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約全書廿七卷中,按保羅十三卷書信之卷數約佔全書之半數,書中所論教義真理,至為扼要而精深,故甚為聖經學者所重視,據查考林前5:9,林後2:4,西4:16,帖後3:17,各處經文顯示,可知保羅另外還寫有達哥林多,老底嘉書信,及其他書信,皆未列入新約聖經中,聖經家且有認為希伯來書亦為保羅所著者(參來13:18,19,23,24)。
總之,自羅馬書至腓利門書,這十三卷書信,確實是保羅的著作,這些書信的編排,不是按照時間排列的,乃是按著教義次序編排的,按其要義,可以區分為五類:
A、屬於教義神學性質者——羅馬書、加拉太書為保羅第三次出外佈道時寫的,皆論因信得救的真理。
B、屬於教會政治性質者——哥林多前書,為保羅第三次外出佈道時寫的,辯論治理教會規章。
C、屬於末日教義性質者——帖撒羅尼迦前後書,為保羅第二次外出傳道時寫的,預言基督二次榮耀降臨,再來之道。
D、屬於信徒靈性者——以弗所書,腓力比書,歌羅西書,腓利門書,為保羅在羅馬監獄所寫,論在主裡的豐滿,又稱為監獄書信。
E、屬於教牧學性質者——提摩太前後書,提多書,腓利門書,為保羅被釋放以後及二次坐監時所為,論到教會行政之道,稱為教牧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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