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舊約」的聖經根源
- 「約」指的是上帝與祂子民所立的約(希伯來文 berith,希臘文 diathēkē)。
- 耶利米書 31:31 預言:「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猶大家另立新約。」
- 新約聖經(如林後 3:14;來 8:6–13)就用「舊約」來指稱在基督之前的聖約典籍,並與「新約」相對。
2. 舊約 ≠ 無用的約
- 「舊」不是指過時或廢棄,而是相對於「新」而言。
- 舊約見證上帝在歷史中的作為,預備救恩;新約則是這救恩的成全。二者互為前後文,缺一不可。
3. 為什麼叫「全書」
- 這一稱呼來自翻譯傳統,特別是中文和合本,強調它是一部完整的書卷合集,而非零散的文獻。
- 「全書」突顯舊約的統一性:雖由律法、先知、詩歌智慧書等組成,卻是同一位上帝所默示的啟示,合起來就是一本「聖經」。
4. 神學意義
- 舊約全書 = 上帝與以色列立的「舊的約」之見證。
- 新約全書 = 上帝在基督裡與人所立「新的約」之見證。
- 二者連起來,見證同一位上帝的救恩計畫——從起初的創造到基督的成全。
📌 總結:
稱為「舊約全書」,是因為它見證上帝與祂子民在基督來臨之前所立的約,與「新約全書」相呼應。這個名字不表示過時,而是顯明救恩歷史的漸進性:舊約預備,新約成全;兩約同屬一本聖經。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