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4日 星期六

腓立比書之作者與寫作日期和地點

. 作者

腓立比書像哥林多後書、歌羅西書、帖撒羅尼迦前後書,和腓利門書一樣,是以保羅和提摩太的名義發出的。然而,提摩太的名字出現在這些書信的開頭,可能只因他是保羅的書記,而並非在著作上曾有任何重要的參與。

. 寫作日期和地點

  雖然我們很清楚保羅是在監獄中寫作此書(1:1213),但卻不知道當時他被囚禁在哪裏。最大的可能性是羅馬,若是這樣,便是在主後62年左右。

然而,有些人認為四章16節和二章2526節所暗示的旅程,使羅馬這遙遠的地方顯得不甚可信(腓立比人聽聞保羅被下監,便派以巴弗提把禮物送給保羅;以巴弗提在羅馬聽聞腓立比人知道他病了)。因此,另一些建議的地點是以弗所(約主後55)和該撒利亞(約主後58)。我們知道保羅曾在該撒利亞遭監禁(23:33-35),若本書是在那裏寫成,則很難解釋「在該撒家裏的人特特地問你們安」這句問安語,雖然名字剛巧相似。以弗所與腓立比較接近,可以容易解釋人和物的來往和交換,但使徒行傳並沒有記載保羅曾在那裏被囚禁,若依這說法,我們就要假設路加在使徒行傳十九章的記載不完全,也許保羅在當時的暴亂中受到軟禁的保護(參徒19:3031),但這種監禁並不會使保羅擔心「離世與基督同在」的時候已到(1:23)。在寫這信的時候,他顯然是面臨一個足以把他置諸死地的控訴。

  傳統所指出的地點似乎是最令人滿意的,尤其是當我們想起保羅在羅馬被囚最少有兩年之久(28:30 ),而羅馬與腓立比之間的路程約需3星期。


以弗所書論及上帝、耶穌、聖靈之經文




     /  身  
  
 
 
 
 
 1. 是我們的父
  1:2
 2. 曾賜給我們各樣福氣
  1:3
 3. 曾在創世前揀選我們
  1:4
 4. 有豫定的旨意和行事的計劃
  1:8-9
 5. 是賜人智慧之靈的上帝
  1:17
 6. 能照明人的心眼
  1:18
 7. 所顯之能力無限
  1:19-20
 8. 有豐富的憐憫和恩典
  2:4,7
 9. 使我們死而復活
  2:5-6
 10. 是屬靈大家庭的家主
  2:19, 3:14-15
 11. 是成就我們所想所求的上帝
  3:20
 12. 是新人所肖像的上帝
  4:24
 13. 是信徒當效法的
  4:32, 5:1
 14. 是各樣祝福的源頭
  6:23

 
 
 
 
 1. 是上帝的愛子
  1:6, 4:13
 2. 是在創世之先與父同在的
  1:4
 3. 是用寶血救贖我們的主
  1:7; 2:13,16
 4. 是為我們道成肉身的主
  2:15
 5. 是獻上自己為祭的
  5:2
 6. 是由死復活的
  1:20, 2:6
 7. 是超升高天的
  1:20-22;2:6;4:8,10
 8. 是賜下各種恩賜的
  4:7-8
 9. 是教會的元首
  1:22-23;4:15-16;5:23
 10. 是教會全體的救主
  5:23
 11. 是靈宮的房角石
  2:20
 12. 是住在信徒心裡的
  3:17
 13. 祂的愛是莫測高深的
  3:19
 14. 是充滿萬有而充滿教會的
  1:22-23

 
 
 
 1. 是主所應許的
  1:13
 2. 是信徒的印記和得基業的憑據
  1:14
 3. 是智慧啟示的靈
  1:17
 4. 是引人到父面前的
  2:18
 5. 是使人明白福音的奧秘
  3:5-6
 6. 能使人心裡力量剛強起來
  3:16
 7. 是賜信徒合而為一之心的
  4:3-4
 8. 是為犯罪信徒擔憂的
  4:30
 9. 是願意充滿信徒的
  5:18

 

以弗所書內容摘要

 1. 中心思想

以弗所書的中心思想是萬物要在耶穌基督裡同歸於一。如果你體驗過人與人之間的分隔以及它所帶來的摩擦,例如男女,階級,種族,國家等等,可能你就能體會到「同歸於一」和「和好」有多寶貴。但是人類要合一,這個理想要達成談何容易?人有種族、語言、文化等背景的隔閡,經常容易起衝突,這是人類漫長的歷史所證明的 。以弗所書最主要在告訴我們,這個理想只有在耶穌基督裡可以達成。可能保羅來到羅馬,看見羅馬帝國的統一和秩序,思想到人類合一的理想,才刺激他寫下以弗所書這樣的著作。

2.      教義性真理:教會論

本書思想高超,文字豐富,獨具一格,也是保羅書信中最深奧的一卷。書中不斷出現詩歌形式的教義(1:3-12, 20-23; 2:4-10, 14-18),使全書充滿讚美、禱告的莊嚴氣氛。

保羅在以弗所書前三章闡明教義性的真理,指出人唯有在基督裡先與上帝和好,與其他人的藩籬才能消除。第一章,他的重點在上帝的揀選、上帝的榮耀;第二章談到「你們」,也就是在耶穌基督裡被贖的眾信徒;第三章談到「我保羅」,我的職責就是作福音的職事,傳揚福音的奧秘。

以弗所書有名的地方在於保羅的「教會論」。教會原文的意思就是被呼召出來的一群人,教會就是那些在耶穌基督裡蒙救贖、與上帝和睦的人同歸於一的縮影。上面所說人類的合一,就是在教會中達成的。外邦人在此與猶太人一起領受上帝的恩典,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弗 3:6),這是上帝的奧祕,是上帝從創世以來在基督耶穌裡所定的旨意;上帝的智慧在此得以顯明(弗 3:10),上帝也因此在教會中,在基督耶穌裡得榮耀(弗 3:21)。


3.      保羅用三種方式來比喻基督和教會的關係

1)   頭和身體:基督是教會之元首,是萬有之首;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弗 1:22-23、4:12, 15-16)。

2)   房角石和房子:保羅說,「你們」被建造成為主的聖殿,成為上帝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而耶穌基督自己是房角石,也就是房子最重要的奠基石(弗 2:19-22)。

3)   丈夫和妻子:保羅在談家庭生活,論到丈夫和妻子的關係時,用基督是教會的 頭來作比方。妻子要順服

   丈夫,像教會順服基督;而丈夫要愛妻子,像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5:22-33)。

教會最主要的功能在於:「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上帝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 4:12-13) 換句話說,一個信主的人,有了耶穌基督的新生命以後,他需要在教會中繼續成長;教會中各種不同職份的人就是為這目標而有的。一個人慢慢長成以後,他就不會再被異教之風所搖動,全體教會也會一起增長。  

4.      提到信徒所蒙的恩典。信徒在耶穌基督裡得到:

1)   上帝所賜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弗 1:3)

2)   得蒙揀選(弗1:4)

3)   得到兒子的名分(弗 1:5)

4)   蒙救贖(弗 1: 7a )

5)   罪得以赦免(弗 1:7b)

6)   明白神旨意的奧秘(弗 1:9)

7)   得了基業(弗 1:11)

8)   領受聖靈為印記(弗 1:13)

9)   得以親近上帝(弗 2:13, 3:12)

10)      與聖徒同國,成為上帝家裡的人(弗 2:19)

11) 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弗 3:6)

    這一切,都是上帝所賞賜的:「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 2:8-9) 這一切,實在遠超過我們所求所想(弗 3:20)。面對這樣的恩典,保羅禁不住要發出讚美。

  作為耶穌使徒、福音執事的保羅,他為眾聖徒的禱告,令人印象深刻。在以弗所書1:15-23,他求天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他們,好叫他們真知道祂、認識祂的大能大力;在3:14-19 他又禱告,求天父藉著祂的靈,叫他們心裡的力量剛強起來,使基督住在他們心裡,他們的愛心得以有根有基。保羅實在是一個禱告的人。

5.      信徒生活實踐

  以弗所書可以大致上這樣區分:前三章是教義性的,論及教會以及信徒在基督裡所得的豐盛,後三章是實踐性的,論及信徒在基督裡的行為。

  其實在以弗所書 2:10,保羅就說了,「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這就是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召我們的目的。因此在以弗所書第四章開始,保羅勸勉信徒,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 4:1)。他舉出許多例子來說明,要他們如何脫去行為上的舊人,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 4:22-24)。舉凡「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等(弗 4:2-3),都是屬於新人的範疇,至於「說謊、偷竊、講污穢言語、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淫亂、貪婪」等(弗 4:25-31),則屬舊人範疇。

  值得注意的是,保羅在這裡提到基督徒家庭生活倫理,論到作兒女的當如何,作父母的當如何,作僕人的當如何,作主人的當如何,作妻子的當如何,作丈夫的當如何。許多人喜歡這段經文,可是卻替別人來讀:作父母的喜歡讀作兒女當如何那一段,作兒女的喜歡讀作父母當如何那一段;作妻子的最愛讀作丈夫當如何那一段,作丈夫的最愛讀作妻子的當如何那一段。如果我們能夠注意自己的角色,盡到自己的責任,而不去要求或期待另一方如何對待我們,家庭必能和諧,家中的成員亦能逐漸成長。以弗所書 6:7 特別提到,這樣做好像是在服事主,而不像服事人;凡事都是為主而做,必蒙主賜福。

  最後,保羅要信徒穿戴上帝所賜全副軍裝,來抵擋魔鬼的詭計(6:11-17)。保羅在羅馬城裡看到許多羅馬兵,事實上,看守他的就是羅馬兵。見到他們訓練有素的樣子,保羅想到基督精兵應該有的模樣。

保羅與以弗所教會

   以弗所位於愛琴海的東邊,是羅馬帝國東西交通要道,海陸貨運的轉運站,因此人口密集,商旅不斷,至為富庶。城內有一個可容兩萬四千人的露天大劇場,還有號稱世界七大奇觀之一的亞底米神廟(傳說廟內的亞底米女神像是從天上掉下來的,以弗所人就以女神的看管者自居),並有推喇奴講學用的廊院。以弗所人的經濟,文化,宗教活動於此可見一斑。但是以弗所巫術盛行,寫有咒語的書被認為具有消災、醫病、趕鬼的能力,因此有人願意出高價收購。

  保羅在他第二次宣教旅途回程途中曾經路過以弗所,當時他未多逗留,只留下百基拉和亞居拉夫婦在那裡工作 (徒 18:19),時間約為公元 51-52 年。這是保羅第一次訪問以弗所。他離開以後,有亞歷山大人亞波羅前來這裡講解聖經,教訓人有關耶穌基督的事(徒 18:24-28)。

  保羅第二次訪問以弗所是在他第三次宣教旅途時,他在這裡住了三年多,發生了幾件重要的事(徒 19:1-41, 20:31):

1. 在推喇奴的學房保羅講論真道,叫亞細亞全省的人,無論是猶太人,或是希臘人,都聽見主的福音。信主的人願意把過去所使用的邪書通通燒掉,這些書的價值超過五萬塊錢。以弗所人聚集在當地最有名的露天劇場,全城幾乎起暴動。這是因為保羅所傳的福音使以弗所城的亞底米女神威容失色(徒 19:27),銀匠底米丟發現發財的生意受影響,因而聚眾鬧事。

2. 這是公元 53-56 年間的事,保羅在以弗所完成哥林多前書,對他在第二次宣教旅程所建立的哥林多教會有許多的勸勉。保羅離開以弗所以後,就到馬其頓(省)探望教會,又到希臘住了三個月。後來由於他一心一意要趕回耶路撒冷,所以在路過米利都時,就請以弗所的長老前來,勸勉他們,與他們話別,而沒有再繞到以弗所去(徒 20:17-38)。回到耶路撒冷,保羅就被捕了,接著被遣送到凱撒利亞和羅馬去,以弗所書就是保羅在羅馬坐監時寫的。

3. 提摩太前書 1:3 提到,保羅和提摩太後來曾經再度訪問以弗所,這是保羅在羅馬出監牢以後的事,當時約為公元 62-64 年。根據教父們的傳說,使徒約翰晚年在以弗所牧養教會,教會一切可以說都上軌道,唯一的問題是信徒失去了起初的愛心(啟 2:4)。

以弗所城現在只是一片海灘,船隻無法停泊。昔日雄霸一方的以弗所海港,現在只是一個「長滿蘆葦的湖沼」。


以弗所書收信人

   本書雖被稱為以弗所書,但是關於收信者是誰,學者們有一些討論。照上面所述,保羅在以弗所工作了三年,和以弗所教會應該有十分親密的關係,但是本書信的內容顯示,保羅好像並不認識收信者。他說,「我既聽見你們信從主耶穌,親愛眾聖徒 ……」(弗 1:15)

 又說,「諒必你們曾聽見上帝賜恩給我,將關切你們的職分託付我 。」(弗 3:2)

他在勉勵收信者要效法基督、在行為上要改換一新時說,「如果你們聽過他的道,領了他的教,學了他的真理。」(弗 4:21)

這些語氣聽起來好像保羅並 未親自將福音傳給他們。在本書信中保羅沒有用「親愛的弟兄」或「忠實的弟兄」,也沒有提到他在以弗所的工作,更沒有個人問安,再加上有一些可靠的抄本在以弗所書1:1 並沒有「在以弗所」等字,而早期教父在引用本書時亦無上述字眼,因而引發以下兩種說法:

1. 以弗所書原先是寫給老底嘉教會的信(西 4:16),以弗所持有一份抄本,後來老底嘉教會出了一些問題,可能因地震而失去一切文獻,或是因為教會不好而被除名 (啟 3:14-22),以致於這一封信只在以弗所保留。

  當然,歌羅西書 4:16 所提到的給老底嘉教會的信也有可能是另外一封,保羅要他們交換看,但早期學者馬吉安所編錄的正典目錄中,以弗所書信被稱為老底嘉書信,因此上面所說「以弗所書原先是寫給老底嘉教會的信」的看法就有不少人支持。

2. 這是保羅寫給亞西亞省眾教會的書信,抄有多份,在各教會流傳。以弗所書 1:1 收信者的地方留白,以便填入收信教會的名稱。由於以弗所是亞細亞省的中心,所以本書信就被掛上其名。



以弗所書作者


   以弗所書也是監獄書信之一,是保羅第一次在羅馬坐監時寫的,時間約為公元 61- 62 年。使徒行傳 28:30提到,保羅在自己所租的屋子裡住了兩年多,使凡見他的人都得聽福音。有人從亞細亞、馬其頓前來探望他,他就託他們帶信給他從前所建立的教會,鼓勵他們在主裡堅固。

  保羅在此自稱為帶鎖鍊的使者(弗 6:20),由於本書和歌羅西書都是由推基古帶信(弗 6:21-22,西 4:7-9),內容又有許多地方相似,一般相信,這兩卷書約為同時間完成。腓利門書也是這時寫的,當時保羅已經有獲釋的盼望(門 22),可見他被囚已經有一段時日了。這三封信與腓立比書合稱為「監獄書信」。教會傳統將它們列為保羅第一次被囚於羅馬時的作品。

  曾有學者反對本書的作者為保羅,理由是以弗所書的用字、寫作型式和保羅其他書信不一樣,以弗所書每一句話都很長,摩法特(Moffat)說,保羅其他書信的用字通常像瀑布,像急流,而在以弗所書,我們所見到的卻像小溪,像緩流。

巴克萊(William Barclay)卻認為,用字和型式的不同,不足以反駁作者為保羅。偉大的作家都會因為情況,目的不同而採用不同型式來寫作,莎士比亞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保羅其他書信多半是在宣教旅途中,為應付教會遇到的問題而寫,語氣當然比較急促;監獄書信則不然,他有比較充份的時間來思考,整理,因此寫作風格自然不同。


以弗所書之目的

以弗所是基督教在地中海最重要的基地之一,主要成員以外邦信徒為主。

本卷書信與保羅所寫的其它書信不同, 不是針對謬誤和異端作澄清, 而是要擴展信徒的視野,從上帝對全宇宙之計劃的大框架,來看猶太人和外邦人的關係,雙方因同樣相信耶穌基督而結合在一起,都是真以色列的成員。

並申論應當怎樣活出基督徒的行為,被稱為「保羅思想的精華」。使他們能更了解上帝永恆的計劃和恩典的奧秘,為要「安慰你們的心」(六22)。

因為當時的人多半相信,世界是由靈界的勢力所掌握,因此盛行法術、星象、宗教儀式來控制靈界 ,也因此對基督的福音構成挑戰。

內容包含基督裡的恩典、猶太人和外邦人組成的教會、聖靈的能力和恩賜。



羅馬書寫作的地點與時期

    羅馬書是寫給羅馬城教會的一封信。

聖經學者相信本書是保羅在第三次旅行佈道時寫的。在這次行程中,保羅一共寫了三卷書,按次序為:哥林多前書、哥林多後書和羅馬書。

    羅馬書十五章25節說,保羅預備將馬其頓亞該亞教會為耶路撒冷有需要的聖徒作的奉獻送去,所以這時他正在預備往耶路撒冷去。在哥林多書信裏,保羅勉勵他們把這些捐預備好,他去的時候可以把錢送去(林前16:1起;林後9:1起),現在這筆錢預備好了,保羅就要往耶路撒冷去。

    第三次佈道旅程中,保羅亞西亞以弗所城住了大約三年,寫了哥林多前書(參林前16:8)。離開以弗所後,他從特羅亞來到馬其頓(徒20:1-3;林後2:12-13),就在馬其頓某地寫了哥林多後書。

寫羅馬書時,保羅是住在一位叫該猶的信徒家中(16:23)。大概是保羅曾給他施洗的哥林多人(林前1:14)。所以羅馬書應該是寫於哥林多城。
  
    大多數的學者(F. F. Bruce, Lightfort, 馬有藻)認為成書時間,應為主後56年十二月至57年二月之間。


在基督裏的意義

(以弗所書1-2)

相信這是一封保羅比較晚期寫的書信,沒有了像早期常為「因信稱義」的辯駁語氣,反而多次提出了「在基督裏」的神學意義。

一開始,保羅就指明信徒是「在基督裏有忠心的人」(1:1),然後說明他們都是「在基督裏」獲得各種天上的屬靈福氣(1:3-12),這些福氣可憑聖靈這印記証明我們是獲得了(1:13-14)。

這些福氣的基業是基督作成的,是何等的豐富。今天基督藉著復活使萬有都服在他的腳下。

另外,我們過去是悖逆的,隨從肉體去行,也死在過犯中,如今「在基督裏」得蒙救贖,並且這工作本是在基督裏作成的(2:1-10)。

過去我們是外邦人,與基督無關,如今「在基督裏」可以與衪親近,也與猶太人合一了,並且也是與上帝和好了(2:11-18)。


歌羅西的教會

    歌羅西位於亞西亞省的呂加斯山谷,在以弗所東方約一六零公里(一百英里)處。昔日為弗呂家的重鎮,但至新約時代已經沒落,鄰近的老底嘉與希拉波立(四13)的重要性都駕乎其上。

    保羅第三次旅行佈道曾在以弗所停留了三年,使一切住在亞西亞的人都聽見主道 (徒19:10;20:31)。 但歌羅西教會的始創人不是保羅(2:1), 而可能是以巴弗 (1:7;4:12-13)。這是一個外邦人佔多數的教會(1:27;2:13;3:7)。保羅雖未訪問過他們,但與教會的關係非常密切(1:3,9;2:1)。

  背景欲確定哪些異端邪說曾滲入歌羅西教會,實在是極不容易的事,原因並非材料太少,而是太多太雜之故。從史料記載可知,一世紀流傳在羅馬世界的各種信仰和教派多如牛毛,小亞細亞則尤是各種宗教滋生蔓衍的沃土,以一身而奉多教者不乏其人,將各種宗教思想和實踐混而事之的風氣也很普遍。當時的基督徒大部分難於擺脫這種傾向的影響。

  歌羅西的異端邪說保羅對滲入歌羅西教會的異端邪說並未加以細分,而僅就各種問題作出回答。因此,現今的歌羅西書讀者需根據保羅的評論而將當時虛假的教導予以復現。

  一些學者以為當時的異端邪說多出自所謂「靈肉二元論」,稍後希臘和東方的諾斯底教派均有此特點。諾斯底派認為物質都是罪惡,只有擺脫物質才能達至善境;另有一些學者根據保羅反對克守某些飲食律例及節日、安息日、割禮的戒律,而認為滲入基督教會的偽說是出自猶太教的信仰。有鑑於當時盛行著多說合流的傾向,我們認為以上兩種觀點都是正確的。

  保羅將異端邪說歸結為克守人間傳統的「理學」(2:8)。他為歌羅西信徒的祈禱(1:9-11)和對他們的訓誨,均可顯示他是在辯駁一種觀念,以為某種「理學」能使某些人得到神奇的「靈智」。其實,保羅指出,這理學的基礎不過是「世上的小學」而已。

  那麼,何謂「世上的小學」呢?有兩個主要的解釋可互為補充。一說以「小學」的基本意義是「一系列的事物」(如字母表中的字母),稍加引伸,可指事物的基本原理,如希伯來書五章12節所謂「神聖言小學的開端」。另一說以「小學」是指早期希臘人認為組成世界的空氣、水、火、土等四元素。

保羅用於評說歌羅西異端邪說的那些用語,早在主前一世紀的一篇論及哲學家畢達哥拉斯的門徒的希臘語文章中即有所見。文中說,諸神派使者將靈魂攜入世界諸元素之中。元素中以水為至高,土為至低,純淨的靈魂附於高等元素,否則,即附於下等元素。人類惟有藉自我否定和特定的崇拜儀式才能「淨化」自己的靈魂。居於最高空中的日月星辰是掌握人類命運的眾神;圍繞世界的大氣中也佈滿可敬畏的神靈。世界的元素與諸神靈聯合,操縱人的命運。人類卻可借助於「靈智」和宗教儀式,不僅可擺脫神靈操縱的命運,更可左右神靈,以求己福。

  總而言之,所謂「世上的小學」,既可指宗教的根本教訓,也可指宇宙間的神靈。從歌羅西書的表述來看,當以後者為宜。保羅在書中明確指出,基督在十字架上已勝過那些靈界執政者的權勢,並把他們暴露在萬民面前(2:15)。宇宙萬物的創造者和統御者是基督,而不是那些神靈(1:16-20)。上帝本體一切的「豐盛」都住在基督裏面,而不屬於遙不可及的神靈(1:19,2:9)。靈界的一切權能都在基督之下(2:10),也是因基督才存在(1:16)。「敬拜天使」(即敬拜空中的神靈)是愚不可及的惡行,必招致嚴重的惡果(2:18)。


歌羅西書的寫作日期和地點

   

歌羅西書的寫作年代需根據保羅被囚禁的地點而定。



傳統上,學者們以為四封「監獄書信」均作於羅馬。根據這個觀點,歌羅西書自當作於主後60至62年之間。



  據使徒行傳記載,保羅繫獄之地有腓立比、該撒利亞、羅馬三處。保羅寫哥林多後書是在囚於該撒利亞和羅馬之前,且從該書可知,那時他已坐牢多次了(林後11:23);而囚禁之地至少有以弗所(徒十九,二十;林前15:32;林後1:8-10)。



今日愈來愈多學者主張保羅的4封監獄書信當作於以弗所。如果此見不謬,歌羅西書的寫作時間當在主後52至55年。



以弗所說較適用於腓立比書,羅馬說則更合於腓利門書、歌羅西書和以弗所書所提供的情況。所以,我們仍以歌羅西書作於主後60至62年之間為宜。




約翰生平

   約翰之餘生  ,

約翰之餘生

1.  以弗所教會的長老


多米田死後,逼迫停止,約翰回到以弗所,堅固群羊的信心。他經歷基督道成肉身,親眼目睹耶穌生平所有重要事蹟,看見教會的誕生與成長,聖靈大能的運行,最後在拔摩島見到基督榮耀的異象。他領受基督最完整的啟示,得以維護真道,糾正教會的異端。

2. 約翰著作

舊約聖經的最後記載是彌賽亞要來,免得神要咒詛地(瑪4:5-6),若彌賽亞不來,就沒有盼望。但彌賽亞來了,約翰寫完他的著作,神的啟示和奧秘就要成全,也盼望彌賽亞再來(啟22:20)。

啟示錄:聖徒榮耀的盼望,教會必要靠著基督得勝,與基督在榮耀裡合而為一。

約翰書信:約翰以他特殊的身分與啟示,對教會做出勉勵,並指出實際且明確的屬靈道路。

約翰福音:約翰用最簡單直接的言語,向全世界宣告,將耶穌基督完整地呈現出來。

3. 愛的使徒

約翰的晚年是教會之寶,人們請他講道,每次他一上講台,就說了一句:「親愛的弟兄啊,你們要彼此相愛Beloved, love one another。」隨及就下台。人們扶他上台再多說一些,他還是講這些。後來人們稱他為愛的使徒,他門徒幫他撰寫的約翰福音就提到他是「耶穌所愛的門徒(約21:20; 24)」。
 

2020年1月3日 星期五

舊約中的約

  舊約聖經裡提到不少的「約」,最有名的是挪亞之約、亞伯拉罕之約、西乃之約和大衛之約。
 (一) 挪亞之約
  創世記第九章記載,上帝把挪亞一家從洪水災難中拯救出來之後,就和地上所有的活物立約,不再用洪水毀滅全地。上帝說,這個約要持續到永遠,範圍及於全人類與各樣生物,而且有彩虹為記號(創 9:8-17)。它所表明的是上帝眷顧、保守地上一切活物的恩典。說真的,若不是上帝的恩典,實在沒有任何生物能夠存活。在人類尚未分散全地之前,他們經歷過一次洪水的浩劫,但是在上帝所立彩虹之約的保證下,他們得以再出發,繁衍並分散遍滿全地。
 (二) 亞伯拉罕之約
  洪水之後,挪亞後代繁衍,散佈各地。這時人還是偏行己路,上帝於是揀選亞伯拉罕,為世人預備救恩。
  上帝在呼召亞伯拉罕離開吾珥時,曾對他應許說,要賜福給他和他的後裔,並藉著他賜福給地上萬族(創 12:1-3)。當時並未明顯提到約,真正記載約的內容、儀式與記號的是在創世記 15 章和 17 章。這個約讓亞伯拉罕的信心逐漸成長,他本來以為要承受他產業的人是他的僕人(創 15:2),或是從他的妾夏甲所生的以實瑪利(創 17:18)。但上帝在他 100 歲時使他從已經斷絕生育的妻子撒拉得一個兒子。此事讓亞伯拉罕親身體驗到上帝是使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上帝(羅 4:17)。
  亞伯拉罕之約的特色是以割禮為記號,應許的成份比較濃厚。上帝應許亞伯拉罕,他的後裔將要像天上的星星一樣多,他們將出埃及、進迦南,得應許之地。最重要的是他們和上帝有特別的關係,上帝要作他們的上帝(創 17:7-8)。
  有人主張,亞伯拉罕之約是以色列百姓面臨亡國、失去迦南美地之威脅時產生的。其實「約」本身的存在可能非常早,只是它經過相當漫長的傳遞過程,到後期才形成現有的形式。
  值得注意的是這個約並不像一般人所以為的,亞伯拉罕全無義務、履約者全在上帝。上帝要求亞伯拉罕在祂面前作完全人(創 17:1-2),這是一項極高的要求。在人面前作完全人就已經不容易了,更何況是在上帝面前?不過在提到這項要求之前,上帝宣稱:「我是全能的上帝」。只有全能的上帝能夠使亞伯拉罕作一個完全人,亞伯拉罕需要全心全意地信賴、仰望上帝,才能夠作到。
  在新約裡,耶穌對跟隨他的人有同樣的要求:「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 5:48) 我們也要像亞伯拉罕一樣,完全憑信心讓上帝改變我們、引導我們。
 (三) 西乃之約
  西乃之約是摩西在西乃山從上帝領受而頒佈給以色列百姓的,相關經文記載在出埃及記 19-20 章、申命記 5 章、28 章、約書亞記 24 章。這是所有「約」中描述最詳盡、影響最深遠的,它的內容包括:

 1.身份表白及歷史序言:在陳述一切條款之前,上帝首先表明祂的身份以及祂為以色列百姓所做的事(出 20:2、申 5:6)。
 2.約定條款:這就是一般所說的十誡,包括前四誡跟上帝的關係、後六誡跟人的關係,記載在出埃及記 20:3-17、申命記 5:7-21。
 3.祝福與咒詛:言明守約者領受那些祝福、違約者將受那些咒詛。出埃及記 20:5-6、申命記5:9提到一些,申命記28章有極詳盡的申述。
 4.立約儀式:在出埃及記 19:8 以色列百姓只簡單地說,「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在出埃及記 24:3-8 則有殺祭牲、灑血的儀式作為立約的憑據。申命記 27:11-26 更有關於領受祝福與咒詛的儀式。
  至於「約」或律法書的存放,一般相信是存放在約櫃或聖所(出 40:20、書 24:26),一年三次公開誦讀(出 23:17)。
  西乃之約最大的特色是它有許多條款是人必須要遵守的,不像亞伯拉罕之約比較著重在應許。可能是因為它的對象為全部以色列人,所以必須詳盡規定。其實上帝與以色列百姓立約,最主要的目的是上帝要作以色列的上帝、以色列要作上帝的子民(出 19:3-6、利 26:12)。在立約的過程及條款裡,以色列人不像其他民族把眾神列為見證者,而是用百姓本身作見證(書 24:22)。門登豪(G. E. Mendenhall )認為這就是約的條款後來演變為社會上法律最主要的原因。後來的人稱西乃之約為摩西律法,可能是因為它有許多規定和禁令。但將「約」視為律法,有時反而會忽略了上帝與百姓立約的根本精神,就是要建立雙方活潑的關係。
  西乃之約產生的背景正值銅器時代進入鐵器時代的轉型期(公元前1250-1150 年)。考古學出土的資料顯示,當時許多神明統治制度逐漸瓦解,赫特帝國和亞述地區都有人口大幅降低的現象。相對的,巴勒斯坦、約但河外人口明顯增加,而昔日強盛的迦南城市若非毀壞即移往山區。這些混亂的局面伴隨著道德與宗教制度的瓦解,正是新秩序建立之最佳良機。人們企求一種更好的生活方式與社會規範。摩西所傳授的西乃之約正是一種新的嘗試。有人認為這個約是銅器時代的產物,和赫特帝國與其附屬國所訂之盟約極其類似;也有人認為它是鐵器時代的產品,和亞述帝國的盟約較接近。門登豪根據西乃之約兼具赫特與亞述盟約兩種特色判斷,西乃之約應屬赫特時期之產物,而在傳遞過程中受亞述盟約之影響。

 (四) 大衛之約
  大衛之約與西乃之約截然不同。西乃之約是上帝藉著摩西與以色列全體百姓立約,所根據的是上帝拯救百姓脫離埃及這個歷史事實,因此百姓有義務遵守約裡的條款。大衛之約乃依據上帝的信實,針對大衛一家應許王朝永遠堅立,此應許係透過先知拿單來傳遞。雖然在撒母耳記下第七章,拿單傳遞上帝的應許時並未提及「約」這字眼,但在詩篇 89:3-4 卻清楚提到約:「我與我所揀選的人立了約,向我的僕人大衛起了誓:我要建立你的後裔,直到永遠;要建立你的寶座,直到萬代。」而大衛臨終之言也提到「上帝卻與我立永遠的約。這約凡事堅穩,關乎我的一切救恩和我一切所想望的」(撒下 23:5)。因此,一般均以大衛之約稱之。
  大衛之約有幾項特色:
 1.它是在大衛想要為上帝建造聖殿之後,上帝所給予的應許。
 2.它採用近東文化中以君王為神子的概念(詩 89:27),為君王的權威找到合理之依據。
 3.君王有義務遵守上帝的誡命,行公義,不過如未遵行,上帝並不會終止這個約。

 4.它偏重在上帝一方給予應許,像亞伯拉罕之約一樣。
 5.此應許如日之恆一般,又如月亮永遠堅立,似奠基於創造之秩序(詩 89:36-37)。

  究竟大衛之約如何產生?它與西乃之約、亞伯拉罕之約的關係如何?
  門登豪指出,大衛雖然已經與南方的猶大支派、北方的以色列長老立約,受膏為王(撒下 2:4、5:1-5),但他仍然必須面對南北的衝突,並爭取新征服地區的忠誠。為了鞏固其君王的地位,由先知頒佈聖諭,確立其統治是由上帝而來乃屬必要。

  其實君王的觀念和制度,以色列人原先並沒有,而是借用四周其他鄰國的想法而來。而近東國家的君王制度與其宗教密不可分,他們認為君王是神明在地上的代表,目的在維護地上的秩序與公義。君王甚至被視為神明的兒子。對剛成立君王制度的以色列而言,他們需要重新建立自己的想法,並設法與摩西所留下來的宗教傳統相調和。歸楠(M. D. Guinan)認為這就是大衛之約產生最主要的目的。受到近東文化的刺激,以色列人回溯自己的傳統,找到上帝與亞伯拉罕所立之約的精神,而形成大衛之約。大衛之約與亞伯拉罕之約同樣源自希伯崙,其關係之密切,克里曼茲(R. E. Clements)有精闢的闡述。
  很多人把大衛之約和亞伯拉罕之約歸在一類,而將它們與西乃之約作截然之對比。歸楠認為西乃之約從未被大衛之約所取代,我們亦不應將兩者擺在對立的位置,兩者其實是互補的。布魯格曼(W. Brueggemann)更將西乃之約與大衛之約視為社會上的兩股力量,前者代表弱勢的在野者,後者代表社會的穩定力,亦即強勢的在位者。這兩股力量貫穿以色列從摩西以來、一直到王國時期的社會。
  這樣看來,產生大衛之約的背景涵蓋了近東對君王的概念、亞伯拉罕之約與西乃之約的傳統,它可以說是君主制度在以色列成形時,一方面為了鞏固君王權威,一方面又要兼顧原先宗教傳統而產生的、對君王制度重新之詮釋。

民數記的背景和分段

民數記的卷名在希伯來文是Be-midbar,意即「在曠野」,中文聖經之「民數記」乃是根據希臘文七十士譯本之名稱Arithmoi(即英文Numbers的字根)而來。將希伯來文和希臘文兩個卷名合併起來「在曠野數點以色列百姓」就構成了本書的整幅圖畫。

民數記所記載的事情發生在以色列百姓出埃及以後、進迦南美地之前。摩西帶領百姓出埃及,又率領百姓與上帝立約,要作上帝的子民。當會幕作好立好之後,以色列人在上帝的引導之下再度起行,向迦南地邁進。他們在出埃及的第二年三月已經來到迦南地的門檻,本來應該可以很快地進入迦南美地,卻因為發生了一件事,使進迦南一事耽擱了三十八年。民數記就是記載這整個過程以及在曠野飄流的經過。

下面幾個日期可以幫助我們對民數記的旅程有概要的認識:

出埃及第二年正月初一日  立起會幕(出四十2、17)
出埃及第二年二月初一日  數點百姓(民一1~2)
出埃及第二年二月廿日   起行(民十11~12)
出埃及第二年三月 到加低斯巴尼亞(民十11~12;申一2)
出埃及第四十年五月一日  亞倫死(民卅三38)
出埃及第四十年十一月初一日 再到加低斯巴尼亞(申一3)

巴斯德把民數記分為三大段:舊的世代,過渡時期及新的世代:

1.~十四章:舊的世代
這是描寫百姓從西乃到加低斯種種。又可細分成三段:
1)一~四章:數點
2)五~九章:訓令
3)十~十四章:起行

2.十五~廿章:過渡時期
這是描寫在曠野飄流的生涯。

3.廿一~卅六章:新的世代
這是描寫百姓從加低斯至摩押的狀況。這裡也可細分成三段:
1)廿一~廿五章:新的旅程
2)廿六~廿七章:新的數點
3)廿八~卅六章:新的訓令

2020年1月2日 星期四

摩西五經總論


[摩西五經的文體與名稱]

 你聽過摩西五經這名詞嗎?你知道它指的是那些經卷嗎?對了,摩西五經指的是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等五卷書。它主要的文體是敘事文,當然也穿插有詩歌、演講集、儀式錄等,我們可以從這些記載中知道希伯來民族的起源與發展。

 「五經」(英文 Pentateuch)這名稱主要源於希臘文七十士譯本的翻譯。penta是五,teuchos是書的意思。猶太人稱創、出、利、民、申這五卷書為妥拉(Torah),翻譯成英文,就變成律法(law)。所以律法也好,妥拉也好,五經也好,指的都是舊約聖經的前五卷書。

 為什麼它被冠上「摩西」而成為「摩西五經」呢?傳統上大家都認為這五卷書是摩西寫的,後來有許多學者對這點有許多質疑,不過即使摩西並未親筆寫下這五卷書,他還是這五卷書的主角,裡面處處流露出摩西的精神。正如約翰福音一17所說:「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所以五經通常就被稱為摩西五經。

[內容與主旨]

簡單來說,創世記是講開始,包括萬物的起源。出埃及記是講救贖,利未記講敬拜,民數記講曠野飄流,申命記則是預備進入應許之地。前面說過,猶太人的「妥拉」翻成英文變成「律法」。其實「妥拉」更重要的意思是「引導」、「教導」(instruction, guidance)

請問,「律法」和「引導」這兩個名詞帶給你什麼不同的感覺?當你聽到「律法」時,你聯想到什麼?「引導」呢?「律法」給人的感覺是靜態的,有時我們還會聯想到那些繁瑣的規條,那些帶給人束縛的條例。「引導」就不同了,它讓我們想起上帝的保守,帶領和指引。它是活潑的、動態的。

摩西五經中就處處顯明上帝對祂子民的引導。不論是直接的頒佈律法,或是間接的敘述歷史,甚至那些枯橾的族譜和獻祭條例,在在都顯出上帝的作為和引導。詩篇一07說「祂使摩西知道祂的法則,叫以色列人曉得祂的作為。」

上帝將祂自己啟示給摩西和以色列百姓,引導他們過一個蒙上帝喜悅和祝福的生活,這就是摩西五經的主旨。今天我們作為上帝的兒女,仔細研讀這五卷書,一樣可以認識上帝和祂的作為,領受祂在我們生活中的引領。你願意這樣試試看嗎? 請按照每課預習的讀經進度表,大家一起來讀經,來認識上帝,經歷上帝!摩西五經還有一個很重要的特色:每一卷書的結尾都不是結束,而是指向下一卷書,顯示另一個階段的開始。

創世記最後一章、最後一節提到約瑟停屍在埃及, 而約瑟臨死前曾經吩咐子孫們要把他的屍體帶出埃及(創五十25),所以故事可以說尚未了結。

出埃及記的末了提到上帝用雲柱、火柱引導以色列人,「在他們所行的路上都是這樣」(出四十38);以色列人還在行路當中,行往應許之地,故事也沒完了。

利未記和民數記裡記載大量的律法和禮儀規條,似乎變得呆滯和停頓,但在結尾仍顯出變動;利未記廿七24「這就是耶和華在西乃山為以色列人所吩咐摩西的命令」。

民數記的結尾就更加接近應許之地了(民卅六13):「這是耶和華在摩押平原、約但河邊,耶利哥對面,藉著摩西所吩咐以色列人的命令、典章。」申命記更是向前瞻望,雖然摩西死了,但有約書亞接續下去(申卅四9~12)

其實摩西五經真正的指向是指到耶穌基督。耶穌復活以後向門徒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路廿二44)

上帝在耶穌身上成就了最大的事,祂對人類的心意和指引在耶穌身上表現得最為透澈。因著耶穌,人與上帝復和,恢復溝通,也因著耶穌,人與人能夠以愛相對待。

 [摩西五經作者之探討]

摩五經的作者是誰,學者們有不同的看法。猶太教與基督教傳統以來都認為五經的作者是摩西。直到近代才有人開始提出質疑,而有底本學說的產生。 十八世紀有一位法國醫生亞實突(Jean Astruc)注意到創世記對上帝有兩個不同的稱呼:一個是伊羅興 Elohim (中文譯為上帝),另一個是雅巍 Yahweh (中文和合本譯為耶和華,現代中文譯本譯為上主)。他認為摩西五經的作者在編寫創世記時一定引用了兩份不同的文獻。

這種從不同文獻取材的想法繼續演變下去,到十九世紀出現盛極一時的底本學說,由威爾浩生(Julius Wellhausen)總其成。底本學說認為五經是一本選集,由幾份不同的文獻組成,它們成書的時間,地點均不相同,但都遠在摩西之後,前後約有五個世紀之久。

既然各份文獻都在摩西之後才完成,摩西就不可能是五經的作者。至於這些文獻的數目有多少,它包含五經裡那些經文,學者們意見頗不一致。根據威爾浩生的描述,摩西五經主要來自JEDP四份文獻:

JJ典寫於 850 B.C.左右,它對人物的描寫非常生動,描述上帝時更常用擬人化手法,使人有親切感。它稱呼上帝,採用的是雅巍 Yahweh

EE典稱呼上帝為伊羅興 Elohim,它的敘述風格比J典客觀。上帝和人的溝通在 E 典裡是藉著夢,不像 J 典有擬人式的直接接觸。E典約於750 B.C.完成。

DD典主要是申命記,它是621 B.C.約西亞王改革時期的作品,目的在呼籲百姓唯獨敬拜上帝,並廢棄地方性祭壇,把祭祀集中於耶路撒冷。

PP典是祭司作品,它對始源、家譜、祭禮及禮儀的細節特別感興趣,約成書於570 B.C.。 這些文獻最後有人將它們編纂,集成摩西五經。很多學者相信文士以斯拉在這件事上扮演極重要的角色。

除了底本學說之外,當時還有「補遺學說」(Supplemental Hypothesis)認為摩西五經有一個最主要的來源,然後再加上其他資料,像滾雪球一樣,愈滾愈大,最後才變成現有的樣子。還有「殘片學說」(Fragmentary Hypothesis)認為五經由許多小片段的故事組合而成。

底本學說在學術界產生極大的影響力,但是反對的聲浪也不小。尤其是廿世紀以來,考古學更多的發現使我們對摩西當代,甚至更早的亞伯拉罕時期的近東文化有進一步的瞭解。於是補充的、修正的、反對的各種看法紛紛出籠。 近年來,學者比較傾向採用新式文學批判的看法,不去探究縱貫式的文件如何組成,而從橫斷式來看作者把這些資料組成時,編輯的手法與用意何在。換句話說,就是從經文的最終型式出發,來分析故事的內容。

到底摩西五經的作者與經文的來源是怎樣,學者們能否得到略微一致的看法,實在難以預料。

值得注意的是五經裡有些地方明白地說摩西將律法寫下來:

出十七14……你要將這話寫在書上」
出廿四4 「摩西將耶和華的命令都寫上……
出廿四7 「又將約書念給百姓聽……
民卅三2 「摩西……記載他們所行的路程」
申卅一9 「摩西將這律法寫出來,交給抬耶和華約櫃的祭司利未子孫和以色列的眾長老」
申卅一24「摩西將這律法的話寫在書上……」 五經以外也有經文提到摩西的律法書,不過這並不能作為「五經就是摩西所寫」的論證,而只能將五經歸為屬於摩西的傳統: 書八31……正如摩西律法書上寫的」
書八32「約書亞在那裡當著以色列人面前,將摩西所寫的律法抄寫在石頭上」
王上二3……照著摩西律法上所寫的行主的道……(這一句話是大衛臨終時勉勵所羅門的話)
王下十四6……是照摩西律法書上耶和華所吩咐的……(指亞瑪謝王沒有殺那弒父王之兇手的兒子,時約796 B.C.)

耶穌說過:「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你們若不信他的書,怎能信我的話呢?」(約五46~47)

摩西確實寫了一些東西,不過由於文字的演變和保存歷時甚久,現有的摩西五經係經過長久的流傳,融合了各時代的潤飾,到公元前第五世紀才全部定稿。

[摩西五經的地位]

猶太正典分為律法書(亦即摩西五經)、先知書和聖卷三部份,其中以摩西五經為最重要,其他經典都不能跟它牴觸。摩西五經也是猶太人生活的最高準則,由於它的地位高超、絕對,有時「律法書」(亦即摩西五經)就被用來泛指全本舊約聖經。

到耶穌的時代,我們仍可見到摩西律法主宰以色列人的生活。當文士和法利賽人捉拿淫婦要來質難耶穌時,他們說:「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他怎麼樣呢?」(約八5)

他們的意思是抬出摩西律法的權威,看耶穌敢不敢跟它對抗。沒想到耶穌的智慧高過他們,根本沒有落入他們的圈套中。

耶穌指出他們的錯誤在於誤用摩西律法,來定別人的罪,卻一點也不反省自己的罪,所以他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結果他們就從老到少一個個開溜了。福音書中還有許多地方記載法利賽人跟耶穌辯論律法的事,都可看見他們十分重視律法。

撒瑪利亞人的經典只有五經。根據尼希米記十三28及約瑟夫所著猶太古史,和倫人參巴拉的女婿,亦即大祭司以利亞實的孫子,耶何耶大的兒子被尼希米趕出去後,在基利心山築了一座聖殿,與耶路撒冷聖殿相抗衡。他從猶太地帶經典出去,但只有摩西五經,時約432 B.C.。摩西五經也被撒瑪利亞人所接納、遵行,其影響不可謂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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