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喻是近東文學一個特色,猶太文學常借用其他民族的比喻故事來表達自己的宗教意義。
舊約使用Mashal一字來形容比喻,含有箴言、明喻、比喻等等的意思(撒下2:1-4;14:1-11;賽5:1-7)。
新約希臘文使用Parabola,含有「並排」的意思,目的是把兩樣東西並排作比較。因此這是一種“說明”的方法,就好像說:「天國好像...」。耶穌更是緊捉比喻的特性用來表達所要傳講的信息,常以一個屬地的生活事實或故事,闡明屬天的意義。
耶穌主要的比喻不少過三十三個,加上一些不太明顯的卻有四十多個。
比喻一般可分為三類:
一、關於上帝國度的;可以是開於現在的國度,或是關於未來國度f的,
二、關於天父屬性的,
三、關於末世審判的。
而耶穌所使用的比喻的更具有以上的特色,因此在解釋比喻時必須留意這些上帝的屬性或國度的原則,而每個比喻也有其特定的處境/上下文(context),因此必有其中心主題,因此許多細節可能不能獨立的存在。
為何耶穌喜用比喻?聖經學者提出以下的原因:
一、按照可4:10-12,是不想“外人”知道上帝國的奧秘。因為
a.按耶穌當時的處境,他必須這樣作。因為當時反對他的人都想捉住他的把柄來控告他。因此,他們希望從他的言談中找出一些控告証據,
b.“彌賽亞”完全顯示的時間還沒有到。比喻故事更加容易把這彌賽亞的畫像暫時藏起來,
c.天國本來就是一個奧秘。
二、為了要把上帝的信息用人間生活的例子告訢一般的人。
三、為了要使聽見的人去嘴嚼比喻中上帝豐富的信息。從此可見深入思考的門徒與沒心要認識上帝國度的文士的對比。
聖經學者屢勸讀者必須“嚴謹”掌握解釋比喻的原則,不可隨意“靈意解釋”或以個人主觀背景曲解。解釋比喻應有以下原則:
一、上帝的屬性及國度原則
耶穌所講的比喻幾乎皆一個清楚的性質或是一個中心,都是與上帝的屬性或上帝的國度有關連。因此,解釋比喻的第一步就是要尋找比喻主要的目的,許多細節並不能獨立存在。
二、處境原則
耶穌的比喻資料並不是憑空捏造,而是取自當時的背景資料,也按著當時的處境來設計。當時耶穌也按當時門徒及教會的需要設計比喻。認識比喻的處境是了解比喻的基本步驟。
三、註釋原則
a.一般的註釋原則,例如,經文段落、字義、文法修辭分析、歸納及結構等,都可應用於比喻。
b.比喻含有一個中心主題,因此許多細節不能獨立的存在。
c.自解。有些比喻是有自解的經文。
d.上下文的解釋。
在比喻的上下文之間常有一些線索為該比喻提供許多解釋的資料。
四、應用原則
比喻的目的,就是要求聽眾有所反應以至完全明白當中的屬靈意義。
路加獨有的比喻有十五個,計有兩個負責人(7:41-43)、好撒瑪利亞人(10:30-37)、半夜來求的朋友(11:5-8)、無知的財主(12:16-21)、不結實的無花果樹(13:6-9)、筵席首位(14:7-11)、大筵席(14:15-24)、失錢(15:8-10)、失去的兒子(15:11-32)、不義的管家(16:1-8)、財主與拉撒路(16:19-31)、無功的僕人(17:7-10)、寡婦和法官(18:1-8)、法利賽人和稅吏的禱告(18:9-14)、交銀與十僕(19:12-27)。路加的比喻的敘述也最感人。
大筵席的比喻 (路14:15-24;//太22:1-10)
路加福音記載的“大筵席”明顯的是關於『上帝國...』(路14:15)的事。類似的比喻在馬太福音是『天國好比...』(太22:1)。
路加與馬太經文比較
兩個比喻有許多相似之處,但也有許多相異的地方。
類似之處:都是一個筵席,所有被邀請的客人都拒絕參加,有兩次去出的邀請,也有其他的人被邀請(大街小巷及籬笆上的人)。
異別之處:馬太指明是一個王為他兒子娶親的筵席。馬太中的客人沒有講明拒絕的原因。馬太指王的僕人被殺了,然後王就派兵除滅那些兇手。王也把一位沒有穿禮服的參加者丟出去。兩個比喻的上下文都不相同(馬太是在末世審判的談論時提出來,路加是因為耶穌去法利賽人家吃飯而提出)。
一般上,聖經學者都認為這是兩個不同的比喻。認為是耶穌在不同的時間講說兩個相似的比喻;都是用筵席作背景,針對不同的聽眾和處境。
比喻的背景
路加這個比喻是接續耶穌在安息日到一位法利賽人的首領家去吃飯因為各人揀首位引起說的(路14:1),馬太是耶穌在聖殿教訓人被祭司和長老責問而藉此比喻用來指責這些祭司長老(太21:23)。
耶穌也教導說當人請客時,不要只專請親戚朋友,富有鄰居(路14:12),也要請那些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14:13)。這些人物也出現在下一個比喻中(14:21),也曾出現在耶穌一開始出來傳道時閱讀的經文(4:18;詩61:1-2)。耶穌也說明請這些人來吃飯是有賞賜的:「到義人復活的時候,你要得著報答。」(14:14)。
有分於義人的復活,乃是法利賽人操練敬虔的整個目的。有分於義人復活的時候,也是進入上帝國的大筵席的時候,這也是猶太人的觀念(路13:29;22:29;啟3:20),因此有一位同席的立刻提起說:「在上帝國裡吃飯的有福了。」(14:15)。按當時的猶太人,一切有體面的猶太人皆有分於彌賽亞的筵席,法利賽人更以此為他們的特權。相信這位同席的人也感覺自己該有此榮幸。
耶穌就對他講了這比喻作為回應。
敘述分析
情節(Plot):
按照風俗,主人會派僕人作兩次的邀請。第一次早在筵席之前(14:16),另一次的邀請是在開筵席之前(14:17)。這是一種“客氣”的作法。當筵席開始後,還有一小段的時間容許遲到的客人進來。當這時間過了以後,門口的“歡迎”牌子就會被收起來,客人就不能再進入(太25:10)。這樣的的背景與當時的猶太人社會筵席習俗相吻。
有些被邀請的客人不願意參加也不是奇怪的事。不過所有的客人不到來卻不可能發生。客人不來後卻把許多不認識的人拉來倒是怪事。可見說故事的人是在這方面多少隨意創造了一些情節,為了把目的表達得更清澈而修改。
人物:
有四種人物;筵席的主人、僕人、被邀請卻拒絕來的客人、後來的客人。後來的客人也有兩類;那些大街小巷中貧窮的,殘癈的,瞎眼的,瘸腿的,另一類是路上和籬笆那裡的人。我們要問誰才是中心人物?如果是筵席的主人,那這比喻的重心就是一個“上帝的邀請”的比喻。那主人就可以比喻為天父,僕人可以比喻為耶穌,那些拒絕來的客人代表猶太人宗教領袖。如果是拒絕來的客人為重心,那就是一個“不服從的猶太人領袖”的比喻。如果是後來的客人,那這比喻就可稱為“被遺棄的猶太人及外邦人就因此得了上帝的拯救”的比喻。一般上,聖經學者會把注意力放在耶穌是彌賽亞邀請人這重點上。認為是上帝的筵席,藉著彌賽亞的邀請,那些“有體面”的以色列人不願意接受他,以至救恩就被“其他”的人得到。對基督徒來講,這說明上帝的國度已降臨,他們與上帝一起坐席了。後來初期教會把這筵席的背景用來形容末世的大筵席(啟19:9)。按照馬太(太22:1-10),“末世大筵席”的意義比較濃厚:拒絕的人都被審判,甚至有一位不穿禮服的人即仗進來了也被丟出去。
佈景:
相信是在耶路撒冷(13:22),在一個安息日被一位法利賽人的首領邀請吃飯,沒有說明被邀請的原因。起碼從這佈景看出耶穌在耶路撒冷還有這位“友善”的法利賽人領袖邀請他吃飯。相信當時也有其他法利賽人或是猶太人領袖在場。按照當時的習慣,筵席多是設在傍晚。除非是很親的家人女性,不然只有男人會被邀請出席筵席。相信這筵席也不小。
猶太人吃飯是半式的,吃飯的地方可能就是屋子的大廳,桌子就排在客廳,是四方形排列。當然比較前的座位是給那些貴賓及德高望重的人。從敘述看,入坐前各人為了前坐的位子必有一翻爭執-各人想揀首位坐(14:1)。
猶太人也一面吃飯一面交談。這些客人對耶穌充滿好奇,或是較前已聽過耶穌所行的事。一些正藉此機會「窺探」他,看看耶穌又想玩怎樣的把戲。耶穌知道他們的心意,吃飯時醫治了一位犯水腫的人。接著耶穌教導說如果人要設筵如何邀請人的方法。其中一位自以為是而回答耶穌第一篇談話。接著耶穌就講這個比喻。
敘述者的意見:
耶穌是第一敘述者,路加是第二敘述者。第一敘述者目的是藉用此比喻向法利賽人指出那些“有體面”的猶太人不肯接受上帝差派耶穌來所作的邀請,因此那些被遺棄的猶太人及外邦人最後得與上帝坐席。第二敘述者當然也藉此比喻告訴當時的教會及信徒。
明顯的,敘述者把這比喻擺在路14:7-14之後,是按同類性質來編排,都是關於筵席的比喻。更引人注目的,是這兩段經文中被邀請的人物是相同的:「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路14:13//14:21//4:18//7:22)。這可能與路加福音神學有關;就是注重這樣的人領受救恩。這樣的人早在耶穌在拿撒勒會堂被提出來(路4:18)。馬太沒描述被邀請的客人。相信是馬太比較針對猶太人讀者,忽略了外邦人。另外,路加記載主人吩咐僕人第二次到路上邀請其他的人。解經學者相信「大街小巷」的人是被遣棄的猶太人,「路上與籬笆」的人是外邦人。或者這是敘述者“刻意”所創造的意義。
應用
一、身為天上的主人,上帝是非常喜客的。衪預備了救恩的筵席,慷慨地邀請人來享用一切的福氣。
二、耶穌就是上帝特派的全權代理人,上帝藉著衪呼召人進入彌賽亞的筵席。上帝是「樣樣都齊備了」才派耶穌去邀請。「請來吧!」這呼召已繼續不斷地發出了廿個世紀。
三、後來被邀請的人,作夢也想不到會被邀請。這完全是出於主人的恩典,是無條件的施給。當這些人覺得不配時,主人甚至「領」及「勉強」他們進來。讓他們認識到上帝的邀請是真誠的。
四、人若拒絕上帝的邀請,不論是使用何藉口,都是上帝所不接受的。比喻中的三個拒絕原因,都不能成為理由,只是藉口,都是世界的追求:「財富(牛羊,土地)」、「家庭(妻子兒女)」。
五、上帝的筵席是一個宴會,不是食物分派站,不能派代表出席,每個人都要親身出席赴宴。
六、這邀請或是福音信息是一個恩典,但是也帶有上帝的審判。「家主動怒」,不來的人就自然不會享受到筵席,這就是附帶的審判。
七、「還有空位」信徒及教會不要怕不夠位子,更不要停止邀請人來赴上帝的筵席。天上的筵席好大,上帝要等「坐滿了人」才開席。
當時初期教會的外邦人信徒從這比喻身上找到他們得到救恩的印証。也証明了他們是與上帝一起坐席的人。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對當時的人提出一個警告,拒絕上帝的邀請就不能得著救恩。這也是今日基督徒將得到的信息。
也是我們今天辦佈道會的一個好信息。
浪子的比喻(路15:11-32)
相信這比喻如其他在本章兩個比喻一樣,都是以上帝為中心,講說上帝的慈悲屬性。
經文分析
這比喻在第二十五節時分開為下一部份。不知是否是兩個比喻合在一起? 第一個部份只提起一位兒子,第二部份郤有兩位兒子。似乎不需要第二個部份也足夠說明上帝的屬性。從文學的角度來看,相信這只是書寫上的順序,各角色之間的談話仍然是連續著的。
情節分析
首先,到底這比喻是一個真的歷史事實或者只是一個寓言。一般上學者接納它為一個“故事”,講明上帝的慈悲性格。按照律法,當作父親的臨死前,小兒子可以領取三分一的財產(申21:17)。其他的三分二是屬於大兒子,因此父親說:「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15:31)。相信小兒子先要求分配取財產是因為覺得留在本地不得發展,而想到外地去發展。不過到外地時,郤把錢花在不正當的地方。不只這樣,小兒子還到外邦人那裡去喂豬(對猶太人來說,這是最大的恥辱)。小兒子的罪可從悔改中看到,是雙重的:得罪了上帝(第一條律法)及得罪了父親(第五條律法,也是另一塊法版上的第一條律法)。大兒子不再接納小兒子為弟弟是情有可原;因為小兒子的行為。父親與小兒子親嘴是和好的動作(撒下14:33)。父親的各種作法說明他對小兒子的接納。
詮釋
如果這比喻是要表明天父的慈悲屬性,那應該是一個“慈悲天父的比喻”。比喻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角色就是父親、小兒子及大兒子。不難發現這位大兒子可能代表法利賽人,嫉妒為什麼上帝對罪人那麼慈悲,好像在這章的開頭時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15:2)。之前兩個比喻:失羊和失錢的比喻,是要襯托出上帝樂意接納罪人。可見第十五章中的三個比喻都是要解明第一和第二節的主題;就是主接待罪人。大兒子的行為一方面說明法利賽人對罪人悔改的嫉妒,另一方面也說明只有他們自己佔有這父親(天父)的心態。比喻指明是向一班「法利賽人和文士」而講(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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