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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4日 星期一

啟示錄對基督工作之描述


啟示錄對基督工作的描述,自然與祂的名稱和身份息息相關。基本上,基督的工作在啟示錄中,可分為過去,現在和將來。基督過去的死與得勝,祂現在對教會說話,及祂將來的再來。雖然啟示錄對未來擁有濃厚的興趣,它對基督現在工作的描述也比將來的還多。

啟示錄描述基督現在正在天上與「坐寶座的」同掌權,祂是被敬拜的對象(15; 42; 57~14; 141)。祂掌管宇宙所有的勢力(116; 21)包括死亡的權勢。祂在教會中間,也與教會同在(113; 21),祂知道教會的情況和基督徒的心(22, 23),祂責備,管教,表明祂的愛,恨,給予悔改的空間(24, 21; 319),給予服事的機會(38),賜予恩惠(2221)。在這一切之上,祂說話(11; 27; 224; 41; 1615; 226; 2220)。

基本上,啟示錄對基督現在的工作之描述可分為「被動」和「主動」的層面。兩者都含有豐富的神學意義:基督「被動」的接受敬拜強調祂主要的爭戰和工作已完成了,祂現在在寶座上與上帝一同掌權;基督現在「主動」的工作是對教會信徒說話。祂對教會和信徒的鼓勵,責備,管教和愛護都是藉著祂說話的行動而傳遞出來的(21~322; 69~11)。

因此,在啟示錄的異象中,基督現在唯一的「武器」就是祂口中的劍(116; 1915)。這位正在向教會說話的基督,更在啟示錄中不斷的強調祂是將來要來的那一位(311; 227, 12)。

基督在教會中間,對教會說話,並應許教會祂要再來,完成祂已開始的拯救和審判之工。這基督觀帶給信徒與世界真實的盼望。特別當我們把基督此一舉動與基督的身份連上關係時,它所引發的盼望更是紮實。

在啟示錄中,基督不斷的被稱為那「真實」的(37; 610; 1911),祂的道途是「誠實」的(153; 167; 192),祂的話是「真實」的(199; 215; 226)。因此,基督徒的盼望也是真實的,它不是一種無把握的期盼,或某種積極的思想,或敬虔主義的口號,它不是源自人們自己的祈盼和領悟,乃是源自基督本身的真實和參與。祂不是那說謊者,祂的話是真實可靠。

因此,祂所傳遞的盼望也是真實要兌現的。所以,基督徒的盼望不是由內而發的,乃是又外而入的,藉著啟示的基督顯明在信徒心裡,藉著祂真實的道栽植在跟隨基督的人的信念中。因此「基督徒的盼望不是一種積極的感覺,乃是從死而復活的基督之心而發出的活力。」

啟示錄對基督的稱呼




啟示錄對耶穌之身份的描述可說是冠蓋全新約。它給予耶穌許多不同的名稱,而這些名稱的數目及它們在書中出現的頻率遠超過聖經其他的書卷。其中包括「阿拉法」、「俄梅戛」(216; 2213)、「聖潔」、「真實」(37)、「羔羊」、「獅子」(45)、「大衛之根」(55)、「明亮的晨星」(2216)、「神之道」(1913)、「萬王之王」、「萬主之主」(1916)等不同的稱號。

於 此探討啟示錄中最具代表性的其中兩個稱呼:「羔羊」和「獅子」。這兩個稱號同時在啟示錄第五章出現。此章記載約翰看見天上寶座的異象,他看見「坐寶座的」 手中拿著一卷用七印封嚴的書卷。然後,約翰描述自己因為聽見天使宣告說,沒有人能展開這書卷而號啕大哭。在哭的當兒,有一位長老對他說:「不要哭!看哪,猶大支派中的獅子,大衛的根,他已得勝,能以展開那書卷,揭開那七印。」
 
接著,約翰看見「羔羊」從「坐寶座的」手中接過並開啟此天上的書卷(47~10; 61, 81)。這一幕鏡頭,真是令人費解。不是說是「獅子」要開印揭書嗎?怎麼會變成「羔羊」呢?為什麼在沒有任何交代的情況之下,「獅子」變成了「羔羊」呢?這實在是一個在文學史上最挑逗思維,神學意義上最意味深長的其中一幅圖像。我們該如何闡釋呢?是「獅子」還是「羔羊」揭開書卷呢?
 
若我們細讀並品味整卷啟示錄對基督的描述時,我們不難發現到耶穌既是「獅子」,卻又是被殺的「羔羊」。如果說在第五章,「獅子」變成了「羔羊」,那麼在啟示錄的其他部份,「羔羊」也變成了「獅子」:「羔羊」的忿怒如「獅子」之可怕,使人藏躲(616~17);「羔羊」如「獅子」爭戰,「羔羊」的威望如「獅子」,乃「萬王之王」,「萬主之主」(1714)。這「獅子羔羊」乃是基督身份比較全面的描述,耶穌不只是獅子,也不只是羔羊,祂是「獅子羔羊」。
 
第五章挑逗性的描述,就是為了要刻劃出這文字本身所難以代表的觀念。在此段的描述中,約翰起初所聽見的(「猶大支派中的獅子能以展開那書卷,揭開那七印」),解釋他後來所看見的(羔羊開印)。但他後來所看見的,又補充他先前所聽見的。如此,「獅子」與「羔羊」彼此互相解釋。
 
獅子的基督代表了爭戰、得勝、君王。這些含意在「基督再來」之主題中不斷的出現,也是啟示錄故事發展的大概念。但是,此爭戰、得勝、掌王權的主要概念並不是建立在權力鬥爭的基礎上,乃是建立在死亡捨命的基礎上。
 
羔羊的基督指向基督的死。「羔羊」在啟示錄中出現了廿八次,指向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犧牲流血,成為世人的贖罪祭(714; 1211)。此章描述「獅子」時,說明祂已得勝(55),描述「羔羊」時,說明祂是被殺過的(56,如此的架構編排刻劃出耶穌的「被殺」就是「得勝」。就如「獅子」就是「羔羊」的對比,「獅子」的「得勝」就是「羔羊」的「被殺」。「獅子」解釋「羔羊」,「得勝」解釋「被殺」。
 
這 個「獅子羔羊」的基督觀帶出一種超俗的盼望。死亡不是終局,乃是得勝和能力。在人文的觀念中,「獅子」不可能是「羔羊」,「羔羊」也不可能變為「獅子」, 死亡不可能是希望,犧牲不可能是得著。但是,上帝啟示約翰的視象說明這才是真實的。「獅子」得權柄,成為萬王之王的途徑乃是藉著祂「羔羊」的身份和工作。 十字架不是耶穌在世界權勢的手中被擊敗的記號,它乃是世界權勢在基督的手中──流血的手中──被擊敗的記號。
 
這個「獅子羔羊」的基督觀催促我們從新整理盼望的內容和途徑。人類在死亡和危險的威脅下,把希望寄託在軍事,政治和經濟的勢力上,盼望藉著鞏固這些勢力,能夠重尋生活的安全感和盼望。可是,如果我們所盼望的是錯誤的幻影,我們的盼望必破滅。
 
啟 示錄此卷書在兩千年前已經針對人們對世界失望之情,引介了另一種的盼望。這種盼望不是建立在軍事的能力和世俗的權勢上,它乃是用建立在基督的死亡和犧牲 上。雖然放棄世俗的權勢,它不放棄這個世界。雖然不是藉著軍事的能力,但是它也是軍事性的。「獅子羔羊」愛這世界,為這世界而犧牲,祂的犧牲之舉不是被動 的順命,乃是積極與邪惡對抗的軍事策略。
 
在啟示錄中,這「獅子羔羊」的基督論成為了作主門徒的呼召。基督的故事成為了基督教會的故事。基督的死和得勝之故事成為了基督徒的故事,他們的呼召也是為主死,以贏得勝利(1211)。基督的死和得勝是祂為世界帶來盼望的關鍵性工作,為主死,得勝自我也將是門徒們為世界帶來盼望的關鍵性服事。
 
「啟示錄並非想要引發被動的退縮來面對邪惡,也不是要以終必逃過大難的信念來安慰基督徒,而是促使我們所有人悔改並且呼召我們追隨基督那毫不妥協的見證道路啟示錄以上帝對全球境況的審判挑戰我們,但也呼召我們同樣對整個世界心存盼望。它邀請我們主動參與上帝為其世界所心存的盼望。」
 
因此,基督徒的盼望是建立在基督的死和得勝之上,藉著信徒每天的死和悔改呈現出來。正如保羅所宣告的:「我 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裏,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上帝,不是出於我們。我們四面受敵,卻不被困住;心裏作難,卻不至失望;遭逼迫,卻不被丟棄;打倒了,卻 不至死亡。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因為我們這活著的人,是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使耶穌的生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顯明出來。」 (林後47~18




2013年10月7日 星期一

基督耶穌的教訓


   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所講的無不是實用的基督教教義。也許對許多人來說,這些教訓並不太實用。但是,主所訓悔的,從頭到尾都是有關日常實際生活的事。從祂 的這些教訓中,我們獲得有關行事為人、意念動機、禱告、憂慮以及其它種種生活方面的實際教導。但是這些具體課題背後的根據是什麼呢?

    主耶穌在教導中指出,信仰生活的根基在乎對上帝的認識,即對上帝的本質和上帝的道路的瞭解。主告訴我們,我們禱告最基本的出發點是:承認上帝是我們的天父,我們是衪的兒女,並且確信衪在我們祈求以先已經知道我們的需要。

    整篇「主禱文」可以說是一份教義手冊,(如果真的有「教義手冊」這回事的話)。 「主禱文」提到上帝為父,衪高居在天、衪的聖潔、衪的名、衪的國度和衪國度的降臨、衪神聖旨意的本質、衪的保守和供應、衪的赦罪、以及魔鬼的存在和試探誘 惑的問題。在登山寶訓中,那被譽為 「天國生活藍圖」的教導,乃是對上帝的知識,以及上帝的屬性和作為的展述,而這些即成為我們在世一切實際信仰生活的依歸。

  對於主的其它教導亦然。《馬太》二十四章至二十五章、《馬可》十三章、《路加》二十一536這幾段被喻為「袖珍啟示錄」的經文,乃是主在世上對「末後的事」的教導。看它至今產生了何等實際的迴響!主耶穌並沒有只為傳講知識而傳講。衪教導、裝備門徒,無論在順境或逆境之中都要活出基督徒真正的生命素 質。

  在《約翰福音》十三章至十七章中,主耶穌在被賣之前於馬可樓上給十一個門徒的最後贈言,更清楚地表現了這一點。在那個時刻,我們的主心裡感受到極大的痛苦,《聖經》說衪「心裡憂愁」(約 13:21); 而他的門徒呢,顯然也感受到沉重的壓力和極大的苦惱,《聖經》說他們也是「心裡憂愁」(14:1,27)。這時,主怎樣行、怎樣反應呢?我們的主只把思 想集中在今日教會視之為至高至聖的基督教教義上面。主的思想提升到「三一上帝論」的教義上,衪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 在,就是真理的聖靈。」(14:1617),「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 (14:7,9,10),「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說,祂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16:15)

    同時,我們的主也思想到有關「上帝的榮耀」的真 理,祂說:「如今人子得了榮耀,上帝在人子身上也得了榮耀。上帝要因自己榮耀人子,並且要快快的榮耀祂。」(13:3132),「父啊!時候到了,願你榮耀 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17:1),「父啊!我在哪裡,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裡,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 我了。」(17:24)

   如今,我們應當如何著手發掘這些寶貴、豐富字句中的含義呢?我們首先必須清楚認識一點,這些偉大的真理、就是那些常常被我們妄自視為只屬於「教義」範 疇的東西,正是主在最有實際需要的時刻用以激勵門徒、甚至用以自持的基礎。衪好像在說:「唯有抓住這些真理的核心,人才能在屬靈經歷的幽谷中站立得住。」

   種種例證足以告訴我們:基督教教義是有其實際功用的。我們必須再度反省我們向來對教義性教導所持的態度和反應,好叫我們今後能更正確地將我們的屬靈經驗 與教義一同結合起來。長久以來,有太多的信徒一直視教義為不切實際、枯燥乏味、甚至是沒有多大用處的東西。但是,如果我們厭棄上帝在《聖經》裡所賜給我們 的教義,我們怎能說自己是在順服、聆聽主的教導呢?我們的主在世的生活,是再現實不過了。然而衪卻是用教義性的教導來餵養我們,好叫我們的生命成長得健全 紮實、滿有恩典。

人子的登基與掌權

    耶穌基督有關人子的言論中,有一類是談及將來的事。在這一類的話語中,有些似乎比較容易明白,例如他在橄欖山預言中所說的:「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太廿四30,參可十三26

    我們可輕易地解釋為主再來的預言。但若將這橄欖山的預言與路加福音同樣的記載比較,我們發現路加很明顯地認為橄欖山預言與耶路撒冷被毀有關(路廿一2024)。這種現象引起了一個問題:到底人子在甚麼時候掌權?

    這問題的產生,不僅是由於比較橄欖山預言才引起,在耶穌基督的教訓中,他還說過兩句話,似乎表示他再來掌權的日子很快便會臨到。當他差遣十二門徒去傳福音時,馬太告訴我們他曾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以色列的城邑,你們還沒有走遍,人子就到了。」(太十23

    在該撒利亞腓立比路上,他也告訴門徒:「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裡的人,有人未嘗死味以前,必看到人子降臨在他的國裡。」(太十六28;可九1;路九27

    同樣,在約翰福音最後晚餐的談話記錄(約十四至十六),我們也可看到耶穌基督談及他再來的日子,有時似乎是相當遙遠(約十四3)有時卻似乎是說在最近的將來便會發生(約十四18)。

    對於上述的現象,史懷哲A.Schweitzer的解釋是:耶穌本以為上帝國在他的時代會實現,後來發現沒有實現,遂以死催促它的降臨;實際上,整個初期教會都要面臨的,便是上帝國遲遲都未實現這問題。不過,也有人根據聖經找出較合理的解釋,認為耶穌基督的話在登山變像或復活、或聖靈降臨、或耶路撒冷被毀時應驗。

    耶穌基督的復活是最重要的事件。馬可福音記載門徒在復活的早上,見到耶穌而害怕(可十六56),因為他們見到了「上帝的兒子」;路加福音強調基督復活是進入榮耀,應驗先知的話,從此開始了救恩計劃(路廿四25274449);約翰福音亦同樣指出他的復活顯出上帝子的榮耀(約十二29,廿28),而且開始新生命的創造(約廿2223);馬太福音的主題則更加明顯,耶穌基督宣告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已賜給我了。」(太廿八18

    他受試探時拒絕了撒但所提供的權柄,卻在復活之後,終於從上帝那裡得到了,從此便開始了向萬民傳福音的時代。因此,我們可說耶穌基督在受洗時是被膏立為王,在復活時則是他登基的時候。登山變像所彰顯的榮耀,事實上便是他復活後的榮耀。

    上述的解釋,並不否認聖靈的降臨和那路撒冷被毀與基督為王的事有關。聖經中一再強調聖靈是那要來者在未世所要賜下的恩典(路廿四49,參徒一45,太三11等),所以聖靈的降臨事實上可與復活看為一件事(參約十四1618)。至於耶路撒冷被毀,無論我們看它是未日的預象或前奏,它顯然是一種審判的結果——報應日子的來臨(路廿一22)。

    綜合耶穌基督關乎未來的教訓,我們可說耶穌基督的復活是他正式掌權之時,聖靈的降臨與耶路撒冷被毀都是他權柄的彰顯。但是,這種解釋並沒有排除他再來掌權的事實。根據路加的記載,耶路撒冷的被毀並沒有立刻帶進末日的來臨,隨著被毀而來的是一段「外邦人的日期」(路廿一24)。馬太福音也記著說:「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太廿四14

    而且在前三福音中,都提及一段天翻地覆人子再臨的話(太廿四2931;可十2427;路廿一2527)。因此我們可以說,耶穌基督在全地掌權之時,是他再來之時。

上帝的兒子之膏立

 從歷史的角度而言,雖然耶穌基督降生是要為王。但他正式被膏立,卻是在受洗之時。根據馬太、馬可、路加前三福音的記載,耶穌受洗時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7  ;可一11  ;路三22

 目前解經家多同意這句話是取自詩二7及賽四十二1

 詩二7出自一首著名的論彌賽亞的詩篇,因此這天上的聲音可說是耶穌基督在受洗時被膏立的證明。在耶穌受試探的故事中,我們也看到撒但接受了耶穌是上帝兒子的事實,而且承認他主要的任務是要得到地上萬國(大四111)。從此,我們看到耶穌從事兩種工作──方面他宣講上帝國的福音,另一方面趕鬼醫病(太四2325)。他趕鬼醫病的工作,證明了「上帝的國臨到」(太十28;路十一20)。

    不過,在福音書的記載中,我們卻也發現一個相當獨特的現象,那就是福音書中直接或間接稱耶穌為「基督」或「彌賽亞」的經文非常少;幾段重要的經文,都是記載該撒利亞腓立比的事件以後才發生的事。與這現象有關的,便是馬可福音特別記載耶穌屢次禁止污鬼和人宣告他的身份(可一253344),甚至是在該撒利亞腓立比的路上,門徒承認他是基督時,他也禁止他們向外人宣揚(太十六20)。這種現象的出現,並非表示耶穌自己否認基督的身份,而是因為當代人對這名稱的瞭解與耶穌本人的看法甚為不同。

    根據約翰福音的記載,當代一般人對「王」的瞭解顯然帶有濃厚的政治意識,因此耶穌拒絕猶太人「龍袍加身」(約六1415),而且也對彼拉多解釋他的王權不是政治性的(約十八3337)。在耶穌自己的眼中,他的身份與工作可用兩個更好的名詞來表達。

    第一是「耶和華的僕人」。他受洗時天上的聲音所引用的另一段經文——賽四十二1,便是出自「耶和華受苦的僕人」的詩歌。耶穌基督在拿撒勒,也會引用當中以賽亞六十一的詩歌來表明他的使命與工作。當他說自己的使命是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十45)時,則可能是採用了賽五十13至五十三10的話。馬太福音作者便是以此為線索,解釋耶穌基督醫病的行動(太八17,十二1721)。

    另一個說明耶穌工作與使命的名稱,便是「人子」。在新約中,這名詞主要出於四福音,而且是耶穌最常用的一個名稱。在四福音以外,只有司提反(徒七56)和約翰(啟一13)各用過一次。由於這名稱在使徒時代幾乎沒有人用過,而四福音中又是耶穌的話,最合理的解釋,便是承認它是耶穌在世時自己的稱謂,但後來的基督徒發現另一些名詞更足以表達他們對耶穌的認識,因此便不再採用。

    「人子」這名詞到底表達些甚麼呢?我們可從兩方面探討。首先,這名詞在舊約出現過。在詩八4,「人子」指的便是世人,在以西結書,「人子」是耶和華對先知以西結的稱呼(結二13等);在但以理書第七章,那「像人子」的一方面「駕著天雲而來」,有屬天的來源,另一方面是患難中上帝的百姓的首領,從上帝領受了國度與權柄。

    其次,我們可研究耶穌所講的話,這些話可歸納為三大類。第一類是論及人子在地上的權柄。例如「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可二28  ;太十二8;路六5);「人子有赦罪的權柄」(可二10  ;太九9;路五24)。有人認為這一類話語中    「人子」是指「人」而言,但整段經文並不支持這種理論。「人子」是主耶穌自己的代號。特別是當他宣稱自己有赦罪的權柄時,他清楚地表示他與一般人不同。第二類經文是論及人子必須受苦,如可八31,太十六21,路九22。在文脈中,耶穌用「人子」代替門徒所用的「基督」,而在上面我們已看到他以「耶和華受苦的僕人」說明他對基督使命的認識,而這種先受苦後做王的觀念,在以賽亞書五十三章及但以理書第七章都同樣出現。第三類的經文是論到入子要駕雲而臨,滿有榮耀和權柄,如太廿四27、廿六64  ;可十三26、十四62;路廿一27、廿二69。這一類的經文顯然是取材自但以理書第七章,而且也有受苦者得伸冤的看法。

    在 上述三類有關人子的話語中,我們可看到耶穌基督在世時,會清楚地表明他自己的身份與工作,他有超乎自然的源頭,卻又是聖徒的領袖。在世上他要宣告上帝赦罪 之 恩,但卻也為世人的罪受苦,以便引進上帝的國度。在他離世前的聖餐中,他便將自己死亡的意義清楚地表明出來:他的死是建立新約的血,要引進上帝國的來臨 (路 廿二1420)。

上帝的兒子之降生

    聖經裡有關耶穌基督降生的記載,有幾個共同的特點值得我們注意:

    第一、無論是馬太福音,路加福音或約翰福音,作者們都同意耶穌基督的降生是舊約預言的應驗。約翰福音以道成肉身滿有恩典與真理說明他降生的意義(約一14),馬太福音告訴我們耶穌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太一117),他的降生應驗了以賽亞(賽七14;太一23)和彌迦(彌五2;太二6)的預言。路加福音則特別用耶穌降生時代幾個敬虔人的詩歌和天使的詩歌,清楚地指出他的降生乃是舊約盼望實現的曙光(路一46556779142932)。

    第二個共同點,是馬太和路加都指出:主降生的整個過程都是在超自然的力量和控制下實現。路加刻劃耶穌降生的可能性,可用一37的話作代表:「出於上帝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馬利亞因相信了上帝的話而蒙福,撒迦利亞則因不信而受懲罰。在馬太的記載中,上帝超自然的干預特別顯明在約瑟的內心掙扎、「博士」問路、耶穌父母逃離猶大以至定居加利利這些過程中(太一18至二23)。

    第三、耶穌降生的目的,是要作以色列人的王。馬太引用彌迦的話說他出生伯利恆,表示「有一位君王,要從你那裡出來」(太二6)。路加雖然強調他的降生是要成為萬人的救主(路二1011),卻也記載了天使對馬利亞說的話:「主上帝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路一3233)他的降生,為「一切盼望耶路撒冷得救贖的人」(路二38)帶來了安慰。

    第四、他的身份是上帝的兒子。在馬太福音,這個「兒子」是以色列人的代表(太二1518),然而,他的降生卻也同時表示「上帝與我們同在。」(太一23)路加的記載則更為明顯:「他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路一32)一方面,這「兒子」的稱呼顯然有舊約的背景,與上帝給大衛的應許有關(撒下七14),但是路一31又同時暗示他的降生也實現了賽七14的預言(童女懷孕生子),可見這兒子的身份不僅是君王(因而為「天子」)那麼簡單了。無論如何,這「兒子」的觀念在耶穌生平中多次地表現出來。根據路加的記載,耶穌在幼年隨父母上那路撒冷時,已提及「我父的事」(路二49)。在他生平的教訓中,也有二段話表示他這兒子身份的特點。

    第一、在葡萄園的比喻中(可十二111),他清楚地表示自己的地位與以前的先知完全不一樣,他不僅是上帝所差到世上來的人,而且是那「承受產業」的一位。

    其次,馬太與路加都記載了一段他論及自己與天父關係的話:「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太十一27  ;路十22

    這句話指出三點真理:

    第一、子從父領受了權柄和知識;

    第二、父與子之間彼此有深切的瞭解;

    第三、啟示的權柄是掌握在子手上,他是上帝與人之間唯一的橋樑。

    因此,在福音書中,我們可以看到當耶穌說自己是上帝的兒子時,他表明自己與上帝同等,有聖父所賜的權柄,而且是上帝向人啟示的最高權威。難怪約翰論及他的降生時說他是道成肉身的(約一14),並且說:「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一18

天國是天父的賜予


    舊約論及上帝國時,經常以上帝為國度的君王(參撒上八7,詩廿九9等),但是在耶穌基督的教訓中,他卻只有一次間接地暗示上帝是君王(太五35),通常乃是說上帝的國是天父的賜予。

    路加福音曾記載了一句獨特的話:「你們這小群,不要懼怕,因為你們的父,樂意將國賜給你們。」(路十二32

    因此,門徒若要天國降臨,必須向天父禱告:「願你的國降臨。」(路十一2,太九910

    舊約經常以地上父親的行為與品格說明上帝的作為(詩一013;箴三12;參申一31,八5等),但直接說上帝與人的關係是「父子」的,只有十五次。這些經文要不是說上帝與以色列人是父子(申卅二6;賽六十三16,六十四8;耶卅一9;瑪一6,二10等),就是說上帝與以色列王有父子關係(撒下七14;詩八十九26等)。這種父子的關係,是根據上帝對以色列人的揀選與救贖而來(參出四22;申十四1以下;何十一1以下)。上帝為以色列人的父,表示他的慈愛與赦免(耶卅一920);以色列人為子,必須對上帝有尊敬和順服的行動(申卅二5以下;耶三4以下;瑪一6)。因此,在這種關係下,先知耶利米預言以色列人在禱告中要稱上帝為父(耶三419)。但是,在舊約聖經中,我們卻找不到個人直接稱上帝為父的例子。

    雖然在舊約聖經以外的作品中,我們可看到偶爾有人在禱告中稱上帝為父(瑪喀比338;智慧書十四3),耶穌基督稱上帝為父時,卻有一個特點:他用的稱呼是當時家庭中親暱的話:「阿爸」(可十四36)。

    這種以上帝為父的思想,在耶穌的教訓中有雙重的意義。一方面他以父子形容上帝與自己的關係,另一方面用以形容上帝與人的關係。當他說上帝與人有父子關係時,他首先用來說明上帝與以色列人的關係。也就是說,他在這一點實在是承受舊約的觀念。在「兩個兒子的比喻」(太廿一2832)及浪子的比喻中(路十五1132),他便以父子的身份,比喻以色列人中間的「義人」和「罪人」與上帝的關係。

    耶穌基督並沒有教導「普世人都是上帝的兒子」的觀念。耶穌基督一生在以色列人的中間工作(參太十56),外邦人得醫治,不過是例外,而不是正規(太十二2128)。在登山寶訓中,當他提及天父時(太五4445,六26),這位天父只是門徒的父而已。同時,在浪子的比喻中,他其實只是說以色列人不過是在名義上做上帝的兒子而已;故事中的長兄實際上是心靈的浪子,與次子在本質上並無差別。上帝真正的兒子,是那些悔改的稅吏與罪人——也就是遵行上帝旨意的人(太廿一31  ,可三3435)。這觀念其實也是舊約先知的教訓。

    當耶穌基督說上帝是天父時,他並沒有忽略他神聖的一面。他是一個在暗中察看人心的上帝(太六46),是榮耀的(可八38),會施行賞罰的(路十七710  ,太二十116),他的旨意必須在天地之間被遵從(太六10),而且,門徒必須追求上帝的國和他的義(太六33),他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五20

    但是,另一方面,耶穌基督也同樣強調:進入上帝國的可能性,事實上是出於上帝的恩典與慈愛。他指出上帝的國是在創世之前已預備的(太廿五34),而且借用舊約中以耶和華為以色列人牧者的話,說明上帝以創世的大能來拯救世人,社會將國度賜給他的群羊(路十32);同時,在太十一2526,他又強調上帝獨特的旨意,是使嬰孩明白,而聰明通達人則會失去機會。藉著葡萄園的比喻,他指出這真理的兩面是協調的。由於他是公義與信實的,他從不食言,而且是按照協約支付工人的工資,但是在他的自由之下,他卻有權在協約以外,另外給予工人所不配得的工資(太廿1116)。他的愛超越了公義,因此原本不配進入上帝國的人也得以進入了。

約翰福音中的基督論

一. 「道」的意義: 希臘文 lovgo" (logos)出現過330次,是希臘人常用的字,等於the word,在聖經中被翻譯成「道,話,言語,道理」等。

二. 「道」的背景

  1. 舊約時代 - 「起初…神『說』要有…」(創1: 1-3),神的「道」參與宇宙的創造。

    1. 神的話」是獨立存在的情況:例如「神的話臨到先知…」(耶1:2, 4, 11, 2: 1,參考詩33: 6);「神的話不徒然返回」(賽55: 11)。
    2. 神的話有半人格化的智慧與律法:例 如「眾子阿!現在要聽從我,因為謹守我道的,便為有福。要聽教訓,就得智慧,不可棄絕。」(箴8: 32-33);「必有許多國的民前往,說:來罷!我們登耶和華的山,奔雅各 神的殿。主必將他的道教訓我們,我們也要行他的路,因為訓誨必出於錫安,耶和 華的言語必出於耶路撒冷。」(彌4: 2,律法似乎道)。
  2. 新約時代 - 「太初…萬物藉它造的…」(約1: 1-3),印証創世記的話。

三. 約翰福音中的「道」 - 道的「不是」與「是」:

  1. 約翰只用其字不用其思想
    約翰並非把它「人格化」,不是腓羅(Philo, 亞力山大的猶太哲學家)所言「超越的神和物質宇宙間人格化的橋樑。」
  2. 約翰確是遇見一位永活者
    是生命與萬物的根源。是由「基督」自己在世上生活的事實,也是初代教會信仰傳統的最高峰。

四. 約翰的「道」之神學意義 - 有五項:

  1. 「道」的先存性:
    約翰福音1: 1的「太初」比創世記1: 1的「起初」還要早,表明在亙古開始之時,道已經存在了。「還沒有亞伯拉罕,我就是了。」(約8: 58直譯)
  2. 「道」是耶穌神性:
    道與神同在,道是神,但並不完全與神同一(約1: 1)。約翰在logos之前加定冠詞the,他要說的是:道一切所是的,神也是,表示神高過道。
  3. 「道」是工程師:
    神是創造的最終源頭,而道是工程師,保羅也有相同的神學思想「然而我們只有一位 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我們也歸於他。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林前8: 6)
  4. 「道」成了肉身:
    希臘哲學的二元論和諾斯底主義的二元論都把神隔開,遠離衪所造的世界,「道成肉身」對他們是當頭棒喝。約翰要強調的是,神自己在「道」裡,帶著有骨有肉之身,進入人類的歷史。「住在」是舊約支搭帳幕」的隱喻,表示「神自己臨在肉身的卑微之內」。
  5. 「道」啟示世人:
    耶穌基督啟示世人有關「生命、光、恩典、真理、榮耀」,甚至神自己,「從來沒有人看見 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1: 18)。

五. 約翰福音中的「我是」 - 與符類褔音中的「天國好像…」是類同:

  1. 字源:出自約翰福音四處的經文:(用不同譯本表示)「我是」後的「基督」原文沒有-

    1. 約8: 24「所以我說:你們將死在自己的罪中。如果你們不信我就是『自有永有』的那一位,你們將死在自己的罪中。」(現代中文譯本)
    2. 約8: 28「所以耶穌說:『甚麼時候你們舉起了人子,那時候你們就知道我永在,並且我不憑著自己作甚麼事,我乃是照父所教訓我的,說了這些話。』(呂振中譯本)
    3. 約8: 58「耶穌說:我確實地告訴你們,亞伯拉罕還沒有出生,我已經存在了。」(當代聖經)
    4. 約13:19「現在,事情還沒有發生,我就告訴你們,使你們到時可以信我就是『那一位』。」(新譯本)
  2. 七大「我是」:
    • 生命的糧(6: 35, 51)
    • 世界的光(8: 12, 9: 5)
    • 羊的門(或門)(10: 7, 9)
    • 好牧人(10: 11, 14)
    • 復活、生命(11: 25)
    • 道路、真理、生命(14: 6)
    • 真葡萄樹(15: 1)。
  3. 舊約背景:
    我 耶和華=我是耶和華(參創28: 13, 26: 24…),因神大能的工作而知道「我是」耶和華,因此不信「我是耶和華」,就會被審判(出7: 5, 14: 4…)。以後的「我是」就被當作「神的名字」來用(賽43: 25, 51: 12, 52: 6)。
  4. 新約重點:「我是…」

    1. 不是-對耶穌自己本身的主要描述。
    2. 是-對耶穌與人之關係的描述;是-父差子到世上之神聖使命的啟示;也是-父與子關係的啟示。
  5. 耶穌代替天父:
    • 奉父名而來(約5: 43),
    • 奉父名作事(約10: 25),
    • 榮耀父名(約12: 23, 28),
    • 啟示父名(約17: 6, 26),
    • 父賜名給子(約17: 11-12),
    • 因子的名父差遣保惠師聖靈(約14: 26),
    • 奉子的名祈求(約14: 13, 15: 16, 16: 23)。
    「我是」耶和華→「我是」基督,更顯明「道成肉身」的神住在人間,施恩於祂的百姓。

保羅論基督的神性

一. 引言 - 分辨異端的三點神學根據是:三一神論、基督論、救恩論,若不承認耶穌基督是三一真神中的一位,則救恩值得懷疑。在保羅書信中,清楚論到基督的神性,並從稱呼和和衪的工作,建立了基督論。從腓立比書2: 6-11中,對基督論的討論顯得特別深刻。

二. 基督的屬性 - 耶穌基督「神性」的特徵:
  1. 敬拜的對象:耶穌也像神一般接受敬拜。
    1. 只有神才可接受人的敬拜(賽45: 23;羅14: 11)。
    2. 耶穌也接受人的敬拜(腓2: 9-11)。
  2. 祈禱的對象:保羅信主後一直向主耶穌祈禱,正如向父神祈禱一般。
    1. 「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10: 13;林前1: 2)。
    2. 保羅三次求主把身上的刺挪去(林後12: 8)。
    3. 與清心向主祈禱的人一同追求(提後2: 22)。
  3. 榮耀的對象:與父神一般接受榮耀。
    1. 歸榮耀給父神:「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羅11: 36)。
    2. 歸榮耀給耶穌:「主必救我脫離諸般的兇惡,也必救我進他的天國。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提後4: 18)。
  4. 賜福的源頭:與父神並列。
    1. 信首問安:「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神,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羅1: 7)。
    2. 信尾賜福:「賜平安的神快要將撒但踐踏在你們腳下。願我主耶穌基督的恩,常和你們同在。」(羅16: 20)。

  5. 三. 基督的工作 - 包括:創造、護理、拯救、審判。
    1. 創造:「因為萬有都是靠衪造的」(西1: 16)。
    2. 護理:「萬有也靠衪而立」(西1: 17)。
    3. 拯救:舊約是「父神」的工作(詩篇49: 7-9, 15),新約是「耶穌」的工作(腓3: 20-21)。
    4. 審判:針對信徒-「判斷我的乃是主」(林前4: 4-5);與非信徒-「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神,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帖後1: 7-10)。

    5. 四. 保羅的基督論
      論腓立比書2: 6-11中的基督:「衪本來有上帝的形像,卻不堅持自己與上帝平等的地位…」(新譯本)
      1. 神的形像
        1. 舊約的用法 - 指神榮耀的顯現;是神親自的同在;是神本質、本性之彰顯而有的榮耀(出33: 18-23;結1: 26-28)。
        2. 新約的用法 - 「模樣」(羅8: 29);「形狀」(林後13: 18);「成形」(加4: 19);「效法」(腓3: 10)。
        3. 與神同等
          1. 指何而言? - 以下兩者的意義不同。
            1. 神的形像=本質、本性、榮耀。
            2. 與神同等=地位、存在狀態、榮華。
          2. 是已得或未得? - 已得:與神的形像有密切的關係;未得:與升為至高、超乎萬名之上的地位有密切的關係。
          3. 要看如何解釋「為強奪的」(aJrpagmov") (KJV:robbery) = 奪去,提去,to seize。
            1. 主動含意 - 強奪的行動 vs. 被動含意-被搶的東西。
              ※小結:在第一世紀時,兩者混用不分,故必須按上下文及神學含意來解釋。
            2. 有三種可能:根據主動與被動含意分析如下
              1. 主動 - 不以「與神同等」=強奪的行動,此解釋不妥,因一個地位會有一個強奪的動作是不妥的解釋。
              2. 被動
                1. 已得之物而抓緊不放:(與神同等=神的形像)不會抓緊不放與神同等的地位(即本有的神的形像)。
                2. 未得之物而去強奪:(與神同等≠神的形像)不必用力爭取與神同等的地位(升為至高、萬名之上的名)。
                3. ※小結:根據上下文,以勸勉信徒謙卑捨己的教訓來看,被動的(i)之解釋最妥,
            3. 反倒虛己
              1. 放棄神的屬性-如「全知、全能、全在…」,但沒有放棄「聖潔、慈愛、真實…」。
              2. 放棄神的「榮耀、地位、權勢」但保留「本質、本性」-即保留神的形像,而放下與神同等的地位。
              3. 「放棄」受限於下句「取了奴僕的形像」(He emptied Himself by taking the form of a slave.)。
              4. 小結:
                1. 基督隱藏其榮耀於衪所取的奴僕形像中,只有信心的眼睛才看得見 (約1: 14; 12: 37-41)。
                2. 虛己並不是放棄本性或榮耀,乃隱藏其榮耀而成為人。

保羅論基督的贖罪

一. 「救贖」的字義由羅馬書3: 24「因基督耶穌的救贖」而來,分別有名詞、動詞、複合名詞等。
  1. 名詞:即「贖價」(ransom),如付贖價使奴隸得自由,在七十士譯本(舊約的希臘文版)有時只有「拯救」、「解放」之意。保羅從未用此名詞。
  2. 動詞:「…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提多2: 14)。
  3. 複合名詞:a. 「他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提前2: 6),有「替代」之意;b. 「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弗1: 7),上下文提到贖價。
  4. 小結:救贖是外人付了自己所不能付的代價,基督的死是付上贖價,來救贖我們,使我們得了自由,並且開始甘心作神的奴僕(羅馬6: 22-23)。

  5. 二. 「贖罪」的字義
    由羅馬書3: 25的「挽回祭」而來,有兩種解釋Propitiation 和Expiation,分別代表兩個派別:
    1. Propitiation:由原文的動詞型態轉變而來,強調所得罪的對象。因此耶穌的「死」是滿足神的公義,平息神的忿怒,並除去罪咎──針對「神」。
    2. Expiation:強調神從來不當作贖罪動作的受詞,乃指償還罪債,除去罪咎。因此耶穌的「死」並非滿足神的公義,平息神的忿怒,而是賠償罪債──針對「罪」。
    3. 小結:世人皆犯罪,處在神的忿怒之下,耶穌的死是承擔了罪罰,也平息了神怒,顯明神的公義和慈愛。因為神是贖罪的主體也是客體,神的愛主動地由耶穌贖罪的死,來平息神因公義而發的忿怒。

    4. 三. 基督贖罪的意義
      保羅常用的說法:基督的死(羅5: 6f)、衪的十字架(林前1: 17;加6: 12)、衪的血(羅3: 25;西1: 20)。然而贖罪的目的是否要把忿怒的神改變為愛的神?我們的神是否為忿怒的神?
      1. 異教的背景
        從民間宗教等異教背景來信靠獨一真神的基督徒,常把對異教神明的認識投射在獨一真神上。其中,異教的贖罪祭多數以「討好諸神」,使改變其忿怒為愛。
      2. 聖經的教導
        1. 舊約和新約論到基督贖罪的背景是與「神的忿怒」(羅1: 18)有關,然而,舊約和新約的贖罪祭都不是用來改變忿怒的神為愛的神。
        2. 贖罪的根源是出於神的「愛」(約3: 36),似乎是衪自己設法解決自己的忿怒。十字架上基督的死即顯出神的愛,「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約壹3: 16)
        3. 然而,也不能把忿怒的神與慈愛的主拿來作對比,否則基督是主動而父神是被動。
        4. 父神的「忿怒」是出於衪公義和聖潔的屬性,不能容忍罪的存在,神的「慈愛」使衪主動發起救贖的工作。神的慈愛才是主動的,神的忿怒是被動的。

        四. 基督贖罪的目的
        即基督死的目的,有以下幾點:
        1. 獻祭
          經文出自羅3: 25;8:3;弗5: 2;林前5: 7,因基督所流的血而得救,基督流血的含義包括:
          1. 釋放生命,使別人可得著這生命。
          2. 以生命來獻祭而致死亡。為了別人,基督自願地來到罪惡權勢的摧殘下,「代表」人而死,有份於因罪所帶來的可怕刑罰,付上生命的代價。
          3. 代罰
            基督「代替」罪人受了神對罪的審判和刑罰,罪人因此可以免受。所以,基督代替罪人死,基督代替罪人受罰。到底基督是「代表」或是「代替」我們死和受罰?
            1. 「代替」(in the stead of):保羅只用一次「代替」(提前2: 6原文),其餘皆用「代表」。
            2. 「代表」(on behalf of):在希臘文學中,「代表」常用來取代「代替」。保羅的用法是:代表=代替。
            3. 榜樣
              基督成了我們道德的影響力,或是順服的榜樣?
              1. 基督的死:顯明無比的愛,影響我們去效法-「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林後5: 14),「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弗5: 2)。
              2. 基督的死:是謙卑順服最好的榜樣-「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 5ff)。
              3. 得勝
                基督的死有幾個最終的意義:
                1. 是得勝宇宙中邪靈的權勢(弗1: 21;2: 2;6: 12)。
                2. 印証將來終必得勝,十字架是得勝的開始「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明顯給眾人看,就仗著十字架誇勝。」(西2: 15)。
                3. 基督徒靠著主耶穌基督即可得勝邪靈的權勢。

保羅論基督的稱義與和好

一. 背景
希臘文化和聖經舊約的教導,在「義」的解釋上,有極大的不同。
  1. 希臘背景:「義」是指人內在的性質,如柏拉圖認為,義是四大基本德性之一,即公義、智慧、節制、勇氣。這些德行也滲入希臘化的猶太主義中。
  2. 舊約背景:「義」是指對一個「關係」的忠實,與個人的倫理性格無關。這個字彙基本的意義是「是人與事物應符合的規範」,「義人」是符合舊約中神的規範的人。這個規範包含在家庭關係上的要求,因此舊約中的例子:
    1. 作妓女的他瑪比猶大更有「義」,因為他瑪屨行應盡的義務,而猶大卻沒有(創38: 26)。
    2. 掃羅稱大衛「公義」,因為大衛拒絕弒殺掃羅這位耶和華神的受膏者(撒下24: 17;26: 23),並且大衛審判那些殺掃羅兒子伊施波設的人(撒下4: 11);然而,當掃羅家傾覆之後,米非波設就沒有權利向新王指望恩慈(撒下19: 28),因為「義」的要求隨著「關係」的變換而更改。

    二. 「義人」
    指按神的判斷,能符合神的規範,而與神有正當關係者。猶太人的「義人」觀念:
    1. 善惡:義人是培養善、禁止惡,以致以善勝惡的人。
    2. 善行:包括施捨、憐憫、研究摩西五經,而且善行可以積存作為以後之用。
    3. 審判:是末日決定義人與否的時刻,因此稱義是屬末世的事件。

    4. 三. 「稱義」
      稱義的教義是「宗教改革的暴風眼」(J. I. Packer如此稱),是保羅所傳福音的核心(羅1: 17;3: 21-5: 21)。稱義是法庭用語,是神寬赦罪人(即不義、不虔之人)的判決行為,是神給人公義的禮物(羅5: 15-17),也是神賜人恩典的地位(林後5: 21),恢復人與神的關係。「稱義」有兩個意思:
      1. 是指「宣告為義」,與神有正當關係稱之為「義」
        從審判的角度看,宣告罪人為義的判決顯然是「不公義」的行為,神的律法也明文禁止(申25: 1;箴17: 15);然而,事實上它卻又是公義的審判,因為它是以「耶穌基督」為義的根基,理由如下:
        1. 耶穌基督是「末後的亞當」(林前15: 45),是代表我們的元首,祂站我們罪人的地位上,順服了神的律法,承當我們罪的懲罰,為我們「嬴得」稱義的「功德」。
        2. 我們在神公義的要求上,因耶穌基督滿足了稱義的條件,因此被宣告為義。
        3. 是指「使之成義」,即得著義的「性情」
          若從羅馬書和雅各書來看「信 心」,雅各說到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雅2: 17)時,他是從狹義的角度來看「信心」。簡言之,保羅在羅馬書提到的是:信心=信心+行為(即與蒙恩相稱的行為),而雅各在書中提到的是:信心=信心 + 行為=行為。當雅各說:人不是惟獨藉著信心,也是憑著行為「稱義」(參雅2: 21-26)時,他乃是說﹕「為証明是真信,自己辯白,而好脫去假冒虛偽者或騙子的嫌疑,才是稱義的。」他要強調的是:結不出果子的信仰救不了人。保羅在 這點上是一致的,因信心必帶來生命的改變。若要簡單明瞭:
          1. 保羅:抨擊靠死的行為而得救的思想。
          2. 雅各:排斥靠僵死的信心得到救恩的方法。

        四. 保羅的「稱義」觀 - 包括三個重要的內涵:
        1. 稱義的根基是基督的死,稱義方法是藉著相信:稱義的必要方法,或說導致我們稱義的起因,是本著個人「信靠耶穌基督為釘十字架的救主與復活的主」的信心(羅4: 23-25;10:8-13)。
        2. 稱義是末日審判的決定,也是現在已發生的事:神稱義的判決是末日的審判,因祂宣告我們在「永世」裡要去的地方;又將這個宣告帶入「今世」,使我們在今世享受這判決的結果,經歷與神正常─「和好」的關係。其實,「稱義」與「神國、永生、復活、審判」,皆屬於「Already but not yet…」的情況。
        3. 稱義是永恆不變的命運,既使撒但也無法翻案:不管撒但如何挑釁(亞3: 1;啟12: 10;羅8: 33-34),神也決不回頭,一旦稱義,永遠穩妥(羅5: 1-5;8: 30)。

        4. 五. 「和好」
          指被稱義的人恢復與神相交,因為罪使人與神疏遠。問題是:是誰疏遠誰?是誰需要對方的和好?是人主觀對神態度的改變嗎?
          1. 和好是神的工作:人是其工作的對象,人不能使自己與神和好,是神主動的作為。
          2. 和好是神的主動:是出於神的愛之行動,改變對人的態度,不是人先對神改變態度。
          3. 和好是人的禮物:當人還在與神敵對的狀況下,神差遣獨生愛子耶穌基 督到世上,以「死」完成神與人的和好(羅馬5: 10「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是神給人的禮物(羅馬5: 11「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
          4. 和好是人的降服:當人樂意降服神的安排,接受神所賜的和好,那時人才真正與神和好。和好的結果是:與神相交,與人和好。
          5. 和好是人的責任:神要人去把這好消息傳給人(林後5: 18-20「一切都是出於神,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這就是神在基督裏,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 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

2013年10月1日 星期二

復活的主


    耶 穌的復活無疑為人類開啟了生命的真義,也是目前神學界爭論的要點。關 於復活的性質,目前流行的看法主要有二說。一種是傳統的看法,一般稱它是「身體復活」;另一說是以布特曼為代表的「非神話化」的解釋,認為耶穌的復活是時 空之下發生的一件歷史事實:門徒在復活節早上有一個很獨特的屬靈體驗,但是,當他們以語言表達這經歷時,便用當代的宇宙觀去表達,說耶穌「復活」了。根據 聖經的證據,第一說顯然是最合理,因為耶穌復活以後,他的身體便不再在墳墓中。不過要注意的是,我們說耶穌是身體復活,強調的是他復活的身體是由世上的身 體變成,而不是說他復活後的身體僅是一種肉體的復甦,因為在福音書的記載中,我們都看到他復活後的身體不再受時空的限制。

    倘若有人要找出耶穌基督的信息與教會信息最大的差異,我們可這樣說:在耶穌的信息中,他傳的是上帝的國,在初代教會的信息中,他們傳的是以耶穌為主的福音。

    福音書的作者都異口同聲地說耶穌的復活是他為王的時候。有人分析使徒行傳中彼得在第二、三、四與十章的講章,發現初期教會的信息有下列的重點:

    1.  應許成全的日期已經來臨。
    2.這成全是耶穌的事工、受死與復活所帶來的。
    3.由於他的復活,耶穌被上帝高舉,成為新以色列人的領袖。
    4.  教會中聖靈的運行表示基督如今已得權柄與榮耀。
    5.  基督快降臨,彌賽亞時代將達到高峰。
    6.悔改的呼召。

    有人覺得上述的觀念太偏重彌賽亞時代,而忽視整個信息的中心是集中在耶穌基督身上,並且論及耶穌基督時,重點也是在他的復活,認為復活證明他是上帝所膏立的王。

    在這修正的意見之下,耶穌基督復活的重要性非常明顯。但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彼得五旬節的講章之中,他不但稱耶穌基督為王,也稱他為主:「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上帝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徒二36

這裡所說的「主」字,在講章中已出現二次,一次是在卅四與卅五兩節,引用詩110:1的話,另一次是在廿一節,引用珥二32的話:「到那時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在希伯來文聖經中,珥二32的「主」字原是「耶和華」,但彼得講章中引用這話,很明顯地是指耶穌基督而言。

    在當代,「主」字這名詞可以有多層的含意。當希利尼人見腓力,稱他為「主」(約十二21希臘原文)時,中文聖經正確地譯為「先生」;不過,這名稱也可以用來稱呼任何一位有權柄的人,自一家之主至一國之君(參太十2425,林前八5);而在舊約希臘文譯本中,它也被用以翻譯那全地之主──耶和華,因此,「主」字也是對上帝的尊稱。珥二32便是一個明顯的實例。

    在四福音中,我們亦可以發現這名稱應用在耶穌身上時,也是可以有多種含意。在約四1119兩節,撒瑪利亞婦人稱耶穌為「主」(原文),但中文聖經正確地譯為「先生」,因為在文脈中,我們看到她眼中的耶穌不過是一個猶太人,頂多是一位先知。有時,若將三本福音書同樣的記載加以比較,我們也可以發現類似的現象;例如,雖然太十七4報導彼得稱耶穌為「主」,可九5卻說彼得稱他為「拉比」,路九33則寫「夫子」。從這三段經文的比較,我們可說「主」這個稱呼有時並不全等於約珥書的「主」耶和華。不過,這並不是說門徒只當耶穌是一位普通的拉比,因為在同段的經文中,我們又看到上帝又再次向他們指出耶穌的獨特性。

    倘 若門徒對耶穌基督的認識不是那麼清楚,耶穌在世時曾否說自己是「主」呢?若有的話,這「主」字到底有甚麼含意?無可否認的是,在某些經文中,這名詞的含意 很難加以準確地界定;但是,在另一些經文中,我們卻可以發現這「主」字不僅是指一位有權柄的夫子,更指超越世人的上帝。下面是一些重要的經文:當耶穌與猶 太人辯論時,他曾問了一個問題:「大衛被聖靈感動,怎麼還稱他為主,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把仇敵放在你的腳下。」……?」(太廿二4345

這段經文不但證明耶穌表明他是大衛的子孫和基督,也暗示他的王權超越大衛,而且在大衛時已經存在。彼得在五旬節便引用了這段經文。

    在登山寶訓中,他教導門徒說:「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太七2223

這裡表示他有超自然的能力,而且有審判的權柄。

    此 外,耶穌在世時,已經對那些跟從他的人要求絕對的順服,猶如舊約時代的人要對上帝絕對忠誠一樣。從以上的資料,我們可以這樣說:耶穌在世時,已清楚地明白 自己的身份,而且也向人表明他真正的身份,但世人對他的認識則深淺不一。門徒當時已多少明白耶穌的獨特性,到復活以後,他們更進一步地確定。換言之,「耶 穌為主」的信息並非門徒在主復活後所創,而是他們在復活的亮光下,更明顯地傳遞耶穌在世時對人絕對的要求。

新約神學基督論之耶穌的復活


    新約所描述的信仰與其他宗教(甚至包括猶太人)的最大分別就是「耶穌的復活」(身體的復活)。復活的耶穌是新約基督論的中心。耶穌的教導皆因為衪的復活而添上了真正的意義。



一.希臘哲學和民族宗教皆含有「靈魂不滅」(immortality of the soul)的觀念(Plato, Phaedo)。 這靈魂是超越物質的、永恆的,當肉體死亡後,靈魂會繼續存在。希臘思想也含有輪迴投胎的觀念。當人死後,他的靈魂將遷到另一個地方去受審判。任何過犯將賞 以十倍的審判。那些大惡不赦的靈魂將被丟進一個永遠黑暗無可超生的地獄受苦。當一個靈魂在地獄七天以後,它就要選擇投怎樣的胎。所要投胎的命運都被顯明給 這靈魂觀看及容許自己選擇決定下一生。一些靈魂寧願選擇為動物,因為作人的命運太苦了(Plato, Republic 6)。只有那些真正「善」(Good)的靈魂不必進輪迴再投胎。這個不必投胎的靈魂將回到它原來的地方,也就是那永恆不會變質的世界。

二.舊約沒有直接的說明一個死了的身體會復活。死亡是最後的終點(3:19;30:23)。一些死人復活的事蹟(王上17:17-22;王下4:18-37)只能說明上帝如何勝過死亡和人對永生存有盼望。一些詩篇盼望復活也只說明人如何得上帝的保守勝過死亡的威脅(88,16,49)。另外,撒上2:6說耶和華使人死,也使人有生命,是說明上帝能賜人生命,尤其指那些沒有生育的。最令人難解的一段經文是賽26:19, 說「死人要復活,屍首要興起」這節聖經可說是舊約最明顯提出死人復活的觀念。一般上,聖經學者認為這是指死亡要離開以色列人(當時是因為以色列人受到死亡的威脅)。以西結37章枯骨復活的背景也是指以色列國要復興,並不是要提出死人復活的神學。相信但以理12:2也是提出以色列人要復醒(得拯救),因一些人是「得永生的」,一些被審判。

  彼得卻引用詩16:10來証明舊約預言了耶穌的復活(2:27),這也是新約用來引証耶穌復活的經文。相信這節經文是舊約最清楚的指示。猶太人本身對復活一事也有不同的派別;撒都該人認為沒有復活,而法利賽人卻認為有復活(23:8-9)

新約

一.耶穌復活的實事(其歷史性)

  福音書作者堅持肯定地記述耶穌復活的事實,佔了福音書的許多篇幅。一般上,新約學者會從四個角度來討論基督復活的事:

1.耶穌確曾死過:耶穌的死亡是福音書作者注重的;衪如何預言衪的死亡(12:7),怎樣在耶路撒冷的加略山上被釘十字架(19:17-20),也同時記述衪在十字架上的過程(19:28-37)

2.門徒的希望確曾破滅:耶穌傳講上帝國降臨,衪的門徒熱切期待(19:11)能親眼看見上帝國的顯現。雖然衪曾經預言衪的受死,警告門徒,預備他們,但是他們並未真正明白衪的話(8:31)

3.門徒的沮喪和挫折轉為希望:耶穌的復活栩栩存在門徒的記憶中,他們用了許多篇幅來重複記述這復活的事蹟(20:1-9)。空墳墓卻是他們一再強調的信息。這復活的過程是一個歷史的事實,即使沒有看見空墳墓的人,耶穌後來也向他們印証(20:24-31)

4.復活的信仰:這復活事蹟已成為了門徒的生命力量,把他們的信仰大膽地向世界宣佈(2:5-13;4:10)。不是門徒的信仰產生耶穌復活的故事,而是耶穌的復活產生了門徒的信仰。耶穌的復活也不只是靈魂的復活,也是身體的復活(林前15:12-54)

    不管怎樣,當時的教會的確對這復活的事實難於明白,但這是使徒們力爭的信仰,不容許有絲毫的質疑(林前15;帖前4:13-18)

二.耶穌復活與教會(信徒生活)

1.教會的見証:耶穌的復活是教會所強調的見証,彼得在第一次(2:32)及第二次(3:15)講道中特別注重這一點。

2.教會的宣講:初早期教會宣講耶穌復活的信息(2:27-32;4:10)。初早期教會似乎不太注重描述耶穌的生平,反而特別注重衪的死和復活(4:2)。保羅本著聖經宣講(kerygma)耶穌的受死和復活,也因為這樣耶穌是基督(17:3)

3.復活帶來新生命:與基督一同復活就有新生命(西3:1)。耶穌的死如信徒的受洗,復活就如基督的新生命一樣(6:4;林後4:14-16)。當然,這新生命的樣式就是基督徒過聖潔生活的基礎和準則。

三.耶穌復活對信仰的意義:

1.門徒是在耶穌復活後才完全明白耶穌生前所講的(12:16):這說明他們原先所認識的在耶穌復活以後才真正瞭解過來。

2.耶穌復活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如果基督沒有復活,那所傳的和所信的都是枉然(林前15:14),並且耶穌復活是身體的復活,也因為這樣的復活,死了的信徒才會有身體的復活的盼望(林前15:12-13)。基督的復活成為了睡了之人的初熟果子(林前15:20)。也只有耶穌復活,才合乎福音的內容(提後2:8)

3.是信仰告白:初早期教會的信仰告白清楚的表明耶穌的復活(林前15:3-4)。也是這一點使基督教與其他宗教信仰分別出來。雖然耶穌基督復活會給當時的人譏笑(17:32),但是也就是這一個信仰而被當時的人信靠(17:34)

4.有復活才能擁有末世的盼望:對死了信徒的盼望在於基督是復活的,當基督來時,並把他們一同帶來(帖前4:14)

   我們可結論說,是耶穌基督的復活使基督教更具有意義,也從其他宗教中被分別出來。基督徒也堅守這復活的信仰,以它作為整個信仰的中心。

新約神學基督論之基督頌詩


    聖經學者相信這些基督頌詩是初早期教會所使用的詩歌。頌詩的內容反映了當時信徒/教會的信仰告白。每一首詩歌皆以詩體的形式寫出。相信這些頌詩還沒有形成詩歌之前,它們可能出現在教會的認信文中(confession),這當然是新約最早期的神學資料,被保羅或新約作者引用。藉著這些基督頌詩,讓我們看見初早期教會如何理解基督的身份。共有四首主要頌詩。

a.腓2:6-11:說明基督的「先存性」(Pre-existence),有上帝的形像(具有神性)、與上帝同等、道成肉身是虛已(倒空自已 Kenosis)來到人間、具人的樣式(人性)、死在十字架上,升天為至高。讓我們看見一個拋線形式(parabolic)的基督論觀念。巧妙地掌握著基督的人性和神性。

b.西1:15-20:上帝的像(Eikon上帝完全的顯示)、是首生的(先存的)、萬物靠他而造、又是為了他而造的、也繼續靠他而維持、是教會之首、是死裡首先復生的、上帝的一切豐盛在他身上、死在十架上、使萬有與上帝和好。保羅以這首頌歌來抗辯當時出現在哥羅西的幻影主義的基督論,有意說明基督並不是一個虛幻的人物。

c.來1: 2a -3:作者首先在來1:1說明上帝在末世藉著他的兒子向我們(基督徒)啟示,有意和舊約的先知啟示作一個比較,說明基督所帶來的啟示如何超越舊約的啟示。
    接下來,運用一首基督頌歌劃出七個上帝兒子的特質:承受萬有的、藉著他創造諸世界、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他潔淨了人的罪、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這七個基督身份要素來說明基督的超越性。

d.提前3:16:相信這是初早期教會中一首頌詩的一部份,被保羅引用:特別說明基督的工作;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裡。

  這些頌歌的內容一起表達了初早期教會的基督論。雖然這些頌詩很簡短,但是卻是清澈地表達出基督的身份,這也給我們看見當時教會已經能夠清澈地描述基督論。可見新約作者充份的表達出他們對基督的認識。

新約神學基督論之大祭司


    大祭司原本是舊約的主要觀念之一。大祭司和獻祭的談論成為了舊約的一個主題。猶太文件對大祭司充滿了許多的話題,常常在談論中附上一些神秘的色彩。希伯來書算是新約裡發展彌賽亞大祭司最豐富的書卷。希伯來書作者先是辯証基督大祭司的身份(五至七章),然後才來辯証基督所作的獻祭如何超越舊約大祭司所作的獻祭。

1.基督的祭司身份(5:1-4):他不只擁有舊約祭司的條件;就是為人獻上祭物、體諒人的軟弱、被上帝呼召(設立)。並且衪的呼召比舊約大祭司的更超越,他的呼召是上帝兒子的呼召,加上麥基洗德式永遠大祭司的呼召。相比之下,舊約的大祭司只有祭司的呼召並沒有作為上帝兒子的呼召。

2.麥基洗德式的大祭司身份大過亞倫式大祭司的身份(第七章)

  麥基洗德的特性:

  a.和平王,仁義王,永久(無父無母,無始無終)(7:1-3)

  b.大過亞伯拉罕(= 大過亞倫)

  麥基洗德與亞倫比較:

  a.亞倫祭司的不完全,因為不能洗淨人的良心,所以要不停的獻祭(7:11-14)

  b.麥氏等次的超越是因為「按大能」,「起誓」 ,「長久」(7:15-25)

3.獻祭的比較(第八至第十章)

  a.基督是新約的大祭司(8:1-13)

  b.舊約的祭壇是人手所造,基督的祭壇是在天上(不是人手所造)。而地上的祭壇是根據天上的而造成(9:1-10)

  c.地上的祭壇是要「常進去」,而基督在天上的祭壇是「一次永遠」完成
        了獻祭(9:11-10:18)

    希 伯來書的作者對基督論的理解有其獨特的一面。今日新約學者仍然猜不透希伯來書作者如何得到這樣的看見?即使是參照谷蘭人的看見也難發展出這樣的神學。無論 如何,今天我們只有根據他所作的解經程序方可辯証出一個大祭司式的基督論。藉著這樣的解釋,許多基督論的觀念相繼出現:耶穌的升天被解釋為是進入天上至聖 所去獻祭,耶穌是新約(更美之約)的中保,耶穌的獻祭是為潔淨人的罪等等。

  彌賽亞大祭司的資料使我們對新約基督論的看見豐富了許多。也讓我們看見一幅更完整的彌賽亞畫像。

新約神學基督論之主


一.福音書的描述
 
    在福音書中,並不是每次「主」的稱號都含有彌賽亞的意義。
 
1.「主」可以用來表達對一個人客氣的稱呼(18:26;15:27;7:6;9:57等等)
 
2.路加說耶穌一早就被稱為「主」(含彌賽亞意義)(7:13,19;10:1,39,41)
 
3.馬可福音指耶穌用這字來表示衪自己的尊榮(2:28;11:3;12:37)。耶穌引用詩110:1說明這「主」是含彌賽亞意義的。聖經學者們也相信這是新約作者應用「主」的源頭。
 
4.約翰一共應用「主」這稱呼18次。可見當時各地教會把「主」當著是普遍的稱呼。
 
二.保羅的描述
 
    保羅對「主」這頭銜的應用可說是新約作者中最廣的。
 
1.認信的「主」(林前1:2;提後2:22):保羅說:「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這認信有兩重的意義:
 
a.反映出認信者的親身體驗:說明已經接受耶穌是主(西2:6),承認生命由耶穌來掌管(林前8:5-6),這是一種的委身。這認信不只是個人的,也是整個教會的(「我們的主耶穌基督」(28)「我們的主耶穌」(9)「耶穌基督我們的主」(3)
 
b.承認耶穌是宇宙的主宰:耶穌的復活升天說明衪的主權(14:9),耶穌的已經高升指明衪遠超過一切,或存在的,或虛構的,或是其他的神明,或是各種為主的(林前8:5-6)
 
2.應用「主」這稱號,就是把上帝(耶和華 = )的各種職份任務歸於耶穌。「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2:32//10:13)。這主原本是指耶和華。「主耶穌的日子」也是指舊約主耶和華的日子。
 
  一般學者認為,保羅常用「主」這稱號,是因為在外邦人的教會中這個稱號更容易說明其意義。
 
三.初早期教會的描述
 
    稱耶穌為「主」可說是初早期教會對耶穌一般的稱謂。使徒行傳一共使用20次,而且該頭銜常常出現在復合名詞中:「主耶穌」,「主耶穌基督」。
 
1.「上帝已經立衪為主為基督了」(2:36)。這是因為耶穌的復活和升天。
 
2.把用來稱呼上帝(耶和華)的「主」應用在耶穌身上(2:20,21, 25,34;3:22;4:26)。雖然這用法可溯源自七十士譯本聖經:主(kurios)不只是Adonai的譯名,也是Yahweh(耶和華)這位不可直稱立約之上帝的名。所以使徒行傳記錄彼得如何引用詩110:1說:「主(耶和華)對我主(彌賽亞)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
 
3.「主」(耶穌)的日子,也就是主耶和華的日子(2:20-21)
 
4.耶穌既為「主」,衪澆灌聖靈(2:33),衪成了信仰的對象(2:21;3:16),衪賜下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5:31),衪是聖潔公義者(3:14),衪是生命的主(3:15),衪是禱告的對象(4:29),衪要作審判活人和死人的主(10:42),衪站在上帝的右邊(7:55,59)
 
四.普通書信的描述
 
1.彼得書信大多數用「主」來稱呼耶穌(1:3,13;3:15)。彼得也借用舊約的觀念(=耶和華),同時稱父上帝為「主」(1:25;3:12)。也可能這樣,彼得甚至以舊約稱父上帝為主的經文,加諸耶穌身上(2:3//34:8)
 
2.雅各書的宗旨可說是談論實際問題。但是我們也可以找到當時雅各或他所處在的教會對基督論的看法。他稱耶穌為「主耶穌基督」(1:1;5:9)。更引人注目的,他稱「榮耀的主耶穌基督」(1:2),這是指耶穌的復活和升天 - 衪的神性顯示無疑。
 
3.希伯來書兩次稱耶穌為「主」(2:3;7:14)。在一處引用舊約的經文中,原本舊約的「主」是指父上帝(耶和華)而言,卻應用在耶穌身上(1:10),直接接納耶穌是上帝。

新約神學基督論之人子


    「人子」是新約神學裡最富有意義,也令人最迷惑的字眼。當耶穌用這亞蘭文的人子時,常令學者不能肯定它包含著那些意義。
 
一.符類福音的描述
 
1.有三次耶穌說明「人子」的特別;赦罪的權柄 (2:10),不像施洗約翰(11:18-19),不同於其他人或動物(8:20)
 
2.有八次與末世景像有關;人子降臨像閃電(24:27),不知道幾時降臨(24:37),地上有許多不義(18:8),坐在上帝右邊(22:69),逼迫沒完之前人子來到(10:23),榮耀的降臨(13:26)等等。
 
3.預言人子必受苦(8:31;9:31;10:33;14:41;22:48),作贖價(10:45)
 
4.人子像但以理書7:13 的「人子」榮耀降臨(14:62;13:26)
 
二.約翰文件的描述
 
1.被高舉榮耀的人子(3:13;5:27;6:62;8:28;12:31;13:31)
 
2.人子賜生命的糧(6:27)
 
3.父賜人子審判的能力(5:27)
 
三.初早期教會的描述
 
1.看見人子(耶穌)站在上帝的右邊(7:56)
 
2.光榮,坐在雲上行審判的人子(1:13;14:14//7:13)
 
3.榮耀掌管萬物的「人子」(2:5-7)
 
四.保羅書信的描述
 
  保羅沒有直接提起人子的字眼,但卻有說到那「一人」或那「子」。這「一人」是「第二位亞當」(5)
 
    保羅比較少應用「人子」的觀念。相信他那個時候基督論已發展出來。

新約神學基督論之上帝的兒子


一.福音書的描述
  與彌賽亞最接近的一個基督稱號是「上帝的兒子」。
 
1.可1:1開宗明義地稱基督是上帝的兒子。太10:16記錄彼得認耶穌是彌賽亞,是上帝的兒子。可見福音書是清楚知道基督是上帝的兒子。污鬼也知道耶穌是上帝的兒子(5:7)。耶穌受試探時,魔鬼稱耶穌是上帝的兒子(3:11;4:41)。大祭司查問耶穌是否是上帝的兒子(14:61)。耶穌在十架上受嘲笑問如果他是上帝的兒子就可以拯救自己。
 
2.耶穌受洗(1:11),登山變形(9:7),天上有聲音稱耶穌為上帝的兒子。可見福音書的作者清楚知道耶穌是詩2:7所指上帝的兒子彌賽亞。
 
3.有時耶穌喜歡用「子」來稱呼自己。「一切所有的,都是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沒有人知道人,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11:7)。「我與父原為一」(10:31)直接的說明耶穌的神性,也說明這兩個位格的同一。
 
4.耶穌受大祭司審問時,大祭司叫他起誓(26:63),並且直接了當的問他:「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14:61)。可見上帝的兒子和彌賽亞的意思同樣。
 
5.約翰特別的指明耶穌是父的「獨生兒子」(1:14,18;3:16)
 
 
二.保羅的描述
 
1.「按肉體說,是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是上帝的兒子」(1:3)。相信保羅清楚承認耶穌是上帝的兒子。
 
2.上帝差遣他的兒子使我們因此得著兒子的名份(4:5)。耶穌為上帝的兒子與我們不同,耶穌是上帝「自己」的兒子(8:3,31),是上帝的愛子(西1:13)。「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上帝的像,是首生的...萬有都靠衪造的...又是衪造的,衪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衪而立」(西1:15-17)
 
三.希伯來書的描述
 
    希伯來書最善於稱耶穌為上帝的兒子(1:2,5;4:14;5:5;6:6;7:3)。身為上帝的兒子,就有神性,此天使都要拜他(1:6)

新約神學基督論之耶穌的神性


    我們將藉著各基督的名稱來探討他的神性。

彌賽亞/基督

1.彌賽亞(Messiah)在希伯來文就是受膏者。對希伯來人來說,這位受膏者也是要來作他們的君王,拯救他們脫離敵人的統治。新約希臘文聖經選用「基督」(Christos)來翻譯這希伯來文字,但是希臘文字也含有「救世主」的意義。這正符合了初期教會所要表達的信息。

2.舊約曾預言彌賽亞的時代要來到(參賽26-29;40ff;40-48;12;2:28-3:21),雖然沒有清楚的說出受膏者的身份。另外,王帝和祭司均被稱為受膏者(撒上24:10;26:9),但是他們皆不是以色列人所等待的彌賽亞。

3.在兩約中間期,彌賽亞的觀念強烈地被猶太人發展。他被形容為一個政治上的彌賽亞,並要在地上建立猶太王國(所羅門詩17-18)。這位彌賽亞也會在「末世」來到猶太人當中。他的到來也等於末世的開始。

4.昆蘭人的教導含有兩個彌賽亞:君王式彌賽亞、祭司式彌賽亞。

一.符類福音的描述

1.彌賽亞要降生在伯利恆(2:3-14)。這應驗了舊約的預言(5:2)

2.基督是王(27:12-17;23:2)。這正符合彌賽亞為君王的意義。

3.秘密的彌賽亞(1:25,34,44;3:12)。雖然耶穌多次在行神蹟後禁止人把他的彌賽亞身份公開傳講,但是這作法是出於當時的局勢,一方面是他還未完成他要顯示的彌賽亞身份,另一方面免得公開後許多工作被攔阻了。

4.彼得認耶穌為基督(8:27-30;16:13-20;9:18-21)。耶穌拒絕成為政治式的彌賽亞,反而實現了那受苦式的彌賽亞的預言。大祭司問耶穌是否是那受膏者基督(14:53-65;26:57)

二.約翰文件的描述

1.約翰直接翻譯出亞蘭文彌賽亞為基督(1:41;4:25)。可以說符類福音對彌賽亞觀念的表達是含蓄的或秘密的,但是約翰福音一開始就指明耶穌是那盼望許久的彌賽亞。

2.彌賽亞是以色列的王(1:49;12:13;19:3,19)。我們清楚的看見新約對彌賽亞的表達是含雙重身份的:榮耀的彌賽亞君王、受苦的彌賽亞僕人。可是約翰對榮耀彌賽亞君王的表達比較重。

3.彌賽亞要來到撒瑪利亞人中(4: 29f )。耶穌也直接回答他就是那要來的彌賽亞。

4.基督來時要行許多神蹟(7:31)。這些神蹟成為這新約時代的記號(Semeion),要求人辨別認出誰是彌賽亞。

5.耶穌是基督(約一4:3;5:1;cf.約一1:3;2:1;3:23;4:2;5:6;5:20)。相信這是第一世紀尾亞西亞教會清楚的表達。 


約翰的「道」

    不能在此詳細討論。但是它的背景,無可置疑的,是從舊約的dabar Yahweh (神的話:創造與啟示的話)發展得來。約翰福音中的「道」有五項重要的神學意義:

a.先存性(太初有道),說明一有時間開始時,道已經存在了。
b.神性(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
c.道是創造的工師(上帝藉著這道創造世界)
d.道成了肉身,並且住在(住棚,含有暫時性的意義)我們當中,
e.道在肉身中向世人啟示,因為他是世界的光。

秘密的彌賽亞(The Messianic Secret)

在福音書中,尤其是馬可福音書,耶穌使用彌賽亞這銜頭時的談話常令學者們迷惑。因為耶穌行了神蹟之後,就嚴嚴的吩咐蒙醫治的人,不可把他的身份告訢別人(1:43,34;3:11;5:43;7:36;8:30;9:9)。這些囑咐就是「秘密的彌賽亞」的神學基礎。學者相信這是耶穌在生時,因為還沒有復活而人們不能完全明白這彌賽亞身份,所以要求當時的人保守這身份的秘密。曾有聖經學者認為耶穌在世時的身份是一個「無彌賽亞」的身份(nonmessianic)。我們反對這理論,認為這是沒有根據的,而耶穌這樣作是因為不要當時的猶太人對 那 君王式的彌賽亞身份過份注重。                     

三.保羅/初早期教會的描述

1.基督的復活証明了耶穌是彌賽亞,是「主」(Lord, 舊約的Adonai)基督(2:36)。基督是耶穌的名稱,跟隨著被稱為基督徒。

2.引用舊約証明基督是彌賽亞(4:26=2:2)。這是早期使徒們力爭的信息。

3.保羅對彌賽亞的解釋有不同的層面:耶穌已經復活,他是一位受苦的基督,彌賽亞的工作已完成,他帶來了一個屬靈的國度,他是這國度的君王,將來會審判這世界。(17:16-32)

四.希伯來書及其他書信的描述

1.祭司式的彌賽亞(5-10)(見本文後「大祭司」有詳細的解釋)

2.受苦的基督(彼前2:21-25)。相信這是福音書以外,對賽53章最清楚的表達。

3.基督被形容為榮耀的羔羊。有敵基督與他對敵(17:1-13),但是一天羔羊必得勝(17:14-18)。最後,這敵基督在末日將被審判(2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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