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2日 星期四

認識《塔木德》



主後 70 年,羅馬政府攻佔耶路撒冷後,從治安考慮,驅逐猶太人出城。猶太人四散各地,原有的摩西律法在實行中發生困難。尤其主後 135 年科爾·科赫巴起義失敗後,再無重建聖殿和祭司集團的可能,結果形成“拉比猶太教”。其特點是重視律法的闡釋,而不注重教義和傳教;在宗教律法和世俗律法關係上,則承認世俗律法在社會生活的重要地位。爲了讓文化擠入啓示,拉比們甚至編造謊言說,上帝在西奈山賜予摩西兩部《妥拉》( Torah ,指摩西五經,即律法),一部“成文的妥拉”,還有一部“口頭的妥拉”,而後者“是一部更大的教義書”。
根據這種混淆視聽的神學,“口頭的妥拉”論開始把相關評論系統化。主後 175 年才完成了第一部口頭妥拉的版本, 200-210 年成書,稱爲《密什那》( Mishnah ,希伯來語音譯,詞根 Mishnah 意爲“重復”,故意爲“通過重復學習或教導”)。它實際上比新約的福音書和使徒書信形成時期還晚。

五世紀下半葉,拉比們又編著《革馬拉》( Gemara ,是亞蘭語音譯,意爲“補全”、“完成”,表示它補全《密什那》的遺漏部分,並加以完成),包含大量與《密什那》原文沒有直接聯繫的材料,包括律法詮釋、倫理格言、佈道文稿、歷史記述和神話故事等,構成《塔木德》的後半部和釋義部分。它和《密什那》合成《塔木德》,在成書上左右並列,但後世也單稱《革馬拉》爲《塔木德》。

難怪有人評論說,《塔木德》像是一個裝滿了亂七八糟東西的櫃子,一個沒有索引的零散張頁的百科全書。猶太拉比們互相之間無法取得一致,但他們的觀點卻被認爲同樣有著某種神聖不可侵犯性,這是多麽荒唐啊。

《米示拿》和《革馬拉》



由於聖殿被毀和約哈蘭及迦瑪列二世均是法利賽人,所以他們特別著重口傳律法的教導。拉比們致力把那些口傳律法的教導謄寫下來,一方面確保那些教導不會失傳,另一方面也促使散居各地的猶太人,能夠更有效和準確地沿襲那些傳統教導。那些被謄寫下來並編制的文獻,統稱為「拉比文獻」。在雅麥尼亞學院把歷代的口傳律法整合,是個非常複雜的過程,需要漫長的時間來完成。

第一個階段是主後第二世紀末編制的《米示拿》(Mishnah;另有譯作「米示拏」),希伯來文意思是「複述、研究」(從希伯來文動詞shanah 和形容詞shani 所衍生),早期由著名的拉比亞基巴(Rabbi Akiva)和拉比麥爾(Rabbi Meir)負責,最後由顯赫的「拉比領袖猶大」(Rabbi Yehudah HaNasi;主後135-217年;另有譯作Judah the Prince)負責把從文士以斯拉時代至主後第三世紀初所有拉比的口傳討論編錄下來。

《米示拿》的內容是希伯來聖經(Hebrew Bible;希:Tanakh;拉:Biblia Hebraica;其他英文翻譯包括Hebrew ScriptureJewish Bible)所有關於祭典和民事訴訟等律例的討論,並在實際應用上作進一步的闡釋,全以希伯來文寫成,全書有6個主題(共63篇)。它的編者們,一般統稱為「坦拿」(複數為Tannaim;單數為Tanna)。《米示拿》的補篇稱為《土西地》(Tosefta),希伯來文意思是「附加、附錄」,約於第四世紀初完成。

第二個階段是主後第六世紀編制的《革馬拉》(GemaraGemora Gemorra;從亞蘭文動詞gamar 所衍生),希伯來文意思是「學習傳統」,所有討論是針對《米示拿》的解釋,以亞蘭文寫成:其編寫的拉比們,一般統稱為「阿摩拉」(複數為Amoraim;單數為Amora )。

整個整合工作的最後作品是分別於主後第五世紀和第六世紀的《巴勒斯坦他勒目》(Palestinian/Jerusalem Talmud )和《巴比倫他勒目》(Babylonian Talmud )。前者較短,後者較長(包括全部的《革馬拉》),共250多萬字,亦為現時記錄拉比文獻最具權威的全集。「他勒目」(Talmud)主要有兩個部分:《米示拿》和《革馬拉》。

至於《米大示》(複數為:midrashim;單數為:midrash ),希伯來文意思是「探求、查究」,即是探究跟希伯來聖經有關的課題;在拉比文獻方面,這是指對前人討論的解釋,特指收錄在《米示拿》和《土西地》的先賢。《米大示》是官方採用的、主要是靈修性的舊約書卷的詮釋,其目的是要藉著進一步應用希伯來聖經的內文,解決讀者的處境問題。

對於猶太人來說,「聖經(The Scripture;即希伯來聖經)—米示拿—革馬拉」(就是整個「他勒目」)是孩童自幼必須接受的教育

米示拿(Mishnah)之介紹



    拉比們稱全套摩西律法為妥拉(Torah),通常譯作『律法』,但是他們又很正確地把它們解作『教訓』。這解法多世紀來對大眾傳統是口頭律法,主要見於他勒目,但也見於其後對它的注釋。這概念是所賜給摩西的乃神性的教訓,能以有權威應用於一切人生可能的境況。

    更正確地說,應用的原則在西乃山上賜給摩西,由他交下給約書亞,又照樣地由他交給眾先知,直至它們傳給法利賽老師們和現代的眾拉比。它被聲稱為『口頭律法』,乃在西乃山賜給摩西,但是它清楚地是指那基本原則而言。這口頭傳統在主後大約二○○年間寫在米示拿(Mishnah)。他勒目的另一部分,革馬拉(Gemara是猶太口傳律法的注釋,用亞蘭文撰著。這字的原義是課程或學問。)包括拉比對米示拿的討論和研究。約在主後六○○年方告定型。

認識《米示拿》(Mishnah)



    到了主後第二世紀,有位名叫猶大(Judah)的拉比把這些口授律法編成一本《米示拿》(Mishnah),共有六百一十三條,但其中大多不是教導猶太人守律法,而是教導他們如何做可以不算犯律法。

    比如,安息日從家中走出去,可走的路程是二千肘。拉比這樣解釋「家」是甚麼:家是有麵包、牛奶的地方,所以安息日走路的人走了二千肘,若一個盒子裝了麵包與牛奶放在地上,那裡就是家,就又可往前走二千肘。

    難怪主耶穌要指責當時的法利賽人:「你們為甚麼因著你們的遺傳犯上帝的誡命?」

《妥拉》與智慧



《妥拉》也指特殊的律法,好比定規有關一個節期或安息日的律法;或者是指律法的法典。妥拉」在後面的這些用法,包含了相信律法是上帝藉著認可的代言人,回答百姓有關權利與義務的答案。

妥拉〈摩西五經〉裡有許多智慧教導,這些智慧教導帶領人在生活中活出創造主與人、人與人、人與各樣生活、人與環境和諧共處〈Shalom〉,無論是甚麼背景、文化、信仰、環境、信仰,都可以來了解並學習妥拉的智慧教導,在自己的生命中得著智慧的幫助,活出和諧平安〈Shalom〉的生命,也了解猶太人如何在妥拉的生命教育裡學習到生命智慧,運用在日常生活上,幫助家庭、人際關係、工作各方面都能站立得穩,也讓我們學習並使我們生活各層面獲得智慧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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