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太5:1-7:29;可3:13;路6:17-49
按照馬太的文學結構,馬太把耶穌的教訓歸納成五大段安插在各種敘述經文之間;登山寶訓(The Sermon of the Mount)列第一,也是最長的一篇談話。
登山寶訓是以優美的文字和修辭形式(rhetorical genre)寫成,引用新約學者漢德(A. M. Hunter)的話,他以三個P字母來說明這修辭特徵:Poetical(詩歌式),Pictorial(景像式),Proverbial(箴言式)。
漢德也給這登山寶訓的“創新性”提出三方面的看見:
第一,耶穌有獨到的眼光,鑑定何為最基本的道德;
第二,耶穌的登山寶訓著重人的內心;
第三,耶穌的登山寶訓顯示一種“普世性”的偉大意義。
寶訓的經文比較:
馬太福音 馬可福音 路加福音
5:1-2 (3:13) (6:17,20)
5:3-6 (6:20-21)
5:7-10
5:11-12 6:22-23
5:13 14:34-35
5:14
5:15 4:21 8:16;11:33
5:16
5:17
5:18 16:17
5:19-20
5:21-24
5:25-26 12:58-59
5:29-30 9:43-48
5:31
5:32 16:18
5:33-37
5:38
5:39-42 6:29-30
5:43
5:44 6:27-28
5:45-48 6:32-36
6:1-8
6:9-13 11:2-4
6:14-15 11:25
6:16-18
6:19-21 12:33-34
6:22-23 11:34-35
6:24 16:13
6:25-33 12:22-31
6:34
7:1-5 (4:24) 6:37-38,41-42
7:6
7:7-11 11:9-13
7:12 6:31
7:13-14 (13:24)
7:15
7:16-20 6:43-44
7:21 6:46
7:22-23 (13:25-27)
7:24-27 6:47-49
7:28-29 1:22 (7:1)
馬可比較少寶訓的資料,路加中的寶訓資料有一少部份集中在6:20-49,其他卻散佈在不同的章節(6至16章之間)。馬太的八福卻換來路加的“四福四禍”(路6:20-26)。面對這樣的分歧,一般的學者多數提議說他們兩位各自從教會口傳資料收集而來。最令人信服的說法應該是馬太是一位編修者,把耶穌所講關於倫理道德的資料集中在一起。這樣的編修目的是要讓當時的讀者/信徒更容易明白耶穌的教導。就好像英國著名的福音派新約學者法蘭斯(R. T. France)所說:「登山寶訓証明它和其他福音書是相容的,馬太並不是隨意的把傳統資料這裡貼一塊那裡貼一塊,而是一位很細心及有技巧的編寫者,藉著敘述和談話使讀者能更深一層的認識誰是耶穌,並明白衪的生平和教導。」
“五經”及“新摩西”說
有學者提出說,新約第一卷書中五個耶穌的談話可以相比舊約第一卷書摩西五經,因此馬太福音是“耶穌的五經”。在這樣的相比下,五經主要目的是向以色列民討論律法和宗教生活規則,而耶穌的五個談話也是向新約教會(信徒)談論基督教的律法和宗教生活規則,因此馬太是刻意地反對猶太人的摩西五經。
摩西對猶太人來說佔有極重要的地位,他不只是領受律法的人,也是把受壓制的人民拯救出來的領袖。因此,大衛斯(W. D. Davies)認為那些跟隨耶穌的猶太人也會對耶穌有此意念--希望他是一位“新摩西”。大衛斯在他的名著中大篇幅地藉著登山寶訓及其他經文指出馬太有意把耶穌當著“新摩西”來編寫資料。例如,在登山寶訓中,說「耶穌上了山」談論教會倫理規條(新律法),就好像舊約的摩西上山領受律法給以色列民一樣。把耶穌的五個談話當成是“五經”。藉著這“新摩西”的提議,大衛斯也指出馬太福音中許多經文有意表達出一個“新出埃及”(New Exodus)的意思。多次馬太引用舊約經文被指為馬太有意要說明耶穌如何實現了“新摩西”的身份。
學者並沒有對大衛斯所提出的理論感太大興趣。雖然有許多經文支持這個理論,但是學者也指出有許多經文反對這個理論。例如,五個耶穌的談話是分散在不同的段落,而摩西五經是連續在一起。摩西因為法老王死了以後才進入及並帶領人民出埃及,而不是希律王死了後耶穌才離開埃及,而耶穌是由約瑟帶領出埃及(太2:19-22)。
論八福 (The Beatitudes) (太5:1-12;路6:20-)
耶穌是「上了山」,坐下來,講完後就「下山」(太8:1)。路加記錄說耶穌到山地去,整夜禱告,設立十二使徒,下了山,站在平原上,然後卻是述說“四福和四禍”(路6:12-26)。相信這是出於馬太和路加對各自所收集資料的編排秩序;馬太有意把所有耶穌的倫理教訓擺放在一起看。登山寶訓的內容多是關於一些生活倫理原則。相信是針對當時的信徒而講。更有人說。登山寶訓是出自當時教會中的“初信班”(Catechism)資料。
從內容來看,登山寶訓含有以下的性質︰
一、舊約律法是基督國度正式法典的背景(太5:19),
二、宣告耶穌來到世上是要成全律法(太5:17),衪關注的不只是外表的行為,也看重裡頭的動機(太5:27-28;6:1-6),
三、確立了公義和完善的標準(太5:48)。
馬太指明「許多的人」,有意說明耶穌的教訓是“普世性”的。
第一福:「虛心」原文是“在靈裡貧窮”,是指那些因困難而需要上帝幫助的人(詩37:14;40:17;69:28-29,32-33;賽61:1;66:2)。路6:20是用「貧窮」,引用自賽61:1(路5:17),是指靈裡貧窮。可見兩位作者都是取自舊約的觀念。“在靈裡”說明不是依靠物質的幫助,因此那些「願意依靠上帝」的人是有福的。
第二福:和路加的第三福、第一禍、第三禍含意相似。相信「哀慟」是指那些受逼迫或受壓制的人,特別是那些為了上帝的緣故而受虧損的人,他們必得上帝的安慰(賽61:2)。
第三福:「溫柔」原文是“謙卑”,與詩37:11;賽61:1含意一樣。「地土」是指上帝的國所在的土地。可見第三福和第一福是平行對句;「虛心」相比「謙卑」, 「天國」相比「地土」。都是回應賽61:1。說明那些願意在上帝面前謙卑的人將享受上帝國(天國)的福氣。
第四福:「飢渴慕義…」這裡似乎是回應賽55:1;61:3;49:10。指喜好追求上帝的義的人。上帝的義(希臘文dikaiosune含有聖潔或好行為的意義)一般是指公義聖潔,有好行為。
第五福:「憐恤人的」是“施慈悲的人”(詩18:25;cf.路6:36)。猶太人講究施慈悲,尤其是施慈悲給憐憫的人。他們也相信好施悲的人上帝也必向他施慈悲(詩18:25-26;路6:36)。這裡似乎有意說明那些施慈悲的人一天即使落在困難中也必蒙別人的憐恤。
第六福:「清心…」這是引用詩24:3-6的教導;手潔心清的人才可以朝見上帝。
第七福: 「使人和睦」(詩34:14)是指那些堅持以和平方式處理爭執的人。「上帝的兒子」一般是指真以色列人(申14:1;何1:10),或統指屬於上帝的兒女。
第八福: 「為義受逼迫」似乎是指當時教會中已有逼迫的事在發生,但是上帝應許把天國賜給這些人。
這八福都以μ(μακαριοι有福了)來作押韻開始。按拉比的解經法(排在頭的字為最重要,排在後的為次要),耶穌論八福的重點在於「福氣」:那人是否獲得上帝的賜福(μακαριοι原意是指“由上帝來的賜福”)。前四個和後四個都有36個字(按照希臘文聖經)組成:成為一篇平衡的兩部詩歌。前四個是關係門徒受逼迫的情景,後四個關係門徒在逼迫中的道德行為。
十一和十二節是特別指那些受逼迫的人而說:由「他們」這第三人身稱呼轉了「你們」這第二人身稱呼;有意對著一班門徒而言。有學者相信這是在八福以外的“第九福”。甘特利(R. Gundry)指出說當時馬太的教會是受到逼迫,因此特別注重信徒如何面對逼迫的教導。
六 論
(太5:21-48//可9:43-48;10:4,11-12;11:25;路6:27-36;12:57-59;16:18)
這裡有六個相對的說法去詮釋何謂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有六個相對的說法是因為有六個特別的開頭語:「你們聽見XX話說...只是我告訢你們...」(太5:21-22,27-28,31-32,33-34,38-39,43-44)。
馬太講明耶穌對律法的態度,衪是來成全律法(太5:17-20;路16:16-17或Q資料的講話),並非推毀。「律法和先知」也就是希伯來聖經的前兩部,也代表整本聖經。「成全」有不同的解釋。一般解完成先知的預言。這裡可能指耶穌要把律法和先知的話完全或真正應用出來。
「一點」在希臘文說指ι(最小的一個字母),「一劃」在希伯來文是指 ’,都是最小的字母。猶太人抄寫聖經時極其小心,一點一劃皆不可少。抄完後,還要一段段用來比長短,稍有出入不同,就要毀掉。說明聖經的絕對權威。福音書作者也有意說明耶穌的教訓如聖經一般的重要。「文士和法利賽人」應是一個統稱。他們是猶太人中最尊重律法的一群。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Josephus)說,:「法利賽人自認比其他人更虔誠,對律法的解釋也更正確」(Jewish War 1.5.2)。施偉則(Schweizer)說:「法利賽人對上帝的律法嚴格遵守:除了當納的一切稅項以外,他們把收入的十分之一捐作慈善事,他們寧可毫無抵抗地被殺,也不願破壞守安息日的誡命,他們為了保全他們的聖經遭受了最可怖的殉道...。」
一、論仇恨(太5:21-26;可11:25;路12:57-59)
談論殺人與怒氣。引用第六條誡命「不可殺人」(出20:13;申5:17),間接引用「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民35:12)來作討論。然用把這教訓應用在基督徒的身上,說向弟兄動怒的也難免這樣。「拉加」是亞蘭文,「魔利」是希臘文所翻譯的「拉加」; 都是指“蠢才”。公會是猶太人的七十二人審判團。「地獄的火」是指苦難之地。原是指耶路撒冷後山谷的梵垃圾堆,那裡的火長久不滅。舊約時代這地方就是欣嫩子谷(代下28:3;33:6); 是獻活人祭假神(摩洛)之地。
接下來是兩個例子說明怎樣藉著和好來減除怒氣。「獻禮物」是遵行聖殿的規距,並且在討上帝喜悅之前,最好是去和被你得罪的人和好。「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是說當還有機會的時候。「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說明如果沒有和任何一位弟兄和好,就不能進天國。
(以下論說不作詳解)
二、論姦淫(太5:27-30;可9:43-48)
三、論離婚(太5:31-32;可10:4,11-12;路16:18)
四、論起誓(太5:33-37;見雅5:12;太23:16-22)
五、論愛仇敵(太5:38-48;路6:27-28,29-30,32-36)
六、論愛鄰舍(太5:43-48)
太5:48「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可成為這六個對句的總結論。是引自申18:13和利19:2。這一句說明耶穌把舊約的教導帶到真正的終點;像上帝一樣完全。
另一類的行為(太6:1-7:27)
按太5:20-48,耶穌是在談論門徒的義應該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現在他繼續談另一種的義,另一類的行為。
太6:1-18
接下來是談論猶太人三個最主要的虔誠操練功課:禱告(太6:5-15)、禁食(太6:16-18)、施捨(太6:2-4)。每個都以「的時候」開始,提起「假冒為善的人」,並指明說「他們已得了他們的賞賜」。
論禱告(太6:5-15;可11:25;路11:1-4)
在會堂裡,禱告是由主領人帶領會眾站在聖壇前禱告。在中午,當聖殿獻祭時,就會發出呼喊聲叫眾人禱告,猶太人將會站在路邊禱告。耶穌沒有反對站在路上禱告; 他反對「站在十字路中間,又故意叫人看沌」見的禱告。
接下來耶穌就用例子說明怎樣禱告。「進屋...關上門」引用自賽26:20。外邦人(各希臘神教徒)認為要使神聽到你的禱告,就要盡可能把越多神的名字先提出來。門徒只需奉一位父上帝的名禱告就可以了,並且詞句也可以像以下那麼簡單:
主禱文
主教導人的禱告就好像猶太會堂的Kaddish禱告,是在每個聚會結束時的禱告; 當中有一句是「願人都遵你在世間大而榮耀的名為聖,因你按著你的旨意而成就。願你的國降臨」。路加記錄主禱文是因為施洗約翰教導他的門徒禱告,而耶穌的門徒也要耶穌教他們禱告。「我們」說明這禱告是教會的公禱。
文禱文中共有七個要求; 路加沒有第五和第七個要求。馬太的主禱文是由一個開頭句加上三個雙語句組合而成。
1. 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2. 願你的國降臨。
3. 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4.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5.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6.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
7. 救我們脫離兇惡。
在原文,這些句子是以詩歌體形式組成; 易讀易背,多是用在崇拜儀式中。
「我們在天上的父」是使用希伯來話或亞蘭文禱告時的第一句話。
「尊你的名」是對上帝的敬畏和服從衪的旨意;因此準備衪的國降臨。
「衪的國降臨」就是說明上帝的旨意或主權施行。
「旨意...行」 (路加沒有這一句) 說上帝在人類歷史中繼續工作。
「日用的飲食」由向上帝的要求轉向人自己的要求。
「今日」(馬太),「每一日」(路加)是亞蘭文的“今日和明日”的意思。
「免我們的債」亞蘭文的“債”常用來指“罪”,因此路加用「罪」。
「試探」猶太人的禱告中常提起說不致引他們進入罪。
「兇惡」或「惡者」可能指魔鬼或惡人的逼迫。
接下來是以“榮耀頌”來作結束。路加沒有記錄這一句。(見代上29:11) 太6:14-15節似乎不適合這裡的談論。要補充較前使用「債」這字並不可以完全表達「罪」的意思。
其他論說:
一、論真財寶(太6:19-21,路12:33)
二、論心裡的光(太6:22-23;路11:34-36)
三、論專一的事奉(太6:24;路16:13)
四、論憂慮(太6:25-34;路12:22-32)
五、論論斷(太7:1-5;路6:37-38)
六、論偏見(太7:6)
七、論禱告(太7:7-11;路11:9-13)
八、論假先知(太7:15-20;路6:43-45)
九、論真假事奉(太7:21-23)
金律法 (太7:12;路6:31)
聖經學者們稱這為“金律法”(見前一課)。總結了「律法和先知(也就是聖經)的道理」。馬太有意提出這一點,耶穌所提出的律法是積極性的。
兩種根基 (太7:24-27;路6:47-49)
整個登山寶訓是以一個兩種根基的比喻(路加這樣說)來作結束。重點在於聽道要行道。聽明的人,就是聽道會行道,就如把房子建在磐石上。
磐石在這裡是代表耶穌的教訓,把根基建在磐石上就是說要門徒服從這些教訓。
結語(太7:28-29;路7:1;可1:21-22)
馬太每一個談論(discourses)都有清楚的結語(太11:1;13:53;19:1;26:1)。
耶穌的教訓像有權柄的人,不像他們(猶太人)的文士一般常引用許多拉比文件的話來支持論點; 而耶穌的教訓直接說「我實在告訢你們...」。
以上的結構顯出馬太排列資料的手法-工整有條有理,思路和目的清楚。明顯地,馬太是一位編修者,也藉此方法把耶穌的教導有效地傳遞。我們不只是按編修批判來分段和註釋,也加上其他釋經法來解經。套用周天和牧師一句話:「要充分了解一段經文的涵思,不能單靠編修批判的方法去研究...[必須]混合採用其他的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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