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4日 星期三

出埃及記之寫作目的和神學教導

 

  出埃及記的目的,是要指出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創十五12-16),如何在主拯救亞伯拉罕的後裔──以色列人──脫離埃及人的奴役一事上,得以應驗。它亦解釋了逾越節的起源、以色列憑著與上帝立約而開始立國,並在西乃山頒佈律法。

 

  出埃及記所述的動人故事,是有關一位大能的上帝、宇宙的創造者,祂超越時間和空間的一切限制,為著一群無助的奴隸而介入歷史中。上帝擊敗了世上最大帝國的統治者,帶領祂那些被壓迫的百姓離開那地,重獲自由。出埃及記述說一個家庭,因著上帝的恩典,而增長成一個群體。並且透過上帝的約,一個國家得以確立,也藉著律法,國家得以穩定,與鄰邦分別開來。出埃及記講述一位不平凡的人,他以80年作好準備,在王宮和草原中各度過40年。摩西並不樂於作領袖,但他公然違抗法老,與上帝面對面交談,並且寫了希伯來聖經的1/4

 

  出埃及記中的上帝尤為信實。祂作出應許,然後信守承諾。創世記十五章1316節記載了一段令人驚訝的預言:「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並且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裏出來……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由於相信這個應許,約瑟「臨終的時候,提到以色列族將來要出埃及,並為自己的骸骨留下遺命」(來十一22)。

 

  這應許是出埃及記重點記述的救贖事件的背景。救贖可以界定為「脫離異族的管治,享受由此而來的自由」。它論及一位拯救者,以及祂為著施行拯救而作的事情。出埃及記充滿了救贖的詞彙。它提到上帝「記念」祂對希伯來列祖的應許(出二24,六5)。上帝「下來要救」以色列人(三8),或是「拯救」他們(十四30,十五2),從埃及「將他們領」出來(三10-12)。

 

  1.主是救贖者。在出埃及記六章18節,當上帝應允摩西的禱告,拯救祂的百姓時,祂採用「我」這個代名詞共18次,藉此強調發起這行動的是祂。亞伯拉罕的希伯來後裔主要是憑「伊勒」這個希伯來名稱認識上帝;在古代近東,「伊勒」是至高神明的一般稱號。但在出埃及中,以色列認識到上帝是耶和華。這是祂的名字,用以提醒人,祂是立約的上帝,祂親自眷顧祂的百姓。在出埃及記三章14節,上帝告訴摩西:「我是自有永有的」。有些學者認為這句話指出「耶和華」這個名字,來自希伯來文動詞的「是」。無論如何,在希伯來文化中,「名字」這個觀念是與「特性」同義。認識上帝的名字,就等於認識祂的特性。以色列人認識他們的上帝是自有永有,無論他們往哪裏去,祂都與他們同在,眷顧他們(出三12,三十三14-16)。

 

  2.救贖的原因,是基於上帝對以色列的列祖所作的應許。當上帝聽見以色列百姓的呻吟,祂「就記念他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出二24;參六5)。為了回應他們的需要,祂揀選了一位施行救贖的代表 ──就是老大不情願的摩西。摩西費盡脣舌來推搪,但上帝不接受他的藉口。摩西正是一個鮮明的例子,表明上帝如何裝備、加力和支持祂所揀選的僕人,使用他們來達成祂的計劃。

 

  3.救贖是基於上帝的恩典和愛(出十五13,二十6,三十四67)。救贖的目的是讓以色列和埃及人都能夠認識上帝(出六7,七5,八10,十四18)。耶和華所作的,讓所有牽涉其中的人,包括摩西、以色列人、法老和埃及人,都清楚知道惟獨祂是上帝。希伯來人對知識的理解,基本上不是憑藉理性,而是靠賴經驗。對上帝的作為,不是只在思想上同意,還要相信和順服。

 

  4.在出埃及的事件中,救贖是藉著神蹟達成(四21),那就是由上帝超自然地控制的自然過程。它們以不同方式來描述,如「神蹟奇事」(七3)、「重重地刑罰」(六6,七4)和「上帝的手段」(八19)。這些神蹟並非輕率的憤怒表現,卻是上帝有計劃的作為。其中一些神蹟證明摩西是奉上帝的差遣。那些神蹟性的災禍,證明上帝是至高無上的,因為每一個災禍都是直接向埃及的神明發出挑戰:阿西利斯神是河神,也橋神是蛙神,銳神是太陽神,亞化神是牛神。曠野中的神蹟證明神會滿足祂百姓的一切需要。

 

  5.在救贖的過程中,法老的惡行,正呈現了人類如何悖逆上帝的命令(出四21-23)。法老10次硬著心,而這10次都是上帝使他硬心,以致他決意違抗祂。

 

  6.逾越節標誌著買贖(出十二23-27,十五16)。它是以替代來拯救的明顯例子。當擊殺的使者看見門框和門楣上的血,他就越過。「救贖」這個詞語(出六6,十五13)意即「作為親屬的贖回者」,正如上帝在利未記二十五章2537節所吩咐的(參得三1213)。

 

  7.在出埃及中,以色列人接受上帝的救贖。上帝以他們為祂特別的百姓(出六6),他們不可再任意而行。即使在出埃及前,祂已承認他們的身分,祂告訴法老:「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的長子。我對你說過:容我的兒子去,好事奉我。」(四22238.救贖的條件是服從。上帝在祂拯救以色列人脫離奴役的基礎上,頒佈十誡(二十1-17)和其餘的律法,讓他們遵守。百姓雖然立刻起誓遵從(出十九8,二十四3),但他們轉眼便不服從了(三十二8)。由於耶和華是聖潔的,祂希望祂的百姓也是聖潔,並且全心全意愛祂(三十四14),故此祂必須懲治罪惡。可是,基於祂的憐憫,祂又會寬恕。在以色列的歷史中,上帝多個世紀以來,透過先知,呼籲祂的百姓不要忘記祂如何領他們出埃及,並且悔改歸向祂(參彌六34)。忠心的人懷著感恩的心,回應摩西的「救贖之歌」(出十五;參啟十五34)。

出埃及記背景

 

  在出埃及記所涵蓋的時期裏,埃及所發生的事件,加深了我們對聖經記載的認識。出埃及記十二章40節記載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已有430年。那麼,雅各和家人在歌珊地定居的時間(創四十七411),約在主前1870年,正值埃及中期王國時期鼎盛的第十二朝代。

 

    在下一個世紀的轉接期間,接連出現兩個較弱的朝代。來自西亞的閃族,開始滲透埃及北部(或下埃及)。這些稱為許克所斯人的外來者,大約在主前1730年,以他們的王取代了當地的王朝。「不認識約瑟的」,正是這位「新王」(出一8)。由於他們也是外來人,他們自然會關注那些「又多又強盛」的以色列人(一9)。若遇上戰爭,以色列人可能「連合我們的仇敵(埃及人)攻擊我們」(一10)。因此,要對付以色列人,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要他們服苦役。許克所斯人的王便得以運用這股新的勞動力,去擴展當時下埃及的首都蘭塞城。

 

  直至約主前1580年,埃及人在亞模西士的率領下,才能驅逐許克所斯人,重建埃及家的王位。以色列人縱使服苦役,人口仍迅速增長;第十八代王朝的法老王繼續奴役他們,更下令將所有以色列的男嬰殺盡。摩西出生的時候(約主前1560),這道詔令仍然生效。建立這偉大帝國的杜得模西士一世(主前1539-1514),便是那朝代的第三位法老。

 

  杜得模西士一世的唯一合法繼承人,是他的女兒赫斯蘇特。她的丈夫取了杜得模西士二世這個名稱(主前1514-1504)。他死後,法老的另一後人繼承王位,當時只有10歲,稱為杜得模西士三世(主前1504-1450)。赫斯蘇特從這位年幼的統治者手中取得王權,治理國家達22年之久(主前1503-1482)。這樣一位意志堅強的婦女,當然會有膽量違反父親的命令,挽救一個希伯來嬰孩的生命,在底比斯的王宮中撫養他。

 

  在杜得模西士三世的加冕禮後,赫斯蘇特仍然執政,可能圖謀摩西登上王位,或至少在國中身居要職。當赫斯蘇特死後,杜得模西士三世大權在握,他很可能急於將摩西除掉。摩西殺了監工後,匆忙逃往曠野,正與上述歷史吻合。杜得模西士三世在主前1450年逝世,讓摩西有機可乘,以上帝的命令向法老亞門諾斐斯二世對峙:「容我的百姓去。」

 

    在吉薩的獅身人面像雙掌之間,有一條花崗岩的柱石,上面刻有一段有趣的銘文,記載和如司神曾答允將埃及的王位給予亞門諾斐斯二世的繼承人杜得模西士四世(主前1424-1417)。

 

  因此,杜得模西士四世很可能不是王位的合法繼承人。倘若真的如此,那麼,聖經記載法老的長子在第十個災禍中喪生,便得以證實了(出十二29)。

 

出埃及記寫作年代

 

  倘若我們接受傳統的觀點,認為出埃及記是由摩西所寫,那麼,這卷書的成書年代,便是摩西的時代。對於出埃及的日期,一般有兩個看法。

 

  後期這觀點認為逼迫以色列人的法老王是薛提一世(塞都斯,約主前1304-1290),在出埃及時的法老王是蘭塞二世(主前1290-1224)。由此,出埃及便應在主前1290年發生,征服迦南便始於主前1250年。支持這觀點的有兩個主要論據:

 

(1)根據出埃及記一章11節,以色列人被迫在蘭塞建造積貨城;因此,那時在位統治的必然是蘭塞二世。不過,蘭塞城可能早已存在,只是名稱不同,其後蘭塞二世重修此城,重新將她命名。又或是,從前另有一位名叫蘭塞的君王,曾經下令建造此城。

 

(2)考古學的證據顯示,大概在主前1250年,迦南曾經有人民流徙,並有廣泛地區被摧毀的痕跡。倘若所指的破壞是由約書亞率領希伯來人征戰時造成的,那麼,出埃及的時期便大概在主前1290年。然而,這種破壞亦很可能是由以色列士師時期那無政府狀態的社會混亂,或鄰邦的軍事行動所造成。

 

  早期這觀點指出,壓迫以色列人的法老王是杜得模西士三世(主前1504-1450),出埃及時期的法老王則是亞門諾斐斯二世(主前1450-1424)。因此,他們大約在主前1440年開始出埃及,在主前1400年開始征服迦南。支持這觀點的主要論據包括:

 

(1)倘若所羅門王4年即主前966年,那麼,列王紀上六章1節提到的480年,便將出埃及定於主前1446年。

 

(2)倘若耶弗他的時代是在主前1100,那麼,士師記十一章26節提到的300年,將征服時期定於主前1400

 

(3)較後的日期不能為士師時期提供足夠的時間,大多數年代紀均指出士師時期持續了大約300400年。

 

    根據聖經有關出埃及日期的資料,早期的觀點應較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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