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書本身沒有直接告訴我們它成書的日期,即使它不是寫於四十年代,也可能是在五十年代,對象則顯然是巴勒斯坦猶太教會的信徒。
學者們研究雅各書時,經常發現書中有許多話與馬太福音中耶穌基督的教訓內容類似,而用字不同。有人認為雅各的話與登山寶訓類似的有下列各點:
雅各書 內容 馬太福音
一2 試煉中的喜樂 五10至12
一4 要完全 五48
一5 求好的東西 七7起
一20 勿發怒 五22
一22 要聽而行 七24起
二10 要守全律法, 五19
二13 憐憫人的福氣 五7
三18 使人和睦的福氣 五9
四4 與世俗為友 六24
四10 謙卑的福氣 五5
四11、 12 不要論斷 七1至5
五2起 蛀蟲與生鏽損壞錢財 六19
五10 以先知為例 五12
五12 勿起誓 五33至37
雅各所關心的,很明顯的是基督徒生活的問題。他書中有兩句常被人引用的話都與這主題有關:「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一22)「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二17)
一章二十二節的話事實上 是與耶穌基督的勸告一樣;然而,二章十七節是否與保羅因信稱義的教訓衝突呢?
首先,我們應注意,雖然雅各在二章二十五節說妓女喇合是「因行為稱義」,他事實上是在說喇合與亞伯拉罕一樣,「稱義是因為行為,不是單因著信」(二十四節),而二十四節這句話的意思,在二十二節又以另一方式表達:「信心是與他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把這幾節所說的話排列出來,我們便會 更清楚:
二十一節 亞伯拉罕因行為稱義。
二十二節 信心行為並行,行為成全信心。
二十四節 稱義因行為,不單因著信。
二十五節 喇合因行為稱義。
換言之,雅各所強調的因行為稱義,事實上不是否定信心的地位。
其次,在二章十四至二十節,雅各所說的信心有幾個特點:
第一、十五至十六節所舉的例中,「信心」等於「口頭的祝福」而沒有實際的行動;
第二、在十八節中,「信心」等於「內心的意念」,「行為」等於行動的證明;
第三、十九節所說「鬼魔也信」實際上是說鬼魔也知道與承認。
換言之,雅各書中所說的信心,是一種沒 有行動配合的理智與口頭上的信仰。當他反對這種信仰時,事實上他是在重複第一章所強調行道與聽道的配合:「聽道而不行道的,就像人對著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看見、走後、隨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一23至24)
保羅與約翰也同樣反對這種膚淺而表面的信心」:死的正統信仰!
在雅各書中我們亦常看到他強調「律法」(一25,二12 )。但是,他所說的律法事實上是上帝所啟示的原則(二10至11),在這律法中包括了憐憫(二13),律法的本意是「要愛人如己」(二8),因此,雅各書中真正的敬虔,「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一27)。這也就是他兩次說律法是「使人自由的律法」(一25,12)的基本原因了。在這一點,我們事實上又是看到他與舊約的先知們及耶穌基督有一樣的精神。
「勒住舌頭」、「憐憫」、「不沾世俗」是雅各書中給信徒實際生活的三個基本原則(一26至27)。「若有人自以為虔誠,卻不勒住他的舌頭,反欺哄自己的心,這人的虔誠是虛的。」(一26)
這句話的意思,雅各在三章一至十二節為我們進一步地說明了:要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二節),不要用舌頭咒詛那照著上帝形像被造的人(第九節),而最嚴重的,便是那些作師傅而又在舌頭上犯罪的人,因為曉我們要受更重的審判。」(第一節)這是一種知行不一的表現。
有關「憐憫」的問題是在兩個實際的生活事例中表達出來。第一個實際的考驗是教會對待富豪與窮人的態度。倘若他們因著錢財與衣著不同而受到不同的待遇,這便證明教會沒有真正瞭解救恩的原則:上帝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二5)。他們是違犯了律法中憐憫人的教訓(二13)。同樣,憐憫的考驗,是在於教會信徒能否「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一27)。除了為缺衣缺食的弟兄姐妹祝福與禱告之外,也應「給他們身體所需的」,否則,這是另一種知行不一致的表現。
世俗的危機也在兩方面表現出來:
第一種表現是因追求物質的享受而爭競,忘記貧窮人,甚至欺壓窮人。這種表現是「心懷二意」(四8),也忘記「主來的日子近了」(五8);在那日有苦難(五1),是愁苦、悲哀、哭泣的日子(四9),也是「宰殺的日子」(五5)。
另一種表現,是「張狂誇口」(四16)為自己籌劃,而且以為生命與將來都是在自己的掌握之中。
在這種世俗的自持的反面,雅各書強調信心。這信心在雅各的教訓中有兩個特徵:
第一是經得起試煉,特別是在世上境遇的變化中,學習忍耐的功課(一2至18,五7至11);
第二是信心的禱告,特別是為患病的弟兄禱告(五13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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