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6日 星期日

創世記在新約的引用

       新約和隨後的基督教神學在處理創世記的方式上較為直接。當中最為首要的,是把基督視為亞伯拉罕的後裔,一切的應許都在祂身上得著應驗(太一l- 2;參路二十四27)。

    雖然新約本身沒有透過創世記的有關經文去追溯基督的身份,但解經家卻一般認為基督就是那位將要與蛇對抗的『女人的後裔』(三 15)。

   應許的主線人物收窄至塞特(五章)、閃(九26-27)、亞伯拉罕(十二l-3)、以撒(二十六2-5)、雅各(二十八l0-17)和猶大(四十 九10)的譜繫上。

    創世記講述了人類墮落犯罪的經過,但隨即展開上帝透過那位應許之子進行的救贖。

     司提反在使徒行傳第七章的講道中,簡單地複述了創世記的故事(徒七2-16),強調上帝如何超越了約瑟的兄長們對他的妒忌,來成就祂的應許。他暗示上帝以同樣方式來超越猶太人的罪,透過耶穌釘十字架的行動帶來救贖。

      保羅則引用創世記來說明幾個重點。他那本乎恩典靠著信心稱義的案例,在很大程度上是以亞伯拉罕的故事(尤其是創十五6)作為基礎的,當中記載了亞伯拉罕因信上帝,上帝便算他的信心為義。在羅馬書四章1至12節,保羅指出人稱義完全是出於上帝的恩典,與人的行為和功德無關。他進而注意到,由於亞伯拉罕是在未受割禮之前因信稱義的,故此便證明外邦人毋須先受割禮才能加入得救的行列。在加拉太書三章6至18節,他同樣引用創世記十五章6節來支持稱義非靠行為的立論,同時還進一步指出,這應許不會被430年後才出現的律法所廢掉。

      保羅亦將以撒神蹟地出生,視為藉著信心而來之恩典的預表。在羅馬書四章l8至25節,他將亞伯拉罕對上帝應許賜下兒子的信心,與基督徒相信耶穌,及相信復活的信心互相對比。加拉太書四章21至23節則將以撒神蹟地出生,與以實瑪利的『正常』出生作出比較,兩者分別預表靠恩典稱義和靠律法稱義。至於雅各書所強調的,是亞伯拉罕對上帝順服,甘願把兒子以撒獻在壇上(雅二21)。

      保羅亦從人類墮落的故事中抽取神學的教訓。在羅馬書五章12至21節,他指出因著亞當一人犯罪,死亡和罪就臨到全人類;同樣地,因著耶穌一人順服,稱義和生命亦都臨到所有人。他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也照樣用這個方式,來建立第一和第二個亞當的觀念。首先的亞當將死帶給眾人,第二個則開啟了通往永 生的道路(林前十五21-22、45)。提摩太前書二章9至l5節卻換了另一個截然不同的角度,引用創世記第三章,作為界定基督徒婦女角色和責任的依據。

      希伯來書引用創世記十四章l7至20節來證明,基督的祭司職分(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是超越利未祭司的,因為當亞伯拉罕將自己所得的十分之一交給 麥基洗德時,利未人可說已是在亞伯拉罕的腰中(來七l-10)。希伯來書還有另一較為簡單的層次,就是引用亞伯、以諾、挪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約瑟作為緊守信心的典範人物(來十一4-22)。最後,啟示錄在為整本正典畫上句號之前,回溯了創世記的頭幾章,宣告基督已勝過了古蛇(啟二十2),凡得蒙救贖的人都可以毫無阻隔地靠近生命樹(啟二十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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