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6日 星期日

以明顯的解釋難解釋的

 

      聖經中有不少難解釋的經文,有時這些經文難以解釋是因為本身單獨處理的話可以有多種解釋,有時則是因為經文本身沒有提供足夠的資料。在這種情形下,我們必須以明顯的經文解釋這些較具爭論性的。

      第一類的經文,也許可以歌羅西一:24的 話為例。保羅說:“現在我為你們受苦,倒覺歡樂,並且為基督的身體,就是為教會,要在我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在希臘原文,“為你們”“為教會”可以 有三個含意:“為了××的好處”,“代表”與“代替”。“基督患難的缺欠”起碼也可以有二個含義:“耶穌在世時患難不足之處”,或是“保羅傳福音時必須繼 續經歷一些苦難”。倘若採用“代替”一義,加上“耶穌在世的患難”一句,這段經文便是說:基督在世所受的苦難有不足之處,需要保羅代替信徒受苦,基督所做的才得完全。那麼,使徒保羅在救恩上的重要性便增加了,但卻與保羅因信稱義的真道嚴重地對立。倘若歌羅西書這句話是指保羅為了外邦人的好處在傳福音時受苦難,則會完全與保羅的教訓一致?這種解釋方法,也就是解經上最合適的方法。

      第二類的經文,可用保羅另一句話為例。在哥林多前書,保羅討論身體復活時,忽然用一個哥林多人的行動為例,證明復活的重要。“若死人總不復活,因何為他們受洗呢?”(林前十五:29)

      由於保羅書信,新約聖經及當代的文獻都沒有再提及為死人受洗的事,我們現在根本沒有辦法確定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我們不知道這行為是誰開始的,是否保羅許可的,更不知道為什麼有這種行動。解經家的說法更是有二三十種之多。

      這節經文帶來的問題是:人死後還有機會得救嗎?是否在世的人可以替他們受洗讓他們得救呢?由於約翰曾清楚地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約三:18)這一類的話,我們在解釋保羅的這句經文時,便不能倒轉過來,否定約翰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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