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6日 星期二

撒迦利亞的講章

撒迦利亞書1-23
 
在這一章的講章中,對過去事情的記憶漸漸轉為對將來事情的期待。先知與上帝分享一幅新耶路撒冷的異象與當時的實況成強烈的對比。這座城不再像主前518年的悲慘狀況,它將轉變被稱為:「誠實的城」(3)
 
在 撒迦利亞的時代,住在那城中的市民,很少有年長的;很多百姓在年輕或中年時就已死去,而那些被擄的年長的,很少會長途跋涉,回到應許之地來。但是一個社會 沒有年長的一輩,不是一個完整的社會;它缺乏經驗和智慧。因此,撒迦利亞重建社會異象的一個基本要素,是老一輩的居民。老年的男女將要坐在街上(4),享受陽光和豐裕的城市生活。
 
雖 然在撒迦利亞的時代,街上只有很少的少年人;但是在新的耶路撒冷,兒童將要成為活躍生活的一部分。許多帶著年幼孩子的家庭不會冒跋涉的辛苦,從巴比倫來到 耶路撒冷重新開始。而對尚留於耶路撒冷的家庭而言,疾病和貧困在年青一代之中,敲起它們的喪鐘。但是先知預見一座城市,有孩子在街上玩耍,表明只有年輕一 代才具有無憂無慮的喜樂生活。他描述男孩和女孩的說話(5),這些孩子的歡笑使整個社會生活更加豐盛,而這就是他希望向讀者描繪的社會。
 
但 是除了有老年人和孩子以外,撒迦利亞也預期整個社會的復興。向著一個毀掉大部分的城市,這是一個難以令人理解的異象,它的貧困居民正掙扎著,而大多數人的 親戚,還一直生活在遠方被擄之地。但是這些被擄的將要回歸,人口要增長,與上帝所立的約將要再一次堅立起來:「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上帝」(8)
 
這種充滿活力和繁榮的城市的異象,對於那些和先知一起,在耶路撒冷中掙扎的人,將是一種力量的源泉,產生鼓勵作用(9-17)。他們必須繼續勇敢地重建聖殿的工作,相信完成時,將有一個和平的新世紀。葡萄樹必再一次結果子,甘露將降在五榖上(12)。這城曾被列國嘲笑,但它將再一次繁榮起來,因為這種轉變是上帝旨意的一部分。但是人民為這將來的遠景而工作,他們的工作預示了彌賽亞世紀的降臨。
 
撒迦利亞超越現在,看見一個新的世代,傳達兩個信息。
 
. 禁食(18-19)。先知回到七章二至三節的信息,原本禁食是為了紀念耶路撒冷和聖殿的毀壞。但是現在有所不同了。禁食將轉變為歡樂的節期,悲傷將被「歡喜快樂的日子」取代(19)
 
. 外邦人(20-23)。先知再一次論及外邦人,即列國的人民(參見二11)。他描述一種狀況,耶路撒冷將變成國際之間的新聞。他們將彼此鼓勵前往耶路撒冷。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將實現,全世界所有的國家,都要因他蒙福。那些猶太人要和外邦人一樣,一起分享這個異象:上帝賜給祂百姓一座永久的城市,身處其中,便可以享受「上帝與你們同在了」(23)

論八福 (The Beatitudes)

    耶穌是「上了山」,坐下來,講完後就「下山」(8:1)。路加記錄說耶穌到山地去,整夜禱告,設立十二使徒,下了山,站在平原上,然後卻是述說四福和四禍”(6:12-26)。相信這是出於馬太和路加對各自所收集資料的編排秩序;馬太有意把所有耶穌的倫理教訓擺放在一起看。登山寶訓的內容多是關於一些生活倫理原則。相信是針對當時的信徒而講。更有人說。登山寶訓是出自當時教會中的初信班”(Catechism)資料。

   
從內容來看,登山寶訓含有以下的性質︰

一、舊約律法是基督國度正式法典的背景(5:19)

二、宣告耶穌來到世上是要成全律法(5:17),衪關注的不只是外表的行為,也看重裡頭的動機(5:27-28;6:1-6)

三、確立了公義和完善的標準(5:48)

   
馬太指明「許多的人」,有意說明耶穌的教訓是普世性的。

   
第一福:「虛心」原文是在靈裡貧窮,是指那些因困難而需要上帝幫助的人(37:14;40:17;69:28-29,32-33; 61:1;66:2)。路6:20是用「貧窮」,引用自賽61:1(5:17),是指靈裡貧窮。可見兩位作者都是取自舊約的觀念。在靈裡說明不是依靠物質的幫助,因此那些「願意依靠上帝」的人是有福的。

   
第二福:和路加的第三福、第一禍、第三禍含意相似。相信「哀慟」是指那些受逼迫或受壓制的人,特別是那些為了上帝的緣故而受虧損的人,他們必得上帝的安慰(61:2)

   
第三福:「溫柔」原文是謙卑,與詩37:11;61:1含意一樣。「地土」是指上帝的國所在的土地。可見第三福和第一福是平行對句;「虛心」相比「謙卑」, 「天國」相比「地土」。都是回應賽61:1。說明那些願意在上帝面前謙卑的人將享受上帝國(天國)的福氣。

   
第四福:「飢渴慕義」這裡似乎是回應賽55:1;61:3;49:10。指喜好追求上帝的義的人。上帝的義(希臘文dikaiosune含有聖潔或好行為的意義)一般是指公義聖潔,有好行為。

   
第五福:「憐恤人的」是施慈悲的人”(18:25;cf.6:36)。猶太人講究施慈悲,尤其是施慈悲給憐憫的人。他們也相信好施悲的人上帝也必向他施慈悲(18:25-26;6:36)。這裡似乎有意說明那些施慈悲的人一天即使落在困難中也必蒙別人的憐恤。

   
第六福:「清心」這是引用詩24:3-6的教導;手潔心清的人才可以朝見上帝。

   
第七福:「使人和睦」(34:14)是指那些堅持以和平方式處理爭執的人。「上帝的兒子」一般是指真以色列人(14:1;1:10),或統指屬於上帝的兒女。

   
第八福: 「為義受逼迫」似乎是指當時教會中已有逼迫的事在發生,但是上帝應許把天國賜給這些人。
   這八福都以μμακαριοι有福了)來作押韻開始。按拉比的解經法排在頭的字為最重要,排在後的為次要),耶穌論八福的重點在於「福氣」:那人是否獲得上帝的祝福(μακαριοι原意是指由上帝來的祝福”)。前四個和後四個都有36個字(按照希臘文聖經)組成:成為一篇平衡的兩部詩歌。前四個是關係門徒受逼迫的情景,後四個關係門徒在逼迫中的道德行為。

  十一和十二節是特別指那些受逼迫的人而說:由「他們」這第三人身稱呼轉了「你們」這第二人身稱呼;有意對著一班門徒而言。有學者相信這是在八福以外的第九福

    甘特利(R. Gundry)指出說當時馬太的教會是受到逼迫,因此特別注重信徒如何面對逼迫的教導。

「一點」與「一劃」

    馬太講明耶穌對律法的態度,衪是來成全律法(5:17-20;16:16-17Q資料的講話),並非推毀。「律法和先知」也就是希伯來聖經的前兩部,也代表整本聖經。「成全」有不同的解釋。一般解完成先知的預言。這裡可能指耶穌要把律法和先知的話完全或真正應用出來。

   
「一點」在希 臘文說指ι(最小的一個字母),「一劃」在希伯來文是指,都是最小的字母。
 
    猶太人抄寫聖經時極其小心,一點一劃皆不可少。抄完後,還要一段段用來比長短,稍有出入不同,就要毀掉。說明聖經的絕對權威。
 
    福音書作者也有意說明耶穌的教訓如聖經一般的重要。「文士和法利賽人」應是一個統稱。他們是猶太人中最尊重律法的一群。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Josephus) 說:「法利賽人自認比其他人更虔誠,對律法的解釋也更正確。」(Jewish War 1.5.2)
 
    施偉則(Schweizer)說:「法利賽人對上帝的律法嚴格遵守:除了當納的一切稅項以外,他們把收入的十分之一捐作慈善事,他們寧可毫無抵抗地被殺,也不願破壞守安息日的誡命,他們為了保全他們的聖經遭受了最可怖的殉道。」

醫治癱子

    對猶太人來說,叫癱子行走完全是一個新/令人驚奇的神蹟。在這敘述中,作者進一步的說明耶穌不只有醫治的能力(如前一個事件,耶穌潔淨長大痲瘋者),而且有赦罪的權柄。這是要証明耶穌是人子,他如上帝一樣,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這裡也說明耶穌和法利賽人之間的衝突加深了。

   
法利賽人在福音書中顯明是猶太教傳統的保護者,不容易開放自己去接受另外的新解釋,尤其是一位不是出自拉比學校的耶穌。

   
情節的開始指出耶穌是一位特別受歡迎的人,不只是人們願意聽他講道,也千方百計的把有病的人帶來給他醫治,情節和可1:32-33一樣。相信耶穌在迦百農名聲遠播(1:28),馬太說是耶穌「自己的城」(91)

    癱子是被抬上屋頂,然後從洞口墜下來,一起表明了他的朋友和他的信心。講道加上醫治並不會引起衝突,「赦罪」是真正衝突的起因。耶穌不只是醫治他的病,甚至赦免他的罪,這樣的宣告是因為當時的猶太人認為病與罪連在一起(9:2)(耶穌對此觀念沒有解釋並不表示他接受這樣的意見)。耶穌有意藉著這事件指出他的醫治是全人(身体和靈魂)的拯救。

   
僭妄,或褻瀆(blasphemy),對猶太人來說是妄稱上帝的名字(也就是妄用上帝的權威),必須治死(24:16)。耶穌以問題來反問法利賽人,"…那一樣容易呢?”。答案是上帝兩樣都可以作,他也選擇最好的方法去作。猶太人的宗教權勢最後還是以此罪名來控告耶穌死罪( 14:61-64)。耶穌並不因為將受到這樣的控告而停止去作。

   
人子,是耶穌常用來自稱的字眼,代表榮耀和權柄的人物(7:13)。在猶太文件中人子含有彌賽亞的意義(以諾書37-71三次提起人子要行使審判的權力,在以斯拉四書2-52講論這位人子是在創世之前已存在。他要在末世之前降臨錫安山,用口中的火滅絕地上邦國,保謢「餘民」)。耶穌最喜歡使用這名字來自稱。兩約中間的猶太文件繼續發展這彌賽亞的意義。

   
眾人都驚奇,相信不是因為耶穌赦罪的權柄引起,而是神蹟導致眾人這樣的反應。這敘述者記述耶穌行神蹟後觀察到的意見。

大筵席的比喻

  路加福音記載的大筵席明顯的是關於『上帝國...』(14:15)的事。類似的比喻在馬太福音是『天國好比...』(22:1)
路加與馬太經文比較

  兩個比喻有許多相似之處,但也有許多相異的地方。
  類似之處:都是一個筵席,所有被邀請的客人都拒絕參加,有兩次去出的邀請,也有其他的人被邀請(大街小巷及籬笆上的人)

   異別之處:馬太指明是一個王為他兒子娶親的筵席。馬太中的客人沒有講明拒絕的原因。馬太指王的僕人被殺了,然後王就派兵除滅那些兇手。王也把一位沒有穿禮服的參加者丟出去。 兩個比喻的上下文都不相同(馬太是在末世審判的談論時提出來,路加是因為耶穌去法利賽人家吃飯而提出)

   
一般上,聖經學者都認為這是兩個不同的比喻。認為是耶穌在不同的時間講說兩個相似的比喻;都是用筵席作背景,針對不同的聽眾和處境。
比喻的背景

   
路加這個比喻是接續耶穌在安息日到一位法利賽人的首領家去吃飯因為各人揀首位引起說的(14:1),馬太是耶穌在聖殿教訓人被祭司和長老責問而藉此比喻用來指責這些祭司長老(21:23)

   
耶穌也教導說當人請客時,不要只專請親戚朋友,富有鄰居(14:12),也要請那些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14:13)。這些人物也出現在下 一個比喻中(14:21),也曾出現在耶穌一開始出來傳道時閱讀的經文(4:18;61:1-2)。耶穌也說明請這些人來吃飯是有賞賜的:「到義人復活的時候,你要得著報答。」(14:14)

   
有分於義人的復活,乃是法利賽人操練敬虔的整個目的。有分於義人復活的時候,也是進入上帝國的大筵席的時候,這也是猶太人的觀念( 13:29;22:29;3:20),因此有一位同席的立刻提起說:「在上帝國裡吃飯的有福了。」(14:15)

    按當時的猶太人,一切有體面的猶太人皆 有分於彌賽亞的筵席,法利賽人更以此為他們的特權。相信這位同席的人也感覺自己該有此榮幸。
    
耶穌就對他講了這比喻作為回應。
敘述分析
情節(Plot)    
    按照風俗,主人會派僕人作兩次的邀請。第一次早在筵席之前(14:16),另一次的邀請是在開筵席之前(14:17)。這是一種客氣的作法。當筵席 開始後,還有一小段的時間容許遲到的客人進來。當這時間過了以後,門口的歡迎牌子就會被收起來,客人就不能再進入(25:10)。這樣的的背景與當 時的猶太人社會筵席習俗相吻。

   
有些被邀請的客人不願意參加也不是奇怪的事。不過所有的客人不到來卻不可能發生。客人不來後卻把許多不認識的人拉來倒是怪事。可見說故事的人是在這方面多少隨意創造了一些情節,為了把目的表達得更清澈而修改。
人物:

   
有四種人物;筵席的主人、僕人、被邀請卻拒絕來的客人、後來的客人。後來的客人也有兩類;那些大街小巷中貧窮的,殘癈的,瞎眼的,瘸腿的,另一類是路上和 籬笆那裡的人。我們要問誰才是中心人物?如果是筵席的主人,那這比喻的重心就是一個上帝的邀請的比喻。那主人就可以比喻為天父,僕人可以比喻為耶穌, 那些拒絕來的客人代表猶太人宗教領袖。如果是拒絕來的客人為重心,那就是一個不服從的猶太人領袖的比喻。如果是後來的客人,那這比喻就可稱為被遺棄的猶太人及外邦人就因此得了上帝的拯救的比喻。

    一般上,聖經學者會把注意力放在耶穌是彌賽亞邀請人這重點上。認為是上帝的筵席,藉著彌賽亞的邀請, 那些有體面的以色列人不願意接受他,以至救恩就被其他的人得到。對基督徒來講,這說明上帝的國度已降臨,他們與上帝一起坐席了。後來初期教會把這筵席 的背景用來形容末世的大筵席(19:9)。按照馬太(22:1-10)末世大筵席的意義比較濃厚:拒絕的人都被審判,甚至有一位不穿禮服的人即 仗進來了也被丟出去。
佈景:
    相信是在耶路撒冷(13:22),在一個安息日被一位法利賽人的首領邀請吃飯,沒有說明被邀請的原因。起碼從這佈景看出耶穌在耶路撒冷還有這位友善的法利賽人領袖邀請他吃飯。相信當時也有其他法利賽人或是猶太人領袖在場。按照當時的習慣,筵席多是設在傍晚。除非是很親的家人女性,不然只有男人會被邀請出席筵席。相信這筵席也不小。

   
猶太人吃飯是半正式的,吃飯的地方可能就是屋子的大廳,桌子就排在客廳,是四方形排列。當然比較前的座位是給那些貴賓及德高望重的人。從敘述看,入坐前各人為了前坐的位子必有一翻爭執-各人想揀首位坐(14:1)

   
猶 太人也一面吃飯一面交談。這些客人對耶穌充滿好奇,或是較前已聽過耶穌所行的事。一些正藉此機會「窺探」他,看看耶穌又想玩怎樣的把戲。耶穌知道他們的心 意,吃飯時醫治了一位犯水腫的人。接著耶穌教導說如果人要設筵如何邀請人的方法。其中一位自以為是而回答耶穌第一篇談話。接著耶穌就講這個比喻。
敘述者的意見:
    耶穌是第一敘述者,路加是第二敘述者。第一敘述者目的是藉用此比喻向法利賽人指出那些有體面的猶太人不肯接受上帝差派耶穌來所作的邀請,因此那些被遺棄的猶太人及外邦人最後得與上帝坐席。第二敘述者當然也藉此比喻告訴當時的教會及信徒。

   
明顯的,敘述者把這比喻擺在路14:7-14之後,是按同類性質來編排,都是關於筵席的比喻。更引人注目的,是這兩段經文中被邀請的人物是相同的:「貧窮 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14:13//14:21//4:18//7:22)。這可能與路加福音神學有關;就是注重這樣的人領受救恩。這樣的人 早在耶穌在拿撒勒會堂被提出來(4:18)。馬太沒描述被邀請的客人。相信是馬太比較針對猶太人讀者,忽略了外邦人。另外,路加記載主人吩咐僕人第二次 到路上邀請其他的人。解經學者相信「大街小巷」的人是被遣棄的猶太人,「路上與籬笆」的人是外邦人。或者這是敘述者刻意所創造的意義。
應用
 一、身為天上的主人,上帝是非常喜客的。衪預備了救恩的筵席,慷慨地邀請人來享用一切的福氣。
 二、耶穌就是上帝特派的全權代理人,上帝藉著衪呼召人進入彌賽亞的筵席。上帝是「樣樣都齊備了」才派耶穌去邀請。「請來吧!」這呼召已繼續不斷地發出了廿個世紀。
 
三、後來被邀請的人,作夢也想不到會被邀請。這完全是出於主人的恩典,是無條件的施給。當這些人覺得不配時,主人甚至「領」及「勉強」他們進來。讓他們認識到上帝的邀請是真誠的。
 四、人若拒絕上帝的邀請,不論是使用何藉口,都是上帝所不接受的。比喻中的三個拒絕原因,都不能成為理由,只是藉口,都是世界的追求:「財富(牛羊,土地)」、「家庭(妻子兒女)」。
 五、上帝的筵席是一個宴會,不是食物分派站,不能派代表出席,每個人都要親身出席赴宴。
 六、這邀請或是福音信息是一個恩典,但是也帶有上帝的審判。「家主動怒」,不來的人就自然不會享受到筵席,這就是附帶的審判。
 七、「還有空位」信徒及教會不要怕不夠位子,更不要停止邀請人來赴上帝的筵席。天上的筵席好大,上帝要等「坐滿了人」才開席。
 
  當時初期教會的外邦人信徒從這比喻身上找到他們得到救恩的印証。也証明了他們是與上帝一起坐席的人。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對當時的人提出一個警告,拒絕上帝的邀請就不能得著救恩。這也是今日基督徒將得到的信息。也是我們今天辦佈道會的一個好信息。

論禁食的態度

    猶太人常有禁食的習慣,也是一種宗教生活操練。

    摩西沒有詳細指明禁食的事情,但是每年守贖罪日的時候,人們要刻苦己心,為的是「要在耶和華面前得以潔淨, 脫離一切的罪愆。」(16:29-30)

    後來,禁食成為猶太教徒生活很主要部份。路加說法利賽人一個禮拜禁食兩次(18:12)

   
猶太人的指責是建立在比較上;說他們和約翰的門徒常禁食,而耶穌的門徒卻不常這樣作。耶穌以一個比喻回答說他和門徒在一起的時間就如是在婚禮中新郎和參加者一起快樂的時間。在這樣的時間,不應該施行禁食,反而應該快樂吃喝。

   
耶穌把自已當著是彌賽亞式的新郎,把門徒當著是陪伴之人。也預言這新郎將要被隔開。在舊約,耶和華常被形容(擬人法)為以色列人的新郎(2:18,21;16;54:5-8;62:5;2:2)

   
日子將到,新郎將要離開他們。這是預言耶穌的死。藉著這比喻,再加上新舊難合的比喻,說明這新時代(耶穌所帶來的新時代/教會的時代)的行為不應該與舊的時代(猶太教時代)的連在一起,因此新布不應該補在舊布上,而且新的酒,也就是還沒有完全發酵的酒,仍然會澎漲而把沒有彈性的舊皮袋弄破。必須用有彈性的新皮袋才可以裝新酒。再次說明福音不應該受舊約的形式來定規,它要以新的形式來發展。「他說是陳的好」路加這樣諷刺猶太人不肯改味口。

愛色尼人

愛色尼人(Essene)可能是亞蘭語中的敬虔、聖潔之意。他們雖然看不慣當時社會的紊亂、墮落,當然不想同流合汚,但也不想去改變。因此就離開猶太社會,在耶路撒冷東方的死海附近山地--昆蘭(Qumran)的地方定居。愛色尼人主張生活要守律法,要禁慾,以保持聖潔以獲得上帝的憐憫與喜悅。

愛色尼人是屬於當時的禁慾派。其中有人窮極一生研究抄寫聖經,保存了他們的文獻。當時的聖經抄本被存放在他們居住的山洞中。1947年之後陸續被發現,被稱為「死海古卷」。而這些對聖經考古有很大的幫助。

愛色尼人主張和平,所以與當時的反抗羅馬帝國運動沒太多關係,但是因為堅信是因為自己不夠聖潔所以導致羅馬帝國入侵猶太地,這種信念讓他們反倒是離群索居, 過著一種很「聖潔」的生活。

昆蘭(Qumran)的愛色尼人即是一個非常遵守禁慾規則的群體。他們每天按著儀文讓自己潔淨,嚴格控制自己吃的食物,謹守安息日,實施財產公有制,過著清苦的生活,拒絕一切甚至於是很微小的奢侈,不配戴任何珠寶裝飾品,更甚者有些愛色尼人是遵守獨身的約定的。

他們相信靈魂不滅、相信永生與天使,在潔淨的禮儀上是強烈的律法主義者,也是豫定論者。 他們認為自己是公義的一群是光明之子,與世界上犯罪的黑暗之子不同,他們過著艱苦的生活,期待彌賽亞來到。他們並認為藉著的忠心,彌賽亞會早日來到。一些 人認為:愛色尼團體和施洗約翰、耶穌可能有密切的關係。

2014年7月29日 星期二

解經步驟

     「你當竭力,在上帝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把神的話語切割的適當)真理的道。」(提後2:15)

    相信這「按正意分解」其中一個要素就是要運用詮釋的方法。為一段經文作註釋(exegesis),就是說把經文的原意詮釋出來。為了達到以上目的,就是根據解經的步驟(exegetical steps/hermeneutical process)。我想藉著以上所認識和討論的,提議以下十個步驟,盼望可以幫助今日的解經者更「正意」地詮釋一段經文:

. 肯定所要註釋的經文(Confirm the text

     在此,有兩個動作需要遵守:

(1) 先把欲註釋的經文閱讀數次。看看所選的經文是否是一個合適的段落。可以對照其他譯本,比較看看該段落是否相同或有差異。面對中文聖經,一般先以《和合本》為底本,然後參考其他譯本。

(2) 用自己的語言把該段經文中重要或含糊的句子翻譯出來。

. 「歸納」與「結構」(Inductive method and Structural criticism)

(1) 應用「歸納研經法」/「敘述詮釋法」(如果是敘述體)把該段經文的要素整理。

  一般上,歸納法就是向該段經文提出七個問題:何人?何處?何時?何事?何話?為何?如何?

(2) 應用「結構研經法」/「結構符號詮釋」於該段經文。這可以藉著從歸納法找出來的“符號”應用在這結構。然後,找出這些符號之間的關係。

  這時,註釋者已經把整段經文剖解出來。使人一目了然的看清楚每一個部份。

. 肯定該段經文的修辭、風格、特別體裁(Rhetoric and Genre)

(1) 先注意和分辨經文是屬於那一類文學體裁或特別的文學體裁。

(2) 檢查該段經文是屬乎那一類的修辭(Rhetorical structure)或當中一些句子屬於某些修辭。然後,把這些特別的修辭和風格分析出來。

(3) 檢查該段經文是屬乎那種風格(genre)或當中一些句子屬於某些風格。然後,把這些特別的風格分析出來。你可借用修辭詮釋法來深入分析。

. 字義與語意(Words Meaning)

    解經者最好對聖經原文的文法稍有認識,如果不是,必須懂得使用一些原文詞典的工具書幫助查尋一些字的意義。先把重要的字眼或詞句列出來,然後才查考聖經原文字典或神學辭典。有兩個步驟要分別出來:

(1) 字義:這就是要根據字源學來尋找字的整個發展過程。除了查考字典以外,也要參考該字在不同的文本中的用法。

(2) 語意:尋找語意就是要確定一位作者在他所設計的文本中的字是否有“特別的意義”。“特別的意義”就是說這宗教用語是否含有象徵性或多義性質。除了參考字典以外,也要求對聖經宗教用語的掌握以及深入的剖析該文本的結構。

    我是拫據最近釋經學者的建議,特別列出所需要用的字/詞典:

原文註解聖經:王正中,「聖經原文串珠註解」。浸宣:台北,1992

1. 聖經字典:
  G. W. Bromiley ed. The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e Encyclopedia. 4 vols. Grand Rapids : Eerdmans, 1979-.
   Elwell, 《聖經神學辭典》。(有光碟版)。香港:証主,2001
          《當代神學辭典》。楊牧谷譯。(有光碟版)。台北:校園,1998
2. 新約原文字典:
  W. Bauer. 《新約希臘文中文辭典》。王正中編。台灣:浸宣,1986
  J. P. Louw & E. A. Nida eds.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Baseldon Semantic Domians, 2 vols. United Bible Society, 1988.
3. 舊約原文字典:
  F. Brown, S. Driver & A. Briggs, A Hebrew and English Lexicon of the Old Testament. Peabody : Hendrickson, 1979.
4. 新約神學辭典:(要注意這一類辭典都含有編寫者自己的神學觀點)
  G. Kittel ed.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10vols. Grand Rapids : Eerdmans, 1964-1976.
  C. Brown ed.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Theology. 3vols. / 有光碟版. Grand Rapids : Eerdmans, 1975-1978.
  舊約神學辭典:
  G. J. Botterweck & H.Ringgren.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Old Testament. 8 vols. Grand Rapids : Eerdmans, 1974-.
  R. L. Harris. Theological Wordbook of the Old Testament. Chicago: Moody Pr, 1980. 或《舊約神學辭典》。

. 分析背景(Historical Background)

(1) 查考作者的背景。包括作者是誰、對象、年代地點、目的、主題、特徵的背景。

(2) 查考其歷史、文化、宗教、經政、地理、等背景。

. 上下文與以經解經(Context and Inter-textuality)

(1) 上下文:有兩個步驟要執行。

  第一,查考其緊接的上下文。或從上下節、或是上下段、或是上下章,找到一些解釋的線索或甚至是該段經文的解釋。
(2) 以經解經:就是要借助串珠聖經,或經文彙編找出類似的經文,並且對照這些經文之間的意思。為要從另外一處獲得更清楚的支持。

. 敘述者與讀者反應(Narrator and Reader Response)

  這兩者必須排在一起看是因為解經者必須先辨認作者/敘述者的目的(他如何控制資料和表達),然後才看看我這位解經者今日如何按著我的處境/我所代表的群體來回應該段經文。

(1) 敘 述者:如果該段經文是敘述體,可按敘述詮釋步驟(如果你已在第二步第一節使用,可參考那些資料)把當中的情節、人物、佈景列出來。目的是要認識敘述者。可 從兩個角度來分析。第一,要確定這敘述者是屬於(或何時)第一人身的或是屬於第三人身;第二,詳細察看這位敘述者如何描述和把意見寫下。也就是說,那些是 它這位敘述者的話/註解。總括來說,就是說要把這敘述者“現影”(或“曝光”)

(2) 讀者反應:作為該文本今日的讀者,必須先認識自己的主觀因素(包括心理狀況,神學思想,目的,態度,環境等等),然後確立自己的解釋群體,再深入經文分析當中的權力關係和當今的意義。(要知道,只有某些經文適合這樣的分析)。

. 參考註釋書(Compare with Commentaries)

     只選擇二至三本“好”的註釋書就夠了。註釋書可幫助我們:

   1.  參考其他人/學者怎樣解釋(或提供意見)該段經文,尤其是一些困難之處。

   2.  比較其他人對該段經文的解釋。

   3.  去認識過去許多人對該段經文的解釋。神學期刊如註釋書一樣,都是有用處的“第二手”參考資料。

. 個人反省:讓自己有一段時間來思考反省所得著的(Self Reflection)

(1) 既然已經過八個實際的解經步驟工作,必然對該段經文/文本已有深入的看見。這時必須讓自己有一段時間安靜下來反省,也聆聽聖靈的聲音。問問該段經文有那些“一般的得著”及“特別的看見”?把它們列下。

(2) 問:是否經文所引起的難題都得到解釋?
  
當然以上的不一定可以得到絕對的答案。但是,至少藉著之前的註釋或是參與不同的註釋書得到一些亮光或是“可能性”的答案。

. 應用:藉著以上步驟思考有那些得著/亮光是可以應用於個人或信徒生活方面(Contextualization and Application)。

這 也可以說是思考「處境」解經和「屬靈的應用」的時候:就是思考在註釋過程中所認識的「原來處境」及「原來經文信息」要如何在你今日的「現代處境」中作“正 位”的工作。在作“正位”的工作時,必須考慮「釋經循環」所引起的四個因素:就是釋經者的歷史處境、釋經者的世界觀和人生觀、聖經(經文原意)、神學。「屬靈的應用」就是把一些經文的意義套用在信徒生活的層面。

2014年7月23日 星期三

在基督裡

    「聖靈」在保羅的教訓中佔了重要的地位。但是,保羅福音信息的中心人物卻不是聖靈,而是耶穌基督;因為只有人信耶穌基督為主時,他才可以得到所應許的聖靈(加三14);聖靈是「基督的靈」(羅八9)。耶穌基督在保羅的信息中是救恩的根基(林前三11)。因此,在談論救恩時,保羅經常提及基督,而且採用了一個很特別的片語──「在基督裡」。

    在保羅書信中,「在基督裡」、「在基督耶穌裡」、「在主裡面」、「在他裡面」一類的用詞經常出現,有人統計過在希臘文聖經中共有一百六十四次。在中文聖經,這個片語有時譯為「靠主」(如腓四14)、「指著主」(林前一31)。在林前一31,「指著主誇口」一語是引用七十士譯本的翻譯(那九24),因此我們可以說這節經文中希臘文的「在主裡」譯為「指著主」是正確的。但是,即使如此,我們也不能說所有「在主要」一類的話都是有同樣的意思,中文聖經的翻譯者事實上也注意到這點,因此在羅十五17、林前十二31、腓一26等處類似的話被譯為「在(主)基督耶穌裡」。

    當保羅使用「在基督裡」這片語時,他是在說明基督與信徒的特殊關係。在林後十二2,他說:「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裡的人。」

    若用現代的話表達,這個「在基督裡的人」便是「基督徒」。但是,當他說:「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後五17)的時候,他顯然是在描述一種情境。在腓三9,「得以在他裡面」(原文直譯該是「在他裡面被找到」),更明顯地表示這種關係好像是住在一個範圍或地區一樣。在神學上,我們說這種「在基督裡」的關係,是與主合一的關係。

    從保羅書信中,有兩個對比可以幫助我們瞭解這種合一的關係。第一,他用過「在亞當裡」與「在基督裡」的對比。「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林前十五22)根據羅五1221亞當與基督的對照,我們可以看到「在亞當裡」的意思,可說是「因亞當而死」,而眾人會因亞當而死,是由於亞當是人類的領袖。同樣,保羅說信徒是「在基督裡」時,是因為基督是他們的領袖。

    另一個對比,是摩西與基督。「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都在雲裡受洗歸入摩西。」(林前十12)這話與羅六3類似:「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以色列人過紅海的經驗,表示他們是在摩西的權柄之下,同樣,基督徒受洗的經歷,也是表示他們與主合一,不再在罪惡的勢力之下。

    這種「領袖代表整個團體」的觀念,在加拉太三章也一樣存在。在加三16,保羅強調上帝給亞伯拉罕的應許是指一個子孫──耶穌基督——說的,但是,在二十九節,他卻說信徒「因信基督耶穌都是亞伯拉罕的後裔」。為甚麼呢?「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二十八節)「成為一」直譯應是「成為一個人」。

    保羅在這裡所要說的是:一個人信主耶穌受洗後,便是屬乎基督的,是基督一家的人。這種關係,猶如在傳統觀念上女性結婚以後成為男家的人。

    在使徒保羅的教訓中,「在基督裡」是一個人整個生命的轉折點。「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他用「新的創造」來形容在基督裡的情形。

    根據保羅的教訓,對一個在基督裡的人來說,整個生活的意義、地位、方式、態度都完全改變了。信徒不但是一個「在基督裡的人」(林後五16,十二2),他們坐牢時是「在基督裡的囚犯」(腓一13),死亡時成為「在基督裡睡了的人」(帖前四16),即使是軟弱的使徒也仍然是「基督裡的」嬰孩(林前三1)。信徒得救,也可說是「得以在基督裡」(林前一30),而他們活著,也都是在基督裡(羅六11  ;提後三12)。因此,他們行事為人(西二6)、事奉(羅十六3)、誇口(羅十二17;腓一26),都是在基督裡。對保羅而言,在基督裡不是理想,更不是理論,而是事實。每一個信徒都是在基督裡,每時每刻生活都是在基督裡,任何遭遇也都是在基督裡。

    與這種在基督裡的觀念有密切關係的,是保羅書信中與主契合的真理。在基督裡的生活,是與耶穌基督一同生活。論及信徒將來的盼望,使徒保羅說是「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一同得分(林前一9)。「一同得分」這名詞也可譯為「團契」、「分享」。除了這名詞以外,保羅在希臘文聖經中也採用了前置詞「與」字與動詞或名詞組合,表達這個契合的思想,將這一類的用字歸納起來,我們可得到下列的表格:

    1.已成的事實
      1)聯合               羅六5
      2)同釘               加二20
      3)同死               羅六8;西二2o
      4)同埋               羅六4
      5)同復活             弗二56
      6)同活               弗二56;西二13
      7)同作王             弗二56
      8)同隱藏             西三3

    2.現在的情形
      1)同化               腓三10
      2)同受苦             羅八17
      3)同活               林後四14
      4)同得生             羅六8

    3.將來的盼望
      1)同得生             羅六8;林後十三4;提後二11
      2)同活               林後四14
      3)同顯現             西三4
      4)被一同帶來         帖前四14
      5)同在               腓一23
      6)同承繼             羅八32,八17
      7)同作王             提後二11
      8)同得榮             羅八17
      9)同形像             羅八29  ,腓三21

2014年7月20日 星期日

福音的源頭

    在加一1112,保羅說了一些相當難以解釋的話:「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

    跟著,為了強調他的福音與人無關,他指出信主後「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也沒有上耶路撒冷去,見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加一1617

    要瞭解加一1112的話,我們必須注意他在加拉太書第一章的要點。根據加一1316, 我們可看到保羅的意思,事實上是指他改變的過程而言:倘若以保羅個人的背景和志向來解釋,他傳福音是不可思議的事,因他不但逼迫教會,而且熱心於他的傳統 信仰。保羅認為,他的轉變,只有一個解釋:是上帝「樂意將他兒子啟示在我心裡」,而且呼召他做使徒(十六節)。因此,他一再強調他福音的使命和來源不是出 於人,也不是藉著人(第一與十二節),而是出於上帝。從人的角度來解釋保羅的改變是行不通的。

    在 保羅書信中,「啟示」這一個字出現的次數不多,但是與它有關的字和思想,則相當重要。其中之一,是「智慧」在哥林多前書第一、二章中,他特別使用這字來討 論哥林多教會紛爭結黨的問題:他認為十字架的道理是上帝的智慧,而與這智慧對立的,是人的智慧。在文脈中,人的智慧最具體的代表,是希臘的哲學家;但事實 上,猶太人的文士、世上有權有位的人——包括世上的君王,所依賴的也是這世上的智慧(一20 78)。這些人的問題,是「世人憑自己的智慧,……不認識上帝。」

    在這情形下,救恩的可能是在乎「上帝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一21

    而上帝這種智慧,是世上的人所不認識,也不可能認識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只有上帝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二910

    同樣,在雅典的講章中,保羅也說世人蒙味無知之時只能敬拜未識之神,但真正的救恩卻是在耶穌基督復活的事上表明了出來(徒十七2231);在彼西底的安提阿,他也對猶太人說:「耶路撒冷居住的人和他們的官長……不認識基督,也不明白每安息日所讀先知的書。」(徒十三27

    但赦罪之道卻是上帝在耶穌基督身上彰顯出來的(徒十 3041)。救恩的根據是上帝的智慧,救恩的獲得也在乎上帝的啟示,它的內容更是由上帝的智慧所決定。

    與智慧有關的字眼,是「奧秘」。根據羅十六2526,「奧秘」的意思不是「不可理解」,也非「神秘」,而是「啟示出來的秘密。」

    在林前二7,保羅說十字架的信息,「乃是從前隱藏,上帝奧秘的智慧。」

    基本上,「上帝的奧秘,就是基督,所積蓄的一切智慧知識,都在他裡面藏著。」(西二23

    但是,保羅也從上帝領受了這個大奧秘裡的一些細節,因此,上帝的奧秘也包括了復活的情形(林前十二51)、猶太人的得救(羅十一25)、外邦人與猶太人的合一(弗三36),以及教會與基督的合一(弗五2932)。以復活的細節為例,我們可看到信徒復活的真理不需特別的啟示,保羅可根據已有的啟示——耶穌的復活——推論;但是,復活的過程卻是需要特別啟示才知道的。沒有了這些啟示,信徒對某些真理便不能透澈地瞭解。

基督與救恩計劃

    根據路加的記載,保羅在彼西底的安提阿講論上帝與以色列人在歷史上的關係時,曾提及了福音書的大綱──耶穌的降生、先鋒、受害、死亡與復活(徒十三2331)。在他的書信中,我們也可看到他在哥林多傳福音的基本內容:「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林前十五37

    當 他描述這信仰的內容時,特別強調是他自己「當日領受又傳給你們的」;「領受」和「傳給」兩字,正是遺傳傳遞的用語。雖然我們在使徒保羅的教訓中完全找不到 類似福音書中關乎耶穌基督生平事蹟的記載——沒有誕生的故事,甚至也沒有復活的故事,保羅事實上是假定了信徒已熟知耶穌基督的生平歷史,而且,在他的教訓 中,我們也可以看到保羅承受了初期教會對耶穌基督的認識,以耶穌基督的工作與身份作為救恩歷史的骨幹。

    在保羅的教訓中,我們可從幾個現象清楚地看到他相信耶穌是一個歷史人物。

    第一、當他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引用當代的信條,特別是證明信徒復活的盼望時,他並沒有嘗試「證明」耶穌的存在,乃是以耶穌的死而復活的事實去支持信徒復活的可能性(林前十五1219)。

    其次,雖然保羅沒有提及耶穌的生平事蹟,卻引用過耶穌的話(林前九14,十一2325,七10  ,羅十14  ;徒廿35等)。

    第三,他在羅一3,引用了當代教會的信仰,說:「按肉體說,〔耶穌基督〕是從大衛的後裔生的。」(參羅九5;提後二8

    在加四4,他更提出耶穌確實是時空下的一個歷史人物:「及至時候滿足,上帝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參腓二78

    第四,他在書信中事實上曾強調耶穌基督無罪的生活(林後五21;羅八3),以及貧窮的生涯(林後八9)。

    當然,我們不能否認在保羅書信中,他著重的並不是耶穌的歷史性、而是這歷史上的耶穌的生、死、復活與信徒救恩的關係。但是,當他談論耶穌生平的意義時,我們卻又發現他運用了初期教會對耶穌基督的兩個稱呼,表達出新約中救恩歷史的基本結構。

    在保羅的教訓中,我們發現他很喜歡稱耶穌基督為「上帝的兒子」。根據加四4、這兒子的身份並不是在降生之後才得到的,而是在降生之時,他已經是上帝的兒子——也即是說,耶穌稱為上帝的兒子,事實上是降生之前的事。這兒子的身份有兩個基本的含意:

    第一、他是上帝的榮耀與形像的彰顯(羅八29  ;林後四4;西一15)。由於「上帝的兒子」事實上是「與上帝同等」(腓二6),保羅論及他的降生,便以「虛己」與「愛」來表達(腓二7;林後八9;羅五8)。

    另一個保羅喜歡用的稱呼,是「主」。這名稱顯然早已在亞蘭語的教會通用了(參林前十六22)。在保羅書信中,原也可用來稱呼一般有權柄的人(林前八5)及主人(羅十四4),但是在羅十913,保羅與彼得一樣(參徒二2136  ),認為「主」耶穌基督便是約珥書中那要統管萬有的王——主耶和華。根據腓二911、羅十9、徒十七31,我們可以說這「主」的身份是耶穌基督復活之後得到的尊稱。但是,他完全統管宇宙之時,卻是在末期再來與復活之後(林前十五2328,帖前三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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