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聖經》的四福音書所記載的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集神、人二性於一身的基督耶穌,是超然地由童女馬利亞所生、廣行神跡、為人類的罪受死、第三天又從死裏復活、升天的人類的救主耶穌基督,是真正介入人類歷史三十多年的、以肉身顯現的三一上帝的第二位格--聖子。福音書記載的耶穌基督是否像許多批判學者所斷言的那樣,是一位被人為地“拔高”、被強行戴上神明冠冕的虛假的耶穌基督呢?當然不是。基督信仰的核心就是耶穌基督。有人說得好,如果福音書中的耶穌基督是杜撰的,那麼,基督教將會像英國維克多亞時代沒有真實的維克多亞女王一樣地荒謬和不可思議。
但是,怎麼知道福音書關於耶穌基督的記載都是真實、無誤的呢?這是一個很大的課題,本書不可能全面闡述。史特博 (Lee Strobel) 畢業於耶魯大學法學院,是屢次獲獎的資深記者和《芝加哥論壇報》法律版的主編,也是不信上帝的懷疑派。為了弄清楚基督教信仰是否真實,他遍訪著名的基督教專家、學者,並將訪談的結果整理、出版了兩本書,《重審耶穌》(The Case for Christ) 和《為何說‘不’?-- 基督信仰再思》(The Case for Faith) 。作為一個敏銳的專門採訪法庭案件的記者,史特博獨具慧言地指出,“為了斷定見證人是否說真話,記者和律師都要檢驗他 (她) 的供詞中所有能夠檢驗的部分。如果調查結果指出證人在細節上有錯,就會對整篇證詞質疑。如果細節無誤,這就表示 (不是確證,但也是證據) ,證人的整篇證詞有可信賴的地方。”順此思路,從福音書所記載的一些細節上看福音書的可靠性。
第一個例子是,《路加福音》的作者路加作為史學家的正確性。很久以來,《路加福音》的多處記載被學者視為不實。他們認為,路加只是一位醫生,根本缺乏史學家的嚴謹。但隨著《聖經》考古學不斷的取得的成果,學者們對路加的看法徹底改變了。比如,《路加福音》三章一節提到,呂撒聶約於主後27年 (該撒提比留在位第十五年) 是亞比利尼的分封王。許多學者指責路加寫錯了,因為人人都知道呂撒聶不是分封王,而是半個世紀以前的卡爾西斯的統治者。他們嘲笑說,如果路加連這種基本事實都弄錯了,人們怎麼還能相信他寫的一切東西?這時,考古學說話了。考古學家找到了提比留時代從主後14到37年的石刻,指明呂撒聶是大馬士革附近亞比拉的分封王。怎麼回事?原來,有兩個政府官員都叫呂撒聶!
第二個例子是,路加在《使徒行傳》十七章六節提到帖撒羅尼加城的politavrcaz ,這個字被譯為“地方官”。長久以來,人們認為路加錯了,因為politavrcaz 這個詞在任何古羅馬的文書中都沒有見過。然而,後來考古學家發現了主後一世紀的一個石頭拱門,此拱門的銘刻一開始就是“在politavrcaz 的時代”;而且,先後發現了三十五塊銘刻都提到politavrcaz,其中有幾塊銘刻是從帖撒羅尼亞找到的。
第三,《路加福音》二章記載,居裏紐作敘利亞巡撫時,由於頭一次行報名上冊的事,所以約瑟帶著身孕已重的馬利亞從加利利的拿撒勒回到猶大的伯利恒老家,致使耶穌降生在伯利恒。這就引出一個重要問題:按史學家掌握的史料,希律王在主前四年逝世,而居裏紐遲至主後六年才任敘利亞巡撫,其後不久才開始人口調查。這樣,在時間上就出現了一個大缺口。但這個缺口也被考古學家傑裏瓦達曼彌合了。他找到一枚刻有居裏紐名字的硬幣,其上還有微雕的字體,表明居裏紐作敘利亞和基利家巡撫是從主前十一年直至希律王逝世。這樣,懸案就迎刃而解了:要麼有兩個名叫居裏紐的人分別出任過敘利亞巡撫,要麼是同一個居裏紐先後兩次出任敘利亞巡撫。當時的人口調查是每十四年舉辦一次。由於耶穌降生的實際時間應是主前四至六年,這就正與“居裏紐作敘利亞巡撫的時候,頭一次行報名 上冊的事”(路 2: 2) 相吻合。
第四,《路加福音》十八章記載耶穌將近耶利哥城時醫治了瞎子巴底買,而《馬可福音》十章卻說這事發生在耶穌出耶利哥城的時候,這顯然是矛盾的。對此,擔任《聖經世界考古學》編委的考古學家麥克雷 (John Mcray) 的回答是:
這看起來像個矛盾,因為你用的是現代的想法。現在把城建好了,就固定在那裏。但是古代情況不一定如此。古代的耶利哥城至少出現在四個不同的地點,相隔可能有 四分之一英里。城市被毀,又在接近另一水源或一條新路,或接近一座山的什麼地方重建。問題是你可能從耶利哥舊城的一個地方出來,進入另一個;就像從芝加哥 郊區的一部分出來走進另一部分一樣。
“一位卓越的考古學家,仔細查對了路加提到的三十二個國家、五十六座城市和九個島嶼,沒有發現一個錯誤。”史特博說:“底線在這裏:‘如果路加這樣不辭辛苦地務求歷史報導的正確,’有一本書在討論這個問題時說,‘那我們憑什麼說, 他在報導對他自己和對別人都遠為重大的事項上,會輕信而不正確?’”
麥克雷讚揚說:“自由和保守學者一致認為路加是個非常精確的史家。他博學多才,能言善辯,希臘文水準接近古典典範。他以學者的身份寫史,考古學的發現再三 證明,他是個寫作非常嚴謹的作家。”
人們完全有理由相信,路加在《聖經》中所記載的,正像他自己所鄭重聲明的那樣:“這些事我既從起頭都詳細考察了,就定意要按著次序寫給你”(路 1: 3) 。
其他福音書的情況也是這樣。
《約翰福音》的記載有時被認為是可疑的,因為約翰提到的一些地點不能被證實。有的學者就批評道,約翰既然不能把這些基本細節搞清楚,就一定沒有親睹耶穌生平的這些大事。但是,這個結論近來被推翻了。例如,《約翰福音》五章一至十五節記錄了耶穌基督在畢士大的水池旁醫治了一個病人;這個池旁有五個廊子。很長一段 時間,人們懷疑約翰的這一記載,因為歷史上找不到這個地方。但不久前,埋在地下約四十英尺的畢士大池被發掘出來了。果然,那裏有五個廊子!此外,《約翰福音》九章七節的“羅西亞池子”,四章十二節的雅各的井,十九章十三節彼拉多帶耶穌到的“鋪華石處”,甚至彼拉多自己的身份,等等,也先後被考古學所證實, 進一步印證了《約翰福音》的歷史可信性。
頗長一段時間,懷疑派一直主張,耶穌度過童年的拿撒勒根本不存在:
無神論者在一篇題為《耶穌從來不曾在那裏走過》的文章裏說,舊約、使徒保羅、《他勒目法典》(雖然提到加利利區六十三個城鎮) 、或約瑟夫 (他列出加利利區四十五個村鎮,包括雅非亞 (書19:12),距離目前的拿撒勒只有一英里多),都沒有提到過拿撒勒。四世紀開始以前,沒有一個古代史學家或地理學家提過拿撒勒。這個地名首次在猶太文學中出現,是大約寫於七世紀的一首詩裏。
但是,考古學再一次辨別了真偽、正了視聽。耶路撒冷於主後七十年陷落時,聖殿被毀,不再需要祭司,他們被派到別的地方,甚至北上進入加利利。考古學家發現了一張亞蘭文名單,記有二十四個祭司家庭,其中一個被派往拿撒勒。這就證明這個小村莊那時必然存在。在拿撒勒附近又發現了幾座古墓,為拿撒勒定了界限,大約只有六十畝地大小;因為猶太律法規定,埋葬必須在城外舉行。其中兩座古墓的出土文物是一、三或四世紀的產物,並顯明當時是猶太人居住的地方。對這個微不足 道的小村的認識,使人們更能理解拿但業所說的“拿撒勒還能出甚麼好的麼”(約1: 46) 這句嘲諷話的含義了。
福音書不是耶穌基督的傳記,它們沒有記錄基督的生平,重點記錄的是他人生最後三年到三年半的福音事工。而且就是在這一時期的記載中,福音書的作者並沒有記流水帳,而是按照他們的神學觀點、有選擇地記載的。但是,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福音書記載的耶穌言行是真實、可靠的歷史,他們所描寫的耶穌基督是歷史上真正的耶穌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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