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字可以按文化的方式來研究
希臘文 oikos 的意思是“房子”,oikia 的意思是“家人”。今天我們對“家人”和“房子”的觀念可能就不一樣。這個問題在解決嬰孩洗禮的爭論上很重要,因為有的教會引用徒十六:31 “你和你一家(oikos)都必得救。”和徒十六:33 “他和屬乎他的人立時都受了洗。”建立教義。既然“全家”是包括兒童或嬰孩,所以應該行嬰孩洗禮。然而,這樣的觀念可能強調得太過分,因為有些經文,oikos 或 oikia 把動物也包括在內,我們當然不會給動物施洗的。因此,在我們給“全家”下定義之前,我們必須在第一世紀的文化中來思考“家人”的觀念。
往往在一個新約或舊約的單字背後,含有某種文化上的慣例。要瞭解這個字的豐富含義,我們就必須瞭解他們的文化慣例。譬如,來五:7 說的我們主的“禱告懇求”,這個字背後的文化慣例是:送給尊貴的人一支橄欖樹枝,然後向他陳請。這一支橄欖樹枝代表他的陳請是真誠的。
有很多工具書可以幫助我們瞭解單字的文化背景:
· The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BUTTRICK, G。A。,4 vols, Abingdon, 1962
· Kittel’s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 A Theological Word Book of the Bible, A.Richardson
· 聖經神學辭彙,香港文藝出版社。
· The New Bible Dictionary, Douglas,J.D., Eerdmans, 3 vols, 1850
在這裡順便一提,在希伯來文的舊約聖經中,約有一千三百字只出現過一次;在希臘文的新約聖經中,約有兩千字只出現過一次。這些字稱為“hapax legomena”直譯作“只說一次”。因此,無法透過與聖經中其他地方的用法相比,來決定這些字的意義。不過這些字在其他著作中的用法則可以幫助我們決定其意義。
譬如,箴言二十六:23 中的希伯來字 “sprg” 就是“hapax legomena”,在新美國標準譯本(NASB)中譯為
silver dross (銀渣),但是新國際譯本(NIV)則根據與希伯來文很相近的烏加利文(Ugaritic)中這個字的用法,譯成
glaze
(上釉的光滑面),後者顯然較切合經文的意思。聖經學者發現阿拉伯文及亞蘭文的用字,常能幫助我們瞭解該字在舊約希伯來文中的意義。通行希臘文(Koine
Greek) 之用字有時能幫助我們決定新約的字義。
譬如:帖後三:6 和 11 節的 ataktos ,在欽定本(KJV) 中譯為 disorderly (不按規矩而行) 。然而,在較接近聖經寫作年代的蒲草紙文獻中,ataktos 多用於形容逃學的學童。因此,更切合上述經文的翻譯應為“遊手好閒”,而非“不按規矩而行”。
單字不過是語言的單位,句子才是我們思想的單位。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