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8日 星期日

布特曼的新釋經學(New Hermeneutic)

 

  在1950年後,德國神學之領導地位是由布特曼(Rudolf Bultmann)來主持。他的釋經學(被稱為新釋經學)要點如下:

 

一.科學的原則:有關事實的一切資料都必須使用科學的方加以解決,所有歷史文獻惟有經過正常的研究歷史的程序加以證實後才能被接受。

 

二.批判的原則:認為若要明白聖經所使用的文字、觀念、詞彙、我們必須徹底研究其歷史的、字義的、社會的、和宗教的背景。這是受了宗教歷史批判學的影響。他也以形式批判學來研究聖經的傳統、把聖經的文獻分為各類的形式、如宣告故事、神蹟故事、神話、傳奇故事、英雄故事等等。

 

三.神話的原則:布特曼認為,第一個世紀的教會是在一個神話充塞的社會中成長,信徒也因此用神話的觀念和字詞來表達他們的信仰。如果要了解福音真理的真正內容,就要把許多聖經中的神話部份“化解”掉。

 

四.辯證的原則:他認為凡是屬於歷史的,客觀的,都不是實存的。如要得知十字架在歷史中的救贖意義,只有以信心(存在的角度)來看。

 

初早期教會的釋經法

 

    到了第二世紀,教會中的釋經工作進入了一個多姿多采的時期。當時神學所爭論的問題大部份是針對「舊約」或是對它的解釋。這時教會所面臨的衝擊來自兩大方面,這些衝擊使教會對解經的工作不敢鬆懈下來:

 

一.由希臘文化來的衝擊:希臘思想及諾斯底主義是教會當時的第一號敵人。諾斯底的領袖否定舊約的價值,並按照他們的宇宙觀和救贖觀,制定出一套釋經理論,認為舊約的事物是指向那豐盛境界(Pleroma)的象徵。面對這強大的敵人,教會中興起許多解經家針對這衝擊來解經。

 

. 由猶太教來的衝擊:猶太教未能接受耶穌是基督,同時排斥基督教對舊約的解釋。猶太拉比堅持他們的解經法是正確無誤的,並且不接受基督徒/教會那種彌賽亞式的解經法。

 

    在這兩種的壓力下,教會的任務就是要證實他們對舊約的解釋是合理和恰當的。在這情況下,教會中的釋經學開始興起。後來分成許多的派別。

 

2024年1月15日 星期一

生活上的聖潔

 

  事奉與生活本是不可分開,人不可一面說要敬畏上帝,另一方面卻過淫亂、欺壓人、貪婪的生活(參太廿三25~26;路廿46~47),因此上帝藉著各種在生活上的要求,最重要的就是希望百姓過聖潔的生活。

  一.生活飲食上的聖潔

  利未記十一章敘述,上帝指示潔淨與不潔淨的動物,吩咐百姓在飲食上,一方面要注重衛生、健康,一方面學習分別為聖的生活(利十一43)。

  二.身體的潔淨

  從十二章到十七章,記載身體上有關的潔淨條例,期使「以色列人與他們的污穢隔絕,免得他們玷污我的帳幕,就因自己的污穢死亡。」(利十五31)。

  三.人際關係上的聖潔

  從十八章到二十章,神藉著摩西吩咐百姓,無論在婚姻上、家庭倫理上、人際關係上,均當尊重上帝和人,過著和諧、聖潔、互相尊重的生活。

  四.重要教訓

  從這些生活上許許多多的條例,雖然其中有些特例,如聖經說:「那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來九10)今日的我們不再受其限制(參西二16~17)但其中所要顯明的信仰精神,卻是歷久彌新,不可忽略,且當追求的:

  a.存敬畏上帝的心

  從這許多的條例中,可看見上帝如何看顧祂的百姓,如從飲食的條例中(十一章)雖有些我們不能完全明白,但以當時的環境和醫療條件,必是與百姓的健康有關聯,因此百姓當存敬畏上帝的心,如上帝所宣告的:「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神。」(利十一45)

  不必問何以這個不能吃、不能作,今日我們亦當如此,有一顆單純順服的心,終必明白上帝旨和蒙福。

  b.存分別為聖的心

  從飲食的條例,大痲瘋的條例和其他的要求,均是要使百姓從最基本的生活,學習如何分別為聖,才不致去效法周遭外族人的各種不好的風俗、習慣,更不可效法他們各種迷信的行為(參利十九26~29)。

今我們當時時儆醒,不與世俗妥協,不被同化,更要作世上的光和鹽,吸引更多人來到主前事奉真神。

  c.有尊重與忠恕的心

  在這些條例中,我們看見,上帝要百姓心存互相尊重和赦免的心,如染了大痲瘋者,必須獨居營外和通告別人(利十三46),若自己受到不潔之人的連累,不必埋怨,自己當潔淨自己(利十五6),因此上帝吩咐:「不可心裡恨你的弟兄;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利十九17~18),希望每個人均能學習此項精神。

  d.存感恩的心

  從這些條例中,上帝要我們存感恩的心,因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一切均是上帝所賜的,若能感謝,也必願照上帝之吩咐,互相資助(利十九9~14),使更多人分享神恩,深信在互助互愛的環境中,人必活得更有尊嚴,更加寬廣。

約蘭王和先知以利亞

 

  約蘭是約沙法的兒子(注意,不是亞哈的兒子約蘭),娶亞哈的女兒為妻。他登基時年三十二歲,作王八年。約蘭擁有父親約沙法、祖父亞撒所奠定良好的根基,應該可以大有一番作為,可惜卻因為妻子亞他利雅的緣故,行惡不行善(代下廿一5~6)。他比較重要的事蹟如下:

  1.一登基就殺害他的弟弟們和以色列一些首領(代下廿一4)

  約沙法留下不少財富給約蘭和他的眾弟兄,獨獨讓約蘭繼承王位,因為他是長子。沒想到約蘭並不以此為足,一登基就把其他弟兄都殺掉。他若不是害怕王位不保,就是想要奪取所有的財富。一個人的心若沒有安全感或不能知足,又不敬畏上帝,什麼事都做得出來。這樣的事在現今的社會是否也在發生?你所見到的如何?要如何防範?

  2.在猶大諸山建築邱壇,引誘百姓犯邪淫(代下廿一11)

  製造機會讓百姓拜偶像,這是耶和華上帝所嚴嚴告誡禁止的。約蘭王以一 國之 君,領先拜偶像,像亞哈家一樣,不但自取其辱,又陷百姓於不義,難怪會招來先知的責備。

  先知以利亞曾寫信給約蘭王,責備他所作的不是,同時警告他會遭遇災禍,腸子生病(代下廿一12~15)。這事後來果然應驗。

  約蘭王後來的遭遇如下:

  1)以東和立拿背叛猶大。

  2)他的妻兒被擄,除了小兒子亞哈謝外,其餘都被亞拉伯人殺死(代下廿一16~17,廿二1)。

  3)他的腸子得絕症。

  4)他死的時候無人思慕,也未葬在列王的墳墓裡。作國王作到死時無人思念,實在是枉然。

塞特的後代

 

  創五1-32

         亞伯被殺之後,亞當生了塞特,意思是代替亞伯,這表明亞當是愛惜亞伯,憎惡該隱,並對上帝有信心。以他個人來說,亞當犯罪之後,可能已悔改,但對世人影響卻不能挽回。塞特生兒子,取名以挪士,是脆弱、必死的意思,那時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可能塞特已經覺悟到人生的脆弱、虛空,而求告耶和華的名,不一定是等到以挪士長大了,以挪士才求告上帝的名。

         這裡記載亞當是照上帝的樣式造的,而塞特又和亞當的形像、樣式相似,表明了塞特和他的後裔,有一條線是聯接有信心、敬畏上帝的人,但他們仍因亞當犯罪的果子而死亡。洪水前,人長壽是因為離原始被造不久,若不犯罪,本來可以更長久地活下去;洪水後,因氣候變化、道德更壞,多活並無益處,而壽命變短了。

         以諾是 亞當的第七世孫(猶14),與另一個第七代的惡人拉麥為同時,拉麥是該隱的子孫。以諾活到六十五歲,生瑪土撒拉,而生命發生重大改變,開始與上帝同行。瑪土撒拉意為他死時即有那事發生。以諾是蒙上帝啟示,告知洪水的來臨,世上將被毀滅(猶14-15),因此醒悟走永生的道路、與上帝同行,不再按自己的意思生活,不追求自己的目的而完全照上帝的心意和引導而行。他與上帝同行三百年,也可以說有十萬天以上,一天比一天更接近上帝,更向著上帝的目標前進,到了一個與上帝完全相合的地步,上帝將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上了(創五21-24)。以諾(即奉獻的意思)也作了末世不經災難而被提信徒的預表,他雖生兒養女,盡為人本份,卻完全將自己和一切奉獻給上帝,他的心不在兒女身上,不以家庭生活為範圍,沒有屬地的追求和目的,他唯一的對象是上帝,他沒有一個時候離開上帝,所走的每一步路都有上帝的 同在,在洪水未到之先早已被提了,他被提以前已經有了被提的靈,走了上升的路(未十一5-6)。

  本章其餘的人都死了,這是因為在亞當裡,因他一人的罪,死就臨到眾人(羅五12、 14-15、17;林前十五22)。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啟廿12-15),不過古時敬畏上帝、因信行義的人,可復活得永生(但十二2;路十四14;約五29;羅二7)。因著主的救贖,新約信主的人,更可以出死人生,到主來時,可以不死或復活(約五24,十一25;林前十五 22)。

希伯來書的背景:猶太教的影響

 

  聖經學者們在最近嘗試去研究第一世紀猶太教的背景和情況,盼望可以更深入了解新約中的資料背景。學者們找到當時猶太教的神秘主義“默加巴”(Merkabah Mysticism)和希伯來書有相同的地方︰

  A.默加巴(Merkabah)主義者對上帝的寶座最感興趣。尤其是想象自己來到了上帝的寶座前,並得了一些特殊的啟示。信徒可想像自己在走天路,從地上的家鄉走向天上的家鄉,或是走向上帝的寶座。

  B.對天使具特別的興趣。認為天使是上帝的僕役,常在上帝的寶座前成為上帝的天軍,並保護屬於上帝的人民。

  C.默加巴的文件也常使用一些字眼如「火」、「上帝的聖潔」、「上帝的榮耀」,並提議說人應該以虔誠和敬畏來看待上帝。「上帝的會幕」、「大祭司」也是常用的觀念。

      希伯來書和默加巴關係的討論可以從森克(H. M. Schenke)和威廉遜(R. Williamson)的文章中找到。這裡只能作結論說,因著缺乏更詳細的証據,兩者不可能是互相依賴。

2024年1月12日 星期五

彼得後書之簡介

 

  1。解經不容易(彼後一:20,三:15 - 16)

  彼得兩次提醒我們不要隨意解經,不然的話是自取沉淪。在還沒有開始讀這本書以前,希望我們都能有個敬畏上帝的心,求真理的聖靈親自引導我們進入真理﹔求他幫助我們,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不會按私意如入無人之境,謬解聖經。

  2。最多爭論的書

  這是新約書信中最後一本被收納入正典的書卷。(在公元372年)在主后二百年以前,這本書的來龍去脈根本無可稽查。

  3。作者:彼得(一﹔1)。不信的人卻說這本書是別人冒充彼得的名而作。

  4。寫作日期:公元66年或67年(在彼得殉道之前)

  5。寫作地點:羅馬

  6。寫作對象:彼得所這是寫給他們的第二封信。(三:1)如果前書是第一封信的話,那麼寫作的對象必然也是小亞細亞的五個羅馬行省(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亞細亞,庇推尼)(彼前一:1)。他們大部分是外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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