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自然流露出權威。舊約不斷用「耶和華如此說」,而新約中,上帝所賦予使徒的權柄亦無處不見。至於權威的尺度,學界則辯論不休。我支持一種審慎的無誤論,而不贊成阿克提美亞(Achtemeier
1980)的動態模式;他主張,不單原初的事件是受聖靈默示,連後來的團體所添加的意義,和正典的最終決定,都是受聖靈默示;他又認為,我們今天讀聖經的時候,也有聖靈的默示。我們離開上帝話語原初的意義愈遠,與其權威的分隔也就越大。
從經文到閱讀到應用,權威的程度愈降愈低;因此,我們必須竭力往上,在作應用的時候,儘量接近解釋,這樣才會連於經文/作者的原初意義/用意。在講道以及基督徒的生活中,權威的真正途徑,是運用釋經學將我們的應用連於經文的要義。
阿克提美亞說,教會的歷史傳統與現代的解釋都有聖靈的默示,這個看法對經文的首要性不夠重視,其實上帝的話只含括在經文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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