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2日 星期二

以斯拉記的神學

 

   【上帝的主權和作為】

 

        上帝是『天地之神』(11)。祂興起君王,賜給他們權柄(2)。祂能夠激動他們的心,使他們遵行祂的旨意(1)。作為諸王之王的亞達薛西王也不能拒絕一位卑微的文士所提出的請求,因為這位文士有上帝的手幫助他(612)。省長、貴族、總督和那些不共戴天的敵人,都在不自覺間成了耶和華的得力僕人,幫助祂實行復興百姓的計劃。

 

        當上帝開展計劃時,君王只讓上帝動工是不足夠的,他們本身更要成為實行上帝至高旨意的工具。在世界政權上稱雄稱霸的古列王,首先下詔令批准猶太人回國,並重建聖殿(1-4)

 

      這位『諸王之王』容許百姓重建耶和華聖殿一事,在上帝眼中仍然不足夠。他必須讓聖殿得著尊榮,資助購買用以獻祭的祭牲,以及任由百姓把全省收集所得的金銀用於聖殿上(12-18)。亞達薛西王不單接受妥拉(Torah),還下令凡是那聖者吩咐的,都要熱心完成。他頒令要嚴懲那些不 遵行上帝律法的人(25-26)

 

        本書沒有令人嘖嘖稱奇的戲劇化神蹟。以色列的上帝在無聲無息之間改變人的心,不管他是大人物抑或小人物。書中沒有要上帝降重災使之謙卑的法老。偉大的造物主安然站在一旁,任由敵人設法阻撓祂至高的旨意(四至五章)。當建殿計劃似乎成功無望的時候,突然之間,這些敵人不單接到諭旨,要他們不可攔阻工作,甚至要他們撥出稅款來作為建殿經費(6-7)。事奉的人則豁免納稅(24)。那些極力要使工程擱置的人,如今卻成了資助工程進行的人。工程所需用的一切,都萬無一失地供應妥當。任何妨礙這工作的人,將會被懸掛在自己房子的樑上(11)。上帝的恩典顧全了由最微小至最重要的事情,祂的主權非人所能抗拒。

 

        沒有人看見上帝,但上帝卻確實在作工。尼布甲尼撒從聖殿奪取的金銀器皿。如今要交回殿中。然而,在交還的行列中,卻沒有任何金造的偶像。從古列的諭旨中,我們得知許多不同國籍的人都可以重歸故國,而許多偶像都交回他們的廟宇。但這些卑微的猶太人在回歸的時候卻顯得很獨特,因為他們沒有隨身攜帶任何雕刻的偶像,他們只帶著具體地彰顯上帝至高權能的標記。

 

    【上帝的無處不在】

 

        上帝不單是天上的上帝,更是『我們列祖的上帝』(27)。祂不單激動君王的心,猶太人的心亦受到同一位靈的感動,要重返故國,重建聖殿。事實上,上帝施恩的手必幫助一切尋求祂的人(22)。祂的手會拯救祂的百姓脫離突如其來或隱藏的危險。因此,他們可以不用王的軍隊護送(31)。以斯拉亦因著上帝施恩的手的幫助,有力量履行他的工作和得以來到耶路撒冷(9,八17-18)

 

    【上帝的恩典和聖潔】

 

        上帝是公義的,沒有一個不潔的人能在祂面前站立(15)。以色列可說是罪惡滔天(6)。上帝的恩典一臨到,她的枯骨立時又恢復生機。在波斯王朝面前,這些受轄制的奴隸獲得極大的恩惠。他們如同釘子釘在上帝的聖所;這個沒有牆垣的國家成了上帝的保護範圍(8-9)。即使他們干犯了上帝,上帝仍給予他們指望 (2)。他們雖犯了大罪,上帝還賜給他們奇妙而不配得的恩典(13)

 

    【聖經】

 

        上帝將祂的『妥拉』(即律法書)透過神人摩西交給以色列(2)。因此,它又可稱為摩西的妥拉(6)。它不單是口頭的訓誨,更是清楚寫下來的(2)。以斯拉除了用心查考上帝的話,更切實遵行它(10)。他又教導別人遵守,因為不遵從的人,將要承受嚴重的後果。

 

    【上帝的百姓】

 

        以斯拉記中的那群人,人丁單薄,卻背負著一個使命,是上帝的餘民。上帝藉著由祂所立、堪稱古代世界的偉大君王古列,把祂的重要使命交給他們(拉一l- 4;賽四十五1)。這位君王甚至用先知傳講上帝信息的常見方式(『……如此說』),來帶出上帝的話。像聖經的任命一樣,這裡隨之而來亦有兩個命令。以色列人要 回國,重建主的聖殿。雖然是由古列下詔降旨,卻不是純粹世俗的任務。回應使命的百姓,個個都是『被上帝激動他的心……都起來要上耶路撒冷去建造耶和華的殿』 (5)。那些不想歸回的猶太人,則在古列的詔令下,提供物質的支持(6)

 

        也許,這些人就是以賽亞書六章12l3節提到的,是『聖潔的種類』,是剩下的餘民。他們如何回應妥拉,以及上帝為他們所立的領袖之吩咐,將決定將來數百年猶太教的情況。從某個意義來說,他們的行動,將會影響聖經或摩西的信仰能否繼續保存,進入新約的時代。

 

        他們不是佚名的群眾。他們都是有名有姓、活生生的人(拉八20)。他們與那些自出埃及以來上帝的百姓一脈相承。那些一家之主的名單,不單提供了人數,也提供了他們的身份(二章,八1-14)。他們每個人的身份都十分重要。家庭的團結也很重要,他們是擁有共同目標的同胞。

 

        上帝已經施恩幫助他們(22)。他們被委以一個神聖的使命。從某個意義來說,上帝救贖計劃的前途已交在他們手中。正因這緣故,他們必須分別出來,成為一個聖潔的民族,不可與上帝所憎厭的異族人通婚。九章1節便將他們與那些以不潔、污穢全地的異族人作出對比。

 

        上帝曾經應許,只要他們尋求祂,就必得著額外的施恩。但與此同時,上帝亦警告他們,祂的能力和憤怒必攻擊一切離棄祂的人(22)。他們的悖逆不忠,已經把國家帶到毀滅的邊緣。如今,上帝再顯的救恩已把他們從為奴的境況中拯救出來,給予他們第二次重生的機會。

 

        一切都在乎他們對上帝的忠心。他們若忠於上帝,上帝便會讓他們得吃土地生出的美物,這地亦會留下給他們的子孫為業(12)。他們不單植根於過去,更建基於將來。他們所做的一切,將會影響世世代代的幸福。

 

        假如他們昔日沒有堅持列祖的信仰,他們當中就不會興起馬加比(Maccabee)的愛國家族,起來力抗安提阿古四世(Antiochus IV)強逼他們接受希臘宗教的行動。否則基督的門徒將會在一個以宙斯(Zeus)神廟為中心的地方生活。

 

        在以斯拉記中,上帝的百姓都是立約的子民。他們對上帝的命令感到顫驚(3)。他們作為民族中的一員,會對他們的領袖說:『我們必幫助你,你當奮勉而行。』(4)

 

      當面對領袖作出正確,卻又令他們感到難受的決定時,他們的回應竟然是:『我們必照著你的話行』(12)。他們不像從前那群在西乃山作出重 要的決定,立志跟隨上帝,卻在轉瞬間便因拜金牛犢而跌倒的百姓(出二十四3)。作者以一句精煉的說話來概括了他們的回應:『被擄歸回的人如此而行』( 16)

 

    【施恩的途經】

 

        根據經文記載,這群朝聖者所做的第一件事,是聚集在耶路撒冷,『如同一人』(1)。他們清楚知道合一和公開的敬拜,是十分重要的。他們傚法祖宗亞伯拉罕的榜樣,第一時間建造祭壇(2)

 

        即使聖殿的根基還未立定,他們已率先慶祝住棚節。上帝設立這節期,是要提醒他們不要忘記昔日以色列人在曠野的飄流和生命的脆弱(4)。他們在音樂、讚美和彼此唱和聲中,同心敬拜上帝(l0-11)。他們讚頌上帝永不止息的恩典,已經帶領他們離開為奴之地(11)

 

        在聖殿奠基的那一刻,這群百姓的心必然是緊緊地連結起來的。他們在這個極富意義的聚會中,一同分享悲與喜(12-13)。事實上,他們很容易找到藉口待聖殿完工時才舉行敬拜。然而,這群朝聖者卻深深明白,敬拜和敬虔的心,比一座建築物來得重要。

 

        在以斯拉這群小羊的週遭,正有一群強悍威猛的敵人虎視眈眈。因此,以斯拉在未曾禱告和禁食之前,便不准他們上路(21)。他曾向王誇耀上帝的偉大能力。於是他們便同心祈求主的保護。經文用了一句話來指出他們禱告的功效:『[上帝]就應允了我們』(23)。這事以後,以斯拉明白到,上帝不單能夠向祂的百姓伸出施恩的手,他們也能夠在需要的時候,向上帝舉手禱告(5)

 

        除了公開敬拜外,這群會眾亦經歷到傳講上帝的話是何等重要。當他們完成使命的決心遭到動搖的時候,先知哈該和撒迦利亞便起來,奉以色列上帝的名向他們說訓勉的話(1)。百姓以行動來回應:他們都起來動手作上帝所差派的工(2)。眾先知都在他們旁邊,用上帝的話來鼓勵他們。

 

    【領導和事奉】

 

        以斯拉深知百姓需要有優秀的領袖來領導他們。他一直等到有才智見識的人加入,才開始上路(l6-18)。不過,才智不是作領袖的唯一素質。事奉的人還必須接受嚴格的問責制度。負責司庫的人必須把交來的禮物小心秤過,當抵達耶路撒冷時又再秤量和數點清楚(25-34)

 

        領袖必須作群羊的榜樣。當以斯拉得悉作首領的,境在娶外邦女子一事上為罪魁,使他十分震驚(2)。這些領袖不單被革職,而且在本書的結尾,更列出他們的名字,作為對後世的警誡(18-44)

 

        猶太人的他勒目(Talmud,口傳律法及猶太人遺傳的法典)把以斯拉視為第二位摩西。從聖經的角度看,他們二人確實有不少地方可互作對比。以斯拉並非一位律法主義者,他沒有花過多精力去研究律法書。從他使重視聖經的猶太教得以重生和復興的事實來看,他可說是第二位猶太教之父。他除了使百姓團結起來,還使他們有合一的靈來保持信仰的真實,直到基督來臨。

 

        他是一位有學問的文士,像摩西一樣專心查考上帝的律法(610)。此外,又如摩西一樣,他帶領同胞離開異國,走上一條危險重重的路途。他為了建造敬拜上帝的聖所,收集百姓甘心樂意作出的奉獻。他選派領袖來分擔他的職務。他的領導方式也跟摩西相似。當面對會眾的危機時,他也跪在主面前禱求(民十六 4;拉九5)

 

    【道德倫理和會眾的組織】

 

        驟眼看來,最後兩章記載百姓要休掉所娶的外邦女子,似乎是非常殘忍和過分的做法。但我們必須記著,在危急存亡的時候,需要孤注一擲的措施。百姓與不潔的異族女子通婚,已經令會眾走到滅絕的邊緣(14)。這以聖經為基礎之信仰的存亡關鍵,正繫於如何處理這個問題。

 

        離婚是一個嚴重的問題。然而,它的嚴重性又遠遠不及人類得蒙救贖的問題。我們必須指出,這種與外邦女子的結合,永遠不會產生幸福的婚姻。當他們最初踏足那地時,外邦人都前來對他們說:『請容我們與你們一同建造,因為我們尋求你們的上帝。』(2)

 

      可是,在場的每一個人都必然聽見他們領袖的回答:『我們建造上帝的殿與你們無干。』

 

      進入婚姻關係的雙方,假若不能分享共同關心的事情——尤其是在信仰方面——實在很難同偕到老。

 

        還有,他們不是在毫無考慮的情況下任意解除婚約。他們差派一些領袖來審判每件離婚個案(14)。當中毫無疑問會留下一個空間,察看某人的妻子是否已經完全接受了他們的信仰,可以不再作異族人看待。

 

        把不遵從議定的人逐出會眾以外,似乎是太極端。然而,我們不可忘記,這會眾存在的目的,是為了建造上帝的殿。那些不能忠於這目標的人,當然不應期望他們繼續參與這個以建殿為唯一目的之群體。

尼希米記之信息

 

        (一)大膽的宣告猶太餘民的上帝是「造物者」是「偉大的上帝」,並強調「上帝的信實與主權」。

  

    (二)除了修理城牆以外,禱告和敬拜佔了尼希米記的重要部分。尼希米祈求上帝「記念」的禱告(5:19;13:14,22,31; 參6:9,14)是尼希米記重要的標記,好比一個忠心的管家小心翼翼地呈交結果,而不是向上帝邀功。

        (三)強調回歸的群體是「分別為聖的一群」:只有天上上帝的僕人才能參與建造城牆、不可與外族通婚、安息日不可工作買賣。

        (四)家譜與名單記載幾個主要家庭承先啟後,自被擄前就忠心服事。

以斯帖記的信息

 

        (一)本書雖然不提到上帝,但是其中有許多「偶發的巧合」,顯示出上帝隱藏在以色列人被擄到的波斯帝國背後,仍然掌握著歷史的走向。

        (二)作者刻意不提上帝或任何宗教活動,卻有效表明上帝的照管,用意是要強調,猶太人受謀害但蒙拯救,看似巧合,但其實是上帝在背後掌管一切。末底改確信猶太人會蒙拯救,是基於上帝的主權,祂必成就祂的旨意與應許。但上帝的照管並不是宿命論,除非以斯帖盡到人這方面應盡的責任,否則她和她父家必定滅亡。

        (三)本書是猶太人受苦中的盼望,知道上帝必伸冤,他們不至於失望;信徒也從本書清楚知道,上帝不斷搭救保全祂的子民。

2022年11月15日 星期二

祭司的聖潔

 

  事奉上帝,不但要按照上帝指示的樣式,事奉上帝的工人──祭司,既是活在上帝與人之間,教導百姓如何獻祭贖罪、祈求、感謝,也代替人向上帝獻上各種祭物,而得上帝悅納,承擔如此重要職分,就須比常人接受更嚴格的訓練和要求。利未記廿一和廿二章就提到祭司當遵守的條例,從其中,我們提出一些重要精神,作為今日蒙揀選,成為祭司國度的忠心信徒(彼前二9)追求的目標:

  一.要看重自己的職分

  祭司的職分,不是人可自取的(來五5)是上帝榮耀的賞賜,因此上帝說:「祭司既在民中為首,就不可從俗沾染自己。」(利廿一4)

  在行事為人上,務必隨時謹慎、反省,不可效法世人,今我們亦當如此。

  二.要有健全的婚姻

  夫妻是共同承受生命之恩的,妻子是丈夫事奉神的一大支柱,因此上帝在婚姻上,對祭司有嚴格的要求(利廿一7.13~14),得以夫妻有信心共同事奉上帝。在今私意充斥、淫亂的世代中,我們更當求上帝保守。

  三.要善於教導兒女

  當祭司的,當善於培養兒子,使其有好的信仰,承續祭司的工程,絕不可如以利之兩兒子,終使其家庭蒙羞;亦當教導兒女,有好的德行,將來得成為丈夫的好助手。如此的事奉,才能使上帝的國發展和建立。

  四.要善於克制情緒

  從上帝對祭司如何面對親屬死亡的吩咐中(利廿一1~6、10~12),一方面提醒祭司,不可從俗沾染自己,一方面要能克制自己的情緒,表達對上帝的信心,因親人離世,雖肉體上捨不得,卻不是絕望,而是相信他們是回到上帝那裡。今我們亦當學習,在任何環境和刺激中,要學習冷靜、交託、克制情緒,以真理解決問題。

  五.謹守分際和順服

  從(利廿一16~21)的吩咐中,有些因天生之疾病,在工作上有所不方便,但也不失其當得的祭物,不可看輕。因此彼此之間要謹守分際,順服上帝的吩咐。今每位信徒所得之恩賜亦各不相同,彼此當互相尊重,各守本分,善盡職責,互相照應,必能得更大的果效。

  六.要感恩領受

  承接祭司的職分,就領受上帝的賞賜,得享百姓所獻之祭物和禮物。而祭司必須心存感恩,敬重這些祭物,也要教導家人(參利廿二9.10)不可浪費、不可嫌棄。今我們所得的,或多或少,均是上帝的恩典,不要互相嫉妒,也當感恩,善用一切,積更多財寶在天上。

事奉上的聖潔

 

  從利未記一至十章,上帝很詳細地吩咐百姓,當如何獻祭,從其中我們可以明白唯有照著上帝的旨意,存著聖潔之心的事奉,才能蒙上帝悅納:

  一.獻祭的種類

  依祭物的性質可分為血祭(就是宰殺祭物如公牛、綿羊、山羊、斑鳩、鴿子,而流出血的祭)和素祭(就是以穀物、果子之各類農產品);又依獻祭之性質可分為: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贖愆祭和承接聖職之祭。各種獻祭均需依上帝的要求和所定的時候獻上。

  二.獻祭的意義

  當以色列百姓出埃及,來到西乃山下時,上帝藉摩西向他們宣告說:「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十九6)

  因此百姓得以各種祭物獻給上帝,是上帝所賜的恩典。今我們亦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彼前二90),雖因主耶穌成就了救恩,不需再以動物、穀物為祭物獻祭給上帝,但可藉百姓的獻祭,明白其精神和意義:

  a.表達親近上帝的心志

  亞伯和該隱獻祭給上帝(創四3~4)可說是人類第一次的獻祭,他們信如此做,必是從父母那裡得知有一位神的存在,且必須敬畏、事奉祂。以後又如亞伯拉罕跟從上帝,到處築壇獻祭(創十二8、十三18)皆表達他們親近上帝、事奉上帝的心志。今我們也當藉著不斷地祈禱,接受上帝道理的教導,過著親近神的生活,使百性不斷成長,等候迎接主的再來,永遠與祂同住。

  b.表達感恩的心志

  挪亞經歷了洪水之後,出方舟時立即築壇獻祭,這可說是另一個新世界開始的獻祭,充滿著對上帝的感恩(創八20);以撒蒙上帝顯現,留在上帝所指示之地,後雖遭別人嫉妒、攻擊、逼迫,均蒙上帝保守照顧,因此他築壇獻祭,求告上帝的名(創廿六1~25),以色列百姓在各種收成之時,或在各節期時,或因體會上帝的恩時,均要獻上各種祭,表達向上帝的感謝。今我們何嘗不是常常經歷上帝的帶領、拯救、保守,得以領受主所賜的平安(約十四27),更該常常到主前敬拜,感謝主的大愛。

  c.表達祈求的心志

  當以色列百姓面對強敵非利士人的攻擊時,他們要求撒母耳先知呼求上帝,於是先知向上帝獻祭、祈求上帝幫助、拯救,在那次戰役中,以色列人得以制服非利士人(撒上七7~13)。當希西家作王之時,明白離棄天上真上帝是極大的罪,也是災禍之因,因此命利未人潔淨聖殿,並帶領全國百姓向上帝獻祭,祈求上帝的赦免(代下廿九1~24)。今我們也當藉著禱告,省思自己,求上帝赦免罪過,也求神上帝不斷保守,帶領我們,在信仰上堅持到底。

  d.表達還願的心志

  以色列人若許下任何願望,在日子滿了的時候(參民六13)或體會上帝已成就之時(參民十五8),均要獻祭還願,一方面感恩,一方面信守諾言,因此聖經提醒我們:「你向上帝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傳五4)。

  e.表達承擔聖職的心志

  這是亞倫和其子孫,要承接祭司的職任時,特有的獻祭(利八章)表明要接受上帝所賜的工作,當何等地謹慎,而其職分也是何等尊貴。今我們在主耶穌裡面,更是承擔使上帝與人和好、人與人和好的神聖職分(林後五18~19),就當「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1),得以終生善盡職責,事主不渝。

  三. 如何獻祭

  該隱和亞伯,都獻上祭物給上帝,但結果卻不一樣(創四3~5),上帝慎重宣告:「你們獻感謝祭給耶和華,要獻得可蒙悅納。」(利廿二29),因此當如何獻祭(事奉上帝)才能得蒙上帝悅,且得到祂的賜福呢?

  a.認識上帝是獨一無二的

  上帝在十誡中,首先宣告的是:「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廿3),因此百姓務必有專一的心志,只把祭物獻給天上真神,不可一方面獻給耶和華,一方面又獻給許多偶像。今日我們亦當向基督「存純一清潔的心」(參林後十一3)跟從祂到底。

  b.照上帝指示的方式

  要獻祭敬拜上帝,並不是依個人的喜好、興趣和方式,而是要完全依照上帝所指示的方式,如上帝指示摩西如何建造會幕(出廿五9),又如利未記中不厭其詳地,敘述各種祭的獻法,因這都有美好的教訓和上帝所要顯明的旨意(來八1~5)今我們事奉神,也不可隨個人的見解、愛好、個性,唯有看重聖經的真理,追求明白且順服上帝的旨意,才能真正合意建設上帝所悅納的教會。

  c.要存真誠的心

  上帝為何不悅納以色列人所獻的供物呢?有時是因他們不真正認識上帝,摻雜了許多偶像的習俗(參摩五21~26),有時是以為只要獻祭就可贖罪,行為與信仰不能相配,不真心悔改(賽一10~15),有時是不看重信仰,只是照祖先的遺傳,隨便敷衍(參瑪一6~8),上帝是無所不知的,因此我們務必照主之吩咐,以心靈和誠實敬拜。

  d.照個人的能力

  上帝所定的祭物,從公牛到斑鳩或雛鴿,主要的目的,只要每個人按照自己的能力來獻祭,不必勉強,只要獻得甘心樂意,如保羅所說:「人若有願作的心,必蒙悅納,乃是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林後八12)且祂要賜下更多的資源,激勵我們多作主工。

  e.要經祭司的手

  以色列百姓要獻祭給上帝,需要經祭司的手,不可自己隨意獻上(利一5),就是貴為君主,亦不可擅自而行,如掃羅王之失敗(撒上十三9~14)又如烏西雅王受刑罰(代下廿六16~20),因獻祭之事都要應驗在主耶穌身上(來十1~10),今日人唯有藉著主耶穌,才能進到上帝面前(約十四6),也才有永生之盼望。

聖經的內容

    我們都知道聖經實在是一本非常寶貴的書,它雖然由四十多位作者,經過一千六百多年的時間寫成的,可是它的內容卻不是雜亂無章,漫無頭緒,毫無連慣性的。整部聖經從舊約到新約,祇有一個中心主題,這主題就是「耶穌基督」。

      雖然聖經的內容有歷史、有詩歌、預言、福音、傳記、書信等等,但你可以從這一切的內容裡找到「耶穌基督」,而且祂是處於中心的地位。舊約聖經預言耶穌要到世上來,新約聖經說耶穌已經照著上帝所應許的來了。

    舊約預言耶穌要替世人代死贖罪,新約說祂已經為世人的罪死了,舊約預言耶穌要從死裡復活升天,新約說祂已經從死裡復活升天了。這樣說來,舊約是關於耶穌的預言,新約是關於耶穌的應驗。舊約是耶穌的影兒,新約是耶穌的實體。

      所以我們研究聖經,主要也就是研究耶穌基督。祂是那位創造萬物的上帝,也是拯救人類的主,你若認識祂,信靠祂,就不致滅亡,反得永生。所以上帝的話告訴我們說:「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約廿31)

內住的上帝:相交

  出二十五至四十

  主告訴摩西,當祂救贖以色列人後,「我要以你們為我的百姓,我也要作你們的上帝」(六7)。摩西看見這奇妙的應許已應驗了,但還差一步。「又當為我造聖 所,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二十五8)

      由於上帝已降臨拯救祂的百姓,又因著百姓承諾會滿足祂的要求,所以上帝可以居住在祂的百姓中。上帝要求人甘心樂意的奉獻,同時祂指示摩西建造會幕的詳細樣式和當中的陳設。亞倫和他的子孫將分別出來,在會幕中事奉。不同的祭,包括贖罪日的規定,亦一拼提出。上帝告訴摩西,祂已經揀選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建造會幕和雕刻各種傢具,並已將祂的靈充滿他們

。   與此同時,剛剛答允完全服從上帝的以色列人,對摩西在山上逗留40天之久,開始感到不耐煩。他們要求亞倫為他們製造一個偶像。亞倫在壓力下依從,鑄了一個代表著外邦神的金牛犢。他告訴他們:「以色列啊,這是領你出埃及地的神。」(出三十二4)

      耶和華將百姓拜偶像、狂歡作樂和不道德的行為告知摩西,並且明言祂的怒氣已足以將他們滅絕,然後祂再從摩西的後裔開始建立大國。摩西為以色列人求情,直至耶和華肯憐憫他門,他才下山責罰百姓。他一再求上帝赦免以色列,上帝亦以憐憫赦免他們可怕的罪行(三十四8-10)。

  上帝再次提出與百姓立約(三十四10)。摩西再用了40天的時間與耶和華一起,在石版上寫下誡命,以代替他看見金牛犢時所摔碎的那些法版。當他回到百姓那裏,他的臉因曾與上帝同在而發光,他必須用帕子蒙臉。

  如今以色列重獲上帝的恩寵,可以著手建造會幕。由於奉獻過於踴躍,以致摩西要制止百姓繼續奉獻。最後,一切準備妥當。摩西檢視了會幕,便在第一個月的第一日把會幕立起來,那時離第一個逾越節將近1年。祭司被膏成聖,燈燃點起來,也獻上首次燔祭。雲彩降下,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會幕。上帝住在祂的百姓中,救贖的目的已經達成,出埃及記的記述亦告一段落。

2022年11月6日 星期日

福音書中的耶穌

  新約《聖經》的四福音書所記載的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集神、人二性於一身的基督耶穌,是超然地由童女馬利亞所生、廣行神跡、為人類的罪受死、第三天又從死裏復活、升天的人類的救主耶穌基督,是真正介入人類歷史三十多年的、以肉身顯現的三一上帝的第二位格--聖子。福音書記載的耶穌基督是否像許多批判學者所斷言的那樣,是一位被人為地“拔高”、被強行戴上神明冠冕的虛假的耶穌基督呢?當然不是。基督信仰的核心就是耶穌基督。有人說得好,如果福音書中的耶穌基督是杜撰的,那麼,基督教將會像英國維克多亞時代沒有真實的維克多亞女王一樣地荒謬和不可思議。

 

    但是,怎麼知道福音書關於耶穌基督的記載都是真實、無誤的呢?這是一個很大的課題,本書不可能全面闡述。史特博 (Lee Strobel) 畢業於耶魯大學法學院,是屢次獲獎的資深記者和《芝加哥論壇報》法律版的主編,也是不信上帝的懷疑派。為了弄清楚基督教信仰是否真實,他遍訪著名的基督教專家、學者,並將訪談的結果整理、出版了兩本書,《重審耶穌》(The Case for Christ) 和《為何說‘不’?-- 基督信仰再思》(The Case for Faith) 。作為一個敏銳的專門採訪法庭案件的記者,史特博獨具慧言地指出,“為了斷定見證人是否說真話,記者和律師都要檢驗他 () 的供詞中所有能夠檢驗的部分。如果調查結果指出證人在細節上有錯,就會對整篇證詞質疑。如果細節無誤,這就表示 (不是確證,但也是證據) ,證人的整篇證詞有可信賴的地方。”順此思路,從福音書所記載的一些細節上看福音書的可靠性。

 

    第一個例子是,《路加福音》的作者路加作為史學家的正確性。很久以來,《路加福音》的多處記載被學者視為不實。他們認為,路加只是一位醫生,根本缺乏史學家的嚴謹。但隨著《聖經》考古學不斷的取得的成果,學者們對路加的看法徹底改變了。比如,《路加福音》三章一節提到,呂撒聶約於主後27 (該撒提比留在位第十五年) 是亞比利尼的分封王。許多學者指責路加寫錯了,因為人人都知道呂撒聶不是分封王,而是半個世紀以前的卡爾西斯的統治者。他們嘲笑說,如果路加連這種基本事實都弄錯了,人們怎麼還能相信他寫的一切東西?這時,考古學說話了。考古學家找到了提比留時代從主後1437年的石刻,指明呂撒聶是大馬士革附近亞比拉的分封王。怎麼回事?原來,有兩個政府官員都叫呂撒聶!

 

    第二個例子是,路加在《使徒行傳》十七章六節提到帖撒羅尼加城的politavrcaz ,這個字被譯為“地方官”。長久以來,人們認為路加錯了,因為politavrcaz 這個詞在任何古羅馬的文書中都沒有見過。然而,後來考古學家發現了主後一世紀的一個石頭拱門,此拱門的銘刻一開始就是“在politavrcaz 的時代”;而且,先後發現了三十五塊銘刻都提到politavrcaz,其中有幾塊銘刻是從帖撒羅尼亞找到的。

 

    第三,《路加福音》二章記載,居裏紐作敘利亞巡撫時,由於頭一次行報名上冊的事,所以約瑟帶著身孕已重的馬利亞從加利利的拿撒勒回到猶大的伯利恒老家,致使耶穌降生在伯利恒。這就引出一個重要問題:按史學家掌握的史料,希律王在主前四年逝世,而居裏紐遲至主後六年才任敘利亞巡撫,其後不久才開始人口調查。這樣,在時間上就出現了一個大缺口。但這個缺口也被考古學家傑裏瓦達曼彌合了。他找到一枚刻有居裏紐名字的硬幣,其上還有微雕的字體,表明居裏紐作敘利亞和基利家巡撫是從主前十一年直至希律王逝世。這樣,懸案就迎刃而解了:要麼有兩個名叫居裏紐的人分別出任過敘利亞巡撫,要麼是同一個居裏紐先後兩次出任敘利亞巡撫。當時的人口調查是每十四年舉辦一次。由於耶穌降生的實際時間應是主前四至六年,這就正與“居裏紐作敘利亞巡撫的時候,頭一次行報名 上冊的事”( 2: 2) 相吻合。

 

    第四,《路加福音》十八章記載耶穌將近耶利哥城時醫治了瞎子巴底買,而《馬可福音》十章卻說這事發生在耶穌出耶利哥城的時候,這顯然是矛盾的。對此,擔任《聖經世界考古學》編委的考古學家麥克雷 (John Mcray) 的回答是:

 

    這看起來像個矛盾,因為你用的是現代的想法。現在把城建好了,就固定在那裏。但是古代情況不一定如此。古代的耶利哥城至少出現在四個不同的地點,相隔可能有 四分之一英里。城市被毀,又在接近另一水源或一條新路,或接近一座山的什麼地方重建。問題是你可能從耶利哥舊城的一個地方出來,進入另一個;就像從芝加哥 郊區的一部分出來走進另一部分一樣。

 

 

    “一位卓越的考古學家,仔細查對了路加提到的三十二個國家、五十六座城市和九個島嶼,沒有發現一個錯誤。”史特博說:“底線在這裏:‘如果路加這樣不辭辛苦地務求歷史報導的正確,’有一本書在討論這個問題時說,‘那我們憑什麼說, 他在報導對他自己和對別人都遠為重大的事項上,會輕信而不正確?’”

 

  麥克雷讚揚說:“自由和保守學者一致認為路加是個非常精確的史家。他博學多才,能言善辯,希臘文水準接近古典典範。他以學者的身份寫史,考古學的發現再三 證明,他是個寫作非常嚴謹的作家。”

 

  人們完全有理由相信,路加在《聖經》中所記載的,正像他自己所鄭重聲明的那樣:“這些事我既從起頭都詳細考察了,就定意要按著次序寫給你”( 1: 3)

 

    其他福音書的情況也是這樣。

 

    《約翰福音》的記載有時被認為是可疑的,因為約翰提到的一些地點不能被證實。有的學者就批評道,約翰既然不能把這些基本細節搞清楚,就一定沒有親睹耶穌生平的這些大事。但是,這個結論近來被推翻了。例如,《約翰福音》五章一至十五節記錄了耶穌基督在畢士大的水池旁醫治了一個病人;這個池旁有五個廊子。很長一段 時間,人們懷疑約翰的這一記載,因為歷史上找不到這個地方。但不久前,埋在地下約四十英尺的畢士大池被發掘出來了。果然,那裏有五個廊子!此外,《約翰福音》九章七節的“羅西亞池子”,四章十二節的雅各的井,十九章十三節彼拉多帶耶穌到的“鋪華石處”,甚至彼拉多自己的身份,等等,也先後被考古學所證實, 進一步印證了《約翰福音》的歷史可信性。

 

    頗長一段時間,懷疑派一直主張,耶穌度過童年的拿撒勒根本不存在:

 

    無神論者在一篇題為《耶穌從來不曾在那裏走過》的文章裏說,舊約、使徒保羅、《他勒目法典》(雖然提到加利利區六十三個城鎮) 、或約瑟夫 (他列出加利利區四十五個村鎮,包括雅非亞 (19:12),距離目前的拿撒勒只有一英里多),都沒有提到過拿撒勒。四世紀開始以前,沒有一個古代史學家或地理學家提過拿撒勒。這個地名首次在猶太文學中出現,是大約寫於七世紀的一首詩裏。

 

    但是,考古學再一次辨別了真偽、正了視聽。耶路撒冷於主後七十年陷落時,聖殿被毀,不再需要祭司,他們被派到別的地方,甚至北上進入加利利。考古學家發現了一張亞蘭文名單,記有二十四個祭司家庭,其中一個被派往拿撒勒。這就證明這個小村莊那時必然存在。在拿撒勒附近又發現了幾座古墓,為拿撒勒定了界限,大約只有六十畝地大小;因為猶太律法規定,埋葬必須在城外舉行。其中兩座古墓的出土文物是一、三或四世紀的產物,並顯明當時是猶太人居住的地方。對這個微不足 道的小村的認識,使人們更能理解拿但業所說的“拿撒勒還能出甚麼好的麼”(1: 46) 這句嘲諷話的含義了。

 

    福音書不是耶穌基督的傳記,它們沒有記錄基督的生平,重點記錄的是他人生最後三年到三年半的福音事工。而且就是在這一時期的記載中,福音書的作者並沒有記流水帳,而是按照他們的神學觀點、有選擇地記載的。但是,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福音書記載的耶穌言行是真實、可靠的歷史,他們所描寫的耶穌基督是歷史上真正的耶穌基督。

2022年10月28日 星期五

約翰三書之寫作的動機

 

          在教會時代初期,使徒們和自由傳道人受聖靈和教會的差遣,出外巡行傳道並建立新教會,又在所建立的教會中,選立長老們(複數),以監督各地教會的牧養和治理,並在眾教會間維持交通來往。不久,眾教會即面臨兩種危機,一種是由外部而來的異端假教師(參徒二十29;約壹二18~19;約貳7~11),另一種是從內部簒起的野心領袖(參徒二十30;約叁9),造成初期教會的重大問題。

          欲對付外來異端假教師所造成的問題,就必須拒絕接納他們,也就是必須對他們關閉教會的門;但若完全關閉教會的門,則又易招來另一種問題,即縱容內部的領袖,不受節制。所以教會之門的開或關,必須拿捏得準。《約翰三書》就是針對《約翰二書》的「不接待」而有所調整,亦即凡動機純正的信徒,應予「接待」(接待他們,不一定須提供講壇給他們)。

          有解經家根據本書內容,將寫書的動機推論如下,雖不一定準確,但可提供吾人參考:在本書之前,使徒約翰曾寫了一封簡短的書信,給當地的教會,但為丟特腓所拒絕(9節)。

      丟特腓本人,大概不是異端份子,或者僅出於他「好為首」的領袖慾(9節),而不順服約翰的權威,故約翰並未對他立即採取斷然措施,而予容忍,將來會當面「題說他所行的事」(10節)。丟特腓基於他對使徒約翰的誤解,不但「用惡言妄論」約翰和他的同工們,並且禁止本地信徒接待約翰的同工,違者「趕出教會」(10節)。

      使徒約翰被迫必須解決此問題,乃寫此書,並託素有好名聲的低米丟攜帶此書(12節),送給熱心接待信徒的該猶(5~6節),他可能也是當地教會的另一領袖人物,故未遭丟特腓趕出教會。使徒約翰的用意,或許是先穩住當地教會一部分信徒,以免全體一面倒的支持丟特腓,然後親自前往,當面解決問題(13~14節)。

2022年10月25日 星期二

聖約神學之歷史背景

 <布靈爾(Johann Bullinger)>


     布靈爾(Johann Bullinger,1504至1575年)繼承慈運理在蘇黎世的宗教改革,成為當時的改革領袖。如其他改革者一樣,布靈爾持守聖經的權威,宣講聖經的教義;他有很多著作,出版了的作品達150冊之多。他也是一位在改革宗教會中,極具影響力的領袖,權威僅次於加爾文。


     布靈爾是1566年「第二瑞士信條」(Second Helvetic Confession)的唯一作者,此信條清晰陳述了改革宗的信仰。布靈爾對聖約神學的發展,也佔一個重要角色;他在《基督教信仰綱要》(Compendium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中,提出了救恩的聖約代表(federal representation)問題。

<荷列比烏(Jonannes Wollevius)>


    荷列比烏(Johannes Wollebius,1586至1629年)在瑞士的 巴色 教授新約,他在1626年印行的《基督教神學綱要》(Compendium of Christian Theology),顯示他是改革宗神學的擁護者。

 

他提出,上帝與亞當曾立下行為的約,上帝在人墮落之前,曾統治人類。荷列比烏按一般的說法,為行為的約作了以下的定義︰「順服的得永生,不順服的便死亡。」

 

荷列比烏認為,伊甸園中的兩棵樹就是行為的聖約。


     荷列比烏又提出恩典的約,那是在人類墮落後,因著上帝的憐憫而成的。恩典的約是以基督為中保,從人類墮落開始,傳到世世代代。荷列比烏又以舊約和新約這兩個系統,作為參照。

 

舊約的系統包括了三個時代︰亞當至亞伯拉罕;亞伯拉罕至摩西;及摩西至基督。新約的系統是指基督降世後的時期。荷列比烏提出新舊約系統五方面的區別。舊約中行為的約的立誓,是割禮和逾越節,而在新約則是洗禮和聖餐。

<艾穆斯(William Ames)>


     艾穆斯(William Ames,1576至1633年)是一位博學多才的清教神學家,在英國和荷蘭享負盛名。他激烈反對亞米紐斯主義,投身在多特大會(Synod of Dort)上。艾穆斯象荷列比烏一樣,認為行為的約是在人墮落前訂立的,但不同的是,艾穆斯認為工作的約的範圍是普世性的,並且會在墮落之後延續。它的實現靠賴人對上帝的順服。很多神學家將這聖約概念的延續,放在律法之約(covenant of law)之下,而不屬於行為的約。


     艾穆斯說,恩典的約是在人墮落後建立的,艾穆斯喜歡稱它為遺囑(testament),因它與基督的死有關。

 

艾穆斯認為,上帝是恩典的約的唯一參與者,他說,這約有普世性的功效;但又說在實踐上,它是限於上帝所願意賜給的人。艾穆斯認為,恩典之約是從人墮落之後,一直延展到歷世歷代,橫跨新舊約兩個時代。舊約也包括了兩個時代——摩西之前和摩西之後;新約也包括了兩個時代——由基督開始至世界的末期,和末期階段。末期的來臨將要成就這約的目的︰上帝的榮耀和人的救恩。恩典的約的標記(sign)是洗禮;因此,嬰孩也應該受洗。


<科克由(Johannes Cocceius)>


     科克由(Johannes Cocceius,1603至1669年)曾在有雷曼、弗拉納克及萊頓任教。他是聖約神學的領導者,他的著作中對此就有很清楚的表達。科克由強調,要有一個合乎聖經及注釋性的神學;神學須要從聖經發展出來,正如改革者一向所做的。


     科克由說,上帝與亞當建立起行為的約,這約讓亞當享受與上帝的交通和友誼。科克由又說,在行為的約中,亞當是全人類的代表,若亞當順服神,他就能夠得著善的知識和意識;但若他不順服上帝,他就陷入邪惡和死亡。

 

根據科克由,生命樹是「天上聖城和永生的立誓」。因為基督就是生命,生命樹是象徵著上帝的兒子。因為犯罪,亞當成為罪人;他從與上帝的相交、永生的盼望、屬靈的恩典、正直、向受造物的權威及肉體的生命中墜落。


     科克由又提出恩典的約的普世性基礎。上帝要表明他的慈愛,並「給予全人類無限的恩慈和堅忍。」

 

但這一定要透過中保達成,只有他才能為罪作贖價。基督的死是,「一個立刻生效的保證;這保證是子以他的功勞,透過救贖的工作,來完成他的誓言。雖然子沒有杜絕所有的罪,但罪已不再屬於他們。」

 

這正是科克由一個備受爭論的地方。科克由又分辨出一個「雙重的時間」,第一個是在舊約裡「對基督的期待」;而在新約的則是,「在基督啟示的信心」。但科克由強調,無論舊約或新約時期,人都是要靠恩典得救。

<域司胡司(Hermann Witsius)>


     域司胡司(Hermann Witsius,1636至1708年)進一步闡明聖約神學。他將工作的約定義為︰「上帝與亞當的協約,這亞當是按上帝的形象被造的,做全人類的元首和統治者。在這協約中,上帝向亞當應許,當他完全地順服一切的命令,就得著永生和福氣,但當他在最微小處犯罪,他也要受到死亡的威嚇。當時,亞當已接受了這個條件。」

 

這定義結合了聖約神學大部分的內容︰亞當是代表人類的元首;而行為的約所應許的是,順從者得著永生,不順從者要接受死亡的威嚇。


  域司胡司更解釋聖約的結果,和上帝提供的解決方法。


  )聖約的命令……要求個人和所有人,無論在任何情況,都要盡完全的責任;

 

)聖約所應許的永遠的生命,除了是對每個細微處都能完全順服,否則是不可能得到;

 

)任何不順服的人都不能逃避上帝的責打,而罪的刑罰通常是死亡。這些真理法則並不排除承擔者,可以在人的位置上付出抵押。當人在死亡的判罪下,上帝仍會提供解決方法。新的恩典之約,顯明了上帝的豐富智慧難測,「這比起萬物依照前約發生時顯明得更清楚了。」

 

域司胡司形容,這是上帝和基督之間所立的約,應許是為基督自己而發出的(加三17 )。

<韋斯敏德信條(Westminster Confession)>


     1647年的韋斯敏德信條(Westminster Confession),是聖約神學其中一個最早的宣言。宣言如下︰


    )雖然上帝和他的受造物距離是如此的遙遠,但具理性的受造物有責任順服他們的創造主;若不是上帝自願降卑俯就,他們是無論如何也不能從上帝得到任何福祉或賞賜。所以,按聖約的途徑去供給他們,是上帝所喜歡做的事情。


    )第一個與人所立的約是行為的約。在個人完全順服的條件下,這約應許亞當會得著生命;並且生命是藉著他傳到他的後代。


  )因為人的犯罪墮落,根據這約,他自己在生命上再沒有能力,所以上帝建立了第二個約,就是恩典的約。在這約,上帝藉著基督,白白地將生命和救恩給予罪人。上帝要求人若要得救,就要相信基督;他並且應許將聖靈賜給那些已命定得著生命的人,使他們願意並且能夠相信。


  )這個恩典的約,在聖經中常被稱遺囑(testament),因這約是與立遺囑者耶穌基督的死有關;並且是關乎永恆的產業,和遺產中所包括的一切。


  (V)這約在律法時代和福音時代,有不同的處理方法。在律法之下,這約是透過應許、預言、祭祀、割禮、逾越節羔羊,及其他給予猶太人的預表和制度來實現;一切都是預表基督。那時期,這約是在律法之下,透過聖靈的工作來實行;是足以有效地指導選民,並且按著彌賽亞的應許,建立他們的信心,藉著所應許的彌賽亞,他們得到罪的完全赦免和永遠的救恩,這個處理方法稱為舊約。


    )借著在基督的福音,上帝恩典的本質顯明出來。新約的條例是聖道的宣講和聖禮(洗禮及聖餐)的施行。條文數目雖然較少,儀式簡單,也較少外在的榮耀,然而這些對萬國的人,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都有效。在這些人中,恩典的約的屬靈能力得到更完滿的發展。這不是說,有兩種本質不同的恩典的約,而是同一個約,實行在不同的時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