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8日 星期一

經文只有一層意義還是有多重意義

 

      上帝的本意若真是超過作者的認知,自然引申出另一個問題,就是我們如何限制經文的意思?這是否表示經文有多重意義?如果是,這對釋經學中一貫強調經文只有一個文法上的意義有何影響?這顯然是解釋聖經的重要問題。

      聖經學者對此有四種不同的看法。

      1.第一種看法是經文只有一個意思,這意思是作者所認知的。凱澤持此觀點。

      2.第二種看法是讀者能在任何一段經文中,發掘出數個毫不相關的意義。某個讀者在經文中發現某個意義,但另一位讀者對同一段經文則可能發現截然不同、完全無關的意義。這個觀點使解經失去管制。例如,當一段經文有兩個互相衝突的解釋時,應如何判斷哪一種才是正確?若一節經文可以有多重意義,我們怎能知道哪一個意思才是正確的呢?若一段經文可以因為讀者的心情及想法不同而引申出數個不同的意思,研讀聖經便成為搜尋隱藏在經文最深層的「屬靈」意義的遊戲。如此罔顧經文清晰的、符合文法的意義,只會使解經失去客觀的標準。在經文中尋找多重的、神秘的意義,即是否認聖經是上帝向人的啟示,是上帝藉著文字向人類傳達他的真理。

          3.第三種看法叫作“sensus plenior”,需要詳細地討論。這是由一位羅馬大公教作者費安德列亞(Andrea Fernandez)提出的,並由其他羅馬大公教學者如布朗(Ravmond E。 Brown)於近年發揚光大。“Sensus plenior”意思是「終極意義」(fullersense),認為有些經文可能比作者所明白或所表達的意義更加完全,這個意思就是上帝的本意。布朗對“sensus plenior,’定義如下:「是增添的、更深的意義,是上帝的原意但作者沒有指明的,可以根據進一步的斂示或對啟示瞭解的進展研讀這些經文(可能是一組經文或一卷書)時看出的意義」。

          筆者同意上帝可能有高於作者所能清楚知道的心意,也贊成布朗所說的,經文的意思「可以在聖經的字句中看出」。然而,他對“sensus plenior,’的見解產生出一些問題。他說:「在漫長的解經歷史中,聖經的解釋都超越了字面的意義。」

      此外,「聖經書卷的個別經文比參看整本聖經的上下文,具有更深的意思」

      這句說話意思不明,到底他想表達甚麽更深層的意義?

          羅馬大公教“sensus plenior”的觀點引發另一個問題:教會權威地解釋聖經,「解釋聖經的權威是來自聖經的詮釋者,例如新約、教父、教會宣言等。」

      這使聖經的解釋容易受到會犯錯的教義影響,這顯然是布朗所謂的「瞭解啟示的進展」的意義。然而,我們不能全然接受教父們的觀點,因為其中許多都與聖經有衝突,或彼此有衝突。教會宣言亦犯了曲解聖經的錯誤。在此觀點下,作者原意與上帝的原意之間的關係變得模糊不清,甚至無跡可尋。

          4.第四個觀點是聖經的每卷書均只有一個意思,縱使有些可能會有相關的含意,這便是詹森(Johnson)所說「相關的次等意義]。在此觀點下,詩篇七十八篇二節只有一個意思(作者說他「要開口說比喻」),但卻有兩個物件一一詩篇的作者亞薩,以及在馬太福音十三章三十五節應用此經文的耶穌。詹森稱這觀點為“relerence plenior”(終極對象)。17這似乎是一個可取的觀點,因為詩篇七十八篇二節及馬太福音十三章三十五節指到一件以上的事,但意思只有一個。

          第四個觀點較為可取的原因如下:

          (a)歷史、文法解經只容許經文存著一個意思,而非多重   意義。正如「芝加哥釋經學宣言」(Chicago Statement on Biblical Hermeneutics)聲稱:「我們鄭重宣告每一卷聖經只表達一個確實固定的意義……經文的意義由作者決定,並不因讀者而更改。這不表示進一步的敞示不能幫助讀者更深入地瞭解主題,只是後來啟示的真理不能改變經文的原意。」

          (b)一個意思、多個物件的概念與新約引用舊約的方式相符.

          (c)這觀點與漸進啟示相符。創世記三章十五節夏娃的「後裔」起初極有可能是指他的兒子該隱和亞伯,繼而指到他所有的後代。但最終是指耶穌基督,他會與蛇發生衝突,正如保羅在加拉太書三章十六節清楚說明的。「後裔」只有一個意思,但所指的物件卻包括個人、眾人,但最終還是指向基督。

          (d)解經家不應以相關意義為基礎,將經文靈意化,在聖經中尋找隱藏的意思。巴刻(Packer)認為,任何一個相關的次等意義或物件「只停留於文法歷史層面的推斷,而非靈意化層面新的投射。」

     凱爾德(Caird)論及舊約經文在新約應驗時說:「在這種情況下,只要不違背按原作者本意釋經的原則,將舊約經文轉移到一個新的物件之上,便算是合法的。」

          (e)這個觀點似乎是明白新約應用詩篇第八、十六及二十二篇的最好方法。希伯來書二章六節引用詩篇八篇四至六節,並說明這是指向基督的(來二8-9)。但大衛寫詩篇八篇四至六節時心中有想到基督嗎?他說:「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並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豈不如第四節所說,是指由亞當開始算起的人類嗎?第六節說:「你派他管理祚手所造的,使萬物……都服在他的腳下」,豈不也是指人類嗎?

          既然如此,希伯來書作者怎麼可以借用此經文來指耶穌?他是否不依據正常的字面意思解經?不是的,他看基督為「末後的亞當」,與「首先的亞當」對照(林前一五45);因此,基督被視為「完全的人」。「這個亞當未實現的完全現在於『末後的亞當』身上體現……詩人在詩中指出除了人類以外,並沒有其他受造物是他看為完全的;但根據新約,我們明白除了耶穌以外,沒有人能實現這個完全人的角色。」

      希伯來書作者引用詩篇第八篇,並非「要尋求上帝有意隱藏在經文中的意思,而是根據基督的重要性,尋求在經文中當時可見的意義。」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二十七節(「上帝叫萬物都服在他的腳下」)引用詩篇八篇六節,也是同樣道理。

          彼得在五旬節宣告耶穌已從死裏復活,並引用詩篇十六篇八至十一節為證(徒二28)。彼得說大衛是指耶穌的復活,又解釋說既然大衛「死了,也葬埋了」(徒二29),「就預先看明這事,講論基督復活說:他的靈魂不撇在陰間;他的肉身也不見朽壞」(徒二31)。保羅在使徒行傳十三章三十五節引用詩篇十六篇十節,肯定同樣的真理,說大衛的身體「已見朽壞」,但是「惟獨上帝所復活的,他並未見朽壞」(徒一三36-37〕。

  大衛在詩篇第十六篇讚美上帝,因為上帝指教他,坐在他的「右邊」與他同在,使他有安全感(7- 8節)。接著他又說他的心歡喜、安然(9節),而且有信心上帝「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會讓他「見朽壞」(10節)。因此,他會繼續在主的「右手」(11節,與第八節大衛的右手對照)享受上帝的同在。

    大衛在第十節中沒有說上帝會使他從死裏復活,而是說上帝會保護他免遭敵人殺害。朽壞可以理解為「坑」,在舊約中通常指到死或墳墓(詩三○3,八八3- 4),與「陰間」是同義詞。「聖者」可能是指大衛自己,現代中文譯本譯為:「你忠貞的僕人」。

          雖然大衛指的是自己,但在新約中彼得及保羅卻說詩篇指的是基督。基督跟大衛一樣,在祉敵人的手中受苦,甚至面對死亡,但上帝使它復活。這個例子說明新約引申或提升舊約經文來指向基督。詩篇十六篇十節依然只有一個意思一一不被「撇在陰間」;但有兩個對象一一一大衛和最終極的基督。若詩篇第十六篇只是指向基督,便會引發一個問題:這篇詩對大衛有何意義?這並不表示「詩篇第十六篇因為進一步的啟示增加了意思,而是進一步的啟示幫助我們瞭解大衛言詞的最終極意義。」

          詩篇第二十二篇有相似的情況,大衛說「有許多公牛圍繞我,巴珊大力的公牛四面困住我。它們向我張口,好像抓撕吼叫的獅子。我如水被倒出來;我的骨頭都脫了節;我心在我裏面如臘熔化……犬類圍著我,惡黨環繞我」(12-14、16節),都是描寫自己的情況。他禱告求上帝拯救他「脫離刀劍」、「脫離犬類」、「脫離獅子的口」、「脫離野牛的角」(2O-21節)。

          新約作者引用詩篇第二十二篇的一些經文來應用在基督身上。馬太福音二十七章三十五節及約翰福音十九章二十四節提到兵丁分主的外衣、為他的裏衣拈鬮,將詩篇二十二篇十八節與耶穌連系起來。馬太福音二十七章四十六節記載耶穌引用詩篇二十二篇一節「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甚麽離棄我?」希伯來書二章十二節援引詩篇二十二篇二十二節,說基督要將上帝的名「傳與我的弟兄」。跟詩篇第八及十六篇一樣,這篇詩的物件亦不只一個,其直接物件乃唯一的意思,就是大衛,但新約最終要實現的物件是基督。大衛說那些惡人「紮了我的手,我的腳](詩二二16),大概是比喻敵人壓迫他,但卻實際應驗在基督身上。大衛將他的敵人比喻為公牛、獅子、犬類、野牛(12-13、16、2O-21節),這些經文也比喻耶穌的敵人惡意攻擊他。

      有些作者認為詩篇中有些經文,例如詩篇第二十三篇,具有多重意義。他們認為這些經文不符合每段經文只有一個意思的原則。例如賴肯(Ryker1)寫道:「詩篇第二十三篇描述牧羊人和羊群的關係,但也有另一層意義是描述上帝和人的關係。」24然而,詩篇第二十三篇似乎只有一個意思一一耶和華與他子民的關係,用比喻方式表達出來,即牧羊人牧養羊群的比喻。詩篇二十三篇三節「他使我的靈魂穌醒」只有一個意義:牧羊人如何使他的羊穌醒,耶和華也照樣使大衛蘇醒(由此引申至其他信徒)。第二節說:「他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可能有兩個意思:

  (1)牧羊人使他的羊躺臥在青草地上;

  (2)耶和華幫助大衛(由此引申至其他信徒)經歷屬靈的安息。

      然而,第二個意思才是單一的意義,用牧人和羊群的比喻來表達。當然,信徒經歷安息的方式,或經歷耶和華使他們靈魂甦醒的方式可以有許多;但這種安息和甦醒的經驗是屬於應用範圍,不是屬於解釋的範疇。

2022年11月22日 星期二

聖經神學與讀經

 

  從聖經神學的發展歷史中,我們可以看見聖經神學一直掙扎的問題:甚麼才是聖經作者本身要傳遞的信息,這事實上也就是所有服膺在上帝主權下的人閱讀聖經時所要追尋的。

  既說要追尋聖經作者本身要傳遞的信息,自然必須按聖經作者本身寫作的模式去探索其重點和信息所在。著名的舊約學者 John Goldingay 曾引用希伯來書一章1節的「上帝既在古時藉着眾先知多次多方地曉諭列祖」,指出上帝在聖經中用了不同的方式去啟示祂自己,詮釋聖經也應按照不同的經文採取不同的方法。例如舊約中的路得記,書中描述一位名叫路得的摩押(死海以東一個古國)寡婦,怎樣跟她猶太裔的家婆返回猶大,怎樣在照顧家婆時意外遇到一位有錢、有名望、人品又好的男子波阿斯,最後二人終成眷屬,大團圓結局。這是一個美麗的故事,但比它更美麗的愛情故事比比皆是,為何它會被列入聖經中?對我們今日的基督徒,這卷書又有甚麼意義呢?這也是聖經神學所要掙扎的問題之一。

  從人的看顧中看見上帝的眷顧正是路得記的主要信息,作者在二章12節和三章9節這兩節位於對稱段落的經文中,用了一個語帶雙關的字詞去表達這個信息。

  在二章12節波阿斯對路得說:「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上帝的翅膀下,願你滿得他的賞賜」,當中的「翅膀」一詞在三章9節再次出現,但這次要譯作「衣襟」:「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

  換句話說,路得所投靠的耶和華的「翅膀」,表現於波阿斯的 「衣襟」上。路得當時應該不知道這意思,是後來記錄這件事的作者,刻意在兩處對稱的經文中用上相同的字眼,去表達背後的思想:在波阿斯對路得的照顧背後,實際上是耶和華上帝的眷顧。不幸地,這個文學手法也難以在譯本中表達出來。但當我們知道原文這種文學手法所要帶出的信息後,又是否容許我們有足夠彈性,改用中文本身的文學手法去表達相應的重點?

  聖經不是每卷書均以對稱的結構去表達信息所在的,但我們仍須按個別的寫作手法去探索其中心信息。就以約翰福音為例,這卷福音書和其他三卷稱為「對觀福音」的福音書在架構和用字上有著非常顯著的不同,令許多尊重聖經的信徒感到尷尬。自主後150年的護教者他提安( Tatian )開始,就不斷有人提供《四福音合參》,嘗試調節四福音的差異。

  但問題並非出自福音書本身,只是我們對它們的了解不足。例如,許多人用今日寫「歷史」或「人物生平」的方式去看福音書的記載,以為每本福音書均是按時間和地理次序的,所以,福音書的記載若出現時間次序的不同,要麼就坦承有某一位、某二位甚至三位福音書作者出錯,要麼就調節其中的差異。

  布特曼( Bultmann )就認為,在約翰福音的「原稿」中,今日我們所說的第六章應緊接第四章,因為這兩章經文的地理背景都是加利利,而第五、第七、第九和第十章的背景是在耶路撒冷。但這個觀點並沒有任何實質證據支持,只是人用自己的觀點硬套入一個完全不同的文化、不同的表達中。

  正如 孫寶玲 博士在其《約翰福音:文學註釋》中指 出:「約翰以獨立敘事配合猶太人的節期背景,是要表達福音書的主題並不是從時序或地理的角度着眼」。

  而四卷福音書的「不同」恰恰反映出四位作者對耶穌生平的詮釋和側重點的不同。但我們必須明白,這並不表示這四個不同的記載並不反映「歷史上的耶穌」,各人只是按自己群體的傳統去塑造自己心目中的耶穌。耶穌基督之偉大和重要,又豈是一個角度可以完全描寫得透徹?以四卷福音書去描述耶穌基督,這是上帝的智慧!

  正如 R. T. France ( Ladd, A Theology of the New Testament , 1993, 213)所言,真正的「和諧」( harmony )是容讓「四部」去奏出各自的一部,要求「四部」奏出同樣的音符不是「和諧」,而是「單聲」,甚至「單調」。所以,我們必須從作者的角度去看,才能正確掌握書中的重點,而不是將今日的問題投射進去。

  任何對約翰福音的研究,若不能讓我們看見耶穌基督的神性,則肯定脫離了約翰的原意。約翰福音的編排和選材(見二十30-31),既然是要證明耶穌的身分,這亦應該成為我們解釋書中細節的重要指引。

  除每卷書本身的中心信息外,聖經神學的發展史中亦告訴我們,聖經神學掙扎的另一個問題是:聖經結集了數十位不同時代、不同背景、不同個性的人為不同需要而寫的作品,如何可以有一個統一的信息?如果有,這個信息又是甚麼?

  相信聖經有一個統一的信息最終是建基在一個信念上:「如果聖經真正來說的確只有上帝一位作者,而上帝的啟示是要顯明上帝在人類歷史中的救贖計劃,那麼上帝的啟示必須有一個統一的指向」,但也有一些客觀的準則可以幫助我們去決定。如果真有這個統一的信息,那麼它必須來自聖經本身,亦是聖經每一個主要部分的主要信息。

     到目前為止,最多人接受和談論的這樣一個中心信息是「約」,就連我們的聖經也分為舊約和新約呢。「約」是上帝應許要揀選以色列人成為自己的子民,但「約」只是一種「手段」、一種「方法」,而不是目的。我們需要問:上帝與以色列人立約要達到甚麼目的?所以,在舊約中有許多經卷與「約」的觀念完全沒有關係,例如約伯記、傳道書和箴言等智慧書;而新約除了耶穌基督在設立聖餐時提到「約」外,只有在希伯來書提到「約」。所以「約」並不能涵蓋整本聖經。

  而聖精之中心信息應該在上帝救贖的目的中去尋找,因為這正是上帝的啟示所要指向的。出埃及記十五章的「摩西之歌」清楚表明,上帝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目的,是要以色列人進入祂的同在中。事實上,這也是人類歷史最終的歸宿。啟示錄二十一章告訴我們,歷史終局所引向的新天新地,當中最大的特色正是上帝的同在:

『我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上帝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上帝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上帝。」』﹙啟二十一3﹚

我們若能準確掌握聖經本身的主題和重點,就可以幫助我們正確理解經文,避免偏執和走冤枉路。就以出埃及的事件為例:

  『出埃及之目的不在於「解放受欺壓的奴隸」,也不在於定居迦南,而在於讓以色列「定居」在耶和華這位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的同在中。迦南地這主題在舊約中確實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但我們必須注意,佔領迦南並不是「目的」,而是達成目的之「途徑」:以色列人需要一個地方去與上帝同在,正如我們將會在以西結書看到,舊約中也意識到這個「地方」不必是迦南地或者耶路撒冷。惟有從這個角度去看,我們才能理解為何「地」這個舊約如此重要的主題在新約中突然消失。』

  今日中東的問題根源也許就在對上帝心意的一個錯誤理解。正確掌握聖經的神學,也許能叫我們不再堅持聖殿和獻祭禮儀必須在末日重建,也可令我們知道摩西五經中一大堆針對巴勒斯坦農業社會的律法,對生活在現代都市的基督徒有甚麼意義。

     我們又如何能去建立聖經神學?既然我們所關注的是聖經本身所要傳遞的信息,熟讀整本聖經(不是一些抽離上下文的金句),留意聖經本身的表達方式會是重要的第一步。

 

以斯拉記神學

      以斯拉記的神學   ,

以斯拉記的神學

 

   【上帝的主權和作為】

 

        上帝是『天地之神』(11)。祂興起君王,賜給他們權柄(2)。祂能夠激動他們的心,使他們遵行祂的旨意(1)。作為諸王之王的亞達薛西王也不能拒絕一位卑微的文士所提出的請求,因為這位文士有上帝的手幫助他(612)。省長、貴族、總督和那些不共戴天的敵人,都在不自覺間成了耶和華的得力僕人,幫助祂實行復興百姓的計劃。

 

        當上帝開展計劃時,君王只讓上帝動工是不足夠的,他們本身更要成為實行上帝至高旨意的工具。在世界政權上稱雄稱霸的古列王,首先下詔令批准猶太人回國,並重建聖殿(1-4)

 

      這位『諸王之王』容許百姓重建耶和華聖殿一事,在上帝眼中仍然不足夠。他必須讓聖殿得著尊榮,資助購買用以獻祭的祭牲,以及任由百姓把全省收集所得的金銀用於聖殿上(12-18)。亞達薛西王不單接受妥拉(Torah),還下令凡是那聖者吩咐的,都要熱心完成。他頒令要嚴懲那些不 遵行上帝律法的人(25-26)

 

        本書沒有令人嘖嘖稱奇的戲劇化神蹟。以色列的上帝在無聲無息之間改變人的心,不管他是大人物抑或小人物。書中沒有要上帝降重災使之謙卑的法老。偉大的造物主安然站在一旁,任由敵人設法阻撓祂至高的旨意(四至五章)。當建殿計劃似乎成功無望的時候,突然之間,這些敵人不單接到諭旨,要他們不可攔阻工作,甚至要他們撥出稅款來作為建殿經費(6-7)。事奉的人則豁免納稅(24)。那些極力要使工程擱置的人,如今卻成了資助工程進行的人。工程所需用的一切,都萬無一失地供應妥當。任何妨礙這工作的人,將會被懸掛在自己房子的樑上(11)。上帝的恩典顧全了由最微小至最重要的事情,祂的主權非人所能抗拒。

 

        沒有人看見上帝,但上帝卻確實在作工。尼布甲尼撒從聖殿奪取的金銀器皿。如今要交回殿中。然而,在交還的行列中,卻沒有任何金造的偶像。從古列的諭旨中,我們得知許多不同國籍的人都可以重歸故國,而許多偶像都交回他們的廟宇。但這些卑微的猶太人在回歸的時候卻顯得很獨特,因為他們沒有隨身攜帶任何雕刻的偶像,他們只帶著具體地彰顯上帝至高權能的標記。

 

    【上帝的無處不在】

 

        上帝不單是天上的上帝,更是『我們列祖的上帝』(27)。祂不單激動君王的心,猶太人的心亦受到同一位靈的感動,要重返故國,重建聖殿。事實上,上帝施恩的手必幫助一切尋求祂的人(22)。祂的手會拯救祂的百姓脫離突如其來或隱藏的危險。因此,他們可以不用王的軍隊護送(31)。以斯拉亦因著上帝施恩的手的幫助,有力量履行他的工作和得以來到耶路撒冷(9,八17-18)

 

    【上帝的恩典和聖潔】

 

        上帝是公義的,沒有一個不潔的人能在祂面前站立(15)。以色列可說是罪惡滔天(6)。上帝的恩典一臨到,她的枯骨立時又恢復生機。在波斯王朝面前,這些受轄制的奴隸獲得極大的恩惠。他們如同釘子釘在上帝的聖所;這個沒有牆垣的國家成了上帝的保護範圍(8-9)。即使他們干犯了上帝,上帝仍給予他們指望 (2)。他們雖犯了大罪,上帝還賜給他們奇妙而不配得的恩典(13)

 

    【聖經】

 

        上帝將祂的『妥拉』(即律法書)透過神人摩西交給以色列(2)。因此,它又可稱為摩西的妥拉(6)。它不單是口頭的訓誨,更是清楚寫下來的(2)。以斯拉除了用心查考上帝的話,更切實遵行它(10)。他又教導別人遵守,因為不遵從的人,將要承受嚴重的後果。

 

    【上帝的百姓】

 

        以斯拉記中的那群人,人丁單薄,卻背負著一個使命,是上帝的餘民。上帝藉著由祂所立、堪稱古代世界的偉大君王古列,把祂的重要使命交給他們(拉一l- 4;賽四十五1)。這位君王甚至用先知傳講上帝信息的常見方式(『……如此說』),來帶出上帝的話。像聖經的任命一樣,這裡隨之而來亦有兩個命令。以色列人要 回國,重建主的聖殿。雖然是由古列下詔降旨,卻不是純粹世俗的任務。回應使命的百姓,個個都是『被上帝激動他的心……都起來要上耶路撒冷去建造耶和華的殿』 (5)。那些不想歸回的猶太人,則在古列的詔令下,提供物質的支持(6)

 

        也許,這些人就是以賽亞書六章12l3節提到的,是『聖潔的種類』,是剩下的餘民。他們如何回應妥拉,以及上帝為他們所立的領袖之吩咐,將決定將來數百年猶太教的情況。從某個意義來說,他們的行動,將會影響聖經或摩西的信仰能否繼續保存,進入新約的時代。

 

        他們不是佚名的群眾。他們都是有名有姓、活生生的人(拉八20)。他們與那些自出埃及以來上帝的百姓一脈相承。那些一家之主的名單,不單提供了人數,也提供了他們的身份(二章,八1-14)。他們每個人的身份都十分重要。家庭的團結也很重要,他們是擁有共同目標的同胞。

 

        上帝已經施恩幫助他們(22)。他們被委以一個神聖的使命。從某個意義來說,上帝救贖計劃的前途已交在他們手中。正因這緣故,他們必須分別出來,成為一個聖潔的民族,不可與上帝所憎厭的異族人通婚。九章1節便將他們與那些以不潔、污穢全地的異族人作出對比。

 

        上帝曾經應許,只要他們尋求祂,就必得著額外的施恩。但與此同時,上帝亦警告他們,祂的能力和憤怒必攻擊一切離棄祂的人(22)。他們的悖逆不忠,已經把國家帶到毀滅的邊緣。如今,上帝再顯的救恩已把他們從為奴的境況中拯救出來,給予他們第二次重生的機會。

 

        一切都在乎他們對上帝的忠心。他們若忠於上帝,上帝便會讓他們得吃土地生出的美物,這地亦會留下給他們的子孫為業(12)。他們不單植根於過去,更建基於將來。他們所做的一切,將會影響世世代代的幸福。

 

        假如他們昔日沒有堅持列祖的信仰,他們當中就不會興起馬加比(Maccabee)的愛國家族,起來力抗安提阿古四世(Antiochus IV)強逼他們接受希臘宗教的行動。否則基督的門徒將會在一個以宙斯(Zeus)神廟為中心的地方生活。

 

        在以斯拉記中,上帝的百姓都是立約的子民。他們對上帝的命令感到顫驚(3)。他們作為民族中的一員,會對他們的領袖說:『我們必幫助你,你當奮勉而行。』(4)

 

      當面對領袖作出正確,卻又令他們感到難受的決定時,他們的回應竟然是:『我們必照著你的話行』(12)。他們不像從前那群在西乃山作出重 要的決定,立志跟隨上帝,卻在轉瞬間便因拜金牛犢而跌倒的百姓(出二十四3)。作者以一句精煉的說話來概括了他們的回應:『被擄歸回的人如此而行』( 16)

 

    【施恩的途經】

 

        根據經文記載,這群朝聖者所做的第一件事,是聚集在耶路撒冷,『如同一人』(1)。他們清楚知道合一和公開的敬拜,是十分重要的。他們傚法祖宗亞伯拉罕的榜樣,第一時間建造祭壇(2)

 

        即使聖殿的根基還未立定,他們已率先慶祝住棚節。上帝設立這節期,是要提醒他們不要忘記昔日以色列人在曠野的飄流和生命的脆弱(4)。他們在音樂、讚美和彼此唱和聲中,同心敬拜上帝(l0-11)。他們讚頌上帝永不止息的恩典,已經帶領他們離開為奴之地(11)

 

        在聖殿奠基的那一刻,這群百姓的心必然是緊緊地連結起來的。他們在這個極富意義的聚會中,一同分享悲與喜(12-13)。事實上,他們很容易找到藉口待聖殿完工時才舉行敬拜。然而,這群朝聖者卻深深明白,敬拜和敬虔的心,比一座建築物來得重要。

 

        在以斯拉這群小羊的週遭,正有一群強悍威猛的敵人虎視眈眈。因此,以斯拉在未曾禱告和禁食之前,便不准他們上路(21)。他曾向王誇耀上帝的偉大能力。於是他們便同心祈求主的保護。經文用了一句話來指出他們禱告的功效:『[上帝]就應允了我們』(23)。這事以後,以斯拉明白到,上帝不單能夠向祂的百姓伸出施恩的手,他們也能夠在需要的時候,向上帝舉手禱告(5)

 

        除了公開敬拜外,這群會眾亦經歷到傳講上帝的話是何等重要。當他們完成使命的決心遭到動搖的時候,先知哈該和撒迦利亞便起來,奉以色列上帝的名向他們說訓勉的話(1)。百姓以行動來回應:他們都起來動手作上帝所差派的工(2)。眾先知都在他們旁邊,用上帝的話來鼓勵他們。

 

    【領導和事奉】

 

        以斯拉深知百姓需要有優秀的領袖來領導他們。他一直等到有才智見識的人加入,才開始上路(l6-18)。不過,才智不是作領袖的唯一素質。事奉的人還必須接受嚴格的問責制度。負責司庫的人必須把交來的禮物小心秤過,當抵達耶路撒冷時又再秤量和數點清楚(25-34)

 

        領袖必須作群羊的榜樣。當以斯拉得悉作首領的,境在娶外邦女子一事上為罪魁,使他十分震驚(2)。這些領袖不單被革職,而且在本書的結尾,更列出他們的名字,作為對後世的警誡(18-44)

 

        猶太人的他勒目(Talmud,口傳律法及猶太人遺傳的法典)把以斯拉視為第二位摩西。從聖經的角度看,他們二人確實有不少地方可互作對比。以斯拉並非一位律法主義者,他沒有花過多精力去研究律法書。從他使重視聖經的猶太教得以重生和復興的事實來看,他可說是第二位猶太教之父。他除了使百姓團結起來,還使他們有合一的靈來保持信仰的真實,直到基督來臨。

 

        他是一位有學問的文士,像摩西一樣專心查考上帝的律法(610)。此外,又如摩西一樣,他帶領同胞離開異國,走上一條危險重重的路途。他為了建造敬拜上帝的聖所,收集百姓甘心樂意作出的奉獻。他選派領袖來分擔他的職務。他的領導方式也跟摩西相似。當面對會眾的危機時,他也跪在主面前禱求(民十六 4;拉九5)

 

    【道德倫理和會眾的組織】

 

        驟眼看來,最後兩章記載百姓要休掉所娶的外邦女子,似乎是非常殘忍和過分的做法。但我們必須記著,在危急存亡的時候,需要孤注一擲的措施。百姓與不潔的異族女子通婚,已經令會眾走到滅絕的邊緣(14)。這以聖經為基礎之信仰的存亡關鍵,正繫於如何處理這個問題。

 

        離婚是一個嚴重的問題。然而,它的嚴重性又遠遠不及人類得蒙救贖的問題。我們必須指出,這種與外邦女子的結合,永遠不會產生幸福的婚姻。當他們最初踏足那地時,外邦人都前來對他們說:『請容我們與你們一同建造,因為我們尋求你們的上帝。』(2)

 

      可是,在場的每一個人都必然聽見他們領袖的回答:『我們建造上帝的殿與你們無干。』

 

      進入婚姻關係的雙方,假若不能分享共同關心的事情——尤其是在信仰方面——實在很難同偕到老。

 

        還有,他們不是在毫無考慮的情況下任意解除婚約。他們差派一些領袖來審判每件離婚個案(14)。當中毫無疑問會留下一個空間,察看某人的妻子是否已經完全接受了他們的信仰,可以不再作異族人看待。

 

        把不遵從議定的人逐出會眾以外,似乎是太極端。然而,我們不可忘記,這會眾存在的目的,是為了建造上帝的殿。那些不能忠於這目標的人,當然不應期望他們繼續參與這個以建殿為唯一目的之群體。

尼希米記之信息

 

        (一)大膽的宣告猶太餘民的上帝是「造物者」是「偉大的上帝」,並強調「上帝的信實與主權」。

  

    (二)除了修理城牆以外,禱告和敬拜佔了尼希米記的重要部分。尼希米祈求上帝「記念」的禱告(5:19;13:14,22,31; 參6:9,14)是尼希米記重要的標記,好比一個忠心的管家小心翼翼地呈交結果,而不是向上帝邀功。

        (三)強調回歸的群體是「分別為聖的一群」:只有天上上帝的僕人才能參與建造城牆、不可與外族通婚、安息日不可工作買賣。

        (四)家譜與名單記載幾個主要家庭承先啟後,自被擄前就忠心服事。

以斯帖記的信息

 

        (一)本書雖然不提到上帝,但是其中有許多「偶發的巧合」,顯示出上帝隱藏在以色列人被擄到的波斯帝國背後,仍然掌握著歷史的走向。

        (二)作者刻意不提上帝或任何宗教活動,卻有效表明上帝的照管,用意是要強調,猶太人受謀害但蒙拯救,看似巧合,但其實是上帝在背後掌管一切。末底改確信猶太人會蒙拯救,是基於上帝的主權,祂必成就祂的旨意與應許。但上帝的照管並不是宿命論,除非以斯帖盡到人這方面應盡的責任,否則她和她父家必定滅亡。

        (三)本書是猶太人受苦中的盼望,知道上帝必伸冤,他們不至於失望;信徒也從本書清楚知道,上帝不斷搭救保全祂的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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