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2日 星期四

《米示拿》和《革馬拉》



由於聖殿被毀和約哈蘭及迦瑪列二世均是法利賽人,所以他們特別著重口傳律法的教導。拉比們致力把那些口傳律法的教導謄寫下來,一方面確保那些教導不會失傳,另一方面也促使散居各地的猶太人,能夠更有效和準確地沿襲那些傳統教導。那些被謄寫下來並編制的文獻,統稱為「拉比文獻」。在雅麥尼亞學院把歷代的口傳律法整合,是個非常複雜的過程,需要漫長的時間來完成。

第一個階段是主後第二世紀末編制的《米示拿》(Mishnah;另有譯作「米示拏」),希伯來文意思是「複述、研究」(從希伯來文動詞shanah 和形容詞shani 所衍生),早期由著名的拉比亞基巴(Rabbi Akiva)和拉比麥爾(Rabbi Meir)負責,最後由顯赫的「拉比領袖猶大」(Rabbi Yehudah HaNasi;主後135-217年;另有譯作Judah the Prince)負責把從文士以斯拉時代至主後第三世紀初所有拉比的口傳討論編錄下來。

《米示拿》的內容是希伯來聖經(Hebrew Bible;希:Tanakh;拉:Biblia Hebraica;其他英文翻譯包括Hebrew ScriptureJewish Bible)所有關於祭典和民事訴訟等律例的討論,並在實際應用上作進一步的闡釋,全以希伯來文寫成,全書有6個主題(共63篇)。它的編者們,一般統稱為「坦拿」(複數為Tannaim;單數為Tanna)。《米示拿》的補篇稱為《土西地》(Tosefta),希伯來文意思是「附加、附錄」,約於第四世紀初完成。

第二個階段是主後第六世紀編制的《革馬拉》(GemaraGemora Gemorra;從亞蘭文動詞gamar 所衍生),希伯來文意思是「學習傳統」,所有討論是針對《米示拿》的解釋,以亞蘭文寫成:其編寫的拉比們,一般統稱為「阿摩拉」(複數為Amoraim;單數為Amora )。

整個整合工作的最後作品是分別於主後第五世紀和第六世紀的《巴勒斯坦他勒目》(Palestinian/Jerusalem Talmud )和《巴比倫他勒目》(Babylonian Talmud )。前者較短,後者較長(包括全部的《革馬拉》),共250多萬字,亦為現時記錄拉比文獻最具權威的全集。「他勒目」(Talmud)主要有兩個部分:《米示拿》和《革馬拉》。

至於《米大示》(複數為:midrashim;單數為:midrash ),希伯來文意思是「探求、查究」,即是探究跟希伯來聖經有關的課題;在拉比文獻方面,這是指對前人討論的解釋,特指收錄在《米示拿》和《土西地》的先賢。《米大示》是官方採用的、主要是靈修性的舊約書卷的詮釋,其目的是要藉著進一步應用希伯來聖經的內文,解決讀者的處境問題。

對於猶太人來說,「聖經(The Scripture;即希伯來聖經)—米示拿—革馬拉」(就是整個「他勒目」)是孩童自幼必須接受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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