊敗詩人的仇敵(十八39:「你賜我力量能以爭戰;你制服我的敵人」),或因詩人從病中痊癒(三十3:「上主啊,你曾將我的靈魂從陰間救上來;你救我,使我不致落入墳墓」)。

   在感恩詩的結構中有六種成分: 
   邀請人來感謝雅巍或讚美他(詩三十25,三十四2-4,一一八1-4

   
敘述困難與拯救的經過(詩十八4-20,三十二3-5,四十2-4,四十一5-10,一一六3-4,一一八10-14

   
讚美耶和華,承認他的拯救之工(詩十八47-49,三十2-412-13,四十6,九十二5-6,一一八l428-29

   
奉獻的公式,獻上祭物(詩一一八21,一三○2,一三八l-2;賽十二1

   
為參與慶典的人祝福(詩二十二27RSV 26],四十5RSV4〕,四十一RSV 1〕,一一八8-9

   
勸勉(詩三十二 8-9,三十四 1012-15,四十 5,一一八89

   
有幾篇詩(十-,十六,二十三,二十五,二十七,六十二,九十一,一一一,一二五,一三一)讚美神的賜福保護,並呼籲人信靠他的眷顧。這些詩歌對處在苦難中的人極有意義,與新約所教導的信靠(如彼前五7)類似。


    6
.歡慶與確認之歌

    歡 慶與確認之歌包含幾類讚美詩,慶賀上帝與王和全國立約的關係。這些詩歌是以色列自我意識的核心,因此應當劃規為同一類。不過,大部分學者都將它們分開。最 中心的是更新立約之詩(五十,八十 一),或許是在每年聖約儀式中詠唱,這些詩對今日的靈性更新也很有價值。大衛的立約之詩(八十九,一三二)慶賀上帝揀選大衛家,具彌賽亞含義。這些詩篇確 認上帝對以色列的揀選與呼召,作他特殊的子民。

   王室詩又分幾種。加冕詩(二,七十二,一O一,一一O) 與登基詩(二十四,二十九,四十七,九十三,九十五~九十九),是描寫登上寶座的情形,即加冕典禮、在耶和華面前宣誓就職、受膏、接受百姓的朝拜。登基詩 不單包括加冕的那一次場合,還包含每一年王權的慶典。有些學者認為,這些詩也教導耶和華對以色列的主權,但這看法的證據很弱,可能性不大。這些詩篇明顯具 彌賽亞含義,這一點常遮掩了它們在全國生活中的深刻神學影響。在探討其中末世的特性之前,我們一定要 先瞭解它們在歷史中的意義。另外一些王室詩還包括哀歌(八十九,一四四)、為勝利的感恩(十八,一一八)、戰爭的準備(二十,二十七),和王的婚禮(四十 五)。每一篇都是以王為中心。

   
還 有一類為錫安之歌,讚美上帝賜下聖城耶路撒冷。這些詩歌頌耶路撒冷的歷史--最早與亞伯拉罕、摩西相連,後來大衛選定它為新的首都;而這城的聖名--錫安 --成為詩的中心。妥拉規定,每一年都必須朝聖,這神聖又歡愉的場景,是第八十四篇和一二二篇的內容。朝聖者進入聖所的一刻,是第十五篇與二十四篇慶賀的 重點。所謂錫安之歌(四十六,四十八,七十六,八十七,一二五)傳揚上帝的揀選、它對聖城和聖殿的保護,以及聖城的平安,不受仇敵攪擾。所以,詩中要求朝 聖者,甚至全國,都來觀看上帝在那裏的作為。

    7
.智慧和訓誨詩

    智 慧和訓誨詩(一,三十六,三十七,四十九,七十三,一一九,一二七,一二八,一三三)和箴言一樣,都頌讚智慧,視之為上帝賜給他子民的厚禮,並將智慧與上 帝的話和妥拉相連。詩中呼籲百姓要知道自己的特權與責任,聽從上帝的智慧,在靈裏保持純淨與順服。這些詩和箴言一樣,將義人的路和惡人的路相比(詩一,四 十九,七十三),並應許忠心者必然興旺(一,一一二,一一九,一二七-一二八)。這些詩歌倫理性極高,很容易應用在現代基督徒身上。

    8
.咒詛詩

    咒詛詩(十二,三十五,五十二,五十七一五十九,六十九,七十,八十三,一九,一三七,一四)通常是哀歌,講述極大的苦難與想要申冤的急切。因此詩篇一三七篇8-9節有這樣的話:「拿你的嬰孩摔在磐石上的,那人便為有福。」

    現代人對這類話語感到震驚、過分,許多人懷疑聖經作者的倫理程度。然而,有幾點必須注意。作者實際上是在向上帝埋怨被擄的光景,如詩篇第一三七篇。同時,他也聽從上帝在申命記三十二章35節(羅十二19)的命令:「申冤在我,我必報應。」

    作者是根據聖約中的咒詛(申二十八53-57,三十二25),呼籲上帝來審判;這些咒詛是為了除掉犯罪者,包括家人在內(1981183)。以上所用誇大式的辭彙,在這類情緒高漲的經文中很普遍。

   
簡言之,這些話與新約「愛仇敵」的教導並不衝突。若一個人能將所有的敵意都向上帝傾吐,這個舉動就會開啟憐憫之門,和羅馬書十二章20節(箴二十五 21-22) 類似。事實上,受到極大打擊的人(如孩童時受到虐待),若默想並應用這些詩篇,可能會產生治療效果。把內心自然產生的恨意向上帝傾倒,受害者會感覺得到自 由,而能夠去「愛那不可愛的」。我們必須記住,除了第八十三篇和一三七篇之外,以上各篇都是大衛寫的,而他向掃羅卻顯出極大的憐憫和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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