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3日 星期日

何謂猶太教?

 

    過去一般的學者狹義的認為猶太教是由以斯拉及他所帶領的猶太人所創立。但是今天的學者有更廣大的見解,認為猶太教可溯源自摩西,也就是摩西在西乃山領受了律法(Torah 陀拉)啟示的時候開始,而猶太教更是由兩個律法(陀拉)傳統塑造而成。這由摩西所產生的宗教繼續受兩個傳統推動,一個是口傳的陀拉(oral Torah),另一個是寫下的陀拉(written Torah),因此今天聖經及猶太學者皆稱聖經時代的猶太教為「雙重陀拉的猶太教」(The Judaism of the dual Torah)。寫下的律法當然是今日基督教所指的舊約聖經。這舊約聖經早在主前就完成。口傳的陀拉先是由先知(prophets),後由智者(sages)繼續口傳下去,並在主後200年至600年間漸漸收集在拉比文件中。也就是說,耶穌及新約的作者不只是受舊約影響,也受這口傳的陀拉傳統影響。

 

    學者考究口傳的陀拉在後期才被記錄下來,大約是公元200600年間。第一部分被寫下的口傳陀拉資料是米士拿(Mishnah),一份比較哲理性的律法規條,約在公元200年寫成。較後被寫下的口傳陀拉有陀瑟他(Tosefta),一份給米士拿律法的輔助資料。另一份是以色列地的他耳目(Talmud of the Land of Israel),約在公元400年寫成。另一份他耳目是在巴比倫地寫成,固稱為巴比倫地的他耳目(Talmud of Babylonian),約在公元600年寫成。

 

    那時,也有許多智者為以上口傳的陀拉(oral Torah)編寫註釋書(稱為Midrash),著名的是西非拉(Sifra)系列註釋叢書。有西非利斯(Sifres)、創世記註釋(Genesis Rabbah)、利未記註釋(Leviticus Rabbah)、伯西他(Pesiqtas)等等,不下幾十卷。

    從摩西至猶太教的形成時期,可見猶太教並不受限於拉比文件,它固然是經過長時期的發展,整合而成為一個宗教,但是另一方面,猶太教形成的最大力量也可說是拉比文件(Rabbinic Literature)

    從以上日期看,可見猶太教真正的形成時期是在公元後的幾個世紀。當然,這些文件的資料和教導可追溯至公元前的世紀。

    以上的討論(猶太教的形成)可列表如下:

                                                  

寫下的陀拉

(舊約)

(律法書,先知書,史著)

哲學性

米士拿 

(公元200)

米士拿的註釋書及陀瑟他(公元200 - 300)

宗教性

以色列地的他耳目

(公元400)

以色列地的他耳目的註釋書(公元400 -500)

 

神學性

巴比倫地的他耳目

(公元500)

巴比倫地的他耳目的註釋書(公元500 -600)

                   

    紐士拿(J. Neusner)本身也提出研究猶太文件的兩個大問題:如何確定這些文件的年代及著作者。

 

    對這些拉比文件的年代是否有一個確定/絕對的日期?直接的答案是「沒有」。一般上,都是依照文件中引用說話是訂定它的年代,例如一個文件有引用另一個文件的說話,那就把第一個文件的年代排第二文件之後。只能按著它們之間的關係來決定它們的年代。米士拿(Mishnah)比陀瑟他(Tosefta)及西非拉(Sifra)較早是因為陀瑟他及西非拉皆有引用米士拿。而創世記註釋及利未記註釋比較以色目列地的他耳目遲是因為這兩卷註釋書中曾引用以色列地的他耳目的資料。

 

    另外,即使我們可以為一個文件定下年代,例如米士拿在公元200年,並不表示它就是在該年寫成。只能說米士拿已經過一段時間並在公元200年被編寫完成。士米拿當中的資料反映公元200年之前的意見。

 

    多數的拉比文件都沒有署名,但也有許多是有列上作者的名字,即使有署名也並不代表就是該位拉比親自完成那卷書,因為一個猶太拉比文件通常是經過長久的時間或是由數代的拉比寫成,並且下一個拉比常會按著需要而修改較前一位作者的資料,因此學者皆認為拉比文件算是一個”(collective writing)。這些文件中的資料也反映出不同拉比的對話,有時是沙麥(Shammai)和希利耳(Hillel),或是亞基伯(Aqiba)和他耳分(Tarfon),有時是米耳(Meir)和猶大(Judah),例如米士拿中的民數記解釋:

 

  1:2. II   A. 沙麥說:用一杓麵粉作成的餅團是足夠獻舉祭(15:20)

          B. 希利耳說:必須用兩杓麵粉才足夠。

          C. 智者(sages)說:這一方和那一方的意見並不一致,

          D. 但是,用一杓半麵粉作的餅團是足夠獻舉祭。

 

    可見拉比文件中多數是收集了不同作者的意見,因此有無署名的文件並不影響一個文件的權威。

 

    另外,拉比文件的權威並不繫於某拉比,因為它們的權威在於整個猶太教的傳統(tradition),可追溯至摩西和西乃山。例如,亞伯特文件(Tractate Abot)在第一章第一節回答什麼是米士拿?”“為何我們要遵守它的律法?”“它和陀拉的關係是怎樣的?”等問題,說:

   1:1 “摩西從西乃山領受陀拉,並把它交給約書亞,然後約書亞交給長老們,長老們交給先知。然後先知交給大公會。他們說了三件事:執行審判必須謹慎。興起更多的門徒。必須保護陀拉的權威範圍。

 

 

 

2020年9月12日 星期六

新約解經典範的變化

 

一、第一個典範:對歷史的新興趣

 

    承接自十八、十九世紀的興趣,今世紀的學者仍歷史性的解經法拋起另一次的學術浪潮。以上曾經指出,歷史性的研究目的是要把初早期教會放在一個猶太、希臘羅馬及近東的背景中來比較和研究,希望藉著這些背景資料幫助新約的解釋。過去學者對猶太人的神秘思想、諾斯底的思想感興趣。可是這二十年來,學者比較對第一世紀的猶太教和當時的社會情況感興趣。為新約研究走出了兩條路線:

 

一、對猶太教(1st century Judaism)的興趣:美國的柳斯尼(Jacob Neusner)及英國的瓦密斯(Geza Vermes)為這方面的學術提供了許多資料,也是當今歐美的神學研究生必讀資料。

     耶穌固然是一位加利利的猶太人,也在巴勒斯坦猶太人地區事奉。這和其他的猶太拉比的工作性質和範圍一樣。最早期的基督徒本是猶太人,也是由猶太教轉信過來。新約中的作者多數是猶太人。基督徒也把當時猶太教的聖經,舊約,當著是自己的聖經。更奇怪的事,當時許多猶太文件及這世紀中所發現的死海古卷都是由基督徒來保管和研究。當今新約研究學者就是要提出一個問題,今天的基督徒對當時的猶太教瞭解多少,或誤解?或是認識不足夠以致對新約經文的詮釋無法深入瞭解。

    今日的新約研究必須對耶穌時代的猶太教有所認識,並藉著這些認識來詮釋新約經文。

 

二、對社會科學(social-scientific)的興趣:社會科學詮釋是指藉著第一及第二世紀的社會、社會文化(人文),及心理的資料的幫助來詮釋新約經文。深信這些社會科學資料,對文本作者的背後世界,文本中的世界,及文本前面(也就是讀者)的世界,可提供新的亮光。社會科學詮釋就是要指明不只是當時的歷史資料對新約解經有用處,當時的社會和文化也一樣對新約解經有用處。當今學者就是要發掘更多當時的社會和文化資料。

 

二、第二個典範的轉移:對文本的多義性的興趣

 

    這是從作者方向轉向文本的典範,也就是從歷史性的解經法,例如來源批判、形式批判、傳統批判,或新釋經學,轉去文本性的詮釋,例如符號詮釋、談話分析、敘述詮釋、言談動作理論、修辭詮釋等等。當然,這完全是對歷史性的解經學的一種反應(reaction),就是不想繼續受困在時間這框框內,而是向多元化的方向進行,嘗試把注意力集中在文本中來作詮釋。以文本作為中心來詮釋,使學者更容易發明一些詮釋的方法,就如摩爾根(Robert Morgan)所說:「文本,就如死了的人,沒有權柄、沒有目的、沒有興趣。它可以被讀者或是解經者隨意使用。」所以今天新約解經的主題幾乎集中在符號、敘述、修辭、言談等等詮釋法。忽然間,討論此類詮釋法的書籍、文章、研究會四起,深深吸引許多年青的學者。

    當今新約研究也朝著文本的各種元素去進行研究。文本中的文字元素,有:

 

  語音學(phonology):對該語言的字的發音並它們如何影響文本的意思。

 字源(morphology):文字的來源及組成。

  造句(syntax):句字的組成。

 文本結構(structure analysis) :研究句子和句子之間的關係和組成邏輯。

  言談分析(discourse analysis):研究文本如何形成有意義的內容結構。 

 

   這些文本元素引發出了今天許多新約的研究主題,列有符號-結構詮釋、談話分析、敘述詮釋、言談動作理論、修辭詮釋等等。不為什麼,只為了這些詮釋法可以幫助深入認識新約經文。

   

三、第三個典範的興起:讀者成為意義的生產者

 

    本世紀前已有學者提出說絕對客觀的解釋是無法作到的事,任何釋經的人必然會以經文的意思來適應當時的處境需求。西方哲學界對這種主觀的解釋已有多年的研究,但是聖經學界只是在這廿多年來提出這問題。假定了詮釋必然是主觀”/“先驗”(presuppositions)的,也不覺得主觀的者是錯的,更不必去避開這問題。就是說沒有絕對客觀的讀者(reader),而是讀者才是文本意義的生產者或是決定者。這引起兩個方向的學術。

 

一、讀者反應(reader-response theories)理論:由讀者反應出來的理論不計其數,有讀者反應理論、解放神學詮釋、女性神學詮釋,而亞洲神學界更藉著這理論了民眾神學詮釋、苦難神學詮釋、階級神學詮釋、故事神學詮釋,不勝扙舉的詮釋法。

 

二、後現代理論(post-modernism):也就是所謂的解構詮釋學。換句話說,不按傳統的方法,不按理出牌,或是倒轉過來思想/解釋。相信是這世代的人已厭煩了正軌的方法,而想對過去的一切倒轉過來。這立時為聖經研究帶來了許多新理論,有解構詮釋,目的是破離過去那種的解釋,以一種解除架構,除掉傳統,尋找矛盾或是經文中的不邏輯性來詮釋經文。另外,政治詮釋也教導人如何去利用經文去反對現時的國家或是政治思想。

 

 

詮釋的步驟

 

    不管是藉著文字或語言,當一個人要把一個信息傳給另外一個人,必須經過以下傳播步驟。聖經的作者也不例外:

 

作者 (author) -----> 文本 (texts)   -----> 讀者 reader

                              [處境context

                               信息message

                               媒介medium]

 

    根據以上圖表,作者必須認定他所寫出的文本,包括處境、信息、媒介,是對方讀者明白的,以致讀者透過詮釋得著文本的意義。當然,如果文本有任何足使令人含糊的地方,作者所要傳達的信息必然受到影響或歪曲。

 

    無可否認,這詮釋過程中的三個主要因素;作者、文本,及讀者立刻成為一個三角鼎立的局面/典範(paradigms)。各有各的詮釋元素和重要性。這幾十年來,或加上未來的幾十年,聖經研究學者必會在這三個典範中繼續作學問。今日新約研究主要課題也自然出自這三個典範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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