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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0日 星期三

經文鑑別學

古代沒有印刷術,沒有影印機,文字的複製是靠人工抄寫。既是手抄,就難免有些抄寫的錯誤。經文鑑別學(Textual Criticism,或稱經文校勘學)是十八世紀末發展起來的一門學問,專門研究哪個抄本的文字最可能是原稿的讀法 (reading)。對於任何古老文獻,經文鑑別都是處理的首要。

在解經步驟上,經文鑑別是第一步——先確定經文究竟是甚麼才能作其他分析。不過在教學上,因為經文鑑別比較專業 (technical),如果放在第一課,恐怕學生都嚇跑、不學解經了。
 
【從古抄本到今日聖經】

我們今天並沒有新約聖經的原稿(autograph or protograph)。我們有的是一些古老抄本(Manuscripts,簡寫單數MS,複數MSS)。根據目前正式的統計,新約抄本的總數有五千多份,超過任何其他古代文獻百倍。這些抄本是這樣分類編號的:
蒲草紙抄本 (Papyri):編號以P開頭。這些大多來自三至四世紀。最古老的P52 (AD125) 是約翰福音18:31-34, 37-38的殘篇。

大楷體抄本 (Uncials):編號以大寫字母或0開頭。這些是抄寫在牛皮(vellum)和羊皮(parchment)上,來自四至九世紀。最著名的是西乃抄本 (Codex Sinaiticus,以希伯來文字母a為代號)、梵諦岡抄本(Codex Vaticanus,代號B)、伯撒抄本(Codex Bezae,代號D)

小草體抄本 (Minuscules):編號直接用阿拉伯數字。小草體佔紙張面積少,又便於速寫,到第九世紀,小草體就逐漸取代了大楷體。所以這些抄本都來自第九世紀後。較著名是33 (九世紀)f1 (十二世紀)f13 (十三世紀)

Codex的意思是「翻頁書」,乃是對照「卷軸書」(scroll)。最早的古書是將蒲草紙或羊皮紙一張張首尾相黏,卷成一卷。但這樣的書不能太長,否則閱讀不便,黏接處也容易折損。所以後來將蒲草紙或羊皮紙一張張疊起,用針線縫起來,是謂翻頁書。
 
這些抄本按照其內容的相近程度可歸納成三大類,稱為經文類型 (text-type)

  •   亞歷山大類型 (Alexandrian Texttype):來自埃及的亞歷山大城,包括 P75, P66 (c. AD200)P46 (c. 225)P72 (c. 275?)Codex B (c. 325) 等。一般評鑑這是很接近原稿的經文類型。

  •   西方經文類型 (Western Texttype):包括北非、義大利、法國等教父的引用經文 (Patristic Citations)Codex D 等。這個經文類型含有不少修正跡象,很可能不接近原稿。

  •  拜占庭類型 (Byzantine Texttype):佔抄本總數的80%,故又稱「主流經文」或「多數經文」(Majority Text, MT)。這些抄本的時間較晚,亞歷山太抄本(Codex Alexandrinus, A) 與以法蓮抄本(Codex Ephraemi, C) 來自第五世紀,但不少來自第八世紀。一般評鑑這些是抄自第二手資料,也含有許多修正跡象,是今日經文鑑別學者公認最糟糕的經文。

  • 活版印刷術在十五世紀發明,第一本發行上市的希臘文聖經是由荷蘭學者依拉斯姆 (Erasmus) 1516年發行的。可惜他所採用的是中古世紀的品質較差的抄本。這個希臘版本以後被稱為《公認經文》(Textus Receptus),暢行數世紀之久,英王欽定本 (King James Version, KJV, 1611) 就是根據這個版本譯的。中文《和合本》是譯自修正的英文版 (Revised Version, RV),但在經文鑑別上仍深受《公認經文》影響。

  • 近代考古學相繼發現許多古老抄本,經文鑑別學也迅速發展起來。其成果是今日通行的鑑別經文(Critical Text)。希臘文新約聖經除了列出委員會學者鑑別選取的經文外,又將質疑的其他讀法放在「鑑別欄」(Critical Apparatus)。較新的譯本如NASB, NIV, NLT等都是根據這Critical Text譯的。
 
【抄寫錯誤的原因】

  • 無意的更改 (Unintentional)

1.         看錯 (Errors Caused by Sight)
2.         遺漏字母 (haplography)
3.         重覆字母 (dittography)
4.         認錯相似的字母 (permutation)
5.         跳行 (homoeoteleuton):兩行有相同字,抄寫時從第一字跳到第二字
6.         聽錯 (Errors Caused by Hearing):聽成另個同音字
7.         記錯 (Errors Caused by False Recollection)
8.         抄寫時想到另處相似經文
9.         抄寫時想到另個相似字
10.      將以前抄寫員的旁註誤認為經文
  •  有意的更改 (Intentional)
1.         拼寫和文法上的修正
2.         為了與其他經文和諧的更改
3.         為了澄清或避免疑難的修改
4.         合併 (conflation):抄寫員拿到兩種不同版本,他沒有作一個選擇,反而將兩種版本合併製造出一個新的版本

例、帖前二7「只在你們中間存心溫柔、如同母親乳養自己的孩子。」
和合本所採的抄本是「溫柔」(epioi),但有的抄本是「嬰孩」(nepioi),兩字只差一個字母n。這個字的前一個字是「成為」 (egenethemen),注意最後ㄧ個字母是n。如果保羅原來寫的是「成為溫柔」(egenethemen epioi),那麼抄寫員是犯了dittography錯誤,重覆了前一個字的最後ㄧ個字母。如果保羅原來寫的是「成為嬰孩」(egenethemen nepioi),那麼抄寫員是犯了haplography錯誤,遺漏了第一個字母n
   
【經文鑑別方法與工具】

鑑別法分外證 (external evidence) 和內證 (internal evidence) 兩方面。外證法是根據抄本的年代、分佈、經文類型等來評估,內證法是根據聖經本身的上下文、作者的風格和詞彙、可能的抄寫錯誤原因等來考量。有兩條基本原 則指引何者較可能是原稿讀法:

  • 寧取較難的讀法 (difficilior lectio potior):因為較順的讀法很可能是抄寫員修正的結果。

寧取較短的讀法 (lectio brevior potior):因為較長的讀法很可能是抄寫員的澄清、合併、旁註補充。

2014年3月25日 星期二

新約聖經抄本年代表

最早抄本的界定為在積聚成堆的抄本中,經考古鑑定後,所找出最接近寫作時期的那本抄本:
  最早抄本 抄本編號 寫作年代
馬太福音 主後約二百年 64 主後50-60,70年
馬可福音 主後第三世紀 0212L 主後50-70年
路加福音 主後第三世紀 69 主後60年代初或70,80年
約翰福音 主後第二世紀 52 主後90年
使徒行傳 主後約三百年 38 主後63或70年
羅馬書 主後約二百年 46 主後58年
哥林多前書 主後約二百年 46 主後55年
哥林多後書 主後約二百年 46 主後55年
加拉太書 主後約二百年 46 主後48或52年
以弗所書 主後約二百年 46 主後60年
腓立比書 主後約二百年 46 主後60或62年
哥羅西書 主後約二百年 46 主後60年
帖撒羅尼迦前書 主後約二百年 46 主後51年
帖撒羅尼迦後書 主後第三世紀 30 主後51或52年
提摩太前書 主後第四世紀 01U 主後63-65年
提摩太后書 主後第四世紀 01U 主後66-67年
提多書 主後約二百年 32 主後63-65年
腓利門書 主後第三世紀 87 主後60年
希伯來書 主後約二百年 46 主後70年以前
雅各書 主後第四世紀 01U 主後50或60年
彼得前書 主後第三或四世紀 72 主後60年代早期
彼得後書 主後第三或四世紀 72 主後65-68年
約翰一書 主後第四世紀 01U 主後80-90年
約翰二書 主後第四世紀 01U 主後90年
約翰三書 主後第四世紀 01U 主後90年
猶大書 主後第三或四世紀 72 主後65,80年
啟示錄 主後第三世紀 47 主後95年

2013年9月22日 星期日

經文(鑑別)批判學(Textual Criticism)和翻譯工作


經文批判學的目的和工作就是要恢復和確定聖經的原始經文。鑑定後的結果就是更多的新譯本。盼望可以為不同時代的聖經讀者提供最準確的譯本聖經。

經文批判的需要是因為沒有一份早過主前三世紀的抄本/譯本留存下來。我們只好靠許多較晚的新舊約文件(抄本)來鑑定出一本聖經。

    一般上,大多數的新譯本皆不會忽略使用一些現有較主要的新舊約抄本及古譯本來鑑定/整理出一本新譯本:

    舊約有:撒瑪利亞五經(The Samaritan Pentateuch)、瑪所拉版本(The Masoretic Text,加上響音的希伯來文聖經)、亞蘭文的他爾谷(Targums)、希臘文的七十士譯本(The Septuagint)、古敘利亞譯本(Syriac version/Peshitta)、拉丁武加大譯本(Latin version),及一些死海古卷(Dead Sea Scrools)

新約抄本(NT Manuscripts (MSS))又可分為三大類:

一.  希臘文抄本 (Greek MSS)
二.  早期各語文譯本 (Versions)
三.  初期教父引用經文 (Patristic Citations)

而希臘文抄本(Greek MSS)也可歸類成:A. 蒲草本(Papyrus),用P(P1-98)作為代號,另有許多還未編好。B. 大楷本(Uncials),用 X(01,西乃山抄本),A(02,亞歷山大抄本),B(03,梵地崗抄本),...0301,還有許多還未編好。C. 小草體抄本(Minuscules),以家系f1(1-2950),例如f1包括 1,118,131,209f13包括30,543,788,826,828,9831689,1709等。   

新約翻譯者也常依靠各早期的語文譯本(Versions),計有it(拉丁文譯本,已編好的約有60)syr(敘利亞文譯本,已編好的約有15)cop(科普替譯本,約有10本已編好)goth(哥特文譯本)eth(衣索比亞文譯本)arm(亞美尼亞文譯本)geo(喬治亞文譯本)。連同其他語文的譯本總共約有150本。另外,還有許許多教父引用經文(lectionaries,約有2000)可供參考。

    算起來,翻譯工作不只要參考現有手頭上大約已編好的6000個版本,還有整兩萬個還未編好待用。

  翻譯聖經就是要借用經文批判學。在許多抄本中去鑑別出一本最接近原稿的新舊約聖經。經過四百多年的經文批判工作(尋找、分類、定規、解疑),迄今聖經公會深信為信徒和教會提供了最可靠的新舊約原文聖經:
    R. KittelBiblia Hebraica Stuttgartensia (Stuttgart1967/77).
    Nestle & AlandNovum Testamentum Graece (Stuttgart,第27版,第8次修定,1981-1994).
    United Bible Soc.The Greek New Testament (London,第4,1990).

    當然,我們必會問,以上的聖經是不是等於原稿呢?連聖經公會也沒有最完全的答案。只能說這些經過多年,許多學者鑑定出來的聖經深信已經是等於原稿聖經。既使有某個字或者有可能差錯,那完全不會影響我們的救恩或對救恩的認識。

聖經鑑別與考古

舊約部份

最近大家對聖經的權威似乎很有興趣,故吾人整理了一些資料來供大家參考。 首先要先討論舊約正典的問題。猶太人自古把舊約聖經分為三部份:律法書、先知書和其他聖卷(又稱「著作」)。
近代聖經學者對舊約正典的經過及其年代並沒有一致的說法。好些學者認為正典的形成 開始於公元前621年猶大王約西亞在位時。根據列王記下二十二章的記載,當時的大祭司在聖殿裡找到一本法律書(一般相信為申命記),交到國王手裡,國王讀 後心知以色列民沒有遵行書上的誡命將導致上帝的懲罰。故召集所有的領袖一同到聖殿去,王當眾宣讀律法書,並向上帝立約,要聽從他,遵守他的法律和書上規定 的一切誡命。全體人民也都答應遵守這約,律法書遂公開而隆重的被認定是神聖的正典。
也有學者認為律法書成為正典是在先知以斯拉和尼西米時代才確定的。以色列人從巴比倫返回耶路撒冷後,先知以斯拉在人民面前鄭重宣讀上帝的律法書,人民痛悔認罪(尼西米記八章)。從那時起律法書才成為正典。
另有人主張,律法書成為正典應遠溯摩西時代,因為摩西把上帝的命令傳給人民時,全體人民同聲回答:「上帝的話,我們一定遵行。」可見當時人們對摩西所宣讀的約書已經有了正典的觀念。其後的兩次事件不過是重新強化這一觀念罷了!
在猶太人眼中,律法書的地位遠超過其他部份,認為律法書佔有無與倫比的最崇高地位。律法書被列入正典,從來都沒有發生過任何疑問。
在以斯拉時代舊約各書中有的還未出現。以斯拉不可能親自完成了全部舊約正典的編校 工作。不過根據以斯拉記七章和尼西米記八章的記載,我們或者可以說,以斯拉本人和他率領下的一群學者對舊約各書的蒐集和校定曾經出過力,而部份的短篇先知 書也可能是在這時期寫成的。不管如何,舊約正典第二部份先知書在以斯拉時代大概已經截止。比起律法書,先知書中有兩卷「約拿書」和「以西結書」在猶太學者 中引起頗多爭論。但終究還是被人民接納為正典。
至於其他聖卷,在猶太人心目中,這一部份歸入正典跟律法書或先知書不同,是一本一本被接納歸入的(亦即前二者是集體被認定的)。這些書多半不在經常的崇拜中宣讀,只在特定的場合中宣讀(亦即前二者是常在經常的崇拜聚會中宣讀)。
一般同意這些書是在西元90年的雅尼亞會議中確定的,但不是說這一部份的書在會議 前不受重視。在古代一本書的出現必須先有廣大的讀者,因為這樣才有人肯費時費力從事於抄書(那時可沒有印刷術),以滿足民間需求。對於未來討論的新約正典 也是如此,並不是因為會議決定後書才盛行,而是先有一些(也沒有比正典的數量多多少)盛行的書才開會決定哪一些可以被接納為正典,而會議的結果也得由民間 的接受程度來驗證(這點可由新約的正典形成歷史來說明)。
當然,比起前兩部份,這些書引起略多的爭議。有四本書「箴言」、「傳道書」、「雅歌」、「以斯帖記」發生過爭議。
由以上的資料我們看出正典的形成並不依靠任何權威人士或會議加以審定,以色列人民 從無數的歷史事件和自己的經歷體驗,深信舊約聖經的話出自上帝,它所產生的力量對整個民族或各人來說,都超越人所能理解的,他所發出的權威又是那麼自然而 不可抗拒(找不出以色列人有為舊約正典的書目分黨結派的資料),這一切都成為他們承認和接受正典的根據(當然,有些主觀成分),所謂某某權威人物或會議的 鑑定或承認,反而是形式上的問題罷了。

新約部份


第一世紀的信徒還沒有一部叫「新約」的書給他們念,但也無妨。因為當時有許多跟從過耶穌的門徒,和親眼看見耶穌,聽過他教訓的人都可以成為耶穌的見證人,把耶穌的教訓以在場者的資格傳給別人。亦即初期的福音是以口傳的方式為主。
另一方面當時印刷術尚未發明,凡有創作須靠手抄始能成書。抄一本書工程很大,成本昂貴,不是一般人負擔得起的。而耶穌的門徒多是無產階級,要替師尊出書,卻也不是一件易事,更不用說當時根本不太有需要了。
基督徒進入第二世紀後及面對著雙重的危機,一方面受羅馬帝國的迫害,一方面有異端 邪說的衝擊。其中有馬吉安一人,主張根源於諾斯底主義(希臘的學派)的異端,影響許多人,並編訂其認定的正典。包含路加福音及保羅的十封書信與他自己的作 品(與現行新約正典差異不大,表示那些書信與福音早已盛行)。因馬吉安認為其他三本福音書有濃厚的猶太色彩(想必這三卷也十分盛行),故不列入正典。
在這種情形下教會自然要採取行動(之前可能也沒有想到要編正典),然而新約正典的形成歷時不短。最初的經目大約在公元170年編訂,與現在的正典比較,多了兩卷「偽經」,但缺少雅各書、彼得前後書、約翰三書和希伯來書。這一次的書目可說是因為異端的壓力催逼產生出來的。
到了第二世紀的後半期,教會需要正典的觀念更加普遍,對當時流行於教會間的經卷也逐漸有了一致的認識,四福音與保羅書信同樣被高舉。不過西坡律陀所開列的書目中仍含有前文所述的兩卷偽經。
第三世紀後教會重要的領袖均發表了有關正典經目的主張,對於西元170年的書目所 包括的各卷大多沒有異議(兩卷偽經則仍受爭議),而較有問題的是希伯來書與一些教會公函(希伯來書遇到的主要是作者不能確定的問題)。史家優西比烏曾綜合 各地教會的意見,把正典經目分為三類:
  1. 確定的經卷:四福音、保羅書信、使徒行傳、彼得前書、約翰一書與啟示錄。
  2. 存疑的經卷:雅各書、彼得後書、約翰二三書與猶大書。
  3. 杜撰和捏造的:偽經。
到了第四世紀,教會對新約正典的經目看法更趨一致,西元367年阿他拿修擬定了新約正典27部,與今日的新約全書相同。西元397年迦太基會議中也通過了相同的一份經目,得到所有教會的贊同,至此新約正典編訂完成。
一般同意保羅書信在新約諸書中最先被輯成專集。但在這以前他的書已經在流傳中,可 參見彼得後書三章15-16節中將對保羅書信的稱讚。其被編入正典沒受到什麼阻力。四福音亦很順利的被納入正典,阿他拿修於西元367年的文告忠亦提及四 福音早在西元200年以前即被全教會無異議的接納為正典。
其餘各經卷則在經過多年的嚴格考驗後被接納為正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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