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31日 星期三

民數記之簡介

 

   [名稱]

    民數記這書名來自七十士譯本,因本書記載兩次數點百姓(一章,二十六章)。而猶太人則以本書第1節的第五個字「在曠野」命名也頗合適,因本書記載選民由出埃及後第二年二月二日至第四十年十一月一日間在曠野的事蹟。上帝的百姓未進入應許地以前,要先經過曠野的試煉。

  [作者]

    正如前三卷書一樣,本書的作者是摩西。「摩西遵疬耶和華的吩咐記載他們所行的路程。」(民三十三2)摩西親自帶領選民經過曠野漂流的生活,他是最適合撰寫本書的人。主耶穌也曾引用本書,指出摩西曾在曠野舉起銅蛇(約三14;對照民二十一9)。

  [年期]

    因本書的寫作日期是在摩西逝世以前,並與百姓走完曠野的路程之後,故此他很可能是在摩押平原完成此書。

  [目的]

    創世記敘述以色列人的先祖如何蒙上帝揀選;出埃及記則指出以色列人蒙上帝救贖,在西奈山與上帝立約,願意絕對順從上帝;利未記進一步解釋選民應如何守上帝的誡命,作上帝的聖民;但是,民數記卻讓我們看見選民剛離開西奈山便違背上帝,卒導致在曠野漂流三十八年之久,等這一代人死了,下一代人才可進入應許之地。

    當摩西寫民數記時,出埃及那一代可能已全部死光;摩西撰寫本書警告新一代,他們若是像上一代違背上帝的誡命必被刑罰;惟有遵守律法才會蒙福。對於今日的信徒,民數記中的選民亦是前車可鑑,千萬勿像他們一樣背逆上帝。

2024年7月30日 星期二

以經解經:大祭司的職任

 

  利未記八、九章詳記由上帝指派之第一任大祭司亞倫就職經過,其實是指向基督是上帝所指定真正的大祭司。

   來五4-5:"這大祭司的尊榮,沒有人自取,惟要蒙上帝所召,像亞倫一樣。如此,基督也不是自取榮耀作大祭司……。"  

 亞倫事實上不是一位稱職的大祭司。不但本身不完全,他所獻的祭牲也不能真正贖罪。但這第一任大祭司的職任是指向基督,他是真正完美的大祭司,他把自己無暇無疵的獻給上帝,成就永遠贖罪的事,遠非舊約的祭司所能比。 

  注意讀以下經文:

   來九13-14:"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暇無疵的獻給上帝,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上帝麼?"

   來十10-14:"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上帝,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上帝的右邊坐下了。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所以利未記中最主要的職分:大祭司與他的工作,都是指向按上帝時候道成肉身之基督,將成為真正永遠贖罪的大祭司。

大祭司

 亞倫作為大祭司

耶穌基督作為大祭司

1. 進入地上的會幕

來6:19進入天上的會幕

2. 每年只進入一次

來9:25只一次進入就完成了

3. 進入幔內

來10:20從幔子經過

4. 為自己的罪獻上

來7:27為別人的罪獻上

5. 獻上公牛的血

來9:12獻上自己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