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3日 星期日

馬可中的衝突事件

 

A.耶穌/初早期教會與當時的社會群體

 

    耶穌或是初早期教會的信徒均是處在一個複雜和緊張的社會。今天社會科學/歷史(social historical studies)的研究讓我們更能深一層去認識當時的社會(社會中的人、物、關係結構、生活等等)更多。

基督徒群體

非基督徒群體

耶穌(加上門徒)

(加上耶路撒冷教會領袖)

猶太人-法利賽人/文士(保守)

猶太人-撒都該人(開放) -- 宗教權勢

猶太人-祭司/利未人

猶太地基督徒(保守)

猶太人-遵守律法者(保守)

猶太人-平民及罪人”(不遵守律法者)

猶太地外的教會(猶僑基督徒)(開放)

猶太人-猶僑(開放)(住巴勒斯垣地外)

希臘人信徒(知識份子)

希臘人知識份子-伯拉圖背景者

希臘人知識份子-斯多亞/以彼古羅背景者

希臘人信徒(曾拜偶像平民)

希臘人平民-拜偶像者

羅馬人基督徒(也有皇族者)

羅馬人-正宗羅馬人

羅馬公民-有希臘人及猶太人

羅馬/希臘人-當官的(例如希律黨)

化外人基督徒(羅馬國邊沿地區)

化外人

  

    以上呈現一個複雜的社會關係,時常出現緊張的局勢。左邊和右邊的群體常發生衝突。最大的張力(tension)出現在耶穌和猶太人宗教權勢之間。而猶太地(猶大省)的信徒和猶太地外的信徒之間也呈現一種內部的緊張關係。當然這不只是發生在猶太人和基督徒之間,因為時羅馬統治下的社會有許多不同的民族和文化背景,這些不同的民族混合在一起,不時發生磨擦和衝突。

 

B.馬可中的衝突-耶穌和宗教權勢

 

    真正與耶穌衝突的團體就是那些宗教權勢,也就是由法利賽人、撒都該人、祭司所組成的團體,特別是由他們所組成的七十二人的猶太大公會。他們是猶太人的領袖,清楚知道猶太人是上帝交給他們管理的人民。他們從耶穌的行為和教導中認為耶穌是一個威脅”(treat)。在福音書中,耶穌和他們成為了敘述故事中的主要人物,他們與耶穌之間創造了最多的情節。不管我們從歷史背景中對他們有多少的認識,但是作為福音書的讀者,我們幾乎要從他們與耶穌的衝突敘述中去認識他們。

 

    馬可福音似乎有意要藉著耶穌與這些宗教權勢的衝突中讓我們去認識他們,馬可也常在敘述中指出或註解他們來讓我們認識:他們的教導是「沒有權柄的」(1:22)、心裡「議論」耶穌(2:6)、責問耶穌(2:16,18,24;7:5)、他們巴結統治者的力量要除滅耶穌(3:6)、懷疑耶穌的能力並指責他(3:22;11:28)、試探或陷害耶穌(10:2;12:13)、他們想法子要除滅耶穌(11:18;14:1)、他們懼怕百姓擁護耶穌(12:12)、他們的智慧不夠耶穌(12:34)、他們喜歡耶穌的門徒中有叛徒(14:11)、利用假見証控告耶穌(14:57)、隨意的判耶穌的罪(14:63)、在彼拉多面前告他耶穌許多的事(15:3)、他們戲弄耶穌(15:31)。這些都是馬可對宗教權勢的直接敘述。還有許多是間接敘述的:他們自認為是健康或是聖潔的(2:17)、他們是心裏剛硬的人(3:5)、他們是體貼人不體貼上帝的,或是屬於撒旦的(8:33)、他們是假冒為善的、將人的分咐當著上帝的道理來教導人(7:6-7)、他們承受遺傳,反而癈了上帝的道(7:6-13)、他們不知道舊約所預言的以利亞已經來了(9:11-13)、他們使聖殿變成賊窩了(11:17)、他們承認耶穌的知慧更高(12:28,32-33)、他們讀錯聖經(12:24)

 

    這些描述都是福音書作者/敘述者所要讓讀者去認識的,似乎含有特別的敘述目的

 

C.馬可中的衝突詮釋

    (2:1-3:6;//5:17-6:11)

 

  耶穌下了山,但仍然在迦百農一帶(8:5;4:31;7:1)。馬可在1:40-3:6中, 提供了五個衝突事件(conflict narratives),讓讀者看出耶穌與宗教權勢之間的分別,也認識到這宗教權勢為何要對付耶穌。

 

    最近學者對這些福音書中的衝突事件有許多研究,嘗試去找出福音書作者欲表達的信息。一般的認識是認為福音書作者要告訴讀者基督教與猶太教之間的分別,因此藉著耶穌與宗教權勢之間的衝突來表達這意義。另外,這些敘述(narratives)一般上是以敘述體的形式來描寫;可按佈景、情節、人物、意見,這四個角度來詮釋:

 

  在整個衝突事件發生之前,必有一個佈景(Setting),一些角色(Characters),一個情節(Plot),最後可能有敘述者個人的意見。

 

佈景:這讓許多角色在一個時間、空間、或是社會環境中演出。首先是加利利一帶,後來是猶大省和耶路撒冷。一些特別的佈景如約旦河、曠野、王宮、會堂、聖殿、漁船、海上、甚至到外邦人地如撒瑪利亞、耶利哥等等。有時作者特別指明事情發生的時間或節期。這些佈景常含有意義,讀者必須留意和熟悉這些佈景的要素。馬可所例的五個衝突事件對佈景皆有清楚的描述;「耶穌又進了迦百農,人聽見衪在房子裡,就有許多人聚集」(2:1),「耶穌又出到海邊,眾人都就了衪來...經過的時候...看見利未坐在稅關上...在利未家裡坐席」(2:13),「約翰的門徒...來問耶穌」(2:18),「耶穌當安息日從麥地經過...門徒...掐了麥穗」(2:23),「耶穌又進了會堂...眾人窺探耶穌」(3:1)。最後只好「耶穌和門徒退到海邊去」(3:7)。每一個被敘述的佈景都含有意義,也配合所要發生的事件。

 

角色:耶穌是最主要的角色,在敘述中衪懂得分析好與壞、真與假、懂得上帝的心意並且是有權威的人,衪的說話被記錄下來,衪每個動作和語句都含有意義(2:5;2:8;2:17;2:19;2:25;3:5)。門徒卻象徵附屬於耶穌的次要角色,衝突事件常出自他們身上。他們可能是無意的或是被形容為無知的(2:15;2:18;2:23)。宗教團體如法利賽人、文士及祭司、希律黨,象徵與耶穌對抗的權力。他們是以色列人的領袖。這些人也象徵錯誤的教導、或是虛偽的人(2:6;2:18;2:24;3:6)。法利賽人是這宗教權勢最主要被敘述的人物:馬太27次,馬可12次,路27次,約翰19次。法利賽人是一班「律法主義(legalism),教條主義(dogmatism),隔離主義(separatism)者」群眾象徵著是一群被夾在耶穌和宗教團體之間,也左右於這兩方之間物。他們常常出現於衝突事件之中(2:2;2:12;2:15;3:4)。次要人物如施洗約翰(2:18)、希律一黨(3:6)也扮演著重要的地位。以上的人物在敘述中皆代表不同的意義。

 

情節:也是衝突事件的過程。它出現每一個衝突事件的開始,藉著兩方的衝突或誤會使情節緊張起來,在衝突事件完結時情節也平靜下來。它有起點、高潮、結論。有時一個敘述中可能有多個情節。

 

意見:最後,在敘述完結後,作者(也就是敘述者)常給這件事提供個人的意見或是註解,盼望帶出其真正意義或是讓讀者認識其真正意義。敘述者個人的意見並不小,他知道耶穌心裡想些什麼(2:5),眾人有什麼反應(2:12都驚奇),他知道耶穌聽見別人那小小聲的說話(2:17),他清楚說明那些來責問耶穌的人不只是法利賽人,還有施洗約翰的門徒(2:18),他指出那時眾人窺探耶穌是要控告耶穌(3:2),並且要除滅耶穌(3:6)

                                 

1. 醫治癱子(2:1-12;//5:17-26;9:1-8)

 

    對猶太人來說,叫癱子行走完全是一個新/令人驚奇的神蹟。在這敘述中,作者進一步的說明耶穌不只有醫治的能力(如前一個事件,耶穌潔淨長大痲瘋者),而且有赦罪的權柄。這是要証明耶穌是人子,他如上帝一樣,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這裡也說明耶穌和法利賽人之間的衝突加深了。

 

    法利賽人在福音書中顯明是猶太教傳統的保護者,不容易開放自己去接受另外的新解釋,尤其是一位不是出自拉比學校的耶穌。

 

    情節的開始指出耶穌是一位特別受歡迎的人,不只是人們願意聽他講道,也千方百計的把有病的人帶來給他醫治,情節和可1:32-33一樣。相信耶穌在迦百農名聲遠播(1:28),馬太說是耶穌「自己的城」(9;1)。癱子是被抬上屋頂,然後從洞口墜下來,一起表明了他的朋友和他的信心。講道加上醫治並不會引起衝突,「赦罪」是真正衝突的起因。耶穌不只是醫治他的病,甚至赦免他的罪,這樣的宣告是因為當時的猶太人認為病與罪連在一起(9:2)(耶穌對此觀念沒有解釋並不表示他接受這樣的意見)。耶穌有意藉著這事件指出他的醫治是全人(身体和靈魂)的拯救。

 

 

    僭妄,或褻瀆(blasphemy),對猶太人來說是妄稱上帝的名字(也就是妄用上帝的權威),必須治死(24:16)。耶穌以問題來反問法利賽人,"...那一樣容易呢?"。答案是上帝兩樣都可以作,他也選擇最好的方法去作。猶太人的宗教權勢最後還是以此罪名來控告耶穌死罪(14:61-64)。耶穌並不因為將受到這樣的控告而停止去作。

 

    人子,是耶穌常用來自稱的字眼,代表榮耀和權柄的人物(7:13)。在猶太文件中人子含有彌賽亞的意義(以諾書37-71三次提起人子要行使審判的權力,在以斯拉四書2-52講論這位人子是在創世之前已存在。他要在末世之前降臨錫安山,用口中的火滅絕地上邦國,保謢「餘民」)。耶穌最喜歡使用這名字來自稱。兩約中間的猶太文件繼續發展這彌賽亞的意義。

 

    眾人都驚奇,相信不是因為耶穌赦罪的權柄引起,而是神蹟導致眾人這樣的反應。這敘述者記述耶穌行神蹟後觀察到的意見(1:27;2:12;5:20)

 

2. 利末被召(5:27-32;2:113-17;5:27-32)

 

    較前兩個敘述是描述耶穌有醫治和赦免罪人的權柄,這裡卻是記述耶穌對罪人的態度。

 

    耶穌呼召門徒的方式並沒有改變:"來,跟從我"。回應這呼召也必須是立定決心不回頭。稅吏在當時是為希律安提帕在各進城的關口收稅的人。可見聰明的希律王卻利用猶太人來收猶太商人和農民的稅。這地點還是在迦百農,是希律安提帕所管之地一個重要稅關。

 

    罪人(可,太),在法利賽人眼中是一班不懂得律法和守律法的猶太平民。宗教權勢團體非注重喫喝的規矩和社交的問題。猶太人並不和這些人來往或通婚,也卑視他們。這問題的爭論性在早期教會繼續存在,甚至造成整個社會的分裂(11:1-18;2:1-14)。耶穌並沒有否認他們是罪人,反而稱這些人為病人,這些病人需要醫生,而耶穌是一位特別的醫生。耶穌的回答說明了衪受差遣的性質;就是要去到罪人當中作拯救的工作。

 

    路加指出是利未為耶穌大擺筵席(5:29)。參加者多又複雜,包括好些稅吏和罪人。可見耶穌也願意藉著喫喝把救恩帶到罪人人群那裡去。這更進一步說明耶穌對罪人的態度。

 

3. 論禁食的態度(5:33-39;2:18-22;9:14-17)

 

    猶太人常有禁食的習慣,也是一種宗教生活操練。摩西沒有詳細指明禁食的事情,但是每年守贖罪日的時候,人們要刻苦己心,為的是「要在耶和華面前得以潔淨,脫離一切的罪愆。」(16:29-30)後來,禁食成為猶太教徒生活很主要部份。路加說法利賽人一個禮拜禁食兩次(18:12)

 

    猶太人的指責是建立在比較上;說他們和約翰的門徒常禁食,而耶穌的門徒卻不常這樣作。耶穌以一個比喻回答說他和門徒在一起的時間就如是在婚禮中新郎和參加者一起快樂的時間。在這樣的時間,不應該施行禁食,反而應該快樂吃喝。

 

    耶穌把自已當著是彌賽亞式的新郎,把門徒當著是陪伴之人。也預言這新郎將要被隔開。在舊約,耶和華常被形容(擬人法)為以色列人的新郎(2:18,21;16;54:5-8;62:5;2:2)

                       

    日子將到,新郎將要離開他們。這是預言耶穌的死。藉著這比喻,再加上新舊難合的比喻,說明這新時代(耶穌所帶來的新時代/教會的時代)的行為不應該與舊的時代(猶太教時代)的連在一起,因此新布不應該補在舊布上,而且新的酒,也就是還沒有完全發酵的酒,仍然會澎漲而把沒有彈性的舊皮袋弄破。必須用有彈性的新皮袋才可以裝新酒。再次說明福音不應該受舊約的形式來定規,它要以新的形式來發展。「他說是陳的好」路加這樣諷刺猶太人不肯改味口。

 

4. 在安息日工作(6:1-5;2:23-28;12:1-8)

5. 在安息日治病(6:6-11;3:1-6;12:9-21)

 

    五個關於衝突的敘述也以「他們滿心大怒,彼此商議,怎樣處治耶穌」來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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