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6日 星期三

彌迦的生平

 

  先知彌迦與[米該亞](王上廿二8)名字的意思相同,即[誰像耶和華]?又與天使長米迦勒(誰像上帝)略同(但十13)。不過米該亞工作的時候,為以色列王亞哈與猶大國王約沙法王朝,彌迦則工作於約坦,亞哈斯和希西家等為王的時候,其間相隔約一百四十年。

當彌迦作猶大國先知時,以色列國的先知是阿摩司與何西阿,但事實上比上述二人為遲。彌迦說預言的年代約與猶大國以賽亞先知同時,不過以賽亞是一個王宮先知,出入於貴族與君王當中;彌迦則為平民先知,他的工作深入民間。但這兩位先知的信息有許多共同點,都是針對當時猶大人與各階層領袖們的罪惡,其中 包括 君王、祭司、先知與官長。

彌迦雖為猶大國先知,但實際上他也是以色列國的先知,因為他的預言,不但關乎耶路撒冷,也關乎撒瑪利亞(一1),這是別的先知所無的。

彌迦的家鄉是摩利沙,該地在非利士邊境的一個鄉鎮,在耶路撒冷南約二十五哩,地點在猶大與埃及的交通線上,因此對於本國與外國的任何大事,他必十分關心與明瞭。彌迦也被稱為窮人的先知,並不是因為他窮,乃是他深明窮人的痛苦。他親眼看見那些窮人,如何受土豪劣紳們的壓迫、欺詐、侮辱、剝削。從彌迦嚴厲斥責的信息中,可以看出他的為人剛正、忠誠而勇敢,他曾向人宣佈:「至於我,我藉耶和華的靈,滿有力量公平才能,可以向雅各說明他的過犯,向以色列指出他的罪惡。」

 

西番雅書中心信息–耶和華的日子

 

[耶和華的日子]是西番雅書的中心信息。耶和華的日子就是耶和華發怒的日子,也就是大災難的時候。耶和華的日子,是極其可怕的日子,在第一章裡先知用了許多不同的說法來形容這日子。(參西一15-16)

 1.是「忿怒的日子。」

 2.是「急難困苦的日子。」

 3.是「荒廢淒涼的日子。」

 4.是「黑暗、幽冥、密雲、鳥黑的日子。」

 5.是「次角吶喊的日子。」

  這日子快到了,這日子一到,這世界才真是到了最黑暗的時候。正如剛才所說的,那時是[黑暗、幽冥、密雲、烏黑。]這八個字都是「光明」的反面。

  當上帝發怒的時候:[耶和華說,我必從地上除滅萬類。](番一2)不但如此,當人遭災之時,連牲畜也要消滅。「我必除滅人和牲畜,與空中的鳥、海裡的魚,以及絆腳石和惡人。我必將人從地上剪除,這是耶和華說的。」(番一3)

  在耶和華的日子臨到之時,上帝叫先知要[靜默無聲]。(番一7)耶和華的日子未到以前,上帝叫先知開口,傳講祂的信息,但是等到耶和華的日子臨到之時,你耍聽先知傳上帝信息就聽不到了。當傳道人不敢傳上帝的話之時,地上的人就有禍了。

上帝必用燈巡查耶路撒冷

上帝必用燈巡查耶路撒冷。(番一12)好像路加福音十五章中的那個婦人一樣。她的十塊銀錢,失落了一塊,便點上燈,打掃屋子,細細的找,直到找著為止。上帝不願一人沉淪,祂願萬人得救。祂找那些罪惡滿盈的人–人民在房頂上敬拜天上的萬象,祭司在聖殿內敬拜巴力的偶像,外院充滿那些沾染外邦風俗,穿外邦衣服的百姓。祂找假冒為善的人–他們一面敬拜耶和華,一面又事奉瑪勒堪。祂找背逆不信的人–他們說:上帝必不降福,也不會降禍。祂找貪愛世界的人–他們躲藏在堅固的城和高大的城樓,以為金錢可以保全他們的性命。祂尋找各式各樣的人,祂要查察出他們一切的罪惡。

什麼是上帝的燈?你的良心就是上帝放在你身上的一盞燈。聖靈在你心中說話,你會時時覺得受感動。不論是一段時局新聞,朋友的對話,或環境的變動,都會使你看出上帝的旨意來。聖經—-上帝的話也是上帝的燈。「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詩一一九105)

默然愛你

  雖然西番雅書充滿上帝的忿怒,但西番雅並不使猶太人失望,因為以色列的復興,是上帝永遠計劃中的一環。上帝雖然忿怒地施行懲罰,但仍[默然愛你](番三17)。

[默然愛你]這句話表示上帝如何用最大忍耐應付外邦對選民的侮辱、殺害,但上帝仍默然愛選民,直等到上帝永遠計劃中的苦難的一環過去之後,上帝的愛不再[默然],乃是在萬國萬民中明明地彰顯出來。

 

西番雅的生平

先知[西番雅]的意思是[耶和華所隱藏的]。他寫二章三節的話,可說是他的名字的註解。即在耶和華發怒的日子,蒙主拯救。可能他生在惡王瑪拿西作惡多端時期(代下卅三章),因此曾被隱藏。情形近似約阿施王幼年時(參代下廿二10-11),故有此名,與今所謂隱名氏用意相似。

西番雅在聖經其他地方都找不到他的事蹟,但在他寫的先知書上,一開頭就交代得清清楚楚;當猶大王亞們的兒子約西亞在位的時候,耶和華的話臨到希西家的元孫,亞瑪利雅的曾孫、大利的孫子、古示的兒子西番雅。這是一個很突出的例子,先知很少把自己族譜搬出來的。就是有,也不過說明是誰的兒子。撒迦利亞最多說到祖父那一代,唯有西番雅追溯到四代以上。

從這裡,我們可以看見西番雅並非顯揚自己的身世,乃是:

第一證實上帝的應許。

上帝曾應許義人的後裔必蒙福(詩卅七26),又與蒙救贖的人立約說:我加給你的靈,傳給你的話,必不離你的口,也不離你後裔與你後裔之後裔的口(賽五九21)。在聖經裡唯一說希西家王,行耶和華眼中看為善為正為忠的事。(代下卅一20)又說:「希西家倚靠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在他前後的猶大列王中沒有一個及他的,因為他專靠耶和華,總不離開,謹守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誡命。」(王下十八5-5)現在希西家王的元孫西番雅,竟是蒙上帝選召的先知,證明上帝的應許必不落空。

第二證實他本身的權能。

固然他屬靈的權能,來自耶和華的話直接臨到他;但他王室子弟的身份給他權能來指責首領、王子,和一切耶路撒冷居民的罪惡。因為他是其中的一份子,他洞悉他們的陰謀詭計,他們不能在他面前否認掩飾。

 

 

2022年2月14日 星期一

因信稱義

   羅馬書第一章辯證不信的外邦世界是背叛上帝,而上帝的憤怒亦已顯明在他們這些不虔不義的人身上(一18)。雖然上帝在大自然中已經給予他們足夠的啟示,顯出祂是獨一的上帝,但他們卻信奉多神和拜偶像,並隨之造成道德敗落(20-24節)。因此,保羅三次強調上帝要放棄他們,任由他們放縱情慾(第24節),行出可恥的事(第26節),及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不合理的事(第28節)。意思是祂寬容他們的罪(三25),不鑑察他們對祂真實之存在的無知(徒十七30),及任 憑他們拜偶像(徒七42)。


  猶太人也不比外邦人好,因為他們雖然接受了摩西的律法,這律法啟示了上帝在以色列中之旨意,但他們卻沒有守律法(二17-29)。即使在外邦人中,也有 一些人「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而被接納,因為他們的是非之心是單純的(14、15節)。對猶太人來說,守律法是不足夠的,除非他們守律法是出於靈裏的信念,而不單是墨守成規(第29節)。敬畏上帝的外邦人能守律法的真義,他們成為那些不守律法真義之猶太人的審判(14、27節)。然而,選民的不信卻沒有廢掉上帝的信實,祂要應驗亞伯拉罕的應許(三3)。雖然猶太人的條件在各方面都比外邦人優勝,但表現卻不比外邦人好,因為兩者都活在罪中(三1、9)。現在的處境是:「世人(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三23)

因此,上帝差遣了基督來,為世人的罪代贖(三21-31)。上帝的義(以拯救的方法向猶太人和外邦人公平地啟示祂自己)在律法以外彰顯,是透過「相信基督」(三22),並使外邦人和猶太人都可基於個人的信心而得著。另一方面,雖然律法是聖潔、良善的(七12),但這義若只能因行律法而得著,上帝便只是猶太人的上帝,而不是外邦人的上帝了,因為律法是頒給猶太人的(三29)。但上帝也是外邦人的上帝,祂按著基督的信實來使猶太人稱義,也按著相同的信實行為使外邦人稱義。基督為所有相信祂的人死了(三30)。因此上帝的義透過基督的信實彰顯出來(三 3、22),並為每一個相信的人提供救恩的基礎(五9)。保羅在第四章好幾次堅持亞伯拉罕是猶太人和外邦人的父(11、12、16-18節)。由於基督對 亞伯拉罕之應許──列國(外邦人)都藉著他的子孫(以撒的後裔)得著祝福──守信,使亞伯拉罕成為列國之父,即所有相信的人之父(第11節)。


  保羅立下這廣闊的神學基礎後,便辨證說這稱義的衝擊所產生的後果是所有相信的人都嘗到從上帝的憤怒中被拯救出來的滋味,並因而經歷平安(五1、9)。罪藉著最初犯罪的亞當和夏娃進入了世界,並傳給所有人(第12節)。義則由第二位亞當──基督──而來,祂在加略山和藉空墳墓向世人宣佈上帝的義,為那些相信和接受豐富恩典之人所得的救恩提供了基礎(16-18節)。


  律法的功用並不是拯救猶太人。律法是因過犯而加添的(加三19),並用以使人更留意所有人都有罪;律法叫過犯顯多(羅五20)。罪利用了律法去欺騙和 毀滅那些欲守律法的人(七11)。保羅在律法進入他的生命之前,已知道貪婪是甚麼,但當他在十二、三歲成為了律法之指令和刑罰的從屬後,不可貪心的誡命便對他要求更高而毀滅了他(第11節)。罪因誡命便變得「惡極了」(第13節)。律法進入一個人的生命之後,違背律法的刑罰便完全有效了。現在保羅若犯了姦 淫,他便要被人用石頭打死。罪因律法上的過犯更加重了,這事實要求更大的恩典,因為罪在哪裏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五20)。但我們若以為一個人應繼續在罪中,好叫恩典顯多(六1),便完全誤解了脫離憤怒、律法、罪和死亡而活的意義了。

保羅議論說,那些已稱義和蒙基督拯救的人,已經在罪的權勢上死了,罪再沒有使他們作奴僕的能力(2、6節)。這裏思想的重點是,罪(即撒但──人格化了的罪)不能轄制信徒(9、14節);罪不能在信徒身上作王(第12節),使他們作其奴僕(17、20節)。保羅寫道:「現今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作了上帝的奴僕」(第22節),守律法的形式主義便不能俘擄我們(七6)。保羅在這裏是向那些活在律法以下,但卻按形式守律法的猶太人說話。在這等情況下,罪便在誡命中找到了機會,然後殺了他們(七11)。律法並沒有不是(第12節), 但撒但卻使用其叫人分裂的傾向和分割的效果,鼓勵猶太人藏在其法律要求背後,並把上帝的關懷局限於猶太人中,而在這過程中把上帝民族主義化。

保羅提醒讀者,上帝也是外邦人的上帝(三29),因此稱義不能基於任何國家性的原則,並非只對以色列有效。稱義的原則十分廣闊,足以叫所有人去接受,這原則就是信。保羅感到基 督教是把猶太教變成國際化。以色列人因為守律法而成為了他們民族主義意識的奴隸,並使上帝成為了只屬於猶太人的上帝(三29)。


  那些因信(基督的信和他們自己的信)而稱義的人,除了脫離上帝的憤怒、律法和罪之外,也脫離了死,上帝會藉著祂的靈,給他們必死的身體賜下生命(八2、 11)。他們若按肉體來活便會死,但若按聖靈來活,便要活著(第13節)。縱使死也不能使他們與基督的愛分離(第38節)。聖靈引導他們,並在他們人性的軟弱上幫助他們,為他們禱告和代求,正如基督所作的一樣(14、26、34節)。

 

2022年2月13日 星期日

彌迦信息之延續

 

彌迦書七章8-20節

 

滿載預言的彌迦書,卻以詩歌作為結束。這篇詩歌像詩篇;它是一篇公眾哀歌,表達災難臨到時的憂傷和對光明前途的盼望。

 

詩歌主要分成四大段:

 

(甲)在第一段,相信是暗指耶路撒冷城(8-10節)。哀歌的文字融合著希望,期待審判之後會有憐憫。

 

(乙)第二段(11-14節)是一種宣告,由祭司或者上帝的先知在聖殿的祈禱中講出來。傳達信息者宣布,現在是採取行動的時候了:倒塌的城牆要重新建造起來,國家要更新和擴展,百姓要再一次像羊群在他們的土地上被牧養。

 

(丙)第三段(15-17節),百姓(或是耶路撒冷)再一次鼓起信心,並期待他們的國家在其他國家面前得到復興。

 

(丁)最後以讚美詩作結束,強調耶和華的憐憫和慈愛無可比擬(18-20節)。上帝的怒氣是不會長久的,必會被祂的憐憫和慈愛取代。以色列的罪孽使人民陷入如此境地,但這罪孽將被拋進深海之中,永遠不為上帝所記念。

 

上帝與以色列爭辯

 

彌迦書六章1-8節

 

彌迦在這篇宣講的用詞像法庭的審判:「起立,為你的案情作辯!」(1節)。

 

法官是上帝,而彌迦是律師。按比喻來說,律師召喚山嶺和岡陵(小山丘),以及「地永久的根基」,來聆聽這呈上法庭的案件。只有當法庭的成員出舉後,才宣召被告出庭:上帝要控告以色列!

 

在法庭,上帝提出祂的案件。以色列已經對上帝厭倦,選擇去走她自己的路。但是為甚麼呢?上帝問道。祂是否令他們失望呢?祂建議法院考慮歷史的證據。當以色列在埃及為奴的時候,祂使他們得自由;當他們沒有領袖時,祂給他們摩西、亞倫;當他們的生存面臨摩押王巴勒的威脅時,祂再次使他們安全;當他們渡過約但河,從什亭到吉甲時,祂又一次與他們同在。

 

接著被告向法庭申訴。只簡單地向法庭提出一個問題:「我必須怎樣做,才能把事情弄妥呢?」

 

但是被告一直沒有真正理解他們所犯的罪,以為藉著獻祭可以蒙上帝喜悅。但是上帝真正喜歡甚麼呢?上帝果真喜歡他們獻燔祭、獻一歲的牛犢嗎?以色列人能藉著獻這些成千上萬的公羊,和無數的油脂贖罪嗎?這真是天真!以色列還說,如果這些還不夠,我可以獻上我的長子!不,絕沒有甚麼東西可以滿足上帝的要求。

 

以色列已經失去了最基本的信仰。禮儀本身已成為行動的目的,而不是與上帝的關係。整個獻祭制度和聖殿敬拜的禮儀,已經變成一種虛假的宗教行為。

 

法庭以律師的話作結論(8節)。彌迦肯定地指出,上帝要求以色列三件事:就是行公義、好憐憫、謙卑與上帝同行。

 

 

伯利恆的以法他

 

彌迦書五章1-6節

 

這時可說是先知在危機中向他本國的人民宣講。

 

這個危機反映在第1、5-6節中:耶路撒冷城被包圍了(日期在主前701年),這敵人是亞述。代表大衛王朝的統治者希西家王在這座城中,但是看起來完全不能抵抗外來的威脅;圍城的仇敵擊打他的臉(1節),這是一種侮辱的記號。

 

在面對這樣的威脅之時,彌迦宣布一個信息,含著希望。他宣布新的統治者將要誕生在伯利恆,在以法他這個地區,也即大衛的家鄉(撒上十七12)。

 

第四節談論牧養的比喻,預言這個新的統治者降生以後,要牧養上帝的百姓。在他的掌管下,以色列的百姓將要居住在安全的地方直到永遠。

 

我們不能知道彌迦的思想,但是我們可以想像他期待的拯救不久將要來到,也許就在數十年以後。他預期以色列將從敵人手中蒙拯救,這個敵人是亞述(5-6節)。

 

馬太引用彌迦的預言,說明這預言已應驗在耶穌身上。

 

基督徒生活實踐

 

  羅馬書第12章開始,保羅討論到基督徒實際生活當如何。首先,他勸勉信徒,要把身體獻上,當作活祭。這是一個最基本的原則,表明基督徒不論做什麼,都是為 了上帝,為了討祂的喜悅。這是一種生活的事奉;可見基督徒不是只在教會事奉,生活本身就是事奉,就像羅馬書 14:7-8 所言:「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

保羅接著針對許多不同的人、不同的情境來勸勉信徒:

  對自己:要看得合乎中道,知道自己的恩賜,盡忠職守。(羅 12:3-8)

  對弟兄:要彼此親熱。(羅 12:10)

  對主:要心裏火熱,常常服事主。(羅 12:11)

  對聖徒:缺乏的要幫補。(羅 12:13)

  對客人:要一味的款待。(羅 12:13)

  對逼迫你的人:要祝福,不要咒詛。(羅 12:14)

  對喜樂與悲哀的人:與他同樂、同哀哭。(羅 12:15)

  對卑微的人:要俯就他。(羅 12:16)

  對眾人:盡力和睦。(羅 12:18)

  對仇敵:善待他。(羅 12:20)

  對在上掌權者:順服他。(羅 13:1-7)

  對信心軟弱的:要接納。(羅 14:1)

  關於食物,由於有的人信百物都可吃,有的人只吃蔬菜,保羅在此提到一個重要的原則:「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上帝已經收納他了。」(羅 14:3)

對節日也應有類似態度,要用彼此尊重與接納的態度來看在枝節道理上不同的意見。

  有人認為洗禮一定要用身體浸入水中,而且最好是活水的方式,有人認為點 水在頭上即可;有人認為一個地區只能建立一個教會,或說,一個教派的教會,有人認為教會愈多愈好;有人強調敬拜時必須有讚美性的詩歌與禱告,有人強調安靜最重要。

 

順服在上掌權者

 

  羅馬書 13:1-7 有一段對於在上掌權者的論述,經常被引用來作為基督徒與政府間之關係的依據。基本上,保羅認為掌權者是上帝所命定的,因此,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上帝的命令。他提到作官的是為了罰惡賞善,因此一個人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

  緊緊抓住這段經節、持守這個原則,主張政府無論善惡好壞,人民都應該順服的人,需要注意,保羅寫羅馬書時,羅馬政府還算公正,當猶太人逼迫信耶穌的人時,政府通常站在保護無辜者這邊。但是來到保羅生命的晚期,羅馬皇帝開始無理地逼迫基督徒,面對這樣的惡政權,即使順服,可能還是無法自保,很多使徒在這時期殉道。

  在極惡的政權底下,有時候沉默反而會成為政府的幫兇,這是近幾十年來許多國家推動民主化過程中可以見到的。我們需要祈求上帝賞賜智慧,知道如何知所進退,當行何事或說何話,以善盡基督徒公民的一份責任。

 

以色列人得救問題

 

出身於猶太背景的保羅,受聖靈和教會的差派,在小亞細亞和歐洲到處傳福音。他遵循耶穌基督的模式,先在猶太會堂傳講信息,猶太人拒絕,就轉往外邦人,但仍遭受猶太人的逼迫和杯葛,於是轉往另一個城市。這樣一個城市、又一個城市的循環,保羅不得不思考,為什麼大部份的猶太人不信?到底猶太人在拯救歷史中所扮演的角色如何?外邦人信主和猶太人信主有何關係?

  保羅在討論過因信稱義的道理之後在羅馬書 9-11 章表示,他為自己同胞的不信感到非常難過。他們分明是上帝的選民,上帝一切的福份都是要賞給他們的,卻因不信而無法承受這樣的恩典。保羅於是發出一連串的問題:

  上帝的話落空了嗎?(羅 9:6)

不!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唯獨那應許 的兒女才是。(羅 9:6, 8)

  上帝有什麼不公平嗎?(羅 9:14)

不!因為祂有主權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 誰就恩待誰。(羅 9:15)

  這是什麼緣故呢?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反得著了義,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 著(羅 9:30-32)。原來,以色列人不憑著信心求,只憑著行為求。(羅 9:32)

  人沒有聽見信主之道嗎?(羅 10:18)

應該是聽見了。(羅 10:18)

  以色列人不知道嗎?(羅 10:19)

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傳給他們,他們應該是知道 的。(羅 10:19-21)

  上帝棄絕了祂的百姓嗎?(羅 11:1)

不!保羅以他本身的經驗和以利亞的事件來 作證,上帝沒有棄絕祂預先所知道的百姓。(羅 11:2)

  以色列人失腳是要他們跌倒嗎?(羅 11:11)

不!反倒因他們的過失,救恩便臨到外邦人,這是要激勵他們發憤。(羅 11:11)

  保羅在經過反覆思考之後,得到啟示,用這樣的奧祕來作總結:「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羅 11:25-26)

他引用舊約兩處經文作依據,然後以頌讚上帝來作這一段討論的總結。

  以色列人是否得救是保羅內心非常記掛的一件事。他說,「我心裏所願的,向上帝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羅 10:1)

甚至為了他們,保羅說他自己被咒詛, 與基督分離,他都願意(羅 9:1-3)。

在仔細思考這件事時,保羅深深體會到,上帝並沒有棄絕祂所揀選的百姓。像折下來的橄欖枝子一樣,他們若不是長久不信,仍要被接上。

  保羅在陳述這個奧祕之後,他內心的痛苦與掙扎得到平息,他的問題似乎已經得到了解答。這個奧祕分為三部份:

A. 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

  這裡的「有幾分」是在形容前面的「以色列人」,不是形容後面的「硬心」。因此它是在指「部份的以色列人」。很不幸的,這「幾分」不是小部份,而是大部份,這正是保羅難過的原因。幸好,以色列人的硬心不但有範圍的限制,也有時間的限制。不是所有的以色列人都硬心,而這樣的硬心也不會持續到永遠。

B. 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

這裡的「添滿」和羅馬書 11:12 的「豐滿」,在原文用同一個字,雖然不是代表所有的外邦人都會得救,但至少表示數量不少。這會在什麼時候發生呢?大部份的學者都同意它會在末世、福音傳遍天下時發生。就像詩篇 22:27 所言:「地的四極都要想念耶和華,並且歸順他;列國的萬族都要在你面前敬拜。」

C.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

保羅的這句話引起許多的討論。究竟「以色列全家」指什麼?範圍有多大?歸納起來有以下幾種看法:

i. 指真以色列人,也就是靈性的以色列,包括所有信主的猶太人和外邦人。這種看 法盛行於宗教改革時期(註 2),近代的神學家巴特亦贊同;但它與上下文都在 對照以色列人和外邦人的觀點不合。

ii. 指各世代蒙揀選的以色列人,就是舊約所稱的餘民(賽 37:31-32)。羅伯森持此見解,因為羅馬書 11 章都在討論這些人得救的過程; 陳終道亦持此看法。

iii. 指以色列整體。這是一種代表性說法,意思是以色列人要整體性地得救,但不一定每個人都得救。這種看法有拉比傳統的支持,是目前比較流行的看法;巴雷特和廖上信均持此見解。

  其實,這是個奧祕,我們僅能就所知的來推測。我們僅知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以後,以色列人就要全家得救;而以色列人的得救,又會帶給外邦人更多的恩典(羅 11:12, 15)。

 

羅馬教會的建立

 

  羅馬是羅馬帝國的首都,它在保羅到此訪問之前就已經有了教會(羅 1:13、15:22), 因此,羅馬教會不可能是保羅設立的。天主教會認為彼得是第一任教皇,而且是羅馬教會的創始者,但是新約中並未提及羅馬教會的創立與彼得有任何相關。

  使徒行傳 2:5-10 記載,當五旬節門徒被聖靈充滿時,住在耶路撒冷虔誠的猶太人中有從羅馬來的客旅,他們可能帶著耶穌基督的福音回去羅馬,建立了教會。在哥林多與保羅同工的夫婦百基拉和亞居拉,原是從羅馬來的(徒 18:1-3),根據羅馬書 16:3,他們在保羅寫羅馬書時已經回羅馬去了。如果說,羅馬教會是從猶太人開始的,到保羅寫羅馬書時,教會主要成員已經是外邦人了(羅 1:13、11:13,19-22,25,28)。

從羅馬書 16 章,保羅問安的名單中,我們可以看到羅馬教會裡有奴隸,也有貴族,其中也有一些保羅的親屬 (羅 16:7,11)。保羅雖然多次想要造訪他們,總是遇到攔阻。大體上來說,羅馬教會的名聲不錯,其信德已經傳遍天下(羅 1:8),其順服也已經傳於眾人(羅 16:19)。不過教會中也難免有一些意見不同的地方,這可從羅馬書 14 章對食物與守日子的討論而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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