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3日 星期日

哥林多後書背景

   哥林多家庭教會常有紛爭。有人喜愛亞波羅,對保羅粗魯的作風頗不以為然;有人聽從彼得過於保羅,他們傾向於耶路撒冷最早期的使徒,以及他們的猶太習俗(林前一)。

於是,不少持耶路撒冷使徒薦信的巡迴教師來到哥林多教會,輕易地吸引了一批跟隨者,並對保羅的權威,甚至於人格百般詆譭(耶路撒冷使徒若知道他們這樣利用使徒的薦信必深惡痛絕)。連保羅發起之對耶路撒冷的捐獻募集也被擱置起來(林前十六1-4),一則因為與保羅有關,二則是那些教師的開支費用全由地方教會捐獻。

面對這種情況,保羅基於與哥林多教會重新和好的關係,寫信重申他對哥林多教會的愛,並為那班教師的誣告而辯護。

 

 

哥林多後書之目的和神學教導

 

全信分兩部分。

第一部分有兩個目的。

第一個目的是在鞏固雙方已經恢復的關係,澄清情況,寬恕攻擊他的人,省思事奉的性質。對保羅來說,事奉使人備受苦楚,但也使人得安慰。他因環境的逼迫和共事者的攻擊而屢受肉體上和情感上的苦痛;但他既知將來的獎賞,又體驗著上帝在他身上所施的大能,由此而產生的歡樂和欣慰更是不可名狀。

保羅多次出生入死的經歷使他省思死後之事。他所期待的,是死後與耶穌同在,並得到復活的身體;他對死亡並不畏懼,因那是他的人生目的,他可以看見那未見之事的實體。

第二個目的是使教會恢復進行募集對耶路撒冷教會的捐獻。於此,保羅也論及有關基督徒捐獻的教訓和當行的經濟原則:基督徒當效法基督樂於捐助的精神;並當按照經濟均平的原則來彼此施受。

第二部分是保羅對使徒職分所作的辯護。他力斥那班搞事分子的自認優越,指出基督徒的事奉既不是靠辯才,也不是靠門第,而是憑上帝的呼召。

從這兩個部分可以看出保羅維護教會團結的強烈願望,包括地方教會內部的團結一致,也包括教會與上帝所選派的教會領袖如保羅等之間的親密和諧。

 

哥林多後書寫作年代和緣起

  保羅在以弗所期間(主後55)寫過「前信」(參林前五9)和哥林多前書之後,繼續留在那裏工作。翌年,哥林多教會危機突起,保羅曾渡過愛琴海,到哥林多作短時間的逗留。但因教會中一領袖(似是持有耶路撒冷教會薦信的一名滋事分子)與他對立,故未能解決危機,而不得已地返回以弗所(林後二1、5)。

    保羅在這次「痛苦之行」以後,差遣提多送去一封措辭嚴厲的「淚書」(他寫給哥林多教會的第三封信,參林後二4,七8、12)。結果使哥林多教會深自悔悟,並把那位領袖革離教會。可惜這封信已失去。與此同時,保羅在以弗所也身陷險境,幾遭殺身之禍(參林後一8、9;羅十六4;徒十九23-41記述之事可能是這危 險的始源,保羅後或因此被捕;按林前十五32所說,他在以弗所可能早已有麻煩)。保羅沒有被殺,他的逃走也是一個神蹟。


  保羅於主後56年春離開以弗所,北赴特羅亞,本欲一見提多,瞭解哥林多教會的情況。由於他掛心哥林多教會的情況,就急不及待地放棄在特羅亞佈道的機會,越海赴腓立比。他在那裏遇見提多,始知哥林多教會可喜的變化。哥林多後書一至九章就是保羅對這消息的反應,而在八、九兩章透露他將再訪哥林多,要他們作好準備。不久,保羅收到新的消息,哥林多教會對他又有新的攻擊。於是他寫了哥林多後書十至十三章為使徒職分自辯。信發出後,保羅於當年年底始再訪哥林多(徒二十2)。

    至於哥林多後書引起的反響和保羅這最後一次造訪的結果卻已無從知道;只是從一世紀末一位著名教會領袖致哥林多教會的信中可以看出,那裏的紛爭日後猶未消弭(參《革利免一書》)。

 

 

哥林多後書的作者

 

傳統上公認哥林多後書的作者為使徒保羅。

有些學者以為二章14節至七章4節和十至十三章這兩大段是出於保羅另外的書信;另有學者更質疑六章14節至七章1節這一段是否真為保羅所寫。

不錯,這段文字顯然是有些離題,但若說有一位編者把這段文字加插在這裏,卻更是叫人感到奇怪。

此外,七章2節重複六章 13節的思想,顯明保羅覺察他已離題,故重複上文的思想,帶領讀者回到上文的主題。這做法在保羅的著述中並非罕見。

 

保羅之心靈自剖

哥林多後書10-13章

保羅寫哥林多後書,來到第10章時,口氣又有了重大轉變,他又開始為他的工作、他作使徒的權柄辯護。有人說,哥林多後書7:8所提到的那封嚴厲的信,可能是被收錄在這裡。但是哥林多後書1-13章在所有抄本中一直都是完整的一封信,並沒有被分割的痕跡。不論如何,我們在哥林多後書10-13章所見到的是,保羅針對攻擊他的人所提出的答辯,是保羅的心靈剖白,也可說是一個傳道人的心聲。

其實,在哥林多後書前面部份,保羅就已經提過有人如何批評他了。我們要列出到底這些人在批評保羅什麼,保羅如何答辯:

1. 說他沒有推薦信(林後3:1):針對這一點,保羅的答辯是:哥林多教會就是他的推薦信(林後3:2-3)。

2. 說他收的捐款很多(林後8:20):保羅財務公開,讓其他弟兄參與;他留心行光明事,在主面前如此,在人面前也一樣(林後8:21-22)。

3. 說他憑血氣行事(林後10:2):保羅答辯說,雖然他活在血氣之中,爭戰卻不憑血氣,而是靠上帝的大能(林後10:3-6)。

4. 有人在保羅面前自信、自誇、自薦,頗有挑釁意味(林後10:7,12、11:18):保羅認為他的權柄從上帝而來(林後10:8),他的出身完美(林後11:22-23);但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林後10:17),如果一定要自誇,就誇自己的軟弱(林後11:30、12:5)。

5. 說保羅信和人不一致,他的信沉重厲害,見面時卻是氣貌不揚、言語粗俗(林後10:10):保羅說他與他們見面時,將照信上所言而行(林後10:11)。

6.    說他不如其他使徒(林後11:5):保羅說他用百般的忍耐,藉著神蹟、奇事、異能顯出使徒的憑據來(林後12:11-12),而且他為主受苦比別人更多(林後11:23-29)。

7. 說教會並不支持他(林後11:7):保羅說他不接受哥林多教會的支持是不希望累著他們(林後11:8-11)。

8. 說他是愚妄人(林後11:16):保羅說,他成了愚妄人,說了那麼多話,是被哥林多教會逼出來的(林後12:11)。

9. 說他詭詐,用心計牢籠教會(林後12:16):其實,他只是像做父母的一樣,願意為兒女費財費力(林後12:14-18)。

10. 說他為自己分訴(林後12:19):保羅說,他是在基督裡,在上帝面前說話,為的是造就他們(林後12:19)。

像保羅這麼偉大的宣教師和使徒,都還遭受到這麼多的誤會、批評和指控了,今日的傳道人,大概也免不了要面對許多的指責。

在作各樣辯白時,保羅提到由於他所領受的啟示過高,有一根刺加在他身上,免得他過於自高。雖然他有三次求過主,將這根刺除去,但主對他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12:9)

在這樣的經歷中,保羅深深體會到,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而更加倚靠主的大能。

最後,保羅要哥林多人預備好,再見面時大家都沒有憂愁,也不必讓他用主的權柄嚴厲地對待他們。哥林多後書用祝福的話來做總結,正是現今教會的牧師祝福信徒所採用的:「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上帝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林後13:14)

哥林多後書是一本傳道者指南,教導傳道者對患難應持何種態度,身為傳道人應該有什麼樣的行為榜樣,傳道者對其職事應有何等認識,應如何裝備自己,如何盡忠職守等等。特別是關於財務方面,如何處裡捐款,亦交待十分清楚。的確,保羅在哥林多後書所透露出來的傳道者心聲,對於所有從事福音事工的人,實在是有莫大的幫助。

 

哈巴谷的禱告

 

哈巴谷書一章1-4節

 

 

這卷書以哈巴谷懇切地禱告作開始。他的禱告以一系列問題的形式向上帝陳明:這是一種無明顯答案的問題,而且只能最後把它們交給上帝。這些問題的內容,使禱告具有哀歌的特徵。

 

整本書的結構,都是以上帝的回應跟隨在人類的問題之後而寫成,暗示它們本來是深深地植根於個人的宗教經歷。到底這種經歷是在聖殿中得到的,或是在先知正式的事奉過程中得到的,或者是從他自己私人的生活片段中產生的,我們無法肯定知道。但是最後寫下來的與上帝的對話,使這曾經是私人的,現在成為公開了。讀者好像以往一樣,能夠聽到那種向上帝發出的絕望對話。

 

一. 上帝好像不答應禱告

 

哈巴谷現在禱告特別的話,顯示了先知長期所作的祈求,但至今沒有明顯的回應。先前的和沒有答覆的禱告,無疑部分是個人的,但主要是代表國家和社會的。

 

哈巴谷非常留意在他的國家之內和國家以外的暴力;他也覺察到他所處身的社會特有的邪惡暴力。所以他祈求幫助和解救,既為了他自己,也為他的同胞。但是他的禱告,看來毫無答應,像什麼事也沒有發生一樣。他求幫助,但看不出上帝重聽;他祈求從暴力下得到解放,但是上帝並沒有行動。

 

所以現在他為禱告本身而禱告,暗示式地向這位他所懇求的上帝的能力提出疑問。

 

因此哈巴谷所關心的,部分關係到禱告如此不見效果,而部分關係到上帝的缺乏行動。那些他所祈求的事項都本應是上帝所關心的,先知其實期待上帝會在當日邪惡的社會中作出行動,而無須由他這一方作任何祈求。然而沒有發生任何效果,禱告似乎只是欺哄內心的活動,上帝看來無心理會。

 

二. 上帝好像並不控制人類的邪惡

 

先知當時的世界被邪惡與強暴、毀壞與爭鬥所耗損。罪惡的存在不是先知的問題,但是它是難以理解的。在選民的國家中,作惡的人要被律法約制;人類的天性傾向於不義,必須藉著合法地建立起的公義力量加以控制。然而有一些事情基本上是出了問題的,因為律法的力量是鬆懈的,而公義看來永不會克勝(4節)。

 

先知再一次提出問題:「為甚麼?」為甚麼不義的壞人大大超過公義的呢?為甚麼秉行公義在人類社會的運作中,這樣快便敗壞了呢?

 

2022年2月9日 星期三

哈巴谷其人與其書

他的名字除了在哈巴谷書中出現了兩次之外,在舊約的其他經卷中,都沒有提及過。哈巴谷(Habakkuk)看來好像是一種亞述文字的希伯來語譯名,意思是某種植物;但是希臘文的舊約(七十士譯本)中,這位先知被稱為含巴鼓姆(Hambakoum)。

 

在猶太人後期的文學中他曾被提及,在次經中他出現在巴比倫的天地神比勒和大龍的故事中,但是從這些後期的資料中,是沒有歷史價值的。

 

我們只好依靠他三章的書中去認識他。相信他被稱為先知(一1)是因為他是耶路撒冷聖殿中專業的先知,在聖殿中從事他的宣教工作。

 

從書中的內容,可以確定他生活在主前第七世紀的後半葉(在主前610至605年之間)。

 

因此,哈巴谷是與耶利米和那鴻同時代的,而那鴻的書卻在哈巴谷書之前。

 

作為一位在聖殿中事奉的先知,他的工作包括了向百姓傳述上帝的「默示」;就是關於哈巴谷所見到的異象(一1)的宣講。

 

這本簡短的書是以詩體寫成,也從書中看出他是一位精於措詞的人。

 

 

 

2022年2月8日 星期二

忿怒的日子

 

西番雅書一章14至二章3節

 

當先知繼續闡述「耶和華的日子」的主題時,他愈來愈注重它的可畏性。先知講述那些恐怖情景時,是用一連串沒有與動詞相連接的名詞(15-16節)。那個日子雖然不在可見的將來之內,但距離不遠(14節)。

 

十四至十六節是有力的詩句,喚起悲劇的痛苦和末日世界的黑暗。勇士流淚,他的能力無用武之地,他的哭喊令淒涼的情景更覺悲哀(14節)。煩惱和痛苦,荒蕪和毀壞,幽暗和烏黑,這是那日子的光景,而所有的都受一個詞「忿怒」(15節)所支配,因為上帝的怒氣要降下這些災禍。藉著六方面對那個日子的形容(15-16節),先知的詩講到上帝的創造受了唾棄;創造的日子曾經被上帝誇獎為「好的」,但在在審判日子中,創造的原意都被黑暗所覆蓋。

 

恐怖日子的後果是人類陷入沮喪之中(17節)。如同新近才瞎眼的,他們將不知方向,跌跌撞撞的行走在邪惡中。受傷者的血不斷地流,凝結在塵土中。死者的肉丟在地上發惡臭,好像流浪的牛留下糞便的氣味。金銀(18節)在正常的情況下能夠用來換取保障,現在卻毫無用處。上帝將使這一切都結束。這就是西番雅異象的中心。

 

「你們應當聚集,」(二1)先知很可能是向這樣一個集會講話,但是這集會的人是歡樂而不是悲傷的。西番雅可能會要求他們改變這種慶祝的集會為悔改的集會,雖然他並不認為這樣能改變將來。不久以後,百姓將變成好像糠被風吹散。然而他仍然把握住這一點希望,不是說可以避開耶和華的日子,而是只有少數人可以從它的恐怖中得著保護。「尋求耶和華」,他呼喚著;也許,藉著尋求公義和謙卑,他們可以在啟示的日子來臨之際,找到可藏身的地方。

 

審判和存留

西番雅書三章8-13節

 

在先知傳講的信息中,有好消息也有壞消息。好消息是先知宣布的這城必遭毀滅,但不是最終的結局;在審判以後,仍有復興的日子。壞消息是毀滅是不可避免的。

 

西番雅預見了一個日子,在那日子裏所有世上的國家都要被審判。「萬民」(9節)將要學習「用潔淨的言語」,這樣他們將能夠「求告耶和華的名,同心合意的事奉我(祂)。」

 

如果這裏的「萬民」指的是全人類,那麼在審判日子以後,那巴別塔的咒咀將被解除。人類的多種語言,融合成為了共同敬拜和讚美上帝的語言。這裡提及那些「從古實河外來」(10節)的人,相信是廣布世界的人類;全人類將聯合在一起,重新向上帝讚美。

 

十一至十三節再一次把注意力集中在選民和耶路撒冷城。過去由於以色列人背逆上帝,這將不再出現。那種驕傲和自大,將在審判以後,從這個城市除掉。那些餘留下來的「困苦貧寒的民」(12節),是一些信靠上帝和說清潔言語的。選民中餘留下來的,在經過審判的日子以後,將會得到平安。

 

 

2022年2月7日 星期一

歡樂的後記

 

西番雅書三章14-20節

 

西番雅書一開始就宣講悲傷,卻以喜樂和讚美作結束。

 

三章二十節的:「我必領……你們被擄之人歸回」明顯指以色列人被擄的結束。

 

另外,這段帶有詩歌的特色結語,可能曾用在以色列人的大節期。如果西番雅的預言是在耶路撒冷的大節期中宣布,那麼這段篇是西番雅為節期改編而成的。

 

不論這一段詩歌的原意什麼,它的內容清楚地是要讚美上帝。這讚美是向那位「在你中間」的上帝。上帝在先知早期的陳述中以憤怒見稱,現在卻啟示祂愛的面貌(17節);祂的百姓好像重新發現了公義。總之,對於這個敗壞的國家,如今有一個從上帝而來的應許:「我必領你們……歸回。」(20節)

 

西番雅書的結論,清楚地指向一個主題:希伯來人的信仰,是集中在上帝與祂的百姓之間的關係上,先知所寫的大部分內容,都是在不斷提醒選民,是他們放棄了這由恩典而來的關係。

 

這裡看見更新的以色列人因他們的上帝而慶祝;上帝也因祂的百姓而歡樂。這敘述充滿熱情,連我們這些讀者也分享這種喜樂。

 

因信稱義或因行為稱義

一. 雅各所提出的「稱義」事件(2:21)是用創22來支持,而保羅所說的「稱義」事件(羅4:1-5;加3:6)是來自創15:6。

二. 雅各所說的「信」是知識上的:「你信上帝…魔鬼也信」(2:19)。而保羅所說的「信」是信靠接納上帝在主耶穌身上所成就的救恩(羅3:22-28),並且雅各所說的「行為」(因信心而出的行動)是指遵行上帝的誡命(2:8),而保羅所說的「行為」是指遵行猶太教的律法(加2)。

三. 雅各所指的人是一班「弟兄姐妺」(2:1, 14),說明基督徒的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而保羅是指向一班死守律法的猶太人。

四. 雅各的討論並不是要說明創15:6的信心在行為之前,而是要說明創22的「信心」與「行為」一起包含在亞伯拉罕的稱義中。

    以上四點可以証明雅各和保羅的談論並沒有互相衝突。只是兩個人引用不同的經文針對不同的對像而作討論。而且,雅各是要強調有了真「信心」的人,自然會有好行為,而保羅是要指責那些只一味以行律法想稱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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