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6日 星期五

從馬太的結構認識新約的編修者


A.馬太的文學結構
  
馬太福音的文學結構有明顯的段落:有六個敘述(Narratives)和五個談話(discourses)。

   1:1 - 4:25         敘述 1 : 耶穌誕生記錄 及 在加利利的傳道
   5:1 - 7:29         談話 1 : 登山寶訓
   8:1 - 9:34         敘述 2 : 天國裡的事奉
   9:35 - 10:42       談話 2 : 宣教的談論
   11:1 - 12:50       敘述 3 : 天國的奧秘
   13:1 - 52          談話 3 : 天國的比喻
   13:53 - 17:27      敘述 4 : 信心及 預言受難
   18:1 - 35          談話 4 : 教會生活與紀律
   19:1 - 22:46       敘述 5 : 猶大地的傳道
   23:1 - 25:46       談話 5 : 末世的吩咐
   26:1 - 28:20       敘述 6 : 受難 與 復活
   
    六個敘述皆是馬太個人的敘述,五個談話均是耶穌的講話。每個談話的結尾皆有一句耶穌講完了這些話”(太7:28;11:1;13:53;19:1;26:1),也多次在開頭時註明“開口…說”(太5:2;10:5;13:3;18:2;23:1)。這顯出馬太是很有細心的再作“編修”(redacting),工整地把資料排列。當然這樣的排列也指出含有特別的目的。

    聖經學者認為這明顯的大綱指明馬太是收集了資料,然後才按著他的編修手法,也就是按需要和神學目的,來編寫這卷福音書,因此馬太是一位編修者(Redactor 編輯)。學者對這觀念提出幾個不同的說法。

B.解釋這現像的理論

a. 二源說-馬可居先說(Two Sources theory)
   
早在十八世紀,研究福音書的學者就按著文學比較方法,發現符類福音出現一些特殊現像。例如,前三卷福音書的資料:

一、程序上的相同。這三本福音書都以施洗約翰的傳道,耶穌的受洗,受試探來作開始。它們都對耶穌在加利利的傳道有詳細的記載。大家都以彼得認耶穌為基督作關鍵點。都記錄耶穌上耶路撒冷的路程,並在耶路撒冷受難,被釘,及復活的事蹟等等。

二、形式和用字上相同。內容形式和字彙上都有許多相似之處。如潔淨長大痳瘋的人(太8: 1f f; 可1: 40f f; 路5: 12f f),約瑟向官員求安葬耶穌(太27:58;可15:43; 路23:52),耶穌為小孩祝福(太19:13-15; 可10:13-16; 路18:15-17), 耶穌與撒都該人辯駁復活之事(太22:23-33; 可12:18-27; 路20:27-40)等等。

三、有時只有其中兩本福音書相同之處。有時馬太與路加有相同之處而馬可郤沒有記載。例如馬太和馬可有同一樣的註解(太24:15; 可13:14)。

四、許多不相同之處。有時候有許多不相同的記載。不只在用字上有分別,而且在歷史的程序上不相同。例如馬太福音的「登山寶訓」是那麼的長篇大論,而路加只有簡短的「平原寶訓」。

    也因為以上的現象,引起了聖經學者們對符類福音書的資料來源有許多不同的意見和建議。首先提出:一、口頭的傳說。學者們認為初期教會中流傳著許多的口頭傳統。一些教會也只收到一些或是部份的資料。福音書的作者也常按著他所處環境的需要而編修"入他所寫的書內,因此有許多相同資料,然後再提出,二、互相依賴的建議。認為福音書的作者們互相的依賴資料。從以上理論就出現了著名的二源說。

    二源說也就是馬可居先說(Mark as priority)。學者們認為馬太和路加以馬可為根據,因為在 661節的馬可福音中,有500節(75%)在馬太中出現,而350節(53%)在路加中出現。而馬太和路加中有相同的,但馬可所沒有的資料,就建議說是由當時的口傳傳統資料Q(德文Quelle"來源”) 而來。而馬太獨有的資料叫 M(333節)。路加獨有的資料叫 L(564節)。Q馬太和路加中各有235節。當然這理論有其論點,認為

a. 馬可是最短的福音,馬太和路加中多數有馬可的資料,

b. 馬可的用辭造句粗糙,這顯出馬可為最原始,而馬太和路加參考馬可然後修飾辭句後編寫而成,

c. 馬可對耶穌生平的記述簡短,神學思想也不深入。

  當然這只是一個理論,並且是一個無法以具體証據証明的理論,唯一証明的資料就是以文學比較法來建立”(construction)出來。從這“建立”過程中,必須假定初早期教會之間有口傳的傳統和互相依賴的編修技巧。因此配合了形式批判學和編修批判的理論。

* 何謂編修批判學(Redaction Criticism)

    曾經在六七十年代流行一時的編修批判學為聖經研究帶來許多看見和學說。簡單的說,編修批判學是一個方法(method)或一門技術(technique),要研究聖經作者怎樣掌握所得到的資料,找出他們所作的編修特點,以便可以找出每位作者獨特的神學信息。

    早在舊約的「底本學說」時期,文學批判學者就獻議說J(以耶和華之名為資料者),E(以伊羅興之名為資料者),D(重申律法者)及P(祭司資料者)就是一些“編修”以色列傳統資料的人。也認為這些編修員是按著當時的環境和需要而抱著一個神學目的而編寫摩西五經。

    新約學者也不惶多讓,極力發展這理論,把它應用在新約研究方面,甘得利(R. Gundry)就是一位當代以編修技巧編寫馬太福音註釋書的人,他所提出的技巧也帶來許多爭議。雖然現在聖經學者對編修批判學不太提倡,但是它的理論仍時時滲透進入許多文學詮釋法中,例如敘述詮釋學所提出的敘述者,按照敘述者那種掌握情節和間中表達個人意見的特性,他不期而然就是一位編修者。

    最近學者們都認為編修批判的方法有四大重點:
   一.收集挑選 (selection & collection),
    二.編排 (arrangement),
    三.修正 (modification),
    四.創作 (creativity)

    例如,馬可從使徒們或當時教會的傳統裡收集了一些關於施洗約翰的資料,然後經過挑選、編排,然後作些微少的修正(按著他的神學目的),編修進第一章裡。又如,為什麼馬太在第二十八章會說「奉聖父,聖子,聖靈」這三位名字去施洗?編修批判學者認為馬太是為了當時教會的施洗儀式,使到耶穌的教導更適合當時的「生活情況」(Sitz im leben)。其他地方只列出是奉「耶穌的名」施洗(徒2:38; 8:16)。

b. 基裡斯巴特說-馬太居先說

    藉著以上文學比較,加上又不同意二源說,德國學者基裡斯巴特推出這理論,說明馬太是最早寫成的福音書,而路加是參考馬太,然後馬可是參考馬太和路加。這理論也被稱為基裡斯巴特假設(Griesbach Hypothesis,1783)。

    當然,在為這理論的建立”過程中必須整理出一套說法。很簡單,661節的馬可福音有500節(83%)抄自馬太。沒有Q。而1149節的路加福音,有585(之前的MK + Q)節(50%)抄自馬太。這還是一個假設。如此類推,當然也可以“建立”出路加居先說。所有這些推算都是建立在文學的分析和邏輯上。

c. 馬太學院(Matthew’s School)

    馬太學院說提出編修者不只是一個人,而是由一個群體/學院的學生按著需要和神學目的來編寫馬太福音。這編寫過程是經過一系列的編輯人員,最後少由一個人結筆。

    郭伯特(G.D. Kilpatrick)認為馬太福音是當時教會的產品。按著當時受使徒馬太影響和教導的教會,從這些教會中的崇拜、教導,及儀式資料中編輯出馬太福音。他說,馬太福音“是從當時教會聚會中所閱讀和宣講的資料中編輯出來。” 馬太福音在初早期教會的書名是“按照馬太的”,一般是指按照馬太的教導。

    另一位學者,史垣托(K. Stendahl)分析並發現馬太福音中的資料比較注重“教導”,這些教導資料比較適合當時教會的需要,例如從五個耶穌的談說中,多數關於教會的倫理事項、宣教的方法、比喻、教會生活紀律、末世的情況,他說這些資料多是出自當時教會的“教導手冊”。

d. 敘述者

    這是按敘述詮釋學所引申出來的作者”/“編修者”。從以上所列馬太的文學結構,清楚的看出馬太就是一位敘述者(Narrator),或不是馬太本人(認為是不是馬太並不重要,只要是教會所接受就可以了),是另一位敘述者。這敘述者以六個個人的敘述,把耶穌五個談話“包圍”起來敘述。按著情節,先由耶穌的背景和誕生,進入耶穌對倫理的教導;由耶穌地上的事奉,進入門徒也須負起宣教的工作;由天國的奧秘,進入耶穌以比喻來講述天國的特性;由耶穌如何在地上過聖潔生活,進而說明教會也需過紀律的生活;由猶太地的事奉和上帝國的迫切性,進而談論耶穌對末世的吩咐,最後敘述耶穌的受難和復活。情節有條有理,人物栩栩如生,人物該說的話由人物來表達,敘述者該說的由敘述者講明。

    學者們發現這馬太也像是一位說故事者”(Story-teller),並且喜歡把取來的故事“濃縮”(condense)。例如,比較馬可第五章(鬼入豬群,醫治犯血漏的婦人,叫睚魯的女兒復活),與馬太同樣的敘述相比(太8:28-34;9:18-26),馬太顯然短了許多。其他的敘述也是這樣,施洗約翰的死,馬可249字,馬太只有136字,犯痲瘋的小孩,馬可272字,馬太只有131字。當然,也有一些同類敘述是馬太比馬可長的。另外,馬太也比較善於敘述,在不同段落的開頭和結尾皆有清楚的交待,最特出的,就是馬太懂得在關鍵之處,加上舊約經文,說明耶穌如何實現了舊約的預言。
 
    不管馬太如何有效地,或是很有技巧地,敘述耶穌的事蹟和個人的看見,他可以說是一位編修者”或是敘述者,按著處境需要和個人意見來排列這些資料。

結論:

如果按以上的討論,幾乎所有聖經書卷的作者皆是一位編修者。一般上,今日的福音派學者是接納編修批判學,只是在接納程度上持不同意見。北美洲福音派學會就是不能接納大量修正”這觀念,覺得大量修正會抵毀聖經的權威。

    另一方面,是否那麼重要去肯定誰是作者/編修者?

    一般的認識是認為新約正典的準則(criteria)首先是建基於使徒的權威/傳統,然後才來看真理的內容,因為一卷書的作者的肯定自然是重要的因素。

    以上讓我們看見馬太的作者”有多個可能性。這些可能皆是一些假設,按文學比較“建立”(construction)出來。結論是馬太福音由一位或是多位“不知名的編修者”編輯而成。如果不理會編修批判,二源說,基裡斯巴特說,敘述者同樣可以指出使徒馬太就是作者,他也可以是按著當時的需要和對耶穌基督的認識而編修福音資料。今天編修批判並不能為我們確定誰是真正的作者,最多不過讓我們對該書卷的文學結構和神學目的有深一層的看見。馬太學院說並沒有說服力,也不被大眾的學者接受。

    按照教會歷史和初期教會的新約研究,使徒馬太是馬太福音的作者是唯一的一個被提出來的名字。這名字一早就被第一世紀的教會接納。或者就如史敦豪(Stonehouse)所說:“按我的意見,使徒馬太作為馬福音的作者這確據就好像其他初期教會的記錄一樣。”

2019年8月4日 星期日

摩西的出生(出埃及記2:1-25)


    2:1-10似乎有一個諷刺性的記述:法老王的逼迫無法勝過敬畏上帝的父母,另外,雖然法老王逼伯要殺所有男嬰,但是收養棄嬰的人正是法老王的女兒。說明了人的籌算無法抵制上帝的計劃。

    2:11-22這裡記述摩西兩段生平。摩西的生平總共是120(34:7),而摩西五經多數講述他最後40年在曠野的生活和事蹟(14:3420:12),因此也要交待一下他前兩個40年的生平(7:23,30)。第一個40年是在埃及作王子,特別講述一件摩西為了拯救一個希伯來人而打死埃及人的事情,因此後來摩西是要抵抗埃及人拯救希伯來民族。第二個40年講述摩西在曠野如何幫助人及給群羊水喝,後來摩西也要在曠野幫助以色列人並給他們水喝。

    2:23-25這裡是一個特別的交待,告訴人上帝記念色列人。上帝不只聽到以色列人的苦難,也記念他與先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上帝永遠記念他所立的約(7:19-20;路1:54-55)。出埃及記成為了上帝記念他的應許,証明了上帝是信實的。

以色列人的增長和遭遇的壓逼(出埃及記1:1-22)


在創世記中關於以色列人的記述沒有停止,反而在出埃及記中繼續下去。

首先記述下埃及雅各的兒子(1:1-5;創46:8-28)。總數是七十,這和創46:27的七十相合。當然也和創10章亞當與挪亞的後裔七十族人相合。似乎要指明雅各或以色列人的後裔全得蒙保守。

1:6-7是過渡的經文,說明舊約一代都過去了,現在經過四百年,以色列人得蒙眷顧,盛大起來。

1:8-14記述以色列人滿了歌珊全地,當時有不認識約瑟的埃及君王起來當政,看見以色列人的威脅而逼迫他們。似乎誰是那位君王並不重要,只說這位君王第一次的逼迫並沒有效。似乎說明上帝仍在保守以色列人,即使埃及王逼迫以色列人,他們還是越發多起來。

兩位接生婆的行動(1:15-21)說明了以色列中那些敬畏上帝的人蒙上帝賜福。

出埃及記介紹


1.    書名

  「出埃及記」是譯自“Exodus”,後者源自七十士譯本(LXX)的書名,是「離開」(19:1)之意。希伯來文書名是以書首「這些名字」取名,顯出此書是接續雅各眾子下埃及的記載(46:8)

2. 重要性

2.1. 上帝給列祖的應許,在創世記開始逐漸實驗,但至出埃及記才真正實驗,亞伯拉罕的後裔成為一國。

2.2. 說明以色列民族與上帝的獨特關係,此關係的目的是上帝與選民同在,故此書的下半是有關約和會幕。

2.3. 以色列民蒙上帝救贖,由奴隸成為自由人,是他們與上帝的關係的基礎,也預表將來基督的救贖。

3. 大綱

3.1. 在埃及  (1:1-15:21)
   
     往西乃  (15:22-19:2)
   
     在西乃山(19:3-40:38) - 立約            (19:3-24)
                        - 會幕與禮儀的條例(25-31)
                        - 約的毀壞與更新  (32-34)
                        - 建造會幕        (35-40)

4. 出埃及日期之爭論:是「早期」(約主前1446)或是「晚期」(約主前1290)

4.1. 按照王上6:1的記錄:

     所羅門建殿日期(主前966)480(士師時代)=主前1446年。
     有學者認為480是一個象徵性數字,代表十二代(即四十年為一代),但實際上20-30年是一代,12 ×30年=300年,主前966300=主前1266年。

     按照士11:26的記錄:

     耶弗他的時代大概是主前1100年,11003001400(以色列人入迦南),加上40年曠野漂流主前1440

     士師統治的年日:若按晚期的看法,以色列人在主前1290年離埃及,從他們入迦南至掃羅作王(約主前1050)祇有二百多年,即使部份士師是有共同治理期,這段時間仍是太短。

4.2. 埃及歷史的證據:
    
    埃及歷史簡介:按照埃及人王朝的記錄:
    
    第十二王朝是從主前1989 至主前1776
    
    第十三至十七王朝(主前1776-1570) - 許克所斯人(Hyksos)統治埃及,他們屬閃族人,是外來侵略者。
    
    第十八王朝 - 埃及人重奪統治權,逐出許克所斯人。當時是由杜得模西士三世(Thutmose III)(約主前1504-1450)統治。他曾與繼母執政一段時期後才登位。他進行大規模的建造工程和對外征戰。一幅這時期的墳墓壁畫繪有工人造磚,並列出製造的程序。
    
    亞門諾裴斯二世(Amenhotep)(約主前1450-1406)。根據早期的看法,他是出埃及時的法老。
    
    杜得模西士四世(Thutmose IV):有一記念石碑刻有他夢見埃及神明(Horus),蒙應許得王位。

     晚期看法支持者指出沒有在此期間的考古學文物提及以色列人在埃及。

     第十九王朝:薜提一世(Seti I):他執政祇有十二年。
                 蘭塞二世(Rameses II)(約主前1290-1234)
                
        馬尼他(Merneptah)(約主前1238-1228)。一個記念他在迦南地征戰的石碑內提及以色列人(約主前1234)故名以色列碑。

4.3. 以色列人曾建造比東和蘭塞二城(1:11):晚期的支持者認為城的名指出欺壓以色列人的法老是蘭塞二世(主前1290-1224)。早期的支持者提出創47:11已提及「蘭塞」這名字,這是聖經內一個現象,地名可能是用後來該地名的名字(如創14:14),是後人較熟悉的,代替了原名,況且這二城的地點尚未能確定。另一個可能性是「蘭塞」一名早至許克所斯人時代已被採用在王室名字中。

4.4. 追殺摩西的法老必須有較長的統治期:假若蘭塞二世是出埃及的法老,他的前任法老必須作王最少有四十年,但他父薜提一世祇在位十二年。早期看法的推論,是以杜得模西士三世為追殺摩西之法老,他作王最少有四十五年(還曾攝政若干年)是與聖經的記載吻合。

4.5. 「不認識約瑟的新王」(1:8)的解釋:這很可能是指一個新的朝代開始:是許克所斯人還是第十八王朝?也有兩個意見。

     早期(主前1446):這新王擔心以色列的人數眾多,也怕他們與敵人合作背叛,是較吻合一個外國者統治的情況,而且以色列人受奴役的時間會是較長(17761450326)與創15:13,徒7:6較吻合。

     晚期(主前1290):許克所斯人也屬閃族,他們壓迫同族這可能性較低。若依照早期的看法,為何後來十八王朝興起時,不也把以色列人與許克所斯人一起逐出國土外?至於以色列人通敵的問題,若統治者是十八王朝的埃及法老也是一樣適合的。

4.6. 接待雅各一家的法老:很可能是埃及本土人,因創43:32指出埃及人不與外來人吃飯,而且埃及人憎厭「牧羊人」(46:34)

4.7. 考古學證據。

a.       耶利哥城:賈士丹(Garstang)的發掘和研究結論,支持這城在主前1400期間被毀,但肯揚(Kenyon)的結論是相反的。綜合來說,不少人認為賈士丹的論證是較有力。

b.      其他為約書亞攻取的迦南城市:拉吉和底壁指出沒有證據顯示它們在主前1400年間被燒毀,但聖經也沒有這樣記載。夏瑣城市指出在十三和十四世紀的土層有被燒毀的證據。

c.       主前1900-1300年間外約但的居住情形


       格魯克(Glueck)認為在主前1300年前,外約但沒有人定居,這與聖經描述當時摩押、以東的境況不符合。但近代也有相反的考古學證據指出在主前十四世紀前,已有相當人口住在摩押平原和亞捫人地域。

d.      亞馬拿泥版(Amarna tablets)

      這些泥版是由迦南城邦的諸王,寫給埃及法老的信件,約在主前400-1360 年,內容提及有一稱為「哈皮魯人」(Habiru)侵入迦南。「哈皮魯」一名可能相等於「希伯來人」,泥版的日期也接近約書亞進攻迦南的時間,以色列人是否泥版提及的「哈皮魯人」,是不易下判斷,因為後者這名字在近東已流行有數世紀,遠至主前二千年,主要是指士兵、僱傭兵、奴隸等人,因此它似是一個社會階層的名字,而不是種族名稱。

    e. 肯揚(Kenyon)研究迦南地的陶瓷器皿,認為在主前1400年間,該地的文化有重大的改變。

結論:「早期」和「晚期」的看法,都有支持和反對的理由,就是保守派的學者也有不同看法,這是因為從考古資料得的結論,與聖經的記載,不是容易互相配合;對它們的分析有不同立場。不過,最重要的是大家都肯定「出埃及」的史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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