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在主後五十六至五十八年,使徒保羅第三次出外傳道時,曾在希臘逗留了三個月(徒20:1~3),當時他正準備將希臘各地教會的奉獻款帶往耶路撒冷去,供給那裡貧窮的聖徒(羅15:25~32;徒19:21)。
保羅在寫本書時,是住在該猶的家裡(羅16:23),眾信這位該猶就是哥林多的該猶(林前1:14);而保羅在本書裡也舉薦堅革哩教會的女執事非比(羅16:1),堅革哩是哥林多東面不遠的海港。
故一般聖經學者推測本書應是寫於希臘的哥林多城,託請非比帶去羅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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