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2日 星期四

認識《塔木德》



主後 70 年,羅馬政府攻佔耶路撒冷後,從治安考慮,驅逐猶太人出城。猶太人四散各地,原有的摩西律法在實行中發生困難。尤其主後 135 年科爾·科赫巴起義失敗後,再無重建聖殿和祭司集團的可能,結果形成“拉比猶太教”。其特點是重視律法的闡釋,而不注重教義和傳教;在宗教律法和世俗律法關係上,則承認世俗律法在社會生活的重要地位。爲了讓文化擠入啓示,拉比們甚至編造謊言說,上帝在西奈山賜予摩西兩部《妥拉》( Torah ,指摩西五經,即律法),一部“成文的妥拉”,還有一部“口頭的妥拉”,而後者“是一部更大的教義書”。
根據這種混淆視聽的神學,“口頭的妥拉”論開始把相關評論系統化。主後 175 年才完成了第一部口頭妥拉的版本, 200-210 年成書,稱爲《密什那》( Mishnah ,希伯來語音譯,詞根 Mishnah 意爲“重復”,故意爲“通過重復學習或教導”)。它實際上比新約的福音書和使徒書信形成時期還晚。

五世紀下半葉,拉比們又編著《革馬拉》( Gemara ,是亞蘭語音譯,意爲“補全”、“完成”,表示它補全《密什那》的遺漏部分,並加以完成),包含大量與《密什那》原文沒有直接聯繫的材料,包括律法詮釋、倫理格言、佈道文稿、歷史記述和神話故事等,構成《塔木德》的後半部和釋義部分。它和《密什那》合成《塔木德》,在成書上左右並列,但後世也單稱《革馬拉》爲《塔木德》。

難怪有人評論說,《塔木德》像是一個裝滿了亂七八糟東西的櫃子,一個沒有索引的零散張頁的百科全書。猶太拉比們互相之間無法取得一致,但他們的觀點卻被認爲同樣有著某種神聖不可侵犯性,這是多麽荒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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