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9日 星期四

做門徒的代價和賞賜

  依你看,做主的門徒會遇到什麼難處?會有什麼樣的賞賜?耶穌要跟隨祂的人,先計算一下代價(路十四25~33)。究竟跟隨耶穌的代價是什麼?可能每個人的情況不同,但是聖經告訴我們的有以下幾項:

1.     要愛主耶穌勝過一切:

耶穌說,「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十四26)

這句話曾經引起一些誤會,以為耶穌教導人要撇棄自己的家人。其實,耶穌的意思並不是叫我們不要愛家人或愛自己,而是在優先順序上,他要求我們將他擺在第一。如果我們想到他是生命的主、復活的主,就不會覺得這樣的要求太過份了。不過,這樣的吩咐對重視家族的華人來說,可不是容易遵守的一件事。

2.要捨己背十字架:

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祂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九23)

在這個講求自我肯定的時代,耶穌捨己的吩咐常被質疑,難道基督徒都要否定自己嗎?其實捨己並不是否定自己,而是順服主。奇妙的是,順服主的人,到頭來反而更能找到自我、肯定自我。

耶穌接著就說明了祂這樣吩咐的理由:「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路九24)

這種吊詭性的真理大概只有親身經歷的人才能體會。

3.要有受苦的心志:

很多人以為,信了耶穌以後就凡事順利,恩典滿滿。當然聖經中也有這一類的應許,凡順服上帝的必蒙祝福。但是上帝所看為的福氣,和一般人所以為的不同。有時候,上帝允許苦難臨到,卻加添力量,讓我們在苦難中經歷祂;有時候,苦難提昇我們的信心(參見約伯記)。

而為了福音的緣故基督徒會受苦,這是初代教會真實的經歷。耶穌在十字架上已經先嚐苦杯,跟隨他的人也不能倖免。但是主對他的門徒說,「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十六33b)

在你信主的經驗中,有沒有因為做主門徒的緣故而受苦的?

作主的門徒有什麼賞賜呢?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上帝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路十八29~30)

有一次,耶穌講了一篇比較難接受的道理,跟隨他的有不少人就不再和他同行了。耶穌問十二門徒說,你們也要去嗎?西門彼得回答說,「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約六68)

的確,主有永生之道,跟隨祂的人必得著永生。這個永生之道,很多人以為是死後上天堂,其實,永生的福份在現今就開始了。

耶穌說過,「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十七3)

原來,過一個認識上帝、豐富的人生,就是永生的開始。

在衡量過做主門徒的代價和賞賜之後,你願意做主的門徒嗎?


2020年3月18日 星期三

申命記:愛的實踐


  一、前言:生活中的每一個層面

    摩西基於上帝先愛祂的百姓這個事實來勉勵以色列百姓要愛上帝。這種對上帝的愛,不是一個理論,也不是心中的一個原則而已,而是要表現在以色列人生活中的每一個層面。 申命記十二至廿六章就是在闡述這個道理。摩西在此討論了許多有關宗教、社會、民事……等方面的問題,深盼以色列人在進入迦南地以後能夠切實遵行。這是上帝的選民應該有的生活方式,是以愛上帝、愛人為基礎的一種生活方式。

    信上帝不是禮拜天的事,而是每一天;不是晨更時的事,而是每一時、每一刻;不是只在團契生活中而已,而是包括所有的人際關係。你的學業、交友、事業、家庭生活,全都包括在內,甚至還包括飲食男女、金錢使用……等等。當你想要把信仰落實到生活中時,所遇到最大的困難是什麼? 我們都同意,上帝的律法是我們生活的導引。但是每次念到摩西的律法,又不免懷疑,到底它今天還適不適用?耶穌說:「我實在告訢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五18)

    而事實上許多律法的條文、細節,我們實在也沒有在遵行。究竟活在今日的我們對於律法應該抱持怎樣的態度呢? 啟華德曾經把律法分為禮儀、民事、道德三方面。有關道德方面的教訓,由於它和上帝的性情有關,所以是恆久不變的;至於民事和禮儀,是上帝按當時需要訂定的,所以具有時間性。其實在這些民事、禮儀的教訓當中,我們一樣可以發現一些基本原則,而將它應用在今日的生活中。

二、申命記的原則與應用

    底下嘗試將申命記十二~廿六章做個摘要總結,並抽取其中的原則,好讓我們來思考怎樣應用在今日的生活中。這只供參考,並非絕對。你也不妨自己做做看。

     上帝對以色列百姓的吩咐

    原  則     毀偶像、要到特定地方求問、不可吃血、不隨迦南人惡俗

 十二  行上帝眼中看為正的事  留意先知、行異能者、至親好友或匪類之引誘去事奉他神

十三   謹慎、免受引誘事奉他神    不吃不潔食物

十四   聖潔 豁免年、借給窮人、釋僕之例

十五   慈惠 守節期: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

十六   要在上帝面前歡樂 獻祭不可獻有瑕疵者

十七   要將最好的獻與主 求問並服從祭司、利未人和審判官

十七   服從權威 王也要遵行律法

十七   王要尊主為大 利未人之份

十八   要供給傳道人 不可遵行異邦習俗

十八   要在上帝面前作完全人 應許賜先知、察驗假先知

十八    要分辨,不要盡信先知 給誤殺者存活之機會

十九    慈惠 不可挪移鄰舍地界

十九    不可貪心 憑兩、三個人的口才可定案

十九  判斷要謹慎 膽怯有掛慮者免戰

 廿   當兵者要專心 要攻城前先求和平

 廿   求和平 迷殺案要獻祭求赦

廿一   若不流血罪不得赦 擄婦女為妻之例

廿一   要尊重 不可因私愛廢長子

廿一   不可恂私 貪食好酒、頑梗背逆子處死

廿二   尊重父母 禁止行淫

廿三   要聖潔 不得入耶和華會者

廿三   要潔淨自己來親近上帝 營中要保持潔淨

廿三    要聖潔 借給弟兄不可取利

廿三    慈惠 許願要償還

廿四    向上帝守約 休妻要寫休書

廿四    保障婦女 取質之例

廿四   慈惠 付工價時勿欺窮乏雇工

廿四   慈惠 收割時要留一些給孤寡

廿四   慈惠 笞責不可超過40

廿五   即使人有過錯也要尊重他 要為弟兄立嗣 不可用兩種升斗

廿五   愛弟兄 做生意要誠實 要滅亞瑪力人

廿五 除惡務盡 獻初熟土產

廿六 要尊榮上帝  

    記得,沒有一個人靠自己可以遵行這些,唯有靠上帝方能。上帝的百姓遵行這些,是出於愛的回應,不是在遵行律法。愛有多少,就能夠產生多少力量來遵行。一切的根源在於愛。

三、主題研討

    有關敬拜事奉、有關財務處理、有關兩性之間、有關飲食等四主題就下列三個重點:

1)申命記裡對於這項主題的處理原則。

2)新約中對這項主題的處理原則。

3)目前本教會信徒對這項主題的看法及實際處理情形。

1.有關敬拜事奉:

1)要敬畏上帝,事奉他,專靠他(20)

a.入迦南地後要除滅偶像(十二2~3)

b.要在特定地方獻祭求問(十二513~14)

c.要留意,免得受引誘事奉他神(十三 )

d.一年三次朝見上帝,朝見時不可空手(十六16)

e.獻祭不可獻有瑕疵的(十七1)

f.要察驗假先知(十八20~22)

g.不得入耶和華會者(廿三1~8)

h.許願之償還不可遲延(廿三21~23)

2)處理原則

a.專一敬拜上帝。

b.將最好的獻給上帝。

3)新約相關經文

a.太四10:當拜主你的上帝,單要事奉祂。

b.太七15:你們要防備假先知

c.約四24:用心靈和誠實拜上帝

d.來十25:不可停止聚會

2.有關財務處理

1)申命記裡的吩咐

a.十分之一獻給上帝(十四22~23)

b.每三年的末一年,取土產十分之一積存起來,使利未人、寄居的、孤兒寡婦可以吃飽(十四28~29)

c.每七年的末一年為豁免年,借給外邦人可追討,借給弟兄要豁免(十五1~3)

d.濟貧乏的弟兄(十五7~9)

e.釋放奴婢之例(十五1218)

f.愛弟兄的牛羊產物(廿二1~4)

g.借給弟兄不可取利,借給外邦人則可(廿三19~20)

h.貨物取質之例(廿四10~13)

i.勿欺窮乏雇工,應該當日把工價給他(廿四14~15)

j.收割時留一部份給孤寡寄居的(廿四19~21)

k.獻初熟土產(廿六1~11)

l.做生意要誠實,不可以用兩種升斗(廿五15)

2)處理原則

a.記念上帝的恩典,什一歸上帝(17~18)

b.存憐憫,恩慈的心,樂於施捨。

3)新約相關經文

a.太六19~21  不要為自己積財在地上

b.太六24    不能又事奉上帝,又事奉瑪門

c.太六31~33  不要憂慮吃什麼,喝什麼.

d.提前六7~8  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

e.提前六17~19 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要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

f.提前六10  貪財是萬惡之根  

3.有關兩性關係

1)申命記裡的吩咐

a.娶被擄婦女為妻時仍要尊重她,要休她時不可賣她(廿一10~17)

b.男女穿著不可混淆(廿二5)

c.不可行淫,行淫者依情況而有不同處置,行淫者受咒詛(廿二13~29,廿七20~23)

d.禁娶繼母(廿二30)

e.不可有妓女,孌童(廿三17~18)

f.休妻之例(廿四1~4)

g.新婚時在家清閒一年(廿四5)

h.為兄立嗣,不肯者被戲稱為脫鞋之家(廿五5~10)

2)處理原則

a.男女有別

b.尊重婚姻

c.不可行淫

3)新約相關經文

a.太五28  動淫念者就是犯姦淫。

b.太五31~32,十九3~9 不可休妻

c.林前六16 與娼妓聯合就是和她成為一体

d.林前六18 要逃避淫行

e.林前十一11~12 男中有女,女中有男

f.帖前四3 上帝的旨意:成為聖潔,遠避淫行

g.來十三4  尊重婚姻,不可污穢床。

4.有關飲食

1)申命記的吩咐

a.不可吃血(十二23~25)

b.不吃不潔淨的食物(十四3~20)

c.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十四21)

d.戒貪食好酒(廿一20)

2)處理原則:要分別為聖

3)新約的處理原則

a.凡物都是潔淨的,都可心存感謝來吃(羅十四614)但在兩種情況下最好不吃:

a)吃了心裡不安(羅十四23)

b)會叫弟兄姊妺跌倒(羅十四21)

b.主張可以吃的人與主張不可以吃的人不需要辯論,前者不要輕看後者,後者也不要論斷前者(羅十四1~36)

c.關於祭偶像之物(林前十14~31)要逃避拜偶像的事。市場上所賣的,只管吃,不必問。

d.不信的人請你們赴席,去沒關係,但若有人說,這是獻過祭的,你就因那人的良心不吃。

e.關於不潔淨的食物(徒十1~48)

a)      摩西吩咐以色列百姓不可吃的食物,根據現代醫學上的發現,都是一些吃了容易生病的東西,尤其是沒煮熟的話,更容易因傳染疾病而致命。

b)今天只要洗淨煮熟就無大礙。

f.關於血(徒十五1~35)耶路撒冷會議決定不可吃血,係針對猶太人的良心

5.總結:請大家一起來看羅馬書十三8~10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愛是不加害於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四、約的延續

    申命記最後的部份,從廿七到卅四章,有一個重要的主題,就是「約」的延續。摩西在陳明過去的歷史,勉勵百姓全心全意地愛上帝,並且仔細地規範生活中的點點滴滴之後,立刻要求百姓作個抉擇。

    他把祝福與咒詛陳明在百姓面前(廿七~廿八章),然後要百姓再一次與上帝立約(廿九~卅章)

   為了繼續帶領百姓進入迦南、作上帝的子民,摩西把責任託付給約書亞(卅一~卅四章)

    約書亞很早就在摩西的左右,做摩西的助手幫助他(出廿四13;申一38),摩西也一直在教導他、磨鍊他(民十一26~ 30)。他曾經帶領百姓戰敗亞瑪力人(出十七8~15)。當摩西知道自己不能進入迦南時,就祈求上帝預備一個人來治理、帶領會眾。上帝說,約書亞心中有聖靈,可以出來承擔這樣的責任(民廿七12~23)。摩西一方面鼓勵約書亞(申卅一7~823),一方面照上帝所吩咐的,把尊榮分給他幾分(民廿七22~23),好讓這樣的承接能夠順利完成。這是身為領袖的摩西負責任的做法。

    服事的傳承在今日的教會也是一個重要的課題。不論你所參與的是那一種服事,你認為要怎樣預備,才能夠把交接的事情辦好?這當中需要注意些什麼事? 在申命記結束的時候,我們看到以色列百姓換了新的一代,摩西也把領導的責任託付給約書亞。上帝和祂百姓的關係,再一次地靠著上帝的約而堅立。摩西在申命記廿九14~15說,「我不但與你們立這約,起這誓,凡與我們一同站在耶和華我們上帝面前的,並今日不在我們這裡的人,我也與他們立這約,起這誓。」

    這就把約延續到代代。今天,我們信靠耶穌基督的人,也可以進入這約的關係,領受上帝的福份(羅三21~22)。你願意嗎?  

  

2020年3月16日 星期一

論離婚


(太十九3~12;可十1~12;路十六18)

耶穌在比利亞時,有法利賽人來跟耶穌討論離婚(休妻)的問題。猶太人當時對離婚的看法有保守和自由兩派。

摩西在申命記廿四1吩咐以色列百姓,「人若娶妻以後,見她有甚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她,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

什麼是「不合理的事」呢?猶太人對這一點有許多的爭論。比較保守的沙買學派(Shammai School)認為不合理的事只有一項,就是淫亂。較自由的希列學派(Hillel School)認為它涵蓋較廣,於是到最後變成幾乎不論什麼理由都可以休妻。

法利賽人就來問耶穌說,「人無論甚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太十九3)

耶穌根據「婚姻為上帝所設立」,主張上帝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法利賽人卻搬出摩西的教導來反駁耶穌。耶穌要他們回到上帝創造婚姻的原意來看。原來,摩西是因為百姓心硬,硬要離婚,才准許他們寫離婚書。這不是一項規定,而是一種「允許」。而且如果有人一定要離婚,有離婚書對當事人也是一種保障。

耶穌接著說,「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太十九9)

這一段,可十11~12所記載的略有不同,意思卻更加清楚:「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

耶穌的門徒一聽到這些話,就說,如果是這樣,不如不要結婚。耶穌說,能夠過單身生活是一種恩賜,但不是人人都能夠這樣。

婚姻是上帝所設立的,夫妻雙方在婚約之下應該努力學習愛對方、體會上帝的心意,而不輕言離婚。如遭遺棄,那就另當別論,但不要主動遺棄對方。單身生活是上帝特別的恩賜,尚未結婚者宜善用之。

以上所說,在現今日益開放的社會有可能是難以達成的理想。離婚可能是未來教會不得不面對的現實。我們當記得,在上帝面前我們都是罪人,須要彼此饒恕、彼此接納。信仰的標準固然很高,在主裡的愛也是很大。關於婚姻,你的看法如何?你對自己婚姻的期待是什麼?你認為可以怎樣做來達到這樣的期待?依你看,理想的婚姻應該是怎樣?如果婚姻未達理想狀態,該怎麼辦?你覺得不結婚比較好嗎?在婚姻生活中,你最大的收穫是什麼?單身生活呢?它有那些好處?


眾人議論耶穌

耶穌在數度周遊加利利之後,退隱到北方,仔細地教導門徒有關祂的身份與在世上的使命。接著,祂又在猶太地傳道,特別是到耶路撒冷過節。約翰福音七~十一記載耶穌兩次上耶路撒冷過節時所發生的事,一次是在住棚節(約七2),一次是在修殿節(約十22)。這是發生在29 A.D.年間的事。住棚節是一個歡樂的節期,早在申命記時,摩西律法就有規定(申十六13~15)。修殿節則是猶太人記念馬加比革命時,清除敘利亞皇帝污穢聖殿的大事。

  約翰福音比馬太,馬可,路加三本福音書寫得晚,記載的角度也不相同,它特別注重耶穌基督的神性,強調他自創世以來即存在;它也補充了許多其他三本福音書所未記載的,像耶穌上耶路撒冷過節所發生的種種事情,還有祂與猶太人長篇的辯論。事實上,馬太、馬可、路加三本福音書,由於內容諸多地方相同,被稱為共觀福音或符類福音;唯獨約翰福音與它們都不相同。它的希臘文淺白,但是所闡述的內容深奧,特別是有關耶穌身份的描述更是深刻。

  約翰福音第七章記載耶穌上耶路撒冷過住棚節,由於祂先前所行的許多事情已經十分引人注目,而祂又不避諱在安息日行神蹟醫病,導致祭司長和法利賽人不悅,甚至想要殺祂(太十二4)。耶穌尚未出現時,眾人就議論紛紛,他們要看到底他們的宗教領袖會怎樣處置他。結果,耶穌不但去耶路撒冷過節,又在聖殿裡教訓人。他們就當面問耶穌說,你是誰?(約八25)歸納起來,他們對耶穌的態度和評論有許多種 :

耶穌的弟弟認為他喜歡顯揚名聲(約七3~4)。

有人認為耶穌是好人(約七12)。

有人認為耶穌是迷惑人的(約七12)。

有人希奇耶穌未受過教育怎能明白這許多事,又能夠教訓人(約七15)。

有人說祂是撒馬利亞人(約八48)。

有人說祂是被鬼附的(約七20,八、52)。

有人因為知道耶穌來自加利利而不相信祂是基督(約七27、41)。

有人說祂是先知(約七40,九17)。

有人相信祂是基督(約七41)。

有人稀奇耶穌所說的話(約七46)。

法利賽人斷定耶穌是罪人(約九16)。

  為了這許多不同的意見,他們之間就起了紛爭。法利賽人準備要捉拿耶穌,也差了人去捉祂,但這一次卻沒有成功,因為這些差役被耶穌的教訓懾服了。在法利賽人圈中,意見其實也不完全一致,尼哥底母就曾替耶穌說話,說,不聽本人口供,不確定祂所行何事,就定此人的罪是不合理的(約七50~51)。可惜,他這樣的意見沒有被採納。

  今天,世人對耶穌這個人,也是議論紛紛。關於耶穌的身份,你認為最具爭議性的是什麼?你的看法如何?

  耶穌在與眾人對答時,提到兩個很重要的教訓。第一,祂指出「出於上帝」與「憑著自己」的對比。一個人如果立志遵行上帝的旨意,就能夠分辨耶穌所言所行不是出於自己,而是出於上帝。「人憑著自己說,是求自己的榮耀;惟有求那差祂來者的榮耀,這人是真的,在他心裏沒有不義。」(約七18)

與耶穌相對比的,我們看到法利賽人非常看重人的榮耀,要得人的稱讚。耶穌對他們說過:「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上帝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約 5:44)

信仰執著、熱心的人,他的動機也有可能是求自己的榮耀,這對我們是一個很大的警惕。要如何才能在所行所言榮耀上帝,而不是求自己的榮耀呢?

  第二,耶穌大膽地宣告,相信祂的人心靈不會再饑渴,他們要領受聖靈,從裡面湧出活水的江河來(約七37~39)。

這是信主的人的經歷。你有這樣的體會嗎?

許多人追求世界上的事務,得到它時卻感到十分空虛。但是主耶穌所賞賜的,卻是能夠滿足人內心、使人不再饑渴的生命。

這就好像詩人所說的,「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詩十六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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