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3日 星期六

路加的救恩論



一、前言
    《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是路加在新約全書中兩卷非常重要的著作,分別談到耶穌的傳道事奉及初代教會的發展。[1]路加是一位「福音史學家」,[2]因此我們在閱讀這兩卷書時,發現路加對歷史及其關注與濃厚之興趣。在他的敘述事件中,往往提及當時得執政者,或是同一段時期在社會和世界上所發生的事情,讓讀者可以推算那個事件大概是發生在哪段期間。[3]
    也因為如此,路加用歷史--可靠的歷史--成為其作品之重要元素,使得這兩卷書好像是如同歷史般的記載,但是路加關切救恩本身更甚於救恩的歷史。而路加認為耶穌所建立的救恩工作,是人人可以經驗得到的。[4]
    路加本身是外邦人,不忘強調耶穌的事奉是關乎所有的人,不單是猶太人的救主,更是全人類的救主。也因為如此,他通常會指出事件中的人物,是哪個種族和國籍。他更是將教會看成一個信仰團體,關注教會與國家之關係。他更是看重聖靈在耶穌和教會兩者是奉上的角色。[5]
    因為他看重救恩的實現,十分關懷地位卑微的社群:窮人、生活潦倒的人、婦人、兒童、稅吏、病患、外邦人、撒瑪利亞人。他對「社會關懷」,也是十分的熱衷,不時記述耶穌與教會如何回應有需要的人。使讀者認識:救恩的流出,臨到卑微的人,是展現上帝榮耀的作為。[6]
    也因為如此,我們的眼光專注於路加的救恩神學。所以,本文放在「救恩論」的探討。更期盼能將路加所談論的耶穌之救恩工作,今日仍然可以繼續運作在每一個上帝所拯救的人之生命中,使我們切切實實可以成為這救恩的見證人,除了到地極,也到主耶穌在來—上帝國完全實現的日子。

二、救恩的歷史
    雖然我們探討是救恩的本身,但是歷史是上帝救恩展現的舞台,我們仍然要探討到救恩的歷史。因為上帝在一個特殊的歷史環境中進行祂的救恩計畫,從人的受造和因犯罪而墮落,一直到基督再來,這就是上帝的完整救恩歷史。[7]
    然而在這救恩歷史中,最重要的事件就是耶穌的一生。耶穌藉由童貞女懷孕的神蹟而降生,在嬰兒期就被西門和亞拿認出:是上帝的救恩及與耶路撒冷的救贖有關。並且在十二歲時,就曉得自己是上帝的兒子與祂所要肩負的使命。而祂一生中的重要事蹟,包括受洗、受試探、行神蹟、呼召門徒、進入耶路撒冷、受審於希律和彼拉多、走上釘十字架的道路、埋葬、復活,都是祂的救恩工作,至今仍然有影響力。[8]
    路加也將耶穌的一生和事奉,透過耶穌復活時在已馬忤斯和兩個門徒相遇的場合中講解舊約聖經,使他們明白:耶穌為了完成上帝的救恩,而承受了十字架的苦楚,而進入榮耀之中。這樣更是把耶穌融入上帝在舊約中所設立的應許,使人心火熱,因為耶穌是上帝拯救工作之最高峰。[9]
    然而路加將救恩的歷史描繪出來,是因為當時的教會面臨到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熱切的盼望「基督再來」,卻持續延遲未現,產生幻滅的感覺。所以他透過福音書的寫作,使「基督再來」成為未知的將來之突發事件,不是立刻的事件。而教會在這段等待的時間中,被視為上帝在歷史中行事時使履行應許的重要時代。也因此讓教會注意到要受聖靈引導,領受聖靈的力量,繼續耶穌救恩的工作,直到基督再來,而不是甚麼事都不作的等待。[10]這也是為何救恩必須進入歷史,而成為救恩歷史的原因。
    也因為如此的看法,使教會可以注意「當下」,承接耶穌基督的救恩工作。因為路加描寫這些過去之事,目的就是引導同時代的教會,在傳道、內在生命、與世界的關係等問題上,可以建立準則。[11]

三、救恩的日子
    在《路加福音》416-30節,描寫到耶穌在拿撒勒會堂讀《以賽亞書》的經文時,宣告上帝要釋放與拯救,就是在那一天上帝透過先知說的話就要應驗了,而且救恩範圍超越猶太人。耶穌因為這樣的宣告遭到同鄉的排斥,但是他仍然要宣告,因為上帝的救恩確實要臨到萬民,從那日開始。[12]而在《使徒行傳》214-39節,記述到彼得說明五旬節聖靈降臨時的現象,引用了《約珥書》中的預言來表明「那天」就是救恩的日子。[13]
    這兩處的經文是要表明:耶穌的出現是歷史中的一個關鍵時刻。祂和祂的事奉不只是歷史中的「中間時期」,而是主要的決定性時刻,是上帝整個救恩歷史中的「那日」。也就是認定《以賽亞書》、《約珥書》、或其他先知書作者所看為「未來的事」,如今已經成真了。
    當然我們面對到時間時,有過去、現在、將來。而救恩歷史也有過去、現在、將來,路加卻指明:決定性的末世事件,已發生在耶穌的事奉上。而在耶穌升天以後,救恩是藉由聖靈和奉耶穌的名臨到世上。上帝過去在耶穌事件所設立的救恩,是以福音信息的傳揚為媒介。[14]所以今日仍然是「救恩的日子」,藉由聽信福音得信息,悔改並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救恩就臨到,成為被拯救的人了。這也就說,只要是上帝話語傳講的日子,就是拯救的日子。

四、救恩的使者
    救恩的使者就是傳遞這救恩的人,所以包括:耶穌、祂的門徒,以及所有傳揚祂的所是與所作及其意義的人。而耶穌本身是真正的使者,祂是那位施行拯救的上帝之自我啟示,祂宣揚上帝國與上帝同在,祂不僅讓人認識上帝的旨意,更是時行上帝的旨意。[15]
    當然耶穌所揀選之十二門徒和被差遣的七十人,也包含在內。在主耶穌升天以前,祂交付所有跟隨祂的人要成為祂的「見證人」。然而在《使徒行傳》中,我們看見許多的初信者,也加入這個行列。甚至是逼迫教會的掃羅(也就是稱為保羅的那一位),也加入了福音使者的行列,他還把福音傳到小亞細亞、歐洲,經過三次佈道旅行,最後以羅馬為終點。他傳福音的見證,成了每個時代的宣教是典範。[16]
    我們從《使徒行傳》中也看見,猶太人在救恩神聖計畫中佔有優先性,就如五旬節聖靈降臨時,也是由各地來耶路撒冷過節的猶太人先接受救恩。保羅也堅持上帝不偏待人,也承認救恩應該先給猶太人,然後是外邦人。雖然是如此,《使徒行傳》中記載因聖靈的工作,使福音傳像外邦是合法且必要的。反倒是猶太人拒絕福音,使福音傳向外邦人,外邦人也因信了福音而成基督使者,正如:衣索匹亞的太監、虔誠的羅馬百夫長和他的朋友。[17]也因為如此,路加在此也說明了自己寫作這兩卷書的合法性,因為路加也是救恩的使者。
    當然說到救恩使者,也有團體性的,就是教會。《使徒行傳》記載這個團體不僅一起吃飯,還凡物公用,表現出彼此相愛。也因為這樣的見證,讓人看見基督真的在這群人中間,也吸引更多人進入這個團體,成為蒙恩的一份子。也因著這個動力,福音才可以傳揚,形成宣教的成果。甚至到今日,也是如此。而《使徒行傳》記載的教會六項作為今日仍然看得到的:
(1)   以使徒和聖經的堅固教訓為根基。
(2)   有意義的團契生活。
(3)   他們一起敬拜和用餐。
(4)   支持外地的宣教。
(5)   面對壓力時一起禱告。
(6)   牧者細心關顧靈性之健康。[18]

五、救恩信息
    前面說到救恩是透過話語的宣講而傳遞,因此需要認識傳遞的內容,就是救恩的信息。在路加的心目中,耶穌不只是救恩的使者,更是救恩信息的本身。救恩信息內容先是耶穌自己,然後才是耶穌的工作。[19]
    對耶穌而言,他透過行動去傳遞的信息,正是「上帝國的福音」。祂也代表上帝國的先鋒與撒但國爭戰,取得了勝利。所以跟隨祂進入上帝國的人,就需要放下過去的身分,認同耶穌是元帥,以祂為生命中各個事件的主。[20]
    而《使徒行傳》中也是論到耶穌為早期教會的信息主題。人惟有透過耶穌才可以認識上帝,罪過得著赦免和得著救恩。祂也是教會的元首,是全體信徒所要甘心樂意聽從與順服的主。此外,《使徒行傳》所記載的使徒講道內容,也是以主耶穌和祂的救恩工作為中心。大致有下面所敘述之內容:
1.      應驗舊約預言之世代已經臨到了,應許實現了,彌賽亞降臨了。
2.      這一切都在拿撒勒人耶穌身上應驗了。
a.      祂是大衛之後裔。
b.      祂藉著上帝的大能教導人、施行神蹟奇事,並且上帝透過這一切表明對祂的認可。
c.      祂按上帝的旨意被釘十字架。
d.      祂藉由上帝的大能從死人中復活。
3.      教會是這些事的見證。
4.      耶穌已經被高舉,升到天上上帝的右邊,祂在那裡成為新以色列的彌賽亞君王,被稱為「主」。
5.      在教會中的聖靈如今成了基督的印記,證明祂現今的能力與榮耀。
6.      耶穌將要在來,祂會在那時施行審判和復興萬物。
7.      所以聽見這信息的人,都必須悔改和受洗,才能得著赦罪(拯救)。[21]
    使徒佈道的內容被稱為「上帝的道」,《路加福音》也屢次用這個詞來形容耶穌傳講之信息,表達出耶穌和使徒所傳之信息的延續性。當然這樣的傳講就被「傳福音」這詞所取代了,這如我們現在對救恩的宣講,被稱為「傳揚福音」。[22]這也意味著為何話語的宣講,在教會中一直是很重要的職事。也因為如此,路加曾經形容教會是「這道」的教會,意謂著教會的教導和教會的成員,是教會最重要的事。[23]
    這表示教會不能沒有救恩的信息和蒙恩的救的人。這更是讓人想到:教會之外無救恩,那並不是說教會站據福音不放,而是救恩必須透過基督,而祂的道是完全交托在使徒的手裡。從整部的《使徒行傳》中,我們也看到教會一切的作為都是在靠耶穌之名的能力,在聖靈的引導下,完成上帝的呼召,宣揚「這道」。所以說《使徒行傳》是教會成長的故事,是因為救恩傳佈的故事,也使每個閱讀的人都可以藉由這書中的福音,心被恩感而悔改信主耶穌加入教會就必得救![24]
   
六、救恩的普世性
    救恩信息本身就已經說明到救恩是沒有界限的。耶穌曾經用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來讓猶太人看見,他們所憎惡的撒瑪利亞人,竟然可以成為一個救命的英雄,相對之下他們所尊敬的宗教領袖,卻沒有憐憫之心。這樣就破除了種族的界限,使猶太人明白上帝是在異族當中彰顯其大能。[25]
    《使徒行傳》中也描述到耶穌在升天之前,囑咐祂的門徒們要為祂作見證,從所在之處「耶路撒冷」開始,一直要到最遠的地方,也就是「地極」。而使徒們為了完成耶穌的命令,就踏出了宣教的腳步。雖然不容易,卻也是勇敢向前行,為要完成使命。[26]
    除了地理上的普世,還有文化上的普世,也就是救恩不是局限在某種特定文化之中。初期的教會因著救恩的宣揚,教會由猶太人地方發展到外邦人的地方,便需要在文化這件事上做出澄清。在聖靈的帶領下,如《使徒行傳》所說,透過耶路撒冷會意公開承認上帝對人是一視同仁、不分界限的,人之所以得著救恩是本乎恩和藉著信。不是因為禮儀上的潔淨、或是受不受割禮。[27]
    上面都是外在的普世,現在提到的是教會內在之普世。就是信徒有責任向全世界傳揚救恩。《使徒行傳》讓我們看見,本來救恩只是侷限在猶太人的世界中,卻因為聖靈的帶領,和上帝的安排,透過保羅的受到政治勢力的牽引,讓福音傳向當時羅馬帝國之重要首府。[28]
    然而在普世的救恩這件事,讓我們看見救恩得主動權是在上帝手中。若不是上帝願意,一個人論如何行,都無法就他自己。教會之所以將福音傳揚出去,完全是上帝的作為。祂吩咐教會要差派宣教士,如同保羅、巴拿巴、彼得、…等。祂也讓一些人外邦人遇到異象,或閱讀先知書而來尋求救恩。所以,教會除了出去傳福音外,也可以等人來教會認識救恩。這一切都是出於上帝的「呼召」和「揀選」,正如《使徒行傳》中的呂底亞,路加描寫是主開導她的心,使她留心來聽保羅所講的話。這樣的情形也發生在許多悔改歸主的人身上,不管猶太或外邦人。這也讓我們認識:悔改的機會,是上帝所的賞賜。[29]

七、結論
    路加雖然用「救恩歷史」重新塑造了基督教的信息,不如說其用意是要讀者清楚明白救恩。但是救恩不是路加所發明的,他的寫作只是想呈現《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是耶穌之救恩的故事,引導人認識救恩。[30]
    在《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使用「σζω」有21次,來表達得救。這個字的出現在福音書中,通常是指疾病得著醫治,或是從其他危及生命安全的威脅中釋放出來。然而在《路加福音》750節描寫耶穌曾對那用香膏抹耶穌的女人說:「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回去吧!這個「救」已經從「醫治」擴大到更大的解釋,表是耶穌帶給人靈性上的救恩。[31]
    所以,我們讀了《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不應當只是將它們當成歷史的溯源,尋找歷史性的耶穌,更要接受祂是上帝所設立的救主,祂是上帝的兒子,就是救恩本身。因為「除他(耶穌)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













參考書目

楊慶球《證主聖經神學辭典》香港:福音證主,2001
馬歇爾《路加歷史學家與神學家》黃龍光譯台北:校園,2010
馬歇爾《馬歇爾新約神學》潘松秋、林秀娟、蔡蓓South Pasadena:麥種,2006
偉恩.郝思。《新約背景與年代》。蔡麗貞譯。台北:華神,2001
卡森、穆爾。《21世紀新約導論》。尹妙珍、紀榮坤。香港:天道,2009
Bock, Darrell L.. A Theology of Luke and Acts.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12



[1] 馬歇爾,《路加歷史學家與神學家》,黃龍光譯,(台北:校園,2010),26
[2] 馬歇爾,《路加歷史學家與神學家》,31
[3] 楊慶球《證主聖經神學辭典》,(香港:福音證主,2001),155
[4] 馬歇爾,《路加:歷史學家與神學家》,32
[5] 楊慶球《證主聖經神學辭典》155
[6] 楊慶球《證主聖經神學辭典》155
[7] 楊慶球《證主聖經神學辭典》156
[8] 楊慶球,《證主聖經神學辭典》,156
[9] 楊慶球,《證主聖經神學辭典》,156
[10] 馬歇爾,《路加:歷史學家與神學家》,118-9
[11] 馬歇爾,《路加:歷史學家與神學家》,120-1
[12] 楊慶球,《證主聖經神學辭典》, 157
[13] 楊慶球,《證主聖經神學辭典》, 157
[14] 馬歇爾,《路加:歷史學家與神學家》,123-4
[15] 楊慶球,《證主聖經神學辭典》, 157
[16] 楊慶球,《證主聖經神學辭典》, 157
[17] 馬歇爾,《路加:歷史學家與神學家》,265-6
[18] Darrell L. Bock, A Theology of Luke and Acts,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12), 310.
[19] 楊慶球,《證主聖經神學辭典》, 157
[20] 楊慶球,《證主聖經神學辭典》, 158
[21] 楊慶球,《證主聖經神學辭典》, 158-9
[22] 馬歇爾,《路加:歷史學家與神學家》,240-1
[23] 馬歇爾,《路加:歷史學家與神學家》,310
[24] 馬歇爾,《路加:歷史學家與神學家》,310-1
[25] 楊慶球,《證主聖經神學辭典》, 159
[26] 楊慶球,《證主聖經神學辭典》, 159
[27] 楊慶球,《證主聖經神學辭典》, 159
[28] 楊慶球,《證主聖經神學辭典》, 159-60
[29] 馬歇爾,《路加:歷史學家與神學家》,282-3
[30] 馬歇爾,《路加:歷史學家與神學家》,126
[31] 馬歇爾,《路加:歷史學家與神學家》,138-9

2015年9月27日 星期日

申命記緒論

《申命記》是摩西在臨終前,也就是在以色列民即將進入迦南地之前夕,他站在摩押平原,向眾人重申四十年前所頒佈的律法,並整理記錄之,因此可視為「摩西的遺訓」。

選民四十年的曠野旅程,是以色列民族的一段重要歷史,也是一件近乎不可思議的大神蹟,這段旅途之艱難,造成了百姓的怨懟及耶和華的忿怒,以致極多的以色列民喪命於曠野,而失去了進迦南享安息的盼望。

所謂:「成者為王,敗者為寇」,歷史往往以成敗論英雄,這是人的無奈,也是不可否認的事實。在曠野喪命的雅各子孫們,畢竟是失敗的一群,並且成了後人的鑑戒(哥林多前書十1-12), 然而站在歷史後端的我們,倒也不必給予嚴苛的評斷,因為即使耶和華的大能終日顯在眾人面前,但世人原為軟弱的軀體所困之外,他們所行走的曠野路況,絕對不 是我們這些坐在冷氣房享受的現代選民,所能想像得到的艱辛,他們終日所面對的,不外是一大片的曠野和廣闊的沙漠,茫茫前途,行行復行行,那種情況,若非親 身體驗,實在無法體會他們的痛苦、煎熬和無奈。

但不要忘記的是,耶和華絕不作任何一件無聊的事,祂是偉大的工程師,祂是自有、永有的上帝(出埃及記三14),祂的計畫是永恒的,祂的工作是永續的,而祂的功效則是永存的,正如神人摩西所形容的:「耶和華是大而可畏的上帝」(申命記七21,十17),為以色列民所作的是「大而可畏的事」(申命記十21)。 在這麼一個似乎極為惡劣的曠野環境中,耶和華卻以大地為教室,以天地萬物為教材,親自為師,把一個毫無組織、毫無訓練的烏合之眾,經過四十年曠野的洗禮和 磨練,終於使存留下來的以色列百姓,成了一支秩序井然、攻無不克的軍隊,與四十年前出埃及時的情況相較,已經不可同日而語了。其中,耶和華除了從行政管理 上的組織、信仰觀念上的調整和生活教育上的加強等,幾方面下手外,尤其重要的是:「法治觀念」的建立。因此,在五卷的摩西經典中,除了創世記一卷的律法色 彩較淡外,其他四卷《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的記載中,不外是曠野的生活以及律法的申述。曠野生活的記載當然是所謂的歷史,而律 法的申述,也就是耶和華藉著祂的僕人摩西,向當時的民眾,以及世世代代的子民所宣告的法律和條文,上帝希望祂的子民肯確確實實地遵行、蒙福,以致於後人就 直接稱這些法律和條文為「西乃律法」或「摩西的律法書」(參:約書亞記八31,二十三6;列王紀上二3;列王紀下十四6;歷代志下二十三18;以斯拉記三2;但以理書九13;瑪拉基書四4;路加福音二22;使徒行傳十三39;哥林多前書九9;希伯來書十28)。

摩西律法的頒佈,原先分別記載在《出埃及記》第十九章-四十章,《利未記》全卷,以及《民數記》一-十章、十五、十八-十九章之處。但由於摩西在加低斯因著米利巴水的緣故,以致耶和華不允准他進入應許的迦南地(參:民數記二十10-13), 於是摩西在一百二十歲時,當他知道耶和華屬意,要他息了世上的勞苦,進入祂的「安息」,所以在和這些日夜相處幾十年的選民離別在即時,深知遵守耶和華的律 法與否,攸關個人身家之禍福及國家之興衰,故不厭其煩的將以往所吩咐的律法,從頭至尾,再作了最後一次的敘述和勸勉。

因此,《申命記》其實是重複敘述前面三卷經卷的律法條文,但相較之下,我們就可以發現此時所寫的《申命記》,較以往所記的有條理,可以說是將整套律法條例作了一番的總整理。

本卷意味著它不但是律法的重申,也是摩西臨終前的遺訓,其言談的態度必至為懇切,是學習耶和華向以色列民所吩咐的所有律法中,最值得研讀的一卷經卷。

申命記的重要性

從摩西向以色列百姓申告律法的情形來看,他早已體會出法治的重要性了,於是一再囑咐百姓,從今以後,務必切切地學習和遵行上帝的律法,所以可從他諄諄訓誨中,顯示本卷的重要性。以下我們就本書的重要性給與說明:

一、百姓要畢生遵行誡命

摩西敘述了過去四十年的曠野生活回顧之後(參:申命記一-三 章),馬上話鋒一轉,直接地告訴當時的聽眾:「以色列人哪!現在我所教訓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從遵行,好叫你們存活,得以進入耶和華你們列祖之上帝 所賜給你們的地,承受為業。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你們上帝的命令…。。」(申命記四1-2

摩 西特別吩咐以色列百姓,務必遵守「我所吩咐的」,原因是:這些律法都是耶和華的命令,是祂親自曉喻的,既然是上帝的命令,上帝的選民就該遵守,何況他也體 認出這些律法對選民有何等的重要性。這些律法是上帝和百姓所立的約,攸關以色列民進入美地、承受產業,以及各人的生命和民族命脈的延續。

所以摩西才吩咐他們,不但要確實的遵守,而且絕對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

二、選民要教訓世代子孫

摩 西不但吩咐當代的選民要遵守律法,也要他們肩負起傳承的職責,得教育世世代代的子孫持守,所以他才在書中如此記載:「這是耶和華你們上帝所吩咐教訓你們的 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好叫你和你子子孫孫,一生敬畏耶和華你的上帝,謹守祂的一切律例誡命,就是我所吩咐你的,使你的日 子得以長久。以色列啊!你要聽、要謹守遵行,使你可以在那流奶與蜜之地,得以享福,人數極其增多,正如耶和華你列祖的上帝所應許你的。」(申命記六1-3)。也就是說,自己要遵行,更要教育兒女遵行,使上帝的律法、誡命,能世代相傳,才能使子子孫孫長久在上帝的恩典中。

三、王者要抄錄誦讀奉行

勿 認為以色列國立王一事,是在耶和華的計畫之外,只是有待適當的時機,以及有合上帝心意的人供祂揀選,那時,必有君王被立,來治理上帝的國。 那麼 君王在治理國家大事時,就不能不懂上帝的律法了,所以耶和華藉著摩西向眾民如此預言:「…。到了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時候,若說:『我 要立王治理,像四圍的國一樣。』你總要立耶和華你上帝所揀選的人為王…。他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存在他那裏,要平 生誦讀,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上帝,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申命記十七14151819

人 所訂定的法則規條,往往隨著時代的改變,不斷的增刪、修訂,因為人的智慧有限、生命有限,甚至權柄、能力也都有限,加上各君王的思想和領導理念異同,所以 自從有人類以來,世界上沒有一份法律規條,可以不用修訂而能夠永遠適用於任何時代、任何地方、任何民族,唯有耶和華上帝所訂定的條例,是永恆不變的真理, 如作詩的人所歌頌的:「耶和華啊!你的話安定在天,直到永遠。你的誠實存到萬代;你堅定了地,地就長存。天地照你的安排存到今日;萬物都是你的僕役。我若 不是喜愛你的律法,早就在苦難中滅絕了!」(詩篇一一九89-92)唯有耶和華是信實的,對萬族、萬民所立的約,是永不改變的,所以當以耶和華的律法去治理祂的百姓,故此,王者務必抄錄誦讀,並且終生奉行不渝。

四、祭司利人負責保管

祭司利未人是上帝特選,作為耶和華面前事奉祂的神職人員,其職責既特殊且崇高,摩西沒將這律法書交給任何人,而是交給這些在上帝面前事奉的祭司利未人負責保管,我們就可以知道律法書在摩西的心目中,是何等尊貴和重要。

因此,「摩西將這律法寫出來,交給抬耶和華約櫃的祭司利未子孫和以色列的眾長老…。,那時你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將這律法念給他們聽。」(申命記三十一9-11)。

摩西不但將完成的律法書託付給祭司利未人負責保管,而且要他們在往後的日子,負起宣導和教育的職責。

何西阿蒙召作先知

何西阿書一章1-3

在何西阿書中,沒有說明他如何作先知的資料。書中只是單單地記錄他的名字,他父親的名字(我們在別處未曾聽過的名字),以及那個時代以色列和猶大王的名字。明顯地,那些收集何西阿著作的人,無論是他的朋友或者同伴,對先知的出生和他子孫的生活,並不關注;他們所注意的,是他的信息。

耶和華向他「說話」,是一般使命的開始。對於何西阿來說,他沒有像摩西的蒙召有荊棘在燒或被召上山;他也沒有像以賽亞那樣,看見聖殿中榮耀的異象;他也一樣沒有耶利米那種內心的掙扎。

當耶和華對何西阿說話時,他聽見的是一個不尋常的命令:「去娶淫婦為妻!」

「淫婦」(harlot)似乎是要何西阿娶一個賣淫的女人為妻。不過在希伯來原文中,也可能另有所指:可能是指敬拜巴力的女人。所以「娶淫婦為妻」也可能指娶一個普通的希伯來婦人,而她是把身體獻給巴力的人。

我們看到的,是他遵照上帝的吩咐去行,他娶了一名叫歌蔑的女人。

何西阿兒女之出生

何西阿書一章4-9

何西阿結婚以後生了三個兒女;二個兒子,一個女兒。何西阿的兒女的名字組成了他第二階段宣講的內容;每一個兒女都帶給以色列人一個信息。

. 第一個兒子名叫耶斯列,這個名字很特別。耶斯列也是一個地名,暗利的王室在一次大屠殺中,被耶戶王室所取代(參王下九至十章)。 在離何西阿傳道一百年前的這次大屠殺,惡王帝之死,曾被認為是一件好事;因為以色列人對上帝的信靠,在暗利統治下,受到影響。新王帝耶戶,他的王室一共統 治了以色列一百年,直到耶羅波安第二所取代。但是因為耶戶沒有使國家離惡就善,使以色列脫離先前的罪惡,因此,那次大屠殺是徒然的,但是大屠殺進行的地 方,卻留下了不祥的兆頭。一提起耶斯列這個名字,就感到血淋淋的恐怖;當先知給他的兒子起名為耶斯列時,這暗指以色列王室中即將有審判來臨。

. 第二個女兒同樣起了一個不尋常的名字,她叫做羅路哈瑪, 就是不蒙憐憫的意思。很難想像,當父母這樣稱呼他們的兒女,或者兒女在這樣的稱呼下長大,那種痛苦是怎樣的!這個名字再一次帶出一個信息,上帝也不再憐憫 以色列人。在耶斯列出生後一年,第二個孩子出生,使得預言的信息可怕地向前跨進了一步。第一個孩子的出生,帶給王室一個信息;而第二個孩子則帶信息給整個 以色列民族。

. 再過一年,第三個孩子誕生,而他帶來了更可怕的名稱:羅阿米,意思是「不是我的百姓」。回想摩西時代,上帝與以色列人立約,祂應許說:「我要以你們為我的百姓(ammi),我也要作你們的上帝。」(出六7)但是現在由於第三個孩子的出生,這個應許取消了,以色列不再是上帝的百姓(loammi),耶和華也不再是他們的上帝。對於一個把他們的生存和信心,完全建立在這個立約上的國家,再沒有比取消這個約,更感到更可怕的了!

先知何西阿不僅是傳一個不容易忘懷的信息,他按照他所接受的命令行動,他的妻子和他的兒女的名字,在以色列人面前成為一個象徵,提醒他們將站在上帝面前受審判。以色列是上帝的不貞潔的妻子;她的兒女是上帝將審判的象徵。

將來的希望

何西阿書一章10節-二章1

這幾節經文給我們看到一個將來的希望。孩子的命名發生在較早期,而在何西阿傳道的遲些時候(公元前733722年間),提出了希望的信息。何西阿書這樣編排,把這些含有希望的預言,直接排在孩子可怕的名字之後,使讀者更能明白先知思想的全貌。

先知在預言這將來的希望時,是從上帝的應許開始,回顧過去祂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以色列的人數必如海沙。」(10節,參考創廿二17)

其實在何西阿時代的以色列人並不多,大概接近十五萬人。但是上帝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喚起他們對未來的希望。雖然他們被稱為「不是我的百姓」;然而在將來,他們會成為「永生上帝的兒子!」

接下來,先知指出將來復興的三個特點(11)

()兩個國家將要合為一,就像她們分裂前的情形。

()他們將歸一個「頭」(或首領)來領導。

()他們將「從這地上去」,這句話的意思,可能是指他們將再一次控制他們的領土,這塊領土在以色列人被擄後,在鄰國統治下,變得很小。

在預言將來的轉變時,先知喊著說:「耶斯列的日子必為大日。」

耶斯列的日子(見第4)原是一個希望的日子,在屠殺拜偶像的人的血泊裏,一種新的希望出現。耶斯列那時將稱他的兄弟為阿米──「我的民」;稱他的姊妹為路哈瑪──「蒙憐憫」。意思說:上帝將來的行動,將要否認含在這些孩子名字裏的意義。

因淫亂而離婚

何西阿書二章2-15


這段經文是用詩的形式寫成的,與前面的散文不同。我們必須從兩個方面來解釋這段經文:

首先從何西阿和他的家庭,但這一個層次只是為第二個層次做準備的;

第二個層次是比喻上帝和以色列人的關係。

它又是一篇演詞,一篇關於訴訟的特別演詞,用於法庭上對被告的控訴。

在第一個層次裏,我們注意到何西阿和他的孩子在法庭上;當時先知的妻子歌蔑也在場。何西阿提出訴訟的目的,是希望與他的妻子離婚。

「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不是她的丈夫。」(2)

起訴的原因是因為妻子的行為。她曾經多次不忠心,與別人犯了姦淫。無論這種不法的行為是屬於私通,或者是歌蔑一再瘋狂地崇拜偶像,我們不能肯定。後者可能性似乎大些,它能夠帶出這比喻的意思。

整個的情景是一場悲劇:做丈夫的和三個孩子由於歌蔑的行為,被迫要按照法律的要求,把案件提到法庭上。但是從第二個層次來看,這不是一個悲劇,因為何西阿的家庭生活只是一個比喻,表明上帝與以色列人的關係。

在上帝的法庭上,以色列是被告,上帝則扮演雙重角色:控方和法官。在法庭上以色列人的罪狀被宣判:他們對上帝不貞潔,因此婚約不能再延續,上帝必須與以色列離婚。縱然在這種悲傷的情景下,上帝仍然留有一線希望給以色列人。按照律法,犯姦淫者是必須處以死刑的(申廿二22)

但這裏無論從那個層次去解釋,都沒有執行死刑。不論何西阿採取甚麼行動,他仍然愛他的妻子,正如上帝仍然愛以色列人,但是律法規定,祂不得不尋求離婚。

在離婚的過程中,作了三點判決,每一點都用「因此」勾引出來(6913)。判決首先是對歌蔑,然後是以色列人:

. 第一點判決基於女方別有他愛;她的話被提到法庭上來:「我要隨從所愛的。」(5)

她一心要在錯誤的道路上走下去,相信她「所愛的」會給她富足。所以判決書寫道:她將被迫繼續在她選擇的道路上墮落下去,一直到痛苦的結局。

. 第二點判決是講到做妻子的疏忽。她不知道是她的丈夫提供她的生活所需,她真是愚昧極了。同樣,以色列也忽略了神提供他們的「五穀、新酒、和油」(8)

這三樣東西,是上帝的愛的記號,清楚地寫在上帝與他們所立的約中(參申七13)

在審判的時候,這種忽略是要被判處以「奪回」所有的供應(9);惟有上帝收回了生活物質的供應,以色列人才會悔改並認識上帝。

. 第三點判決是他們的善忘(13)。因為偏行己路,歌蔑把何西阿忘記;同樣,由於追隨外邦的上帝,以色列忘記他們的上帝。這不是指一般的忘記,它是忘記了忠心於對方的契約。這約被忘記了,使得他們與外邦的神私通。但是隨在第三點判決之後(14-15),何西阿立刻宣講上帝的應許。以色列將要被領到曠野,在那裏被試驗,然後他們要會學習信靠上帝,最後是進入上帝應許之地。亞割谷在過去曾經是一個「苦難谷」(見書七22-26),如今變成「希望谷」。

犯姦淫的人並不是真的忘記他們已經結婚;他們是忘記他們的婚約和他所許諾忠誠的愛。

新約的盼望

何西阿書二章16-23


十六至廿三節的預言,雖然很難確定其日期,可能是在何西阿傳道的後期。

這個預言可以分為三個部分,每一部分都用「那日」開始(161821)。「那日」是將來某個日子,說明在審判的日子之後,上帝的救恩將再一次顯明出來。從某一方面來說,這個預言只是一種預告;肯定上帝在某一個日子必要再次行動。對於當時的以色列人,所預言的那日,是對他們的一種警告。

先知的預言也表達了以下三個意義:

. 預言將有一段新的婚姻(16-17)。相信先知用了一個雙關語。巴力這個名字在希伯來文中,可以是「丈夫」,也可解作「主人」。希伯來文「伊施」(‘ish)這個名詞,意思是一個男人,但也可譯作「丈夫」。在將來,先知預言,以色列人將要稱他們的主為我的伊施(我的丈夫),而不是我的巴力(丈夫或主人)

. 預言將有一個新約(18-20)。 這裏注重去重建一種新的婚約。這個將來的新約,將以和平為其特徵;這個和平將實踐在兩個方面。以色列將與整個自然界經歷和平,並要與地上的動物、空中的飛 鳥、以及所有的生物立約和平。此外,上帝要毀滅所有戰爭的武器,並應許敵對國之間彼此和平。這些所有外在的強有力的和平,將形成重建親密的婚約關係的一個 新時期。這個和平與新約的預言,是建立在深信耶和華上帝是整個人類的上帝這一根基上的。這些預言至現在仍然沒有實現。

. 在預言的第三部分,何西阿的孩子的名字的意義被改變了。這個改變用一個連貫的講話,把信息從天上帶到地上來。

()耶斯列的名字還是一樣,但意義變了。過去,這個名字喚起人們回憶血腥大屠殺的地方和命運;但是現在,這個名字的詞根被去掉,耶斯列的意思變成「上帝栽種」;暗示上帝重新栽種祂的百姓在他們的地土上。

()至於羅路哈瑪,這個名字叫「不蒙憐憫」的孩子,上帝特施憐憫,把她的名字改為「蒙憐憫」。

()名叫「不是我的百姓」的,現在改變成「我必對他說:你是我的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