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1日 星期四

撒買學派在新約中的可能影響

 

 

撒買學派(Shammai)在新約中雖然沒有被直接點名,但我們能透過福音書與保羅書信中的爭論場景,看到他們的思想痕跡。


1. 離婚爭論(馬太 19:3–9

  • 背景:法利賽人問耶穌「人休妻可以不可以?」
  • 撒買立場:僅允許因「淫亂」可離婚(嚴格)。
  • 希列立場:任何理由都可(寬鬆)。
  • 耶穌回應:與撒買一致(只因淫亂),但更進一步回到創世秩序:「二人成為一體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 這顯示耶穌與撒買在結果上接近,但祂不是基於律法嚴苛,而是基於上帝的創造旨意。

2. 安息日爭議(馬可 2:23–3:6

  • 撒買立場:極嚴格,禁止幾乎所有工作。
  • 希列立場:允許例外,特別是救命之事。
  • 耶穌回應:「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可 2:27);治病、供應飢餓門徒。
    👉 這表明耶穌直接挑戰了撒買的嚴苛立場,更貼近甚至超越希列的寬容態度。

3. 外邦人問題

  • 撒買立場:拒絕外邦人加入猶太群體,除非嚴格受割禮與守律法。
  • 希列立場:相對開放,願意以簡明方式接納外邦人(著名故事:外邦人要求總結律法,希列用一句話回答)。
  • 新約痕跡
    • 使徒行傳 10–15(彼得與保羅接納外邦人 vs. 割禮派)割禮派可能受到撒買傳統影響。
    • 保羅在加拉太書、羅馬書中,強烈反對外邦人必須受割禮,反映與撒買式律法主義的對立。

4. 律法潔淨與飲食爭議

  • 撒買立場:飲食律極嚴格,強調外在潔淨。
  • 耶穌回應:「從外面進去的不能污穢人,惟有從裡面出來的,乃能污穢人」(可 7:15)。
    👉 耶穌對潔淨觀的教導,明顯在挑戰撒買式的外在律法主義。

5. 保羅與律法之爭

  • 撒買影響:保羅在年輕時「按著律法作法利賽人」(腓 3:5),很可能受撒買式嚴格訓練。
  • 轉折:歸主後,保羅成為「因信稱義」的使徒,反對撒買學派強調的外在律法割禮,主張信靠基督的恩典。

小結

  1. 離婚議題耶穌的立場與撒買相近,但更根源於創造秩序。
  2. 安息日、潔淨律耶穌直接挑戰撒買的嚴苛。
  3. 外邦人問題初代教會的「割禮爭議」反映了撒買派思想的殘餘。
  4. 保羅書信可視為與撒買式猶太主義爭論的延續。

📌 結論
撒買學派的影響在新約中主要以 「嚴格律法派」 的形象出現,耶穌與保羅在不同場景中既 回應挑戰 他們,使天國的恩典與信心之路超越律法主義。

 

撒買學派(Shammai)

 

 

1. 創始人

  • 撒買(Shammai, 約西元前50–西元30年)
    與希列(Hillel the Elder)同時代,兩人都是法利賽人中的重要拉比。
  • 他的學派與希列學派並立,成為當時猶太律法詮釋的兩大中心。

2. 特徵

  • 嚴格守律法:撒買以嚴苛、字面化的律法解釋聞名。
  • 分別為聖:強調猶太人應與外邦人嚴格分離。
  • 律法優先於人情:即便在危急情況下,也強調不可輕忽律法。
  • 保守與排他:在外邦人歸信、飲食律、安息日等議題上態度極為嚴格。

3. 教導案例

  • 安息日:嚴禁一切工作,甚至為了救人也有爭議(後期拉比多傾向希列的寬鬆立場)。
  • 離婚:僅允許因「淫亂」或重大不忠行為而離婚。
  • 外邦人改宗:極不友善,拒絕以簡化方式接納外邦人皈依猶太教。
  • 飲食與潔淨律:極度嚴格,規條繁多。

4. 與希列學派的對比

  • 希列學派:寬容、仁愛、彈性,注重律法背後的精神。
  • 撒買學派:嚴苛、律法主義、保守,注重細節規條。

例如:

  • 離婚 上,希列允許各種理由(甚至妻子燒焦飯菜);撒買則僅允許因淫亂。
  • 安息日 上,希列容許因人命或需要而放寬;撒買則嚴格遵守。

5. 歷史影響

  • 在聖殿尚存的時代,撒買學派在部分議題上佔優勢。
  • 主後70年聖殿被毀後,希列學派的寬容詮釋更適合流散中的猶太群體,因此成為主流;撒買學派逐漸式微。

6. 與耶穌的關係

  • 相似之處:耶穌在「離婚」的教導上與撒買較接近(僅因淫亂可離)。
  • 差異之處:耶穌不像撒買一樣律法主義,祂強調「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與「內心的潔淨」,在愛與憐憫上超越撒買的嚴苛。

📌 總結:撒買學派代表了猶太教中最嚴格的律法主義傾向,強調分別、純潔與嚴守規條。雖然在歷史上曾有一席之地,但在猶太教後來的發展中逐漸被希列學派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